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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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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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YWKM

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云南电网公司昆明供电局发布

目录

目录 .............................................................................................................................................................. I 前言 ........................................................................................................................................................... III

1 围 (1)

2 规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各部门、单位职责 (3)

5 设备停电管理的原则 (5)

6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查询及告知 (6)

7 检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和批准 (7)

8 检修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9)

9 检修申请的执行 (12)

10 设备操作规定 (14)

11 考核 (15)

12 附录 (15)

附录A (规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 ................. .. (16)

附录B (规性附录) 上、下半月检修计划流转时限和要求................. ................. . (17)

附录C (规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 (18)

附录D (规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 ............. ............. . (19)

附录E(规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 (20)

附录F (规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 ..................... ....... ....... .. (21)

附录G(规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 (23)

附录H (规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单格式... .................. . .............................. . ....... .. (24)

附录I (规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流程图...... ..................................................................... .. (25)

附录J (规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单格式............... ................................................ .. (26)

附录K 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示及释义.......... .. ......... .. ... ........ ..27

前言

为规我局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和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尽量减少因设备停电对客户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规定。

本标准根据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以及QB/YW201-01-2007《电网公司标准化工作导则总则(试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电网设备检修调度管理办法》、《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标准》、《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标准由供电局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尚琪、海涛、王琳、阮永丽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字美荣、胡之荣、廖晓峰、吴娟、武、恩源、王燕祥、光彦、永丽

本标准由唐广学批准。

本标准由供电局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负责解释。

设备停电管理规定

1 围

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局管辖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管理。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

《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电网设备检修调度管理标准》

《电网输变电新设备投运调度管理标准》

《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

《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设备检修

造成设备退出运行或失去备用的基建、大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或配合停电等工作。

3.2 检修申请

是指在调度机构管辖设备上进行设备检修工作时,申请单位提前向调度机构提出并经调度机构批复,用以进行设备检修调度管理的文字依据。

3.3 检修流程

指供电局电网设备的计划检修、非计划检修、新设备投产、带电作业等工作的计划、申请、审批、执行等。

3.4 计划检修

指在年方式、月度检修计划中已安排,并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检修申请的设备检修。未在年方式、月度计划中提前安排,但停电围、设备停电状态、停电期限与计划检修相同的临时配合工作,经生产技术部和调度机构同意,按计划检修统计。

3.5 非计划检修

指除计划检修以外的其它设备检修。包括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紧急避险工作,以及因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特殊原因,需尽快安排开展的检修工作等。

3.5.1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指因设备发生紧急缺陷或故障等原因,急需停电或强迫停运的停电。

3.5.2 紧急避险停电

紧急避险停电指人身、电网、电力设施发生危险或者面临正在发生的危险时,须采取停电措施防止危险的扩大或消除危险的停电。

3.6 预安排停电

凡预先已作出安排,或在24小时前得到批准(或按供电合同要求的时间)并通知主要客户的停电。

3.7 设备检修时间

指自设备退出运行或失去备用开始,至设备具备恢复运行或正常备用的时间。

3.8 计划停复电时间

指自设备从系统解列开始,至并入系统运行或转入备用时为止的时间。包括停电时间、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和复电时间。

停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停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许可的时间。

复电时间含调度下令时间、设备复电操作时间和办理工作票终结的时间。

设备停电、复电操作时间包括运行单位操作时间和运行单位装、拆安全措施的时间。

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包括施工单位自行装、拆安全措施时间和检修工作的时间。

3.9 客户管辖单位:包括客户服务中心、分局、营配分局、县级供电。

3.10 运行单位:电网参与设备运行维护的所有单位。

3.11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

是指供电局部指定的负责具体项目(设备检修、技改、试验、客户接入、配合停电等项目)实施或归口管理的部门、基层。特殊情况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由调度机构指定。具体如下:

3.11.1 基建项目:工程建设部或由工程建设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

3.11.2 大修、技改项目:生产技术部或由生产技术部指定的我局项目管理单位填报。3.11.3 客户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地区的为分局填报,其它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客户(含10kV趸售客户)为客户服务中心填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客户为各营配分局。

3.11.4 县级供电管辖设备检修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县级供电填报。3.11.5 客户(含县级供电)接入工程涉及我局管辖设备停电、操作的项目:经客户服务中心(或分局)书面同意后,由客户管辖单位填报。

3.11.6 地调直调电厂(含共同调度电厂):电厂填报。

3.11.7 局各基层自行实施完成的项目:局负责实施的基层填报。

3.11.8 影响电网调度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项目:由负责通信设备运行维护的单位填报。

3.12 停复电联系人

在设备停电或复电过程中负责与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联系停电或复电具体事项的人员。

3.12.1 电厂(站)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值长。

3.12.2 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等配电设备)检修申请的停复电联系人为当值负责人。

3.12.3 调度许可的县级供电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县级供电县调调度员。

3.12.4 调度许可的调度协议用户管辖设备上的工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调度协议用户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

3.12.5 计划或非计划检修工作涉及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该客户委托的施工单位具有“可接令人”资格的人员。用电检查人员负责落实检修申请中施工单位资质及所填停复电联系人是否具备“可接令人”资格。

3.12.6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时,非调度协议客户管辖设备上的操作,停复电联系人为负责该客户的用电检查人员。

3.12.7 线路检修申请(影响通信业务)的停复电联系人为线路工作负责人。

3.12.8 通信设备检修申请(影响保护通道、安全自动装置通道、自动化通道、调度、营销业务、MIS网络等业务)的停复电联系人为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以上停复电联系人须具备“可接令人”资格,停复电联系人负责落实检修申请单上所有工作的执行及完成情况。

3.13 新设备投产联系人

由工程的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指定的,作为启动验收委员会或大修及技改项目管理部门与调度机构联系的人员。新设备投运联系人须具备“可接令人”资格。

3.14 延时送电

指超出批准的复电时间将设备恢复运行或转入备用。

4 各部门、单位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

4.1.1 设备停电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4.1.2 协调、指导、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单位按本规定开展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1.3 组织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1.4 组织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1.5 审核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综合审核检修设备的重复性停电。

4.1.6 按规定上报职责围项目的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2 安全监察部

监督、检查全局设备停电安全管理工作。

4.3 工程建设部

4.3.1 按规定上报职责围项目的月度设备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3.2 配合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3.3 组织所管项目各施工单位申报月度设备检修计划。

4.3.4 不定期检查所管项目的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4 电力营销部

4.4.1 审核设备检修停电涉及影响增供扩销的项目,对是否同意提出意见。

4.4.2 按规定组织上报职责围项目的设备月度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申请。

4.4.3 配合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4.4.4 督促客户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申报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4.5 不定期检查所管项目的设备停电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客户管辖单位设备停电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4.5 电力调度中心

4.5.1 分析、控制设备检修引起的电网风险,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

4.5.2 协调、指导、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和单位是否按本规定开展设备停电管理工作。

4.5.3 组织编制、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5.4 审核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

4.5.5 按照要求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职责。

4.5.6 组织执行全局设备停电工作。

4.6 各运行单位

4.6.1 编制、审核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6.2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6.3 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检修申请容进行审核,根据对其设备所属影响,决定是否同意开展工作,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并签署意见。对不合格的检修申请予以退回,并及时通知相应的检修申请填报部门。

4.6.4 设备检修工作对其它单位设备状态有要求或影响时,按规定流转至相关单位填写意见。同意的,应按申请要求做好配合工作;不同意的,应说明原因。

4.6.6 负责大修、技改项目新设备验收,对新设备是否具备投产条件进行确认。

4.6.7 严格执行本规定,向管辖围的外来单位宣贯本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7 客户管辖单位

4.7.1 编制、审核客户检修、接入工程涉及我局设备检修、操作的设备月度检修计划。

4.7.2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7.3 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职责。

4.7.4 严格执行本规定,向管辖围的客户、外来单位宣贯本规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8 修试所和继电保护所

4.8.1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9 县(区)调调度机构

4.9.1 按规定上报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

4.9.2 履行设备停电信息的发布、告知。

5 设备停电管理的原则

5.1 做好供电服务的原则

5.1.1 设备检修应统一管理,合理安排,尽量减少设备停电时间,尽量降低对电网安全及客户的影响,提高供电可靠性。

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客户停电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每个客户预安排停电原则上每年不超过3次,预安排总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每次停电时间安排原则上城镇客户不超过8小时,其他客户不超过14小时。

5.1.2 各单位应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制定合理的检修时间、操作时间,严禁宽打窄用。

5.1.3 预安排停电检修项目,均按照《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提前进行停电信息的通知。

