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损坏赔偿制度

教师损坏赔偿制度

教师损坏、丢失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和处理办法

1.在教学中正常损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仪器损坏,应及时填写登记表,办理报损手续。单价在 10 0 元以下的(含 10 0 元),由学校领导批准;单价在 100 元以上的或一次性报损(报废),总值超过 I00O 元以上的(含 1000 元),要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凭报损单销帐。

2 .教学仪器设备被损坏,有关人员必须如实登记,查明原因和直接责任人。教师做实验,因不负责任,粗心大意,违反操作规定而损坏仪器,应严肃批评教育,按原价赔偿。

3、学校人员借用教学仪器私自用于非教学活动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原价赔偿;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学校应责令实验教师和借用人员各自赔偿仪器原价的 50 %,还要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4.外校损坏借用的教学仪器,要由外校负责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价赔偿。实验室管理不善,因火灾、被盗或腐蚀,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要酌情处以原价 10 -100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5 .凡属下列情节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可不作赔偿处理:在使用中属操作方法正确而造成仪器损坏的;在保管中由于仪器使用期限已满而老化,丧失功能的;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仪器损失。

6 .仪器损坏或丢失的赔偿或罚款,一律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由校总务处(财务室)收款,开出收据,将收据交回实验室销帐。其款项只能用于添置教学仪器和药品,不得挪作它用。

7. 实验室应设有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编号、单价、损坏或丢失原因、处理意见、责任人和经办人签字及落实情况。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酒店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通过酒店物品损坏的案例,来解析对于酒店损坏物品的赔偿问题,店家和消费者针对赔偿的不同说法。以及律师与工商部门的各自见解,来呈现关于赔偿标准的争议。 9月24日,莆田市城厢区工商局接到来自江西南昌的消费者陈某投诉,称他与朋友来莆田游玩,入住某酒店时,不小心在酒店的地毯上留下了5个烟头烫印(未破)。根据酒店制定的“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地毯烫破一个洞赔偿50元,酒店要求陈某赔偿250元。 无独有偶。前不久,涵江的宋某在入住莆田某酒店时,不小心打破了两个玻璃杯,根据酒店的赔偿价目表,打破一个杯子需赔偿10元。宋某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属“霸王条款”。他在市场上虽然没有找到一模一样的玻璃杯,但相比较而言,这种玻璃杯的价格最多不会超出5元。更何况酒店的杯子已用了很久,应该折旧。 笔者走访了莆田的多家酒店酒店,发现几乎所有的酒店酒店都在《住客须知》中制定“损坏酒店物品赔偿标准”,规定的损坏赔偿金额高得离谱,如摔坏一个普通的茶杯赔30元,地毯被烟头烫出个小洞赔200元,摔坏房间电话机赔250元,打坏房间的落地灯赔500元等等。 这样的赔偿条款是否合理?店家和消费者各有说法。

酒店:硬性索赔的不多 一些酒店酒店称,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合情合理”作出处理。如果住客损坏的物品可以修复,将相应赔少点;如果物品无法修复,住客则必须按照《住客须知》规定的价格赔偿。《住客须知》在每一间客房都有,酒店并不是想通过这个高价赔偿来赚钱,而是提醒住客要爱惜酒店物品,同时也为了减少事后纠纷。 消费者:赔偿金额应合理 消费者普遍认为,《住客须知》是不合理的,他们表示不能接受按规定的价格赔偿。在交涉未果的情况下,一定会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有的消费者说:“如果酒店酒店对一个电话机开出一万元的价格,我们也要照赔吗?” 律师:“须知”属“霸王条款” 莆田众益律师事务所黄律师指出,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酒店所制定的《住客须知》属于格式合同条款。尽管在住客的行为上,双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但《住客须知》是酒店单方面制定的,而且与市场价相距甚远,有欠公允,属于“霸王条款”,是无效合同,对住客缺乏约束力。

图书管理制度

图书管理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图书管理制度 【篇一: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

