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

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和保管被扣留车辆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必须依法进行,并且妥善保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扣留车辆行为的规定分为四项内容:

(1)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情形。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拥有的行政强制措施职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登记证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贵任保险的。

(2)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要求。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的规定,交通民警在执行扣留车辆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口头告诉当事人下列内容:

①适用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理由和依据;

②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③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

(3)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保管。

为了保障车辆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道路交通安全法》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并不得使用。当事人的车辆被扣留,只是车辆的占有权临时转移,公安机关

对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的车辆,享有占有的权利,同时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如果车辆在被扣留期间损坏,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扣留、保管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赔偿。此外,车辆占有权转移后,使用权并没有转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并没有权利使用车辆,如果车辆在被扣留期间被使用,就是侵害了当事人的财产权,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民法的有关规定要求赔偿。

(4)对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处理。交通民警应当在扣留车辆后24小时内将被扣留的车辆交所属单位。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扣留车辆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本身不是一种处罚,而主要是作为实施消除违法行为状态、实施处罚的手段。所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扣留车辆、交付凭证的同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不按时接受处理时,对被扣车辆的处理程序。“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在这里,所谓“逾期”,是指自应当接受处理之日起三个月,三个月后,仍然没有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开始进行公告程序。公告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当事人仍然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领取被暂扣的车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撤销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并按规定将车辆上缴财政部门。当事人便因此丧失了对其车辆享有的所有权。

参考资料:https://www.360docs.net/doc/6c17027659.html,/ycbblog/archives/4158.html

https://www.360docs.net/doc/6c17027659.html,/ycbblog/archives/4160.html

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规范(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规范(2020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危险品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规范(2020 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处置联动协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安部《高速公路交通应急管理程序规定》、《江苏省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凡在我市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跨河、跨湖大桥运输危险

化学品的车辆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突发原因,可能或者已经导致危险化学品泄漏、起火、爆炸等危害后果的,均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快速反应、科学处置,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减轻对道路通行的影响,最大限度地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即时影响,消除后续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二章组织指挥 第四条市、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成立由政府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卫生、环保、安监、气象和道路经营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公安机关: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做好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工作。其中公安交巡警部门具体承担交通事故的先期处置、交通管制和事故调查等工作,保障高速公路进出口和应急车道畅通,并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单位制定了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本文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供你参考!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1 为了营造院内良好的办公、居住环境、维护单位正常上班秩序,确保大院治安,结合本院内实际,经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凡是进入院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一律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 二、在院内上班、住宿的干部职工,有预订固定车辆停放位置的,须对号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否则门卫采取强制措施。 三、本着院内干部职工机动车辆逐年增多,院内容纳停放车辆极为有限,没有预订车辆位置的,不能随意将其车辆乱停乱放在本院内,否则由车主承担一切后果。 四、院内球场是本单位干部职工唯一的体育活动场地,原则上不许停车。为球场停放开放时间是23:00至8:00,其余时间不允许将车停放在球场,以确保干部职工球场正常使用。 五、其他车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在本院内停放,酌情适当予以安排,但必须经门卫按指定地点停放。需缴纳占地费按20元/辆收取(超过00:00另按小时计费收取)。

六、从20xx年04月01日起,单位的干部职工需要预订停车位,原则上先满足本院内上班干部职工的预订,每辆每月为60元。其次是调离单位并还居住在院内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每月为80元。若有剩余的车位适当考虑外单位人员(含在院内购买或租赁住房的人员)预订停车位,每辆按月150元收取车辆占地费。 七、院内停车收费不属于垄断经营性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规定) 八、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入院内进行公务活动的车辆,有门卫统一调制停放位置。 九、本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XXXXXXXX 单位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2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风险分析 a)事故类型:车辆伤害是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对人体直接撞击、坠落和物体倒塌、挤压伤亡事故。主要有车辆伤害受伤(轻伤、重伤)和车辆伤害死亡两种。 b)事故发生的区域:(1)厂区道路;(2)仓库装运平台;(3)车辆机械故障,带病运行;(4)运输车辆超载、超速;(5)上下班途中的道路。 c)车辆伤害事故事故的危害严重程度:可造成人员受伤甚至死亡。 d)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车辆带病作业,场地路况差,车速过快,刹车失灵等;驾驶员安全意识差,无证驾驶,违章载人,无信号起步,违章指挥,倒车时退出路面而导致倾翻坠落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小组及人员: 应急组织以现场作业的班组为单位,班组长是现场应急救援小组的组长,现场班组其他人员为应急救援小组成员。 2.2 应急小组及人员职责: (1)组长职责:负责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在上级应急指挥机构达到前负责指挥和组织现场抢救;

