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名词解释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名词解释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工种相关名词解释

相关名词解释:

(一)建筑电工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

(二)建筑焊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钢材(钢筋)焊接、切割等作业的人员;

(三)建筑普通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落地式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架、外电防护架、卸料平台、洞口临边防护等登高架设、维护、拆除作业的人员;

(四)建筑附着升降脚手架架子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装、升降、维护和拆卸作业的人员;

(五)建筑起重司索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对起吊物体进行绑扎、挂钩等司索作业和起重指挥作业的人员;

(六)建筑塔式起重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七)建筑施工升降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八)建筑物料提升机司机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驾驶操作的人员;

(九)建筑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

现场从事固定式、轨道式和内爬式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顶升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施工升降机安装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一)建筑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是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从事物料提升机安装和拆卸操作的人员;

(十二)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是指在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和拆卸作业的人员。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关于煤矿井下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标准 煤矿特种作业种类。根据安监总局第30号令的规定,以下10 个工种为煤矿特种作业,需持证上岗。 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井下电钳工) 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井下爆破工); 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监测电工) 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瓦斯检查工) 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检查工) 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主提升司机) 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 8、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瓦斯抽采工); 9、煤矿防突作业(防突工); 10、煤矿探放水作业(探放水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3号令)第六条的规定,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从事煤矿生产、技术、安全方面管理工作的从业人员,除矿长(副矿长)外,还包括生产安全科室负责人(科长),采煤队、掘进队主要负责人(队长)。 三、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人数要求。 各煤矿必须根据本矿的生产规模、采掘布置情况配备足够数量的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能力在9万吨/年(一采两掘)的小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最低人数作以下规定。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 2、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不少于8名; 3、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每台绞车不少于4名; (提升机司机是指滚筒直径在1.2米 以上提人和1.6米以上提料的大型绞车操作人员;) 4、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不少于8名(掘进4名,回采4名); 5、煤矿瓦斯检查作业:每一个工作地点(指回采、掘进、维修等地点)1名,每班轮休1名,全矿井巡查2名; 6、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每班 1名,每班轮休1名; 7、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不少于4人(监控员要求按8小时一班安排,1名轮班); 8、煤矿探放水工不少于4人; 9、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按各矿实际情况按需配备。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质[2008]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现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包括: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核 第六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考核发证机构(以下简称“考核发证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办公场所公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工作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等事项。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考核前在机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布考核科目、考核地点、考核时间和监督电话等事项。 第八条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二)经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符合本规定第八条规定的人员应当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 对于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核发准考证。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 考核大纲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自考核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第十三条考核发证机关对于考核合格的,应当自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资格证书;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各类钢筋名词解释

