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总结-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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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餐厨垃圾管理的工作总结

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自年6月投入运营以来,由于处理设备技术先进,法规规章制度健全,政府监管作用发挥明显,运营管理工作较为规范,在全国形成了积极影响,被国家有关部委誉为城市餐厨垃圾管理的“模式”,也荣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年人居环境范例奖”。年,我市被国家发改委、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环保部、农业部列为全国城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一、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现状和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餐饮业日益繁荣,餐厨垃圾产生量也不断增加。据统计,市区内现有餐饮单位3000余家,日产餐厨垃圾150吨左右。过去,由于缺乏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产生的餐厨垃圾大部分被私自运往城郊农村直接用来喂饲牲畜,一部分混入其他生活垃圾被填埋处理,还有一部分被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更有一些不法商贩利用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和从城市管网中清掏的“地沟油”提炼再生油脂,通过各种途径又流入食用油市场,对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此外,在餐厨垃圾自行收运、处置过程中造成的撒漏、倾倒等问题,也给城市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餐厨垃圾的无序管理和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曾一度成为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了加强对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净化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和产业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年,市委、市政府把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纳入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的“总盘子”,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产业发展”的思路,采取市场化运作,由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投资5100万元,建成了日处理能力200吨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该项目由收运系统、蛋白饲料生成系统、生物柴油生产系统、污水处理系统、废气处理系统以及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组成,可以将餐厨垃圾进行自动分类分离,经无害化处理后,生产出高蛋白饲料母料和高洁净的再生能源―生物柴油,并获得了七项国家专利。目前,该公司与本市3000多家餐饮单位签订了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协议,日均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20吨左右,累计收运处置餐厨垃圾11万吨,生产蛋白饲料6788吨、生物柴油173吨,基本实现了全市餐厨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9%左右。

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的建成运营,填补了我市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的空白,使我市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从无序状态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在餐厨垃圾资源化开发、循环式利用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也在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的“地沟油”、“泔水猪”等问题上取得成效。该项目作为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对于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十分显著。这几年,先后有全国300多个市(县)政府、大中院校和相关企业专程来我市考察学习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成功经验。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doc

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为加强我园食堂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为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合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以及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三、餐厨废弃物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时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入桶加盖,运往校园西北角的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区,由后勤工作人员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等),按规定倒入专用的泔水桶,回收给养殖场和养猪专业户;废弃油脂类垃圾(废弃的厨房煎炸油、烧烤动物时产生的废油等)禁止直接倾倒入下水沟,应使用专用容器存放,定点回收处置。 五、泔水类垃圾按要求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养殖使用,不得另作他用,并索取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七、餐厨废弃物处置要安排专人建立完整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校总务科,并接受监督检查。

八、园长加强对食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无锡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餐厨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集中定点处置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餐厨废弃物治理政策。 对在餐厨废弃物治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有关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环境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市区范围内餐厨废弃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在固定场所销售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的食品和食用油脂的违法行为。 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农林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畜禽饲养场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饲养畜禽的违法行为。 发改、商务、公安、财政、物价、环保、规划、水利、市政园林、食品药品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市、区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决措施。具体统筹解决措施由市城市管理、财政等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饭店餐饮业协(商)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餐厨废弃物的方法,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纳入饭店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督促饭店餐饮企业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 第十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

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

协调,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商确定市县之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的建设事宜以及相应的协作补偿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设置油水分离装置和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后单独投放;产生的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的,应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市机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创城工作,全面落实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1.围绕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立足回应社会关切,集中开展倡导绿色生活、反对铺张浪费,实施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回收的宣传教育,引导崇尚自然简约的生活方式,增强生态道德意识,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良好风气。 2.充分利用局域网、短信平台、微信群等宣传工具,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介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从源头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在全所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 二、主要措施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并通过党员活动,引导工作人员进行垃圾正确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积极筹措资金,购置垃圾分类所需设备

