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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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提高会计队伍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业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结合江苏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培养一批具有熟练会计操作技能,能够准确、客观地记账、算账、报账的初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具有综合分析能力,能够参与管理和决策的中级会计人才;培养一批专业精深、熟悉国际惯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综合分析和决策能力强的高级会计管理人才,为我省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

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宁部省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由省财政厅管理,其他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所属地财政部门管理。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江苏省财政厅会同人社厅制定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监督、检查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八条江苏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等职能,包括:

(一)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确定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三)组织开发或确定适合全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网络平台;

(四)组织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第九条各市、县(市)财政局、人社局共同负责所属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实施,包括:

(一)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的继续教育具体实施措施,组织开展本地区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财政部门做好本地区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审核、确认、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财政部门制定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管理细则,对符合条件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管理;

(四)管理、指导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引导和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规范运作;

(五)协助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十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参加继续教育。

单位自行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应向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提交具体方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省财政厅根据公布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会同省人社厅对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一)参加省财政厅确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机构组织的网络培训;

(二)参加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人社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业务培训、会计类专业会议等;

(三)参加经财政部门同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考试;

(二)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

(三)承担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四)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五)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六)财政部门、人社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采用的课程、教学方法,应当适应会计工作要求和特点。同时,积极推广网络教育等方式,提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鼓励会计专业高级职称人员积极参加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和学术活动,参与会计类课题研究、论文著作。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十六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第十七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规定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3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和省财政厅组织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其他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继续教育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折算为90学分。

第十八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90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七)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折算90学分;

(八)担任会计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评审执行评委,折算90学分;

(九)参加财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高端论坛、研讨以及其他会计类活动,可根据活动内容和质量,按照活动规定,每次折算30—90学分。

第十九条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建立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情况。

继续教育登记可以采用以下方式:

(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

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直接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根据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报送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中专以上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可在年度内由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登记事项;也可在毕业后持毕业证书以及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的学习年度内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办理几个年度继续教育登记事项;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上述(一)、(二)以外其他形式的,应当在年度内登陆所属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也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机构管理

第二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

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会计行业组织(团体)、各类继续教育培训基地(中心)等在开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设施,面授教育机构还应有相应的教学场所,并将相关培训方案提交当地财政部门;

2.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3.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4.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5.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网络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由省统一招标:

1.由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定期确定

符合条件的优质网络培训机构;

2.各市县(市)财政部门在省确定的入围名单中根据本地实际选择网络培训机构;

3.省财政厅负责定期公布经确定的网络培训机构名单并与之签定准入合同,各市县(市)财政部门负责选择一家(含)以上的网络培训机构进行合作,开展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对网络培训机构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二十二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实施继续教育教学计划,向社会公开继续教育的范围、内容、收费项目及标准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理论水平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

第二十四条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档案,根据考试或考核结果如实出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第六章考核与评价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

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六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二十七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所属财政部门审核认可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二十八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二十九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以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9年2月10日起施行。省财政厅2015年6月2日印发的《江苏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5〕18号)同时废止。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要求,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衔接,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 (二)基本原则。 托住底线。按照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统筹衔接。推进医疗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制度合力。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及慈善事业有序衔接,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 公开公正。公开救助政策、工作程序、救助对象以及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高效便捷。优化救助流程,简化结算程序,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救助时效,发挥“救急难”功能,使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有效救助。 (三)目标任务。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实现医疗救助制度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与相关社会救助、医疗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医疗救助对象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合理界定救助对象 (一)保障重点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设区的市、县(市、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等7类对象为重点医疗救助对象。

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

2018年继续教育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5分,共50分。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项目中,关于“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B.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C.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 D.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A B C D 答案解析: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2.下列项目中,说法错误的是()。 A.新制度增加了“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B.新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对于基建投资,在按照基建会计核算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定期并入单位会计“大账” C.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收入、支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项目 D.新制度重新界定了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口径,要求在“事业支出”科目下单独对财政补助支出进行明细核算,增设了“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两个净资产科目 A B C D 答案解析:借鉴会计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规定对资产负债表项目按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分类列示,取消了资产负债表中原来的收入、支出项目。 3.下列项目中,关于“其他应收款”科目说法错误的是()。 A.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B.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收款的类别以及债务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C.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 D.逾期五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A B C D 答案解析: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最新)

