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威海市分公司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目录

第1章总则 (4)

第1条制定目的 (4)

第2条适用范围 (4)

第3条管理原则 (4)

第4条制定依据 (4)

第5条使用要求 (4)

第2章职责分工 (5)

第6条市公司运维部职责 (5)

第7条市公司各单位职责 (5)

第8条区、县分公司职责 (6)

第3章灭火器配置 (6)

第9条灭火器配置原则 (6)

第10条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6)

第11条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7)

第12条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8)

第4章灭火器的使用 (8)

第13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8)

第14条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8)

第15条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9)

第16条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9)

第17条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0)

第5章灭火器的检查 (10)

第18条灭火器检查周期 (10)

第19条灭火器检查内容 (10)

第20条灭火器检查要求 (12)

第21条灭火器检查卡的填写 (12)

第6章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 (12)

第22条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12)

第23条灭火器维修条件 (13)

第24条灭火器维修要求 (13)

第25条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14)

第26条灭火器报废条件 (14)

第27条报废灭火器处置 (15)

第28条办法的解释和执行 (15)

第1章总则

第1条制定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第2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范围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统称灭火器)

第3条管理原则

灭火器按照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第4条制定依据

本办法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5条使用要求

1.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2.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第2章职责分工

第6条市公司运维部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是公司灭火器管理的主管部门。

2.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3.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4.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7条市公司各单位职责

1.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2.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3.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

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4.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6.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第8条区、县分公司职责

区、县分公司依据本办法确定灭火器使用主管部门,按规范要求做好辖区内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第3章灭火器配置

第9条灭火器配置原则

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第10条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1.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

器。

2.办公楼、野营房、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室内(A类火灾场所),宜选用MFZ/ABC 5型或MFZ/ABC 8型干粉灭火器;

3.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等不适应于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MT3型或MT5型CO2灭火器;

4.易燃易爆液(气)体场所(B、C类火灾)宜选用MFZ/ABC 8型和MFZ/ABC 35型干粉灭火器。

第11条灭火器的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2.对有视线障碍的灭火器设置点,应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发光标志。

3.灭火器应设置稳固,其铭牌必须朝外。

4.手提式灭火器宜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遮挡或拴系。

5.推车式灭火器宜设置在平坦场地,不得设置在台阶上。在没有外力的作用下,推车式灭火器不得自行滑动。

6.灭火器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的地点,当必须设置时,应有防湿或防腐蚀等相应的保护措施。设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有防湿、防寒、防晒等相应的保护措施。

7.灭火器不得设置在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第12条灭火器的配置要求

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两具。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

3.灭火器的设置应保证配置场所内的任一点都在灭火器设置点的保护范围内。

第4章灭火器的使用

第13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米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3.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没有喷管的,可扶住灭火器的底圈),右手提着压把。

4.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喷管前端喷嘴根部左右摆动、对准火焰根部扫射,使喷射干粉覆盖整个燃烧区,直至火焰被扑灭。

5.灭火喷射过程中,灭火器应始终保持直立状态连续喷射,不可横卧或颠倒使用,也不能松开压把,否则会中断喷射,不能喷粉,使余烬复燃。

第14条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1.把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拉或推到现场,距离着火点10M左右停下。

2.先由一人右手握住喷粉枪,站在上风方向,左手顺势展开喷

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切记不可有拧折现象)。

3.另外一人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手指用力提起手柄开关。

4.持喷粉枪人在距离火焰3-5米处,左手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喷粉枪扫射,不断靠前使干粉笼罩住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

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一般由两人共同操作,操作时须紧密配合、严守先后顺序,以防止违反操作顺序或者操作不当,误伤自己。如:持枪灭火人跑到灭火最佳位置站稳,对准火焰根部握好喷粉枪后,另外一人才可拔掉插销,提起开关。

第15条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

2.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体表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第16条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手提灭火器到现场,在距起火点5M左右处放下灭火器。

2.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3.站在上风方向,左手握住喇叭筒根部手柄,右手紧握启闭阀压把。

4.在距离火焰2米的地方,右手用力压下压把,左手握住喇叭筒对准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

5.灭火时,要连续喷射,防止余烬复燃,不可颠倒使用。

第17条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1.在扑救液体流淌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喷射。

2.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不能将二氧化碳射流直接冲击在液体表面上,以防止可燃液体溅出容器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

3.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持喷筒的手应握住胶质喷管处(必要时戴上手套),以防止冻伤。

4.在室外使用,应选择站在上风方向喷射,不能逆风使用;在室内狭小空间或空气不流通的火场使用后,应及时通风、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第5章灭火器的检查

