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检察院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检察院法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法院书记员工作流程及经验技巧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记录工作为主并协助法官办理审判有关事项的司法工作人员,书记员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具体体现。书记员工作职责,任务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法院审判权的行使和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下面以民事诉讼为例谈一下书记员工作中的流程及一些经验技巧。一、书记员工作职责概述

书记员主要工作职责有:

(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和其他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书记员的具体工作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参加案件调查、调解;协助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担任合议庭(含独任庭)的全部审判活动的记录,包括合议庭评议案件的记录。同时还要接待当事人,听取意见;收集保管审判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和文件资料,填制、核对、发送诉讼文书。案件审理终结后,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件材料,还得由书记员整理立卷作为国家诉讼档案,办理归档手续。二、立案阶段立案庭书记员的基本工作任务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五项内容:⒈制作应诉通知书与受理通知书;⒉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⒊记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庭务会讨论案件笔录以及讯问笔录;⒋协助承办法官计算案件受理费;⒌录入立案信息;

⒍将立案材料移交相关的审判庭。1、要审查起诉状和其他诉讼材料是否符合要

求。民事诉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一份,副本要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确定。

2、要审查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等),发现有遗漏,则在通知其领取其他诉讼材料时一并要求补齐到位,以避免在开庭后才发现遗漏,此后当事人有可能不予配合的情况发生。

3、要检查立案的手续是否齐全合法,根据诉状的内容核对立案案由是否规范、是否有当事人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情形、是否遗漏了诉讼当事人。如发现有不妥或者错误,应当即时报告承办法官,由承办法官审查确认。

4、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以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要求的《举证通知书》。送达回证是一个固定格式的文书(送达回证的格式设计应科学、规范和统一),要把上面的项目填齐了。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时,要被告在送达回证上签署姓名、日期以及联系电话等(系自然人被告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在备注栏内注明近亲属关系的性质;系法人工作人员签收的,在备注栏内注明其工作部门和职务),要告知被告在收到《民事起诉状》(副本)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提交《民事答辩状》。被告不提交《民事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送达相应法律文书时,一定要要求当事人准确无误地签署姓名和日期)。

5、收到被告《民事答辩状》以后,书记员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民事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由原告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这期间,可能会有当事人到庭,而法官有可能需要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此时则要对当事人作一个《谈话笔录》。民事审判中的《谈话笔录》,总的要求和前面陈述的一样,但在当事人

的项目记载上要注意规范:是自然人的要记载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不要记成多少岁)、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这就是我们民事审判中经常提及的“前六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记明单位的全称(以该单位使用的公章为准)、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记载职务的时候要注意根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表述记载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者经理。

三、庭前准备工作细节与技巧

1、一方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应要求其填写证据目录(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简要说明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签名或盖章,注明实际提交日期),根据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并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来法院领取证据材料副本,由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方当事人经通知不来法院领取的,在送达回证的备注栏内加以注明)。

2、在开庭时间、地点确定以后,书记员应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将合议庭(独任庭)组成人员的情况告知当事人。实践中这项工作可以和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以及《民事答辩状》(副本)时同时进行。

3、庭审时间确定以后,书记员要做好以下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1)检查庭审设施是否完备,值庭法警是否到庭。

①标志牌是否齐全并摆放到位;

②扩音设备是否完好;

③值庭法警是否到位。

(2)检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核对出庭人员身份,查验有效身份证件,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按指定席位就座。(法庭笔录不能仅抄录

民事起诉状上相关内容,应将经查验核实的真实身份情况计入笔录)当事人是公民的,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核对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诉讼代理人是律师的,核对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及执业证书;其他人员担任诉讼代理人的,核对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与当事人的关系(法庭笔录中可记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的联系电话)。

(3)要求到庭当事人在《签到表》上签到,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以避免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借故不在法庭笔录上签名或因送达地址不确定而发生裁判文书送达困难的情形。

(4)检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在开庭三日前收到《传票》和《出庭通知书》。

(5)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起立宣读):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6)请合议庭成员(独任法官)入庭(起立)。

四、以法庭笔录为主干的民事审判笔录制作

(一)关于法庭笔录

书记员在记录法庭活动时,字迹要整洁,内容要全面,防止出现字迹潦草,错字、别字、漏字的现象,更要注意逻辑、语法等。为记好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在开庭前阅卷,熟悉案情,尤其是对有些专业名词和术语要提前掌握。审判人员应与书记员配合默契,如遇到记录的内容比较多或特别重要时,应放慢速度,等书记员记好后再进行下面的步骤。从书记员的角度来说,当无法跟上庭审进度(节奏)或听不清时,书记员一定要当场向当事人或法官提出,而不能敷衍带过,以避免对查明案件事实和作出裁判造成不利影响。下面的情况应在庭审笔录中应着

