比较劳动比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的应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比较劳动比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的应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XXX

in partial fulfillment of the requirement

for the degree of

Master of Engineering

比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

比较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不同

作者

殷武

西北政法学院西安710063

【摘要】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都是以活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在实践中很难将之正确区分

开来;但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务合

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

一般的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又是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的。因此,正确的区分这两种合同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

上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劳动合同、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承揽合同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1:张某是一名驾驶员,2000年5月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到某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向其

他企业输出劳务。张某与该劳务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2000年7月,某运输公司需驾驶员一名,劳务公司

遂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输出协议,协议约定运输公司每月向劳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劳务公司扣除管理费

后,余额为张某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劳务输出期限为一年。张某于是到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01年3 月,张某患急性阑尾炎住两周,其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时,被告知单位欠缴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无法纳入社会

统筹。张某认为此期间其一直为某运输公司提供劳动,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以运输公司为被诉人提出仲裁

申请。

案例2:龙红梅系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梅城运输队的经营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1999年11月,龙红梅从

三明市电力工程物资公司处承接了运输水泥电线杆至尤溪县的业务。11月12日,龙红梅雇佣长期为运输队装卸

的林木德、张毓鸣卸水泥电线杆。次日晚,林木德与龙红梅通过电话后,邀请了与龙红梅素不相识的邻居钟金贵

一起参加。1999年11月19日下午,林木德、张毓鸣、钟金贵在尤溪县汤川乡卸车过程中,钟金贵被水泥电线

杆压死。2000年1月9日,钟金贵家属向尤溪县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金贵死亡做出工伤事故认定。1月18日,尤溪县劳动局做出“钟金贵为因公死亡,其事故单位是梅列区个体运输户龙红梅”的认定。龙红梅不服,于2000年2月14日向三明市劳动局申请复议,被复议机关维持后遂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案例提出这样的问题:类似的纠纷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二者有何不同?自然地成为理论界、实务界探讨、争议的焦点,这些问题也并成为司法实务领域的疑难问题。故,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究。

二、劳动合同及其特征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T。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先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在民法中承认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之后,1900年自比利时颁布劳动契约法开始,许多资本主义

国家相继颁布了劳动契约法2,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或在劳动法典中列有劳动合同的专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订立、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有了劳动合同

的立法,把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确定了下来3。我国自1986年开始,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已基本取得共识。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

律定义:“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管理、工作条件、工资、津贴和奖惩做出的约定4”。我国有学者认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5”。有称“劳动合同为劳动契

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6”。也有称“劳动合同为

劳动契约,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的权利义务方面达成的协议义

7”。我国〈〈劳动法》第16条将劳动合同定为:“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

协议”。因此,可以看出,劳动合同

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是组织社会劳动、合理配制劳动力资源、稳定劳动关系,

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手段。根据这一协议,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有义务完成用人单位的生产任务、

工作任务,并有义务遵守劳动纪律和内部规章制度;而用人单位则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劳动保

护及保险、福利等待遇8。

可见,劳动合同有其明显不同于民事合同的法律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9。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这主要是指:企业、个体组织,同时也

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10。主体的另一方须是劳动者本人,即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包括本国公民、夕卜国人和无国籍人11。

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职责上的从属关系12。劳动合同订立后,劳动者即被招收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产

生人身从属关系,对内享受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并承担本单位职工的义务,对外以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的管理

活动。

3、劳动合同是双方有偿合同13。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必须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支付报酬,故为双务有偿合同。

4、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具有法定性14。为了稳定社会秩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国对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条件、最低工资、休假都做出了规定,当事人必须遵照执行。

5、劳动合同在一定条件下,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15。这一特征是由劳动力本身再生产的特点决定的。劳

动合同的内容不仅限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还要涉及劳动者亲属在一定条件下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如子女就业、住房、生育及工伤、死亡时的物质帮助等16。

