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继续教育转站点、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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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

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转站点、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申请表

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是电大继续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是电大继续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教育来说,是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行动指南。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立电大特色品牌,促进电大教育整体发展的重要内容,它有利于实现两种教育形式的优势互补,有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要。教育部原部长陈至立同志在纪念邓小平同志批准创办电大25周年的文章中指出:“要实现从学历教育为主,到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重,为终生学习服务的转变,不断增强远程教育的开放性、灵活性和多样性。”2002年11月9日陈至立同志在接受《中国教育报》记者采访时强调“要全面推进教育创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与沟通,基本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特点的终生学习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可见,学历教育与非学习教育互通,是电大继续教育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电大继续教育发展新的增长点。 一、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总体目标是:充分运用电大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为各自的优势和擅长的领域,积极为另一方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扩大电大教育的整体影响、市场范围和占有率,努力打造电大特色与品牌,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和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的结合,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在信息、办学内容与形式、教学手段与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相互渗透和借鉴,提高教学资源建设与使用的效率与效益,提高电大在专业设置、知识体系和课程体系的更新与改造方面的主动性、科学性与灵活性,增强电大教育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扩大电大教职工队伍的业务领域,提高他们在知识更新、知识运用、知识拓展以及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界定等方面的能力与水平;积极创立电大教育的课程超市、学习银行,实现教学资源和教学过程和开放,逐步扩大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和课程学分的互认。实现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互通的具体任务是:鼓励并逐步要求每个电大学生(特别是普专学生)在毕业时,除获得毕业证书外,还应至少获得一个中央电大确定的国家岗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或省校确立的岗位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在各专业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上,优先安排既能够与职业技能证书挂钩,又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课程。比如开办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等课程,在新课程教学资源的建设和旧课程的改造中,尽可能兼顾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的要求,力求使该资源既适用于学历教育,又适用于非学历教育。比如:中央电大推展的《创业设计与就业指导》培训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并定位为大学生就业指导课,在电大学生中推展,经考核合格者,获得2个学分,计入毕业总学分中,学生还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创业设计

四种成人继续教育学历的介绍

成人继续教育 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形式,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形式,分别是成人高考、、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网络教育。 四种教育形式各有特点,除成人高等教育以外,报考其他三种不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在录取、课程设置、毕业年限、收费标准、学位授予、上课方式等各方面四种形式也有所成人高考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成人高考”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业余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学费:学年制和学分制两种收费方式,学费标准较低。 特点:有门槛限制,需参加统一报名、考试和录取。 历史悠久,考生群体庞大。 本科招生院校多有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 成人继续教育高教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简称“自考”。自考制度创立于1981年。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招生类型: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 学习形式:考生自学为主,根据需要和可能,自考生还可以选择面授、函授、广播、电视、音像等方式接受指导和帮助。部分应用技术类专业需参加全日制学习,有相应毕业年限。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发单科合格证并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

北大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

北大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 北京大学于4月17日发布了《关于停止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 学的声明》(以下简称“声明”)。《声明》披露,自2015年12月10 日起,北京大学已停止审批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合作办学项目。 上述《声明》表示,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均由北京大学 各院系及独立的所、中心等实体教学单位独立举办,不采取任何形式 与社会机构合作办学,包括但不限于,不委托社会机构或个人提供招生、收费、教学和管理服务,不与社会机构合办使用北京大学名义的 教育培训机构等。 4月21日下午,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一名值班工作人员在接受澎 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大学方面已于今年2月21日修订并发布 了《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校发〔2017〕38号)。根据 这个《办法》,北京大学已对近年来存有的与社会机构合作举办的非 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实行清理。 上述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工作人员证实,今后校外社会机构若继 续打着“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的名义实行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北 京大学方面都将不予承认其资质。 《声明》还强调,北京大学举办的所有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其招生对象、师资、课程、培训学费标准和缴费方式等均在北京大学 继续教育部网站向社会公示。 对于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问题,上述《声明》表示,培训学费 均须由委托培训单位或学员个人直接向北京大学账户交纳,并由北京 大学财务部门全额开具票据。《声明》还强调,除培训学费外,北京 大学不再向委托培训单位或学员个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声明》还提到,北京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结业证书加 盖“北京大学”校章,可在北京大学继续教育部网站验证真伪。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提纲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宣传提纲一.为什么要提升个人学历层次或学历的作用 1、求职的敲门砖 大多数用人单位在筛选简历的时候,本科或者以上的学历要求基本是最低的了。你越努力学习,以后你的选择越多,机会就越多。没有相应的学历,你连应聘的资格都没用。高学历不代表高的工作能力,但是绝对能给你更多选择的机会。 2、晋升职务、提高薪资的硬性条件 大部分单位都是按照学历的高低来调整基础薪酬的,相同能力,大专可能就会比本科少200-300的底薪(只是举例,每个单位情况不同)。并且在事业单位中,想要晋升为更高的职位,通常需要更高的学历才行。学历高者,工资级别自然要高一些。职务晋升没有学历,要想提拔,几乎不可能。学历已经成为分配社会资源的凭证。 3、个人素质和竞争力提升的最直接的表现 学历是你展现在别人面前的第一印象,是最直接的表现。找工作时,没有高学历要用过硬的技术和作品去砸门,有了高学历只需要敲门,费的力气不同,效果还不同。现在的领导,看他们的简历,前面几项中必须要有学历,仔细看他们的学历多半是在职后弄得。在每个人的简历中学历都摆在醒目的位置。高学历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高素质、高诚信。能力是软件,学历是硬件,能力需要学历作为平台进行展示。“你的名字,写在毕业证上才好看!”。 4、大中型城市落户积分重要加分项