第18条灭火器检查周期

1.配置后使用的灭火器,管理责任人应每日检查一次灭火器的数量和定位情况;

2.每月对配置、外观等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检查卡》,谁检查,谁填写,谁负责。

第19条灭火器检查内容

1.灭火器是否放置在配置图表规定的设置点位置。

2.灭火器的落地、托架、挂钩等设置方式是否符合配置设计要求。手提式灭火器的挂钩、托架安装后是否能承受一定的静载荷,并

不出现松动、脱落、断裂和明显变形。

3.灭火器的铭牌是否朝外,并且器头宜向上。

4.灭火器的类型、规格、灭火级别和配置数量是否符合配置设计要求。

5.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包括可燃物的种类和物态等,是否发生变化。

6.灭火器是否达到送修条件和维修期限。

7.灭火器是否达到报废条件和报废期限。

8.室外灭火器是否有防雨、防晒等保护措施。

9.灭火器周围是否存在有障碍物、遮挡、拴系等影响取用的现象。

10.灭火器箱是否上锁,箱内是否干燥、清洁。

11.特殊场所中灭火器的保护措施是否完好。

12.灭火器的铭牌是否无残缺,并清晰明了。

13.灭火器铭牌上关于灭火剂、驱动气体的种类、充装压力、总质量、灭火级别、制造厂名和生产日期或维修日期等标志及操作说明是否齐全。

14.灭火器的铅封、销闩等保险装置是否未损坏或遗失。

15.灭火器的筒体是否无明显的损伤(磕伤、划伤)、缺陷、锈蚀(特别是筒底和焊缝)、泄漏。

16.灭火器喷射软管是否完好,无明显龟裂,喷嘴不堵塞。

17.灭火器的驱动气体压力是否在工作压力范围内。(贮压式灭火器查看压力指示器是否指示在绿区范围内,二氧化碳灭火器和储气

瓶式灭火器可用称重法检查)

18.灭火器的零部件是否齐全,并且无松动、脱落或损伤。

19.灭火器是否未开启、喷射过。

第20条灭火器检查要求

1.日常巡检发现灭火器被挪动,缺少零部件,或灭火器配置场所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置。

2.干粉灭火器每月检查时,应将灭火器上下颠倒翻转几次,使粉筒内干粉抖松,防止筒体内干粉结块。

第21条灭火器检查卡的填写

1.『单位』栏:填写“灭火器所在单位名称”。

2.『位置』栏:填写“灭火器具体设置位置”。

3.『类型』栏:干粉灭火器填写“MFZ/ABC5型或MFZ/ABC8型或MFZ/ABC35型”,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CO2/MT3型或CO2/MT5型”。

4.『保管人』栏:填写“灭火器负责人姓名”。

5.『检查日期』栏:填写“年、月、日”或先在『检查日期』格内填入“年度”,再在『检查日期』栏空格内填写“月、日”。

6.『检查内容』栏:干粉灭火器填写“压力表所指示的压力值”,如1.3MPa;二氧化碳灭火器填写“称重所得到的公斤数”,如18.5Kg。

7.『检查人』栏:填写“检查人姓名”,谁检查,谁签名。

第6章灭火器的维修和报废

第22条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2.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第23条灭火器维修条件

灭火器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进行维修。

1.灭火器的橡胶件有变形、老化或断裂的。

2.压力表外表面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不正常(没处于正常压力范围)或模糊不清。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有肉眼可见的缺陷。

5.密封片、密封垫等发现有老化泄露现象。

6.灭火器的出气管有弯折、堵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

7.灭火器不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超过维修期限)。

8.灭火器维修合格证标识严重缺损、模糊或维修日期不清的。

9.存在机械损伤、明显锈蚀、灭火剂泄漏、被开启使用过或符合其他维修条件的。

第24条灭火器维修要求

1.每次送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超过计算单元配置灭火器总数量的1/4。超出时,应选择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替代,替代灭火器的灭火级别不应小于原配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2.灭火器检查或维修后,均应按原设置点位置摆放。

3.灭火器外表应保持卫生清洁:室外每周擦拭一次、室内每月擦拭一次,外表清洁时严禁使用有机溶液剂洗涤。

第25条灭火器的报废期限

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1.水基型灭火器6年;

2.干粉灭火器10年;

3.洁净气体灭火器10年;

4.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第26条灭火器报废条件

灭火器检查维修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筒体、器头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2.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

3.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表面产生凹坑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4.筒体严重变形的;