重记明:1、审判长(员)归纳的案件没有争议的事实;2、审判长(员)归纳的案件争议的焦点;3、审判长(员)归纳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重点;4、对于不动产案件,不动产的由来、权属以及历史和目前的变动情况;5、对于侵权赔偿的案件,损害或者侵权的事实、过程、过错责任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结果(包括伤情、程度、医疗、护理、交通等法律规定的项目费用)以及双方对赔偿数额的意见;6、关于债务案件,债务的由来和形成情况(即何时何地、何种方式形成的债务)以及双方在债的发生过程中达成协议或者约定的情况;7、关于离婚的案件,要着重记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基础情况、婚姻缔结的过程、生育情况、财产形成的情况、离婚的真正原因、矛盾的焦点以及双方对共同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的意见等等。从总体上说,庭审笔录制作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要依审理程序如实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审理的进程。审判程序是否合法,要在笔录中明确反映出来,这既是检验办案质量,实行审判管理的依据,又是反映审判人员驾驭庭审能力的第一手资料;

2、要注意记录的准确性,尽可能记准原话、原意;

3、对当事人的最后陈述尽可能记全原话或原意,另外,在庭审过程中,如有诉讼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和纪律,被审判人员制止、警告或者采取措施的情况,也应记入笔录备查。对于庭审中发生的其他意外或者反常情况,必须如实记载。

五、制作民事判决书的相关工作

一份民事判决书的形成,要经过以下这样的程序:拟稿→核稿→签发→打印→校对→盖印。

拟稿即撰写判决书,是承办案件的法官的工作。

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5年度 聘用制书记员(法律)考试试卷 试卷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总分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 2 分,共40分) 1、人民法院是()。 A、国家权力机关 B、国家的执行机关 C、行政机关 D、审判机关 2、()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A、人民检察院 B、人民法院 C、政法委 D、纪委 3、下列()项不符合宪法规定。 A、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B、公民终身享有义务教育的权利 C、国家推 行计划生育D、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4、不满()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A、8 B、10 C、16 D、18 5、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B、审级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C、协助与被协助关系 D、没有 关系 6、提起民事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A、要有书面诉状 B、要有明确的被告 C、要有足够的证据 D、要有损害后 果7、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二十年 8、()应当公开审理。 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 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D、涉及贪污犯罪的案件 9、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终审制。 A、四审 B、三审 C、两审 D、一审 10、下列不属于法官序列的是()。 A、执行员 B、助理审判员 C、审判员 D、审判委员会委员 11、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由()认定。 A、公安机关 B、人民检察院 C、人民法院 D、政法委 12、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由()签署命令发布。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委员长 D、国家主席 13、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合同签订之日 C、劳动者接受录取通知书之日 D、录取通知书载明 的上班之日 14、遵守法律是每一个()的义务。 A、市民 B、社会成员 C、人民 D、公民 15、法律是()。 A、领导制订的 B、法学家制订的 C、行为规范 D、打击坏人的 16、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 A、党中央 B、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7、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 A、表达 B、思想 C、外国作品 D、未发表的作品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

基层法院书记员操作手册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前言】法院审判部门所作的一切工作,最终会体现在裁判文书上,但是形成裁判文书的基础是庭审,可以说,我们所有的诉讼活动都是围绕着庭审而展开。书记员的工作,主要就是记录和送达。尤其是庭审记录,是重中之重。 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三)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1] 下面就基层法院书记员工作操作流程分解如下: 一、庭前准备 (一)文书送达 1、书记员收到案件后,准备庭前应送达的材料。 原告方需送达:①受理案件通知书;(应由立案庭送达,收到案件时应检查)②举证通知书;(因涉及当事人举证权利,需存档)③开庭传票;④诉讼风险提示书;⑤廉政监督表;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⑧调解忠告书。

