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谷里镇机关临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机关的人事管理,保障临时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谷里镇机关、镇直各部门、管区使用的非占编工作人员。

第二章聘用和辞退

第三条组织办公室负责各部门临时工用人计划的申报,由党政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各部门拟聘临时工的岗位职数。

第四条临时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1、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十天的;

2、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无故缺席、上班干私事,受到单位负责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损害单位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直接导致国家集体财产五万元以上损失的;

5、有违法行为但不够刑事处分的;

6、政治信仰动摇,经常散布流言蜚语,参与非法活动或邪教组织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8、不胜任本职工作,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均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的;

9、犯有其它严重错误或依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留用的。

第五条用人单位辞退临时工,应发给补助费,补助费标准按临时工在用人单位服务的时间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当年一个月的基础工资;满半年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算。

第三章工资和福利

第六条临时工工资由所在单位根据其工作岗位、个人技能、工作量确定标准并发放。同时,按规定为临时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年终根据党委、政府表彰奖励规定,结合临时工个人考核情况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第七条临时工在合同期内因公(工)负伤、致残或死亡的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临时工在有效合同期内因病,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相当于三个月工资额的救济费和一个月工资额的丧葬补助费。

第八条临时工假期待遇:

(一)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有薪假日;

(二)临时工的婚假三天,丧假三天(限直系亲属死亡),假期内发给工资;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工管理,维护临时用工人员的基本权益,规避临时用工的风险,使公司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他各公司 三、管理内容 (一)临时用工的条件 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二)临时用工的流程 用人部门提出需求→主管领导审批→总裁办/运营部/综管部根据用人标准进行招聘→用人部门面试→确定人选→通知上岗→岗前培训 (三)临时用工择人标准 1.具备诚实守信、踏实肯干、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 乱纪前科劣迹等条件。 2.年龄满18周岁以上,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特殊工作岗位 用工年龄可以适当延长。 3.持有本人身份证。 4.身体健康,无高血压、高血脂、心脏病等心脑血管性疾病;持有本人身体健康证明(县、 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四)临时工培训 1.上岗培训:各岗位要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岗位操作规程,由用人部门负责进 行上岗培训,使其掌握有关工种相关要求和技能,尽快适应和投入工作。

2.部门培训: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部门内员工的工作情况,组织部门学习岗位相 关知识,并加强对安全管理的培训。 (五)临时用工人员的管理 1.临时用工协议的签订: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 一式三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2.临时用工保险:各公司总裁办/综管部/行政部在临时工入职1个月内须为其购买 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如次年继续使用,每年需为临时工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3.临时用工人数超过10人以上,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用工所在公司 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前一个月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进行续签。 (六)临时工的薪资与福利 1.对录用的临时工,原则上无试用期,如符合用人部门要求则签订临时用工协议。 2.临时工各项薪资福利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七)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临时工,可予以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或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2.违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迟到、早退、屡教不改或不服从正常工作分配及调动 的。 3.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影响本单位的形象、声誉和工作秩序,甚至严重影响社 会治安的。 4.因病不宜从事原来工作,也无法调整其他岗位工作的。 5.连续请事(病)假超过15天以上(因工负伤除外)。 6.连续旷工两天,一月内累计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的。 四、考核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临时工管理实施细则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分场)所使用的所有临时工规范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分场对临时工的管理。 本制度长期有效。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规范性引用的标准清单如下: 2.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2公司《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石热电[2011]37号) 2.3《管理制度》 3 管理规定: 3.1 临时工应具备的条件: 3.1.1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交出工单位审核,用工单位复核。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传染病及老、弱、病、残者和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录用。 3.1.2工作前由用工单位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培训,《安规》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 3.1.3 录用后,用工单位应联系综合管理部办理临时工作证,并对其进行厂规厂纪和法制教育,对违反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1.4 进入生产现场时,其着装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应符合《安规》要求和公司规定,用工单位领导及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安监部进行抽查监督。 3.1.5包工负责人临时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与固定工相同。 3.2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 3.2.1 临时工的招雇,应按各级政府及厂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各单位、部门私自