5.1.4 原则上节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期间不安排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检修工作。

5.1.5 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计划检修,应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客户服务中心、分局、各营配分局、各县级供电应通知到重要客户、大客户、专变客户和大型居民住宅区。

5.1.6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涉及客户停电的,一般要求停电时间不超过12小时,若不能在12小时恢复供电的,要尽可能通过发电车、临时转供、代供等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客户的用电。客户服务中心、分局、各营配分局、各县级供电应尽快确定停电所影响的客户围,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5.1.7 在计划检修和事故处理情况下,能采用转供电继续对客户进行供电的必须安排转供电。

5.2 统筹计划的原则

5.2.1 计划检修实行统一管理,检修、基建、技改、用电工程等应配合进行,统筹合理安排、申报、审查检修计划,尽量避免设备重复停电。

5.2.2 日常运行维护、预试定检、大修技改、基建工程、客户工程等涉及设备停电的工作必须纳入计划检修管理。

5.2.3 延时送电

若不能在批准的时间完工的,停复电联系人必须按相关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的期限提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延长检修期限申请。

5.2.4 客户接入工程的保护定值更改、试验等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由客户管辖单位牵头协调,统一安排时间,严禁出现同一工程多次重复停电。

5.3 安全供电的原则

为保障人身、电网、设备安全,当发生事故、出现紧急缺陷和需要紧急避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将危险源隔离。

5.3.1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5.3.1.1 地调调度管辖围供电局资产设备的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a)变电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变电站当值值班长向当值调度员口头申请。

b)10kV及以下配网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营配分局及时组织处理,并由生产调

度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以下容:

分局指定的唯一一名工作现场具有受令资格人员的和,现场信息反馈和操作时,由此人与配网调度员联系。如果营配分局生产调度未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营配分局生产调度为唯一能与当值调度员申请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的人员。

c)35kV及以上的线路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输电分局(分局)及时组织处理,并由值班人员向值班调度员汇报以下容:

分局指定的唯一一名工作现场具有受令资格人员的和,现场信息反馈和操作时,由此人与主网调度员联系。输电分局值班人员未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输电分局值班人员为唯一能与当值调度员申请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的人员。

5.3.1.2 地调调度管辖围非供电局资产设备的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

调度许可、县级供电设备所属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县级供电有受令资格的调度员与当值调度员申请。

调度许可、调度协议用户管辖专线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调度协议客户具有受令资格的人员与当值调度员申请。

非调度协议用户设备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停电,由管辖该客户的具有受令资格的用电检查人员与当值调度员申请。

5.3.1.3 超过8小时的紧急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停电的检修申请补办和恢复要求

因紧急缺陷处理和事故抢修,将设备停电隔离超过8小时的,先根据5.3.1.1条及5.3.1.2 条规定进行处理,是否补办检修申请由调度机构根据电网安全需要及现场处理的实际情况决定。

紧急缺陷处理、事故抢修完毕,验收合格后需恢复接入系统运行时,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必须按照非计划检修流程提交恢复接入系统的检修申请:

a)需要终止其他用户供电配合的;

b)对电网有影响的;

c)需要调整系统运行方式配合的。

除上述3条以外的情况,由各运行单位停复电联系人与当值调度员申请投入运行。5.3.2 紧急避险停电

需立即进行紧急避险的停电,运行单位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操作,或按照5.3.1.1和5.3.1.2条规定,向当值值班调度员申请,但事后应将停电的设备名称、围及时间以书面报告上报局办公室并抄送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及电力营销部。

6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查询及告知

6.1 设备停电信息的通报、告知及解释工作按供电局《95598电力呼叫中心应急管理办法(试行)》、《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安全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检修工作引起重要客户停电时,根据《供电局发电车应急供电管理制度》要求,采取发电车应急供电措施。

6.2 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调度机构提前48小时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1天12:00前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

申请填报单位及相关部门、基层自行登录检修管理系统查询批准执行或取消的检修申请,并及时组织开展工作准备、通知外来检修单位、通知管辖围的客户等工作。

6.3 若节假日期间安排检修,不满足通知发布时间(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48小时,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提前1天12:00前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的检修申请审批完毕后,由调度机构、短信或当面通知检修申请填报人,由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检修设备所属单位及客户管辖单位。

6.4 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调度机构在前1天12:00后完成审批或取消,由调度机构、短信或当面通知检修申请填报人,由检修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检修设备所属单位。

接到调度关于批准执行或取消检修申请的通知后,各单位必须及时组织开展安排工作准备、通知外来施工单位、通知管辖围的客户等工作。

6.5 事故抢修、紧急缺陷处理、停电调电及紧急避险工作,由值班调度员及时告知95598、相关客户管辖单位和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客户管辖单位根据调度通报情况及时告知影响客户。

6.6 有关通信设备的检修申请审批后,由检修申请填报人负责通知施工单位和通信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同时,检修申请填报人还需及时通知受通信业务影响的单位查询有关申请容,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7 检修计划的编制、申报和批准

7.1 年度计划

依据相互关联、相互配合、统一安排、减少设备重复停电的原则,由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分层次组织有关基建、营销、运行工作单位进行编制,经分管生产的副局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7.1.1 在每年11月下旬组织编制完成次年度主网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7.1.2 在每年12月上旬根据主网设备年度计划检修,组织编制完成次年度配网设备年度检修计划。

7.2 月度检修计划

7.2.1 基本规定

7.2.1.1 按有利于生产管理、减少非计划检修的目的,月度检修计划分为《上半月检修计划》和《下半月检修计划》。

《上半月检修计划》包括地调执行的起始停电时间为1日至15日的检修项目和南网总调、省调执行的全月项目。《下半月检修计划》包括起始停电时间为16日至最后一日的项目。

7.2.1.2 为保证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各运行单位申报月度检修计划前,必须检查完成申报前的准备工作。各单位审批过程中发现未实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或预估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7.2.1.3 备用设备的检修纳入计划检修管理;当35kV、10kV母线停电影响客户用电,需当日恢复送电时,施工单位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7点。

7.2.1.4 经检修计划会讨论确定的《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项目,不得随意增加及调整。

7.2.1.5 整个申报环节紧凑,未按照规定时限报送,或者停电设备、设备停电围仍有原则性错误的检修计划,将不予安排。

7.2.1.6 每月9日和24日(逢节假日会议召开日期另行明确)分别召开《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会,会议由生产技术部、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召集,各有关部门、运行单

位、客户管辖单位、检修单位等必须安排有关人员参会。

7.2.1.7《上半月检修计划》和《下半月检修计划》由电力调度中心组织编制,经电力调度中心相关领导校核、生产技术部审核、局生产副总工审定、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后执行。

7.2.1.8 经局领导批准的月度检修计划,每月22日、次月8日在供电局主页公布执行,影响客户停电通告按供电服务承诺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

7.2.2 申报前的准备工作

7.2.2.1 外来检修单位在申报检修计划前,必须先由有关建设管理单位或局职能部室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方可报送各分局、客户服务中心。

7.2.2.2 客户(含县级供电)新装工程检修计划,必须经过客户服务中心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送各分局。当客户新装工程涉及我局资产改造的,设备管辖分局负责综合协调参与该工程的各单位,完成检修计划的相互配合。

7.2.2.3 影响保护通道、安全自动装置通道、自动化通道、调度、营销业务、MIS网络等业务的通信设备检修工作,需要申报月度检修计划的,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电力调度中心。

OPGW光缆检修计划需要含在线路检修计划中的,由线路运行单位上报。

ADSS光缆、普通光缆、通信设备检修计划,由设备运行单位单独上报。

7.2.2.4 按照规定完成施工方案的审批。

7.2.2.5 各营配分局在安排10kV配网停电涉及转供电时,同时提供现场转供电方案的建议,对变电设备类工作(如变电站断路器停电)提出初步调电方案并在备注栏注明。

7.2.2.6 基建、改造、客户接入工程已完成工程设计、设备订货及到货确认。

7.2.2.7 认真落实工作需要的停电设备、工期、需要陪停的线路等。

7.2.2.8 由电力营销部门核准的客户工程、由工程建设部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月度检修计划由电力营销部、工程建设部汇总、审核后,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送设备所属运行单位。

7.2.2.9 客户的检修工作需要我局设备配合操作时,其检修计划统一由客户服务中心、各营配分局收集、整理、审核后形成下月检修计划,按照附录B时限流转要求报送设备所属运行单位。

