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

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2005)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担保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按照规定程序,经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担保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类型的担保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

三、企业应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具体核算办法。

四、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企业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企业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六、企业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企业,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利润分配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余额变动表、分部报告(不要求编制和提供分部报告的企业除外)等。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披露主要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的影响数、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和主要报表项目说明等内容。

九、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月度终了后6天内(节假日顺延)对外提供;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季度终了后15天内对外提供;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半年度中期结束后60天内(相当于两个连续的月度)对外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于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对外提供。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十、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应注明:企业名称、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

十一、企业对其他单位投资如果具有实质控制权,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有关合并会计报表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本办法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负责修订。

十三、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1001现金

21002银行存款

31003其他货币资金

41101短期投资

51111应收票据

61121应收股利

71122应收利息

81201应收担保费

91211应收分担保账款

101231应收代偿款

111241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1251其他应收款

131261坏账准备

141301待摊费用

151311存出担保保证金

161312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71315委托贷款

181316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91401长期股权投资

201402长期债权投资

211405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21501固定资产

231502累计折旧

241503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25150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1601固定资产清理

271701无形资产

281705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1715未确认融资费用

301801长期待摊费用

31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

321911抵债资产

331921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二、负债类

342101短期借款

352121应付分担保账款

362122应付手续费

372131预收担保费

382141存入担保保证金

392142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402151应付工资

412153应付福利费

422161应付股利

432171应交税金及附加

442181其他应付款

452191预提费用

462192担保赔偿准备

472193未到期责任准备

482201待转资产价值

492211预计负债

502301长期借款

512311应付债券

522321长期应付款

532331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543101实收资本(或股本)

553111资本公积

563121一般风险准备

573122盈余公积

583131本年利润

593141利润分配

603151担保扶持基金四、损益类

614101担保费收入

624102手续费收入

634103利息收入

644104评审费收入

654105追偿收入

664109其他业务收入

674201投资收益

684301营业外收入

694401担保赔偿支出

704402分担保费支出

714411利息支出

724421手续费支出

734431营业税金及附加

744451其他业务支出

754501营业费用

764601营业外支出

774701资产减值损失

784801所得税

79490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五、表外科目

805101代管担保基金

附注: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下列会计科目:

1.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可以增设“1191备用金”科目。

2.企业未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可以增设“1281低值易耗品”科目。

3.企业进行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的,可以增设“1506在建工程”和“1508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人民币和外币现金。

企业内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1191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企业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待查明原因后做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或“现金”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根据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经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企业收到的一切款项,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都必须当日解交银行;一切支出,除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以外,应按现行有关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三、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款项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五、有外币存款的企业,应分别以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期末,各种外币货币性账户(包括外币现金、银行存款以及以外币结算的债权和债务等)的期末余额,应按期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按照期末汇率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情况处理:

(一)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二)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三)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因银行结售、购入外汇或不同外币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折合汇率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各种外币非货币性账户的期末余额,应按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存在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1003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

二、其他货币资金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银行汇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

银行汇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汇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有多余款或因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项,根据开户行转来的收账通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本票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银行本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银行本票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申请书存根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使用银行本票后,根据发票账单等有关凭证,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因本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而要求退款时,应填制进账单一式两联,连同本票一并送交银行,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信用卡存款,是指企业为取得信用卡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取得信用卡后,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进账单第一联,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用信用卡购物或支付有关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信用卡使用期间需要向其账户续存资金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存出投资款,是指企业已存入在证券公司等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准备进行短期投资的款项。向证券公司等机构资金账户划出资金时,应按实际划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购买证券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短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从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划回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设置“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存出投资款”等明细科目,并按银行汇票或本票、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的种类等设置明细账。

四、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应按规定及时转回,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企业购入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在“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的短期投资应在取得时,按照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入账。初始投资成本是指企业取得各种股票、债券、基金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不构成初始投资成本。

三、短期投资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企业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核算。企业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等,借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

(二)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时,按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企业持有股票期间所获得的股票股利(即派送红股)或转增股份,不作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账簿中登记所增加的股份。

