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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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格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柘木乡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船舶名称:船主:电话: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79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

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3.4 载重线要求; 3.5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3.6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3.7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3.8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3.9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已于2009年10月29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止船舶造成水域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对中国籍船舶以及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安全检查活动。 本规则不适用于军事船舶、公安船舶、渔业船舶和体育运动船艇。 本规则所称“船舶安全检查”,是指海事管理机构按照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对船舶技术状况、船员配备及适任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以督促船舶、船员、船舶所有人、经营人、管理人以及船舶检验机构、发证机构、认可组织等有效执行我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 第三条船舶安全检查遵循依法、公正、诚信、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其他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开展船舶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章船舶安全检查和处理 第五条船舶安全检查分为船旗国监督检查和港口国监督检查。 船旗国监督检查是指对中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航行、停泊、作业于我国港口(包括海上系泊点)、内水和领海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船舶安全检查。 第六条船舶安全检查,应当由至少两名安全检查人员于船舶停泊或者作业期间实施。 禁止对在航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从事船舶安全检查的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船舶安全检查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等级的船舶安全检查资格证书。

每周安全检查记录表 ()

周安全检查记录 表 工程名称:瀚全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永川工厂项目施工建设工程 检查时间: 序号分项 内容 检查项目检查结果整改意见 1 三宝 四口1.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 2.是否使用安全网封闭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网3.“四口”、“临边”是否符合要求 4.防护设施是否做到定型化、工具化 5.电梯井、管道井、内防护是否合格 6.通道口、设备防护棚等防护是否符合要求7.其他 2 脚手架 (模板 支撑) 1.★有无搭设方案或编制、审批是否符合要求 2.脚手架是否按专项方案搭设 3.脚手钢管是否油漆、锈蚀严重或搭设不规范 4.落地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符合要求 5.连墙件设置或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6.卸料平台是否做到工具化、定型化 7.混凝土输送泵管、卸料平台、模板支撑、缆 风绳等与脚手架是否固定 8.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是否用型钢或型钢变形 严重或悬挑架采用扣件连接的

9.整体提升脚手架有未经鉴定 10.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有无验收手续11.其他。 3 临时 施工 用电 1.★现场临时用电设计方案或变更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和验收是否符合程序; 2.有无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定期检查和复查手续是否齐全 4.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有无混用,重复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规范 5.外电线路的防护和电气设备的防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配电室有无标志牌、警告牌、配电室设置和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7.配电线路、电缆有无采用五芯线和PE线有无采用绿/黄双色线敷设,配电线路架设等 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每台用电设备有无专用开关箱;漏电保护器选择是否符合规范和配电箱、开关箱电源进 线有无采用插头插座做活动连接,配电箱及 开关箱设置、选择、使用和维护是否符合规 范要求 9.电动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是否按规范使用保养,是否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照 明供电和照明装置是否符合规范 10.是否存在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熔断丝 11.其他。 4 施工 机械1.★塔吊、施工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备装、拆有无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和验收是否符合程序 2.★塔机、施工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等设备装、拆单位有无相应资质 3.使用的设备是否经登记备案 4.有无使用淘汰或安全性能差的机械设备

内河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xx船舶安全制度及操作性检查 讲义 二00五年七月 安全制度和操作性检查的困难缺乏一定的规范性文件和需扎实的实践经验。 第一章船舶应变部署制度及应变演习检查 一,应变部署的含义 04规则第八篇第四章 为了保证船舶地运行中发生各种事故以后,能迅速组织施救,以减少损失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应变部署表的编制及公布要求 1,大副编制部署表,船长批准 2,合理分工,各司其责 ①全体船员统一编号,一人一号;根据职务及特长,指定应变岗位及任务;②一人一卡应变职务备忘卡,注明应变岗位,任务及编号,张贴床头,熟记在心;③下列重要埸所公布部署表: 驾驶台,机舱,会议室,船员及旅客餐厅,主要走廊,公共场所等 3,应变部署表样式 4,对船员安排的任务内容 船上水密门,防火门,阀门,舷窗,天窗,舷门和其它类似开口的关闭; 救生设备的准备与降落; 通信设备的使用;

