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J 116-88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1999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第三章系统设计

第四章消防控制室

第五章设备的选择

第六章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第七章系统供电

第八章布线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四按梁间区域面积确定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个数附表 08.4.1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第1.0.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4条火灾自动报警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第2.0.1条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第2.0.2条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第2.0.3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非重点保护建筑,可将数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一、相邻房间不超过五间,总面积不超过400m2,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二、相邻房间不超过十间,总面积不超过1000m2,在每个房间门口均能看清其内部,并在门口设有灯光显示装置。

第2.0.4条下列场所应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一、敞开或封闭楼梯间;

二、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

三、走道、坡道、管道井、电缆隧道;

四、建筑物闷顶、夹层。

第三章系统设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3.1.2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第3.1.3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应采用经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单位检验合格的产品。

第二节系统的形式及设备布置

第3.2.1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区域报警系统;

二、集中报警系统;

三、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第3.2.2条区域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一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报警控制器,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不应超过三台。

二、当用一台区域报警控制器警戒数个楼层时,应在每层楼梯口明显部位装设识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

三、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四、区域报警控制器宜设在有人值班的房间或场所。

第3.2.3条集中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系统中应设有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和二台以上区域报警控制器。

二、集中报警控制器需从后面检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应小于1m;当其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

三、集中报警控制器的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

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盘距墙不应小于3m;

四、集中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专用房间或消防值班室内;

五、区域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2.2条的有关要求。第3.2.4条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系统中应至少设置一台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必要的消防控制设备;

二、设在消防控制室以外的集中报警控制器,均应将火灾报警信号和消防联动控制信号送至消防控制室;

三、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3.2.2 条和第3.2.3条的有关要求。

第三节火灾事故广播

第3.3.1条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事故广播,集中报警系统宜设置火灾事故广播。

第3.3.2条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民用建筑内扬声器应设置在走道和大厅等公共场所,其数量应能保证从本楼层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步行距离不超过25m。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

二、工业建筑内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第3.3.3条火灾事故广播与广播音响合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广播音响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事故广播状态。

二、床头控制柜内设置的扬声器,应有火灾事故广播功能;

三、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火灾事故广播扩音机的工作状态,并能用话筒播音。

第3.3.4条火灾事故广播应设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事故广播扬声器容量较大的三层扬声器容量的总和。

第四节接地

第3.4.1条消防控制室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工作接地电阻值应小于4Ω;

二、采用联合接地时,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Ω;

第3.4.2条当采用联合接地时,应用专用接地干线由消防控制室引至接地体。专用接地干应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第3.4.3条由消防控制室接地板引至各消防设备的接地线,应选用铜芯绝缘软线,其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4mm2。

第四章消防控制室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4.1.2条消防控制室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第4.1.3条消防控制室内应有显示被保护建筑的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或模拟图等。

第4.1.4条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第4.1.5条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穿过。

第4.1.6条消防控制设备根据需要可由下列部分或全部控制装置组成:

一、集中报警控制器;

二、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控制装置;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四、泡沫、干粉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五、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管网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六、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控制装置;

七、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的控制装置;

八、电梯的控制装置;

九、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控制装置;

十、消防通讯设备等。

第4.1.7条消防控制设备应在控制盘上显示其动作信号。

第4.1.8条消防控制设备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盘前的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

二、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控制面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三、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m;

四、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m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 的通道。

第二节消防控制设备的功能

第4.2.1条消防控制室设备对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一、控制消防水泵的启、停;

二、显示启泵按钮启动的位置;

三、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第4.2.2条消防控制设备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一、控制系统的启、停;

二、显示报警阀、闸阀及水指示器的工作状态;

三、显示消防水泵的工作、故障状态;

第4.2.3条消防控制设备对泡沫、干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一、控制系统的启、停;

二、显示系统的工作状态。

第4.2.4条消防控制设备对有管网的卤代烷、二氧化碳等灭火系统应有下列控制、显示功能:

一、控制系统的紧急启动和切断装置;

二、由火灾探测器联动的控制设备,应具有30s可调的延时装置;

三、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

四、在报警、喷射各阶段,控制室应有相应的声、光报警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信号。

五、在延时阶段,应自动关闭防火门、窗,停止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第4.2.5条火灾报警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一、停止有关部位的风机,关闭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二、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包括正压送风机)和排烟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第4.2.6条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设备对联动控制对象应有下列功能:

一、关闭有关部位的防火门、防火卷帘,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二、发出控制信号,强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三、接通火灾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

四、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第4.2.7条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设备应按疏散顺序接通火灾警报装置和火灾事故广播。警报装置的控制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二层及二层以上楼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着火层及相邻的上、下层;

二、首层发生火灾,宜先接通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三、地下室发生火灾,宜先接通地下各层及首层。

第4.2.8条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通讯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控制室与值班室、消防水泵房、配电室、通风空调机房、电梯机房、区域报警控制器及卤代烷等管网灭火系统应急操作装置处,应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

二、手动报警按钮处宜设置对讲电话插孔;

三、消防控制室内应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第五章设备的选择

第一节火灾探测器

第5.1.1条根据火灾的特点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原则:一、火灾初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的烟和少量的热,很少或没有火焰辐射,应选用感烟探测器;

二、火灾发展迅速,产生大量的热、烟和火焰辐射,可选用感温探测器、感烟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三、火灾发展迅速,有强烈的火焰辐射和少量的烟、热,应选用火焰探测器;

四、火灾形成特点不可预料,可进行模拟试验,根据试验结果选择探测器。

第5.1.2条对不同高度的房间,可按表5.1.2选择火灾探测器。

对不同高度的房间点型火灾探测器的选择表5.1.2

第5.1.3条在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的场所,应选用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5.1.4条下列场所宜选用离子感烟探测器或光电感烟探测器:

一、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的厅堂、卧室、办公室等;

二、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三、楼梯、走道、电梯机房等;

四、书库、档案库等;

五、有电器火灾危险的场所。

第5.1.5条有下列情形的场所,不宜选用离子感烟探测器:

一、相对湿度长期大于95%;

二、气流速度大于5m/s;

三、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四、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五、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六、产生醇类、醚类、酮类等有机物质。

第5.1.6条有下列情形的场所,不宜选用光电感烟探测器:

一、可能产生黑烟;

二、有大量积聚粉尘;

三、可能产生蒸汽和油雾;

四、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五、存在高频电磁干扰。

第5.1.7条下列情形的场所宜选用感温探测器:

一、相对湿度经常高于95%;

二、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三、有大量粉尘;

四、在正常情况下有烟和蒸气滞留;

五、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茶炉房、烘干车间等;

六、汽车库等;

七、吸烟室、小会议室等;

八、其它不宜安装感烟探测器的厅堂和公共场所。

第5.1.8条可能产生阴燃火或者如发生火灾不及早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的场所,不宜选用感温探测器;温度在0℃以下的场所,不宜选用定温探测器;正常情况下温度变化较大的场所,不宜选用差温探测器。第5.1.9条有下列情形的场所,宜选用火焰探测器:

一、火灾时有强烈的火焰辐射;

二、无阴燃阶段的火灾;

三、需要对火焰作出快速反应。

第5.1.10条有下列情形的场所,不宜选用火焰探测器:

一、可能发生无焰火灾;

二、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三、探测器的镜头易被污染;

四、探测器的“视线”易被遮挡;

五、探测器易受阳光或其它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六、在正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以及X射线、弧光等影响。

第5.1.11条当有自动联动装置或自动灭火系统时,宜采用感烟、感温、火焰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

第二节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警报装置

第5.2.1条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容量不应小于报警区域内的探测区域总数,集中报警控制器的容量不宜小于保护范围内探测区域总数。

第5.2.2条音响警报装置发出的音响,应与背景噪音有明显的区别。第5.2.3条灯光警报信号宜作为音响警报信号的辅助手段。

第5.2.4条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其中一种发生的任何故障,不应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第六章火灾探测器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第一节火灾探测器的设置数量和布局

第6.1.1条探测区域内的每个房间至少应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第6.1.2条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6.1.2确定。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表6.1.2

第6.1.3条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附录二中由极限曲线D1~D11 (含D9‘)所规定的范围。

第6.1.4条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应按下式计算:按下式计算:

N≥s…………………………(6.1.4)

k.A

式中:N—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S—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m2);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m2);

K—修正系数,重点保护建筑取0.7~0.9,非重点保护建筑取1.0。

第6.1.5条在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的顶棚上设置感烟、感温探测器时,可不考虑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在200mm至600mm时,应按附录三、附录四确定梁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个数。当梁突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则应将被隔断的区域视为一个探测区域,并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注: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视为平顶棚。