(四)企业出售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短期投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出售短期投资时,其结转的短期投资成本可采用加权平均法、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确定。

四、企业应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应按市价进行计量,市价高于或低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五、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市价。

1111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提供担保或其他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企业应在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应收票据的票面价值入账;带息应收票据,应在期末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增加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和利息收入。

三、企业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应收票据的面值,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担保费收入”等科目。

四、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未计提利息部

分)。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担保费”等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计入收到当期的利息收入。

五、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通常不应计提坏账准备。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等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担保费或应收分担保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已计利息。

1121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派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三、企业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122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购入债券时,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按实际成本(即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

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实际收到该部分应收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时,按应获得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企业出售债券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应收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长期债券投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及委托贷款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

1201应收担保费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而未收到的担保费、评审费和手续费。

二、发生应收担保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担保费收入”科目;发生应收评审费、手续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评审费收入”、“手续费收入”科目;收回应收担保费、评审费和手续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担保费进行全面核查,并合理地计提坏账准备。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担保费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确认为坏账的应收担保费,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逾期”和“即期”两个明细科目,并按被担保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担保业务而尚未收回的款项。

1211应收分担保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与其他担保单位发生分担保业务而应收未收到的各种款项。包括分入业务应收分担保费及手续费,分出业务损失确认后应收分入单位的代位补偿款等。

二、发生分担保业务应收账款时,根据分担保合同,借记本科目,贷记“担

保费收入”、“手续费收入”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分出业务发生损失代分入单位垫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分担保账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分保往来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分担保业务而尚未收回的款项。

1231应收代偿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担保的项目,按担保合同约定到期后被担保人不能归还本息时,企业代为履行责任支付的代偿款。

二、支付代偿款时,根据其收回的可能性分别借记本科目或“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代被担保人支付的相关税费,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部分或全部不能够收回时,应当按照确认的损失金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收到被担保人延期归还的代偿款本息和赔偿损失等时,分别情况处理:

(一)收到的款项等于原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担保赔偿准备”科目。

(二)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按实际收到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代偿的款项分别贷记本科目和“担保赔偿准备”科目,实际收到的款项大于原代偿款的差额,贷记“追偿收入”科目。

(三)收到的款项小于原代偿款的,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全部确认为应收代偿款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确认的代偿款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已全部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如果原代偿的款项部分确认为应收代偿款,部分冲减了担保赔偿准备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确认的应收代偿款金额部分,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不足的,应借记“担保赔偿支出”科目)或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代偿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代被担保人履行责任而应收的代偿款。

1241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应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的定额补贴款项,以及发生代偿损失后按规定应收国家或有关部门给予的补贴款。企业按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流转税先征后返政策的,以及国家拨入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和国家财政扶持的担保等领域而给予的补贴,其应返还的所得税、流转税,于实际收到时在有关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期末,企业根据规定应收的代偿损失补贴等,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如企业代偿时原已冲减担保赔偿准备的,应当贷记“担保赔偿准备”科目;企业实际收到补贴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因担保发生损失而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1251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佥、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其他预付的账款等。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或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均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经确认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经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1261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有应收款项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个别认定法等,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应当制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明确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提取方法、账龄的划分和提取比例,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有关各方备案,并备置于企业所在地,以供投资者查阅。坏账准备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在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时,应当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予以合理估计。除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外(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等,以及逾期3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下列各种情况一般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

(二)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

(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四、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的、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仍然无法收回的可能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应收款项可能发生损失的证据等,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五、企业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科目。

企业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

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担保费”、“应收分担保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1301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预付保险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超过1年以上摊销的其他费用,应当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摊销时,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待摊费用应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如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费用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各种已支出但尚未摊销的费用。

1311存出担保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比例存出的担保保证金。

二、存出担保保证金时,按存出担保保证金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按存入银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的担保保证金。

1312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分入分担保业务按合同规定存出的分担保保证金。

二、分担保业务发生存出分担保保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分担保账款”或“银行存款”科目;减少或收回分担保保证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已确认的分担保损失,借记“分担保费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按分担保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的分担保保证金。