招雇临时工。 3.2.2 临时工不得在主业核定的岗位上岗,临时工所从事的工作应为服务性岗位和辅助工作,临时工不能担任工作负责人。 3.2.2.1 有国家劳动技能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从事相应技能的工作。 3.2.2.2 有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电气焊、电工、架子工、电梯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操作证的临时工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3.2.3 临时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的学习培训,考试合格后,佩带临时工作证参加工作。 3.2.4分配到班组和当班期间的临时工,由所在班班长负安全责任,负责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前向临时工交清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于临时工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所在班班长、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负相应责任。负责清扫水处理卫生的临时工,由运行当值班长监护并负相应责任。 3.2.5 临时工应按时参加所在班组的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参加本班组事故异常情况的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自保互保意识,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3.2.6 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作好安全措施。 3.2.7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3.2.8 临时工安全管理的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安全”。用工单位和班组应对所使用的临时工负安全管理、教育和监护的责任。 3.2.9 临时工的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与固定工同等对待。临时工发生各类不安全问题时,要对当班班组进行考核、处罚,并依据厂部《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2.10 临时工的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应办理《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协议》。 3.3临时工工作时间、要求及考核 3.3.1每月由分场安全员对临时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教育会。安全员负责履行审批手续,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入厂时间、身体健康情况、安全培训安规考试、违章情况等。每月由分场临时工管理主管对临时工现场工作安全、工作量、着装及出勤情况进行抽查不少于4次,并

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借调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要求,加强乡镇和县直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管理,切实维护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加强乡镇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市组发(2016) 420号)、《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 62号)等法规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借调干部,是指根据工作需要,暂时将干部从原单位脱产借调(含抽调、挂职等)到其他单位协助工作,干部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 笫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借调。 第三条一般情况下,不得借调干部,特别是乡镇干部,干部的借调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严格控制借用干部。县级各部门必须是因本单位人员学习挂职、调动、退休等造成编制内人员缺额,现有力量难以完成工作的,或因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訂、突击性工作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时,才可以借用干部。 2.严格规定借用时限。借用时限以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为依据,一般不超过一年。 3.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的借用,除非特殊悄况,其他机关单位一般不得借用,以保证教育、卫生工作的正常开展。 4.试用期(见习期)未满的丄作人员不得借用。 5.与借用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借用。 6.借用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审批。未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不得借用。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一般不得借调干部,确因工作需要借调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借调干部的。 2.在一段时间内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本单位人员不足的。 3.因单位业务量大、工作任务繁重,本单位现有人员难以保证工作任务完成; 或本单位还有空编,尚未配备人员,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需借调干部协助工作的。 4.因专项工作成立的临时性机构,相关单位人员调剂不出的。

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 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 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 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 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 、“(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 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销售团队管理制度 内部规定禁止外传 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公司昊天团队建设,提高契约品质和经营绩效,为经纪人打造与团队共成长的优良环境,特从经纪人释义、岗位设置及职责、从业守则、福利及奖励方案、考核办法、奖惩制度等方面,制定昊天团队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经纪人释义 符合公司销售人员基本条件,主要从事国金集团发行或代理的相关产品销售等工作的销售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团队经理(1人): 公司销售业务负责人,全面负责销售业务的战略制定、开发指挥、维系指导、服务监督、管理督导,完成公司领导下达的工作目标。 团队副经理(1+1+1人): 1.销售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群聊小组配合。负责小组新增业务的开发、客 户维系、合作项目策划及实施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2.日常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各小组的日常基础工作量。负责目标客户筛选、 客户维系,团队基础建设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3.存量业务主管人,管理跟踪存量客户日常交易。负责促进存量客户操盘、 客户维系,数据分析及消息传导等,完成相应工作目标。 经纪人(15-20人): 1. 负责拓展销售渠道,开发新客户,销售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理财产品; 2. 负责维护销售渠道,维护老客户,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等服务; 3. 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和客户建议,向客户传递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 4. 负责为客户提供金融理财的合理化建议,为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5. 负责向客户提供与证券经纪业务相关的服务工作; 6. 负责组织并策划高级营销活动,开发高端市场;