三、劳务合同及其法律特征

实践中,人们通常将提供活劳动服务的过程称之为劳务。与劳务有关的合同很多,除了雇佣之外,尚有承揽、出

版、运送、委托、行纪、居间、寄存、仓储等17。劳务合同的概念很宽泛,目前尚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定义。

笔者认为:劳务合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劳务合同是指一切与提供活劳动服务(即劳务)有关的协议。它

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该合同标的是劳务。有学者将劳务合同定义为:“劳务合同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

人与公民之间关于提供劳动服务而订立的协议。”笔者认为,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一方提供活劳动给另

一方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18”。狭义的劳务合同仅指雇佣合同,即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在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 劳动关系双方具有从属性。订立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指派劳动者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属于劳动者劳动职能范围内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力使用具有支配权,从这一点上来讲,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具有从属性。 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不具有从属性,双方始终属于平等民事主体的关系。 劳动合同的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只要劳动者有劳动行为,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合同的标的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劳务合同一般是依据劳务结果支付劳务报酬。 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从事劳动一般是利用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并在用人单位的组织和指挥下从事劳动,其劳动风险则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在劳务合同中,劳务提供者一般是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劳务活动,根据双方的约定来承担风险。 劳务合同———劳务费,由双方自行协商价格及支付方

式,法律不过分干涉,一般是一次性结算或阶段性批次支付。 劳动合同———工资,具按劳分配性质,受法律法规约束,一般是有规律地的按月支付。 劳务合同———劳务收入超过800的部分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按照劳务费税率表计算。劳动合同———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纳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极强的法定性,国家法律干预强度很大。无论是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强制必备性,还是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基准性,都体现出国家法律对保护与劳动者生存等问题的高度关注。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国家的干预性也是非常强大的。 劳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对劳务报酬等各项条款均可自行协商,法律很少干预。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劳务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劳务合同———法院可直接受理 劳动合同———法院不能直接受理,需仲裁前置 劳务合同———无需交社保,无需支付加班费、不受最低工资约束 劳动合同———需缴纳社保、需支付加班费、受最低工资约束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问题提示】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是民法上两种不同的合同,但在现代民商法律关系复杂化的大背景下,这两种合同存在着一些 相似性,容易产生混淆,因此本文用案例尝试将两种合同彻底区分。【裁判要旨】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案号】一审:(2012)黔法民初字第03114号 【关键词】承揽加工劳务劳动成果损害赔偿 【案情】原告邓某。被告李某、孙某。 被告孙某与被告李某口头约定,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以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在正阳街道闸道口处给孙某家修建房屋,由孙某提供建筑材料,李某提供劳务。之后,李某将其木工的部分劳务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转包给原告邓某,由原告提供木型和劳务。2012年8月16日,原告在施工中因二楼上加层的墙体倒塌,导致其身体受伤,经黔江中心医院诊断:1、多发骨折,右肘关节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右尺桡骨远端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双侧耻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左股骨颈骨折,胸椎骨折; 2、胸部闭合性损伤,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双肺感染,双侧胸腔积液;3、腹部闭合损伤,肝脏挫伤;4、右肾挫伤;5、头皮裂伤;6、低蛋白血症;7、腰大肌损伤;8、前列腺血肿。邓某在黔江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36天(2012年8月16日入院,2012 年12月30日出院),产生医疗费78768.95元,其中李某共计垫付12000.00元,孙某共计垫付60000.00元,邓某垫付6768.95 元。2013年1月6日,邓某自行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和后期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重庆 市法医学会司 法鉴定所作出渝法医所〖2013〗临床B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1、右手丧失功能60%以上属八级伤残;2、右上肢丧失功能25%以上属九级伤残;3、左下肢丧失功能10% 以上属十级伤残;4、后期治疗费约需 43000.00元。根据被告

劳务合同书书范本

劳动合同本用人单位(甲方):地址及邮政编码:职工(乙方):身份证:住址及邮政编码: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为试用期。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二、工作任务(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