被告方需送达:①民事诉状副本;②应诉通知书;③举证通知书;④开庭传票;⑤诉讼风险提示书;⑥廉政监督表;⑦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⑧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⑨解忠告书。(除送达上述文书外,还需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如果是民一庭的离婚诉讼,则需另行再送一份损害赔偿请求权告知书。 【说明】:根据民事诉讼法113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但是在五日内未必能够送达,变通的作法是将文书的日期落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除当事人自由协商一致的外,举证期限不得少于30日(证据规定第33条,虽然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改为了15天,但该举证期限的起诉时间是在答辩期届满之后,所以15天的答辩期+15天的举证期,还是30天!)。但本院多数是简易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期不得超过15日。(简易程序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而民事诉讼法113条规定在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故简易程序中不应局限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中关于答辩期15日的规定)。简易程序的举证通知书通常写开庭前举证即可。 上述需送达给当事人的文书,若当事人聘请了律师、法律工作者为代理人,或者当事人是银行等长期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则原告可以只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被告可以只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68条,简易程序规定第19条) 2、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书记员应着手准备送达(其实也可以先通知当事人,再准备材料,可根据实际情况定) 首先应向被告进行送达,以便确定开庭日期。先按原告提供的被告联系电话通知被告(与被告联系的情况,应该做电话记录),若无联系方式,或者原告提

法院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 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3)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本题的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30分) l、按照法律的效力范围的不同,可将法律分为()。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实体法和程序法 C.根本法和普通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2、阐述某项法律规范在一定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的解释,属于()。 A.逻辑解释C.扩大解释C.系统解释D.文法解释 3、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的最本质的属性是()。 A.社会性 B.规范性 C.阶级性 D.强制性 4、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5、宪法规定,我国的根本制度是()。 A.人民民主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社会主义制度 D.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度 6、在我国国家机关中,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所属各部委 D.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 7、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警告C.罚款C.免职D.行政拘留 8、行政法与行政法规的关系是()。 A.行政法就是行政法规 C.行政法与行政法规是效力不同的两类规范性文件 C.行政法是行政法规的渊源之一 D.行政法规是行政法的渊源之一 9、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 A.有设立、变更、消灭特定法律关系的目的

B.行为人的意思表示 C.行为符合法律且不违反社会与公共利益 D.行为人有民事主体资格 10、在下列各项中,属于民法而不属于商法的是()。 A.公司法 B.破产法 C.保险法 D.物权法 11、所有权人因所有权被侵害而请求保护时,有一种保护方法是必须适用的,那就是()。 A.确认所有权 B.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 C.赔偿损失或返还不当得利 D.恢复原状或返还原物 12、依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是()。 A.配偶 B.父母 C.子女 D.兄弟姐妹 13、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 A.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B.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因而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C.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也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D.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不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 14、在下列各项中,属于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含参考答案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

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11、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是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 12、复议机关对于申请行政复议的,都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错) 13、商法和民法属于私法的范畴,由于两者的调整对象、内容的相关性,两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对) 14、隐私权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错) 15、李某,17岁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少年班后参加工作,为此,可将其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对) 16、当事人可以创设物权或改变物权的内容。(错) 17、任何一种犯罪的犯罪构成都是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体。(对)

模拟法庭书记员工作职责

书记员工作职责 在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中,我担任的书记员这个角色。从而更加熟悉了庭审的程序和书记员的一些工作职责。书记员是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书记员是审判工作的事务性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员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

法院书记员工作心得 作为刚来法院工作不久的一名新人,在书记员岗位上也刚刚工作了只有大半年的时间,也谈不上什么经验,只是一些,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还望各位领导和前辈指正。 我的心得体会主要讲两个方面:一、素质方面;二、技能方面。 一、素质方面--- 1、责任意识。书记员肩负着做好审理案件的审判辅助性工作的重任,其工作直接涉及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这就要求书记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我作为刑事庭的书记员,更感到身上责任的重大,刑事审判来不得丝毫马虎,书记员应在工作中注意每一个细节,可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在某种程度上责任也胜于能力,所以我认为责任心是作为书记员的最基本的要求。 2、独立和团结意识。这看起来是一对矛盾的词语,独立是书记员的主观能动意识,而团结指的是位于团体中应配合法官、团结同志共同把工作做好。在具体案件中虽然书记员要服从法官的指挥,在法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但书记员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善于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对每一个案件的进度应该做到心中有数,除了法官应该做的工作之外,其余