5.筒体、器头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复痕迹的;

6.筒体、器头(不含提、压把)的螺纹受损、失效的;

7.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器;

8.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

9.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

10.没有间歇性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11.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

12.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产年月的(含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

13.被火烧过的灭火器;

14.按规定应予报废1211灭火器;

15.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

16.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

第27条报废灭火器处置

1.报废的灭火器,可用于单位消防训练或灭火实战演练。

2.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严禁将已到报废年限的灭火器继续使用。

第28条办法的解释和执行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市公司运维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灭火器管理制度

灭火器管理制度 1、配置 1.1 按照消防设计图纸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减少灭火器数量、 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1.2 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位置,稳固安放。摆放点不影响安全疏散;且便 于对灭火器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放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面向外,前方净空,外观清楚,无灰尘。灭火器上方用标示牌标示。 1.3 各事业部将灭火器配置点做平面图,并上交安环部存档。 1.4 需新增灭火器的,使用部门以工作联系单或领料单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后配发灭火器。 2、检查维护 2.1 日常检查 2.1.1安环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建立台账;平时安环部 不定期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抽查。 2.1.2各部门每月20日对本部门灭火器进行检查、统计,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上交安环部存档。 2.2 年检 安环部每年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主要的检查内容除日常检查项目外,还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3 使用 厂区内所有消防器材只允许在发生火灾时灭火使用或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 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使用或挪做它用。 4 更换 4.1对有问题或使用过的灭火器,交旧领新,及时更换合格的灭火器。 4.2 对有故障的灭火器,安环部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4.3 灭火器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按程序核准后报废,不得擅自丢弃。

5 台账 安环部及各事业部建立灭火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表、维修记录表、培训记录等档案,并存档。 档案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外,其它的记录保存 三年。 6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附件二:灭火器统计台账 附件三: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附件四:灭火器现场位置平面图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1.灭火器无论是否使用过,凡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干粉灭火器 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 质量规定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 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7.公安部或各省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废。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一、灭火器的运输与存放:灭火器在运输与存放过程中,严禁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灭火器的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0-45℃范围内。 二、灭火器的维护: 1、灭火器应按需配备,固定位置,固定职能,严禁挪用。 2、灭火器保险销应保持出厂时状态,插在压把中,保险销的铅封(胶条)应完好无损,无铅封或人为拆除应予以检修、更换。 3、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进行更换。压力表的指针应指示在绿色区域,如指针指示为红色区域应重新充装及驱动气体。 4、灭火器喷嘴不得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5、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1、灭火器的报废年限,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为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为12年。 2、灭火器的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超过筒体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3、灭火器因部件故障无法修复的或在检修中无法达标的必须报废。 四、灭火器的检修: 1、每年7月中旬,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2、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灭火器一经启封使用,必须经检修维护后方可再次使用。 4、送检或送修的灭火器,筒体上必须有消防监督部门认可的标记,并注明了维修单位名称及维修日期。 五、灭火器启封使用后或需要维修、检修等,应及时送校总务处消防办公室由总务处送检,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等。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 理规定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统称灭火器) 3. 权责 3.1灭火器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3.2质量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它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3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

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她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3.5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6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4. 程序 4.1 灭火器的配置 4.1.1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限的规定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 废限的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灭火器检查、维护、保养及报废年限的规定 一、灭火器的检查和保养 (一)灭火器的检查: 1、灭火器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灭火器自出厂日期算起达到以下规定期限,虽未经使用,仍必须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手提式和推车式1211灭火器、手提式和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以及手提式和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五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2)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二年,以后每隔一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二)灭火器的维护保养时间及次数: 根据二连油田原油生产、储存、运输以及气候环境等实际情况,分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单位对所管辖区(重点部位)、岗位配备的灭火器材检查、维护及保养次数统一定为每季度一次,每年检查、维护及保养四次;灭火器

材的检查、维护及保养要指定专人负责,并有检查、维护及保养记录。 二、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1、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色、变形、老化或断裂的必须更换。 2、压力表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压力值的显示应正常,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3、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和击碎。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堵塞和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三、灭火器的报废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1、水压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不允许补焊。 2、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3、内扣式器头没有(或未安装)卸气螺丝和固定螺丝的。

