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及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及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及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过程控制与验收程序

(GB50300-2001)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1 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2 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1.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6 涉与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与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1.8 对涉与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与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2.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与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2.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3、术语

3.1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2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3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3.4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与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5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6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7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3.8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9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10抽样方案: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3.11计数检验: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3.12计量检验: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3.13观感质量: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3.14返修: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3.15返工: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5、单位工程

5.1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5.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6、分部工程

6.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与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分部工程。

6.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7、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8、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规定项目:

1)检验批质量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质量控制资料核查,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与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观感质量检查。

9、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工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10、验收负责人参加资格和程序

10.1 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10.2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10.3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10.4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10.5 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度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10.6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基础部分

(GB50202-2002)

11.1一般规定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与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与临近建筑的安全。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与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地基基础工程是分部工程,如有必要,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可再划分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或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消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1.2基本规定

1 建筑物地基的施工应具备下述资料:

1)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临近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类型、分布与结构质量情况。

2 砂、石子、水泥、钢材、石灰、粉煤灰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 地基施工结束,宜在一个间歇期后,进行质量验收,间歇期由设计确定。

4地基加固工程,应在正式施工前进行试验施工,论证设定的施工参数与加固效果。为验证加固效果所进行的载荷试验,其施加载荷应不低于设计载荷的2倍。

5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 以上工程,每100m2 至

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6对水泥土搅拌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与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为1.5%-1%,但不应少于3根。

7除5、6条外,其他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与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11.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工程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 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2 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3 施工记录与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4 检测试验与见证取样文件

5 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对隐蔽工程应进行中间验收。

3)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与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4)验收工作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2 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3 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检验。

说明: 8.0.4 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的规定执行。作为合格标准主控项目应全部合格,一般项

目合格数应不低于80%。

5)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或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12、土方

12.1 土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综合考虑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合理施工程序等,做好土方平衡调配,减少重复挖运。

12.2 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12.3 在挖方前,应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12.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少于 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12.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边坡。

12.6 对雨季和冬季施工还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12.7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与弃土场。

12.8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12.10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规定。

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12.11土方开挖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上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2)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

3)填土施工时的分层厚度与压实遍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12.12 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与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与所用机具确定。应符合下表规定

填土工程质量检验标准(mm)

13、基坑

13.1 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

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13.2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做好下述工作:

1)基坑(槽)、管沟开挖前,应根据支护结构形式、挖深、地质条件、施工方法、周围环境、工期、气候和地面载荷等资料制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监测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土方工程施工前,应对降水、排水措施进行设计,系统应经检查和试运转,一切正常时方可开始施工。

3)有关围护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

13.3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13.4 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13.5 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与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13.6 基坑(槽)、管沟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对坑底进行保护,经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垫层施工。对特大型基坑,宜分区分块挖至设计标高,分区分块与时浇筑垫层。必要时,可加强垫层

13.7 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要求为依据,如无设计指标时应按表7.1.7的规定执行。

基坑变形的监控值(cm)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流程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流程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2016年04月

工程质量管理操作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质量检查分为:日常抽检、节点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质量检查依据:现行国家及地方或行业规范标准,有效的设计资料、工程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批准的监理规划、监理 细则、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各种专项方案。 第二节质量检查标准 第三条日常抽检标准:每月要求对工程、材料、设备检查不少于2000点,按楼盘项目均衡分布。检查点数分布依据:各楼盘的点数=该盘工程项目数量占公司在建总项目数量的百分比×2000。 第四条日常抽检必须有针对性地确定检查内容和检查重点,并按子分部工程、分项分类要求,制定检查计划。检查部位必须随机选定,并按工程进度所涉及的分项均衡分布,以使检查结果趋向正态分布,减少主观影响。 第五条节点检查是对各项目工程重要实体质量的必检内容,按各专业质量节点内容对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的质量进行重点抽查。节点检查贯穿于日常检查过程中。节点检查内容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专项检查是对影响工程实体安全、使用功能及观感较大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以及公司指派的专项调查。 第三节质量检查办法 第七条在质量检查过程中,质量监督部按照发现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采取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附件二)、《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附件三)、