7.2.3 月度检修计划(格式见附录A)填报要求

7.2.3.1 月度检修计划需填写序号、始停日、星期、厂站名、停电设备、工作容、停电期限、工作单位、设备停电围、线路是否需要转检修、转供电方案(配网)、停电影响区域、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

7.2.3.2 月度检修计划中的工作容含工作地段或地点。

7.2.3.3 停电期限即计划停复电时间。

调度下令时间综合考虑为60分钟,即停电调度下令时间为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具备操作条件与调度联系,调度从公布的设备停电起点至下令完毕之间的时间,复电调度下令时间指停复电联系人汇报工作终结后,操作人员到达现场,具备操作条件与调度联系至下令完毕之间的时间。

设备停复电操作时间按《供电局变电站倒闸操作时间控制原则(试行)》的要求控制。

7.2.3.4 检修单位填报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容、工作时间、设备停电围、线路是否需要转检修。

由涉及的运行单位、客户服务中心填报停复电时间、转供电方案(配网)、停电影响区域、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

7.2.3.5 检修单位填报属基建、改造、客户接入工程项目月度检修计划时,须同时向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报送批准后的施工方案。

7.2.4 运行单位审核和完善要求

7.2.4.1 各分局在审查配网检修计划时,必须对是否具备带电作业条件进行审查,不具备带电作业条件的方可报送检修计划会进行审查。

7.2.4.2 由运行单位审核停电设备、设备停电围与工作容要否正确,并组织填报停电影响主要区域。涉及其他运行单位和客户服务中心的,由设备所属运行单位负责联系落实,其他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

7.2.4.3 由涉及运行单位填报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停电影响时户数。由客户服务中心填报35kV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停电次数、涉及客户当年预安排累计最高总停电时间。

7.2.4.4 由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停电工作时间。设备所属运行单位依据设备年度计划检修和月度检修项目初步计划,结合《供电局可靠性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要求组织进行审查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申报。

7.2.4.5 计划项目的提报工作量是否与现有运行配合操作人员实际情况相符。不相符时,对计划项目提出调整或修改意见。

7.2.4.6 检查申报的计划项目涉及7.2.2条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时,各单位审批过程中发现未实际完成或预估上报的,将不予受理。

7.2.5 月度检修计划申报流转

月度检修计划报送及流转时限和要求见附录B。

8 检修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8.1 申请审批的一般规定

8.1.1 申请上报的时间规定

8.1.1.1 总调、省调执行的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需在计划时间前4个工作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2 带电作业需在计划时间前2个工作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3 除了上述两项以外的检修申请、新设备投产申请需在计划时间4个自然日12:00前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1.4 由调度机构回退后的申请重新上报时,新设备投产申请和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至少在计划工作前3天09:00前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提交调度机构审批,不影响客户的检修申请至少在计划工作前2天09:00前完成相关审批流程后提交调度机构审批。

8.1.2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围的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申请填报部门在完成相关流程审批后提交地调审批,地调审批完成后提交总调或省调,申请单位及停电设备所属单位根据总调、省调批复意见安排相关工作。

8.1.3 与检修工作相关的新设备投产,新设备投产申请必须与检修申请配合上报。

8.2 检修申请的审批

8.2.1检修申请填报规定

8.2.1.1 检修申请填报人只能由经调度机构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调度中心负责电网检修申请填报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8.2.1.2 检修申请中“申请停电时间”和“申请复电时间”的容,必须为实际需要的工作日期和时间,生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各环节审核人员如果有时间变更的要求,可将申请退回重新填报。

8.2.1.3 检修申请的填报及流转由申请填报部门负责,同时检修申请填报人应动态关注申请批复及回退情况,及时配合修改并督促流转。

8.2.1.4 检修申请填报容应按调度机构要求填报规的设备名称,概括说明需开展的检修、技改、试验和配合停电等工作安排及工期,以及工作实施的相关要求及影响围,明确对调度机构设备所属状态要求(含一、二次设备等),以及对电网运行的其他要求。

对检修申请单中的设备状态所提出的要求应满足工作需要,由申请方负责把关。不得随意扩大停电围。

检修申请单的容应与实际相符合,不得随意变更、扩大工作容。

8.2.1.5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是否影响客户(若影响客户的在“是否影响客户”一栏选“是”,否则选“否”),并对检修申请执行级别进行判断(中调执行、地调执行、区调执行)。

8.2.1.6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负责落实该项工作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若影响的在“是否影响远动及通信业务”一栏选“是”,否则选“否”)。

8.2.1.7 对于涉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二次回路、调度自动化系统、通信业务时,应在申请填报时明确提出影响围和配合要求,并提出相关处理措施。

8.2.1.8 外来检修单位(客户工程除外)在我局所属设备上的工作,由外来检修单位向局项目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提供纸质申请,由项目管理部门或设备所属运行单位负责填报申请。

8.2.1.9 客户(县级供电除外)计划检修及非计划检修工作,客户按《供电局客户停复电管理标准》相关规定提供纸质申请到客户管辖单位,由客户管辖单位负责填报申请。

8.2.1.10 县级供电计划检修及非计划检修工作,在完成公司部相关流程审批后,由县级供电按照调度上、下级关系负责填报申请。

8.2.1.11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围设备的检修申请,检修申请填报部门除在本局提交检修申请外,还须按照总调、省调检修申请管理相关规定提交总调、省调审批,检修单位及检修设备所属单位根据总调、省调批复意见安排相关工作(含因停电影响客户的通知工作)。

8.2.2 影响客户的非计划检修申请未在计划停电时间前48小时完成审批流程,不影响客户的非计划检修申请未在计划停电时间前1天12:00前完成审批流程的,统一纳入“过期检修申请”管理。“过期检修申请”将不会在各审批人的“待审批”环节出现,但可以在系统中进行查询。

8.2.3 局相关部门和涉及的基层单位根据自己的职责,对检修申请容进行审核,分析对其

所属设备的影响,决定是否同意开展工作,是否需要采取措施,并签署意见。

8.3 计划检修、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检修申请的审批

8.3.1 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由检修申请填报部门按照批准的《上半月检修计划》、《下半月检修计划》填写后,报调度机构审批后执行。

8.3.2 事故及紧急缺陷处理停电检修申请的审批按5.3条规定向值班调度员口头申请审批。

8.4 非计划检修施工方案的审批

施工单位在申报非计划检修申请前(缺陷处理除外),须将施工方案报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

8.4.1 涉及客户停电的施工方案批准

8.4.1.1 停电时间不超过8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未超过2次、总停电时间未超过16小时的,需经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批准。

8.4.1.2 停电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6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2次、未超过3次,总停电时间超过16小时、未超过24小时的,需经生产技术部批准。

8.4.1.3 停电时间超过16小时、不超过24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3次、未超过4次,总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未超过32小时的,需经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

8.4.1.4 停电时间超过24小时,客户当年停电累计超过4次,总停电时间超过32小时,需经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

8.4.2 不涉及客户停电的施工方案批准

停电时间在3天及以下的,需经设备所属运行单位批准;4至7天的需经生产技术部批准;8至14天的需经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超过15天的需经分管生产副局长批准。

8.5 非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

8.5.1 基本要求

8.5.1.1 检修申请填报部门应按照要求填报申请,并负责将非计划检修申请提交相关部门(影响客户正常用电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客户管辖单位同意并通知客户)审核,完成审核后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审批,并在分管局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

8.5.1.2 10kV配网非计划检修申请涉及转供电的,各营配分局必须同时提供转供电方案(在检修申请附件栏提交,提交前须完成编、审、批流程)。

8.5.1.3 若停电涉及其它相关分局设备所属非计划检修申请,检修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必须将检修申请发送至其它相关分局生计室审查,若影响客户的停电工作须按客户性质转相关营配分局、分局或客户服务中心用电检查人员及分管领导审核。若10kV配网线路停电影响客户涉及多家营配分局的,由停电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负责流转相关营配分局进行审批,其他运行单位应积极配合。

8.5.1.4 所有非计划检修申请须经检修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用电室)审查。

8.5.1.5 所有非计划检修申请须经生产技术部审查。

8.5.1.6 在电网特殊情况或有保供电任务情况下,调度机构有权调整检修申请的停复电时间。除此以外,调度机构安排的“批准停电时间”和“批准复电时间”必须与“申请停电时间”和“申请复电时间”保持一致。

8.5.1.7 分管局领导对非计划检修申请进行批准。经批准的非计划检修申请在检修管理系统中发布。检修申请填报部门、检修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客户)及检修设备所属单位可进行查询,并根据检修申请的批复时间进行相关工作安排,各客户管辖单位按照批准后的停电时间及时通知客户。