灭火器维护使用规范

灭火器维护使用规范 1、目的 规范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促进应急预案的响应速度,减少公司资产的损失。 2、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的各种手提式、推车式灭火器的使用、维护管理。 3、引用标准 GA95-2007《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 GB4351-2005《手提式灭火器》 GB8109-2005《推车式灭火器》 灭火器的使用 1、本公司使用的灭火器主要有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 灭火器、CO2灭火器。 2、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的主要成份是磷酸铵盐干粉,它适用 于扑救石油及其制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可燃固体物质的初起火灾 等即适用于扑救A类、B类和C类火灾,故称之为ABC类干粉灭火器。 CO2灭火器主要适用于各种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火灾,还可扑救仪器仪表、图书档案、工艺器和低压电器设备等的初起火灾。 推车式灭火器有干粉和泡沫两种,干粉推车式灭火器适用于扑救A类、B类和C类火灾,泡沫推车式灭火器的适用范围是A类、B类火灾; 不适用带电火灾(E类)和C、D类火灾。 3、灭火器设置点的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 (2)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人们取用的地点; (3)灭火器的设置不得影响安全疏散; (4)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人员对灭火器进行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5)灭火器设置点应便于灭火器的稳固安放; (6)灭火器的设置点环境不得对灭火器产生不良影响。 4、灭火器摆放的要求: (1)灭火器需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其顶部离地面 高度应小于1.50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 (2)面向外,摆放稳固; (3)前方净空,并予以标示; (4)外观清楚,无灰尘;

灭火器管理规定

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文件义务消防队管理细则附件009-1 灭火器管理规定 1 目的 正确选用购置和配置灭火器。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灭火剂,及时维修报废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管理、报废应符合国家消防和环境保护要求。 2 职责 3.1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厂的防火安全工作,以及消防器材的选型、购买、配置、管理和环保产 品的替代工作。 3.2各部门(分厂)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各自部门灭火器。 3 工作程序 3.1 选型与配置 3.1.1 采购中心购置经公安消防部门和环保部门许可厂家的产品。 3.1.2 安全环保部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配置灭火器。遵循公安消防和环保 部门的规定,严格控制对臭氧层有破坏作用的哈龙灭火器的配置。 3.1.3 安全环保部将购置的灭火器,根据需要配发到各个防火分区内,并定期检查、维 护、管理、发现损坏及时处理。 3.1.4 各防火分区内,已配置好的灭火器,应放在指定地点,若分区发生变化,如重新 分隔防火分区,或存放的物品发生变化等,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配 置灭火器。 3.2 使用管理 3.2.1 灭火器配发到各部门后,安全环保部应定期进行培训,指导员工正确使用、维护 灭火器。 3.2.2 因发生火灾而使用了的灭火器,在火灾扑灭后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 发。 3.2.3 安全环保部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或有关部门进行灭火演练。 3.2.4 配置在各部门的灭火器,应标示在工厂消防设施配置图中。对于改造后的部门应 根据消防安全的要求,更换灭火器,并通知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确认。 3.2.5 对于配备到本部门的灭火器,各部门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对无压力表的灭火器要逐步淘汰,对已使用过的灭火器要及时更换。 3.2.6灭火器检查内容:有效日期;消防箱的位置是否正确;灭火器及箱体的完好程度; 箱体内部有无杂物;灭火器型号及数量;灭火器是否到期;压力显示是否正常。 3.2.7对已过期但未使用的灭火器,应根据市消防部门和环保部门的规定,由安全环保 部另行处理。 3.3 维修与报废 3.3.1安全环保部应按规定定期更换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3-5年;二氧化碳灭火器3年。 4 培训教育 安全环保部负责消防政策、消防知识培训教育的具体实施。 4.1 对全体员工宣传国家关于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消防知识,使员工了解灭火器以及其 他一些应急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 4.2对义务消防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使其能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具,熟悉工厂厂区建筑结构, 做好消防部门的联络员。 第1页共1页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教程文件