《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附件四)等形式进行处理,对于重大质量问题、事故,必须及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 第八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当时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经现场责任工程师确认归档,并在整改期限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于比较重要的质量问题在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后,还需另外正式下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函》并抄送公司相关部门和抄报公司领导。 第九条质量工程师在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后,应现场签发《恒大地产集团质量问题砸掉返工通知单》,并由责任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对不合格项实体进行现场砸掉或返工处理,需砸掉的不合格实体,由保安负责实施,返工完成后,工程部需通知质量监督部进行复查;对于重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质量监督部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领导,经集团公司研究后处理。 第十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当发现需砸掉返工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可能会引发工程纠纷的质量安全问题后,质量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有效取证,取证方式可采取拍照、复印相关资料、施工责任方书面确认等合法手段。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部每一个月将本月发现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汇总形成《月度砸掉返工情况通报》,并分发各相关部门及抄报公司领导;对于本月需砸掉返工的质量问题中比较严重的问题另外汇总,报请主管工程的公司领导批示,按公司的问责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工期及保证措施 为了保证优质、快速、安全地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特制定以下措施确保工期: (1)加强施工前期资金的投入 为了确保工程如期完工,我公司进场后立即抽调资金作为对本工程前期周转奖金,随着工程的进展,考虑到业主支付周期与我公司对本工程施工计划进展情况,我们还准备好足够的流动周转资金,随时投入本工程的资金运转,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充分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工程环境及条件作详细调查,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本合同段的地质状况、水电、道路分布情况做出一个全面的评价和分析,对工程所需地方材料的供应以及机械设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途径做出详尽的计划和必要的落实,并与沿线地方单位或政府建立联系,以获得地方各部门在工程所需的材料供应方面及一些交通设施的使用方面的全力支持,从而确保本工程开工后,即可迅速投入现场的前期准备工作,及早建立和开辟施工场区。 (3)加强人员、机械设各的投入 我们保证按投标书的承诺投入足够数量与素质优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施工机械、测量、质检设备,提高机械化施工水平,并加强机械设备养护及操作,加强维修人员的管理,以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工程进度。 (4)在创造施工条件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

如修建畅通的临时道路、配备足够的设备,创造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从而确保整个施工生产能力高效率运转。 (5)加强工程科学计划管理 1)充分分析工程的环境因素,把握工程重点、难点,详细计算劳动生产率,综合考虑气候因素,严密编制季、月度各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年、季、月生产指标,全面逐级落实生产任务,树立超前生产计划意识。对计划进度实行奖惩制度,关键工序不能按时完成实行重罚。同时在编制计划时充分分析施工方法、工艺生产流程,合理编制有序生产计划,对自然的突发性因素影响生产,提前有思想准备,在物资、资金、机械、人力方面做好充分保证应变突发性阻碍生产的措施。 2)在施工总体安排上,考虑雨季等的影响,制定必要的季节性施工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争取延长有效工作时间。 3)合理安排和充分利用好有效作业日外的每一个作业天,合理安排不利季节的施工项目,变不利施工日为有效施工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程施工顺利进展。 4)采用平行交叉流水作业法,使各工序紧密连接。 5)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对工程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承包制。 6)尊重科学,依靠科学进步,快筑路、筑好路。 施工过程中尽量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结合工程实际,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人人动脑筋,在应用和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方面要有重大突破,为优质快速建设本合同工程服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XXX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XXXXXXXXXX工程 质量控制程序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XXX项目经理部 二0一0年八月 材料的控制与储存 1. 范围 本文件适合在项目合同的整个执行期间进行现场材料质量控制。 2. 参考文件 XXXXX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材料验收标准。 3. 概述 3.1应由材料质量检验员检查全部发往现场的材料,以确保材料没有受损并符合有关材料验收标准,其数量应与定货单和包装清单标出的数量相符。如果发现了破损,应通过现场