1、架立筋 是梁上部的钢筋,只起一个结构作用,没实质意义,但在梁的两端则上部的架立筋抵抗负弯距,不能缺少。(架立钢筋设置在梁的受压区外边缘两侧,用来固定箍筋和形成钢筋骨架。如受压区配有纵向受压钢筋时,则可不再配置架立钢筋。架立钢筋的直径与梁的跨度有关。) 2、腰筋 又称“腹筋”,他的得名是因为他的位置一般位于梁两侧中间部位而得来的,是梁中部构造钢筋,主要是因为有的梁太高,需要在箍筋中部加条连接筋(梁侧的纵向构造钢筋实际中又称为腰筋) 在梁高450mm,就应沿梁高两侧应设腰筋,所以数量上就不会少于2根。腰筋的直径最小的直径为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同时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百分之0.3,在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腰筋)之间还要配置拉结钢筋。一般民用建筑的腰筋直径用16和18就可以了,拉筋用圆8。 3、受力筋 指布置在梁或板的下部.承受拉力的那部分钢筋及抗剪切的起弯筋、吊筋等。怎么样区分板的受力筋跟分布筋? 以板的开间、进深跨度区分:如果是单项板,那么平行于短跨方向的钢筋是受力筋,平行于长跨方向的钢筋是架立筋。如果是双向板,那么长跨、短跨方向的钢筋全部是受力筋。 以钢筋直径上来区分:钢筋的直径大的为受力筋,直径小的钢筋为分布筋; 以布置上来区分:正弯矩筋布置在下的钢筋为受力筋,在之上垂直分布的钢筋为分布筋,负弯矩筋(如悬挑板)相反,在下的钢筋为分布筋,在之上的钢筋为受力筋。 4、分布筋 出现在板中,布置在受力钢筋的上部,与受力钢筋垂直。作用是固定受力钢筋的位置并将板上的荷载分散到受力钢筋上,同时也能防止因混凝土的收缩和温度变化等原因,在垂直于受力钢筋方向产生的裂缝.属于构造钢筋。(满足构造要求,对不易计算和没有考虑进去的各种因素,所设置的钢筋为构造钢筋)5、箍筋 用来满足斜截面抗剪强度,并联结受拉主钢筋和受压区混凝土使其共同工作,此外,用来固定主钢筋的位置而使梁内各种钢筋构成钢筋骨架的钢筋。是梁和柱抵抗剪力配置的环形(当然有圆形的和矩形的)钢筋,是口字形的,将上部和下部的钢筋固定起来,同时抵抗剪力。 6、贯通筋 是指贯穿于构件(如梁)整个长度的钢筋,中间既不弯起也不中断,当钢筋过长时可以搭接或焊接,但不改变直径。 架立筋和贯通筋有什么区别? 在钢筋布置上,架立钢筋是布置本跨的1/3.也就是说,本跨梁存在左右支座钢筋.通长钢筋是全长布置, 架立筋从字面是就可以知道起架立作用,如一根梁只须布抗拉筋和抗剪箍筋,而受压区混凝土强度已足够,无须配筋,那在做钢筋骨架的时候,梁的上部就没有纵向筋,箍筋的上角点就无法固定,因此一般用两根14或16的筋分布在上面的两角,这就是架立筋,从计算上没有受什么力,但实际上也受压。用于定位的后来可以不用,无须计算,而结构架立筋则须计算。架立筋起一定的受压作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梁的承载力。

特种作业工种最新分类

特种作业目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 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建筑工程专业术语及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专业名词及解释 1、基坑:基坑是指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 空间。>5米的基坑叫做深基坑,基坑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三级: 开挖深度小于或等于7米。二级:介于一、三级以外的基坑。 2、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施工单位 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 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根据这个条款,分包单位的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 3、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 算总额5% 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 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4、墙裙:墙裙,又称护壁,很直观、通俗的说就是立面墙上像围了裙子。这种装饰方法是在四周的墙上距地一定高度(例如1米5)范围之内全部用装饰面板、木线条等材料包住,常用于卧室和客厅。 5、勒脚:勒脚是建筑物外墙的墙脚,即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部分的接触墙体部位的加厚部分。勒脚的高度不低于700mm。勒脚部位外抹水泥砂浆或外贴石材等防水耐久的材料,应与散水、墙身水平防潮层形成闭合的防潮系统 6、普通烧结砖泛霜:原材料黏土中含有的硫酸镁或硫酸钙等可溶性硫酸盐受潮吸水溶 解,随着砖内的水分的蒸发而在砖的表面产生盐析现象,一般为白霜。呈晶体析出时, 使砖面剥落,抗冻性减小,影响工程质量。 7、水泥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大于390 分钟/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大于600分钟。(混凝土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h) 8、堆积密度:疏松状(小块、颗粒纤维)材料在堆积状态下单位体积的质量。砂的松散堆积密度:> 1350kg/m 3;碎石的堆积密度:1480kg/m 3。 9、表观密度:在自然状态下,单位体积材料质量。砂的表观密度:> 2500kg/m 3;碎石的表观密度:2700kg/m 3。 10、和易性:砼拌合物易于施工操作(工作性)包括流动性、粘聚性和保水性三方面的含义。 11、砂率:指混凝土中砂的质量占砂、石总质量的百分率。 12、砼抗压强度:150mm的立方体试件,标养室(20± 2C ,相对湿度95%以上),养护28天龄期,测得抗压强度,feu表示,单位N/m怦或MPa。普通砼强度范围C15—C80。 13、砼表观密度:普通砼的表观密度2000-2800kg/m 3,一般工程中设计的砼密度为 2350-2450 之间,可以取2400kg/m 3。 14、砖的单位(经验)用量:标准砖512块/m3 (529块)。每块砖的实际体积是(240*115*53) =0.00146 立方米加口砂浆的体积是(0.24)*{(0.05灰缝0.01)}*{(0.11灰缝0.01)}=0.0018立方米那么每立方米墙体用砖是1/0.00189=52块砂浆用量是1/0.00146=68块.684-529=1块*0.00146=0.2立方米(计算没考虑损耗) 15、钢筋的单位理论质量:0.00617d2kg/m。 16、砼抗渗性:用抗渗等级表示:P4、P6、P8、P10、P12五个等级。 17、砂浆的强度等级:边长70.7cm的立方体试件;M2.5、M5、M7.5、M10、M15、M20六个等级。 18、基坑边缘堆置土方和材料:距基坑上部边缘不少于2m ,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

