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包队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队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队管理制度

项目分包队(分包班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承担本工程各项目施工任务的所有专业分包队和专业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和满足本项目的管理要求,确保本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受控状态下,确保安全和保质量、保进度为前提下有序的进行,为实现本公司的管理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此制订本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进入本公司各项目部管理施工现场内的所有分包队(分包班组)和甲方指定分包及进入本项目工程施工区域的施工单位也须遵守执行和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进场须知

所有分包队(分包班组)伍必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并已和公司经营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包括:安全生产和消防、环保、职业病防治、综合治理等)协议后,方可进场施工。并在进场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公司概况介绍。(专业分包队、分包班组)

(2)参与本工程设置管理体系机构(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机构)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

(3)参与本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人员的简历,及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及职称证书、任命文件和委托书、各项责任制协议书。

(4)参与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机械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信号工和索具工、吊篮操作人员)等。

(5)参与本工程施工人员的每年度体检表、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费用由各分包队(专业分包队、分包班组)支付。

(6)进场的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合格证(复印件),并报安全机管部门备案。

(7)进场所有人员备有身份证复印件和2 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各项目部配合办理各种证件,其费用由各分包队支付。

(8)、必须接受项目部每月对分包项目经理、专(兼)职安全员进行考核、履职痕迹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业资料和现场

上述1至6条必须将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并出示验证,验证后将原件退回。

四、教育培育

为了确保各分包班组职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总包公司和项目的各项管

理制度及所聘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之要求,必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的管理人员由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组织培训教育,各分包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将记录报送项目部。

(2)分包单位(分包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目管理备案。

(3)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职业病防治和简单的应急救援方面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多次学习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否则对分包队(分包班组)罚款300元/人。

(5)每月底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将班前教育记录(包含照片记录)交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如无教育、无记录,对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处罚100元/少一次;少教育一人处罚50元。

五、组织管理规定

1 、分包队的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管理机构或人员,超过25 人的分包班组必须(劳务人员满25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不足25人设置1 名兼职安全员、)。设置的安全员和质量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不请假,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项目部有权期限退出现场,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必须另行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部要求。

2、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的任何人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人员,

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处罚100-3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处罚500 元/人次。凡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罚款500 元/ 人次。

3 、如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规定及管理程序,不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对该队负责人处300-1000 元/ 次罚款。如分包单位(分包班组)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项目部有权对该对进行更换,清退出场。

4 、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的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次。

5 、分包单位(分包班组)不得拒收、拒签本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安全质量隐患整改通知和公告通知、施工措施和施工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或者可以直接向项目部或公司主管汇报,项目部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的签字确认,项目部所发函即为扣款依据。

6 、分包单位(分包班组)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现场负责人处以500 元/次罚款。

7 、对于项目部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必须在当天内向下传达并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200 元/次罚款。

8 、任何施工现场布置必须有方案、计划,并经项目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9 、任何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因违章作业造成对自身或他人伤害时,应由事故责任人及其分包单位(分包班组)负主要责任及经济赔偿。

11、对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反复出现安全隐患,检查组可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加倍处罚,提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12、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殴、火灾等影响较大的施工队或工人将移交政府有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后果严重的将追究肇事单位(个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3、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参加专项安全文明施工

检查,如无故缺席不参加者,罚款100/ 次

14、迟到缺席,若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项目负责人请假并说明,否则迟到者罚款50/次,缺席者将处罚款100 元/次。项目部定期召开周工作总结及下周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会议,任何应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200/ 次。

15、包单位(分包班组)必须指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到现场巡视,履行安全职责,凡不戴袖标罚款100/ 次。

16、奖励:对安全员及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戴满一个工期,并履行安全职责,奖励100-200 元,有包单位(分包班组)负责兑现。

17、对包单位(分包班组)能认真完成施工任务,保证施工安全与质量,进度与文明施工,将对劳务班组予以奖励2000 ------------------------------ 5000 元。

18、以上为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其他安全工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希望各施工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切实认真执行以上内容。

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规定

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善于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并立即整改,确保无人员伤亡。

2、分包单位(分包班组)使用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杜绝违规操作造成的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的发生,否则视事故性质及伤害程度处以责任人100-5000元/人的罚款。