采办人员向材料主管及现场监理报告,并做好记录,后者应转而通知业主。 认为可接收的材料应根据材料的专业类别或按照制造商及(或)供应者的建议以妥善的方式储存。材料部门应随时以方便检索的方式保存存货卡片。损毁材料或不能接收的材料的接收文件应列入材料接收报告和质量控制接收检查报告。 以上准则应由材料质量检验员及仓保管员实施。 3.2储存的物资应通过间隔或分散负载的支撑来防止受损,并做出安全防护。在存放时物品不应受到额外的应力,并且不能损坏它的保护性封装。 3.3电器和管道装备应存放在上锁的仓库中,而且应合理存放并附上标签,以便于提取。 3.4所有储存在室外可能会变质或可能因直接暴露在大气中而受到损害的材料,都应被适当覆盖或按照制造商的建议加以保护。 3.5仓库及储放场地应限制没有保管员陪同的人员出入。 3.6收货的负责人有责任根据质量控制、安全、建设或销售商及制造商的要求决定新物资的储存等级,即按要求干燥、通风、易爆易燃物资分别存放。 3.7所有的开关装置、电器、附件、仪表等敏感性物资应封闭存放。在某些情况下应实施空气调节式储存,以使温度、湿度与周围环境无关。 4.质量控制 4.1除经材料主管另行专门规定外,所有的发送货物都应检查发货报告以证实所装的货物运往正确的地点。 4.2全部的装备和器材应经彻底的目测或采用其它方法进行检测,以判断是否有明显的损伤或缺陷。 以木箱或纸板箱包装运到仓库的装备或器材应经开箱检查。使用照像机摄取有关损坏情况的照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 [2001]157 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建 标〔1 9 9 8〕2 4 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 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 1,自2 00 6.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 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 0 0 1年7月2 0日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保证工程质量, 制定本标准。 1.0. 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 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 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 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 术语 2.0.1 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 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 0. 2 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 of buildingenginee ring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颁布单位:建设部 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 3.0.3、5.0.4、5.0.7、6.0.3、6.0.4、 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 0-88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 包括其在安全、 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二、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三、GB50204-2002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四、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五、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六、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规范学习内容 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 预压地基,对地基强度或承载力进行检验,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 m2至少应有1点,每个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2、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 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于3处,单桩强度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不少3根。 3、灰土地基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4、砂石垫层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 5、石灰有检测试验报告,有石灰粒径、涂料有机质含量试验。 6、砂石垫层、砂石有复试报告,有砂石料、有机质含量、含泥量、粒径等检测,水泥土 搅拌桩承重取90d试件。 7、粉煤灰地基,粉煤灰有复试报告,有粉煤灰粒径、氧化铝及二氧化硅含量、烧矢量等 检测。 8、灌注桩每浇筑50 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 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9、静力压桩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10、成品桩有产品合格证。 11、回填土有配合比、分层回填压实系数检测、填筑厚度使用柴油打夯机分层厚度 200~250mm。冬季回填厚度应比常温减少20%~50%。 12、每层回填土均应做隐蔽,并按每层分划检验批进行验收。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ZS/CX/GC02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2003年9月26日生效 0 目的 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产品满足顾客期望和规定要求。 1 适用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项目。 2 术语和定义 2.1本程序中的术语采用GB/T19000-2000标准、GB/T24001-1996标准、GB/T28001-2001标准中的术语。 2.2 工作业绩:指有关部门对项目部工区所从事工程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3 职责 3.1 总工程师批准实施性施组; 3.2 工程部负责审核实施性施组及公布“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 3.3 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实施性施组并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3.4 项目经理部负责收集整理“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与“不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报工程部; 3.5 项目部工区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 3.6 项目部工区负责提出“工程分包报告”,并负责签定工程分包合同; 3.7 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性施组的编制和送审。 4 工作程序 4.1 组建项目经理部 4.1.1经营部根据中标通知书,提出组建项目经理部的初步意见; 4.1.2总经理确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机构和定员,公司机构编制委员会行文公布; 4.1.3人事部调配项目经理部所需的人力资源。 4.2 总经理组织确定工程任务分配及工区划分。 4.3 项目部工区/劳务协作方管理 4.3.1项目部工区评价执行《项目评价办法》。 4.3.2工程分包方评价 a)项目部工区依据实施性施组并结合本单位资源配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分包项目,并填写“工程分包报告”送项目经理部; b)项目经理部经理审批“工程分包报告”; c)批准后的工程分包项目,由项目部工区对参与投标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调查、评价,填写“工程分包方调查及评定记录”,报项目经理部; d)项目经理部核实确认后,项目部工区实施; e)项目经理部每季度收集整理管辖围相关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送工程部; f)工程部于每年元月和七月公布集团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并发至各项目经理部。 4.3.3 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实施 a) 项目部工区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与合格工程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并实施有效控制; b)项目部工区每季度对签订合同的工程分包方进行跟踪考核,并形成“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 c)项目部工区依据“工程分包方履约情况跟踪报告”对工程分包方进行验证评价: 1)重合同、讲信誉的工程分包方将继续保持其合格资格; 2)不讲信誉和施工能力不满足要求的工程分包方,则报项目经理部取消其合格工程分包方资格,并由项目经理部将其纳入“不合格工程分包方名录”,送工程部。 4.3.4 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管辖围工程分包管理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形成“工程分包管理检查记录”,通报检查结果,并送工程部。