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篇二:图书馆管理规章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职业规范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图书室图书借阅制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图书报损制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0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四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博流通和图书资料的统统,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大凡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危机、影响图书内容统统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大凡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报损制度 一、图书若发生损坏,班级图书管理员应及时追查责任,做好图书损坏赔偿登记,由学校图书管理员查清原因,视图书的损坏程度,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领导审批,对损坏图书做出修补或报废的处理意见。 二、对借阅中正常损坏的图书,要及时进行修补,对无法修好的图书,由图书管理员认定,确实不能再使用,可以申请报废。 三、凡有修复价值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使用,暂不能修补的,应妥善保管,一律不得报废。 四、每年年终应对图书进行清点,把所有需要报损的图书填好报损报告单,统一办理审批手续,一次性注销。 杨集镇中心小学图书维修保养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为使我们进步的更快,我们必须经常对“阶梯”加以维护保养。 一、管理员对图书的维修保养: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学生明确赔偿制度,清查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由校区负责追查。查清责任的,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校区承担,学校从校区奖励资金中扣除。 三、赔偿办法:总务处加强公物维修管理,严格履行维修签字手续。本着有损坏,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的原则。每月总务处和德育处对校区进行公物和校产检查,对长时间损坏无发现的情况,对校区进行通报批评。 赔偿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教导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赔偿完成,校区报总务处维修。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的金额,交校区教导处。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 (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7、损坏公物后,隐瞒不报,校区发现后查问班级的,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1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并对举报学生进行重奖。 六、赔偿标准: 1、课桌桌凳:课桌椅每套12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实验小学财产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减少损耗,提高教育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资源更好地为教学、教育服务,同时培养师、生的公德意识和节约观念,建立节约型校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固定财产内容 1、学校的所有土地、建筑物、活动场地、设备和环境设施、交通工具等。 2、各处室、办公室、班级内配备的各种电器、电脑、电教设施、文件柜、桌凳、沙发等物品。 3、教室内学生用课桌、凳、电器,宿舍内床铺及各类电器、桌凳、柜子等。 4、图书馆、阅览室内设备及各类图书。 5、实验室、仪器室内各类仪器、电教设备、教具等物品。 6、音乐器材、美术器材、体育器材等。 7、其它固定资产。 二、财产管理 1、学校的财产实行“归口领导、层层负责、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重购轻管、只用不管的倾向。 2、总务处在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管理。 3、各处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人、班主任、各活动室负责人、食堂负责人、公寓生活老师是财产日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对财产进行日常管理,保证办公、教学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 4、总务处对学校财产分类别登记造册,列出各教室、各宿舍、各办公室、各教学实验室的详细财产清单,实行财产保管责任制,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原因,及时处理。 5、要定期修理,确保财产的完好率,各保管人、责任人定期清点保管的财产,对损坏或丢失的财产,应及时追查原因,主动到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6、每学期期末,总务处负责对各办公室、各班、各专用室、学生宿舍的财产进行检查统计、作为评定“文明班级”、“文明宿舍”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学校严格执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照价赔偿”的原则 和“有意损坏,从重赔偿”的原则。 2、学校财产被损坏或丢失,由总务处逐级追究财产损坏或丢失者

图书室管理制度大全

图书馆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心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统统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新书通报和馆藏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晰、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严重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盛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七、认真做好读者到馆率、读者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阅览日志》和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纯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图书资料管理制度 一、做好图书登录工作:馆藏图书应全部进行财产登记包括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 二、做好图书分类工作:图书分类使用《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版)期刊分类表》。 三、做好书刊著录:图书著录应采用《普通图书著录规则》,期刊著录应使用《持续出版物著录规则》进行著录。 四、健康目录卡片。中学设书名、分类两种卡片目录,小学设书名卡片目录。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物是国家的财产,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惩处故意损坏行为,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失)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赔偿范围:校内用于教育、教学及生活的设施和装备。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及附属第一医院全体师生员工、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节责任管理部门 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家具等公物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家具等公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和监管。 第五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处作为中国学生及留学生的主管部门,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公物管理,负责学生爱护学校公物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部)、各行政处室、国际交流处、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下属科、室、班级等分别为二级、三级管理,负责对使用的办公室、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日常公物管理应予以重视,并指派一名公物管理责任人报后勤处备案。 第七条国际交流处、各院系(部)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是

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教学楼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三节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公物清查实行“三查”制度:每一学年,学校进行一次全校大清查;每一学期,学校各二、三级管理部门自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数据,后勤处对部分部门进行帐目、实物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十条公用家具由二级或三级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凡超标准占用的或闲置的家具等公物不能擅自处理或者任意丢弃,须上报后勤处以便合理调配。 第十一条全校办公桌椅的领用均按个人办理、建卡,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增人员由调入部门的公物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调离人员离校前须将所借家具归还后勤处销账,由后勤处盖章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更换公物管理员时,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公物丢失或台账不明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公物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学生不得改装、拆卸、挪动家具和电器,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墨、胶水等致使家具、墙面破坏,应保持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调整宿舍时,各院系(部)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未经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及其内财产私自借出。如有发生,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三、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1~20分。 四、班级公物一旦损坏,由班主任当天报总务处,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总务处安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 五、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 六、对无意损坏公物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由政教处在全体学生集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 七、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立即报告总务处,除现金赔偿、学校维修外,也可进行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影响该班的量化分。 八、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批评。 。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及分值量化原则 (一)课桌凳类 1、学生课桌80元/张,桌面30元/块;讲台120元/张 2、桌面乱刻乱画10元/处 3、桌腿焊接5元/次 4、凳子50元/张,凳面25元/块, & 5、凳腿焊接5元/次,螺丝1元/个(小),2元/个(大) (二)门窗玻璃类 1、新教学楼东面窗户钢化玻璃120元/块,窗框40元/个 2、老教学楼玻璃30元/块(大), 15元/块(小),窗框30元/个 3、门500元/扇,门捎2元/个,门扣5元/个 (三)电器类 , 1、日光灯50元/套,日光灯架30元/个,灯管10元/支 2、吊扇120元/个 3、广播喇叭100元/只 4、开关等面板15元/只 5、饮水机200元/个,水桶30元/个 6、音箱200元/套,电脑、投影仪等原价赔偿 (四)其他 . 1、黑板200元/块,平面白板600元/块,挡灰条50元/根 2、班牌40元/块 3、走廊墙面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五)分值量化原则 1、金额小于等于50元的每件次1分 2、金额大于50元小于100元的每件次2分 3、金额大于等于100元的每10元1分 4、光线充足(不影响学习)未及时关灯的每次2分(包括课间操不关灯)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规章制度