特殊工种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素质和业务水平,防止工伤事故发生,实现文明生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特殊工种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指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电工、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含气割)、建筑登高架设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第三章培训要求 第三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凡未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独立上岗作业。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变换工种,?如因生产规模扩大、退休及其他原因需增加特种作业人员时,需提前做好布置,提前做好计划,提前按公司的统一部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单位12月15日之前根据本单位及公司的统一部署,制定特种人员培训、复审计划并上报安环处,以便统一组织培训。 第六条各单位安全科要根据本单位情况,?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 第七条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锅炉工另有要求),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第八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操作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作业。 第五章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职责 第九条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各种劳动保护法规和岗位作业标准,并经常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技能。 第六章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条 ?劳动部门和公司安环处经常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状况。 第十一条对不按公司制度安排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复审的单位,按公司《安全奖惩制度》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2012年10月起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处负责解释。 台山市恒达家居工艺制品有限公司 2012-10-1修订 人力资源部

建筑工程专业术语及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专业名词及解释 、基坑:基坑是指为进行建筑物(包括构筑物)基础与地下室的施工所开挖的地面以下空间。≥ 米的基坑叫做深基坑,基坑分为三个等级:一级:开挖深度大于 米。三级:开挖深度小于或等于 米。二级:介于一、三级以外的基坑。 、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根据这个条款,分包单位的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是由总承包单位支付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 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 、墙裙:墙裙,又称护壁,很直观、通俗的说就是立面墙上像围了裙子。这种装饰方法是在四周的墙上距地一定高度(例如 米 )范围之内全部用装饰面板、木线条等材料包住,常用于卧室和客厅。 、勒脚:勒脚是建筑物外墙的墙脚,即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部分的接触墙体部位的加厚部分。勒脚的高度不低于 。勒脚部位外抹水泥砂浆或外贴石材等防水耐久的材料,应与散水、墙身水平防潮层形成闭合的防潮系统 、普通烧结砖泛霜:原材料黏土中含有的硫酸镁或硫酸钙等可溶性硫酸盐受潮吸水溶解,随着 砖内的水分的蒸发而在砖的表面产生盐析现象,一般为白霜。呈晶体析出时,使砖面剥落,抗冻性减小,影响工程质量。 、水泥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小于 分钟);终凝时间:硅酸盐水泥不得大于 分钟 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得大于 分钟。(混凝土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小于 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 )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根据国家标准及其有关规定,特种作业包括: (一)电工作业;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四)登高架设作业; (五)爆破作业;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和井下瓦斯检验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术、安全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由特种作业人员本人或用人单位在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由当地的考核、发证单位负责审验。 复审内容包括: (一)健康检查; (二)违章作业记录检查; (三)安全生产新知识和事故案例教育; (四)本工种安权只是考试 第三章用人单位 第八条应当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的有关要求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管理检查工作。 第九条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 第十条应编制特种作业的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规程和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第十一条具有连续性或需要倒班作业的特种作业应编制交接班制度。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的力度,做到时间保证、费用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能及时掌握先进安全生产的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特别是做好流动人员和分包单位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应当向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第十四条应当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建筑工程常用术语附图例

1钢筋 钢筋,是一种钢制的条状物,是建筑材料的一种。例如在钢筋混凝土之中,用于支撑结构的骨架。钢筋种类很多,通常按化学成分、生产工艺、轧制外形、供应形式、直径大小,以及在结构中的用途进行分类。钢筋混凝土用钢筋是指钢筋混凝土配筋用的直条或盘条状钢材,其外形分为光圆钢筋和变形钢筋两种。