7. 负责为客户提供各种综合性基础理财咨询服务; 8. 负责完成销售任务目标。 第四条理念与宗旨 1.昊穹罔极,天道酬勤,齐心协力,举步唯赢。 2.昊天冲锋,雄霸金融,昊天出击,创造奇迹。 第五条规范制度 1.遵守本公司《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及制度; 2.严格遵守公司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本办法、合作项目执行要求、客户 数据管理办法等; 3.认可公司的理念及企业文化; 4.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及职业操守; 5.专业知识基础扎实; 6.热爱销售工作,愿意接受挑战,富有激情,追求上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7.认真接受公司的培训、业务学习等安排,经过严格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 业务工作拓展; 8.团队管理人员不得将公司客户据为己有,应该充分分配给经纪人,并且以 “指导、协助”为核心工作,凡是帮助经纪人合作开发的客户,业绩归经 纪人,在做好本职工作及团队管理的同时,方可独自开发新的客户,提倡 以团队业绩为主; 9.严格控制销售成本,力求利润最大化,销售及管理人员在开发业务时,应 进行项目立项和预算,经团队经理批准后方可运作,项目开发的销售成本 包括: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招待餐费、礼品费等,在签约入金未果 时,团队不承担相关任何费用,签约入金后方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由团队 经费支出实施报销; 10.销售及管理人员应服从公司及团队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第六条福利及奖励方案 1.奖励范围包括: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2)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包括为国家、社会立功;获得社会、政府或行 业专业奖项等);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临时工是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向社会招聘的临时用工人员,既有相对固定的长期临时工,也有根据季节性需要的短期临时 工,是我院用工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医院的规模扩大,临时 工逐渐增多,为合理用工,规范和加强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招聘原则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和院务会研究,报经区 卫生局同意方可招聘临时工。 二、招聘办法 由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会同相关科室共同考查,考核合 格后,报院领导审批方可录用,办公室备案。专业技术人员、 特殊工种、保卫人员需试用三个月。 三、招聘条件 1、年龄适宜,身体健康。 2、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需提供上岗证书、证件。 3、保卫人员需政治素质、身体素质良好(复员、退伍军人从优)。 四、临时工的管理 根据医院工作的特殊性、临时工实行医院与科室双重管理。 1、医院需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之尽快熟悉工作环境,明白具体要求,掌握基本技能及自我防护措施。 2、科室按月对临时工的工作质量进行考评,对违犯纪律、 工作质量差,科室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或报医院提请辞退。 3、临时工须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因本人原因遗失、损坏公共财产的须照价赔偿。 4、临时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不再聘用。

5、临时工在本院工作5—10年解聘时发给1—3月工资;10—20年解聘时发给本人当月3—6个月工资 五、福利待遇 (一)卫生技术人员工资 1、卫生技术人员的工资由底薪和绩效工资组成。 见习期500元起,不发绩效工资,使用3个月后,科室考核合格者,一般人员发给底薪1100元,有相关证件大专学历再增加50元,大本学历、师级职称再增加50元;医生助理级每月1400元,有医师执业证者1700元,院行政科室将加强对其 工作质量、劳动纪律、服务态度的督察力度,每月对其工作质 量、劳动纪律、服务态度进行考评来确定每月绩效工资。绩效 工资每年发一次,金额以医院收入情况结合考核情况而定,临 床人员多于财务行政人员,财务行政人员多于保洁人员,一般 不超过正式职工最低绩效工资的80%。工作两年后签订劳动合同。 2、卫生技术人员每工作满一年(以每年元月份计)增加工资20元、其他15元。保洁、门卫不增加。 3、对个别临床科室的业务骨干由科室提出意见,院长办公会研究给与适当的岗位奖励。 4、取暖费、降温费同正式职工 5、报销临时工农村合疗、城镇居民医保所缴纳的费用。 6、医疗、护理、医技、药剂专业的人员取得相关执业资格, 在本院注册,工作满二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后,在下年度元 月份、七月份起由医院按国家及医院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 个人自付部分由本人按国家规定缴纳,不愿缴纳者,视为放弃,医院不再缴纳任何养老费用。无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原则上不 予与聘任,鉴于工作需要,可承担非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工作 满两年,医院支付每人每月三金补助100元,由本人自行办

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借用人员管理,理顺借用人员管理程序,维护机关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和人力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公司机关整体工作效能,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列“借用人员”,系指从各基层单位借用到公司机关各部室协助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第二章借用人员的条件 第三条公司机关各部室因工作需要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借用人员帮助工作,并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来确定临时借用人员的范围、数量及借用时间。 (一)在已核定的机构编制内工作人员空缺的; (二)在编工作人员挂职锻炼、基层锻炼或借调到上级机关工作的; (三)在编工作人员派往驻外单位工作的; (四)在编工作人员参加三个月以上学习、培训的; (五)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或重要专项工作,部室现有人员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需要专业人员支持的; (六)公司确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条借用部门可以从公司所属各基层单位借用人员,借