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6.为完成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享受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五、劳动报酬(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2.乙方试用期工资_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_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1)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2)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3)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精心整理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 30 1 2 3 4 题; 5、配合乙方做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6、负责与乙方共同处理派遣员工伤、病、亡的善后处理,依照湖北省有关规定落实工伤事故的鉴定工作。 7、负责在乙方配合下健全和完善统一的派遣员工岗位、薪酬和工作标准以及相关管理制度。 (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劳动政策法规以及本合同的约定,切实保证甲方员工的合法权益; 2、负责派遣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经行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技能培训; 3、及时与甲方联系反馈甲方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和遵章守纪情况; 4、负责甲方员工的工作任务安排和日常管理; 5、负责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标准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用品和劳动工具; 6、员工发生疾病和工伤时,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做好救治、伤病事故的调 7 1 2 1 2 3 (三)费用的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乙方将派遣员工社会保险费及管理服务费按月支付甲方; 2、涉及本合同的社会保险费用遇有国家或本省颁布或调整险种、标准和缴费比例、基数时,本合同作相应调整; 3、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甲乙双方对实际发生款项进行决算。 五、合同变更、续订、终止与解除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由上可见,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要高于雇用合同。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最新劳务合同范本

最新劳务合同范本 中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人员的有关事宜,在平等互利的 原则下,签订如下合同.下面是小编收集推荐的劳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 劳务合同范本(一) 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方)与受聘船员—(乙方)就屮方派遣乙方到________ 公司______ 轮任_____ 职工作事宜,双方自愿签劳务合同如下:第一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a、负责与船东签订劳务外派协议,负责向乙方解释本外派合同,说明工作性质 和内容.维护乙方在外派期间的合法权益. b负责办理派遣乙方赴外轮工作的有关出国手续.负责办理乙方的外籍证件. 办证费用根据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c对乙方有绝对领导权,有责任监督乙方在派出期间的行为. 2、已访义务 a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屮方要求的合格的远洋船员资格. b绝对服从中方领导,同意并服从屮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劳务外派协议, 同意并承诺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c遵守所服务的船舶所有者或其管理者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船员的指挥.遵守国际法规,为个人行为负责. d必须具备海员证、护照、船员服务簿、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书、适任证书(高级船员)等有关证件.所有证件应当符合中国海事局对船员的要求.负责提供屮方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及办证用照片(自费)等. 笫二条、合同期限及合同的履行 1、本合同期限为—个月(在船期间).合同起止日期按甲方与船东或其管理者签订的协议执行.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擅自离船终止服务. 2、乙方在合同期内因任何个人原因请求辞职均视为违约,山此产生的下船交通费用由乙方自负,同时扣发全部合同奖金.

第三方劳务合同范本

第三方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人力资源公司 乙方: 为满足乙方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依据,就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经行管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人数、岗位及期限 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工作岗位以“附录——《派遣员工花名册》”为准。当派遣员工发生变动时,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人员的管理 (一)劳动关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二)社会保险 甲方接受并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甲方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十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内容发生变化时,可以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变更。 (三)人事档案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 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 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 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 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为避免引发劳动争议,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 方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员工或与员工进行协商, 并办理相关手续; (1)乙方需要变更或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2)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届满前,需提出该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或续订意向。凡乙方同意继续使用,派遣员工本人自愿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 否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3)员工经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和调换不符合乙 方岗位要求的人员,维护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2.负责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社会保险的完善,人事档案的调转、管理员工 以及各项用工手续的办理工作; 3.按照乙方要求安排调整或补充人员的招聘、面试考核,组织落实人员,与乙方充分 协商确定招用人员; 4.及时妥善的协调和处理乙方与员工发生的各类争议,配合乙方及时、妥善处理违纪 员工问题; 5.配合乙方做好员工岗位职责、劳动安全规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关于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 ·

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虽然合同法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但司法实践中适用民法来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极易混淆的两种合同,两者都是以人的劳动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劳动合同依劳动法第16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而劳务合同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两者有一定的区别: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