现在经济发达地区基本上实行“积分落户制”,按照制度设计,流动人员的学历、职称、社会保险、社会服务、荣誉称号等都可置换一定分值,累积的分值将可能为他们换得梦寐以求的“城镇户口”或“子女入学指标”。很多地区学历的高低不仅是加分项,还是门槛。 5、学历是婚恋的一个重要筹码 我们经常看到朋友炫耀自己的女朋友或男朋友,说自己的恋人或爱人是某某大学毕业,具有多高的学历;周围朋友介绍男女对象时,一般都先把对方的学历等教育状况介绍清楚。高的学历是恋爱的基础和保障,是婚恋对象选择的重要参考。 6、给孩子树立榜样 父母都不愿学习,凭什么要自己的小孩好好学习??!!很多孩子都会出现向父母看齐的现象,父母现阶段的知识学历也是孩子学习目标的参考,影响到孩子对学历的追求。鉴于这种榜样模仿的现象,很可能父母学历的高低就影响着孩子未来的知识水平。 7、孩子入学、就业等事务的参考 现在小孩上重点优质私立小/中学,父母为大专或本科学历者,优先录取。学历不仅是为了自己升职加薪,也为了小孩能上个好的学校,不要等到政策来临的时候才后悔没有早点提升学历!从这方面来看,个人学历已经上升到家庭责任的问题。 学历提升已然成为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高学历代表的不仅仅是一纸文凭,它背后包含着丰富的知识和更高的能力,是沉甸甸的!你可以拒绝学习但是社会却不会因

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形式

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形式 小柯 国民教育系列的成人继续教育学历有四种主要形式,分别是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和网络大学。四种教育形式各有特点,除成人高等教育以外,报考其他三种不需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在录取、课程设置、毕业年限、收费标准、学位授予、上课方式等各方面四种形式区别也较大。 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招生类型———分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学)和函授三种,其中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高起本四年,高起专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两年半,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两年半。 学费:学年制和学分制两种收费方式。 特点:有门槛限制,需参加统一报名、考试和录取。 历史悠久,考生群体庞大。本科招生院校多有成人学士学位授予权。 高教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自学考试已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军队系统和港、澳、台地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开放的高等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自学考试。 招生类型:中专、专科、本科、独立本科。 学习形式:考生自学为主,部分应用技术类专业需参加全日制学习,有相应毕业年限。考试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 1990年,教育部 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现将《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亦请参照本规定实施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学历教育包括大学后继续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进修、辅导(不含以获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为目的的自学辅导)等。 《专业证书》教育按照国家教委、人事部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不在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第三条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服务。要端正办学思想,重视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保证办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学历教育事业计划的前提下方可举办非学历教育;举办非学历教育必须提供能保证教学质量、与规模相适应的物力、人力投入。 第五条非学历教育的学习方式可以是脱产的,也可以是业余的。脱产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业余学习的学习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半。 非学历教育不得与学历教育混淆、衔接。 第六条学校面向社会举办非学历教育招收学员的范围一般不得超出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招生范围由计划单列市和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 学校接受部委委托,可举办面向委托部委主管系统的非学历教育。 第七条学校举办面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学员的非学历教育,脱产学习在半年以上、业余学习在一年以上的,应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招生;脱产学习在半年以下、业余学习在一年以下的,应向上述部门备案。 计划单列市所属学校向计划单列市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申报或备案手续,同时抄报所在省、自治区。 第八条国务院部委安排所属学校或委托其他学校面向本系统举办非学历教育,由部委