分类介绍 钢筋种类很多,通常按化学成分、生产工艺、轧制外形、供应形式、直径大小,以及在结构中的用途进行分类: (一)按直径大小分 钢丝(直径3~5mm)、细钢筋(直径6~10mm)、粗钢筋(直径大于22mm)。 (二)按力学性能分 Ⅰ级钢筋(300/370级);Ⅱ级钢筋(335/510级);Ⅲ级钢筋(370/570)和Ⅳ级钢筋(540/835) (三)按生产工艺分 热轧、冷轧、冷拉的钢筋,还有以Ⅳ级钢筋经热处理而成的热处理钢筋,强度比前者更高。 (四)按在结构中的作用分: 受压钢筋、受拉钢筋、架立钢筋、分布钢筋、箍筋等 配置在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按其作用可分为下列几种: 1.受力筋——承受拉、压应力的钢筋。 2.箍筋——承受一部分斜拉应力,并固定受力筋的位置,多用于梁和柱内。 3.架立筋——用以固定梁内钢箍的位置,构成梁内的钢筋骨架。

4.分布筋——用于屋面板、楼板内,与板的受力筋垂直布置,将承受的重量均匀地传给受力筋,并固定受力筋的位置,以及抵抗热胀冷缩所引起的温度变形。 5.其它——因构件构造要求或施工安装需要而配置的构造筋。如腰筋、预埋锚固筋、环等 2箍筋 箍筋是建筑物中用来箍扎保固的钢筋。如:在门窗洞口梁施工中抽去多数箍筋,违背设计要求的做法是不能允许的。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司炉工作业 登高作业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从业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可能对本人、他人及周围设备设施的安全造成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建筑电工; (二)建筑架子工; (三)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四)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五)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六)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七)建筑焊工; (八)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九)桩机操作工; (十)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十一)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十二)其它特种作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第五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以下称省建筑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为: (一)研究制定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标准、考核大纲,建立相应工种的试题库; (二)认证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基地; (三)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考核工作的师资教育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考务工作; (四)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五)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统计信息工作; (六)其它监督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管理简答及名词解释答案。

名词解释: 1、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指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相应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限度的成本节约。 2、建筑工程项目成本——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包括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等费用,周转材料的摊消费或租赁费,施工机械的使用费或租赁费,支付给生产工人的工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等,以及进行施工组织与管理所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 3、建筑工程项目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4、工程建设项目总进度计划——是以一个建筑工程项目为编制对象,根据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以拟建项目交付使用时间为目标,对整个施工现场的工程建筑群体做出进度上的安排。 简答题: 1、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内容有哪些?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制定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及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进入项目的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有效控制项目工期、质量、成本和安全等目标; (4)协调企业内部、项目内部以及项目与外部各系统之间的关系,增进项目有关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提高工作效率; (5)对施工项目目标和管理行为进行分析、考核和评价,并按各类责任制度对执行结果实施奖罚。 2、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项目经理? (1)符合项目管理要求的能力,善于领导、组织协调与沟通; (2)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3)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4)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5)身体健康。 3、项目成本控制的要求包括哪些?

建工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工程造价:完成一项工程项目所花费的成本或者总费用。 2.建设项目:在一个或几个场地上,按一个设计意图,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范围内,进行施工的各个项目总和: 3.单项工程:具有独立设计文件,竣工后可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4.单位工程:是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5.分部工程: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按照工程部位、工种以及使用的材料进一步划分的工程。 6.分项工程:在一个分部工程中,按照不同的施工方法、不同材料和规格对分部工程进一步划分的工程 7.建设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费用以及预备费 8.建筑安装工程费:建设单位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方面的费用 9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按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购置或自制符合固定 资产标准的设备和新建、扩建项目的配套的首套工器具及生产用家具所需费用 10建设项目总造价: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12可行性研究:根据发展国民经济长远规划和布局的要求,运用多种科学的手段(包 括技术科学、社会学、经济学及系统工程学等)对一项建设工程进行技术经济的论证 13基本建设预算:所确定的是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造价。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14设计概算:建设工程概预算指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依据设计要求对工 程造价进行的概略计算,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15基本建设投资:进行某项工程建设花费的全部费用。建设项目有计划进行固定资产再生产和形成最低量的流动资金的费用总和。投资主体为获得预期收益,在选定的建设项目上所需投入的全部资金。 16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17基本预备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设计变 更及施工过程中可能增加工程量的费用 18涨价预备费:指为在建设期内利率、汇率或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预留的可能增加的 费用 19静态投资: 以某一基准年、月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建设项目投资的 瞬时值。 20动态投资:完成一个过程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要量的总和。 21施工图预算:以施工图为依据,根据预算定额、费用定额、以及地区人工、材料、 机械台班的预算价格进行编制的。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1

