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公司注塑件委外加工合同

电器公司注塑件委外加工合同

编号: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如下注塑件委外加工合同:

一、货品名称(规格)及相应单价见附页。

二、此单价含增值税票。

三、结算方式:前三个月月结60天,20XX年6月份货款起月结90天。

四、运输方式:乙方负责货到甲方总/分厂仓库。

五、包装要求:由乙方自行提供包装材料,标准以满足甲方产品保护的质量要求为准,周转箱(含胶框或其它硬质周转箱)甲方提供100%的退还,胶袋提供90%的退还(其中含过程损耗),甲乙双方每月对帐一次,甲方损毁乙方的胶框按胶框损坏数量补数退还,为防积压,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排产计划生产及送货。

六、交货期限:

A、乙方在收到订单的当日(签单回厂当日)必须与甲方确认交期并回传采购单确认交期,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交货。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该批货款总额之百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日违约金在100元以下的,则扣违约金100/天),违约金从货款中

扣除,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造成甲方延期交货而引起客户索赔的,其索赔的费用另记,由乙方全额承担;

B、甲方在订单上所注明的时间为预定交期,对预订单中注明的“交期如有变动,电话通知”之解为:甲方将按小件提前不超过10天,大件提前不超过7

天的原则承担订单变更损失,对超出此交期属乙方自行提前生产的订单,其订单更改损失及胶框包材积压由乙方自行承担;

C、当订单交期需要提前时,通过双方重新确认的交期为准,若乙方无法满足甲方的临时提前期,则甲方安排乙方退模退料自行生产满足临时订单异动。

七、损耗规定:

A、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所有生产数量均已含提供给乙方1.5%(6月份起按1%执行)的材料损耗。乙方交货必须按订单数量交回我司仓库。

B、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在工艺及管理问题而造成材料损耗超出生产正常耗用,超出部分的材料费用由乙方自费补充,乙方可向甲方申请买料,买料费在加工费中扣除,(买料流程:乙方提出申请→PMC部审核→总经办批准→仓库发料→交财务),因甲方BOM表重量与实际产口重量有差异,可向甲方申请补料(补料流程:乙方申请→工艺科审核(更改BOM表定额)→PMC审核→总经办批准→仓库发料);

C、乙方交货时,普通件(如常用颜色件)每张订单必须含2%的备用件(订单数量<1000的按30个计算);白杂件(即需喷银件)每张订单必须含3%的备用件(订单数量<1000的按30个计算);注塑时镶入模内啤货件(如杯轴、刀片)每张订单必须含2%的塑料备用件(订单数量<1000的按20个计算),甲方按定单量及其损耗进行付款。

八、模具维修:乙方必须承担甲方模具日常保养维护,因模具正常老化造成的模具维修,经甲方模具工程师及模房师傅确认属实后,由甲方承担维修;甲方除模具正常老化而承担维修费用外,其它所有模具维修及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禁止二次外发:甲方不定期对乙方进行现场工厂审查,如果发现乙方有将甲方模具二次转发(模具不在现场),且非修模问题,每发现一次扣款5000元。

十、我司提供原料均符合ROHS认证、或符合欧洲食品要求认证等认证条件,生产产品除必须通过厂内检验,还必须通过客户相关检验,使用厂外材料

须提供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证书及符合声明,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故不允许乙方私自更换物料并补充超耗物料,过程每发现一次扣罚500元的罚金,我司申明将保持质量追溯权利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十一、产品的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甲、乙双方商定的技术条件或样板及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十二、争议解决办法:首先双方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通过法律途径交由司法部门解决。

十三、乙方接单和领料后,因有特殊原因不能生产,需要退模回给甲方的,所领的原材料和色粉限在第二天内如数退还,否则在货款中两赔扣除。

十四、甲方根据市场客户订单的需要,下达试模和试样板的订单给乙方,材料由甲方提供,材料定额标准为小机3KG,中机5KG,大机10KG,乙方要按时完成交付,延迟交货则按欠产罚则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和甲方的财务,乙双方各执一份,及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司盖章)

佛山市顺德区XX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容桂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代表:

乙方:(公司盖章)

佛山市YY橡塑电器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镇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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