3、分包单位(分包班组)鼓励职工积极工作出满勤,实行奖勤罚懒,反对消极怠工或无故旷工停产现象,否则视作旷工性质的对责任人处以50-100元/人次罚款。

4、分包单位(分包班组)负责人要关心职工生活,切实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杜绝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如发生则对参与人员分别处罚50-500 元/人次,对分包队处罚1000-5000 元/次。

5、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加强职工遵纪守法的教育,坚决杜绝聚众斗殴、打群架等恶性事件的发生。如有群殴苗头,分包班组有关负责人必须果断制止,以防事态扩大,并了解情况,做好教育、疏导和善后工作,同时立即向项目部及地方治安部门报告,轻微违纪者处以20-100 元/ 人的罚款,重则处以50-500 元/人的罚款,直至清退和移交当地治安部门进行处理。

6、分包单位(分包班组)管理人员要注意改善和提高职工的文化娱乐生活,防止聚众赌博等治安事件的发生。否则视问题轻重处以参赌者50-200 元/次的罚款,被

派出所治安据留者,清除出队伍。

7、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应保持生活简朴和高尚的情操,反对铺张浪费和生活腐化,杜绝嫖娼现象的发生,如参与嫖娼或被治安处罚者,对当事人除处以1000 元/人的罚款,并清除出队伍。

8、重申严禁酒后作业,对酗酒者,除责令停止作业外,并退出作业现场,事后给予处罚100-500元/人次;对酗酒者滋事者,必须立即制止,造成后果者,除给予分包队处罚1000元/人次外,并交由司法机关追

究其刑事责任。

9、搞好施工现场、仓库、职工宿舍、办公室等场所的治安防范工作,预防失窃事件的发生。如有失窃则有责任人全额赔偿。

10、遵守公共道德和交通秩序是每个公民应尽职责,我们要模范遵守。

11、如违反公德将受到谴责,如违反法律法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如

有其他违法乱纪的行为和违反交通秩序者,对责任人处于100-500元/

人次罚款。

12、严禁偷窃、破坏设备、器材和各类建筑材料(包括废物料)和他

人财物,所盗物品100 元以内的,处于物品价值的五倍罚款;物品价值

超过100 元的,处当事人罚款1000元,两人以上合伙盗窃的,均罚款1000元,并清除出职工队伍。

13、分包单位(分包班组)应加强对食堂的管理;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及用工情况符合国家及省市各相关部门的要求,对现场分包单位用工人员的利益有充分的保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单位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单位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和文明施工,总包需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给总包。总包须

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11、分包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必须有安全主管领导,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同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根据纵向到底的原则,班组必须有兼职安全员,组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网络,确保整个施工作业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12、各分包单位必须全力配合总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严禁不停指挥。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33495

目录 一、管理依据 (2) 二、劳务管理目的 (2) 三、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及职责 (3) 1、建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3) 2、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3) 3、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岗位与分工 (4) 四、劳务队伍的选择和确定 (6) 五、劳务合同签订与履行 (7) 六、劳务队伍的管理 (8) 1、劳务队伍的管理和考核 (8) 2、劳务用工管理 (9) 2.1、劳务用工管理标准 (9) 2.2、劳务用工权益保护 (10) 七、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0)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项目部为了更好的遵照执行工程劳务分包行为,加强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使劳务队伍随时受控于项目部管理之下,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各项目标的实现,进一步增强工程劳务分包的严肃性、可控性。项目部特成立劳务分包领导组织机构,并制定项目部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1、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制定依据:总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劳务队伍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3、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 劳务是项目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项目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doc