第6.1.6条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探测器至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第6.1.7条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05m。

第6.1.8条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第6.1.9条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则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探测器。第6.1.10条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第6.1.11条当房屋顶部有热屏障时,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的距离,应符合表6.1.11的规定。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距顶棚(或屋顶)的距离表6.1.11

第6.1.12条锯齿型屋顶和坡度大于150的人字型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探测器,探测器

下表面距屋顶最高处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表6.1.11的规定。

第6.1.13条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0。

第6.1.14条在电梯井、升降机井设置探测器时,其位置宜在井道上方的机房顶棚上。

第6.1.15条下列场所可不设火灾探测器:

一、厕所、浴室等;

二、不能有效探测火灾的场所;

三、不便维修、使用(重点部位除外)的场所。

第二节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第6.2.1条报警区域内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4 安装间距 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 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 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的规定。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表3.1.1 等级保护对象 特级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 一级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 筑 一类建筑 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民用建筑及建 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床及以上的病房楼,每层建筑面积1000平方 米及以上的门诊楼;2.每层建筑面积超过 3000平方米的百货楼、商场、展览楼、高级 旅馆、财贸金融楼、电信楼、高级办公楼; 3.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4.超过3000座位的体育馆; 5.重要的科研楼、资料档案楼; 6.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的邮政楼、广播电视 楼、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7.重点文物保护场所; 8.大型以上的影剧院、会堂、礼堂 工业建筑 1.甲、乙类生产厂房; 2.甲、乙类物品库房; 3.占地面积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 丙类物品库房; 4.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地下丙、丁 类生产车间及物品库房; 地下民用建筑 1.地下铁道车站;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

目录 1 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探测区域和报警区域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设置部位和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监控系统的选择和系统布线以及工程应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应急广播或火灾警报装置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4设计体会..........................................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答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由触发器件、火灾报警装置、火灾警报装置以及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装置组成的火灾报警系统。它能够在火灾初期,将燃烧产生的烟雾、热量和光辐射等物理量,通过感温、感烟和感光等火灾探测器变成电信号,传输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并同时显示出火灾发生的部位,记录火灾发生的时间。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基本形式? 答案: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火灾自动报系统的基本形式有三种,即:区域报警系统、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什么是火灾报警装置和火灾警报装置? 答案:①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接收、显示和传递火灾报警信号,并能发出控制信号和具有其它辅助功能的控制指示设备称为火灾报警装置。 ②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用以发出区别于环境声、光的火灾警报信号的装置称为火灾警报装置。它以声、光音响方式向报警区域发出火灾警报信号,以警示人们采取安全疏散、灭火救灾措施。4火灾自动报警设备一般常见故障有哪些? 答案: (1)主电源故障。 (2)备用电源故障。 (3)探测回路故障。

(4)误报火警。 5消防监控员定期检查主要工作有哪些? 答案: ①每日查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并填写系统运行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②每季度应检测和试验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并填写季检表。 ③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功能,应作下列检查和试验,并填写年检表。 ④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全部清洗一遍,并作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的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的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6消防系统的分类? 答案: ①水消防系统 ②气体消防系统 ③泡沫灭火系统 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误报的种类? 答案: 误报分为危险性误报和安全性误报两种,所谓危险性误报是指火灾发生时生产大量的烟、温而不能使系统发生报警信号者,又称不报。所谓安全性误报是指无火灾的情况下报警,又称虚报。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减少误报的方法? 答案: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标准

GB 50116 - 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 1.0.2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 0.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_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0. 2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1. 0.3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 0.4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 0.5安装间距 installation spacing