1315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

二、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并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

三、企业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本金;

(二)利息。

四、企业委托的贷款,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时,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本科目(利息),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

收回委托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1316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委托贷款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当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提取的减值准备。

1401长期股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投出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

二、企业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应当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

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的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三、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股票投资;

(二)其他股权投资。

四、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应在本科目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等明细科目,对因权益法核算所产生的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的增减变动因素分别核算和反映。

五、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或其他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差额,作为投资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股票投资或其他股权投资),按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金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六、成本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除追加投资(例如,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二)股权持有期内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应当由本企业享有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或本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

七、权益法的账务处理

(一)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如果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应当调整初始投资成本。取得投资时,企业应按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股权投资差额的摊销期限,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不超过10年(含10年)的期限摊销;摊销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差额)。

(三)采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律、法规或企业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作为当期投资损益。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一般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期末,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四)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资本公积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股权投资准备),贷记“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五)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收到被投资单位分来的股票股利,不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

(六)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经追溯调整后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含股权投资差额)加上追加投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并以此为基础计算追加投资后的股权投资差额。

企业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应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改按成本法核算,并按中止采用权益法时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新的投资成本。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记入投资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新的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新的投资成本,借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应冲减新的投资成本的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应确认的投资收益的金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八、企业处置股权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九、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检查,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十、本科目应按被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1402长期债权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债券投资。企业应在本明细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面值;

2.溢折价。

企业购入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还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应计利息”明细科目。

(二)其他债权投资。

三、长期债权投资在取得时,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一)以支付现金方式购入的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后的金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含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支付的税金、手续费以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长期债权投资,应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科目。

四、长期债券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分期付息的长期债券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按应收债券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营业费用”等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到期的利息,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

(二)分期付息长期债券的应计利息,应区别情况处理:

1.面值购入的债券,应将当期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2.溢价或折价购入的债券,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应采用实际利率法;如按实际利率法摊销的金额与按直线法摊销的金额差异不大,也可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溢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溢价金额,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折价购入的债券,按当期应计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当期应分摊的折价金额,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应计利息与分摊的折价的合计数,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出售或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券面值,贷记本科目(债券投资--面值),按已计利息部分,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债券投资--应计利息),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债券投资--溢折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四)购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成股份之前,按一般债券投资进行账务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时,按可转换为股份的债券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收到的现金部分,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可转换公司债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应收利息”科目。

五、企业进行除债券以外的其他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

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其他债权投资到期,收回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他债权投资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贷记本科目(其他债权投资)、“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同时,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六、企业应按债券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进行明细核算,并按债权种类设置明细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债权投资的面值、未摊销的溢折价以及已计的到期还本付息债券的利息金额。

1405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二、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应按单项投资计提。

三、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一)市价持续2年低于账面价值;

(二)该项投资暂停交易1年或1年以上;

(三)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四)被投资单位持续2年发生亏损;