的工作书记员应主动完成,提高法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虽然我们现在只是书记员,但我们应在平时就学习法官们的审判技巧,领悟他们的审判艺术,多学多思考,比如说遇到一个事情的时候,多想想这件事情法官为什么要这么处理不那么处理,从中悟出一些道路,勤总结,为今后做审判员做准备。 3、书记员了解法官的特点的意识。每个法官问话、语言表述等都有不同。例如,在制作笔录时,要主动向法官了解其办案的具体计划,认真阅读有关的案件材料,了解法官对案件重要事实部分发问的意图,区分重点和一般,写出完整、准确的笔录。在制作 __时,不同的法 官语言组织的习惯都是不一样的,我在实践中就根据不同法官的习惯,制作了对应不同法官的模板,这样既体现了不同法官的审判风格,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4、保密意识。具有保密意识是书记员做好工作的前提。书记员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接触到审判秘密,这些秘密一旦泄露出去,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重视保密工作,凡事须三思而后行;其次要 谨言慎行,不向当事人或无关人员泄露审判秘密,不打听与自己工作无关的审判秘密。不要随意放置案卷材料,不要将案卷或诉讼材料借给无阅卷权的人员阅读,不要将相关的证据材料等泄露出。 二、娴熟的业务技能

检察院新到书记员应该作好哪些事

检察院新到书记员应该作好哪些事? 书记员就是做检察机关的辅助工作,比如做检察机关审查或者自行侦查案件的一些笔录、调查取证、整理卷宗、文字材料起草等等工作。具体要看你分配到检察院的哪个部门,部门之间工作性质差异比较大。 在报到前建议你尽量多学习《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及《刑法》、《刑诉法》中关于关于检察工作的法条,尽量多了解检察院的具体工作属性。还可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了解最近检察院的工作动态。 检察院书记员工作职责 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 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 5、完成处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对检察院书记员实行分类管理是检察管理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改革的运行模式是把书记员单独集中,由书记员组组长指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处理二至多名检察官的相关工作,通过轮换不固定跟随一名检察官办案,即“跟案不跟人”。改革倡议者认为原有模式下书记员管理导致检察官与书记员职责不清,不利于彼此的监督制约,有碍书记员积极性发挥,而实行书记员分类管理则可以强化书记员和检察官的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利于人尽其才。但笔者认为,书记员分类管理存在以下弊端:它客观上人为割裂了书记员与检察官进行诉讼活动所需要的配合和沟通,不符合司法活动的属性,脱离了基层院业务工作逐年增加的实际,易导致“各人自扫门前雪”,有碍诉讼效率的提高,难以调动书记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书记员的个人成长和检察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无法解决书记员的职级待遇,最终会使改革走向失败。 一、改革的动因不足,改革没有充分的必要 (一)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是否非改革不可 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是以科室为单位,二至三人组成相对固定的办案组,书记员跟随检察官办案。改革者认为这一模式导致检察官与书记员职责不清,彼此监督制约不力,不利于调动书记员积极性,因而需要改革。那么,当前基层检察院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是否存在检察官与书记员职责混乱不清,角色错位,人浮于事,非改革不可的状况呢?回答是否定的。 首先,需要肯定的是,原有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的职责是清晰明确的。检察官与书记员作为检察系统内二个法律职务不同的群体,二者承担的职责是明确的,虽然有差别,但存在紧密联系,他们的协调配合是成功进行诉讼活动的前提。尽管目前基层检察院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下存在检察官承担部分书记员工作、而书记员承担检察官工作的实际状况,但这种职责上的重合是基于基层检察院业务增多的现实需要,有存在的合理性,并不会造成彼此的职责混淆和角色错位,而且彼此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做工作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希望通过书记员分类管理来重新界定检察官与书记员本来已明确的职责客观上割裂他们之间的配合和沟通,导致“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符合基层检察院业务不断递增的实际。这种因人设制而非因事建制的改革纯属多此一举,没有必要。 其次,从书记员分类管理运行模式看,改革前后两种书记员管理体制没有本质的区别,是换汤不换药。原有书记员管理模式下,书记员以科为单位跟随检察官办案,具有相对稳定性,二者形成机动灵活的帮带关系,在行政隶属上表现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书记员分类管理模式则把书记员单独集中,由书记员组组长指派一名书记员负责处理二至多名检察官的相关工作,通过轮换不固定跟随一名检察官,即“跟案不跟人”,这一模式下,检察官与书记员之间仍然是一种帮带关系,地位上仍然是主从的隶属关系,因而改革前后检察官与书记员的关系没有本质区别。只要检察官与书记员所承担的职责没有变(检察官负责办案的实体工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书记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共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0) 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为 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题,每题1分,共30分。) 1.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C)责任。 A.有限 B.无限 C.无限连带 D.按份 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D)元的,为不正当销 售行为。 A.2000 B.3000 C.4000 D.5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并将每年(B)定 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3月6日 B.3月12日 C.3月20日 D.4月12日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D)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14 B.15 C.16 D.18 5.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B)起计算。 A.发明创造完成之日 B.申请之日