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L、之间的水平距离。 2.0. 6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7 联动控制信号 control signal to start stop an auto-matic equipment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2.0.8联动反馈信号 feedback signal from automatic equip-ment 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 器的信号。 2.0. 9 联动触发信号 signal for logical program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的有关规定。 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方案与对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案 ●本系统采用控制中心型智能消防报警系统,具有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功能。系统包括以下容: 手动报警按钮、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警铃和水流指示器等报警装置,系统同时监视消火 栓按钮、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及信号阀等的动作信号。 ●为了便于控制和管理,所有消防信号将显示于总控制屏上,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可迅速报告 消防局。 ●消防总控制室有以下设备:消防系统主机(工作站)、火灾视屏显示屏(LED)、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总控制屏、消防联动控制盘、消防专用主机、应急电源配电盘和UPS电源、消防系统运行记 录打印机等。消防控制室可监听所有消防电源设备的状态。另外,消防总控制室设置一部直拨 消防单位的外线,并同时提供与消防插匹配的手提。 (1)火灾报警系统保护目标 ●快速火灾探测 ●准确定位火灾地点 ●及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警示相关人员以实现: ●快速疏散建筑物人群 ●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救援措施 ●指示相关消防设备动作以实现: ●自动启动消防泵、喷淋泵等水系统灭火设备 ●联动火灾隔断手段如关闭防火卷帘门和防火阀等 ●开启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等防排烟设备 ●开启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系统设计原则 ●系统应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消防管理条例和标准。 ●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格保证设备可靠性和系统可靠性,避免 误报。 ●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系统的技术性能和质量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且在安装调试、 软件编程和操作使用各面均简便易行,并适合建筑特点,达到最佳的性能价格比。 ●在系统设计时应明确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安防系统之间的接口界面,且系统的各项技术规均 符合相应要求。 ●在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应预留该系统与综合信息共享管理系统之间信息数据交换接口,系 统的各项技术规均符合相应要求。 ●在系统设计时应尽量优化设备配置,考虑了整个建筑全系统的统筹配置,避免设备的重复购置 和管线的混乱局面。 在系统设计时应保留足够的冗余度:探测点与控制点的容量上及回路卡的设置上均应保留不少于20%的扩展余地。报警系统施工主要程序: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98 1总则 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1报警区域AlarmZone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探测区域DetectionZone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3保护面积MonitoringArea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4安装间距Spacing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5保护半径MonitoringRadius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6区域报警系统LocalAlarmSystem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集中报警系统RemoteAlarmSystem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CenterAlarmSystem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①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②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从主要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5.2.1材料准备 根据图纸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控制模块、切换模块、短路隔离器、搂层显示器、区域报警器、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专用电话、插孔、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管材、接线端子箱等。 5.2.2技术准备 1.图纸设计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取得消防建审意见书。 2.施工前应进行由业主(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 3.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5.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5.2.3主要机具 1.操作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梯子、对讲机、喷机、焊锡锅、电工专用工具等。 2.检测工具:万用表、卷尺、探测仪器实验器、水平尺、小线、先坠、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等。 5.2.4作业条件

1.线缆沟、槽、管、盒施工完毕,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 2.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 3.设备机房的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 4. 设备、管道安装满足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工程施工要求。 5.2.5施工组织及人员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配置合理,劳动力已组织进场。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工人应进行岗前培训。 5.3材料和质量控制要点 5.3.1一般规定 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即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CCC”认证标识等。 2.对所有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开箱全面检查,所有随机的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计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 3.消防主机应具有汉化图形显示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 4.进口设备还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的商检证明;配套提供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体(或附中文译文),设备安装前,应根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使用。

基于PL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毕业设计

摘要 在仓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系统,这样在火灾初期可得到报警信号并能采取措施,从而防止火灾蔓延将火灾损失降到最小。本文重点讲述了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的设计概况,系统的构成等方面做了介绍,根据控制要求,对控制系统的分析给出I/O列表、控制梯形图以及程序的调试,并给出了调试过程和控制系统逻辑控制部分的方法。 关键词:火灾PLC 自动报警灭火系统

Abstract In the warehouse set up automatic fire alarm and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which can receive the alarm signals and can take measures in the initial stage of a fire,in order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fire the fire damage to minimun.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design of fire automatic alarm control system,system structure are introduced,according to the control requirements,debugging and analysis of control systems to I/O list,control of ladder diagram and the program,and presents the debug method of logic control part of the process and control system.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 KEY WORD:The fire PLC Automatic fire alarm and fire fighting system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1 总则 1.0.1 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报警区域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的单元。 2.0.2 探测区域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0.3 保护面积Monitoring Area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0.4 安装间距Spacing 两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2.0.5 保护半径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6 区域报警系统Local Alarm System 由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简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7 集中报警系统Remote Alarm System 由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较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0.8 控制中心报警系统Control Center Alarm System 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或由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显示器和火灾探测器等组成,功能复杂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及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1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3.1.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并宜符合表3.1.1的规定。 注1:一类建筑、二类建筑的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的规定;工业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规定。 注2: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的等级可按同类建筑的类比原则确定。 3.2 火灾探测器设置部位 3.2.1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部位应与保护对象的等级相适应。 3.2.2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具体部位可按本规范建议性附录D采用。 4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的划分 4.1 报警区域的划分 4.1.1 报警区域应根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或同层相邻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4.2 探测区域的划分 4.2.1 探测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1 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的面积不宜超过500m2;从主要人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过1000m2的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4.2.1.2 红外光束线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过100m,缆式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的长度不宜超过2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的探测区域长度宜在20~100m之间。 4.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二级保护对象,可将几个房间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必须要注意的内容!