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救助服务,改善救助方式,提升救助水平,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切实发挥医疗救助在医保体系中的底线作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X 号)和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 (二)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 (三)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机构有效衔接; (四)依托X省社会救助监控系统,全面拓展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五)分类施救,以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救助为重点,对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救助为补充; (六)公开、公平、公正、简便。

第二章救助对象 第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 (一)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人员); (二)低保对象; (三)低收入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四)特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伤残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凡享受公费医疗保险的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医疗救助,若遭遇灾难性医疗费用支出,按照相关政策及相应程序给予一定数额的临时救助。 第三章救助方式与标准 第四条医疗救助采取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资助参合(参保)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 (一)住院医疗救助:分为基本医疗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三种方式。 1.基本医疗住院救助:是指救助对象因病住院经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报销后,医疗救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不超过当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分类分档核算给予救助。 (1)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救助: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全额救助;

2017会计继续教育考试试题及答案

所选课程 B0餐饮行业会计实务 B72015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 ... B82015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 --职工薪酬 B92015企业会计准则第33 号 --合并财务报表 ... B10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 长期股权投资 B112015 企业会计准则第41 号 -- 在其他主体中权 ... B13会计人员责任及规避不当刑事责任 B14企业会计基本准则 1、鲜活类产品在餐饮行业会计中应记入()账户核算。,无须先记入“原材料”账户再领用结转,而是直接记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核算。 A.材料采购 B.原材料 C.固定资产 D.主营业务成本 正确答案: D 2、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企 业应当按照()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 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间。 A.平均年限法 B.年金法 C.直线法 D.现值法 正确答案: C 投资企业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的。 A.全额抵消 B.部分抵消

C.按比例抵消 D.视情况抵消 正确答案: A 合并方编制财务报表时,在被合并方是最终控制方以前年度从第三方收购来的情况下,应 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起,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 应以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 财务报表中的()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公允价值 B.账面价值 C.评估价值 D.实际价值 正确答案: B 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和相关税费, 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相关收入的确认、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 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 A.账面价值 B.公允价值 C.历史价值 D.成本价值 正确答案: B 下列不符合资产定义的是()。 A.是指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B.企业拥有该资源的所有权 C.未来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D.未来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正确答案: D 刑罚中的主刑分为()、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A.罚金 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 D.没收财产 正确答案: B

(供参考)分散五保“和三无对象四个一”协议

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 关爱照料服务协议书 (供各镇参考) 乡镇(街道)民政办:(以下简称甲方)党员或村(居)干部:(以下简称乙方)亲属或邻居:(以下简称丙方)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丁方)为做好分散供养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对象供养工作,保障分散供养特困对象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苏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乡镇(街道)民政办(以下简称甲方)、党员或村(居)干部(以下简称乙方)、供养对象的邻居或亲属(以下简称丙方)与分散供养特困供养对象(以下简称丁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供养对象的情况 根据《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经审核,(丁方姓名)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已批准给予特困人员供养待遇。本人自愿选择分散供养形式。 丁方基本情况为: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健康状况:;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要求 1、督促关爱照料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印制关爱照料服务

记录卡,记载服务的时间、内容、标准和程序等,发放给供养对象家中留存备查。 2、按照《江苏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要求,建立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县级统筹除外)。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设在当地金融机构的个人帐户,实行社会化发放。 3、指导乙方和丙方落实服务协议各项内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定期对乙方和丙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为符合条件的分散供养对象购买养老或护理服务,为丙方提供免费护理员培训。 5、对患病的分散供养对象及时送医院治疗,指定专人看护照料,并承担其医疗费用。 6、通过公开表扬、慰问、召开座谈会和适当给予补贴等方式关心承担照料服务的邻居或亲属。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要求 1、每周至少1次查看分散供养对象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上门的时候填写关爱照料服务记录卡。 2、承担照料服务落实的监督责任,每半月要对丁方接受的照料服务进行一次监督。 3、督促基层村居卫生服务机构为丁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安排免费体检一次,每月巡诊一次。发现丁方身体状况异常的,视情况逐级汇报处理。 4、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甘肃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重难点、热点问题解读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在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 A.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互相抵销; B.视为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 C.视为少数股东权益; D.类似母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互相抵消。 A B C D 答案解析:合并程序中合并资产负债表。 2.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共同控制被投资单位(为单独的主体)时,投资主体对此应当采用()核算。 A.权益法 B.比例合并法 C.成本法 D.权益结合法 A B C D 答案解析: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3.购买少数股权、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作为( ) 进行会计处理 A.收入性交易 B.权益性交易 C.投资性收益 D.其他营业外收益 A B C D 4.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应当按照《关于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4号)规定,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将此项差额计入( ): A. 当期投资收益 B.资本公积或留存收益 C. 其他营业外收入 D. 商誉 A B C D 答案解析:准则制订背景部分的讲解。