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目的: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督促公司职工在使用操作中主动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避免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的损失,人为破坏、流失等,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制订赔偿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所指人员范围包括青岛惠陆有机硅有限公司所有职工;本制度所 指“公司资产财物”包含各类生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水电气设备、基础设施、辅助设施、测试设备、软硬件(包括软件加密锁)、电脑、公司文件资料、、用于支付公司费用的预支现金和其它法律范畴内所应当归属于公司的各类财产。 三、内容: 1、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中任意一种或多种时,公司将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责并 视实际情形要求赔偿: 1.1因个人原因故意破坏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者; 1.2因违规操作造成机器设备、设施导致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者; 1.3未经允许或授权,擅自拆卸、改装、挪用设备、设施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坏 者; 1.4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5因责任人保存不当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6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7虽未明确规定但明显违反基本常识的行为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2、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任意一种或多种时,直接责任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为应急抢险(如扑救火灾)动用消防设备、设施或工具造成意外损坏者; 2.2因设备、设施或工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正常使用中突发故障损坏者;(如 因此产生责任认定分歧,可申请外协鉴定) 2.3设备、设施或工具长期使用中自然损耗出现故障损坏者; 2.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抢劫等)造成为保护生命和人体安全而必须放弃对 公司资产财物的保护所形成损失者; 2.5特殊情况可请示公司领导后另行处理。 四、赔偿责任: 1、对于通用且易于购买替换的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可由责任人在一周内自行购 买原样恢复。超过一周则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2、对于不通用且不易购买但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维修, 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2、对于不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重新购买,责任人承担购买费用。 不可修复的资产财物因涉及公司生产工艺和商业信息,如存在废品折旧价值,则由公司评估后统一处理,对应核减责任人所承担的购买费用。 3、对于现金类公司财物损失,责任人需100%按原数额赔偿补齐。 4、对于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属于关键性的财产部分,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 展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公司和工会讨论后决定赔偿方案。 五、赔偿(追偿)方式: 1、当事人可将对应赔偿金额直接以现金方式缴交公司财务,由财务部门开具收 据。 2、当事人不便于现金缴纳赔偿金额时,当事人应当签字确认同意由财务部门在

图书室管理制度.借阅制度.损坏赔偿制度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234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06-3-2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 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 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 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电话等公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厕所、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校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图书室管理借阅制度、管理制度、赔偿制度

高平镇第一中心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借阅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二、专人管理 图书资料由办公室安排专人统一保管,保管人员负责做好图书资料的登记造册、借阅工作,保证图书资料的整洁,防止图书遗失。 三、借阅方法、数量 1、本校学生以班级集体借阅方式,在图书管理员的管理下,每人每次限借1册。图书管理员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 2、本单位教师一次借书不超过3本;借阅图书时,本单位教师可进入图书室查书,其他人员须经专职负责人允许,并由管理员当面登记。 3、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否则,还书时发现问题,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 四、借阅期限 1、学生在阅读课集体借阅时,下课后归还图书。 2、学生课外借阅图书时间为一周。 3、教师借阅图书不超过3个星期,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 五、归还方法 归还图书由图书管理员统一收齐图书,统计图书数量,检查图书完好情况。经工作人员检查、确认书籍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六、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及家长到图书室借书需经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读者在图书室内选书,将图书乱拿乱放者,工作人员有权责令其将图书整理好,并停止借阅图书一个月。