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比较案例分析

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比较案例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1:张某是一名驾驶员,2019年5月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到某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向其他企业输出劳务。张某与该劳务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2019年7月,某运输公司需驾驶员一名,劳务公司遂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输出协议,协议约定运输公司每月向劳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劳务公司扣除管理费后,余额为张某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劳务输出期限为一年。张某于是到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19年3月,张某患急性阑尾炎住两周,其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时,被告知单位欠缴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无法纳入社会统筹。张某认为此期间其一直为某运输公司提供劳动,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以运输公司为被诉人提出仲裁申请。 案例2:龙红梅系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梅城运输队的经营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1999年11月,龙红梅从三明市电力工程物资公司处承接了运输水泥电线杆至尤溪县的业务。11月12日,龙红梅雇佣长期为运输队装卸的林木德、张毓鸣卸水泥电线杆。次日晚,林木德与龙红梅通过电话后,邀请了与龙红梅素不相识的邻居钟金贵一起参加。1999年11月19日下午,林木德、张毓鸣、钟金贵在尤溪县汤川乡卸车过程中,钟金贵被水泥电线杆压死。2019年1月9日,钟金贵家属向尤溪县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金贵死亡做出工伤事故认

定。1月18日,尤溪县劳动局做出“钟金贵为因公死亡,其事故单位是梅列区个体运输户龙红梅”的认定。龙红梅不服,于2019年2月14日向三明市劳动局申请复议,被复议机关维持后遂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案例提出这样的问题:类似的纠纷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二者有何不同?自然地成为理论界、实务界探讨、争议的焦点,这些问题也并成为司法实务领域的疑难问题。故,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究。 二、劳动合同及其特征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1”。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先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在民法中承认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之后,1900年自比利时颁布劳动契约法开始,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颁布了劳动契约法2,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或在劳动法典中列有劳动合同的专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订立、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有了劳动合同的立法,把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确定了下来3。我国自1986年开始,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已基本取得共识。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定义:“劳动合同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书范本

劳务合同:劳务合同书范本 用人单位: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因生产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

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乙方生产工种:_。 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完整版)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为满足乙方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依据,就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经行管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人数、岗位及期限 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工作岗位以“附录——《派遣员工花名册》”为准。当派遣员工发生变动时,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人员的管理 (一)劳动关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二)社会保险 甲方接受并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甲方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人事档案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为避免引发劳动争议,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员工或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1)乙方需要变更或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2)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届满前,需提出该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或续订意向。凡乙方同意继续使用,派遣员工本人自愿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3)员工经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时;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和教育,及时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和调换不符合乙方岗位要求的人员,维护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签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签了劳动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合同吗 篇一:你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你签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劳动合同 找到工作,过关斩将后劳务者是不是着急签下自己与单位的第一份合同,一来要稳定自己和东家的“缘分”,二来也为自己的权益多份保障。但在下笔前请先了解清楚,劳动者和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律师提醒:“劳务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了一方的劳动,另一方向对方支付报酬的协议,二者有着很大的差别。”所以,在劳动者下笔前请先了解清楚。 区别一:合同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劳务合同是

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区别二:合同的内容不同。为了保护劳动者,《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须为劳动者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等等;而劳务合同的雇主则没有上述义务,更多体现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劳务合同支付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主要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 区别三:承担劳动风险责任的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关系确立后具有隶属关系,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一员,在提供劳动过程中的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不存在这种隶属关系,双方是相互独立的平等主体,提供劳务中的风险自行承