设施,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存放容器,容器颜色、标识做到规范清晰,存放区域标识清晰。每个办公室、楼层廊道设置各类垃圾存放容器,并张贴宣传海报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正确投放垃圾。 3.实施分类投放。按垃圾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要求保洁员做到清楚垃圾分类的要求,分类容器摆放规范,内容物分类正确。 4.实施分类收运。对收集到的垃圾进行统一清运,做好各类垃圾物流去向及台账工作。 5.倡导绿色办公。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三、下一步工作 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同时,我单位将对实施垃圾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大家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和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3篇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3篇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1 二、食堂必需按要求采购十格的食用油脂,严禁采购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的食用油。 回收方的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养猪专业户无执照的由所在村委出具养殖证明)。 六、废弃油脂类垃圾禁止销售给个人用于废油加工,应回收给取得合法资格的油脂加工企业,并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注明废弃油脂回收处理的用途,并索取回收方的营业执照等合法资质证明材料。 八、后勤处加强对仓堂食用油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处罚。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2 1、每季度结束前10日内向渝中区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季度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等基本情况,并取得回执; 2、自行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专用容器,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整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3、在餐厨垃圾产生后24小时内将其交给收运单位运输; 4、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理。 5、每日(含法定节假日)至少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清运一次餐厨垃圾; 6、在收集当日内将餐厨垃圾清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7、未经批准,不得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 15日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征得其 同意; 8、实行密闭化运输,不得滴漏、撒落; 9、每月10日前将上月收运的餐厨垃圾的来源、数量、处理去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并取 得回执。 皇侨酒店餐厅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3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马湾小学餐厨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 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 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 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 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上半年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2019上半年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垃圾分类 工作总结 2019年我区积极相应全国垃圾分类现场会的号召,认真贯彻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决定2019年开始在全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提出“垃圾不落地、城乡更美丽”专项政治行动,按照“城乡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努力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垃圾分类工作取得良好开端 一是明确指导思想,强化领导分工 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高度重视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出台了“皋开发[2018]57号”《如皋经济开发区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相关的工作动员会,成立了由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纪工委、党群局、管委会办公室、区创建办、国土、建设、综合执法、环保部门负责人以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明确了部门职责、工作目标、分类标准、主要任务以及工作的实施重点。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舆论宣传阵地,通过垃圾分类知识小册子、宣传展板、社区宣传橱窗、“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全年常态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全民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人民群众、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逐步养成“减量、循环、自觉、自治”的行为规范以及文明卫生习惯,让“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深入人心,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量。同时我们成立了垃圾分类志愿中队,上门

普及宣传垃圾分类的知识和方法,指导居民进行分类,进一步浓烈宣传氛围,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是取长补短,试点推进 为了学习察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早地区的先进经验,形成我区特色的城乡环境提升模式,我区组织了相关人员织赴浙江金华、德清、无锡、盐城、徐州等县市实地考察。通过学习他们在垃圾分类工作上的先进做法,成功案例,使得我们开阔了眼界、打开了思路。截止目前城区投入垃圾分类亭5处、改造垃圾分类房3处、分类垃圾桶500只,城区果壳箱全部改造到位。 四是政府主导,加大基础投入 我区在形成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方案并建立领导机构的基础上,更是将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列入政府性投资工程计划,预计2019年我区将在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上投入1250万元。目前已完成垃圾分类农村设施选址并经国土部门确认,规划设计院设计图纸已到位,下一步进行施工;完成垃圾分类收集电动三轮车4辆样车的采购到位,袁桥、野林通过报投标购买了辆垃圾分类车12辆,分类垃圾桶2300只,平园池新建15座垃圾分类亭,放置60个垃圾分类桶;建筑垃圾消纳场已选址落实到位。 五是强势入轨,重点推进 垃圾分类工作只有由政府牵头,公共机构先行,自上往下逐渐落实、推行,才会、也才能取得良好效果,形成社会效应和影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在潜移默化当中改变人们认知,影响人们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我区的政府所在地时代大厦、开发区实验小学、实验初中、博爱医院等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垃圾已强制分类到位;大型餐饮企业及机关、企业食堂的餐厨垃圾已专项收集。很多居民也逐步提高了分类意识和能力,减少了二次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废弃物治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贯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方针,实行分类投放、统一收运和集中处置,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一体化模式。 二、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是餐厨废弃物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二、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处理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废弃物来源、数量、处理方法、产品流向、运行数据等情况。 三、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餐厨废弃物单独收集、分类存放,禁止与其他生活垃圾相混合,禁止玻璃、废纸、塑料及其他生活垃圾混入。