灭火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使灭火器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正常使用和起到防火、灭火的应急效能。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公共区域内配置的各类干粉灭火器和二氧化碳灭火器。(以下统称灭火器) 3. 权责 3.1灭火器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 3.2质量安全环保科全面负责公司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监管、落实,实施有效的管理。 1)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类型选择、配置数量、合理布置进行确定。 2)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灭火器进行两次定期排查、清理,统一编号和登记造册,建立维护、管理档案。 3)不定期组织监管人员对公司配置的灭火器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3.3 各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灭火器的维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或定人管理制度,确保其完好无损,随时可用。 1)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单位辖区内的灭火器,对所辖灭火器逐一进行《灭火器使用情况统计表》登记造册,建立本单位灭火器使用台帐,如实记明灭火器类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钢瓶编号、设置部位、维修或报废等信息和维护管理责任人。 2)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灭火器日常维护和管理做到“一不准”(即不准将灭火器挪作他用),“三勤”(即勤检查、勤清洁、勤维护),“三定”(即定位、定人、定责),保证灭火器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3)制定本单位灭火器年度维修计划和更新购置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对维修或新采购更换的灭火器应在五日内更新台帐,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4)每月定期组织和安排班组岗位对各个区域的灭火器进行检查和维护。 5)专职人员对灭火器的使用、检查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灭火器及时更换或维修。 3.4灭火器只允许在(只限于)火警发生时灭火使用。非消防用途,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擅自移位、停用,禁止占用或随意动用灭火器。消防训练、灭火演练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时,须经主管部门批准许可。 3.5如遇火险、火警或火灾动用灭火器,事后必须归放原处,空灭火器应集中、及时送修灌装,不得随意乱放。 3.6灭火器设置点周围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妨碍使用。 4. 程序 4.1 灭火器的配置 4.1.1灭火器的选择、数量、设置点、保护距离、配置基准等应严格执行GB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配置要适量、适用、合理。 4.1.2灭火器的类型选择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宜选用相同类型和操作方法的灭火器。当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存在不同火灾种类时,应选用通用型灭火器。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a) 办公楼、野营房、职工宿舍、人员聚集场所等民用建筑室内(A类火灾场所),宜选用MFZ/ABC 5型或MFZ/ABC 8型干粉灭火器; b) 计算机房、通讯机房、贵重仪器等不适应于干粉灭火器扑救的场所,宜选用MT3型或MT5型CO2灭火器; c) 易燃易爆液(气)体场所(B、C类火灾)宜选用MFZ/ABC 8型和MFZ/ABC 35型干粉灭火器。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411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411 2 / 2 灭火器使用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加强基地消防安全的管理,规范灭火器的购置、维修、使用、赔偿工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各部室如需购置灭火器,由部室安全员写出书面请示(购置原因、数量、型号),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 二、各部室灭火器的检修工作,每月由部室安全员统计。统计根据灭火器的检修期限,每月1日前报基地办公室(数量、型号)。 三、各部室安全员对基地灭火器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 四、灭火器的赔偿规定,因救助非本部室火灾而使用灭火器,或本部室职工无故损坏的,除根据情况按价格赔偿外,加收30%的手续费。 五、以上规定各部室要认真执行,此项工作纳入基地检查考核。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标准版)

( 安全常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标准 版) Safety accidents can cause us great harm. Learn safety knowledge and stay away from safety accidents.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标准版)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灭火器是指在其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火灾的灭火器具,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其日常维护保养应注意以下事项: 1、灭火器所放位置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受潮;应避免日光暴晒及强辐射热的作用,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4°C~45°C; 3、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且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4、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换灭火剂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种类及压力; 5、灭火器每次再冲装前,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应按

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进行修复使用; 6、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由消防监督部门认可标记,并注上维修单位的名称和维修日起。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灭火器的维修保养及管理制度

灭火器的维修保养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灭火器保养、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在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减少人员伤亡、物资损失。 二、职责 由各管理处保安队负责。 三、内容 (一)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中,应避免倒放、雨淋、曝晒、强辐射和接触腐蚀性物质。 (二) 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10-45℃范围内。 (三) 灭火器放置处,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筒体受潮腐蚀。应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以免影响灭火器正常使用。 (四) 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灭火器的检查内容: 1、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 2、压力表的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绿区为设计工作压力值),否则应充装驱动气体; 3、灭火器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否则应予以更换; 4、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

等影响使用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否则必须更换; 7、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必须采用压把式阀门; 8、灭火剂量大于等于4kg的灭火器,应更换带间隙喷射机构或增装喷枪。无法更换的应报废; 9、机构不合理的(如筒体平底的、储气瓶外置、进气管从桶身上进入桶体内部的干粉灭火器)必须报废; 10、简易式灭火器不得重复灌充维修。简易式灭火器是指充装量小于1kg并由一只手指开启的不可重复充装使用的贮压式灭火器。 11、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ABC(磷酸铵盐)干粉通常为淡黄色,喷射出的粉末精细无杂质,将喷出的粉末进行充分加热后留有较少残留物; (五) 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维修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改灭火剂的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压力。 (六) 灭火器经功能性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必须委托有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更换已损件、筒体进行水压试验、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维修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灭火器报废制度。灭火器每

灭火器操作规程(最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灭火器操作规程(最新版)