高校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将不再举办学历继续教育

高校非全日制教育专业将不再举办学历继续教育 教育部近日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介绍,这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首份文件,要求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自2018年起,新入学的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该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在逐步推进。2015年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相继取消,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结合的相关要求,专业设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亟需跟进。 办法规定,“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须在本校已开设的全日制教育本、专科专业范围内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这一政策实施后,普通高等学校将不再举办本校全日制教育专业范围外的学历继续教育;没有举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不再举办专科层次的学历继续教育。 办法规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三部分共同组成。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院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均可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目录内自主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并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方向。 办法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对照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2017年,各地各高校要通过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做好拟招生专业的申报工作。自2018年起,各地各校新入学的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全部按照目录内专业进行招生。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现在籍学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

高校开展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开展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在其中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如今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对于社会来说是非常巨大的进步,这一政策成就了许多人未完成的大学梦,为他们的人生提供了新的可能,也为社会培养出了更多的人才;但在执行这一政策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对策进行探讨。 标签:高校;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问题与对策; 现今社会大力提倡终身教育,随着这种理念的传播与深入,高校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飞速发展。这种教育方式已经成为高校培养后续人才、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必要手段。 我国对这种教育方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实际效果却不理想,其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一部分原因在于一些高校对其定位不明确,制度不健全,没有形成应有的影响力,不够重视其地位,因此教育资源的分配有所偏差,其配置相应落后;另一部分原因在于这种教育方式大多被私营教育机构所采用,人们对高校所承办的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认知度不高,信任度不够。 虽然现在的情势并不乐观,但高校具有的比如人才、科技、设施等优势也是其他机构无法相比的。高校可以通过进行社会调查的方式了解市场情况,根据市场需要培养专业人才,之后向企事业单位进行推荐。 一、继续教育概述 继续教育涵盖以下四种含义:第一,继续教育实际上是一种非学历的相关成人教育;第二,受教育者自身在学历以及专业技术等方面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以及层次;第三,继续教育有关内容包括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新理论、新技能、新信息;第四,学习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对知识进行更新补充,从而改进并完善知识结构,扩大视野,有效提升创新能力,进而适应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以及本职工作方面的需要。 理解继续教育时一定要将它和成人教育合理地区分开,虽然两者大体相同,但细节之处仍有不同的地方。 其主要表现在:第一,教育对象方面。对继续教育来说,其面对的是全体从业人员;但是成人教育面对的是成年人,其中不但包括全部从业人员,同时也包括了无业人员。第二,有关内容方面。继续教育涵盖了从业人员自身的回归教育以及岗位培训;但是成人教育不但涵盖了全部从业人员自身的回归教育以及岗位培训,还包括无业人员就业方面的教育。第三,层次方面。通常来讲,成人教育以及继续教育在水平界限方面大致相同,只是在起点上有一定的差别。例如,对城镇来说,继续教育的实际层次相较于成人教育的起点要高一些,这是由于文盲

2020年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xx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导语: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下面是为大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z学习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举办的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 和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校设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要根据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发挥办学优势和特色,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以满足学习者学习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职业人才成长规律,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养、适应职业发展需要、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教育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设置的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指导和监管服务。 高校依照相关规定自主设置和调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负责制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相关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进行指导。 第五条教育部组织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设立相应的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织,或在现有专家组织中增加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评议职能。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建设、监督与评估方面的政策研究、论证审议和决策咨询作用。 第六条教育部建立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 第二章专业目录 第七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见附件)组成。《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由教育部制定、发布,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 题目 入学年月 姓名 学号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继续教育学院制