担。 区别四: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链接: 不同类型合同适合不同人群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般劳动者与用用超声波设备人单位都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自身权益才能更好地得到劳动法的保障。 其他人员,如退休后的职工再与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一律以劳务关系对待;下岗职工和内退人员与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不得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属于这种情况的签订的是劳务合同。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吗,是否一回事? 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没什么区别,都是用来确定单位与员工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但实践中,聘用协议多用于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而劳动合同多用于与普通员工之间.如,<公司法>上就规定,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因此,在与经理(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就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了.其他高管人员也是如此. 分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单位短期雇用人员,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单位雇用已有单位的员工,应与该人签合同,还是与档案所在单位签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真正区别是什么,合同期短就是劳务合同吗,合同期长就是劳动合同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视之。 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与之签劳动合同;职工有单位,属于借调获派遣至某单位工作的,应该签一次性劳务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危险,属于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则由个人承担。劳务输出、停薪留职要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不在于时间的长短。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为: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劳务合同书范本

劳务合同书范本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及邮政编码: 职工(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及邮政编码: 广州市劳动局印制甲方(单位)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用(以下称乙方)为劳动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为_年,至_年_月_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_。 3.合同期限至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或部门):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劳务合同协议的区别

劳务合同协议的区别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的范畴;劳务合同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 (二)对合同主体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都是公民,也可以都是法人,或者是公民与法人,劳务合同对主体没有特殊要求。 (三)合同主体的地位不同。 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二者的关系具有从属性,劳务合同的主体之间并不存在从属关系,双方始终是相互独立

的平等主体,以自己的名义分别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四)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劳务合同无须规定这方面的内容。 (五)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 在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劳动福利待遇等,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劳务合同中的劳务价格是按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是两类不同性质的合同。简单来说,通过劳动合同,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用劳动法来调整;而劳务合同则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它属于,由来调整,即委托单位将一定的任务交给被委托方,被委托方(你)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或者提交结果,委托方支付给你费用(劳务费),除此之外,委托方没有其他的比如上保险义务,因为你不是该单位的员工。 由上可知,如果用人单位与某个人签订了劳务合同,这个人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就不属于该单位的员

厨房外包劳务合同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6a17844714.html,)/合同范文 厨房外包劳务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地点:法人代表: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根据劳动局、民政局及烹饪协会的有关法规条文,双方经过相互信任、自愿、平等的原则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本酒楼(三亚林旺新湘粤酒楼)的厨房承包给乙方,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包括劳务聘请、工资、厨房整体管理、技术和厨房的出品质量、厨房成本控制、厨房设备保养及人员安全、厨房新品的推出、协助酒楼营销等工作内容。承包期限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甲乙双方权利及责任与本合同内容完全相同。 一、甲方将支付给乙方承包费,承包费用包括聘用厨房员工的工资、福利社保、奖金、事故伤害费用等。甲方在合同范围内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按厨房生产量按平均每天15000元配备的人力资源,经双方协商认可,配制人员共计10人,每人按元/月计共计承包费用人民币元。每月的支付承包费用时间为每

月的15日支付上月的承包费用。如因营业面积的变化或其它因素而需要增减人员时,再增减相关人员并增减费用。增减人员的费用按增减人员工资的1.15倍计算。 二、乙方指定为甲方厨房负责人。乙方自行组织安排熟练操作技能的厨师担任厨房内切配(共2名)、正、副灶台(共3名)、打荷(共3名)、上杂(共1名)、水台(共1名)等技术岗位工作,并负担其工资。厨房内洗涤卫生杂工由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并负担工资。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食品卫生法》等。聘请的员工团队,保证甲方一年四季中的每一天正常营业。(即保证厨房每天正常工作)乙方有义务为甲方就各方面商业机密保守秘密,如成本、营销方案等,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扣除不超过一个月的承包费。 三、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约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食宿)。如对乙方人员安排烹调技术有所异议,可及时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及时改进,达到双方满意 四、乙方聘用的每个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劳务薪金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等,全部由乙方负责并支付相关费用,与甲方无任何关系。且必须满足国家餐饮行业的相关规定,如是合法公民、身体状况合格,没有相关疾病等。 五、乙方聘用的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管理。在新湘粤酒楼这个大团队的前提下,以分工不