4、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高平镇第一中心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1. 遵守图书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图书室的管理人员。 2. 进入图书室请勿大声喧哗,注意保持室内安静,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3. 保持室内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4. 为保证广大师生的共同利益,保证书刊的顺利流通,每位同学每次只能取阅一册图书。 5. 图书阅毕,请立即归所在原图书架位置,以保证他人能够继续阅览。 6. 爱护图书,珍惜资源,请勿涂抹,划线,撕毁和盗窃图书。 7. 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设备,切勿任意刻划和涂抹。 8、借书人员凭借书证,严格按手续登记后,方可将图书带出图书室。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 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 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 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 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 50% 100% 200%+价赔偿。 2. 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 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把《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交至校长(园长),校长(园长)根据《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其中物品损坏划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五、赔偿流程 1. 由责任人到德育处(政教处)或教务处领取公物损坏赔偿缴费证明。 2. 按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填写完整。 3. 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会计室缴费。 4. 后勤凭缴费证明维修或购买。

2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宿舍公共物品损坏赔偿制度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宿舍学生发现问题及时到公寓值班室报修。舍内公物损坏由舍长负责报修。 2、宿舍内家具和设施由学校统一配备和管理,学生负责使用和保管。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要进行验收,齐全无损后,宿舍管理员负责收回寝室钥匙,班主任在离校手续单上签字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按价赔偿。 3、属于自然损耗的宿舍物品,公寓负责免费修理,属于学生不慎损坏的物品,实行按价赔偿,属于学生恶意破坏的物品,除按价赔偿外,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学生宿舍按人配备的床、柜及各类用具,责任到人。丢失、损坏一律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5、学生宿舍门、窗、玻璃、门锁及线路、用电装置等为宿舍公用设施、设备。如需维修,由宿舍长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维修登记手续,由管理员通知有关部门维修。如属人为损坏须先赔偿后维修。谁丢失、损坏,谁负责赔偿。如无法查明个人责任,则由本宿舍学生共同赔偿。人为损坏的维修要收取材料费和人工费。 6、公共场所的门窗玻璃损坏后由责任人赔偿。 7、严禁私拉乱接,严禁人为改变水电计量表结构。人为改变水电表内部结构或者有意撕毁封条和损坏铅封的,学院职能部门对损坏设施的宿舍实行停水停电处理。待相应的责任人负责恢复或修复好损坏的水电设施后,再按规定向学院职能部门申请恢复供水供电。 8、严禁使用除台灯、充电器、剃须刀等以外的违禁电器,如若因此造成断电,由使用者本人到公寓值班室对断电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并上缴违禁电器。学院将对违纪者按照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9、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违纪者按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宝兴县蜂桶寨小学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办公室的公物,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 实,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1000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 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对拖欠不交者,财务部将从次月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加收 每天0.5%的滞纳金。 第十条如当事人离职未缴纳赔款,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三章附则 1)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的公共物资是保证教育教学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学校公物财产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延长使用年限,特制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 1、自然损坏。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由于使用过失或保管不当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经查证属屡教不改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 1、包干到个人的公物损坏(如桌、椅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包干到办公室、班级或部室的公物,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属于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被损坏(如厕所、楼道灯、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 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1、修复。一是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损坏物品恢复原样;二是购买相同、等值的物品。 2、现金赔偿。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以现金方式赔偿,再由学校领导处分安排人员修复或购买。 3、属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根据《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属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

图书室各种制度

上社小学图书管理员工作职责 1、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按时开放图书室、阅览室,努力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图书室、阅览室的规章制度。 3、认真做好图书分类归橱,建立卡片,贴上标签,按书号 4 5 6 7 10、教育学生遵守纪律,排队借书,保持图书室的安静。13、阅览室和书库,没天打扫一次,注意通风和防止书籍霉蛀。14、每期结束,进行一次盘店,并将情况向领导作一次口头或书面报告。 11、接受并完成学校教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上社小学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为了加强图书室管理,有效发挥学校图书资源的作用,形成良好的图书流通秩序,培养师生“好读书、读好书”的阅读习惯。使学校图书更好地为教学服务,发挥图书在教学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书范围 1 2 1 2 3 4 每次限借30 其他同学在门外排队等候依 6、学生入室挑选图书时务必保持书架上其他书籍的整齐摆放,不得弄乱书架上的其他图书 7、图书室内不准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三、借还书办法 1、本校职工借书,先登记,办好借书手续后方可选借。下

次再借,必须先还后借。 2、读者还书时先检查所借书是否有污染、破损、缺页等;须经管理人员验证处理后方可借出,还书时发现以上情况均由借书人负责。 3、读者若因调离或转学离校时,离校之前必须还清图书,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四、图书室开放时间 1 理借还书手续。 2 1 2 赔偿。 3 并全校通告批评。 10— 七、本规则如有未尽之处,读者可向管理人员提出建议,以使修改时参考。

上社小学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同时引导师生爱护书籍的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室借阅的图书、期刊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1 2 1 2 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室)所有。 六、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七、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情况,如有污损,应即声明,否则应由读者负责 八、学生的赔偿制度落实由班主任负责,教师赔偿制度由总务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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