指定处理火灾的消防人员的配备; 指定有关使用消防设备及装置方面的专门任务. 部署表应写明紧急报信号的细节,并规定发出警报时船舶必须采取的行动,还应写明弃船命令将如何发出. 对于客船,除上述各项外,还应用文字书写的图解和应急须知,张贴在旅客舱室,其内容包括集合地点,应变时必须采取的行动和救生衣的穿着方法.指定哪些船员与旅客有关的各项任务.这些任务包括: 客运部门船员向乘客发出报警,指导乘客正确穿救生衣和正确使用浮具,召集乘客到集合地点救生艇,舢板,集体用浮具登乘站,维持通道及梯道秩序,并控制乘客的动向,把毛毯送到救生艇.5,驾驶员在应变中的一般职责安排原则 船长: 总指挥,遇险时采取一切有力措施,指挥全体船员施救;弃船时指挥船同按职责分别携带航行日志,轮机日志,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重要文件,技术资料,贵重物品及现金离船,弃船前准确测定船位,船长最后离船. 大副: 现埸指挥,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指挥船员施救;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上重要技术资料,重要文件离船; 二副: 按《应变部署表》规定的岗位和任务根据船长意图和施救会议决定的措施协助大副指挥;弃船时,按《应变部署表》首先救护旅客,然后安排船员,得船长离船命令后按职责携带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签证簿,各类报表,,并亲自或督促理货员带齐货物运单,记录凭证,积载图等离船; 三副:

船舶安全检查选船新规

“为什么总是我?”下面就让小海狮为你简单的解释一下吧。

1、什么是高风险船、标准风险船和低风险船? 新选船系统综合每条船的各方面表现进行打分,分值越高风险越大,分值大于等于8分的时候被列为高风险船舶,无分值的为低风险船舶,其他的为标准风险船舶。 2、高风险船、标准风险船和低风险船有什么区别? 简单说就是检查周期的不同,不再像以前检查一次过半年再检查,低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检查窗口期是9-18个月,简单说,低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最快也要9个月才会再次检查,标准风险船舶是5个月,而高风险船舶检查一次后两个月就可能要面临再次检查。 3、那我的船一旦被列为高风险船是不是就永无翻身之日了? 不是的,每条船的分值都是以36个月为周期动态变化的,各项数据都会不断更新,高风险船可以变为低风险船,低风险船也可以变为高风险船。 4、怎样才能让我的船降低风险等级呢? 有很多事情可以做啊,首先就是要加强船舶管理,及时自查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在每次安检的时候都不要被滞留,安检缺陷数也低于全国平均数,挂靠综合绩效好的优质航运公司管理,遵守法规不因违法被海事部门处罚,谨慎航行不发生承担主要责任的水上交通事故等等。 船旗国监督检查新选船机制 1 船舶风险属性 1.1 依据类别和历史参数,所有船舶可分为3类:高风险、标准风险和低风险。 1.2 高风险船舶是指满足对应标准,权重值之和大于或等于 8 的船舶。 1.3 低风险船舶是指满足所有的对应参数标准,并且在过去 36 个月中至少接受过一次检查的船舶。 1.4 除高风险及低风险之外的船舶为标准风险船舶。 表1 船舶风险属性

2 选船机制

船舶安全检查记录使用表.doc

柘木乡船舶安全检查记录表 船舶名称:船主:电话: 检查 检查内容是否存在 检查部位 项目 安全隐患 1. 电缆电缆是否老化,是否裸露 2.使用明火 3.机舱、住宿安全 4. 甲板堆放杂 物 5.扶梯 6.洒水系统 7.消防系统 救生 1. 救生衣 设备 2. 救生圈 1.设备 防污 2. 排水 染 3. 管线 4. 附属设备是否有使用液化气灶,明火使用痕迹,检查液化气灶是否 藏在柜子 是否有临时拉电线现象,灯具、线板是否防爆 甲板是否有可移动的铁制品、危险物(油桶,自行车,铁 制的梯子等) 岗位扶梯是否状态良好(泵舱油舱扶梯是固定的,其他 不固定的是否铺绝缘垫) 甲板洒水系统是否正常,是否覆盖要求区域 消防栓,消防箱是否使用正常,标识是否清楚 是否按规范配备,是否按规定地方安放 是否按规定放妥,是否双面标识,重量符合规定,是否有 带救生索的救生圈 船舶是否按照国家船舶防污染的要求配置相关设备,是否 具有有效的防污染能力 排水、排污的部署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令人满意 船壳、舱壁、阀门和管线包括液压管线是否完好无渗漏并 定期检查 是否备妥有效物品来处理少量溢油,如吸油毡、集油桶等 证书 1. 船员证书证书是否齐全,持证人是否签字,服务簿是否填写正确