2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7 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一、工程分包方选择 根据分包工程及顾客的要求来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工程分包或劳动力承包控制,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应由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二、工程分包方评价 1、调查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未经合作的分包方一起通过调查,了解其信誉、工程业绩及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对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等资料进行评价。 2、合作评审:公司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对有合作的分包方根据以往合作情况,对营业执照、资质证明等进行评价。 3、公司工程部根据项目部提出的分包方及评价意见进行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成为合格工程分包方,公司工程部根据批准结果形成“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发放至分公司、项目部。 三、合同 项目部按照总承包合同及法律、法规要求与工程分包方签订合同,合同条款应明确分包范围、质量要求,工期要求、人员要求、付款方式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明确环境、安全控制要求,并监督实施,合同由项目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审核并加盖专用章,公司工程部、经营部各留底一份。 四、分包单位的考核与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2、项目部应负责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部两周一次对分包单位进行全方位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随时召开会议,指出问题,拿出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考核整改结果应上报公司工程部存档。 3、由项目部定期核实分包单位管理人员是否与分包方原先提出的项目经理班子一致,不一致时,由项目部提出申请,交工程部审核后要求分包单位及时撤换并处以一定数量的罚款。 4、分包单位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一经发现,视情节处以罚款,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不得参与本公司分包。 5、施工过程中,项目部考核连续3次以上不合格者,由项目部责成分包单位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如承诺不能兑现,则由项目部提出终止合同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准予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6、合同终止通知单,由工程部负责下达。 五、分包工程的验证 对分包工程按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合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在工程完工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中对分包工程作出书面评价。 六、工程分包方重新评价 对工程分包方按“分包工程施工检查记录”及分包工程的核定结果,作为调整合格工程分包的重要依据,评价分包方能否继续为合格工程分包方。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附件58 唐山新世界中心总承包工程 自行分包、专业分包及其他承包人的管理要点及措施 一、分包计划、管理措施及协调配合措施 1、任务划分 1。1分包工程项目 a)通风与空调工程(含VRV户室空调系统) b)电气工程(不含暗配管与防雷节地) c)柴油发电机工程 d)智能化系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信息网络系统、通信网络系统、无线信号增强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e)消防工程(含防火卷帘) f)泛光照明系统 g)广告灯箱及LED屏 h)1#公寓楼及4—1#商品楼室内及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含入户门、单元门、防火门样板间、临时售楼处等) i)铝合金窗及铝合金百叶窗工程 j)石材幕墙工程 k)玻璃幕墙工程(含装饰性钢构件) l)表示指引系统 m)机械停车位系统 n)园林绿化各专业及景观工程(含路灯) o)橱柜供应及安装 p)擦窗机供应及安装 q)旋转门供应及安装 r)垃圾站设备供应及安装 2.6专业供应 a)邮政信报箱

b)洁具及相关配件 2、管理措施 2.1总承包管理的认识及运作方式 2.1。1对总承包管理的认识 工程总承包管理是总承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合同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管理。保证设计与施工的衔接协调,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在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本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降低造价,节约投资。受业主委托对分包单位发出指示、指令、要求并同时收集分包单位的反馈意见,实施工程管理的全面控制,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承包管理的主要内容为:组成工程总承包管理班子、前期工作协调、总体设计协调及二次设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协调、现场管理与配合、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安全生产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等。 2.1.2现场管理模式构架 在该工程中,我们充分应用我公司总承包的成功经验,采用我们的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该管理模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目标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总承包管理过程中,应对分包商提出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这些目标应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涵盖施工各个方面,在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各分包商进行管理和考评. 总承包商提出的目标应是切实可行的,并经过分包商确认能达到的目标。目标管理中应强调目标确定与完成的严肃性,并以合同的方式加以明确、予以约束. 2)、跟踪管理: 总承包商在进行目标管理的同时,应采用跟踪管理手段,以保证目标在完成过程中应达到相应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商施工过程中应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分包商进行整改,并及时进行复检,建立完整的资料以使所有问题解决在施工过程中。而不是事后发现问题,以免给业主造成损失. 3)、授权管理: 一个高效率的组织方式的一个基本要素就是要有合理的授权。职权是指挥和处置的权限。在总承包管理中,每个分包单位,每个分项经理都有一定的职权。管理者有指挥下级的权限,不同的工人有操纵不同设备和从事不同工作的权限。作为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合理的授权,把一部分职权授出去,留下一部分自己掌握。多年来,在国内外大量的总承包实践中,我们积累了丰富的授权管理运作经验。对于如何分配权限、如何授权及授权管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将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各分包单位加以考察,全面掌握各种情况,科学的加以分析,从而合理科学的界定权限,充分的调动各分包单位、各分项经理的积极性,提高员工士气,保证总承包管理目标的实现。 将适当的权力授给适当的人,是件很困难的事情。对于总承包管理的模式,我们公司有一套成熟、完整的授权与考核制度以及合同管理制度来保证授权的公正、合理、有序。 4)、平衡管理: 我们作为总承包商在总承包管理过程中,会根据各施工阶段的施工特点,按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2017版) 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次 1 总则 2 组织体系 3 职责 4 运行控制 5 绩效评价 6 附则 附件1 对劳务分包企业要求 附件2 拟用劳务分包商(作业班组)推荐表附件3 劳务分包企业评价表 附件4 项目劳务作业班组评价表