新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必须要注意的内容! (3.1.6 强)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32 个点一个隔离器,并且按防火分区设置。(在系统及平面上均与原有设计方式不同。) 2. ( 3.1.7 强)超过100m 的建筑,出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报和模块等不应跨越避难层。 3. (3. 4.1 强)有消防联动功能的建筑就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4. (3.4.4 强)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纸板记录资料。(设计说明中应明确由消防设备公司及消防施工单位并建设单位和物业同完成此项) 5. (3.4.6 强)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 6. (3.4.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布置及房间尺寸:单列布置最小宽度5m,双列布置最小宽度6m。(按设备宽度1000mm 计算)房间长度根据设备数量确定,当设备排列长度超过4m时,其两端通道均应大于1m。 7. (3.4.8-5)允许消防控制室与弱电系统合用,但应有明显间隔。(设计说明中强调) 8. (4.1.4 强)消防水泵(喷淋、雨淋、水幕、消火栓)、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消防直启线)

9. (4.8.1 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10. (4.8.4 强)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设计说明中强调) 11. (4.8.5 强)统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设计说明中强调)12. (4.8.7 强)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其实就是有消控室的都做) 13. (4.8.12 强)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功能。(设计说明中强调) 14. (5.2.2)感烟探测器选用场所:车库。(重要改变) 15. (5.3.3)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选用场所:电缆隧道、电缆竖井、电缆夹层、电缆桥架。(首次明确宜) 16. (5.4.1)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用场所: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低温场所等。(明确此类产品可用并有一定的适用范围) 17. (6.2.3)梁对探测器设置的影响:梁200mm,不计;梁600mm,按单独区域设置;200mm梁600mm,查表。梁间净距小于1m,不计影响。 18. (6.2.4)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感温10m 一个,感烟15m 一个,至端墙距离不大于安装间距的1/2. 19. (6.2.8)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宜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资料模板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竣工资料 施工安装质量记录 北京安迪盛安全系统自动化有限公司江苏分公 司 2015年月日

目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编号:A-1) (6) 图纸会审记录(编号:1) (7) 设计变更明细表(编号:2) (8) 技术交底记录(编号:3) (9) 施工技术核定单(编号:4) (10)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号:5) (11) 开工报告(编号:6) (13) 设备、材料相关证件汇总表(编号:7) (15) 设备开箱检查记录(编号:8) (17) 材料检查记录(编号:9)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管/配线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2) (19)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敷设检查记录(编号:A-3) (23) 消防配电线路敷设检查记录(编号:10) (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4) (2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编号:A-5) (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管配线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6) (2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缆敷设隐蔽验收记录(编号:A-7) (28) 消防配电线路隐蔽验收记录(编号:11) (3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警控制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8) (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9) (3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0) (3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1) (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1) (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安装检查记录(编号:A-12) (4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报警点全点试验记录(编号:A-13) (4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点全点试验记录(编号:A-14) (4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报告(编号:A-15)....................................................................... 错误!未定义书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系统自检报告(编号:A-16).. (5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试运行记录(编号:A-17) (54) 竣工报告(编号:12) (55) 设备移交清单(编号:13) (5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编号:A-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论文

学生姓名:*** 专业班级:***班 论文名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指导老师: ***

