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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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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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783-48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公司应设立各类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

2、组织机构成员由公司各部室、各专业技术主要人员组成,各成员须具备国家行业资格证且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等条件;

3、事故、事件统计分析要完成和满足指标要求、内容要求、时间要求等;

4、统计、计算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为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

5、公司为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提供人员、资金、设备、运输等足够资源;

6、事故、事件的统计整理以本月及过去12 月的死亡、受伤(重、轻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

统计资料为准;

7、所有事故、事件以事故性质、类别等数据通过条型统计表、折型统计表等图形形式显示,并通过图形反映、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

8、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主要针对事故原因种类、伤害发生的时间特点、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职业卫生重要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元素分析等;

9、依法定期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和职业病,并公布统计分析结果;

10、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

11、统计过程应做到统计项目齐全、统计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统计方法科学合理;

12、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有效性应体现数据合理且有针对性、数据有可比性、明确规律和趋势变化等;

13、以会议、培训或通过报纸、板报、电视等方

法对事故事件进行回顾,起到总结经验、警钟长鸣;

1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为纠正错误行为提供有效信息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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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大全.doc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1)

第十五章附则(31) 附件(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

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八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化工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进一步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二、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三、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部门主管报告,而后迅速逐级报告到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和分管安全的管理部经理,一般 第 2 页共 6 页

及以上等级事故应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四、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单位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第 3 页共 6 页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0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0事故分类 2.1按事故性质分为: 2.1责任事故:由于人的失误、失职及管理原因造成的事故。 2.2自然灾害事故:人力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 2.3破环事故:有预谋的人为破坏事故、事件。 2.2按事故内容分为: 2.2.1重大险情事故:发生事故的条件已经具备,或者虽然发生了事故,但因某种原因侥幸或者因处理及时得当而未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事故。 2.2.2交通事故:所属车辆在因公驾驶过程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物资损失及人员伤亡事故。 2.2.3设备事故:机械、工艺、动力、运输等设备、设施及仪器、仪表、工具的非正常性损坏,造成造成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2.2.4人身伤亡事故: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人身伤亡事故。 3.0事故处理程序 事故处理不论大小均应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和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1事故紧急处理 事故发生时,当事人和现场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报告、抢救和保护现场等事项。

3.1.1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及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事故发生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或有关领导报告(发生火灾,应先报火警);同时立即设法控制事故蔓延和抢救伤员。 3.1.2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封锁保护现场,除抢救需要外,禁止无关人员入内,防止人为或自然因素破坏现场。因抢救急防止事故扩大,必须移动现场物品的,要做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或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未经安全管理部门或事故调查组现场勘查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擅自清理现场。 3.1.3有关领导及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抢救,重大事故要迅速组成临时抢救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3.2事故报告 3.2.1当事人或现场人员应向事故单位报告,单位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告给领导。 3.2.2一般事故应在发生事故后当日内报告到有关部门,重、特大事故应立即报告。 3.2.3需要向地方政府部门报告的,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报告。 3.2.4严禁谎报、瞒报事故。 3.3事故调查 3.3.1设备事故由技术部门负责调查,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3.3.2一般及较大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调查安全管理部门可派人参加调查;重大事故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特大事故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3.3.3事故调查组及调查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3.4调查组职责:负责搜集有关资料,证明材料,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性质、原因、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分析事故责任,确定主要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编写事故调查报告。 3.3.5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怎人分析,结论,处理意见,改进措施及其他相关附件。 3.3.6调查报告须经全体调查组人员签名,并提交事故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主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哪些

1法对重大危险源实督,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基本责任,依法承担教育培训责任;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保证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需要。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配合日本清朝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包括依法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按规定将安全储存在生产风险抵押中。 2、教育正确佩戴和使用。 负责租赁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工作。委托、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注册安全助理工程师,按照规定为其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包括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包括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履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设施的规定;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取得相关资质证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费。 包括按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制定规章制度责任和物质安全责任:包括按规定编制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统一协调管理和承包 扩展资料: 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均与经营管理层安全意识淡漠、安全监管措施不落实密切相关。以贵州为例,近年来这个省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煤矿事故多达数十起。据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这些事故没有一起不是责任事故。 国家规定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是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制度,目的是促使煤矿管理层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像珍视自己生命一样珍视矿工生命,从严从细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但这项制度发布后的大量现象显示,一些煤矿对执行这项制度不重视、不认真,有的阳奉阴违突击安排“矿长助理”做替身,有的在值班记录上做手脚糊弄检查。这些弄虚作假既是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有令不行肆意破坏制度的行为,影响极坏。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时评:执行安全生产制度不容弄虚作假 企业安全管度主2113要包5261括: (一4102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1653及安全生产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七)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 (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五)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管理 制度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安全事故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一般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第二条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 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5)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第三条事故报告 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最先发现者应立即报告到安全环保科和分管安全的经理,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必须报告到总经理、董事长。对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接到报告后,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能够直接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四条事故的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 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新版)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doc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3)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第四章安全生产资金保证制度(6)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8)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0)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第八章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18) 第九章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9) 第十章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20) 第十一章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24) 第十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 第十三章对供应单位的管理制度(30) 第十四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1)