1 总则 为规范项目劳务分包管理,有效推行劳务集控,建立劳务用工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集团公司劳务分包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2 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对劳务分包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是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统一管理的职能部门,分公司和项目部具体落实对劳务分包企业过程监管并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绩效考核工作。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组织体系见图: 图组织体系

3 职责 集团公司劳务管理办公室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作业班组的准入资格审查和管理。负责对劳务分包合同的评审、签订、归档管理工作。 2 负责督促分公司及项目部做好对劳务分包企业、作业班组的绩效测评、日常检查监督并按要求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每年一季度进行测评)。 3监督检查各分公司、项目部执行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制度,严禁将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给无资质的企业或虽有资质但不能履行职责的劳务分包企业和个人(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执行)。 4负责对项目劳务用工管理的季度大检查、日常巡查,对隐患进行跟踪整改与验证,并保存记录。 5 监督检查劳务分包用工管理,包括劳务资质、员工培训、持证上岗、职责履行、台帐管理、实名制管理、民工劳动合同、工资发放等,规范管理,奖优罚劣。 6协助分公司、项目部和劳务企业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劳资、工伤等纠纷,以及相关争议的调解。 7协助集团招标中心及分公司进行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工作。 8协助安全监督管理部对工伤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9协同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劳务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分公司劳务管理部门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分公司必须选择劳务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单位作为劳务承包方,签订规范的劳务分包合同,并通过集团项目管理系统劳务分包合同流程审批通过后,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审核盖章。原则上项目责任人不得使用自己的劳务公司。作业班组必须在集团合格班组名录内选用,新进作业班组必须经项目部及分公司测评合格报集团劳务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选用。 2分公司要配备至少一名劳务主管,对劳务分包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处理民工工资及工伤纠纷的处理工作。 3分公司督促项目部及劳务分包企业做好作业人员备案、岗前培训及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等工作。

分包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 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 合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 面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 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 生各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 应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 的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 同监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4.1.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与项目部签订《分包配合协议》、《分包安全责任协 议》及《分包文明施工承诺书》,否则不予进场。 4.1.4分包单位建管综合服务费分摊、保险费分摊、配合费等在分包配合协议 中明确后,才能进场。 4.2. 进场准备工作 4.2.1合同签字生效次日起3天内,分包单位必须向项目部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度计划,计划要详细列出各主要工序及持续时间,不得漏项;标准表格使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4.2.2 进场的分包单位所有人员,统一到项目安全保卫部门签定集体、个人安 全生产合同,接受安全生产书面交底。 4.2.3 分包单位必须持有资质证明(单位、人员资质),并报送复印件。标准表格使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并将复印件交项目部质安、劳资部门备案;分包单位所使用的施工设备必须报检,标准表格使用〈〈施工设备进/出场报审表〉〉。 4.2.4 及时提出图纸会审要求,由项目部协调安排。 4.2.5 因分包单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罚款、书面批评或其他不良影响,除承担建设单位对项目部的罚款外,项目部对责任分包单位另处 500元/次的罚款。 4.3 开工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 工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 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 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 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

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但从法律责任上讲,无论是合法分包还是非法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或转包之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目前公司分包管理的基本情况 1、初步统计,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比例在70%左右。从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模式上区分,目前在建项目已经没有完全自营项目,主要模式及所占比例分别是:有效管理+劳务分包模式,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_secret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根据业主合同,按照单位工程的具体特点,选择合格的劳务分包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业主合同的全面履行。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劳务分包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门 a 检查指导本程序中规定的有关工作 b 组织相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评价,检查分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填写并保存记录; c 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商档案,工程中标后及时向合约部门推荐合格的分包商; d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有关分包形式、分包内容、工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和物资、设备供应等条款的评审; e 对分包商实施管理、协调项目与分包商的合作关系。 3.2 合约部门 a 根据业主合同(或投标书的承诺、中标书)及时组织劳务分包商招投标工作; b 洽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组织评审,并负责劳务费用条款的评审; c 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发放和保存。 3.3 相关责任部门 3.3.1 技术质量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合同中施工技术管理和“四新”技术应用条款的评审,劳务分包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评审。 3.3.2 财务部门:分包合同中价款支付条款的评审。 3.4 项目部:定期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参与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对劳务分包合同条款的评审。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务分包商的评价 4.1.1 劳务分包商在选用之前,工程部门负责人应组织对劳务分包商进行评价,连续合作超过一年的每年进行一次评价。 4.1.2 按公司管理范围的划分,工程部门负责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区域公司、