(2)成员职责:听从组长指挥,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工作。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车辆伤害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出事地点、受伤人员伤情等情况。同时启动预案,布置警戒线,安排对伤员进行初步抢救。 发生车辆伤害死亡事故时以布置警戒线保护现场为主。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当现场负责人员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对伤员的现场抢救包括。 (1)对心跳呼吸停止者,现场施行心肺复苏。 (2)对失去知觉者宜清除口鼻中的异物、分泌物、呕吐物,随后将伤员置于侧卧位以防止窒息。 (3)对出血多的伤口应加压包扎,有搏动性或喷涌状动脉出血不止时,暂时可用指压法止血:或在出血肢体伤口的近端扎止血带,上止血带者应有标记,注明时间,并且每20分钟放松一次,以防肢体的缺血坏死。 (4)立即采取措施固定骨折的肢体,防止骨折的再损伤。 (5)遇有开放性颅脑或开放性腹部伤,脑组织或腹腔内脏脱出者,不应将污染的组织塞入,可用干净碗覆盖,然后包扎;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6)当有异物刺入体腔或肢体,不宜拔出,等到达医院后,准备手术进再拔出,有时戳入的物体正好刺破血管,暂时尚起填塞止血

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深圳市东部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交通事故处理流程规范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 接到事故报案

有关要求及标准: (一)重大伤亡事故指有人员死亡或重大群伤的事故,驾驶员、车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分公司和总公司领导,启动应急预案,公司有关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处理事故。 (二)了解事故情况后,如是一般车损事故,驾乘人员可现场解决的,应电话指导协调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第一时间携带照相机、协议书、印油、笔、纸赶赴现场,视情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协助处理。 (三)事故现场处理要求:不得移动事故车辆;劝阻围观者进入事故现场;寻找两名以上的事故目击者作证(证人姓名、联系电话、住址、书面经过)。 (四)事故现场的拍摄要求:原则上是先拍原始,后拍变动,先拍重点,后拍一般,先拍容易,后拍困难,先拍易于消失和破坏的,后拍不易消失和被破坏的。摄影方位的确定,要以肇事为中心,反映现场的地形、路况、地面面貌、肇事车和其他事物的全貌(①接触点;②事故发生地前、后、侧面全景图;③车辆刹车痕迹;④车辆车牌号;⑤事故点车道标线、标志)。 (五)事故图的绘制要求:现场图包括现场的位置和周围环境以及遗留有痕迹、物证的地点、运动关系、事故情况等。内容要求完整齐全、尺寸准确,以出事地点为中心,把痕迹、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按比例、图例绘制在图上,绘制时必须十分认真、细致、准确,见交通元素图形符号(附件7)。 (六)属车损事故,记录对方车辆资料:车牌号、驾驶员姓名、联系电话。

(七)属伤亡事故,记录伤亡者资料:伤亡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籍贯、联系电话,并留下伤亡者身份证复印件。 (八)协助交警现场处理(现场的保护、取证、笔录),如车辆被扣,应记录车辆扣停地点,取回扣车回执。 (九)如当事双方同意协商私了解决,需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公司不承担事故损失。 (十)发生事故后如需报保险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电话报事故车投保的保险公司。 (十一)事故发生后肇事驾驶员必须在24小时内到车队填报事故资料,在《交通事故登记表》(附件2)上做好记录,并建立交通事故档案(附件1),填写交通事故分析表(附件3)、驾驶员事故自述(附件4)、驾驶员事故认识(附件5)、交通事故询问记录(附件6)等。 (十二)如发生事故后对方逃逸,指导驾驶员拨打122报警。如车损较小,在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可指导驾驶员继续营运,如影响到行车安全,应指导驾驶员把车停到安全的位置等候抢修;如车损较大,则需立即赶赴现场。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范文5篇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厂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厂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后侧: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前左右停车场:供公司内员工车辆停放; 2.入厂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厂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 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 停车场。 3.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停车场; 4.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编号,以便识别。 5.车辆进入厂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6.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1、在小区没有租车位的车主,请把车停放在小区临时车位,小区商铺前面的车位为临时车位。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每个车位如果贴有车牌号码则表示已有主人的了。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公司停车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院内车辆停放的秩序,维护良好的公司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车辆的停放管理。 3.管理职责: 资阳市绿洲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管公司)负责车辆停放的日常管理,指挥并监督车辆按公司划分的停放区域停放,对不服从管理,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记录并上报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负责划定各种车辆停放区域,并对物管公司上报不服从指挥,乱停、乱放的车辆所有人以及物管公司未尽责任进行考核。 .车辆停放区域以及停放车辆的划分: 车辆停放区域(用白色油漆标示出的区域)分为: 专车停放点(停放区域有“专车停放”字样的); 其它车辆停放点(无“专车停放”字样的停放区域); 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车棚. 公司货车停放点(车间内,专门区域) 外来货车零时停放点(相关业务部门或物管零时指定) 各停放区域车辆的划分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车辆以及公司小车,属于“专车”,可在标有“专车停放”的区域停放;