C.专利管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 D.专利管理机关核准申请之日 6.在代理制度中,无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如果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将导致(C)终止。 A.委托代理 B.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C.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D.法定代理或委托代理 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为(C)。 A.6个月 B.1年 C.2年 D.4年 8.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是(A)。 A.合伙企业 B.国有独资公司 C.有限责任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9.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A)。 A.当事人一方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B.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在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D)。 A.季节性降价 B.因清偿债务降价销售商品 C.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 D.为与对手竞争、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而降价销售 11.由我国《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是(D)。 A.合伙企业 B.外国公司 C.个人独资企业 D.有限责任公司 12.王某于2004年5月23日向李某发出要约,该要约于2004年5月25日到达。同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 本文是关于好词好句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一) XX同志考察材料德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本人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服从安排。 能的方面: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坚持不懈的加强学习,工作思路清晰,业务能力较强;多岗历练,工作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 勤的方面:敬业爱岗,勤奋工作,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积极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绩的方面:自参加工作以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做好庭审记录,填写、送达法律文书等,并能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年度均被评为优秀书记员。 廉的方面:廉洁自律,坚持原则,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本职工作。 主要不足:学习不够深入,知识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克服自身的不足,认真学习理论与业务知识,提升自己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法院书记员工作自我鉴定(二)

在法院工作,虽然压力比较大,但是精神方面也比较充实,自我能力也得到了不少的提升,下面分享下法院书记员的年终工作总结,欢迎大家的指导。 我于xx年12月走上新的工作岗位,xx年上半年在珠山法庭担任书记员兼电脑操作内勤工作,下半年因工作需要被安排在机关办公室管理档案。在这一年中,我扎实工作,努力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多项工作任务,并在本院组织的“三个代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活动中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系统“司法为民”论文研讨活动中获一等奖。 一、以思想为根,激发工作源动力 作为一名党员,无论何时何地,我时刻保持与党的政治思想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三个代表”、实践“三个代表”,我用先进的精神指引我的行动。走进法院,我更以法官的标准要求自已,司法为民、廉洁自律、执法公正;积极参加本院组织的各种学习,如:思想教育整顿活动、学习“三个代表”活动、司法为民座谈讨论等,在这些学习中,我认真理解体会,并写下心得,逐一对照自己的行为进行修正,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意识,以求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二、以业务为本,全面提升工作能力 (一)坚持“五多”,做优秀的书记员。 xx年上半年我在基层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上岗后,我就要求自己坚持做好“五多”,即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尽管我学的是法律专业,但离开专业二年后再接触它,多少有些生疏。鉴于

怎样做好法院书记员工作

怎样做好书记员工作 一、心态 1、勤奋 案件多、压力大,不努力工作肯定不行。 2、认真 工作繁琐,责任重大,涉及当事人利益,原被告、领导、检察院、社会舆论多方监督,不可不慎。 3、服务意识 司法为民。保护自己、防止信访。和当事人约好时间的一定要按时接待。 4、自我调适:快乐工作 不会自我调适,自己累,也不会出成绩,也不会使领导、同事满意。 二、原则 1、多沟通、多询问 法院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多、责任大,必须多向领导、法官及同事请教、沟通,不能自己想当然。 2、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工作千头万绪,必须记下来,才不会遗忘,如开庭时间、是否预定陪审员或其他合议庭成员,是否通知当事人,避免遗漏通知被告。 3、提前计划 这样方能提高效率,不会事倍功半。 三、工作内容及技巧

(一)认识:了解大概的工作内容与流程 1、流程:收案、整卷、送达、开庭、结案(调解或判决)、报结、归档 (1)收案:理卷。查看是否属于管辖范围,原被告是否适格。(2)送达,通知当事人领取。电话无法联系,本地需上门查找。找不到,公告。一定让当事人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 (3)与法官协商开庭时间,然后通知当事人并在工作手册上登记,避免遗忘。普通程序,还需通知合议庭成员。 (4)开庭前一定阅卷,初步归纳争议点,提前打好笔录头。关键证据自己复印,做好开庭记录。 (5)开庭过程中,对于法官反复询问的一定要记录清楚。 (6)协助法官调解,了解案件争议点,做好双方工作。 (7)协助法官撰写裁判文书草稿或协助法官校对文书。 (8)案件保洁后,做好归档工作。最好是平时就将卷宗随手整好,归档时就比较方便。 2、其他工作 (1)保全:抬高门槛。通知当事人交纳保全费和提供担保。记住保全期限。保全解封。 (2)鉴定:做好鉴定笔录(鉴定机构、鉴定材料、鉴定费用、鉴定目的) (3)交、退费