施工质量控制及报检程序的告知修订稿

施工质量控制及报检程 序的告知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施工质量控制及报检程序的告知 致桃巴三标所有施工队伍: 为了合理、高效的完成桃巴三标工程质量控制及工程进度,现对我标段进场施工队伍做以下要求: 1、安质部每日对个施工点进行巡查,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质量标准要求,业主招标文件、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工程业主、建设相关方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工程,安质部将要求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口头或书面整改; 2、工程每道工序完成后,需及时报验。报检程序为施工队自检合格后报经理部现场技术员质检,再报安质部质检,最后报监理工程师检验。每道报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报检未通过的工程则需及时整改、回复,对整改未合格或未整改,未回复的工程不得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每道工序报检应合理安排时间(经理部上班时间07::30—12:00,14:00—18:30 总监办上班时间8:00—12:00,14:00—18:00如作息时间有变另行告知),如报检时间安排不合理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施工队伍自行承担; 4、对特殊时间、特殊报检工序应提前告知现场技术人员、安质部,以便于安排质检人员和报检监理工程师,如因未提前告知所需要报检工序,而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施工队伍自行承担; 5、施工队应对报检工序所需人员、机械、器具等配置准备到位,报验所用配置必须精准(如:皮尺、卷尺、计量秤等)如未准备到位或提供配置不精准所造成报检延误,不合格等一切损失由施工队伍自行承担。 以上几点要求各施工队需严格执行,遵循。对有工程质量问题的施工工程因整改不及时、不合格,或因报验程序未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所执行而造成项目部损失的,项目部将按照合同管理办法及相关理办法等追究其所对应施工队伍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质量控制程序

克旗环境监测站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监测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可比性。 2适用范围 对现场采样到实验室分析、测试数据、编制报告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职责 3.1质量负责人审批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评审质量计划实施的有效性。 3.2质量管理员制定质量控制计划,并组织内、外部质量控制的实施。 3.3现场采样人员负责现场采样质量的实施。 3.4样品管理员负责室内密码,平行样编号。 3.5分析人员负责监测分析全过程的质量控制的实施。 3.6质量监督员对监测全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及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报告的初审。 3.7综技室负责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报告的审核。 3.8质量负责人负责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报告的签发。 4工作程序 4.1质控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4.1.1质量管理员年初制定质量管理计划,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记录,编写年度质量分析报告,作为管评输入。 4.1.2质量监督员监督监测人员实施质量控制,对监测全过程的质量进行监督,对原始记录,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对分析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并按季度报综技室。 4.2内部质量控制 4.2.1现场采样 a)严格按照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采样布点,保证样品的代表性; b) 采样人员负责采样前的准备,包括采样器具的清洗,保证容器清洁,防止器皿玷污; c)对采样设备进行校准; d)对每批样品总数加采10%样品的平行样作为质控样,每个项目应加一个全程序空白样; e)保证样品运输安全(防晒、防污染),及时地在有效保存期内尽快将样品送至实验室