(五)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

(一)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二)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三)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四)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期末,企业的长期投资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纳税人财务、会计核算办法 致: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 纳税人名称: 识别号: 本企业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 一:财务制度: 1、财务管理原则: ①合法原则,即财务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有关的法规,依照法规要求开展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的财务关系,以维护和保持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②平衡原则,即力求资金存量与流量的综合协调平衡.资金的存量平衡,指资金的合理配置,也就是通过资金活动的组织和调节使各项物资资源间形成适当的构成比例,以保证各种形态资金的适度占用和资金活动的继起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畅进行;资金的流量平衡,指通过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积极筹措,达到收支总量和收支时点的平衡,以保证资金周转不致中断.③利润风险均衡原则,即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充分考虑风险,全面分析财务活动的收益性和完全性,在利润与风险的矛盾均衡中求得最大收益 2、财务管理任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在于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其生存与发展,取决于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状况.因此提高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的主要目标之一.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财务上就体现为是否获得利润,经济效益的一般含义,是要以较少的投入(或较少的支(或耗费),才可能形成利润.因此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就是:依法合理筹集企业经营所需资金,促使企业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3、财务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组织、指挥、监督和控制财务活动,并处理好因财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当本企业发展到比较成熟时,将会聘请更高水平的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科学的财务管理,比如运用一系列科学的财务管理办法(如:财务预测、财务决策、财务预算、财务控制、财务分析等方法)组建成一个完整的财务管理办法体系。 二:财务处理办法(财务活动的具体处理方法): 1、资金的取得:本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投资者投入所得和企业经营收入所得。 2、资金的使用:本企业所得的资金将用于经营范围内的业务的拓展、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等。 3、资金的分配:本企业的盈余将用于扩大企业规模、发放股东分红、发放员工福利等。 三:会计制度: 本企业采用的会计制度为: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的基本原理:做好内部监督和接受外部监督。会计核算将遵守以下原则:1、客观性原则2、实质重于形式原则3、可比性原则4、相关性原则5、一致性原则6、及时性原则7、清晰性原则8、配比原则9、权责发生制。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将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务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本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11年3月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三、会计报表的适用 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 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 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 (2)《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10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10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担保T01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T02表) 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担保01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担保02表) 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担保03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担保04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担保05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担保06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担保07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担保08表) 11 、基本情况表(担保09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不违反统一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不存在的交易或者事项,可以不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本指南中的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也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 ? 四、主要会计科目 通常的科目: 资产类:银行存款、应收担保费、其他应收款、、、 负债类:其他应付款、、、 权益类:实收资本、、、 有担保类特点的科目: 资产类:存出保证金、应收代位偿款、抵债资产 负债类:担保赔偿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费用类:营业费用、提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0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 日记账”。并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末,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完整版)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小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一、财务会计制度 1、经理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领导企业财务工作,设置会计机构,对财务人员进行配置、考核。 (3)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部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务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日清月结。 (3)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财税法规、会计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4)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费用按规定支出范围和标准列支,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对成本、费用项目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各项资金使用需领导批准后才能支付、报账。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

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会计资料。 3、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练掌握出纳工作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2)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各项费用支出按规定报销,确保原始凭证真实、准确、完整,手续齐全,账目清楚。 (3)银行存款余额账实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底结账时作出货币资金余额调节表。 (4)严格遵守现金结算制度,不得借用、挪用公款,公司人员借款要经财务领导批准,对借款人员及时督促结账。 (5)支票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申请单方能开具;按规定签发“空白支票”,对逾期未用的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 (6)出纳收付必须经会计审核无误,未经会计审核的凭证应拒绝支付。若因出纳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责任。(7)现金收付要当面点清,金额较大时,一定要有人复核。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现金要尽量做到日清月结,月结盘库后作现金盘库表。 (9)现金日记账所纪录的内容必须同会计凭证相一致,不得随便增加或删减;日记账必须连续登记,不得跳行或隔页,不得损坏账簿;文字和数字必须准确无误、整洁清晰,如有改动,必须严格按会计制度执行。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 上海国安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培训资料 20XX年3月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三、会计报表的适用四、会计科目 五、主要帐务处理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1、执行会计标准企业会计准则 2、管理方面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31号 二、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 2、《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3、《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4、《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15]号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八条的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执 行企业准则,不再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发布前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担保业务未按 照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三、会计报表 20XX年融资性担保公司适用:20XX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 (以后每年度按财政部发布要求执行) 具体填报范围为 三、会计报表 1 、以前年度调整资产负债表本表反映期初资产、负债、所有 者权益调整情况 2 、以前年度调整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本表反映上年利润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3 、资产负债表 4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5 、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表 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7 、资产质量情况表 8 、固定资产情况表 9 、营业费用及营业外收支明细表 10 、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 11 、基本情况表 四、主要会计科目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股份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股份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4、通过固定资产核算的有:7类在库固定资产。 (三)存货入库时: 1、材料入库时,借记:材料—*类物资,贷记:现金等科目。 2、库存商品入库时,借:库存商品—8类外卖商品,贷:现金; 保健器品入库时,借:库存商品—10类保健器品,贷:现金; 3、低值易耗品入库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贷:现金。 4、固定资产入库时, 借:固定资产——在库电子类固定资产,贷:现金。 (四)存货出库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不同的成本费用。 1、保健中心领用按摩膏: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摩足浴-消耗性材料贷:材料—保健用品 2、各门店销售库存商品: ①按摩医院销售药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医疗成本-药品费用,贷:库存商品—药品 ②门店销售保健器品 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保健器品 3、购买的空调,出库时: 借:固定资产—电子类, 贷:固定资产—在库电子类固定资产 4、低值易耗品出库时: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贷:低值易耗品—在库低值易耗品