(二)餐厨废弃物应投入专用存放容器内,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密闭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不得裸露存放。 (三)定期向所在地的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如实申报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四)与取得许可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签订书面合同;餐厨废弃物产生后在规定的收集时间内交运,做到日产日清;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未取得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收运、处置。 (五)设置符合标准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并在餐饮设施、餐具清洗池安装油、渣处理及过滤设施。 (六)不得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水库、沟渠、厕所等,或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 四、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禁止以下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将废弃食用油脂直接或者经加工后作为食用油脂销售; (三)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四)餐饮服务经营者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 五、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出现违反规定的下列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餐厨废物集中收运处理工作总结

2020年餐厨废物集中收运处理工作总结 2020年餐厨废物集中收运处理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它,可以全面地,系统地了解以往的工作情况,可以正确认识以往工作中的优缺点。为此收录了一些范文,为大家提供帮助。 为圆满完成实现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政府工作目标,年初制定了《哈尔滨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完成时限、保证措施等内容。本着政府主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深化服务理念,通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做法,有序推进我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运输处置全覆盖进程。 一、上半年工作小结 (一)进一步完善收运体系建设。为有效破解收运能力不足瓶颈问题,在进一步优化收运线路基础上,协调项目单位采购4台8吨收运设备和2台20吨拉运设备,将单次收运能力由原来的188吨提升至260吨。目前,收运和拉运设备均已采购到位并投入使用。为满足餐厨废弃物300吨/日的收运需求提供了运力保障。 (二)完成了生产设备升级优化任务。为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挖掘生产潜能,项目单位从去年年末开始,在不影响正常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对预处理生产线和污水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优化。目前,两项技改任务均已完成,设备运行稳定性、单机生产能力均得到有效提升,为设计能力300吨全部达产提供有力保障。同时,为解决预处理生产线废渣含水率过高问题,协调项目单位采购一台螺旋压榨设备。目前,设备已经投入使用,废渣含水率得到有效控制。 (三)协调完善输变电工程建设。影响餐厨废弃物收处顺利开展的瓶颈就是电力负荷不足问题。现有的临时用电负荷只能满足日处理餐厨废弃物200吨左右,进一步加大处理量就会出现跳闸现象。为尽快打通瓶颈,市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多次深入餐厨项目现场,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帮助协调电力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目前,电业部门已经完成了收尾工程建设,并于7月初将正式电接入厂区。

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

总则 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1、设计与制造? 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粉碎并通过微生物菌作用的完成处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着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 g)。(10)处理设备使用寿命应≥90000h。(11)处理能力<1000Kg/d的设备,处理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48小时,设备年保养时间≤48h;处理能力1000Kg/d~2000Kg/d的设备,设备年报修等待和维修时间应小于等于96小时,处理设备年保养时间≤72h。 2、环保指标(1)在自由声场中,距设备1m处整机噪音≤75db(A)。安装在疗养院、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0 db(A),夜间≤40 db(A);安装在居住小区处时,厂界噪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安装在其它区域时应符合G B12348规定。????? (2)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排放指标符合表1规定,厂界臭气浓度≤20(无量纲)。? 表1处理设备废气排放指标单位:m g/m3? (3)发酵产物应符合GB8172的相关要求,具体指标符合表3规定,发酵产物经最终处理后杂物含量≤3%、粒度≤12mm、PH=6.5-8.5。 表3 发酵产物排放指标