丽水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具有大学本科毕业的水平。 一.毕业论文选题与内容要求 (一)选题要求 选题要结合目前所从事的专业,立意新颖,有一定的学术意义和应用价值。 1)鼓励写作“工作研究型”毕业论文,即运用学习过的专业理论知识去解释、解 决社会现实生活或本人实际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等侧重于理论应用的类型。 2)如果学生具有必要的理论修养、研究兴趣、文字能力和研究条件,所选题目确 有价值,毕业论文也可以写成“理论研究型”,即对有一定价值的理论问题进 行一定深度的探讨、质疑、释疑、论证等侧重于学术研究的类型。 3)不可将毕业论文写成“调查报告型”、“工作总结型”等主要反映实际问题, 缺乏理论深度,与所学专业知识缺乏有机联系的类型。 (二)内容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按学科类别划分为理工类和文史类两大类。(1)理工类原则上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论文)主要分为工程设计、科学实验、软件开发、理论研究和综合等类型。(2)文科、管理类专业的论文可以是理论性论文、应用性论文或调查报告等。 2.引用材料必须可靠、翔实,观点、见解要有创意,论证要系统、充分,逻辑性强3.主题突出,结构严谨,层次分明,语言流畅。 4.论文字数5000-8000字,全部引文必须注明出处。 5.论文内容必须在函授学习期间由本人独立完成,不得由他人代写,不得抄袭他人成果,已发表的论文不能作为学位论文。一经发现此类问题,取消学位申请资格。二、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 一份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题目、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和评审表。分述如下: (一)题目: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 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 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4、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违约金={剩余服务期/约定服务期(学费报销日起三年)}×培养费用总额。 六、薪资调整规定

13 美国综合性大学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特色及启示

美国综合性大学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特色及启示 罗伟,雷丹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要:美国是世界范围内综合性大学兴办非学历继续教育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清晰的发展定位、独立的办学体制、多元化的培训项目和教学形式、开放性的课程设置以及专业化的管理,为我国普通高校在发展非学历教育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改革管理职能,促进专业化发展以及加强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国际合作等方面,提供了有效启示。 关键词:美国;综合性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特色 继续教育(Continuing education),指在正规教育之后,个体再参与的教育活动,尤其用以指大学或专业组织所提供的教育活动。[1]继续教育又可以分为学历继续教育和非学历继续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是以传播、更新和补充知识,提高从业人员本职工作需要的工作能力和生产技能为重点,对具备一定知识层次的人们开展的知识、技能和精神生活的一种再教育。美国继续教育的发展兴起于高等院校,从1869年哈佛大学首设的夏季学校,至1891年威斯康星和堪萨斯大学推广部的成立,大学推广教育逐渐普及并形成制度,服务社会也由此发展为大学的重要功能。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为社会各界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多样化的非学历继续教育,已经成为现代美国综合性大学服务社会的重要内容。 一、美国综合性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特色 从美国综合性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现状来看,体现了多方面的办学特色,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1.发展定位清晰,办学体制独立 美国综合性大学发展定位是清晰的,即教学、科研与服务。作为服务社会的重要方式,非学历继续教育已成为美国众多大学的办学层次之一,其办学定位也十分准确。如麻省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就是分为本科、研究生和职业培训三个层次,而对职业培训的定位就是使之成为21世纪终身教育的重要环节。[2]具体到职业培训学院,其定位为高端的、实用性培训,使企业的执行官、经理及其他实务工作者获得重要的前沿知识和能应用于工作的技能。也正是基于这种理念,麻省理工始终将为成人学习者提供高品质教育作为自己的不懈追求,因而没有盲目的追求办学规模。表现在培训项目上为培训种类相对专一,主要针对学校有着较强专业学科背景和办学实力的优势课程,如工程、管理类等,而且并非所有院系、机构都开展培训项目。办学过程中,始终秉承“紧密联系现实、服务国家社会”的理念,注重项目的深度开发,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特色,打造精品高端课程。 美国对高等教育实行分权管理体制,即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高等院校,主要是通过立法、拨款和提供信息服务对高校进行宏观管理,州政府负责公立和私立学校颁发办学执照和实施监督。这就给予美国综合性大学校非学历教育相对独立办学的可能性。以麻省理工学院为例,培训项目主要由工学院、Sloan管理学院、职业培训学院来承担,各专业学院有相对独立性的培训权利,可以自主开展培训,学校设有一个职业培训学院(Professional Institute),将散落在各院系的资源加以整合,形成合力,从而便于推广和其他组织展开合作。对于那些有序开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的院系,则不将其培训项目纳入到职业培训学院,而充分给予办学自主权,自主管理。哈佛大学的继续教育管理也是采用的以各学院为单位实行独立管理运营模式,10个学院几乎都有自己的继续教育项目,实行自主管理。[3]这种权力下放,使得办学实体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拥有相对独立的财务权力和用人制度,各学院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优势学科以及师资等状况开发培训项目,进行自主招生和教学培养,颁发结业证书,从而能够快速地、灵活地适应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市场变化,避免了由于利益主体的盘根错节带来的管理困难,增强了院系办学的积极性与灵活性,提高了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的效率。 2.培训项目多元,课程设置开放