用前应征得借用人员所在单位和拟借用人员本人同意。不得从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单位借用人员。 第五条借用人员须政治可靠、诚实可信、爱岗敬业。第一学历大学以上,在基层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并能够胜任借用期间承担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借用人员的程序 第六条借用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一)由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的部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借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表),说明需要借用人员的原因、借用的时间、借用的人数以及被借用单位的意见和借用人员的有关具体情况;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后,由借用部门的主管领导、公司主管人事的领导审批,并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借用; (三)由公司的借用部门、人力资源部和机关党委分别备案。 第七条公司机关从基层单位临时借用人员,借用期限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借用人员超过六个月的,在满六个月后,由借用部室重新办理借用审批手续。 第四章借用人员的管理 第八条借用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机关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关廉政制度、保密制度、考勤制度等工作纪律。 第九条借用人员可以按照规定列席部室和公司有关会议,可以参与起草有关文件,但不得单独作为拟稿人。

市场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市场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加强片区管理,规范片区行为,严格公司制度和纪律,维护公司形象,提高片区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综合业务素质,并对片区人员进行监控和考核,制定本办法。 二、执行原则: 销售公司业务经理都服从大区经理的归口管理,大区经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负责对本大区人员的工作指导、任务安排、计划发货调控、人员调配、广宣督导,工作考核及评审管理工作。 三、办法执行 (一)大区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宝岛”品牌的推广和提升。积极提升品牌形象与知名度、美誉度,最终实现销售目标的完成和市场占有率的提高。 2、加强与经销商的联系、沟通,积极引导经销商正确执行公司的销售政策,负责大区销售渠道的建设、管理和监控。 3、负责对大区其他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考核。努力提高大区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业务能力。 4、严格执行并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二)业务经理职责: 1、业务经理必须具备“为企业服务、忠诚于企业、发展于企业、服从管理、提升自身形象”的良好业务素质,敏捷的市场洞察力、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娴熟的业务能力,以及敬业踏实的思想作风。与企业的发展共生存、共发展。 2、业务经理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律于己、遵纪守法、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若出现由违法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3、业务经理为提高企业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所管区域的市场动态,掌握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的销售动向。针对本公司的产品的现状,及时提出改进和提高的建议,使本公司产品在市场竞争中能立于不败之地。 4、按领导要求定期走访市场和客户,联络客户感情、沟通厂商信息和交流创造条件建立厂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如实汇报客户的销售情况及调整的建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办法

借调人员工作管理 办法

渭城区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防止人员借调的随意性,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它单位执行指定的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第三条渭城区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使用借调人员,因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一段时间必须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或上级部门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二)工作任务较重,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确实不足,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二)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责任感和奉献

精神。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四)身体健康,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40周岁(特殊情况除外)以下。 第六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向组织、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七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一)由借调部门(单位)征得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同意后,提出借调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核。借调意见须注明被借调人的基本情况、具体借调的岗位(承担的业务)、借调理由及借调期限等。 (二)借调部门(单位)在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领取《渭城区干部职工借调登记表》,填写有关内容,经借调部门(单位)及拟借调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归口管理,科级干部、党群口工作人员借调由区委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由区人社局审批。若借调人员同时涉及党群口和政府口,则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共同审批。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完整篇.doc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1 临时促销员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目的为更好的操作市场,加强终端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规范范围包括对临促的定位、管理、培训、薪资及储备。第三条管理模式一级经销商为临促管理主体,按照美的精品电器的管理标准对临促进行管理,销售公司提供培训等相关支持。第一章临促定位第四条临促定位:针对需要强化的卖场、周末及重大节庆假日销售旺季期间,在终端卖场内有促销活动时派驻的临时销售人员,主要负责协助导购员销售,进行豆浆派送、产品讲解,营造销售气氛等工作。第二章临促招聘、培训管理第五条临促招聘流程销售公司经销商培训督导应聘备案审核审核第六条岗前培训1.上岗之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经过考核后方可上岗,考核成绩需交由销售公司备案;2.培训课程安排: 序号课程名称目标考核标准授课人员课件编号认同企业文化,了企业文化考3101 企业文化培训主管 1 解组织架构试(10%)熟练掌握各产品功产品知识考主销产品知3102 能属性、产品定位、培训主管 2 试(40%)识培训卖点熟练掌握各类产品 终端演示标演示方法及演示标实操考核3103 推广主管3 准,能通过演示突(20%)准出卖点熟练掌握竞品产品竞品产品知产品知识考3104 卖点、主销产品、培训主管 4 试(20%)识、说辞应对促销手段了解卖场对作息、卖场管理流实操考核3105 着装、注意事项的培训主管 5 (10%)程要求3.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分数70以下者淘汰;70分以上合格,