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含参考答案

2019年人民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真题卷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 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2019年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考试测试卷含答案

2019年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考试测试卷含答案 一、本试卷共80道题,总时限为60分钟。 二、请在机读答题卡上用蓝色墨水笔或签字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好自己的姓名、考试课码、报考单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涂写准考证号栏。 三、请仔细阅读下面的注意事项,这对考试成功非常重要: 1、题目应在答题卡上作答,不要在题本上作任何记号。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你应立即放下铅笔,将试题本、答题卡都留在桌上,然后离开。如果你违反了以上任何一项要求,都有可能影响你的考试资格。 4、试题答错不倒扣分。 5、特别提醒你注意,涂写答案时一定要认准题号。 6、严禁折叠答题卡。 一、是非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部涂“A”或“B”,均记为0分。) 1、元朝的“刺字”作为附加刑,不适用蒙古人、色目人。(对)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党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错) 3、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与国务院发改委制定的行政规章相冲突,其适用问题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国务院裁决。 (错) 4、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 5、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和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对) 6、在国家的权力结构中,司法权是涉及领域最广、最活跃、最富创造性的权力。(错) 7、担任法官必须年满22岁。(错) 8、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法官法没有专门作出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规定。 (错) 9、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资格。(对) 10、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具有确定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征。(错)

(完整版)检察院书记员考试试题法院书记员考试试题

2007 年湖南省考试录用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 笔试试卷(书记员法律知识) (总分100 分限时90 分钟) 注意:本卷为题本,所有答案必须填涂在答题卡上,否则不予计分。 一、是非判断题(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 分。对下列命题作出判断,你认为正确的 在答题卡涂“T”,错误的涂“F”。) 1. 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和改变国务院不适当的行政法规、决 定和命令。() 2.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逻辑起点。()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 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4. 当事人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均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 裁定的执行。() 5. 人民法院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后,调解书即具有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 () 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无权提出回避申请() 7. 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内容超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8. 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认为该案件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 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9. 确认发明专利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0. 行政案件经过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只能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11.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 在行政诉讼的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3.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可以判决变更。() 14.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走私犯罪侦查机关都 有权行使侦查权。() 15. 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查时,发现被告真实身份不明,对于该案,人民法院可 以不予受理。() 16.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在法庭审理中 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 17. 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应适用裁定。() 18. 无业游民刘某在军营盗窃构成犯罪的,由军事法院管辖。() 19. 对于检察官有违反法律职业道德行为而受到撤职处分的,同时应当予以降低等级和 工资。() 20. 法官职业道德适用的对象不包括退休的法官。() 二、单项选择题(4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40 分。下列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最 符合题意。) 1. 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 A.见义勇为 B .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 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 2. 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考勤管理规定

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书记员考勤管理规定 (2018年1月) 为了规范检察机关合同制书记员、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实习人员等工作人员的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根据本院《合同制书记员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要求,制订本规定。 一、合同制书记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二、书记员享有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 三、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按有关规定享有带薪年休假。 四、因病、事、工伤、婚丧、探亲、生育、学习等原因休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序。 五、工作时间外及请假期间,应当严格遵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相关管理规定,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六、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日外加班的,原则上由所在部门安排补休。 七、女性书记员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每个工作日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此期间不安排加班和夜班工作。 八、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3日以上的为无薪假。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旷工处理:

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休假的。 2.假期已满或续假未批准而休假,逾期不归的。 3.虽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用工协议,但30日内擅自不上班未进行工作交接的。 4.病假在当月未交病休证明,休假三天以内的按事假处理,三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5.未经请假未参加学习培训,也未在工作岗位上的。 6.因联络不通畅导致不能安排工作的。 十、被确认旷工的,一年内首次违反的全院通报批评,以后除通报批评外,每次扣发工资50元,依次递增。 十一、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日的,或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十二、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日的,或一年内违反考勤管理规定3次以上(含3次)的,按规定程序解除使用。 十三、本规定未尽事宜,以本院其他管理规定为准。 十四、借调人员、临聘人员、实习人员管理,参照此规定执行。 十五、本规定由政治处负责解释。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书记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书记员工作职责有以下五个方面: (1)办理庭前准备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要求,书记 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记录工作 记录工作就是对审判庭审理案件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笔录。笔录是人民法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以文字的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法律文书。制作好笔录是书记员基本的工作职责。根据笔录的适用范围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各类案件通用的笔录,如调查笔录、勘验笔录、法庭审理笔录、合议庭评议笔录、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笔录、宣判笔录;二是部分案件中使用的笔录,如适用于刑事自诉、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笔录,适用于刑事案件和各种执行案件的搜查笔录,适用于强制执行财产案件的执行笔录和查封、扣押财产笔录;三是仅适用于特定案件的笔录,如刑事案件的送达起诉书副本笔录、死刑案件的验明正身笔录和执行死刑笔录。书记员应当系统地了解笔录的性质、作用、特点和要求,熟悉制作各种笔录的具体方法。 (二)诉讼中的工作 诉讼,是一个案件从收案、审理、审判到执行的全过程,它完全依据程序法的具体规定进行。书记员在整个诉讼中的工作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收案的审查与登记工作。接到案件起诉后,书记员应对案件的材料是否齐备、是否完整进行全面审查,经检查无误后进行收案登记,办理收案的各种手续。二是庭审的准备及庭审工作。一个案件经过收案审查之后,一旦确定审理,书记员就要依法做好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它包括各类诉讼文书的填写和送达、张贴公告、布置法庭、宣布法庭注意事项、检查应到庭的人员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在开庭审理中书记员要根据法官的部署及安排,细心做好各项工作,重点是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完整、如实地记录下来。在闭庭后,书记员还要协助法官将开庭中出现的情况和需要办理的事项一一处理好。三是裁判文书的送达及案件的移送工作。对已经依法审理作出裁判的案件,书记员应当及时地将裁判文书送达当事人;对于上诉、抗诉或者依法需要报请复核的案件,书记员要办好送交上

法院书记员考试试题

人民法院招考书记员试题 一、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填入括号内) 1.我国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于( B)年。 A、1949年 B、1954年 C、1950年 D、1982年 2.( B)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刑法 B、宪法 C民法D诉讼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C民主党派D 九三学社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公民 C守法公民D国家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 )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 B、人格 C信仰D荣誉 6.法官判案的依据是( A)。 A、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B、领导意志 C、人情关系 D、个人好恶 7.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运用(B )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武力 B、法律 C社会D经济 8.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 )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 B、抚养 C教育D爱护

9.(A )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A、任何组织和个人 B、学校 C家长D未成年保护团体 10.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在( C)颁布的。 A、1986年 B、1978年 C1991年D2001年 11.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在(A ),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应当设置明显的未成年人禁止进入标志。 A、任何时候 B、国家法定节假日外 C周六D周天 12.禁止在(C )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 A、居民住宅区 B、厂矿企业 C、中小学校 D、商业区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 A)责任。 A、直接 B、间接 C没有责任D部分责任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规定,要把青少年培养成(B )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A、有品德 B、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C 智力优秀 D体质强 15.法律规定:父母、监护人必须保证适龄未成年人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如果未成年人自己不愿意上学,( A)就违法了。 A、未成年人 B、父母、监护人 C学校D政府 16.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 B)

法院检察院书记员考试笔试试题讲解及历年真题 ()