专业公司的工程部门组织本单位劳务分包商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公司工程部一份,由工程部定期公布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4.1.3 评价小组:劳务分包商评价应由工程部门负责人组织三人以上的评价小组,必要时可请部门分管领导或合约部门、技术质量部门等人员参加。 4.1.4 评价内容: a 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包括安全施工资质)及法人资格证明是否有效; b 企业资质证书是否符合工程的等级要求,有无进驻施工所在地的施工许可证,在施工所在地是否设有办事机构; c 是否具备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比例的管理人员、工种配套,有无独立施工能力和质量保证能力; d 近三年来施工工程的业绩; e 要考虑其环境行为能力。 上述评价应做好记录(R-01),并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工程部门妥善保存。 4.1.5 评价方法:验证有关证明材料、现场考察或座谈等形式。 4.1.6 当业主合同对分包商有质量体系要求时,应首先选择已被证实其质量体系符合要求的分包商。需要从未被证实的分包商中选择时,由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审核组,?参照公司《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程序》(CCEF/QSP/T08-2002)?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商的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审核报告应存入分包商档案。 4.1.7 工程部门建立合格分包商档案,内容包括: a 合格劳务分包商清单(R-02); b 劳务分包商评价表(R-01); c 劳务分包商履历表(R-03); d 劳务分包商审核报告(业主有要求时)。 4.1.8本公司试验室无能力完成的试(检)验/检测项目(包括材料、工程等)、未设立本公司试验室的区域公司、外地施工项目的检验/检测和试验须委托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或权威检测机构承担,对其资质能力的评价,由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评价,公司/区域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外地项目由项目经理审批,填写评价表(R-01),由项目主任工程师保存至工程竣工交付后自动失效。 4.1.9 合格分包商档案由工程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存,其评价表保存三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编号:SY-AQ-0628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subcontractors on construction site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

工程分包审查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控制工程分包情况的事实监控及审查,规范电力工程分包规范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特制定本制度。 1、分包商是指从总包商分包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或某种专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分包商由总包商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承包商负责。 2、现行的分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由业主/项目管理单位指定的分包商,与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另一种是总承包商自行选择的分包商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以上两种分包方式,均由总包商在所分包的工程开工前向监理部申报所选择的分包商的资质。 3、总承包商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报审表”报监理部,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3.1拟分包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3)分包范围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分 包 管 理 制 度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o. Ltd.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一般均由本公司直属项目部负责施工,特殊专业性很强的工程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请,山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实施分包; (2)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严禁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 (5)本公司所承接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参与分包; (6)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2.资格预审制度 (1)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包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分包单位的资格预审工作。 (2)由工程部发布发包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领取资格预审表,并约定送审时间。送审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1)营业执照(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2)资质证书(年检副本及其复印件); 3)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有效副本及其复印件); 4)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原件); 5)企业简介; 6)项目经理简历(含项目经理证书原件); 7)银行资信证明。 (3)各报名单位必须在规定的送审时间,将预审表送至工程部。由工程部验证有关原件有效后参加预审。 (4)预审由工程部组织,建设单位派代表参加。当符合如下条件时,视为预审通过并书面通知对分包单位总部进行考察: 1)具备完成该项目相应的资质; 2)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技经人员配备合理,机械设备齐全; 3)参与施工的项目的优良率在80%以上; 4)分包方项目经理有两个以上相应工程的施工经历,且工程质量为优良以上。

劳务管理、分包管理制度

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办法 为加强、规范分包商经营管理,促进公司由单纯生产型向组织管理型企业发展,减少在分包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从分包商的资格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竣工结算、质保期等环节对分包商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管理程序及流程,如图所示: 二、分包商的资格审查和评审 1、公司逐步建立健全分包商资格审查制度,未经资格审查或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分包商不得使用。 2、分包商使用前应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公司合格供方名录。公司分包商的选用应在合格供方名录中选取,如需选用新的分包商,应先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后方可使用。 3、对合格供方名录中的分包商,公司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资格审