最新餐厨垃圾处理国家标准.pdf

总则 1为贯彻国家有关餐厨垃圾处理的法规和技术政策,保证餐厨垃圾得到资源化、无害化 和减量化处理,使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应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工艺技术先进、运行可靠、消除风险、控制污染、安全卫生、节约资源、经济合理。 4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标准的规定。 项目设备技术要求 1、设计与制造 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是使用微生物菌剂对可堆肥处理的生活有机垃圾进行快速的好氧发酵处 理的装置。主要由一级提升机、分拣装置、进料装置、机仓、搅拌装置、动力系统、加热系 统、除臭系统、出料装置、污水排放装置、自动控制系统、微生物菌等组成。能够在24小时内将进仓垃圾通过加热搅拌粉碎并通过微生物菌作用的完成处理形成粉末状的有机肥。 (1)处理设备应具有自动运行功能和运行情况显示屏,显示内容包括:温度、搅拌和通风 供氧电机工作状态设定,以及机仓内温度等。 (2)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应提供菌种的分类鉴定报告,包括属及种的学名、 形态、生理生化特性及鉴定依据等完整资料,应提供菌种安全性评价资料。 (3)处理设备具有接受桶装生活有机垃圾的能力配备机械提升装置,应能接受60L、120L、240L标准垃圾桶的生活有机垃圾量。 (4)加热系统设定温度应可调节,设定温度不得低于35℃,并具有过热保护装置。 (5)搅拌系统的转停时间可按需要自动调节、设定,搅拌主电机应有过载保护装置,并设 有手动控制装置,通风量应可调节。所选机械、电气配件应为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产品。 (6)机仓及与物料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不锈钢304材料制作,并满足处理设备使用寿命要 求,罐体不应出现渗漏现象,处理设备应有机械辅助出料功能。 (7)整机表面应平整,无明显的凹凸痕、划痕、毛刺及无尖锐棱角等。 (8)处理设备机仓应密闭,机仓内气体应经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出。 (9)处理设备机仓容量应大于等于标准容量,标准容量计算方法见公式:V=W×2.4 ,式中:V—标准容量(L);W—设备一个处理周期处理垃圾量(Kg)。

区局机关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区**局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总结 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做好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城市生态环境的大事。为了配合我区“地沟油”整治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区**局接到《**区“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后,严格按照分工,加强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从源头上扼制“地沟油”的产生,较好的完成了区政府下达的任务,现将区城管局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了减少地沟油的产生,我*局按照区政府指示,高度重视,组织各街道市容办、各直属队所召开专项会议,传达市、区关于整治地沟油工作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并就下一步餐厨垃圾的管理工作做了具体的分工,把责任明确到人。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多管齐下,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源头管理,建立动态化、社会化、长效化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工作。 二、精心谋划,狠抓落实 1、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对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要求,**局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鼓励市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处置、加工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同时,采取上门发放宣传页、设置社区宣传栏、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特别是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广泛宣传《**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餐厨废弃物随意流失的

危害性,让广大市民了解实施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的目的和意义,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及从业者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市民环境意识、监督意识。同时,我们还专门开展了对城郊农村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养殖户采取集约、科学的养殖方式,摒弃用餐厨废弃物、泔水饲养牲畜的传统养殖陋习,从而杜绝“泔水猪”、“垃圾猪”等问题。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初步形成了“人人知晓、单位自律、社会共管、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2、全面推行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制。为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局成立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单位餐厨废弃物管理的职责分工,建立了多单位参与的联动机制。同时,与所有餐饮单位签订了管理责任书和收运合同书,对餐厨废弃物监管单位、收运处置单位、产生单位的责任义务和相关处罚标准,以及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具体时间、方法、要求等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3、大力开展餐厨废弃物处置集中整治工作。为了确保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局多次组织各责任单位,集中开展餐厨废弃物综合整治工作。一是对非法倾倒餐厨废弃物非法加工动物饲料等现象进行了严厉打击,堵住地沟油的产生根源;二是加大了对餐厨废弃物日常监管工作力度,组织了专门执法队伍,对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实行 24小时监控巡查,及时查处非法委托、非法收运、非法处置以及不规范收运餐厨废弃物等行为,确保餐厨垃圾不会被二次利用。通过上述措施,使**局在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上有了新的突破,有效的促进了餐厨废弃物管理能力的提高。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天津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促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餐厨垃圾,是指饭店、宾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家庭等加工、消费食物过程中形成的残羹剩饭、过期食品、下脚料、废料等废弃物。 (依据住建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治理原则)本市餐厨垃圾处理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从源头控制实现减量化,遵循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部门)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市容园林管理部门)负责全市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