8.5.1.8 属总调、省调管辖(许可)设备检修申请在完成局审批后提交省调、总调进行审批,上报检修申请时间须满足总调、省调有关报送时间要求。

8.5.1.9 备自投装置带负荷试验及大负荷试验按照非计划检修上报检修申请,申请流转及要求与非计划检修申请一致。同时申请填报部门组织编制试验方案,试验方案需经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并在提交的“申请附件”中上传。

8.5.2 其它非计划检修申请的审批

8.5.2.1 局工程需要客户线路停电配合时,由工程项目管理单位牵头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客户管辖单位将与客户协商的结果通报给工程项目管理单位。

8.6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审批

8.6.1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报单位需对新设备投产申请执行级别进行判断(中调执行、地调执行、区调执行)。

8.6.2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附图,必须满足我局《电网一次接线图纸图实相符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8.6.3 新设备投产申请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提交设备所属分局审核。8.6.4 设备所属分局生计室及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局生产技术部审批。

8.6. 5 局生产技术部签署审批意见,提交调度机构审批,经调度机构主(配)网方式、继电、自动化(或通信专业)人员批复后完成审批流程。

8.7 需退出重合闸的带电作业申请的审批

8.7.1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需带电作业配合隔离故障设备的,相关单位按5.3条与当值调度员申请。除此以外所有需要退出重合闸的带电作业须提交带电作业申请。

8.7.2 若带电作业涉及其它相关分局设备所属,带电作业单位必须与相关分局协商确定工作日期后,由带电作业单位提交带电作业申请。

8.7.3 带电作业单位生计室必须将带电作业申请发送至其它相关分局生计室审查,审查合格的申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调度机构进行审批。

9 检修申请的执行

9.1 基本要求

9.1.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如因故需要调整或取消时,工作单位应提前办理。

9.1.2 调度机构有权追回未执行的检修申请、带电作业申请和新设备投产申请。

9.1.3 检修申请各环节人员有权将填报错误的申请回退到“填报人”,并注明回退原因,回退后的申请以短信方式通知。申请填报部门的“填报人”应动态关注申请批复及回退情况,及时配合修改,保证检修申请的流转及执行。

9.2 检修计划的取消流程

9.2.1 若因电网特殊情况或保供电任务,调度部门有权取消、推迟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或终止已开工的工作。因被取消或未完成的工作,在当月电网运行方式允许及可安排工作的前提下,由调度部门、生产技术部商施工单位,另行安排并确定调整计划时间,调整计划经生产技术部、调度部门及设备所属运行单位审核批准后执行;若调整计划影响客户的正常供电,客户管辖单位进行审核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告知。

总调、省调管辖设备检修计划的变更或取消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通知相关分局、客户服

务中心及施工单位(总调、省调直接通知的除外)。

9.2.2 已批准的设备检修计划,因工作单位提出取消的或因工作单位填写停电围和安全措施不完整而无法开工的,以及因工作单位原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无法按时开工而被调度部门值班调度员取消的,重新按规定办理申请。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取消或变更检修计划时,施工单位写出书面申请,经对应的建设、生产或客户管辖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备案;由电力调度中心负责通知相关分局、客户服务中心,并在周缺陷分析及生产会、月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生产技术部根据情况进行考核。

9.3 设备检修延期

若不能在批准的时间完工的,停复电联系人必须按《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规定的期限提前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延长检修期限申请,值班调度员负责将延期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由该部门告知影响的客户。省调管辖(许可)设备检修延期按《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相关条款执行。

为减少延期对电网安全和客户供电的影响,停复电联系人应督促工作人员抓紧时间工作。

如果办理了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在调度批准延长的时间完工,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提出再次延长检修期限的申请,并重新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凡是办理两次及以上延期手续的工作,在工作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将第二次延期的原因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电力调度中心和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情况在周缺陷分析及生产会、月安全生产分析会上进行通报,视情况进行考核。

9.4 工作单位在检修计划时间提前完工的,应及时办理工作终结手续,提前恢复设备送电。

9.5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申请的执行

9.5.1 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相关单位按5.3条与当值调度员申请时,停复电联系人必须将以下容清楚、准确的告知调度员:

a)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围。

b)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设备停电围,包括停电围是否有同杆架设的高、低压设备,同杆架设的其他设备是否带电;同杆架设的其他设备带电是否影响事故或缺陷处理工作。

c)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相关设备需要转到何种状态(热备用、冷备用、检修)。

d)按局相关规定需要调度配合完成的安全措施。

e)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工作容。

f)预计工作完成的时间。

9.5.2 值班调度员接到事故抢修或紧急缺陷处理工作的申请时,要高度重视,并做好以下工作:

a)核实停复电联系人是否符合5.3条的规定。

b)核实停复电联系人是否按9.5.1条规定将相关容汇报清楚。

c)及时通知调度管辖的相关发电厂、变电站(开闭所、配电室、环网、箱变)、调度协议客户配合,尽快将事故或紧急缺陷处理的相关设备转到停复电联系人要求的热备用、冷备用或检修状态。

d)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的相关设备转到停复电联系人要求的热备用、冷备用或检修状态后,及时告知停复电联系人。

e)及时将事故和紧急缺陷处理情况告知95598和客户管辖单位,由95598和客户管辖单位按规定通知影响客户。

f)及时将事故抢修和紧急缺陷处理申请情况汇报调度机构方式人员、相关专责及领导。

9.6 检修申请的执行

9.6.1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按批复申请时间要求组织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按时到达操作现场后,及时与当值调度员联系。

9.6.2 当值调度员根据申请要求下令给现场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将设备转到相应状态。

9.6.3 停复电联系人根据申请工作时间与调度核实设备停电情况,得到当值调度员通知后,才能按规定开展工作。

9.6.4 工作结束,由停复电联系人负责将相应设备恢复至值班调度员通知工作前的状态,再将工作完成情况、遗留问题、现场安全措施拆除情况等汇报当值调度员。

9.6.5 当值调度员确认所有设备工作结束,施工单位现场自行完成的安全措施已全部拆除,设备具备运行条件后,方可下令拆除按照调度指令完成的安全措施,恢复设备供电。

9.7 新设备投产申请的执行

9.7.1 新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现场验收负责人及时汇报当值调度员(没有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时)或工程启动验收委员会,确认投产设备验收合格,具备投产条件。当工程具备投产条件时,启动验收委员会通知当值调度员进行下一步的安排。

9.7.2 新设备具备投产条件后,由投产联系人与当值调度员联系,按新设备投产申请要求安排设备投产。

9.8 带电作业申请的执行

9.8.1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按批复的申请组织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按时到达操作现场后,及时与当值调度员联系。

9.8.2 当值调度员根据申请按时下令给变电站有受令资格的操作人员将带电作业设备的重合闸退出运行。

9.8.3 工作负责人根据申请工作时间与调度核实带电作业设备重合闸退出情况,得到当值调度员重合闸已退出运行的通知后,方可按规定开展带电工作。

9.8.4 工作结束,由工作负责人将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当值调度员。

9.8.5 当值调度员确认设备带电工作结束,可以恢复重合闸后,方可下令投入重合闸。

10 设备操作规定

10.1 地调管辖供电局资产的设备操作按以下规定执行:

10.1.1 变电设备的操作,调度直接下令到当值运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

10.1.2 配电设备的操作

a)如果操作涉及两个及以上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或一个设备运行管理单位的两个及以上班组,由各营配分局确定最多两名操作负责人。

b)各营配分局的生产调度在操作前一天,通知配网值班调度员具有受令资格的操作负责人的、联系。如果营配分局生产调度未通知值班调度员时,营配分局生产调度即为分局指定的操作负责人。操作时当值调度员统一下令给各营配分局指定的操作负责人,上述人员接受调度命令后,负责协调、安排本单位各班组的相关操作,全部操作完毕后,由接受调度命令的人员统一汇报调度。调度员下令时要求单独汇报的容除外。

c)操作时,如果当值调度员无法联系上各营配分局确定的操作负责人时,由当值调度员通知各营配分局的生产调度,上述人员应负责及时联系、通知操作负责人与当值调度员联

系操作。

11 考核

11.1 对于不按本规定所要求的时限及格式报送检修计划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11.2 若由于本单位原因未将停电计划列入月度检修计划,而据实际情况切实需要设备临时停电时,停电申请单位须出具书面说明,报送生产技术部、分管生产副总师或副局长、电力调度中心审查,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考核。

11.2.1 各单位涉及生产性项目的(大修、技改、迁改、一般缺陷处理等)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项目责任单位考核500元。