第十五章附则(31) 附件(32) 附件1: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32) 附件2:主要常用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规定:(35) 附件3: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制度(36) 附件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制度(37) 附件5:劳动用品管理制度(38) 附件7: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3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5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六十五、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严格事故事件管理,掌握事故事件发生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2. 适用范围以及事故事件的定义 公司内各类事故事件。 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 事件: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可能造成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但是未发生事故。 3. 职责 3.1 综合部负责交通事故事件的处理。 3.2 生产部、安全部负责工艺事故事件、设备事故事件、生产事故事件、工伤、起火爆炸事故、治安事件、破坏事故事件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 3.3 购销部负责原料、产品、设备质量造成的安全事故事件。 3.4 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三天内交安环部备案。 4. 各类事故的界定 4.1 违反交通运输规则,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为交通事故事件。 4.2 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的为破坏事故事件。 4.3 企业职工在生产活动所涉及到的区域内,由于生产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的影响,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致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经医务部门诊断需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的为工伤事故。 4.4 各种原因造成的着火、爆炸,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为着火爆炸事故事件。

4.5 因操作原因使正常的生产操作条件受到破坏;违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超标造成减产;生产过程的原料、辅料及中间产品发生跑、冒、滴、漏,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均属于工艺事故。 4.6 因使用、维护、操作不当而使设备受到损坏或损伤的情况属设备事故事件。 4.7 凡属外界原因影响而发生各种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已构成事故发生条件,足以酿成灾害,幸发现及时得到挽救或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称为未遂事故。此两类事故可根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管理。 4.8 伤亡事故中轻伤、重伤、死亡和多人中毒事故的,按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4.9 伤亡事故损失统计因负伤累计休工天数折合金额,按企业职工平均日工资>休工天数。 5. 事故的抢修与救护 5.1 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5.2 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的指挥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所有参加抢救人员,都要服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

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doc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1 目录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工伤事故台帐 3、工程及事故情况月报表 4、职工伤亡事故综合报表 5、生产安全事故档案目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2011年2月15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24h

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当地主管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 1. 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 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全)汇编

上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现行版本:A/0 首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本版生效日期:2016年2月10日 (受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复制)

上海有限公司(通知) 〔2016〕05号 签发人:*** 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下发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更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公司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暨危险源,重新进行了评审、修改,并形成了汇编,现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员工学习、遵守。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日 附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安全操作规程暨危险源》

主题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通知 上海有限公司二O一六年二月十日发 共印8份 目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 三、管理职责 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督促检查。 2、总经理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四、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 1、制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根据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风险评价结果、生产和过程绩效、标准化系统评价结果、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不足之处,起草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征求基层单位意见后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实施 总经理负责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提供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以及技术资源。 3、目标分解及实施 公司行政人事部将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以安全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到各部门并确保目标和指标实施。 4、实施结果考核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每年的考核,每年12月进行全年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公布于员工,做为安全奖罚依据。 5、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评审及修订 公司行政人事部通过考核结果分析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适宜性,及针对内外部条件变化,对目标进行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80-54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环保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3.2 环境污染:指由于单位或个人原因致使环境

受到污染,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3“四不放过”是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管理内容 4.1 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 4.1.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者5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5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1.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条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2)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3)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4)事故报告的程序、方式和内容;(5)发现事故征兆或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6)事故应急救援(包括事故伤员救治)资源信息,包括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有关信息的情况;(7)事故报告及应急救援有关的具体通信联系方式;(8)相关的保障措施;(9)与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10)应急预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所 1 / 3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臵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保卫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必须深入各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及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安全检查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作业现场、库房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企业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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