5.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此定义中,可变回报是指()。 A.回报是非固定的,如回报与股票指数挂钩; B.回报是非固定的,如回报与基准利率挂钩; C.回报是非固定的,如回报与被投资方的业绩挂钩; D.回报是非固定的,如回报与CPI指数挂钩。 A B C D 答案解析:可变回报部分的讲解。 二、多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4分,共4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需要进行抵消处理的项目主要有:()。 A.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以现金投资或收购股权增加的投资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B.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取得的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应当与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互抵销。 C.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抵销。D.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当期发生的其他内部交易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应当抵销;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合并程序-合并现金流量表的讲解。 2.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一般在编制前需要()。 ??A.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 B.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期间 C.站在集团角度调整某些特殊交易 D.子公司报送相关资料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合并程序的讲解。 3.投资性主体,通常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A.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B.拥有一个以上投资方; C.投资方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D.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A B C D E 答案解析:见准则的内容的讲解. 4.子公司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等特殊目的主体等。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374号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8月25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王国生 2014年9月10日 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最低生活保障 第三章特困人员供养 第四章受灾人员救助 第五章医疗救助 第六章教育救助 第七章住房救助 第八章就业救助 第九章临时救助 第十章政府保障与社会参与 第十一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社会救助,关爱生活困难群众,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和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生活水平,统筹制定、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及保障标准,建立社会救助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将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一体化。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救助

管理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基层社会救助事务。负责民政事务的机构作为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等事项。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第七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关注、支持、参与社会救助工作,鼓励救助对象自立自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 第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社会救助,探索保险服务业参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捐助和服务。

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

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 一、培训内容 2020年培训重点为《财政财务管理平台会计核算操作实务》、《政府财政信息管理平台操作业务》《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解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选学内容《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最新税收法律制度》、《XBRL 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 二、培训方式 实行网络培训与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各单位应妥善解决好本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工学矛盾,关心、支持、督促本单位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培训对象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归属地为市区;以及服务于区各类单位在岗财会人员。倡导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参加会计人员培训教育,重点学习《预算法》《会计法》及其相关法律制度。 四、报名及培训事项 2020年,全区会计继续教育实行“集中报名、分散培训”。请各会计人员于4月20日至7月20日之内,到报名点领取培训学习卡及培训教材。凡选择24学时并领取学习资料者,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安排时间参加网上培训。 五、考核、考试及费用报销 会计人员应独立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并通过网络教育平台考试,单位应报销会计人员培训费用。 六、继续教育登记管理 为方便持证会计人员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登记,2020年度《省继续教育登记申请表》由培训单位代理申报办理。持证人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只需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市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成绩单》到区政务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即可办理登记。 七、其他事项 1.关于参加脱产集中培训人员的编班学习问题,由办学单位根据学员报名情况和规定学习内容酌情组班培训。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限时考试 2017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5小题,每小题4分,共100分。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下列各项中,属于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应当附有的签名是()。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电子签名 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的电子签名 C.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的电子签名 D.以上都不对 A B C D 2.下列各项中,属于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的期限是()。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A B C D 3.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是()。 A.基层预算单位 B.一级预算单位

C.二级预算单位 D.主管预算单位 A B C D 答案解析:《规则》第七条:“按照预算管理权限,行政单位预算管理分为下列级次:(一)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行政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二)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并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三)向上一级预算单位申报预算,且没有下级预算单位的行政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有下级预算单位的,为主管预算单位。” 4.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下列各项中,属于完成变更登记后,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的时间是()。 A.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10日内 B.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 C.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0日内 D.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60日内 A B C D 5.下列会计资料中,属于会计账簿的是()。 A.原始凭证 B.固定资产卡片 C.月度财务报告 D.银行对账单 A B C D