查,审查合格的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清除出合格供方名录,不得使用。 4、分包商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管,发现不符合公司管理制度规定的应及时纠正,确实不能胜任分包工作的应及时解除合同,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5、公司制定分包商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对分包商资格、施工人员能力、技术人员状况、机械设备状况、资金支付能力以及以往施工工程业绩等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6、分包商应具备法人资格或相应的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7、分包商资格审查程序:由分包商提出申请,填写“分包商资格审查表”,用人单位(分公司、项目部、驻外分公司)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分包商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分包商实际情况是否与审查表相符,以往施工业绩、专业能力或在建工程在质量、安全、进度上能否达到公司要求,施工人员配备结构是否合理,施工机械、资金支付能力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法律诉讼,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现象,不得录用在审查表中弄虚作假或经实地考察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分包商。经初审合格的分包商报公司批准后交公司合约管理部备案。考察单位对分包商的考察真实性负责。公司相关部室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分包商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分包商录入合格供方名录,并经总经理审批后作为年度合格供方名录下达各使用单位。分公司、项目部和驻外分公司违规使用合格供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经查实给予单位负责人2000元罚款,并责令对分包单位进行考察评审,经

项目现场分包管理制度

项目现场分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承担本公司各项目施工任务的所有分包班组的各项管理工作纳入和满足本公司的管理要求,确保公司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程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为实现本公司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对象为进入本公司各项目部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队伍,甲方指定分包也须遵守和参照本制度. 三、进场须知 (一)所有分包队伍必须经公司审核通过,并已和公司经营部签订分包劳务合同后,方可进场。并在进场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公司概况介绍. (2)参与本工程的组织系统表及通信联络表。 (3)参与本工程项目人员的简历,及本项目管理人员的证件及职称证书。 (4)参与本项目施工的特种工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 (5)进场的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并有合格证,并报设备物资部备案。 (6)进场所有人员备有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各项目部配合办理各种证件,其费用由各分包队支付。 四、教育培训 为了确保各分包班组职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了解和遵守公司和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所聘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之要求,必须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1)分包的管理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培训教育,各分包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2)分包班组自行组织的班前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项目安全组备案。 (3)项目部组织考试,特别是有关安全、消防方面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4)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多次学习仍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场,否则对分包队罚款300元∕人。 (5)项目安全组每月底收集各班组教育记录,如无教育、无记录的,对分包班组处于相应的处罚。 五、组织管理规定 1、分包队的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管理人员,超过50人的分包班组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如不请假,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200元∕人次,累计收到3次罚款者,项目部有权清退出现场,各分包队必须另行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部要求。 2、分包队的任何人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的人员,不得无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处罚100~300元∕人次,并对分包队处罚500元∕人次。 3、如分包队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规定及管理程序,不服从项目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对该队负责人处300~1000元∕次罚款。如分包队施工连续2个月达不到项目部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项目部有权对该队伍进行更换,清退出场。 4、各分包队的管理人员或有关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有关会议或活动,对无故迟到者罚款100元∕人次,对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人次。 5、各分包队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部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或者可以直接向本公司主管部门汇报,项目部的任何罚款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依据 1、为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贯彻“精心服务、质量精品”的方针,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公司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劳务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分包的管理及劳务用工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履行合同中对于客户的承诺。 2、坚持使用整建制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各劳务分包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再分包。 第三章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公司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设计总监 成员:人事行政主管、主案设计师、物资采购主管、财务主管。 第四章管理措施 1、质量管理措施 (1)贯彻质量方针,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针对工程特点,根据质量目标,制定创优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围绕质量目标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利用岗前教育,岗位培训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把质量管理工作变为施工人员实际行动。坚持质量管理责任制,做到目标清、任务清,公司对劳务分包负责人、劳务分包负责人对班组、班组对工

人,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贯彻、落实“三检制”(自检、互检、交接检),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2)按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施工项目必须达到客户质量评定的标准。 (3)劳务分包再施工过程中发生或发现质量问题,除紧急情况需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劳务分包不得擅自处理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人员汇报,若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处理或修改设计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劳务分包承担。 2、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和经批准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公司、甲方、监理等单位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于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不力、不服从管理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或因施工现场施工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停工处罚的并造成现场施工人员人身伤害的必须由劳务分包承担经济赔偿等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有权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向劳务分包索赔。 (3)人员进场,必须及时如实向公司提供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体状态、工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信息。 (4)严禁雇佣童工、未成年工、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超过本工种退休年龄的作业人员及身份不明的人员(如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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