某高层建筑大楼的消防系统设计 设计总说明 随着我国智能建筑业的发展,高层建筑及建筑群体越来越多,从而也促进消防系统以迅猛的速度向前迈进。在智能建筑的建筑物自动化系统中消防系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子系统, 担负着保障人员及财产安全的重任。该设计是针对某高层建筑大楼的消防系统进行的,主要涉及到消防系统的感应机构,即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报警器、警报器、消火栓按钮等报警系统的设计,和其执行机构,即消火栓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门等灭火系统和各种联动控制系统的设计。该设计方案可为高层建筑大楼的消防系统设计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消防;火灾报警;联动控制

目录 1绪论 (1) 1.1 消防系统的组成 (1) 1.2消防系统的分类 (1) 1.3消防系统的工作原理 (1) 1.4消防器件的概述 (2) 1.4.1探测器 (2) 1.4.2手动报警按钮 (3) 1.4.3火灾警报装置 (4) 1.4.4火灾应急广播及扬声器的设置 (4) 1.4.5消防专用电话的设置 (4) 1.4.6消火栓按钮 (4) 1.4.6 断路器 2消防系统的总体设计 (6) 2.1工程概况 (6) 2.1.1建筑的层面积 (6) 2.1.2楼层每层的层高 (6) 2.2设计依据及思路 (6) 2.3设计的总体方案 (7) 3子系统的设计 (8) 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3.1.1报警区域防火分区的划分 (8) 3.1.2火灾探测区域的划分 (8) 3.1.3探测器的布置安装 (8) 3.1.4手动报警按钮布置选型 (15) 3.1.5消火栓按钮布置选型 (16) 3.1.6 火灾事故广播布置选型 (16) 3.1.7消防专用电话系统 (17) 3.1.8消防警铃设置 (1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的初步解析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 2013) 的初步解析 一、强条部分 本规范共有24条强制性条文,分布于3、4、6、10、11、12章中,具体为3.1.6条、3.1.7条、3.4.1条、3.4.4条、3.4.6条、4.1.1 条、4.1.3条、4.1.4条、4.1.6条、4.8.1条、4.8.4条、4.8.5 条、4.8.7条、4.8.12条、6.5.2条、6.7.1条、6.7.5条、6.8.2 条、6.8.3条、10.1.1条、11.2.2条、11.2.5条、12.1.11条及12.2.3条。 1)、3.1.6条 本条规定系统总线上及总线穿越防火分区处必须设短路隔离器,并规定每一隔离器所带消防设备总数不得超过32点。对于该条的执行,由于整本规范并没有对短路隔离器的安装作出明确规定,故短路隔离器可就地设置;对标准层,一般点数不会超过100点,4路即可,则可注明短路隔离器设于楼层接线箱内。这样,对设计影响不太大;若在地下车库等场所采用集中设置,则将分十余路配出,可能图面表达较困难。另外,对于总线穿越防火分区处应设短路隔离器,应理解为该总线在两防火分区都连接设备时,若总线只是路过,则可以不设。D在宣贯中也是这么讲的。 2)、3.1.7条 本条规定在超高层建筑中,除设在消控室的外,各控制器直接连接的探测器、手报、模块等不应跨越避难层。本条的疑问是,何为“直接”?有“间接”吗?“间接”为何可以不受限?当然,本条的执行并不困难,把控制器都设于消控室就可以了。而且现在都是这么做的。根据D在宣贯中称,即便都设在消控室内,也宜按此条设控制器。如一建筑共设3个避难层,则应至少设4个控制器,#1控制器带第一避难层及以下;#2控制器带第一避难层(不含该层)至第二避难层(含该层);#3控制器带第二避难层(不含该层)至第三避难层(含该层);#4控制器带第三避难层(不含该层)以上。 3)、3.4.1条 本条规定具有联动功能的系统应设消防控制室。没有问题,照做就是。 4)、3.4.4条 本条规定与具体的设计工作无多大关系,但作为强条设计文件必须有所反应,建议写入总说明中。 5)、3.4.6条 本条规定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道严禁穿过消控室。其中“管道”指的是什么?是涵盖所有管道吗?如果是,则现在采用较多的“消保中心”就只能拆成“消控室”和“安保中 心”了。具体执行没有太大问题。根据D在宣贯中称,根据4.10.2条,