11.2.2 各单位涉及基建性项目的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项目建设单位考核500元。

11.2.3 各单位涉及营销性项目的临时停电次数超过本单位月度总停电次数的5%时,对每次临时停电的客户管理单位考核500元。

11.3 对于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已安排的停电工作,检修申请填报单位或调度机构由于非正常原因而未执行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11.3 对检修申请中的“填报人”的考核

11.3.1 电力调度中心负责对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填报检修申请资质的人员进行考核,年度每个填报人都有100分的积分。年度考核被扣分后低于80分的“填报人”将被取消填报资格。

11.3.2 “填报人”在填报申请时发生一般性错误被调度机构回退时,每回退一次申请,扣1分。如设备停电围表述不清晰、工作容填写不规、停复电联系人填写错误等。

11.3.3 “填报人”在填报申请时发生严重错误被调度机构回退时,每回退一次申请,扣3分。如厂站名称、线路名称或断路器编号错误。

12 附录

附录A (规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附录B 上、下半月检修计划流转时限和要求

附录C (规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D (规性附录) 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附录E (规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F (规性附录) 非计划检修申请单格式

附录G (规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填写、审批流程图

附录H (规性附录) 新设备投产申请单格式

附录I (规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流程图

附录J (规性附录) 带电作业申请单格式

附录K (规性附录) 电网设备检修申请和新设备投运申请填报要求、示及释义

附录A

(规性附录)

检修计划申报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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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配网停电计划管理的几个措施

浅谈加强配网停电计划管理的几个措施 【摘要】配网计划停电,是基层供电企业的重要生产业务。通过优化管理流程、扩大停电管理覆盖面、拓展技术支撑,统筹业务支撑等措施加强配网停电计划管理停电工作。有效的停电计划管理措施是切实提高配网供电可靠性水平的重要手段。 【关键词】配网;停电计划;分支线调度 1 引言 计划检修停电是影响供电可靠性和供电优质服务的重要因素。根据金华供电公司2103年供电可靠率统计,预安排停电次数占到了停电次数的73.3%,时户数影响占到了64.34%。对于供电企业,从服务的角度,必须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为避免各类突发故障停电就应提前对设备进行必要的停电检修和施工;从经济效益的角度,必须保证新增用户与原有用户的用电需求而进行必要的停电工作。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安排的停电计划,对保证供电企业的安全生产、经济效益等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优化管理流程 配网停电计划管理工作要掌握工作的主动性,一方面要做好问题分析工作,找出规律,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积极采取对策,做好控制;另一方面要通过实实在在的制度做好具体停电计划管控工作。金华供电公司配电运检室通过制定《10kV 配网生产计划管理办法》,在制度上保证了停电检修工作的有序进行。 2.1 优化管理流程首先要坚持年、季、月、周工作计划规范管理。 (1)年度停电计划是在每年11月份前由各单位根据年度城网、大修、技改计划预排下一年度停电计划,由配电运检室统一汇总审核,于每年年初行文下达; (2)季度停电计划是各单位根据工程进展和物资就位等情况结合年度计划按照季节特点在每季度最后一月的规定时间前编制并报运检室技术组的较详细一些的下季度计划,经季度计划会平衡后以会议纪要形式下达; (3)月度停电计划是参照季度计划,各单位结合下个月实际情况及上级安排的一些检修工作要求在每月18日前编制并报运检室技术组的下月详细月度停电计划,于每月20日前经生产、营销、调度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月度计划会议平衡后,行文下达; (4)周检修计划是在月度计划的基础上,将月度计划具体分解、布置的最终执行的计划。由运行班组在PMS生产管理系统内编制经生产主管部门审核在办公自动化OA系统进行发送,不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平衡。

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制度

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制度 1、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制度”。 2、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止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3、矿上要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4、总工程师对局部通风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23号要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门议题解决,并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 5、通风科及其通风员,应对所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生产,机电等部门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6、通风科在做好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机电等部门的局部通风管理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负责。 7、机电部门必须建立局部通风的有关管理制度,对局扇的供电

系统“三专两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8、安监部门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者,严肃处理。 9、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10、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停局扇,如需停开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 11、因拆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2、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巷道全风压供给风量多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开始送风。 13、加强对风筒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损及时修补,防止微风作业,如因此发生工作面瓦斯超限,以事故论处,由安监部门负责追查处理。 14、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及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综合防尘,防爆防火,安全爆破,隔爆自救,否则不许开工。 15、煤巷,半煤巷掘进必须配齐专职瓦斯员,否则不许开工,瓦斯员必须加强责任心,按规定检查,不准空班漏检。 16、加强对井下高低压电缆的专职维护,严格按规定敷设,吊挂,高压电缆每周必须巡检一次,低压电缆必须班班检查,对绝缘不合规

配电室停电送电管理制度

配电室停送电制度 1、在配电室进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正常停送电操作必须经有机电部门批准的停电工作票,否则不准操作。 3、处理故障或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停电,但停电后必须向工区值班人员或矿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 4、值班人员在接到停、送电命令或停、送电工作票时必须写出完整的操作票,并与负责人一起审查工作票、操作票及检查停送电设备安全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5、在停电设备上工作,必须先停电、验电,装设地线或者合上接地刀闸,地线的装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6、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撤离现场,值班员与工作负责人应详细清点、检查现场,撤除地线,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值班员负责送电。 7、操作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穿戴,使用绝缘防护用具。 8、开关一旦出现跳闸,必须查明跳闸原因后方可联系送电。 9、、严禁约时停送电,杜绝无计划和不按计划停送电。 岗位责任制 1、值班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 2、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变电所运行有关规程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 有关规定。 3、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4、掌握触电急救法及人工呼吸法,并具有电气设备防、灭火知识。 5、无防碍本工种的病症。 6、上班前不准喝酒,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程规章的规定。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制度。 8 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 9、操作中有疑问时,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 清楚后,再进行操作。

食堂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食堂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在突发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实现服务工作良性运行,保证食堂正常营业特制定本预案。 二:设施保障 设施到位,未雨绸缪,购置电炒锅、饮水机、微波炉等 防停水、停电、停气必备的设备。 三:保证措施 做到科学预防,措施得力,确保停电、停水的情况下,食堂就餐和饮用水的供应。 四、细则 (一)组织机构 成立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厨师长 组员:食堂工作人员 (二)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组长: 负责公司对食堂突发事件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具体全面负责和协调应急处置。 2、副组长:负责现场整体工作安排,配合组长对应急处置的布置安排。

3、小组分工 3.1联络组:及时上报组长,联系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通知用餐单位。 3.2保障组:维持应急事件现场秩序,对就餐人员做好解释工作安排食堂工作人员,及时清理冷藏食品、冰箱、储存水源等。 五、停电 食堂因临时停电,或遇跳闸等特殊情况时,食堂餐厅在正常营业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餐厅厨师长应第一时间上报食堂管理员,食堂管理员联系相关部 门询问停电原因,如果是食堂内部供电设备问题应立即检修。如果是地区停电,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应向就餐人员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工作。 2.若因停电无法用餐,要及时通过公司总部配餐或已联系好的外卖 公司送餐。 3.联络组负责解释、沟通稳定就餐人员情绪。迅速开启应急灯或点燃蜡烛。(备足蜡烛放在固定位置,方便取用。) 4.停电将影响冷藏设备运作,在停电期间,冷藏保存的食品或原料的保质期应缩短,在化冰后执行常温保存条件下的保存期限,预计不能在期限内使用原料或食品时,可考虑转让或转库等措施以减少损失,超过期限的,应按不合格品处理。 六、停水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井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概述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时,现场 工作人员能迅速撤到安全地点及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 全顺利排放巷道内聚集瓦斯,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特编写 本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各成员职责 组织机构 总指挥:谢祥生(矿长) 副总指挥:李政权(机电副矿)、高定全(技术副 矿)、杨小佳(安全副矿)、李进平(生产副矿) 成员:李权稳(电工)、王小四(电工)、杨长

乖(电工)、王飞(技术科科长)殷彦鹏(安全科科长)陈敏(副总工程师)耿辅华(通风技术员)候汝(地测技术员)杨泽普(通风技术员) 杨明(监控室) 各成员职责 总指挥长:矿长,是处理停电停风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负责人、副矿长、各科(队)长协助下,制定恢复供电后瓦斯排放措施。 1、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有计划、无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2、各有关副矿长:根据事故处理措施,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需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处理事故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3、安全科科长:根据批准的事故处理措施,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事故处理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有