90分以上者重点培养,合格者进入临促人才储备库;4.培训合格者签订临促协议书(详见附件一)。第三章临促薪资待遇第七条临促薪资1.岗前培训考核成绩80分以下者需进行2个工作日的试用,试用期工资为40元/天,试用期合格者转为正式临促,不合格者当日辞退;2.岗前培训考核成绩80分以上者为正式临促,工资标准为50元/天;3.进入临促人才储备库的临促为优秀临促,工资标准为60-80元/天; 第四章临促职责第八条临促职责1、派送员:2-3人组成;一人推车(或托盘),一人派送,一人引导顾客(发宣传页)至专柜前,交给导购员;2、讲解员:1-2人组成; 协助导购员销售;3、终端拦截者:若干人组成;在竞品区域内进行叫卖,吸引顾客目光;第五章临促管理第九条临促管理商场导购员为临促现场管理直接责任人,负责对临促实际工作的安排,对临促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分(详见附件二),并将评分表汇总上报至经销处;后羿队员和培训督导对临促进行过程管理,总体负责自己区域内临促的调配等工作。第六章制度执行第十条制度执行本制度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临时促销人员管理办法1 临时促销员管理办法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 版)

管理人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企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破产清算工作正常运行和破产清算企业财产特别是财务凭证、化工危废品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破产清算企业建立安全运转、内部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度。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备不懈。 第三条企业车间、仓库要保持通道畅通,严格按《建筑灭火器材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分类备足相应的防火器具、确保防火器具有效,摆放位置明显,不得被杂物挤压围堆。 第四条企业厂区内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力设备,严禁私自安装电热炉、电取暖设施。所有电路线路、照明灯具规范安装、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电力线路。 第五条管理人工作人员要正确操作门禁、监控、配电器、对讲机等设备。车间设备的必要操作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对相关设施、设备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的设

临时工管理制度87203

临时工管理制度 一、考核及聘用管理: 1、对临时工管理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临时工要与局办公室签订合同,一年一签。视工作表现可以续签合同,也可以解除合同。年终综合评定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任;临时工每年要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2、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签订劳动协议,长期临时工雇用期一般为一年,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聘用季节工,到期后可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续聘或解聘,个人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 3、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做到文明服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处里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工作及生产管理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坚决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2、所有工作人员的常用工具,由个人保管,丢失自负。临时工要爱护公共财产和工作器具,不利用便利条件将公物占为己有,不挪做他用和随便给人,与个人有关的非正常丢失、损坏,由个人承担责任。 3、特殊专业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文明安全作业,严格按照各项规程操作。 4、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工作尽职尽责。 5、临时工在工作期间要对于玩忽职守,违章操作造成的财产、设备及经济损失的,要酌情予以赔偿,单位将给予警告、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对因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在工作期间不损坏公物,工作时间不准喝酒,不准带小孩,不准捡杂物及购买物品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扣当日工资或辞退处理。业余时间不赌博,不酗酒,做合格公民。

三、人事关系 同事间要团结协作,对服务对象要亲切、自然,礼貌对人。要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坚守责职,有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反映。 四、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临时工的考勤制度,到岗签到制。严格遵守处里工作纪 律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 2、临时工随意旷工者,第一次按每日工资扣除,第二次按每日工资 的两倍扣除,第三次按每日工资的三倍扣除,并予以辞退。 3、临时工因事因病请假,停发当日工资。擅自休假者按有关规定执 行。若影响单位正常运转,造成严重后果者,予以辞退。 4、临时工在单位未按规定完成本职工作者,按旷工论处。 5、临时工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随意离岗者,每次扣罚5元。 6.因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敷衍了事而受到单位领导批评者,每次扣罚20元。对单位正常工作造成重大影响者。每次扣罚20-100元。 7.考勤及检查扣罚金由主任及当事人签字认可,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市政二处 2009年12月10日