关于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意见 发布部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冀建安〔2012〕688号日期:2012-10-16 13:4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数量配备,从源头上减少事故隐患,保障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建筑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提出意见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适用对象 凡在我省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的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人员的管理适用本意见。 二、加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二)持有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受聘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或者高处作业吊篮租赁企业,聘用企业应当和被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应的社会保险,并组织其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用人单位对于首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其正式上岗前安排不少于3个月的实习期。 三、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配备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建筑电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5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2人; 2、5万~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 3、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5人。 (二)建筑架子工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4人; 2、在1万平方米的基础上每增加1万平方米增加1人。 (三)附着升降脚手架在升降作业和安装拆卸中,每一栋主体工程附着升降架子工应不少于6人,并配备电工不少于2人。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的人员配备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数量标准上适当增加。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作业时应按下列原则配备特种作业人员 (一)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要确保每台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时应配备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不少于1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不少于5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二)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实行定机、定岗、定责。 1、工程项目日常施工时,要确保每台塔式起重机配备塔式起重机司机应不少于2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不少于2人;

建筑工程术语大全

建筑工程术语大全1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2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1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3计数检验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6返修repair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industrial metallic piping GB 50235-97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8年5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7]278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97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施行。原《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 235-8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化学工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化工部施工标准化管理中心站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七年十月五日 1 总则 1.0.1 为了提高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的使用 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以下简称“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本规范不适用于核能装置的专用管道、矿井专用管道、长输管道。 1.0.4 管道的施工应按设计文件施行。当修改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同意。 1.0.5 现场组装的机器或设备所属管道,应按制造厂的技术文件施行,但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urban area 2.5.2 Yibin city in Yibin city, according to resource and environment characteristics Urban population and urban spatial distribution, spatial distribution of industries, major infrastructure Corridor layout, combined with the future development trend of synthetic judgments, planning,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of urban system can be summarized as: "a pole along the two axes". "A" refers to the metropolitan area along the Yangtze River, is the core area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ity. Plans to build for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belt on the pillar, advancing along the ... Guanghe River, Yiliang, prestige of the external cohesion of zhaotong, Yunnan, internal connecting Yibin city to the North. The Sichuan-Yunnan-Guizhou border area of Yibin, in the city of zhaotong, liupanshui three, zhaotong city, the most populous and most extensive regions, the most economically backward, to the North in Wumeng mountain area of yanjin, shuifu, suijiang counties radiation power is relatively weak. Yibin city and infrastructure in such area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docking, extending southward to public services,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建筑工程资料员考试题库.doc5

《建筑资料员》科目试题库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基本概念 填空题 1.设计变更洽商一般是指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就设计变更事项进行洽商。 2.工程洽商一般分为技术洽商和经济洽商。 3.《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记明设计变更的部位、原因及变更的内容。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事故的情况、造成的损失、事故的原因、处理情况及结果(结论)。 5.重点和大型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 6.一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 7.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由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8.图纸会审完成形成的资料是图纸会审记录。 单项选择题 1.关于分包单位资料管理的义务中错误的是 C A.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收集; B.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 C.负责施工项目资料的汇总; D.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2.建筑工程事故发生后,应在 C 内,以口头、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报告有关部门。 A.8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3.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在 D 内,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A.8小时; B.12小时; C.24小时; D.48小时 4.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由 C 出具或签认。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设计单位; D.施工单位 5.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中不需要的资料是 D 。 A.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 B.与施工有关的资料; C.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D.事故部位的施工操作规程 第二节建筑工程资料的特征 填空题 1.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应建立质量事故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实施记录和处理验收记录 2.准备使用的新材料必须具备的条件中错误的是 B 。 A.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出具的鉴定证书; B.施工方案; C.质量标准; D.使用说明和

建筑工程术语大全

建筑工程术语大全 1建筑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2建筑工程质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1建筑工程building 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的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acceptance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site acceptance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12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13计数检验counting inspection 在抽样的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目的检查方法。 14计量检验quantitative inspection 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15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16返修repair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17返工rework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建筑地基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 合成材料地基geosynthetics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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