政治篇 编辑:晴儿 政治篇之马哲 知识框架 概述 一、哲学 1.哲学“philosophy”:理论化和系统化的世界观.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世界观:人们对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以及人与世界关系的根本观点。 方法论: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所遵循的根本方法的学说和理论体系,方法论同世界观是统一的。 【真题-单选】()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最根本的看法。 A.人生观 B.价值观 C.世界观 D.义利观 答案C 2.哲学与具体科学 关系:一般与个别 1)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 2)具体科学以哲学为指导 注:知识的总汇、科学的科学。 【真题-单选】哲学与具体科学之间的最主要区别是() A.哲学是一门抽象的理性学说,具体科学是具体化的感性学说 B.哲学研究世界发展最一般规律,具体科学研究世界单一领域或方面的规律 C.哲学具有民族性、阶级性,具体科学没有国界,是超阶级的学说 D.哲学思想源于理论斗争,具体科学研究源于实践需要 答案:B 【2015 真题-单选】下列关于具体科学与哲学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1 没有具体科学的产生和发展就没有哲学 2 具体科学是哲学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3 哲学是科学,科学也是哲学 4 哲学为具体科学研究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 A.134 B. 12 4 C. 234 D. 123 答案:B 【真题-单选】爱因斯坦说:“哲学要是不同科学接触,就会变成一个空架子;科学要是没有哲学,就是原始的混乱东西。”这段话说明:()。 A、哲学是自然知识、社会知识、思维知识的概括总结。 B、哲学与各门具体科学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促进,密不可分。 C、哲学是各门具体科学的总体集合,各门具体科学是哲学的分支学科。 D、哲学以各门具体科学为基础,又对各门具体科学的研究起指导作用 答案:D 二、哲学基本问题。 恩格斯: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基本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①何者为第一性(划分唯物与唯心) ②是否存在同一性(划分可知论与不可之论) 注:唯物主义和彻底的唯心主义为可知论。 【真题-多选】哲学的基本问题,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应包括,物质与意识()。 A. 谁具永恒性,谁具可变性 B. 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 C. 是否具有同一性 D. 是否具有相似性 答案:BC 三、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 (一)唯心主义 1)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看成是世界的本原; l.“万物皆备于我。”(孟子) 2. “心外无理、心外无物、”(王阳明) 3..存在就是被感知(贝克莱) 4、物是观念的集合(贝克莱) 5、人的理性为自然界立法(康德) 【真题-单选】我国明代哲学家王守仁认为“心外无物”,月亮、太阳以及世界上的万物都存在于人心之中,都是心之意念的产物。这是()的思想。 A.客观唯心主义 B.主观唯心主义 C.机械唯物主义 D.庸俗唯物主义 答案:B 2)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当成是世界的本原。 典型观点: l.道是天地之根,万物之母。 (老子) 2.万物皆是一理(程颐) 3. 世界是绝对观念的异化 (黑格尔) 4.现实世界是理念世界的影子(柏拉图) 5,世界是上帝意志的创造物。 【2015 真题-单选】下列选项中,属于客观唯心主义观点的是 A 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 B.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C.心想事成,天遂人愿 D.心外无物,心外无理 答案:B 【2015 真题-单选】下列体现客观唯心主义思想的是()

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试题

xx县人民检察院招录书记员考试试题 姓名: 性别: 分数: 注:1、本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出版、、结社、、示威的自由。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 3、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互相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 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领导的、以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山重水复疑无路,。(陆游《游山西村》) 8、,飞入寻常百姓家。(刘禹锡《乌衣巷》) 9、安得广厦千万间,。(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10、居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 君。,。 (范仲淹《岳阳楼记》) 11、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 12、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我们必须坚持把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13、世界上第一台计算机诞生于。 14、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而设计的指令序列称为。 15、电子计算机使用的电子元件是。 16、在Windows环境中,最常用的输入设备是。二、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60分) 1、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注音有错误的一组是( )。

A、给(ji)予毛坯(pi) 强劲(jing) 人心惶(huang)惶 B、山崖(ya) 霎(sha)时掳掠(lue) 沁人心脾(pi) C、馄饨(dun) 不屑(xie) 嫉(ji)妒令人咋(zha)舌 D、神甫(fu) 订(ding)正烙(lao)印摄人心魂(hun) 2、下列句子中没有错别字的一句是( )。 1 A、我们不能墨守成规,而要坚持科学研究先行,及时开发新的美容化装产品。 B、至少有如下两点足可令人三思:第一,文学创作和市场运作并非水火不相融;第二,文学创作绝对不是简单的市场运作。 C、翻开书卷,构想那美丽的画面,放纵自己的心随主人公起起伏伏,想象主人公的音容笑貌,或远隔时空与作者对话,咀嚼文字中的言外之意,弦外之音,这是一种何等的享受。 D、他劝告那些不愿为公平竞争开绿灯的医药批发企业,如果还抱残守缺,只会“为渊驱鱼,为丛驱鹊”,最终将失去市场,无法生存。 3、下列各句中意思明确,没有语病的一句是( )。 A、在大量广告的影响下,一些家长期望通过使用补品来增长孩子的智力,这就陷入了子女教育的误区。 B、世界水文专家协会主席米歇尔曾披露:全世界至少有五万人每天死于由水污染引起的各种疾病。 C、这次来访的外国俱乐部足球队让我们青年队员上了很好的一课,恐怕他们终生难忘这次比赛。 D、宋代以来,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苏轼的《石钟山记》、刘基的《卖柑者言》等作品有积极的思想倾向,因而文笔清新,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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