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民政局十二五工作总结 | 民政工作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基本保障问题,为您编辑整理民政局十X五工作总结,欢迎 阅读。 民政局十X五工作总结(一) 一、执行十X五规划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 大力支持下,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 府出台的各项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政策,全面落实科学 发展观,为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民政事业得到 不断发展,有力促进了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十X五期间,城乡低 保保障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连续5年提高保障标准,分别由20XX年的每人每月340元、210元提高到2015年的490元、370元,城乡低保对象分别由20XX年初的3102人、22081人调整为2015年提标后的1037人、17958人,累计发放保障金2.1亿元。每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

数4456张,每千名老人床位数为30.05张。其中,居家养老床位数为1198张,养老机构床位数为3258张。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26个,床位数2741张;民办养老机构10家,床位数517张。今年以来,社会力量举办和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250张,占养老机构床 位总数的7.67%;护理型床位150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 数的60%。十X五期间,福利彩票销售额总计3.47亿元,资助公益事业项目20个。 (二)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建立孤儿养育费自然 增长机制并按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费,截止2015年 9月,全区共有孤儿125名,均为社会散居孤儿。顺利完成全区10个城市社区第五届社区居委会、249个农村社 区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合南陈集镇乔庄村第 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承办了全市换届选举现场会,创 新性地采取设立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站等方式,受到了市 局的充分肯定。共有45个社区获市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称号,全区村、居民依法自治率为100%,6个乡 镇被命名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乡镇、29个社区(村)被命名为江苏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村)、14个 社区被命名为淮安市和谐示范社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60家,每万人拥有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5个,较好完成十X五社会组织数量发展指标。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修订)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队伍,创造人人皆受教育、人人皆可成才的环境,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同时,突出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和提高综合能力培训,进一步改

善会计队伍人才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并不断创新继续教育容,改进继续教育方式,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高级会计人员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渝府发[2014]55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5 【实施日期】2014.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渝府发〔2014〕55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公布施行,是我国统筹构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标志,对于保障基本民生、维护困难群众生存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大意义。为贯彻落实《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完善制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为依据,以标准为参照,实行差额救助。城乡

居民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认定条件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家庭消费支出。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财产状况、家庭消费支出符合有关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市政府按照我市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年调整机制,市政府按照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幅度同步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5%(含)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在册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连续3个月回落至3.5%(不含)以下时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实施分类重点救助。 3.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确因拆迁安置等特殊情况造成户口暂时无法迁移、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可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提出初审意见;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经审查并公示后,作出审批决定。实行分类定期复核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应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 (二)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 1.特困供养人员是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是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

山东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试题答案

一、单选 2014 年准则最新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投资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A.实际价值 B.账面价值 C.评估价值 D.公允价值 正确答案:D 下列关于营改增历程错误的是()。 A.1979年在部分城市试行生产型增值税 B.1999年实行了增值税的全面“转型”,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C.2011年上海率先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 D.2016年5月1日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正确答案:B 一家餐馆每月购买适用13%税率的原材料20万元,购买适用17%税率的酒水、饮料等原材料10万元,如果不考虑其他成本,该餐馆每月营业额为200万元,“营改增”后每月应缴增值税为()。

A.7.57万元 B.9.02万元 C.10万元 D.11.32万元 正确答案:A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营改增后房地产行业计税基本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1%-进项 B.营改增后金融业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5%-进项 C.营改增后生活服务业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5%-进项 D.以上选项都不对 正确答案:D 票据风险属于()。 A.信用风险 B.操作风险 C.法律风险 D.市场风险

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39766)