灭火器操作规程(最新版) 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 1.在奔赴火场时不得使灭火器倾斜、横拿及颠倒。 2.距着火点10米左右时即可将灭火器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3.如燃烧物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灭火器由远而近喷射;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灭火器泡沫射向容器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4.扑救固体火灾时,应将灭火器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 5.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 维护保养: 1.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存放,并应经常擦除灰尘使之通畅。 2.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等。 3.使用后应及时将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 4.使用期满二年以上的应送有关检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

(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 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该灭火器迅速推到火场,在距着火点10米左右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人则先逆时针方向转动手枪,将螺杆升至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 维护保养: 其一般存放温度应在4—45℃间,应每月检查一次,察看喷枪处、软管、滤网及安全阀有无堵塞现象,使用两年后应对筒体、筒盖一起进行水压试验,每隔半年对所充装药液进行检查,如有变质应及进更换。 (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1.灭火时,应迅速将灭火器翻转摇动数次,以松动干粉,在距燃烧物5米处拔下保险鞘,对准火焰压下手把猛烈扫射。 2.扑救可燃、易燃烧液体时,应对准火焰根部进行扫射。如扑救的液体火灾为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 维护保养: 1.该灭火器应放置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温为-5℃至45℃,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7148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灭火器使用及保养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Ⅰ目的:规范公司灭火器的使用及保养 Ⅱ范围:公司所有灭火器 Ⅲ执行者:所有人员 Ⅳ参考文件:无 Ⅴ定义:无 Ⅵ内容: 1 灭火器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1.1 EHS部负责灭火器使用保养的监督和灭火器的维修更换工作。 1.2 灭火器由专人管理,原则上“谁使用谁维

护”,由灭火器摆放位置即覆盖的灭火区域的所属部门(行政、仓储和焚烧)安排人员管理,要求日常保持清洁并每周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同时签名。 1.3 灭火器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日晒雨淋,温度-20℃+55℃。 1.4 严禁用灭火器嘻戏打闹,严禁非专业人员拆卸灭火器。 1.5 灭火器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不可倒置或横置,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谨防磕碰。 1.6 ?保持取用灭火器的通道畅通,灭火器不得被阻挡。? 1.7??未经允许灭火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 2 灭火器日常检查要点 2.1 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工作区域内

灭火器日常管理制度

上海市XXXX有限(责任)公司 灭火器日常管理制度 一、清水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应为4~45℃; (2)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地点。 2、日常管理内容 (1)定期检查储气瓶,如发现动力气体的重量减少10%时,应重新充气,并查明泄露原因及部位,予以修复; (2)使用2年后,应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6年。 二、泡沫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为4~45℃。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打开筒盖,将筒体和瓶胆清洗干净,并充装新的灭火药液; (2)使用2年后,进行水压试验,并在试验后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5年,推车式8年。 三、二氧化碳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环境温度不大于55℃,不能接近火源。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年用称重法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如压力表的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足灭火剂和氮气; (2)每隔5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3、使用年限(年):手提式12年,推车式12年。 四、卤代烷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为-10~45℃; (2)通风、干燥,远离火源和采暖设备,避免日光直射。 2、日常管理内容 (1)每隔半年检查一次灭火器上的压力表,如压力表的指针指示在红色区域内,应立即补足灭火剂和氮气; (2)每隔5年或再次充装灭火剂前应进行水压试验,并标明试验日期。 五、干粉灭火器 1、放置环境要求 (1)环境温度为-10~45℃ (2)通风、干燥地点 2、日常管理内容 (1)定期检查干粉是否结块和动力气压力是否不足; (2)一经打开使用,不论是否用完,都必须进行再充装。充装时不得变换品种;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及器材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是预防和扑救火灾的重要工具。公司对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行由公司负责人负总责,逐级负责的管理责任制。行政人力资源是公司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对本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三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建筑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及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或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条凡更新、新配消防设施、器材的,应确保生产、经营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产品达到相关标准。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消防设施、器材包括: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标志、消防泵、喷淋灭火系统、气体保护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以及生产区、仓库及办公区等处的其它消防设施。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工艺操作、检维修人员须经过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操作培训,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基本结构、懂用途)、三会(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第九条移动式灭火器材管理。 (1)日常管理 1.灭火器是扑救初期火灾的必备工具,其配置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及我公司生产厂产品具体要求执行。 灭火器箱不允许被遮挡、拴系或上锁以及其它影响取用灭火器的情况。 2.移动式灭火器应定期维护保养,并制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记录,确保其齐全、完好、干净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灭火器的维护与管理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灭火器的维护与管理正式 版