北京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

北京交通大学学历继续教育 专科毕业实习(调研)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历继续教育专科毕业实习(调研)工作,提高毕业实习(调研)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毕业实习(调研)是专科培养方案的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教学环节。 第三条毕业实习(调研)要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标与要求。通过毕业实习(调研),巩固学生的专业意识和科学态度,验证和巩固其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独立发现并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毕业实习(调研)任务 第四条学生在毕业实习(调研)期间必须独立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或毕业调研报告,二者任选其一。 第五条毕业实习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学生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自行联系相关单位相关岗位开展实习,若学生现有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对应可直接在本单位实习。学生通过从事本专业相关的技术工作、业务工作或管理工作,了解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工作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及技术方法,发现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实习结束后,学生独立完成毕业实习报告,总结自己在认识上和业务上的收获、感想、心得体会及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毕业调研报告。经指导教师认可,学生自行选择专业相关机构或社会生活中与专业相关的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在实践中调查了解其客观实际情况,根据调查掌握的大量、真实、全面的客观事实和具体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反映问题,寻找规律,揭示本质,总结经验。调研结束后,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调研报告,概述调研目的、意义、过程,分析调研数据,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合理化建议,解决生产和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第七条毕业实习(调研)报告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第三章毕业实习(调研)过程管理 第八条毕业实习(调研)及撰写报告时间一般安排8—10周,其中,实习或调研时间为5—8周。具体安排以学校每学期发布的专科毕业实习(调研)日程安排为准。 第九条学生在毕业实习(调研)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依照学校发布的毕业实习(调研)日程安排表,完成每一项工作。 第四章毕业实习(调研)报告评阅 第十条毕业实习(调研)报告评阅分为指导教师评阅和评阅教师评阅。 第十一条指导教师评阅。在毕业实习(调研)报告完成后,由指导教师对

教育部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答问

教育部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答问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 就新发布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统筹规划与宏观管理,促进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近日,教育部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制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专业设置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 为推进继续教育基本制度建设,切实提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化水平和质量,近年来,教育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系统分析了目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从管理制度来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专业设置工作均有专门文件指导,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长期以来参照全日制教育,在专业设置的管理方面缺乏具有针对性的规范性文件。从专业设置现状来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形式多样、专业设置口径不一,有些专业存在社会需求萎缩、内容陈旧、口径偏窄、学生规模过小、名称不规范等问题,需要进行统筹规范。从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要求来看,近年来高等教育领域加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高校办学自主权,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各项改革在逐步推进。2015年以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审批权相继取消,根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结合的相关要求,专业设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亟需跟进。综上所述,研究制订并印发《管理办法》,是从国家层面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基本制度建设、提升专业管理水平的固本强基之策。 问:《管理办法》制定工作遵循的思路是什么? 答:《管理办法》是教育部统筹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第一份文

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郑州航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促进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有关非学历教育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二级单位利用学校名义或办学条件,独立或与校内外其他单位合作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如各类短期研修班、资格(执业)考试辅导班、证书班、岗位职业技能培训班等。 第三条举办非学历教育要遵循积极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权责统一原则,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航空企业服务。 第四条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开展非学历教育工作,创建非学历教育品牌。 学校鼓励有利于学科发展和科研合作的非学历教育办学活动。 第五条学校对非学历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非学历教育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二级单位的非学历教育办学的立项审核、报批备案、协调服务。 第六条学校二级单位是非学历教育的实施者,对本单位的非学历办学活动全面负责,享有自主决定办学事务、教学管理和支配办学收入、获得办学收益等权利,履行依规报批、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承担办学成本等义务。 第七条学校二级单位开展非学历教育办学活动,依程序立项审