分析,严格执行样品的交接手续。 4.2.2样品管理:样品管理人员对地表水按每批样品数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样品作为密码平行样(按样品编号要求,标识编号)。 4.2.3实验室分析 4.2.3.1自控 a)分析人员严格按分析方法规定的步骤进行操作,根据监测项目配制溶液,必要时进行标准溶液的比对实验,调试仪器至最佳状态; b)样品精密度控制:每批样品随机抽取不少于10%的实验室平行样; c)样品分析的准确度控制:分析每批样品时,带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控制; d)校准曲线的检验:对斜率较为稳定的校准曲线,可使用原校准曲线,但需测两个标准点(测定上限浓度的0.3倍和0.8倍各1个),当两个点与原曲不稳定的校准曲线,采用单点校正,每10个样做一次中间浓度标准点的测试,所得峰面积(峰高)与初始校正点的相对偏差须小于50%,与上次线相应点的相对偏差小于5%时,圆曲线可以使用,否则,重新绘制;对斜率校正点的相对偏差须小于30%。 4.2.3.2他控 a)质量监督员按质控计划对分析人员进行考核; b)质量监督员不定期的质控活动,可采用有证标准物质,留样测定,人员比对等各种手段。 4.2.4数据结果的控制 a)原始记录、监测结果由质量监督员复核,科室负责人审核; b)报告审核,见《监测报告管理程序》。 4.3外部质量控制:参加试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上级考核。 4.3.1计划:质量管理员制定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的计划,质量负责人审批; 4.3.2组织:质量管理员组织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制定实施计划。 4.3.3实施:监测人员根据能力验证实施计划要求,准备相关的仪器设备、试剂,按要求进行验证活动,并编制验证报告,质量监督员对能力验证活动实施进行监督,对验证报告进行初审,综技室进行审核。 4.4质控有效性的控制 4.4.1无论内控、外控出现质量问题,质量监督员及时通知监测人员立即查找原因,采取纠

工程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工程项目质量主要包含了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工程实体质量。从功能和使用价值来看,工程项目质量体现在适用性、可靠性、耐久性、外观质量、环境协调性等方面,它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的,没有固定统一的标准。从工程实体质量来看,工程项目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 我国多年来的工程建设实践和发达国家成功的建设项目管理经 验都证明,工程项目质量是按照项目建设程序,经过工程建设系统各个阶段而逐步形成的。工程项目质量问题贯穿于建筑项目的整个寿命进程,从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勘察设计、建筑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使用维修阶段,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给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影响工程项目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甚至可能会酿成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这就是所谓的“99+1=0”。只有切实遵循客观规律,重视各个环节的质量监督与控制,才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实现,从根本上铲除工程质量的诸多缺陷与隐患。

1 投资决策阶段质量控制 工程项目质量是工程建设三大控制目标之一,应当受到工程建设各方的高度重视。当前,工程项目质量控制主要集中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主要重视对工程实体质量形成的控制,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大量的工程建设标准、法规、规范等,实行了监理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经理负责制、质量监督制、检测制、质量保修制等项制度,对工程实体质量的形成进行控制。这使得我国工程建设领域较为严重的质量现状正在得到逐渐的改善,工程实体质量正在不断提高。 然而,当前我国对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却重视不足,对投资决策阶段质量控制的必要性认识不足。我们重视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认为质量控制主要是项目实施中的工作,我们忽视投资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体现在忽视对项目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的控制。因此,我国当前工程项目功能和使用价值质量问题较为严重。大量的工程建设项目自决策开始就存在质量定位不准,质量目标难以满足业主的需要,质量目标与业主投资目标失衡,项目功能和使用价值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功能折旧快等现象,这对国家、对项目业主均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阶段是进行可行性研究与投资决策,以决定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图