灭火器的维护与管理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要建立“灭火器维护管理档案”,登记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的责任人;并明确维护管理责任人的职责。 使用单位至少每季度要对灭火器的维护情况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责任人维护职责的落实情况,压力值是否处于正常压力范围,保险销和铅封是否完好,是否挪作它用、摆放稳固、没有埋压,是否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和灭火器箱上锁情况等。要将检查灭

火器有效状态的情况制作成“状态卡”,挂在灭火器筒体上明示。 使用单位应当至少每十二个月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是:灭火器筒体是否有锈蚀、变形现象;铭牌是否完整清晰;喷嘴是否有变形、开裂、损伤;喷射软管是否畅通、变形和损伤;灭火器压力表的外表面是否变形、损伤,指针是否指在绿区;灭火器压把、阀体等金属件是否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等影响使用的缺陷;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是否变形、变色、老化或断裂;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经功能性检查发现灭火器存在的问

灭火器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灭火器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灭火器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手提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 1.在奔赴火场时不得使灭火器倾斜、横拿及颠倒。 2.距着火点10米左右时即可将灭火器颠倒过来,一只手紧握提环,另一只手抓住筒体底圈,将射流对准燃烧物。 3.如燃烧物呈流淌状燃烧,则应将泡沫灭火器由远而近喷射;如在容器内燃烧,应将灭火器泡沫射向容器内壁,切忌直接对准液面喷射。 4.扑救固体火灾时,应将灭火器射流对准燃烧最猛烈处。 5.使用时灭火器应始终保持倒置状态。 维护保养: 1.应选择干燥、阴凉通风处存放,并应经常擦除灰尘使之通畅。 2.每年应定期检查溶液是否失效等。

3.使用后应及时将筒体和瓶胆等清洗干净,并充入新的灭火药剂。 4.使用期满二年以上的应送有关检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 (二)推车式泡沫灭火器操作方法: 一般由两人操作,先将该灭火器迅速推到火场,在距着火点10米左右停下,由一人施放喷射软管后,双手紧握喷枪并对准燃烧处,另一人则先逆时针方向转动手枪,将螺杆升至最高位置,使瓶盖开足,然后将筒体向后倾倒,使拉杆触地,并将阀门手柄旋转90度,即可喷射泡沫灭火。如阀门装在喷枪处,则由负责操作喷枪者打开阀门。 维护保养: 其一般存放温度应在4-45℃间,应每月检查一次,察看喷枪处、软管、滤网及安全阀有无堵塞现象,使用两年后应对筒体、筒盖一起进行水压试验,每隔半年对所充装药液进行检查,如有变质应及进更换。 (三)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操作方法: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与管理制度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确保火灾发生后每一个灭火器、每一个消防栓都能确实有效的用于灭火,让每一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无故障运行,为第一时间扑灭初期火灾提供有力的保障。 学校消防设施、设备主要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紧急疏散指示牌、逃生出口、消防通道等 灭火器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灭火器主要部件分为:筒体、手提压把、保险销、瓶压压力表、喷嘴等。 12345 1式)为8231234期。 六、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三字诀,拔(销子)、握(管子)、压(把子)。 消防栓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室内消防栓主要部件分为:消火栓箱、消火栓、水带、水枪、水阀等组成。 1、消火栓箱无变形、无锈蚀,箱门开启灵活;箱内洁净,无杂物、干燥,无水渍;玻璃无破损,消防标示完整、清晰。 2、消火栓的水带按要求以带状呈MMM 形码放,齐整有序的垂挂于消火栓箱内;水带内外保持干燥,无水渍;水带无磨损,保障通畅无渗水现象。 3、消火栓的水枪应置于托架位置摆放,水枪无破损,抢嘴无堵塞。 4、消火栓的栓体无渗水、无锈蚀、无污渍污垢,水阀易转动。 5、水带、水枪、水阀保持连接状态,部件无挪用现象。

精心整理 6、灭火完毕后,应关闭阀门,将水带冲洗干净,置于阴凉干燥处凉干后,按原水带安置方式置于栓箱内。 7、室内消火栓的使用方法:一开箱门、二接阀门、三拿水枪、四拉水带、五开阀门。 消防应急灯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1、应急灯的外表应保持洁净,无变形、变色烧焦发热现象,主电指示灯常亮,故障灯应灭。 2、保证应急灯的主电电压正常,保持在规定范围内(190V ~242V )。 3、应定期给应急灯充放电。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放电操作,每次放电时间持续约120分钟(具体操作及放电时间以产品使用说明书为准)。 4、放电操作时应跟踪管理,每45分钟观察一次,并做好充、放电记录。 5、放电时间小于45分钟,应报修,进行电池更换; 6、应急灯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 12341245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正式)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灭火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灭火器是指在其 内部压力作用下将所充装的灭火剂喷出以扑救 火灾的灭火器具,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 代的作用。其日常维护保养应注意以下事项: 1、灭火器所放位置应保持干燥、通风, 防止受潮;应避免日光暴晒及强辐射热的作 用,以免影响灭火器的正常使用; 2、灭火器的存放环境温度应在4°C ~45°