作;区县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称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区县发改、工商、环保、农业、商业、卫生、公安、综合执法、食药监、质监、水务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资金来源)餐厨垃圾处置费由市财政承担,收集和运输费由区县财政承担。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垃圾处理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规划建设)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本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 第九条(技术论证)餐厨垃圾处置设施建设项目采用的技术、设备、工艺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2010)的要求,并通过项目立项批复或者建设、市市容园林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论证。 未经市市容园林主管部门参与的技术论证或者未通过技术论证的餐厨垃圾处置技术、设备、工艺,不得用于餐厨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规定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全文)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具体如下: 《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 7年7月1日起施行。 省长2017年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管理,维护环境卫生,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成区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前款规定以外区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可以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具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餐厨垃圾处理实行单独投放、统一收运、集中处置。其中,针对小餐饮店、小杂食店、食品摊贩产生的餐厨垃圾,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管理要求、方式和措施。 鼓励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开投放,有条件的地区逐步纳入统一收运、集中处置,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开展就地收集和处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由有关社会公益组织、环境卫生企业等社会力量开展居民日常生活产生的餐厨垃圾投放、收集、处置的宣传指导和服务活动。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范围。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投放、收运、处置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环境保护、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餐厨垃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将餐厨垃圾处理纳入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组织建设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 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集约利用的原则,统筹规划、协商确定市县之间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和运行体系的建设事宜以及相应的协作补偿机制,实施跨行政区域收运、处置餐厨垃圾。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营。 第八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招标、特许经营等方式确定餐厨垃圾收运企业(以下简称收运企业)、餐厨垃圾处置企业(以下简称处置企业),并与其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经营服务协议。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范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范文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范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X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垃圾“出口”问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根据xx市《关于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一年来,X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精心组织,落实投入,成效显著。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镇重点工作。镇各办所目标工作季度推进专题会向镇主要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分类工作由开展此项工作的村支部书记亲自负责,落实相关设施设备的修建安装,宣传氛围的营造和分类有偿回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召开镇、村、农户三级动员会、交心谈心会等,宣传动员,讲解、学习垃圾分类的内容、意义、目的,安排各村、各办所相关工作。二是结合我镇实际,利用现有资源,如广播、宣传车、宣传栏、“快乐星期六”等多种形式、多种方式搭建宣传平台,生动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相关内容。三是镇城管办牵头,各村协作,定期进行入户宣传,为全镇村人员发放《实施垃圾分类创建绿色家园》等宣传单及宣传手册X余份,并认真做好解释、宣传教育工作。 三、整治有力,措施得当 今年8月,组织镇村干部、保洁公司、小区业委会、点位居民召开农垃前端分类工作现场会。通过召开现场会采取相应的措施,教育引导村民了解垃圾分类的基本要求,掌握垃圾分类的基本方法,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此外,通过集中培训、现场讲解示范、建立激励机制等措施,使环卫人员懂得如何对不同垃圾进行收集、回收和处理。尤其是在集中处理的地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防“分散污染”变成“集中污染”。在废旧电池和医疗垃圾的回收处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餐厨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防治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包括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餐饮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和单位供餐(以下简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产生的食品废料、食品残余、过期食品以及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废弃物。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内和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餐厨垃圾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管理活动。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的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其他地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是本市城市餐厨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餐厨垃圾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定点投放和收集的日常监管工作。 规划、发展和改革、财政、食药监(市场监督)、环保、公安、城市管理执法、交通、质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餐厨垃圾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区域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 餐厨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公众对餐厨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违法行为投诉和举报。 第七条餐厨垃圾实行单独投放、定点收集、统一运输、集中处置和自行就地处置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第八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实行有偿服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缴纳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鼓励餐厨垃圾处置技术、设备的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有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投资建设餐厨垃圾就地处置设施。鼓励社会单位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经营,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第十条市、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餐厨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布局、用地和规模。制定餐厨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等资料。 第十二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单独收集和存放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应当配有电子标签,封闭完好、外观整洁,并保持收集容器周边环境整洁; (二)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水分离装置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单独设置收集容器,不得与其他餐厨垃圾混合收集、存放;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其他规定。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就餐人员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 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2、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 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3、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 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4、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 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5、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 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6、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7、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做到日产日清,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8、餐厨废弃物应当单独收集、存放,禁止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 9、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容器,不得裸露存放餐厨废弃物并保持收集容器及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和密闭,并标明餐厨废弃物(垃圾)收集容器字样; 10、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 11、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 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并在24小时内交运完毕。 12、禁止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餐厨废弃物中的废弃食物油脂加工后作为食用油经营性使用或销售;