除“摩托车”以外的机动车(含外来车辆)在“其它车辆停放点”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含外来车辆)在进公司大门右侧的“停车棚”停放。 公司货车下班后在车间内停放,不设专门区域。 所有外来货车由业务相关部门或物管公司零时指定停车点。 车辆停放管理 除定为“专车”以外的车辆一律不准在“专用停车位”停放; “送水车、大件办公用品送货车”需要在办公楼前临时停放的,由物管公司指定位置临时停放,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停放车辆应服从物管公司人员的指挥与管理,做到整齐停放,“头尾、车身”不应超出划线区域妨碍其它车辆正常停放或通行。 检查考核: 凡公司员工不按划定区域停放、不听从指挥者由物管公司上报,经综合部查实后考核驾驶员元; 公司员工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将车辆停放到“停车棚”,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停车棚”以外区域停放,对不服从物管公司管理的,经物管公司上报,综合部查实后,每次考核金额元; 经综合管理部巡查,发现有不按上述规定“乱停、乱放”而物管公司未尽管理责任的,综合管理部对物管公司进行考核,每次考核金额元。 .附则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和修改; 本规定由公司督查办完善并审核;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为了维护广大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车辆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时处理好公司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3人以上),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规定,制定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 车辆交通事故以车祸最为常见,如行人、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伤,汽车翻车伤及车内人员受伤等。严重的车祸可导致人员作伤亡,伤情以颅脑外伤、脊椎骨折、胸部损伤为主,多发骨折,同时伴有烧伤等复合伤。其死亡的主要原因为头部损伤,严重的复合伤和碾压伤。2应急处置的基本原则 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先、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强化抢险意识和大局观念,服从指挥,各尽其责,保证处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进行。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本项目的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项目部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反应组织机构,工程施工队设置应急预案实施的二级反应组织机构。项目部一级反应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人员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组织机构图 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善后工作组事故调查组 抢救组后勤保障组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并安排有关人员24小时值班。 项目部设置的二级应急反应组织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明确人员组成及职责。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一级反应组织机构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法令、决议,制定本项目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安全防范制度,负责车辆交通事故应急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2)制定预防事故发生措施和救援方案,检查应急准备和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3)指挥、协调应急反应行动,与企业外应急反应人员、部门、组织机构进行联络; (4)直接监察应急操作人员的行为,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和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5)协调后勤方面以支援现场的应急反应组织; 3.2.2项目部的应急反应组织机构及职责 (1)事故调查组: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制订和组织实施对重大隐患整治计划,组织制订安全生产的规划,认真检查督促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事故综合情况;负责向上级报告事故综合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及通信联络工作。 (2)抢救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护及现场保护工作;负责维护现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应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与公司各种车辆在生产运输过程中车辆事故的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 对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违章,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 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行车事故的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未达到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 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者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者严重违反操作规定发生事故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 4.涉外事故:因违反交通法规和操作规定与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行车事故车辆规定 一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 (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即向安全员和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 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勘测,清理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 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可预见后果较为严重的事故应杂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电话报告公司总调度 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必须在48小时以里书面形式报告公司总调度.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 管理的通知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 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文件号: 归口部门:管理中心车辆停放管理规定(试行) 密级: 通用 编制: 审核: 批准: 共页第1页适用范围: 日期: 日期: 日期: 生效日: 一、目的: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基地园区机动车停放之人员、车辆秩序~特订立本管理规定~供园区企业、工作人员及访客等共同遵守~维护良好的园区环境。 二、管理规定: 1.园区机动车停放共规划3种专用停车区如下: a(办公楼地下车库:供公司及入驻园区企业车辆停放, b(办公楼前坪室外停车场:供访客车辆临时停放, c(办公楼后坪停车场:为入园企业运/送货物大型车辆专用停车区, 2(入园企业需停放车辆~应先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通行证》~管理中心将根据入园企业租赁面积分配固定车位, 3(入园企业车辆必须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将《车辆通行证》放在车内显眼的位置,各入园企业车辆一律停放到分配好的固定车位~若固定车位已满时~必须自觉接受车库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将车辆停放到室外停车场。 4(访客车辆应按照保安人员的指引停于室外停车场, 5(为避免停车位遭他人占用、误停增加管理困难~各停车位地面,或指定位置,将漆上入园企业名称~以便识别。 6(车辆进入园区及停车场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7(除规定区域外禁止随意停放机动车~禁止车辆停放于通道旁或人行道, Communist Party Member Zhuang Shaozhen (Nanxun people) that the new