濮阳供电公司停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定稿1.doc

濮阳供电公司停电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定稿1 濮阳供电公司 停电信息发布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停电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高供电服务的标准化水平,依据《河南省电力公司停电信息发布工作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停电信息在我公司内部各部门传递和对外发布的责任部门、程序、时间、内容。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停电是指我公司由于基建、技改、检修、业扩送电、故障、供需紧张等原因造成客户供电中断或为客户直接供电设备可靠性明显降低的行为。 第四条停电原因包括计划停电、临时停电、故障停电、超负荷限电。 第五条高危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透水和火灾,并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人身伤亡,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事故的电力客户,以及特殊重要用电场所的电力客户。主要包括煤矿、冶金、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其他高危行业的用电客户。 重要客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

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 求的用电场所。主要包括党政机关、国防、信息安全、交通运输、水利枢纽、公共事业和其他重要客户等。 第六条客户停电通知的对象为客户的行政负责人或停送电联系人。 第七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直接供电客户的停电信息发布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八条营销部是组黑车对外发布通知、公告、提供本部门管辖的高危、重要客户民广纳的责任部门。95598客户服务中心是接受调度所、城区分局停电计划告知通知单(见附表一)、通知城区分局计划停电公告(见附表二)、监督计划停电公告上报的及时性、通知高危及重要客户的责任人。第九条调度所是负责批准调度管辖设备的停电申请并将停电计划通知营销部的责任单位。调度所计划管理专责是内部汇总整理和传递调度管辖设备停电计划告知通知单的责任人。 第十条城区分局负责批准调度管辖外的配电设备停电申请并将停电计划通知营销部、编制城市配网非专线客户停电公告、提供本单位管辖的高危和重要客户名单的责任单位。城区分局生产调度专责是内部汇总整理和传递其管辖设备停电计划告知通知单的责任人。 第十一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该按照满足停电信息对外发

紫苑物业停水停电管理规程

紫苑物业停水停电管理规程 1.0目的:保证停电、停水、停气能及时通知客户及相关部 门,使客户尽量少受影响。 3.0职责: 3.1客服中心负责通知小区内的客户及相关单位; 3.2客服中心负责通知管理处各部门; 3.3实行首问负责制。 4?0对于停水、停电事宜方法与过程控制: 4.1小区范围内停水(电) 4.1.1市政计划停水(电) 4.1.1.1如事先接到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的通知,在 接收通知时应要询问清楚停水(电)原因及停 水(电)时间。 4.1.1.2在接到通知后如是即时停水(电)的,则要即 时通知相关部门及客户。 4.1.1.3在接到通知后如不是即时停水(电)的,则要 在半小时内通知到维修部,且要在停水(电) 前一天在小区公告栏中贴岀通知。 4.1.2公司计划停水(电) 2.0范 物业管理处内部

4.1.2.1计划内停水:小区内需要保养、检修水电相关 设施需停水(电)的,维修部需有书面并提前 两天报告至客服中心说明停水(电)原因、停 水(电)时间及受影响的小区范围。并应注意 停水(电)时应选择客户用水量较少时间进行, 且停水(电)时间一般不超过4小时。 4.1.2.2计划外停水(电):因特殊情况对水(电)设 施的抢修工作,维修部需及时知会客户服务中 心并报告受影响的范围及预计修复时间。 4.1.2.3客服中心在接到计划内停水(电)时,应提前 一天通知到客户及相关单位。 4.1.2.4客服中心在接到计划外停水(电)时,应做好对 引起投诉的解释工作。 4.1.2.5非紧急情况,应在住户及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后, 工程部方可停水(电)进行抢修工作。 4.2当小区在没有事先通知发生停水(电)情况时,首问人应及时知会维修部检查。 4.2.1维修部检查确认无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恢复供应水(电)。 4.2.2维修部检查确认设施正常属市政停水(电)的, 应及时知会客户服务中心按(4.1.1.2)执行。

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447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标准版本

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概述 接武乡县电业局5月份检修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矿安全生产情况,决定于五月十二日实行对全县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在此期间我矿将在早6:00-12:00实行全矿井停电,12:00-22:00为单回路供电,为了保证矿井的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停电时间 早6:00-12:00全矿井停电、12:00-22:00单回路供电

三、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段建廷(矿长) 副组长:李胜旺(机电副矿长) 成员:当天值班矿长、各部门负责人、机电科 四、准备工作 1、备用电源机组须备足柴油,指定专人管理,一旦停电,备用机组5分钟内启动,备用机组要满足主风机运转和提升人员要求。 2、机电队提前对双回路供电的全部线路进行检查,对影响电源线路的树木、建筑物、塌陷坑等提前进行处理,预防线路接地跳闸。 3、机电队提前准备好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接到上级部门单回路运行的通知时,及时将我矿供电线路倒至工作的那一回路上。 4、提前做好单回路供电的应急准备。

5、提前做好恢复供电前排放瓦斯的工作。 五、安全技术措施 (一)、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1、必须在5月12日5:30之前将井下所有人员撤离。 2、停电停风前由机电科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机电设备、风机房、井上下电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失爆,保证各排水点运转、备用设备正常,通讯畅通。 3、停电停风前由通风队长负责组织对井下所有通风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设施在停电停风前全部处理完。 4、统一指挥,在矿领导和各组织机构(矿调度室)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各队跟班队干负责开始撤人,由调度员在井口负责人数核对。通风队瓦检

停电后数据管理制度

停电后数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公司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及时应对突发停电事件,保障信息系统稳定安全地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中所定义的数据管理内容,特指存放在公司局域网内的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对于存放在其他介质的数据管理,参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3.停电后操作流程 当办公区内出现大规模停电时,机房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信息系统的项目经理应在第一时间进入机房,准备执行应用程序和数据库的即时备份。 停电后的操作流程如下:

4.停电后操作详述 1.在办公区内发生大规模断电后,网络及设备维护人员确认停电原因,并通知 数据库管理员和各信息系统的项目经理。 2.数据库管理员和项目经理到机房,先确认机房内各信息系统的服务器运行正 常。 3.数据库管理员对各个信息系统逐个执行手工备份,相应系统的项目经理对操 作进行监督。 各个信息系统的备份脚本见《04-业务系统数据库备份操作细则v1.1_20130411.docx》。

4.备份完成后,相应系统的项目经理对备份结果进行检查,确认数据量大小是 否正确,备份日志中是否存在错误信息。 如果备份存在问题,则由数据库管理员查找问题原因,并重新执行备份。5.确认数据库正确备份后,各信息系统的PM对业务系统的应用程序执行备份。 在执行备份前,应先关闭应用服务。 6.PM在应用程序备份完成后,正常关闭应用程序所在服务器。 7.数据库管理员正常关闭各个数据库服务器。 8.机房管理员通过KVM控制台确认各个服务器均已关闭,并关闭光纤交换机和 存储。 5.正常供电后操作流程 机房所有设备都正常关机后,机房管理员在机房值班,当恢复正常供电后,机房管理员按照如下流程恢复系统:

园区停水停电管理程序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园区停水停电管理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8812园区停水停电管理程序 Park water and power management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停水、停电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停电/停水的管理,保证顾客正常生活秩序。 2.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处。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掌握各管理处所属供电所及线路号、所属供水部门。 3.2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媒体发布的各种停水、停电信息。 3.3各管理处负责本部门对各种停水、停电情况落实相

应措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停电管理 4.1.1市电计划性停电 4.1.1.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报纸等各种媒体所发布各种停电的信息的收集,并及时通知工程技术部。 4.1.1.2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将停电信息与各管理处所属的供电部门及线路号进行核对,如停电影响到某管理处应及时通知管理处经理。 4.1.1.3各管理处负责收集本部门所属管辖供电所的停电检修信息。 4.1.1.4各管理处对停电信息应及时通告顾客,并做好停电的应急措施。 4.1.2对供电设备计划性停电检修 4.1.2.1由设备责任人提前2天填写《停水/电/气/试消防设备申请单》,经设备主管审核后,报管理处经理审批后,以书面通告形式通知顾客做好停电准备。 4.1.2.2为尽可能地避免影响顾客用电需求,管理需要