(五)存货的盘盈盘亏 1、存货盘盈的会计处理 盘盈的存货应按其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材料,贷: 待处理财产损溢,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当期管理费用,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贷:管理费用。 2、存货盘亏的会计处理 根据造成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原因,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①属于计量收发差错和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存货短缺,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②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残值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后,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营业外支出,其他应收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六)存货跌价准备 当有迹象表明存货发生减值时,门店应于期末计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存货减值损失贷:存货跌价准备 当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七)低值易耗品

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本单位发生的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 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 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 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 资本、基金的增减: (五) 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 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 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 第四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五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 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设置账外账,不得报送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格式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第九条实行会计电算化所使用的会计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页脚内容1

和其他会计资料的要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电算化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会计电算化的有关电子数据、会计软件资料等应当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二章填制会计凭证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办理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编制记帐凭证。 第十四条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记账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 第十五条填制会计凭证,字迹必须清晰、工整。 第十六条实行会计电算化,对于机制记账凭证,要认真审核,做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数字准确无误。打印出的机制记账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第十七条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应当科学、合理,具体办法为: 审核人员根据经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记账凭证,经过复核人员复核后,交由出纳人员收款或付款;出纳人员根据已收款或付款的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并按现金、银行日报表的要求填制日报表,连同会计凭证交记账人员记账。 第十八条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第三章登记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页脚内容2

担保公司主要账目处理

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赔偿准备按不低于年末在保余额的1%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按不低于全年融资性担保收入的50%计提,借记营业费用,贷记相关担保准备金科目。 科目 一、资产类 1 10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03 其他货币资金 4 1101 短期投资 5 1111 应收票据 6 1121 应收股利 7 1122 应收利息 8 1201 应收担保费 9 1211 应收分担保账款 10 1231 应收代偿款 11 1241 应收担保损失补贴款 12 1251 其他应收款 13 1261 坏账准备 14 1301 待摊费用 15 1311 存出担保保证金 16 1312 存出分担保保证金 17 1315 委托贷款 18 1316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9 1401 长期股权投资 20 1402 长期债权投资 21 1405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2 1501 固定资产 23 1502 累计折旧 24 1503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25 150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6 1601 固定资产清理 27 1701 无形资产 28 1705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9 1715 未确认融资费用 30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31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32 1911 抵债资产 33 1921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二、负债类 34 2101 短期借款 35 2121 应付分担保账款 36 2122 应付手续费 37 2131 预收担保费 38 2141 存入担保保证金

39 2142 存入分担保保证金 40 2151 应付工资 41 2153 应付福利费 42 2161 应付股利 43 2171 应交税金及附加 44 2181 其他应付款 45 2191 预提费用 46 2192 担保赔偿准备 47 2193 未到期责任准备 48 2201 待转资产价值 49 2211 预计负债 50 2301 长期借款 51 2311 应付债券 52 2321 长期应付款 53 2331 专项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54 3101 实收资本(或股本) 55 3111 资本公积 56 3121 一般风险准备 57 3122 盈余公积 58 3131 本年利润 59 3141 利润分配 60 3151 担保扶持基金 四、损益类 61 4101 担保费收入 62 4102 手续费收入 63 4103 利息收入 64 4104 评审费收入 65 4105 追偿收入 66 4109 其他业务收入 67 4201 投资收益 68 4301 营业外收入 69 4401 担保赔偿支出 70 4402 分担保费支出 71 4411 利息支出 72 4421 手续费支出 73 4431 营业税金及附加 74 4451 其他业务支出 75 4501 营业费用 76 4601 营业外支出 77 4701 资产减值损失 78 4801 所得税 79 4901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五、表外科目