批后方可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办学条件自行举办或与外单位合办非学历教育。学校二级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自行举办或与外单位合办非学历教育。 第二章办学过程管理 第八条非学历教育实行一项目一申办。 举办非学历教育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办学单位”)应如实填写《郑州航院非学历教育办学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在签约、招生前10个工作日向继续教育学院申报。 需印发招生简章及在报刊、电视、互联网、广播等媒体上刊登招生广告的,须同时填报《郑州航院非学历教育办学项目招生广告审查表》。 第九条继续教育学院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核,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非学历教育办学项目申请通过审批后,继续教育学院将申报表审批件反馈申报单位,并在学校继续教育招生信息网统一发布招生信息。 第十条按规定程序审批立项后的办学项目方可开始招生。招生工作由办学单位直接负责,严禁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招生。 第十一条招生完成后,办学单位应按照项目要求制定教学计划,提出使用教学资源等办学条件要求,交继续教育学院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 法

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加快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调动职工在职学习的积极性,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范围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是指申请参加受企业管理的各类学历教育的在职职工。未履行本办法规定程序而参加的专科、本科学历教育者不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 二、申请条件 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入职满一年,报销工龄可后补)的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满三年),可申请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三、申请流程 1、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 未具有大专学历报考大专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批准后可报考。

2、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 具有大专学历报考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学习者,须本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推荐,报总经理择优筛选批准后可报考。 四、报销管理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先行垫付学习费用,保留学费发票。(本科学历教育副部长以上职务人员全额报销、副部长以下职务人员报销一半)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并工作满一年,凭学费发票和毕业证书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报销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所学专业须与工作岗位对口相关),报总经理批准后可全额报销。 五、培养协议签订 1、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须签订培养协议(附录二)。 2、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学费报销约定服务期为学费报销日起三年。 3、经批准同意报考大专、本科学历教育(不脱产)的在职职工在约定服务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互通

论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的互通 杨琼辉 一、高级培训中心非学历教育现状 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从美国发展起来的一个新教育工程,称之为 CEE ( Continuing Education Engineering )。目的是把一些工程技术人员再次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便更快更好地适应迅速发展的生产需要,完成越来越难以掌握的新技术、新产业规定的任务。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和终身学习教育思想的广泛传播,人们普遍地认识到非学历教育(培训)的重要性,甚至有些国家开始利用政府的行政手段强有力地推动这一工程。当代非学历教育(培训)已经发展成为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的宽门类、多样化、灵活性地开展的包括准学历教育、大学后的继续教育、各类行业、专业培训的大众教育,已经成为社会化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级培训中心依靠学校的学科优势、师资优势和品牌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型、各层次的人才培训。近年来,我中心与河南省的郑州市委组织部、郑州市委党校、开封市、新乡市、济源市、武陟县,贵州省的安顺市、习水县、广东省中山市等已共同合作举办了多期党政干部培训班;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单位联合举办企业战略运营总裁、职业经理人等高级研修班;与加拿大圣力嘉学院、新加坡亚太管理学院共同开展联合办学,举办了华工数码IT认证培训项目;我院还根据市场需要,利用学校学科优势,开展了多形式的资格认证培训与考试,如国家设备监理师、测控与仪器仪表工程师、全国公共营养师、中国陶瓷行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经过这几年的快速发展,我中心已经在社会影响力、课程建设、师资培养等多方面积累了相当的优势: ?优秀的师资力量 我们拥有华南理工大学及广东省各高校既有深厚学术造诣又有丰富培训经验的教 授,同时长期聘请政府、企业富有实战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部分课程的主讲嘉宾。 ?专业化管理团队 我们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可以根据各地政府、企业培训干部的需 求,设计相应的培训课程,同时为学员提供最优质的培训服务保障。