检查 检查部位项目 记录检查内容 是否存在 安全隐患 2. 航行日志 3. 轮机日志 4. 油类记录 1. 甲板,船壳 2. 机舱 船舶 3. 生活区 保养 4. 泵间 5. 系泊设备 6. 附属设备 1. 设备 通信 2. 电源 设备 3. 定位系统 4. 联络方式现场负责人签字:检查组人员签字: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填写是否规范(日志填写贯连,时间不间断,签名) (机器处所)填写是否规范(装燃料油数量,时间、地点, 机舱油污水排放记录) 船壳、甲板油漆是否整洁,整齐,铁锈是否严重,船体是 否没有裂痕或凹陷 排气管是否隔热包扎,机器外观是否良好,是否有油污、 存在脏乱等安全隐患 安全标识张贴是否齐全,房间住所是否整洁 泵间舱底是否有油污,舱底是否整洁整齐,排气管是否隔 热包扎 系泊装置及其他设备是否良好,放置是否杂乱 所挂缓冲轮胎等防撞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所系缆绳 是否符合 通信设备及操作是否符合最低要求,信号灯是否好用 应急电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且已经充满电 GPS等定位设备是否运行良好 遇有应急情况,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明确 电话: 检查时间:单位盖章:

安全检查记录表

安全检查记录表 工程名称:玉田县陈家铺公共租赁住房工 程 施工单位:唐山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 1、位焊接的钢筋篓子用螺纹钢焊接的吊环,不符合相关安全规范要求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停止 使用。 2、现场个别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个别高空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带。 3、基坑周边个别地方防护安全网已脱落。 整改要求:1.钢筋篓子吊环重新焊接,达到符合标准。 2. 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和未正确佩戴安全帽的人员要加强教育,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 3.挂好已脱落安全网,并检查其他位置是否有松动的,也要绑扎牢固。 检查 人员 签名年月日 复 查 意 见 复查人签名:复查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工程名称:玉田县陈家铺公共租赁住房工 程 施工单位:唐山玉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检查人员:检查时间:年月日 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 1.施工现场个别吊笼吊点使用螺纹钢焊接,个别吊笼开焊;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焊接,整改合格后方可使用; 2.施工现场绑筋、木工支模人员踩钢管、木方作业,高处作业未系挂安全带。多次提出仍未整改; 3.木工棚处电锯皮带无防护罩,下脚料清理不及时; 4.大部分人员安全帽未系帽带;各工种之间安全帽佩戴颜色混乱,未及时区分开 5.现场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流动箱,而违章使用流动地插板; 6.基坑临边防护局部安全立网脱落,未及时恢复; 整改要求: 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加强对工人的教育,高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安全带,禁止踩木方、钢管作业,必须铺不少于两块脚手板,吊笼吊点必须使用圆钢焊接;同时要求你方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上述问题限期两天整改完毕 检查 人员 签名年月日 复 查 意 见 复查人签名:复查日期: 注: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3.4 载重线要求; 3.5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3.6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3.7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3.8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3.9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4 检查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对船舶进行检查: 4.1 查阅证书、文书以及相关记录;

4.2 现场核查; 4.3 询问; 4.4 要求船员测试或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4.5 要求船方进行相关演习。 5 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搜集相关缺陷,特别是滞留缺陷的支持证据。检查员可采取摄像、录影、录音,扫描、复印、探测、记录等一切有效手段收集证据。 6 除特定原因外,选择目标船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应尽量避免以下情形: 6.1 船舶拟定开航前2小时内; 6.2 对在航船舶进行检查或拦截在航船舶驶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7 船方可就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检查员应充分听取。如缺陷及处理意见不合理,检查员可当场调整或撤销有关缺陷及处理意见。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程序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制定本程序。 A 部分通用部分 1 船舶安全检查员(以下简称“检查员”)登轮实施检查前,应根据 船舶种类、建造时间、尺度、吨位、航区确定适用的我国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强制性规范以及我国缔 结、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的要求。 2 检查员实施船舶安全检查时,应当向船方出示能够显示其身份和对 应资质的检查员证件,表明来意。尚未取得相应资质的见习人员应 向船方出示《海事行政执法证》。 3 船舶安全检查对船舶适用项目实施抽查,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 3.1 船舶配员; 3.2 船舶和船员有关证书、文书、文件、资料; 3.3 船舶结构、设施和设备; 3.4 载重线要求; 3.5 货物积载及其装卸设备; 3.6 船舶保安相关内容; 3.7 船员对与其岗位职责相关的设施、设备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中国籍 船员所持适任证书所对应的适任能力; 3.8 船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条件;