新准则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最新)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参考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公司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六、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融资性担保公司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新旧对照表)

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01库存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二、企业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 二、企业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企业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企业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其他货币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二、企业增加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减少其他货币资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银行汇票或本票、信用证的收款单位,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分别“银行汇票”、“银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证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031存出保证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办理业务需要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保证金的类别以及存放单位或交易场所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存出保证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或收回保证金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存出或交纳的各种保证金余额。 1101交易性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统一规范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会计政 策和有关会计核算行为,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财务会 计报告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财务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国中煤能源集 团公司统一会计政策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会计政策,是企业管理部门依据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为公允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及 其变动,以及经营成果, 在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所选择及一贯遵循的、 适合 本企业情况、 并能公允地呈列其业绩及财务状况的特定会计原则, 以及遵循这些原则而采用 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三条 制订原则。本着合法、合理、客观、有效的原则,突出公司统一性,体现行业特殊 性,增强业务操作性,确保执行一贯性。 第四条 适应范围。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分支机构 (简称“各单位” ) 均应执行本办法。其中,控股子公司应履行本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执行本办法的程序, 并报公司备案。 - 2-各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与公司范围外的企业均等持股设立的公司 (以下简称 “均股公司” )和参股公司可以参照执行。 公司直属或有关单位所属境外子公司, 原则上应执行本办法。 由于国家和地区差异, 以及税 收政策的原因,使本规定难以在当地执行或执行成本过高,可以执行当地规定的会计政策, 但报送公司的会计报表,应按照本办法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第五条 会计政策管理体制。 公司财务部是负责公司统一会计政策管理的部门 ;各单位财务部 门负责本单位及其所属单位统一会计政策的执行和检查工作, 并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 及时 向公司反映。 第六条 会计记账方法。统一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 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但编制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送 的财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八条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公司境内各单位以公历 一个会计年度, 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定的会计期间,但向公司报送报表时必须折算为国内的会计期间。 第九条 公 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的会计职业判断的概率标准分为 :确定、基本确定、很可能发生、可 能发生、极小可能发生、 没有可能发生六种情况。其中 :(一 )基本确定的事项或交易,是指发生概率大于 95%但小于 100%的事项或交易 ;(二 )交易或事项很可能发生,是指发生概率大于 50%但小于或等于 95% 事项或交易 ;(三 )交易或事项可能发生,是指发生概率大于 5%但小于或等于 50%事项或交 易;(四)交易或事项极小可能发生,是指发生概率大于 0 但小于或等于 5%事项或交易 ;(五 )概 率为 0 时,说明交易或事项已没有发生的可能性 ;( 六)概率为 100%时,说明交易或事项的发 生已确定。 第二章 资 产第十一条 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 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 第十二条 资产的计量,除特殊情况并经公司批准同意,可以采用重置成本、公允价值、可 变现净值和现值方法计量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 (即取得时的实际成本 )计量。 第十三条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 4-银行存款,核算单位存入 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含定期存款 )。实行资金收支管理的单位,以及与公 司各级资金结算中心发生资金往来的资金监控管理单位, 均按照公司有关 “资金结算中心会 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并正确选用不同的银行结算方式。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在境外设立的单位向国内报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为 境外单位可以遵循所在国规 - 3-第十条 涉及交易或事项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制度