附图一 分部(项)质量控制程序图 学习图纸和技术资料 学习操作规程和质量准备 准备工作 材料、劳动力准备 质量保证措施准备 清 理 现 场 分部、分项工程书面交底 测量仪器准备 办理上道工序交接手续 克服上道工序弊病的补施 工 质量评定 技术交底 工长参加 中间检查 监理代表检查 自 检 资料整理 使用过程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按 图 施 工 处理好工序间搭接 执行评定标准 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于墙、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隐蔽工程验收凭证 现场文明施工 不 合 格 处 置 试 验 记 录 材料合格证 自 检 记 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评定记录 施 工 记 录 事故处理记录 回 访 质量问题,无偿保修

附图二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否 熟悉设计文件 模板及支架安拆专项方案设计 学习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 引测高程、投设轴线 明确质量目标 模板涂刷隔离剂 全体操作人员参加书面交底 复核标高、检查轴线 弹出构件中以线及标高 与钢筋、砼工序交接检查 检查脚手架 浇砼时留专人看模 班组自检 专职质检员检查 工长、质检员中间抽查 定点操作、挂牌施工 是否符合设计验收规范 下道工序 按模板及支架系统专项方案拆模 大跨度梁板根据抗压报告确定拆模时间 文明拆模、注意安全 清理、修理模板及刷油 “三检”记录 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安全、文明拆模 资料整理分类归档 质量评定 支 模 技术交底 施工前准备 是

附图三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工 施工记录 施工记录 熟悉设计文件 学习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 明确质量目标 全体操作人员参加 钢筋焊接、加工须有上岗证书 焊件力学试验报告 钢筋、模板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按施工图及配料单安装 砼浇注时留专人看钢筋 监理单位检验评定 钢筋质量证明书、力学试验报告 钢筋代用单 隐蔽验收记录 施工前准备 钢筋质量证明书、力学试验及重量复检报告 编制审核钢筋配料表 检查模板支架脚手架 书面交底 严格按钢筋配料加工 每一编号的钢筋均挂料牌 班组自检 工长、质检员中间检查 与砼工序交接检查 专职质检员检查、评定 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技术交底 钢筋制作 钢筋安装 质量评定 资料整理分类归档 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是 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第一节质量措施 1、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保证标准,规范我们的全部质量活动,严格按我公司程序文件进行施工管理,通过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质量分目标的完成,从而确保我公司质量方针的贯彻执行和质量目标的实现,确保用户满意。为了确保该工程的顺利施工,贯彻我公司的质量方针,实现确定的质量目标,我们配备了较高素质的管理、施工、技术、安质、物质、预算、试验方面的人员。特别是技术、安质人员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经验丰富是质量得以保证的主要因素。 2、现场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包括工程技术组、质量安全组、物资设备组、试验室等部门负责人及技术、管理人员及分包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保证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3、认真审图,将影响质量的问题消灭在施工前。确定防水工程、装饰细部为施工的重点,我们将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质量攻关小组,认真研究工程特点和设计要求,制定专项技术措施,并负责具体落实。单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写专项施工措施、作业指导书等,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4、加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尤其是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要从材料采购、进场检验、施工过程检查、重点难点的技术攻关、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所用机械设备的能力鉴定、工序验收等各个环节予以全过程控制,保证工程质量。