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

北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办法 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 2009年2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对餐厨垃圾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宾馆、饭店、餐馆和机关、部队、院校、企业事业单位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和废弃油脂等废弃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政管委)负责本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政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必须符合卫生、环保的要求。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高新技术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中的研究和使用,积极推广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参与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七条餐厨垃圾的产生者负有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进行收

集、运输和处理的责任。 第八条餐厨垃圾的产生者应当按照本市卫生、环保和市容环境卫生的要求,设置符合标准的收集、存放和处理餐厨垃圾的专用设施、设备。 餐厨垃圾的产生者应当保证收集、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功能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餐厨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河道、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倒。 餐厨垃圾的产生者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给无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第十条餐厨垃圾的处理采用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 餐厨垃圾产生者可委托专业企业进行集中处理。委托专业企业进行集中处理的,应当向受委托的专业企业支付餐厨垃圾运输处理费。 具备相关技术、设备条件的餐厨垃圾产生者,也可自行处理餐厨垃圾。 集中处理和自行处理都应当符合本市有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由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企业承揽。 不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不得进行餐厨垃圾的集中收集、运输和处理。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 前款所称的厨余垃圾,是指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局)负责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区、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餐厨垃圾处理的日常管理。 本市环保、工商、公安、农业、经济、食品卫生、质量技监等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五条本市倡导通过净菜上市、改进加工工艺等方式,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量。 本市鼓励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条食品加工单位、饮食经营单位、单位食堂等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应当承担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义务。 第七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度向所在地区、县市容环卫部门申报本单位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 第八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市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

规定》,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还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餐厨垃圾中的厨余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别单独收集。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第九条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收运餐厨垃圾的,应当符合市市容环卫局规定的条件,并在首次收运前向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备案。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微生物处理设备处置厨余垃圾的,其微生物处理设备应当按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自行收运、处置的情形外,餐厨垃圾应当由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规定的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收运、处置。 第十条经市市容环卫局或者区、县市容环卫部门招标确定的生活垃圾收运单位为同一区域餐厨垃圾的收运单位,负责区域内餐厨垃圾的收运。 第十一条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收运餐厨垃圾时,其收运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应当由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予以确认。 从事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将餐厨垃圾送交处置单位时,应当由处置单位对送交的餐厨垃圾种类和数量予以确认。 餐厨垃圾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 餐厨垃圾运输设备和工具应当保持整洁和完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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