融资担保公司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参照《股份企业会计制度》和《科技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担保企业的特点和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年度终了,办理决算。 三、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会计赁证是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原始记录,是办理收付和记账的依据。一切账簿必须根据凭证记载。定期进行账务核对,保证账目、账款、账实、账表、账据等相符。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在核对相符后,必须签章。 五、年度终了,办理年度决算。年度决算前,应当认真做好清理资金、盘点财产、核对账务及核实损益等准备工作。 六、公司会计科目设置(见会计科目明细表) 七、担保业务核算规定 (一)担保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担保费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担保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2)与担保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3)与担保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2.担保收入按合同规定应向被担保人收取的担保费、评审费、手续费等的金额确定。 (二)担保准备金的核算 1.担保代偿准备金 为保证补偿可能出现的代偿损失,按每年担保余额的1%差额提取担保代偿准备金,计入公司经营成本。

2.短期责任准备金 短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对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担保业务在会计期末,按规定从本期保费收入中未到期责任部分提存的,以备下年度发生代位赔款的准备金。短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限损益。短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3.长期责任准备金 长期责任准备金是公司对长期担保业务,在未到结算损益年度之前,按业务年度营业收支差额提存的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期末提存,同时转回上年同期提存数,计入当期限损益。长期责任准备金应作为长期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 4.风险准备基金 公司每年按税后利润10%计提风险准备基金,用于弥补担保代偿损失。 (三)其他规定 1.被保证人按协议及有关规定交纳的保证金记入应付保证金科目进行专户管理。保证金用于被保证人不能按照合同或约定履行义务时的支付,一般按照企业活期存款计息。如保证金支付后尚有余额,在保证期满解除担保合同后,由公司退还被保证人。 2.按协议及有关规定代收被保证人交纳的抵押、质押物保管费记入其他应付款,在保管抵押、质押物时用于保管费支出。若有余额,由公司退还被保证人。 5.公司根据与各银行及各种金融机构签定的《协作银行协议》在发生担保项目代偿时支付的代偿费,计入预付代位赔款科目并专户管理,待进行追偿后核销。 6.担保项目代偿后,反担保人履行义务收回的款项冲减相应

最新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规范滨州ⅩⅩ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会计核算,便于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不适用于公司下属企业。 三、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分析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加、减少或合并某些科目。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会计人员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在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会计人员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当填制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四、公司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规定。 公司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 公司会计报表应当按期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按规定让有关利益关系人了解报表内容。

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个月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向外报出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公司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送出日期等,并由公司领导、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公司对外投资如占被投资公司资金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公司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内部合并会计报表。 五、公司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 六、本制度由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需要变更时,由财务管理中心修订。以后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本制度自九九年八月十六日起执行。 第二章基本业务会计核算规定 一、担保业务核算分类 公司应当将担保业务与非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与非再担保业务分别进行会计核算,并对提供反担保或抵押(质押)物(权)的业务予以适当记录。 二、准备金的提取 公司每年末按业务年度担保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责任准备金,按每年末代偿资金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追偿准备金。当责任准备金达到

会计核算办法

*******有限公司
会计核算办法
(一) 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我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二)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月结帐日期为每月 30 日。 (三)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五) 现金等价物的确认标准 将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 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坏账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 . 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余额 百分比法计提,并计入管理费用。坏账的确认标准为: (1)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 (2)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七) 存货核算方法 1.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 耗品,在产品和库存商品等。 2. 存货按实际成本核算。 购入并已验收入库原材料和库存商品按实际成本入账, 发出原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入库产成品 按实际生产成本入账,发出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领用低值易耗品按五五摊 销法摊销。生产领用的包装物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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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存货数量的盘存方法采用永续盘存制 (八)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8.1 固定资产标准: 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他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 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资产。 8.2 固定资产分类: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 8.3 固定资产计价方法: 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各项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按以下方法 确定: (1)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2) 购置的不需要经过建造过程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 买价、增值税、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 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4)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 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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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办法范本.doc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会计核算办法范本2010-11-10 22:31会计核算办法范本 为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特制定本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基本会计核算办法 1、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法和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 2、会计年度为公历年1月1日起12月31日至。 3、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4、会计核算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5、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二、资产核算办法 1、资产是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 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产成品、在产品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 2、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 3、应收及预付款项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并按客户设置明细帐,不提坏帐准备金,坏帐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分摊。 4、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核算,发出时按移动平均法确定实际发出成本。 5、固定资产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器具家具、电子设备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折旧法,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机器设备折旧年限为10年,运输设备、器具家具、电子设备折旧为5年。 6、无形资产指土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摊销。 三、负债核算办法 公司的负债是指公司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包括:

银行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交税金、应付工资、预提费用、住房周转金、其他负债。 1、银行借款按实际借入数记帐,并按银行币种设备明细帐。 2、应付及预收款项按实际发生数入帐,并按客户设明细帐。 3、应交税金按税种设置明细科目。 4、预提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土地管理费。 5、应付工资是核算职工工资的计提、分配、发放。 四、所有者权益核算办法 公司所有者权益是公司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五、损益核算办法 公司损益核算包括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 1、公司的收入是指公司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公司的费用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 生产耗费: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各项间接费用。 管理耗费: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利润是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产品销售利润为产品销售收入减去产品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后的余额。 营业利润为产品销售利润加上其他业务收支净额减去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的余额。 利润总额为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 净利润为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余额。 六、成本核算办法

担保公司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会计核算,真实、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3.职责 3.1管理中心负责公司所有会计核算制度的编写; 3.2各公司财务人员负责按制度要求,执行公司日常跟财务有关的财务核算。 4.程序 4.1公司实行财务软件电算化管理,并执行统一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各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4.2公司按照此办法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增设、减少某些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由公司统一确定,各地公司确有特殊情况的,可自行确定明细科目; 4.3各公司按照财务管理中心规定填报财务会计报表,内部管理报表等报表,并按规定要求时间上报至财务管理中心; 4.4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和管理会计档案; 4.5公司的会计年度为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4.6 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的审核; 4.7 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8 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计量、确认和报告; 4.9 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须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4.10会计科目和名称编号明细: 顺序号编号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3 1012 其他货币资金 4 1013 内部往来 5 1031 存出保证金(担保公司专用) 6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7 1121 应收票据 8 1122 应收账款 9 1123 预付账款 10 1131 应收股利 11 1132 应收利息 12 1201 应收代为追偿款(担保公司专用) 13 1202 应收担保费(担保公司专用) 14 1211 应收分保账款(担保公司专用) 15 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担保公司专用) 16 1221 其他应收款 17 1231 坏账准备 18 1303 贷款(担保公司专用) 19 1304 贷款损失准备(担保公司专用) 20 1401 材料采购 21 1402 在途物资 22 1403 原材料 23 1404 材料成本差异 24 1405 库存商品 25 1406 发出商品 26 1407 商品进销差价 27 1408 委托加工物资

新版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办法 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计管理体系 1、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 (2) 领导企业财务工作和会计机构设置及财务人员 的配置、考核。 (3) 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负责对企业一切财务收支进行审批。一切对外经济业务进行审查,对内 一切经济指标进行考核。 (4) 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2、会计职能 会计财务办公室制定经济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负 责监督管理各项财产物资,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合 理使用资金,加强财务核算,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 行控制和监督,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3、会计岗位责任制 (1) 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财会会计业务知识,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当好领导参谋。

(2) 及时准确编报财务计划、用款计划,按时报送各种会计报表,做到账表一致,账务一致,日清月结。 (3) 坚持贯彻执行财会制度,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清楚、完善、内容充实,数字准确、账目 清楚。 (4) 严格执行财务计划,认真执行各项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保证 完成各项财会工作任务。 (5) 认真严格审查费用开支标准,不准公款私借,及时清理往来款项不得开空头支票,杜绝不合理的开 支,各项开支需领导批准后才能办理。妥善保管好 会计凭证、账薄,各期会计报表等原始凭证、资料。 (6) 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坚决按会计法办理,不搞不正之风,并敢于向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 斗争,完成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4、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1) 努力学习财务制度。熟悉出纳业务范围。 (2) 严格执行财会制度,现金管理和核定库存现金金额制度,认真记账,妥善保管支票、账薄,做到账 目清楚。 (3) 现金收支手续齐全。银行存款余额与账面余额一致。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相符。每月五日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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