劳务派遣合同范本33875

编号: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 印制

劳动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户口所在地:户口类别:□农业□非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1根据工作需要,乙方到用工单位工作,具体单位将根据《派遣协议书》确定。 1.2乙方理解并同意:乙方在用工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由乙方与用工单位自行约定。

1.3乙方应履行用工单位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 1.4乙方理解并承诺:愿服从用工单位根据其经营需要、乙方工作能力及其表现而安排或者调动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劳动定额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2.2本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但期满时,甲、乙双方和用工单位均无异议的,本合同的终止可自动续延[ ]年,并依此类推。 第三条劳动纪律 3.1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自觉维护甲方及用工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3.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和修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具体工时制度由用工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工单位如果经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工时制的,乙方承诺愿意服从用工单位工作时间上的安排。 4.2乙方理解并同意,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用工单位可以根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及法律意见 ◆综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认定劳动关系的关键是: 1、双方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一方为单位,一方为个人 2、双方的合意应当属于建立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从属性条件下从事劳动 4、双方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特征 5、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过程 ◆而认定劳务关系的关键则是: 1、双方为不具有从属性的平等关系 2、劳动过程中双方不具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即不存在具体的职务和岗位,无上下级) 3、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依据协议确定,为完整的平等有偿关系(即不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而是受劳务协议约束) 4、双方的权利义务调整劳动结果

◆因此,与员工签署劳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和风险: 一、签订劳务协议时尽量避免出现符合劳动合同特征的条款和履行方式。 二、签订劳务合同的工种主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相对独立的一定量工作的工种,故并不是所有的岗位都可以实行劳务用工模式。主要针对退休(指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返聘人员、临时项目用工、季节性用工、兼职人员等。 三、劳务用工的劳务报酬结构应与劳动用工的工资结构分开:即劳务报酬结构中不能出现加班费、迟到扣款、应出勤天数、请假时数、固定加班、自由加班、奖金、补发社保费、房租、水电费、伙食费、工会费、应急基金、公司罚款等涉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的项目。故不利于公司进行综合管理。所有双方的权利义务均需通过劳务协议来履行,而不是通过规章制度来规范。 四、进行报酬结算时,为避免劳务报酬与工资混淆,应以劳务用工的部门为单位,对劳务费名义造册发放,结算时注明核发依据,如元/小时(天、月、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财务成本。 五、涉及的风险是虽然名义是劳务用工,但实际上却按劳动用工进行管理,则发生争议时,劳动保障部门会按劳动争议来处理。故用劳务用工的方式不便于公司进行管理。 六、劳务用工解除合同的随意性强,不利于保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不利于员工的归属感。 请公司根据上述比较,综合权衡劳务用工给公司带来的用工风险和额外成本支出,有选择地与合适的岗位员工签订劳务协议书。 ◆为更好地理解两者之间的区别,请看下面的真实案例分析。 案情:杨某2002年6月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并于同年9月同该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务协议”期限为2002年9月16日至2003年9月15日。该协议中约定了杨某的工作岗位是电子工程师;按月支付工资为5000元;劳动安全、生产工艺操作规程、该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保守商业秘密和违约责任等内容。2003年9月10日,某公司通知杨某“劳务协议”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杨某认为他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签有“劳务协议”,要求该公司按有关规定承担其未提前30日通知与其终止协议的赔偿责任。而某公司则以杨某档案不在该公司和双方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为由,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认为“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拒绝了杨某的要求,后杨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杨某诉称:我在某公司工作了15个月,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应在协议到期前30日通知我,而公司仅仅提前了5天,其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某公司应支付我25天工资的赔偿金。 某公司辩称:杨某是我公司通过社会招聘引进的技术人员,其人事档案不在我公司,且我公司与杨某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书》,而非《劳动合同书》。在该《劳务协议书》中,对劳务协议到期后是否提前通知,我公司与杨某未作任何约定。因此,我公司不应承担劳务协议到期未提前通知的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认为:界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关键,在于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是否一方向另一方有规律地支付劳动报酬。不能简单地从双方所签订协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