C ; 3、灭火器应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检查周期进行定期检查,且检查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进行; 4、灭火器一经开启,即使喷出不多,也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再充装。再充装应由专业部门按制造厂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不得随便更换灭火剂品种、重量和驱动气体种类及压力; 5、灭火器每次再冲装前,其主要受压部件,如器头、筒体应按规定进行水压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水压试验不合格,不准用焊接等方法进行修复使用; 6、经维修部门修复的灭火器,应由消防

监督部门认可标记,并注上维修单位的名称和维修日起。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灭火器配置规范全解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合理配置灭火器,有效地扑救工业与民用建筑初起火灾,减少火灾损失,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使用和贮存可燃物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生产、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花炮的厂(库)房,以及九层及九层以下的普通住宅。 第1.0.3条配置的灭火器类型、规格、数量以及设置位置应作为建筑设计内容,并在工程设计图纸上标明。 第1.0.4条建筑灭火器的配置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灭火器的灭火级别 第2.0.1条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生产、使用、贮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级: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级危险: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较迅速的场所; 工业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以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划分为以下三级: 一、严重危险:功能复杂、用电用火多、设备贵重、火灾危险性大、可燃物多、起火后蔓延迅速或容易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场所; 二、中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多、火灾危险性较大、可燃物较多、起火后蔓延迅速的场所; 三、轻危险级:用电用火较少、火灾危险性较小、可燃物较少、起火后蔓延较慢的场所。 民用建筑灭火器配置场所的危险等级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办公室灭火器维护管理办法

办公室灭火器维护管理办法 1、配置 1.1 按照消防设计图纸配置,不得随意更改灭火器的配置位置、减少灭火器数量、改变灭火器的类型。 1.2 灭火器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位置,稳固安放。摆放点不影响安全疏散;且便于对灭火器保养,维护及清洁卫生。 灭火器放置于灭火器箱内,或设置在挂钩、托架上,面向外,前方净空,外观清楚,无灰尘。灭火器上方用标示牌标示。 1.3 各事业部将灭火器配置点做平面图,并上交安环部存档。 1.4 需新增灭火器的,使用部门以工作联系单或领料单向安环部提出申请后配发灭火器。 2、检查维护 2.1 日常检查 2.1.1安环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并建立台账;平时安环部不定期对各部门灭火器进行抽查。 2.1.2各部门每月20日对本部门灭火器进行检查、统计,并按要求将检查结果上交安环部存档。 2.2 年检 安环部每年自行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主要的检查内容除日常检查项目外,还应在相同批次的灭火器中抽取一具灭火器进行灭火性能测试。 3 使用 厂区内所有消防器材只允许在发生火灾时灭火使用或消防训练、消防演习、设备抽检的时候使用,不得随意使用或挪做它用。 4 更换 4.1对有问题或使用过的灭火器,交旧领新,及时更换合格的灭火器。 4.2 对有故障的灭火器,安环部委托有维修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 4.3 灭火器达到报废条件的,必须按程序核准后报废,不得擅自丢弃。

5 台账 安环部及各事业部建立灭火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表、维修记录表、培训记录等档案,并存档。 档案保存期限:除公安消防机构所要求的测试结果须长期保存外,其它的记录保存三年。 6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安环部负责解释、考核。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附件二:灭火器统计台账 附件三:灭火器检查记录表 附件四:灭火器现场位置平面图 附件一:灭火器报废条件 1.灭火器无论是否使用过,凡达到报废年限的必须报废。 灭火器报废年限: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年;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年;手提干粉灭火器 8年;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年。 2.维修中筒体经水压试验不合格的灭火器也必须报废 3.灭火器已经使用,虽未达到规定期限,但外观检查发现有磕碰,焊缝外观不符合质量规定要求,进行水压试验,经试验不合格的必须报废。 4.机构不合理的必须报废; 5.筒体严重变形的、筒体严重锈蚀(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必须报废; 6.没有生产厂家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必须报废; 7.公安部或各省公安消防部门明令禁止销售和维修的,必须报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