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好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所以,下面就随爱汇网一起来了解下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的相关资料吧!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人员行为,严格借调程序,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本着控制数量、严格审批、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干部人事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借调是指因工作需要暂时将工作人员从原单位借用到其他单位执行指定工作的行为,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身份关系、工资关系在原单位保持不变。 第三条全市各级机关及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因工作需要借调工作人员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本部门(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缺额,不能保证工作任务完成的。 (二)因市政府中心工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阶段性工作或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重要任务,本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 (三)因专项工作设立机构,暂时无法解决人员编制的。 第五条拟借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二)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责任感强,现实表现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三)具有借调单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和其他条件;借调到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岗位的人员需有相关学历或职称。 第六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借调:(一)试用期(见习期)

未满的工作人员。 (二)组织部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时间未满2 年的。 (三)与借调单位领导有亲属关系的人员。 第七条工作人员借调期限。 借调期限以完成相应工作为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借调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由原单位妥善安排工作。 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延长借调工作时间的,应提前一周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部、市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重新办理借调手续。 关键岗位、涉密岗位原则上不使用借调人员。 第八条借调人员审批程序。 由借调部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调理由、借调岗位、借调数量、借调期限、借调人员的基本要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审批。 由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借调人选,并统一发文借调。 第九条借调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借调人员在借调期内由借调部门(单位)负责管理,参加借调部门(单位)的相关活动(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享受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待遇。 (二)借调期间,借调人员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变。 借调期限在6 个月以上的,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借入单位。 原单位应按规定做好借调人员的工资福利、职称晋升等管理工作。 (三)借调人员在借调部门(单位)工作不足 6 个月的,在原单位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异地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为适应公司运行发展需要,确保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加强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畴、条件 2.1范畴: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统一委派离开入职地点调动到其它省市地区(不含国外)的常驻工作人员。(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销售、技术、售后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 2.2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委派到指定工作地点,且在派驻地无家庭住所的员工。 3.管理、考核 3.1公司总部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本办法对所属派驻人员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2人事管理: 3.2.1异地工作人员的任免、调配、晋升、奖惩按公司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3.2.2异地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按公司的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3.2.3派驻人员根据岗位职责承接公司总部的考核管理,公司总部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对异地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评定、审核,对不符合标准人员停止享受福利待遇。 4.薪酬规定 异地工作人员薪酬标准,由派出公司的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薪酬考核体系制定执行。 5.报销标准规定

5.1 报销范围: 5.1.1住房费用: 5.1.1.1公司派驻异地工作人员因异地租房发生支出而享受的公司给予的部分补贴(参照本办法5.2.1标准),报销范围包括房屋租金、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用、水电费、燃气费等因租房产生的杂费。 5.1.1.2异地工作人员如因个人原因在房屋租住未满合同期限内申请调动或离职,产生的房租违约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5.1.2往返交通差旅费用: 5.1.2.1异地工作人员派驻期间享有最高每月2次因个人因素往返于派出地与派驻地间交通费用报销补贴(目前经常往返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工作过渡时期,建议过渡期间人员暂不适用此条款),包括车票(高铁、动车等火车票)、地铁票、公交车票及特殊情况下的出租车票等;如自驾往返,只报销同等火车交通工具限额费用的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5.1.2.2异地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往返按照差旅费用报销规定执行。 5.1.3交通补贴:异地工作期间因上下班发生的交通费由员工自行承担;同时按公司交通补贴办法享受职务交通补贴。在异地因公外出办事发生的交通费,按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列出费用支出明细,经审批后凭发票报销。 5.1.4用餐补贴:异地工作人员按本办法中5.2.1条标准,每月按考勤情况上报综合管理部记入工资发放。 5.1.5享受以上报销标准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公司给予的其他用车等交通补贴。目前经常返回秦皇岛处理本地事宜,临时出差北京工作人员属于

临时员工管理办法

临时员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招用范围和条件 1.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3.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4.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临时工。 第三章招用程序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雇用临时人员时,应提出书面申请,注明工作内容、雇用条件、雇用期限,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送人力资源资部,凭此雇用人员。 2.临时工可由用工部门自行招聘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或由人力资源部代招。 3.临时工应聘时应提供符合雇用条件的证实性材料 第四章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或工作期满的,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工作交接单”,经主管领导核签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五章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固定劳动报酬,报酬标准以招聘时双方达成 的统一意见为准。 2.临时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3. 临时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其工作性质决定。 4. 临时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 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5.临时员工原则上不享受餐补,如因工作需要在公司就餐者,按2元/顿在工资中扣除。 第六章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2.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 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4.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 益考核。 5.公司可以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和制约临时工。 6. 临时工入职应签署《风险责任协议书》。 第七章附则 1.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2.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解释。 人力资源部 二OO八年十一月日