的计划性停电检修,夏季安排在9:00-10:30或15:00-17:00进行,冬季安排在1:00-7:00进行,超出以上时间须报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批准。综合性大厦的计划性停电检修没有季节之分,必须安排在1:00-7:00之间。 4.1.2.3必须保证发电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警戒状态。 4.1.2.4由设备主管指定设备责任人提前1天作好停电检修所需工具、材料及备用电源的核实准备工作。 4.1.3市电突发性停电 4.1.3.1各管理处应保证应急电源能正常投入使用。 4.1.3.2管理处值班人员应尽快与供电部门联系,了解停电原因、停电时间,以便对顾客做好解释工作。 4.1.3.3在后备电源启动后,设备责任人应立即检查后备电源运转后供配电系统运行状态,同时每隔半小时检查发电机运行情况,作好数据的记录。 4.1.4由电气故障等引起的停电 4.1.4.1设备责任人或值班技术员应迅速赶到现场,查明停电原因,及时处理,如现埸不能及时处理,须马上通知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模板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理方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最大限度的对重要客户供电, 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维护社会和谐, 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1.3重要客户定义 本方案所指重要客户为: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台及其基站、大型商场、重要交通枢纽、移动、电信、网通等信息网络中心, 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学校、医院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 以及高危企业涉及的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等工矿企业, 意外停电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等其它重要电力使用客户。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属于企业内部对事故的组织处理和控制, 适用于奉节供电公司电网系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停电事故的情况下, 保证或恢复重要客户供电的紧急处理。 1.5方案具体要求规定 本方案规定了适用范围、应急处理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理、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具体要求。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安全供应和谐稳定 电力的安全供应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由于电力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特殊性, 有可能因电力生产环节故障、意外事故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导致重要客户电力供应中断, 如果没有防范措施, 可能造成指挥失控、事故扩大, 甚至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灾害性事故,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2应急措施提高管理 重要客户对电力供应可靠性有特殊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客户应建立双电源或多路电源, 以及事故备用电源, 协助客户落实自备应急电源措施及应急演练等工作。同时客户还应加强自身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保证电力的可靠供应。 2.3安全服务有序用电

无计划停电停风措施

乡宁焦煤集团申南凹焦煤有限公司持证生产矿井无计划停风、停电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保证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现场工作人员迅速撤到安全地点,恢复送电时井下能及时安全顺利排除巷道内聚集瓦斯,恢复正常施工,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一、组织措施 1、主要通风机停风后,主要通风机司机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机电科汇报,同时打开井口防爆盖,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通风。 2、成立临时指挥小组 组长:张龙 副组长:李东红卢君 成员:郑东亮吴魁山张少轩丁怡峰 董立峰赵云薛云峰刘三俊 张伟王鹏李平王彬 其它有关科室 各成员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本措施的要求,联络井下人员进行撤出。 3、主要通风机停风后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由机电科指派专人切断井下所有电源。 4、联络人员: 通风科、机电科、安全科、施工单位现场班组长、瓦检

员、安检员负责联络工作,组织现场人员按本措施要求撤到规定地点,并向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撤人情况。 5、机电负责人应迅速赶到变电所,查明停电原因、范围及大概停电时间,并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如内部原因,应尽快查清处理好故障,积极进行复电;如外部原因,则应与前级电力部门联系配合复电。 二、主要通风机停风时的撤人措施 1、主要通风机临时停止运转时各采掘工作面当班组长、安检员配合瓦检员将人员撤到运输大巷并设置警戒,清点人数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该处电话旁待命。 2、当停电时间在60分钟以内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井底车场;当停电时间在60—90分钟时,所有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三、恢复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1、主要通风机电源恢复后,矿调度室立即通知主要通风机司机关闭防爆盖开启主要通风机。 2、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1小时后,由瓦检员、电工共同进入井下变电所检查瓦斯情况,及时向矿调度室和通风科汇报,只有井下变电所内的瓦斯浓度小于0.5% 时,方可由调度室通知机电科将井下动力电源送入井下变电所。 3、采煤工作面的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工作面及回风风流瓦斯浓度均小于1.0%时,方可进行人工复电恢复生产。

停送电管理制度

停送电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一般规定 第1条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2条在停电的设备或线路上进行作业,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的电工操作。 第3条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高压电气设备维修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第4条各种开关、控制箱正常情况下停止运行的设备停机时必须停电闭锁。 第5条高低压停送电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如下: 第一类属于计划性停电工作,工作过程中将触及带电导体,或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可能触及带电导体的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必须在现场就地执行停电工作。 第二类不在带电导体上工作,不会触及带电导体,可以不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向机电仪中心申请,讲清楚工作内容和停电范围,值班电工核实正确后做好记录,在变电所停电,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核实停送电是否正确。 第三类各用电单位所管辖的电缆和电气设备发生故障,用电单位负责人要立即组织人员将故障系统的电源开关及各负荷开关全部断开,并及时通知机电仪中心值班电工。值班电工到达现场后,应对现场电气设备情况及开关状态进行确认,在确保已经可靠停电的前提下用绝缘摇表摇测电缆线路及设备,待查明原因后再按规定执行送电,对有故障的输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要查找故

障点。 事故抢修可以不办理工作票,但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停电、拉手车、验电和悬挂接地线等措施,在事故抢修结束后,补办完善全部工作票和操作票手续。 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保留在变电所内备查,保存期限为 3 个月, 机电仪中心内必须有准确的停送电指令记录。 第6 条所有的停送电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进行操作;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7条所有开关跳闸后应查明原因,若过负荷跳闸可试送1-2 次,若短路或漏电引起跳闸则严禁强送电。所有停电操作必须执行谁停电谁送电制度,并在停电设备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第8条所有的停送电工作,均实行停送电申请,并经主管领导批示。 公司内部停送电需由停送电单位提前向机械动力部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由停送电单位联系人到机电仪中心办理停送电联系票(见附件),待操作票签发人和许可人签字后方可执行停电命令。 第9 条所有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以文件的形式通报机电仪中心和相关工作部门。 第10 条公司停送电联系人必须经考核合格,并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担 任。负责停送电的电工,必须熟悉维护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 备运行情况、结构性能、保护原理、电缆分布和触电急救知识等。 第11 条当发生人身触电、电气火灾等危及安全事故时,当事人有权立即停电,断开有关控制设备的电源,避免事故扩大,但事后要迅速汇报给机电

电业局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范本

新密市电业局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三个十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供电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扎实推进计划检修的精益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以保安全、保供电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我局电网运行供电可靠性指标,保证计划的科学、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依据《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郑州地区电网调度规程》、《新密地区电力系统调度规程》、《郑州供电公司停电检修计划管理办法》等内容修编而成。 三、本办法适用于新密市电业局运行维护的输、变、配电设备的停电检修计划管理。 四、本办法如有与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相矛盾之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检修计划安排的原则 1

1.输变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情况、输变电设备健康状态以及线路防污工作的要求,结合电网基建、技改、大修工程进度进行编制。 2.输配变电设备的技改、大修及常规预试定检工作应按照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检修试验项目。此类工作一般安排在春季或秋季进行。 3.检修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应实行精益化管理。全面考虑生产、基建、设备运行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以供电可靠性和设备可用系数指标统计考核管理为指导,统筹安排,尽可能开展集中检修,避免同一设备重复停电,最大限度的减少输变电设备停电检修时间及对外停电时间。对可采用带电作业方式的缺陷,应尽量安排带电作业处理。 4.输变配电设备的检修工期应实行标准化管理。强化检修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健全责任制,充分做好检修项目的准备工作。项目责任要落实到人,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现场人员要认真落实“三措”,做好危险点控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有效杜绝人员责任事故。 5.检修计划分别按照年度、月度、周、日不同时间跨度编制。 二、年度检修计划管理 1.每年十月底前,局属各有关单位应将下年度的设备检修计 2

安全管理 项目停水 停电 停气应急预案

项目停水、停电、停气应急预案 一、制定原则: 应急处理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控制事故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为确保甲方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一旦出现事故停电、停水、停气或临时停电、停水、停气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及时控制局面,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停电、停水、停气应急预案。 二、停电、停水、停气应急指挥系统结构: (一)公司指挥部: 1、总指挥:袁欣(总经理) 2、副总指挥:韩涛(副总经理) 3、成员:刘俊杰、孙文秀、李浩、项目经理、经理助理、厨师长 ●联络协调组:刘俊杰、何鑫 ●现场指挥组:项目经理、经理助理 ●食品安全保障组:孙文秀、刘瑞 ●运输保障组:李浩、周景 (二)停电、停水、停气项目自救组织结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经理助理、厨师长

三、分工与职责 1.总指挥: 停电、停水、停气应急工作的指挥、调动、组织与协调。 2.副总指挥: 负责启动应急预案,落实突发停水、停电、停气后保证甲方员工就餐的各项 工作。 3.联络协调组: 负责及时与其它项目、部门联络,满足即时需要。负责利用应急设备,人员、 协助本项目做好停水、停电、停气后的餐饮服务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保障供餐顺利安全进行。 4.现场指挥组: 负责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了解项目日常供电、供水、供气情况,并经常与