5、在工程施工中,做到防患于未然。加强施工的过程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三检制”,工序交接必须经质量检查员的检验合格后由有关人员的签字方可进行。 6、赋予质量检查员质量否决权。 7、实行样板标准制,优质优价,对于存在质量缺陷较多的施工单位限令整改,否则,要坚决清除出场。 8、加强对原材料质量的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项目经理部要严格按照我公司的《采购》程序、《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及《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确保只有检验和试验合格的原材料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要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后要对需要检验和试验的材料按批量进行有见证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路基土方施工前必须清除表层草皮、树根、杂物;对不良地基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所有地基验槽、隐蔽工程必须有相应记录,经监理工程师、设计、质量站等有关人员查验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水泥、钢筋等重要材料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经抽样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 11、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质量指标的检测工作。回填土最佳含水量、路基路面的密实度、回弹模量、抗压强度、沥青砼压实度、机动车道表层设计弯沉值、接地电阻测试、试通电等施工技术质量指标必须符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筑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 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丄_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1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仃、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 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__________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所指的砼结构包括:素砼结构、钢筋砼结构和预应力砼结构。 2、子分部工程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结构分类。施工方法:现浇砼结构子分部工程和装配式砼结

过程质量控制(定稿)

Q C 产品的过程质量控制 受控标识: 编制:李刚审核:批准:日期: 郑州知信机电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30日星期五 第一节设计过程的质量控制 一、概述 “设计过程”是形成产品质量(应包含品种)的首要过程,该过程质量控制的好坏,深刻影响到:产品在“制造过程”是否“好做”,在“使用过程”是否“好用”,这两者应统一表现在市场上是否“好卖”。因此,“设计过程”应始于“市场调研”。 计划经济模式长期把设计过程禁锢于“制图室”和“画板上”,闭门造车,与市场无缘。 市场调研的目的是,选准“适销对路的产品”,所谓“适销对路”应包含“质量”和“品种”两个方面满足市场需求。 在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之后,企业应以选准的产品为中心,进行以产品设计和工艺技术为内容的科研工作。一般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有较高科技价值的“技术开发”;第二步是具有现实经济意义的“产品研制和推广”(包括新工艺的研究与采用)。 “技术开发”是指专业性极强的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而不是直接研究某种具体的产品。其成果具有普遍适用性,故可用于本专业内产品的多个品种、型号,甚至还可跨越专业运用到其他专业的产品中去。比如,“激光技术”的研究开发,可用于机械工业(如激光焊接、激光切割以及激光打孔等激光工艺设备),也可用于电子工业的工艺设备、电子产品(如激光检测、激光显微加工、激光音像产品)。所以,“技术开发”是产品设计、工艺规范的技术基础,有多高水平的技术开发,才可能有多高水平的产品问世。比如同是汽车,日本汽车之所以在世界市场上占优势,其中的原因之一,是由于其“技术开发”水平高。以五十铃轻型客货两用汽车为例,其柴油发动机机体的薄壁铸造技术,是该机种60余项关键技术之一。我国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开发这项技术。这对我国各型柴油机的机体铸造工艺技术改造,将是一次重大的革新,甚至可以推广应用于大多数铸铁机械产品上去。 总之,“技术开发”是“设计过程”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影响企业长远的发展进程,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基础。 产品的研制和推广是将“技术开发”的成果,物化为具体的产品,并不断使之品种系列化。比如,将“燃烧新技术”运用到某型内燃机上去(可使油耗降低、减少污染和噪音)就是一种新型内燃机的诞生。显然,前者属技术开发,其成果没有直接的使用价值,不是一种具体的产品,而后者当然就是一种可以直接使用的新产品了,属产品的研制成果;前者是一门新技术,而后者却是一种新产品。仅一种新产品,对市场需求还是远远不够的,如何使其发展为“多品种、多型号”,这就是产品系列化“推广发展”的任务,其本质还是“研制”性质的工作。 只有在上述“研制”成功的基础上,才能进行正式的产品设计和工艺规范的制订工作。接着,进行“试制”即“试生产”。成功后,进行“鉴定、定型”(包括“设计定型”和“工艺定型”),完成后,才允许进入“制造过程”或称“批生产”。 综上所述,“设计过程”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可概括为:“调研———科研———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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