2019 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4 分,共 100 分。单项选择题 ( 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选择正确选项。) 1. 下列不属于标准成本法下成本对象的是()。 A.不同行业的产品 B.不同种类的产品 C.不同批次的产品 D.不同步骤的产品 A B C D 答案解析:标准成本法的成本对象可以是不同种类、不同批次或不同步骤的产品。 2. 下列不属于“制定标准成本”程序的是()。 A.就不同的成本或费用项目,分别确定消耗量标准和价格标准 B.确定每一成本或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 C.汇总不同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确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D.将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和分析 A B C D 答案解析:企业在制定标准成本时,一般应结合经验数据、行业标杆或实地测算 的结果,运用统计分析、工程试验等方法,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就不同的成本或 费用项目,分别确定消耗量标准和价格标准;②确定每一成本或费用项目的标准成本;③汇总不同成本项目的标准成本,确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3.甲公司是制造业企业,生产W产品,生产工人每月工作22 天,每天工作8 小时,平均月薪 6600 元,该产品的直接加工必要时间每件 1.5 小时,正常工间休 息和设备调整等非生产时间每件 0.1 小时,单位产品直接人工标准成本是()元。 A.56.25 B.62.4 C.58.5 D.60 A B C D 答案解析:单位产品直接人工标准成本=(6600/22/8 )×( 1.5+0.1 )=60(元)。 4.甲公司是一家化工生产企业,生产单一产品,按正常标准成本进行成本控制。 公司预计下一年度的原材料采购价格为13 元/ 公斤,运输费为 2 元/ 公斤,运输 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5%,原材料入库后的储存成本为 1 元/ 公斤。该产品的直接 材料价格标准为()元。 A.15 B.15.75 C.15.79 D.16.79 A B C D

最新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练习题--5汇总

2011年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练习题--5

2011年企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练习题-5 第 1 题:单选,20 道小题,共 20 分 1. 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叫做( )。 A企业内部控制 B内部会计控制 C内部企业控制 D会计内部控制 2. 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没有( )。 A合法性原则、有效性原则 B全面性原则、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 C权责利对称原则、制度为本的原则 D分工与合作原则、以人为本原则 3. 在内部会计控制的基本原则中,分工与合作原则的核心是( )问题。 A岗位设置 B人员配备 C效率 D效益

4. 风险控制的重心应该放在( )。 A风险评估 B风险规避 C财务风险 D管理风险 5.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要做到坚持准则,不包括( )。 A制定准则 B掌握准则 C遵循准则 D坚持准则 6. 作为控制环节,( )可以保证现金收付的现金正确性及会计核算的真实性,能够及时纠正现金收付错误,防止记账失实。 A审批 B稽核 C对账 D清查 7. 银行结算账户是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用于办理现金存取、转账结算等资金收付活动的人民币( )存款账户。 A活期 B定期 C定活两便 D以上都不是

8. 某出票人于2011年2月15日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对该支票“出票日期”的填写,符合规定的是( )。 A 2011年2月15日 B贰零壹壹年贰月拾伍日 C贰零壹壹年零贰月壹拾伍日 D贰零壹壹年零贰月零壹拾伍日 9. 存货分类管理方法中,其基本原理是处理事务要分清主次、轻重,区别关键的少数和次要的多数,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管理,这种方法称为( )。 A ABC分类管理法 B EOQ分类管理法 C CVA分类管理法 D FOQ分类管理法 10. 存货数量控制的方法有多种,其中最常用的是( )。 A固定期间法 B固定数量法 C存货经济批量法 D物料需求计划法 11. 期间费用不包括( )。 A管理费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探讨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探讨 作者:桂新元潘丽娅 来源:《财会通讯》2011年第12期 当前鄂城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共有222名;其中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177人,企业会计人员45人。此人数随着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呈逐年递增式。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是由在市财政会计管理机构备案确定的社会培训机构负责完成,区级财政会计管理机构负责对培训时间、培训质量等进行检查。培训对象为全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人员(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培训形式为授课与考试相结合;培训时间为每年24学时;培训内容以会计相关知识为主。通过培训学习,激发了计人员继续学习专业知识的热情,不断提升会计人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知识结构,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一、鄂城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程度难以提升、继续教育约束力不够目前,企业领导和相当多的会计人员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存在认识上的差距。根据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近100家进行调查,单位领导非常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只占15%,特别是企业领导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比例则更低,仅为10%左右。多数单位企业领导认为,会计人员已经定岗定编,如果外出学习,会影响目前的工作,会计人员凭借现有的知识足以承担现在的工作,对于一些新知识和新内容靠自学就能解决;更有部分单位领导直接认为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既浪费了单位的资金,又耽误了正常工作。鄂城区整个会计行业的整体学历水平并不是很高,大专以下学历人员占绝大多数,甚至有部分从业人员并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只是参加一些培训班就上岗了,或者是由老会计手把手带出来的。这些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不是很高,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操作后也基本能应付日常业务。但是,要谈到后续教育,无论学历高的人,还是学历低的人都会摇头。学历高的人认为老师讲的他早已经会了,没有去参加培训班的必要。学历低的那些人很想学习,但他总觉得自已听不懂老师讲的课,自已看书又着实看不懂。因此,每个人都给自已找到了不必参加培训班和自我学习的充分理由。对于这种现象,由于该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规范的范畴,对违反该规定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的约束力不够,处罚往往难以执行。同时财政部门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用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如培训内容的确定,培训机构的指定等等,均依靠行政手段来实施。对微观继续教育活动行政干预过多,忽视了会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对继续教育应有的自主权,致使继续教育模式僵化,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二)继续教育形式单一、教学方法传统当前我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模式主要采用人工面授形式进行,满足不了会计人员的需求。按《会计法》的要求,面授是必不可少的,尽管有着便于管理部门计算学时,统一培训内容和考核标准等优点,但长期以来,其一在实际工作中仅仅抓了面授,忽视了如何帮助会计人员自学,而面授的时间一般较短,会计人员很难在短期内消化、吸收较多的继续教育内容,结果他们对培训所讲授的知识并未完全掌握;其二受教育者毕竟者是在职人员,面授形式对培训时间的统一要求,造成不少学员工学矛盾严重,极大影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doc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286号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2日省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魏宏 2014年12月30日