3.9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的运行有效性; 3.10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国际公约要求的其它检查内容。 4 检查员可以根据需要,采取以下方式对船舶进行检查: 4.1 查阅证书、文书以及相关记录; 4.2 现场核查; 4.3 询问; 4.4 要求船员测试或操纵船舶设施、设备; 4.5 要求船方进行相关演习。 5 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应注意搜集相关缺陷,特别是滞留缺陷的支持 证据。检查员可采取摄像、录影、录音,扫描、复印、探测、记录 等一切有效手段收集证据。 6 除特定原因外,选择目标船实施船舶安全检查应尽量避免以下情 形: 6.1 船舶拟定开航前2小时内; 6.2 对在航船舶进行检查或拦截在航船舶驶往指定地点接受检查。 7 船方可就船舶安全检查时发现的缺陷及处理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检查员应充分听取。如缺陷及处理意见不合理,检查员可当场调整 或撤销有关缺陷及处理意见。 B 部分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1条目标船选择 1.1 海事管理机构应收集在本辖区停泊、作业船舶的信息。船舶信息的 收集,可结合港口国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船舶动态管理系统等相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853-51 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办法(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活动,保障船舶过闸航行安全和长江三峡及葛洲坝枢纽安全,根据《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安全保卫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长江过闸船舶安全检查(以下简称“过闸安检”)活动。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过闸安检工作。 长江航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长航局”)负责监督管理过闸安检。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以下简称“三峡局”)负责实施过闸安检。 长江海事局和长江航运公安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过闸安检业务工作。 第四条长江流域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督促港口、码头经营人、管理人依照相关法规,加强船舶装载作业管理,落实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有关要求,强化旅客安全检查,消除过闸船舶安全隐患。 第五条过闸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管理人应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建立过闸安全保卫制度或船舶保安计划,健全安全自查制度,督促过闸船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开展自查。 第六条过闸船舶应于每次过闸前接受过闸安检。未通过过闸安检的船舶,不得通过长江三峡船闸、升船机或葛洲坝船闸。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免检的除外。 第二章过闸船舶安全自查 第七条过闸船舶接受过闸安检前应开展安全自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安保情况正常。 第八条过闸船舶应自查本船证书、文书、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指南

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指南

船舶安全检查自查指南 (2010修订版)

0640 0641 0650 0651 0660 0661 0695 0696 0700 0710 0715 0725 0727 0730 0735 0740 0741 0745 0746 0750 0765 0800 0820 0830 0900 0910

1130 危险货物适装: 1132 散装危险液体化学品 1 完全按适装证书要求装载(品种、舱位) 1150 装卸设备1管线完好有标示2备有大小转换接头(应急用) 1170 危险货物规则:1化学品船配有IBC规则(新版) 2油船有国际油船和油码头安全指南3.国际信号规则4水上无线电通信规则或国际无线电规则 1200 载重线 1210 超载1采用合适的载重线不被完全淹没。 1220 载重线及吃水标志 1.水尺及保险圈标志清晰可见2干舷高度与证书登记一致。1230 栏杆、天桥1栏杆开口处不能用绳索临时连接 2 栏杆无严重弯曲 1240 货舱口及其他舱口 1.无锈薄不平 2.船员舱沿船舷的床仅可单层且舷窗位于床铺上方 3.舱口围横向扶强材锈穿4.货油舱口透气管锈穿5.锚链舱部分肋骨脱焊 6.船首外板漏水 1250 舱盖 1 水密良好 2 锁紧装置有效 3.机舱A级防火门关闭不严 4.首储物间舱盖变形不水密、连接断 1260 窗、舷窗1朝向货区舷窗已封闭2能有效关闭并保证水密 3.机舱天窗关 闭密封良好,能从外部关闭。 1270 门 1.关闭时无漏光2防火门自闭器良好 3.未按要求设置防火门 自闭器 4.水密门门槛高度不符合要求 1275 通风筒、空气管、外罩:1.筒体、筒帽无严重锈蚀、烂穿 2.透气帽无脱落浮球良好3各空气管有标示4关闭装置失效 5.蓄电池室、油漆室有 6.燃油柜透气孔 有防火网7.货油舱观测孔,透气孔口有防火网 8.高度超过900mm有支撑结构。1280 机器处所开口 1288 甲板泄水及货仓排水设备 1.泄水孔无堵塞 1300 停泊设备 1310 系泊设备1缆绳状况良好、无严重磨损2导缆滑轮正常3缆机刹车离合器正常1320 锚设备1底座结构无严重锈蚀2闸刀式制链器有保险销 3.锚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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