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促进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队员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队员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2、适用范围 3、职责 3.1为本制度执行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和审查。 一、工作时间 员工工作时间为: 1) 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日休息一天,每天工作八小时(用餐时间除外)。 2) 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安排加班,加班由部门主管合理安排,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安排。 三、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或上班中途擅自离岗。 4.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5.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

作场所。 6.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 8.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9.爱护、节约公司财物,不得盗用或非法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损害公司利益。 10.尊重领导和同事,团结协作,不得造谣生事,拨弄是非,吵架、斗殴。 员工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 二、考勤 1. 考勤内容:包括对出勤、缺勤、迟到、早退、擅离岗位、旷工等情况的考核和记载。 2.出勤、缺勤: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者由他人代为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予以处罚(罚款或通报批评)。 3.迟到、早退、上班中途离岗:按规定上班时间迟到半小时以内的计迟到一次,一月累计迟到三次做旷工一天,迟到每次扣除工资元;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半小时以内下班的计早退一次,一月累计早退三次早

临时工薪酬管理制度

临时工薪酬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经营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用范围和条件 1、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性工作。 2、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按照人事部计划、工作需要,填定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2、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工用工计划。 3、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员工手册招聘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4、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临时用工合同,一式若干份,员工、人事部分存。 5、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三、临时工待遇 1、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的劳动报酬标准内参照。 2、临时工岗位工资为900元;年节福利按正式员工标准发放。 另不享受绩效工资及交通、通讯等补贴。 3、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4、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6、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四、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2、附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3、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4、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5、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五、附则 本办法同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以上制度草案妥否请领导批示!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

xxxxx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 编制: 审核: 批准:

xxxxxx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以及陕信发[2007]233号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涉密人员是指:在公司科研、技术、生产以及相关的管理活动中产生、管理、掌握国家秘密事项的人员和因工作需要,经常接触、处理大量涉及国家秘密事项或了解、掌握重要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守国家秘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的人员。 第三条涉密人员分为下列三类: ㈠核心涉密人员(指产生、管理、掌握、知悉和经常处理绝密级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 ㈡重要涉密人员(指产生、管理、掌握、知悉和经常处理机密级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 ㈢一般涉密人员(指产生、管理、掌握、知悉和经常处理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综合部协同保密办公室负责对涉密岗位的界定和涉密人员的审批;综合部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公司保密办负责对涉密人员进行培训,同时进行涉密岗位前的涉密资格审查,涉密人员入岗后,公司应当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二章涉密岗位(人员)的界定 第五条涉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㈡政治可靠,遵纪守法;㈢作风正派,品行端正;㈣忠诚可信,责任心强;㈤具有相应的工作素质和能力;㈥无其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利益的倾向。 第六条涉密岗位密级的界定:在公司各部门设置的工作岗位基础上,根据有关

工作岗位从事、掌握、接触和管理国家秘密的具体内容和程度,准确界定涉密岗位的密级。 第七条涉密人员的界定:按照“以项定岗,以岗定人”的原则,一人多岗时,按照密级高的岗位确定,涉密人员实行“人岗统一”。 第八条涉密岗位密级、涉密人员审定程序。各部门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填写《xxxxxxxx公司涉密岗位密级、涉密人员审批表》(附件二),提出“岗位密级”和“涉密人员密级”意见,报综合部审查,公司保密办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新增岗位、新进公司人员从事涉密工作,按本办法第六、七、八条执行。 第三章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权利 第十条涉密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㈠参加保密学习、培训; ㈡享受保密津贴; ㈢要求提供保密物质保障; ㈣对保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㈤法律、法规与公司赋于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涉密人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㈠严格按照保密工作法规、制度,管理和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及国家秘密载体安全; ㈡自觉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向不应知悉人员或机构泄漏任何国家秘密信息; ㈢经常学习保密法规、制度,自觉履行保密职责; ㈣本人从事和掌握的国家秘密或单位技术秘密,不得非法披露给用人单位,转让给第三者或自行使用。 第四章涉密人员的上岗管理 第十二条涉密人员的任用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公司保密办会同各部门领导,根据《xxxxxx公司确定涉密人员等级工作程序》(见附表一)。在进入涉密岗位前均须经过涉密资格审查,填写《xxxxxx公司进入涉密岗位人员涉密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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