有关部门沟通,掌握停水、停电、停气信息,确认发生停水、停电、停气情况后,先与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让甲方通知其员工停水、停电、停气信息,并在进出口等明显处张贴标识。同时启动公司应急预案,积极采取保障措施,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品种,准确向联络组汇报需求物资、数量、时间。售卖时积极与就餐人员进行解释与沟通,随时联系供电、供水、供气公司的维修部门,及时掌握维修进展,并向联络组汇报维修进展情况,以维护正常秩序。 5.食品安全保障组: 负责监督食品安全,包括生产、加工、运输车辆卫生、容器消毒等工作中关键环节的控制,确保当天生产、销售的食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 接到指令后,迅速到场参加救援,主要负责生产原料和食品的运输以及协助人员运输。同时负责临时购买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食品等物资,以保证正常供餐。 四、两种情况下的停电停水处理方法及首要措施。 1. 接到停水、停电、停气通知的情况: 在接到停水、停电、停气通知的情况下,及时与公司管理部联络协调组联系,并督促员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应做好停水、停电、停气前的应变工作,备足水源等。并马上与公司管理部取得联系,启动应急预案,寻求其它项目的帮助,保证供餐顺利进行。 2、未接到停水、停电、停气通知的情况: 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水、停电、停气的情况下,项目联络小组应紧急到物业办公室确认是项目内部故障停水、停电、停气还是外部停水、停电、停气。若系项目内部故障导致,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估

2021版计划停电检修的安全措施

2021版计划停电检修的安全措 施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48

2021版计划停电检修的安全措施 矿井在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检修、维护或对主要输送干线进行检修等情况时,需对矿井进行停电,主要通风机将停止运转。为确保矿井停风的安全,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一、凡矿井停电检修主要通风机或检修主送电设施时,由矿机电科和安通科制定检修计划,送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二、停风停电手续完善后,报批单位应告知受停风停电影响的单位或部门,以便作好相关组织安排,并送一份复印件到矿备存,矿应将停风停电原因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所需的时间拟定报告或提前电话告知区局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中心。 停电计划及安全措施,必须按程序下发至各单位和部门,各单位和部门,严格按计划和安全措施执行。 三、有计划停电时,应事先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内撤

出地面。在停风前,调度室确认井下员工全部撤出地面或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配电房值班人员先将供往井下的电源切断,然后再通知风机房停风,并随即通知将风井的风门打开。 四、检修完毕,矿井在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得到调度室的指令,并严格执行“先供风、后供电”的规定,首先将井口风门关闭,再将引风峒的风闸关牢,然后启动主要通风机,主通风机运转正常后,主通风机房值班员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以及风压、电流、电压、轴承温度等各类数据记录在运行记录本上。调度室应做好复电、启动、瓦斯检查、供电等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五.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一定时间后(视其停电影响时间的长短来确定),由当班瓦检员或安通科安全员入井检查总回风巷、硐室、一翼回风巷、水平回风巷、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并证实井下各点瓦斯符合《规程》规定以下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方可通知地面配电房向井下供电,然后通知井下值班电工分段向各采区配电房供电。 六.井下恢复供电的原则:实行分段供电。只有当总回风巷、

白芦矿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白芦煤矿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 无计划停电停风是造成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之一。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杜绝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未经煤矿批准停电停风计划的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 二、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做好矿井通风管理工作。 1.总工程师对矿井、局部通风机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要召开专门会议,对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进行专题分析,提出整改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同时要把会议内容详细记录。 2.通风科、机电科、安监科职能管理部门及生产队组,对所辖范围的通风设施(包括主扇、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点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通风、机电等部门搞好矿井主扇、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3.通风科在做好通风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机电等部门的矿井通风和局部通风管理工作。通风科按照煤矿《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出现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向有关部门发出原因分析通知单并及时进行登记、上报。 4.机电科必须建立矿井主扇和局部通风机的有关管理制度,对主扇的双回路供电、局扇“三专两闭锁”的安装、检修、维护全面负责,并不准随意停电拆装,保证局扇连续运转,闭锁灵敏可靠。机电科按

照矿井《防止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分析结果报矿井通风管理部门、分管领导、总工程师。 5.安监科对上述工作,要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事故进行分析,落实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三、每台局扇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由使用队负责并安排专人管理;回采工作面采外配风专用局扇由采煤队负责并安排专人管理;工作面回收期间使用的局扇由采煤队负责并安排专人管理。回收结束移交其它队组管理;其它局扇由通风科负责并安排专人管理,通风科负责对所有局部通风机及设施的监督管理。 1.任何人员不得随意停开局扇,如需停开局扇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及通风部门同意,同时在生产调度和通风调度要有文字记录。 2.因检修、检查等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报批手续,并制定相应停电、停风、排放瓦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3.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风量,只有在全风压供给风量大于局扇所需风量时,方可安装,否则不得开头送风。 4.井下每个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行“双电源双风机”供风系统。每台风机都必须实现“双三专”供电。 5.加强对风筒管理。掘进整扩巷工作面风筒由施工队负责管理,回采工作面尾巷采外配风风筒由施工队负责管理。避免风筒脱节、破坏并及时修补,严禁微风作业,所有风筒接口都要采用风筒卡,由矿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07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临时用电及停电检修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为了加强安全用电,临时用电须经副部长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二、临时施工用电,应设有临时电箱,电箱内应设有总熔丝和漏电开关,插座电线应 符合有关要求。 三、临时用电装置应做到装置合格,严禁乱拉,还须定期检查,定期保养,到期拆除。 四、临时用电须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 五、临时电箱如安装在露天,应配有防雨措施。 六、检修设备各方面可能来电的电源都要断开,对每一个电源应有一个明显断开点, 即拉脱闸刀或拨去熔丝。 七、在断开的开关和闸刀手柄上持“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必要时加锁。 八、对于在工作中容易偶然触及或可能接近的导电部分,应加装临时遮栏或护罩。

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有计划停电、停风安全技术措施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概述 接武乡县电业局5月份检修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矿安全生产情况,决定于五月十二日实行对全县供电线路的检修工作,在此期间我矿将在早6:00-12:00实行全矿井停电,12:00-22:00为单回路供电,为了保证矿井的各项安全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安全技术措施。 二、停电时间 早6:00-12:00全矿井停电、12:00-22:00单回路供电 三、成立组织机构

组长:段建廷(矿长) 副组长:李胜旺(机电副矿长) 成员:当天值班矿长、各部门负责人、机电科 四、准备工作 1、备用电源机组须备足柴油,指定专人管理,一旦停电,备用机组5分钟内启动,备用机组要满足主风机运转和提升人员要求。 2、机电队提前对双回路供电的全部线路进行检查,对影响电源线路的树木、建筑物、塌陷坑等提前进行处理,预防线路接地跳闸。 3、机电队提前准备好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接到上级部门单回路运行的通知

无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0509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无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 施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unplanned wind and power outage

无计划停风、停电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在煤矿生产的过程中,会有各种故障导致井上下停风、停电, 为确保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一、主扇 (1)、停风后安全措施 1、主扇停风后,风机房、监控、35KV变电站值班人员必须立 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值班人员当即汇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 矿长、生产矿长、通风副总并通知35KV变电站,切断井下所有电 源。 2、主扇停风后,机电矿长必须到调度室指挥。 3、由值班领导根据停风时间向井下各作业地点工作人员下达立 即撤出命令(撤到全风压或地面),由瓦斯员、安监员进行督促, 各带班长安全员组织撤退,如有不服从指挥者立即向调度值班人员 报告,强制执行。并由瓦检员在撤人后向调度室汇报撤人情况。

4、停风期间,必须打开回风井口防爆门和各采掘面回风巷的调节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通风。 5、由各队长、带班长清点,检身房核实人员是否全部出井。 6、停电、停风期间由调度值班领导,负责查明停电、停风原因,做好记录,落实送电时间。 (2)、送电时安全措施 1、送电时,35KV变电站通知调度室,调度室向风机房值班人员下达命令,关闭防爆井盖,准备送风。 2、送电时,通风队长首先检查风机出风口瓦斯浓度,瓦斯浓度不超过0.5%,向调度室汇报可以送电。 3、调度室通知35KV变电站往风机房送电,并做好记录。 4、送电时,油总工统一指挥,调度室协调安排。 5、送电后,风机启动后,值班人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 (3)、全风压排瓦斯措施 1、启动主扇前由安装队长负责派人检查主扇与井下电源的风电闭锁情况,确认风电闭锁完好后,汇报调度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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