(完整版)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员工在职学历与资格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保证员工队伍知识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逐步实现人才工程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在职学历升级继续教育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满二年(签订劳动 合同满两年);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申请要求员工在本公司转正后。 2、员工申请在职学历继续教育,鼓励学、用一致,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教育需申报备案后学习。在职学历教育必须提高一个档次申报,原则 上以本升研为主。 二、申请流程: 1、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员工的个人发展潜力,由个人提出申请,各部门 筛选确定培养人选名单,人力资源部制定送培计划并组织安排。 2、员工持“录取通知书”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培训申请表,填好表内相关 内容后按“部门/分管领导签字→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的流 程进行审批。 3、对获准员工的学习申请,人力资源部将其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 录入个人培训档案。 三、费用报销: 1、经公司同意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自行垫付,学习结束取得毕业证书 或学位后,学费按以下标准报销:本科毕业报销60%的学费,硕士毕业 报销80%的学费,硕士或博士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报销100%的学费; 取得毕业证书者或学位证书,学费按以上标准报销。 2、对未列入送培计划的并审批未通过的人员,学费自理。 3、在职学历继续教育的费用,经分管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签订 培训协议)、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4、参加国家组织的职称资格认证培训的人员,培训考试费用自行垫付, 经考试合格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考试费;未获得证书者,考试 费不予报销。 5、公司业务需要,组织参加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的人员,经考试合格 获得职称资格证书的,报销全部培训考试费用。 四、培训协议签定: 1、员工参加由公司出资的在职学历继续教育后,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本科及以上毕业的员工要求继续在公司工作满五年。 2、学历教育费用自报销之日起,以五年为期,按20%/年的比例折减,若 员工在五年之内合同到期离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将未折减完的培 训费一次性退还给公司。 3、员工参加公司业务需要组织的国家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前,须与公司签 订培训协议。以每产生费用1000元需继续在公司工作一年计算,以此 累加。 五、获证后薪酬调整: 1、获得与工作相关联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资格证书者,公司将按薪酬制度 标准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2、学历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 博士毕业400元、硕士毕业300元、本 科毕业200元、大专毕业100元。 3、职称工资调整标准按月计发:高级职称或资格200元、中级职称或资 格100元、专业认证(国家以外) 50元。 4、公司每年10月进行获证统计备案,次年三月按员工的最高学历或职称 资格调整其学历工资或职称工资。 六、其他事项: 1、已经在读但尚未办理申请审批手续的员工,在2007年11月底之前到 人力资源部补办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未规定之事项按三泰人力资源发(2005) 003号《三泰培训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法

复旦大学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非学历教育管理的文件精神,更好的规范我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办班的管理工作,使我校的非学历教育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全校各类非学历教育,包括举办研究生层次的非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的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及其他各类培训、进修、研修(讨)、考前辅导、自考助学等各种形式的办班。 二、学校对非学历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其中,以研究生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及旁听研究生课程的管理归口研究生院;教育部委托的各类师资班或单科进修班管理归口教务处;凡接收外国留学生的培训班管理归口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其他各类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归口继续教育学院。 三、遵照国家教育部教成[1990]第023号及有关文件规定,“学校的非学历教育工作由学校成人教育部门或专门机构统一归口管理”的精神,学校成立非学历教育办班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牵头,成员单位有校办、教务处、研究生院、网络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交流学院、监察处、保卫处、财务处等部门。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召开会议,研究学校非学历教育的发展方向、方针政策及协调处理办班的有关重要事项。学校在继续教育学院设立校办班管理办公室,负责各类办班的日常事务工作。 四、各类办班应明确方向,严格教学管理,重视办学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校声誉。非学历教育办班应有别于学校的正规学历教育,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办班应以业余形式为主,严格控制举办全日制班。非学历教育班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学校的学历教育混同、衔接,更不得以任何模糊两者差别的方式招生及开展办学活动。 五、各单位办班,必须按规定事先履行申报审批手续。各学院、系、所(中心)等教学部门可通过各自的培训部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办班申请及办理有关登记、发证和备案手续;校党政机关部门不得举办各类有经济收益的培训班。办班单位需刊登招生广告的,须报经市教委有关部门批准。凡事前未经批准的各类办班及招生广告,学校一概不予承认,并追究相关部门及负责任的责任。 六、各学院、系、所(中心)未经学校主管部门登记许可不得以各自名义与校外单位签署办学协议,更不得以学院、系、所(中心)的名义颁发学历证明、单科证明和结业证明等。各类非学历教育结业证明(书)应按有关规定颁发。各学院、系、所(中心)确需与校外有关单位合作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应按主管部门要求签署办学协议,并对办班全过程负责。 七、各学院、系、所(中心)需要与国(境)外办学机构合作办班的,必须事先报经外事处审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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