消防火灾报警验收规范

火灾报警系统规范 一般规定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不得随意更改。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系统图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3.火灾报警系统竣工时,施工单位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竣工图 二、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三、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四、检验记录(包括绝缘电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 五、竣工报告 布线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定》的规定。 2.火灾报警系统布线时,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定》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 3.在管内或线槽内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 4.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5.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 6.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7.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一、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二、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三、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四、管子长度每超过15m,有3个弯曲时。 8.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测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9.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10.线槽的直线段应每隔1.0~1.5m设置吊点或支点,在下列部位也应设置吊点或支点: 一、线槽接头处 二、距接线盒0.2m处 三、线槽走向改变或转角处。 11.吊装线槽的吊杆直径不应小于6mm. 12.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处,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 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火灾探测器的安装 1.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二、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 三、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 四、在宽度小于3m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不应小于 10m;感烟探测器的安装距离不应小于15m.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一半。'.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强条整理) 2019

GB-50116--2013(强条整理) 3. 1. 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结短路隔离器。 3.1. 7 高度超过lOOm的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的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 4. 1 具有消防联动功能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圈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文件资料。 3.4.6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与消防设施无关的电气线路及 管路。 4. 1. 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向各相关的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受相关设备的联动反馈信号。4. 1. 3 备受控设备接口的特性参数应与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 1. 4 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的控制设备,除应采用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1. 6 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的消防设备,其联动触

发信号应采用两个独立的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的“与”逻辑组合。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4.8.4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时,应同时设置语音同步器。 4.8.5 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启动和停止所有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 7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4. 8. 12 消防应急广播与普通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合用时,应具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的功能。 6. 5. 2 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曝声15 dB。 6. 7. l 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系统。 6. 7.5 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企业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6.8.2 模块严禁设置在配电{控制)柜(箱}内。 6.8.3 本报警区域内的模块不应控制其他报警区域的设备。10. 1. I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交流电源和蓄电池备用电摞。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书

目录 1 引言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的确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探测区域和报警区域划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定火灾探测器的种类、设置部位和数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种类的选择..................................................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探测器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监控系统的选择和系统布线以及工程应用错误!未定义书签。 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应急广播或火灾警报装置设置..................................... 错误!未定义书签。4设计体会 .................................................................................... 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资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

50116 - 201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构筑物中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 0.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0.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防止火灾蔓延和启动_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与指示的消防系统。 2.0. 2 报警区域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的单元。 1. 0.3探测区域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的部位划分的单元。 2. 0.4保护面积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面积。 2. 0.5安装间距 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L、之间的水平距离。

2.0. 6 保护半径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的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7 联动控制信号-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的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的信号。 2.0.8联动反馈信号- 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 器的信号。 2.0. 9 联动触发信号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的用于逻辑判断的信号。 3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 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 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的接口和通信协议的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22134的有关规定。 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说明

毕业设计 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火灾报警器 学生:曹心安 指导老师: 学院:工业技术学院 班级学号:06352 完成时间: 2009年3月 摘要

本文首先介绍了火灾报警系统的发展情况;然后,详细介绍了系统硬件、软件的设计;并且对硬件进行了简单的调试,最后,文章对整个设计做了概括性总结。硬件设计是本文一个重点,包括系统总体结构以及火灾探测器结构及功能设计,其中详细论述了火灾探测器主控板的设计。主控板主要完成采集传感器数据、实现火灾探测器的数据交换等功能。硬件设计的最后部分,还论述了如何提高系统抗干扰能力,提高系统可靠性。软件设计包括数据采集程序,火灾报警程序等的设计,完成了火灾传感器软件的功能设计并给出了程序流程图。最后的仿真结果表明,设本计能够有效解决灵敏度与误报率之间的矛盾,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本系统具有智能化和高可靠性等特点,但是还是有一些环节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多传感器,火灾报警,高可靠性。

目录 1 引言................................................. - 1 - 1.1建筑情况 ......................................... - 1 -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作用............................ - 1 - 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介............................... - 2 - 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概述 ......................... - 2 - 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组成....................... - 3 - 3. 系统的设置......................................... - 9 - 3.1区域报警控制系统............................... - 9 - 3.2集中报警控制系统............................... - 9 - 3.3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 - 10 - 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 11 - 4.1系统选型....................................... - 11 - 4.2 防火区域和报警区域的划分.................... - 11 - 4.3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 - 13 - 4.4 手动报警按钮的设置........................... - 20 - 4.5消防联动的设计................................ - 21 - 5 经济预算............................................. - 24 -致谢.................................................. - 25 -参考文献.............................................. - 2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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