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等相关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社会救助工作,将社会救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平台,整合优化社会救助资源,实现资源信息共享,统筹城乡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便民服务场

所设置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具体承担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转办等工作。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及时发现并帮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挤占挪用。 第七条县级人民政府及其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社会救助对象数量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明确承担社会救助管理职责的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推进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救助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社会救助对象基本情况、救助申请受理办理情况上网公布,实现部门之间资源共享。 第九条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个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级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核准并公示。有专门规定的,按照专门规定办

2019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经济法(新)考试题库(全)

2018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经济法(新)考试题库(全)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产品存在瑕疵的可以进入流通领域,残存使用价值 B.产品存在瑕疵的,只能向销售者索赔 C.产品存在缺陷的,只能向生产者索赔 D.产品存在缺陷会导致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C 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B.借款合同 C.仓储合同 D.保管合同 正确答案:D 08年的美国金融风险就是由()引起的。 A.债务 B.政府债务 C.个人债务 D.企业债务 正确答案:A 经济法律责任种类分为经济责任、刑事责任和()。

A.民事责任 B.违宪责任 C.罚款 D.行政责任 正确答案:D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包括调解,下列属于消费者协会受理的范围的是()。 A.仲裁机构和行政部门已经受理的 B.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C.处理品、残次品的 D.消费者对经营者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投诉 正确答案:D 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 A.3年 B.1年 C.2个月 D.5年 正确答案:D 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A.会计记录中的文字应使用中文,可同时使用一种民族或外国文字 B.收以外货币的,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折算为人民币

C.会计电算化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资料,应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D.会计档案需每年立卷装订,交本单位档案部门管理 正确答案:D 上市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四不得”有进行抵触利益交易、利用公司机会、占用公司资金和()。 A.泄露公司秘密 B.为自己谋私利、收受贿赂 C.技能履行职责 D.私自同公司订立合同 正确答案:A 根据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申请,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去()部门进行鉴证。 A.中国公证机关 B.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主管机关 D.劳动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B 传统银行业迈入衰落之路的因素不包括()。 A.汇率国际化 B.结算网络化 C.大数据产业化 D.利率自主化

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 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府规字[2017]6号 【发布部门】苏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30 【实施日期】2018.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苏州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的通知 (苏府规字〔201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已经市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苏州市社会医疗救助办法(修订稿) 第一条为健全完善苏州市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充分衔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生活困难人员大额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苏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苏府规字〔2015〕5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下列人员为社会医疗救助对象(以下简称救助对象): (一)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 (二)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低保边缘重病困难救助人员(以下简称低保边缘人员); (三)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特困供养人员(以下简称特困供养人员); (四)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孤儿(以下简称孤儿); (五)具有本市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以下简称临救大病人员); (六)享受本市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以下简称精减退职职工); (七)本市民政部门核准的重点优抚对象(以下简称重点优抚对象); (八)符合条件的参核退役人员(以下简称参核退役人员); (九)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以下简称建档立卡人员); (十)非本市户籍在苏就读大学生中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准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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