Department to send back working the Lake, served as captain of the County's political team. Party people such as Wang Huapeng, transferred from the administrative team, Zhejiang Province, Wujiang County political team, active in the anti-Japanese activities, political team as "small 8(各单位、部门车辆应无条件配合管理中心物管部建立车籍管理资料, 9(货车驶近停车场入口时~应该注意限高、限重标志~若疏忽因而毁损停车场 配线管路或其它设施~车主应负责赔偿~货车进入卸货区装卸后尽快离开~货主应 全程监督要求保持场内清洁及安全, 10(车场内各项设施如消防、通风及紧急设备~若非操作人员或情况危急~禁 止随意触动~以免发生危险, 11、园区内所有机动车停车位仅供车辆停放~如停车区域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 成车辆损失的~继善高科产业园区不承担任何保管责任, 三、机动车停放管理细则: 1(入园企业常用车辆,入驻企业或企业员工用车,应到管理中心物管部办理车辆 登记~申领《车辆通行证》, 2(管理人员有权禁止无《车辆通行证》车辆驶入该停车位停留, 3(《车辆通行证》为一车专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有违反~车场管理员 有权收回《车辆停车证》, 4(车主遗失《车辆通行证》~应及时到管理中心物管部登记备案~并重新申领 并支付办证费~《车辆通行证》每年更新一次, 四、罚则 1(进入园区的车辆~请共同遵守本管理规定~违规者受罚~车辆凭《车辆通行证》,贴于挡风玻璃左下角明显处,进出园区, 2(凡有下列违规情况~经劝说无效者~将作相应处罚,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交通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有责事故: 1)发生有责交通事故如需报保险需扣500元事故罚款,车辆维修期间驾驶员需到公司学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保险公司不赔付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需立即联系事故专员,由事故专员协助处理,下车拍照,(照片需要事故四角照片,地上有标线,标线一并拍上,如照片拍照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三者车辆维修费用由驾驶员垫付,保险公司赔付后,垫付费用由公司统一发放给驾驶员,未按事故专员安排处理交通事故处以罚款200元/次。 4)如发生人伤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打122报案,通知事故专员,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治疗,伤者在治疗期间驾驶员应及时全力配合治疗,医药费部分由驾驶员垫付。 5)如发生有责交通事故驾驶员擅自向报险公司报案处以罚款500元/次,屡教不改或情节恶劣予以退回,我方所有事故车辆受损必须前往丰易达4S店维修。 6)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车辆肇事逃逸,无法找到第三方,需由个人承担所有车辆维修费用。 7)伪造事故现场,个人需承担所有维修费用,并予以退回。 8)未及时向事故专员发送事故照片或照片不清撤造成保险公司免赔部分由驾驶员自行承担,并处以罚款500元。 9)车辆安排维修后应及时向运营主管发送车辆维修时间和事故责任,如未按规定发送处以罚款200元/次,屡教不改人员予以退回。10)一个保险周期内(一年)出现三次有责交通事故且出险报案,予以退回。 11)故意隐瞒交通事故,一经发现,承担所有损失并予以退回。 1/ 2

2.无责事故: 1)发生无责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拍照,报备事故专员,听从专员事故处理流程处理; 2)无责事故必须更换车辆,如拖延或无故不更换车辆,按事假处理;3)发生恶意无责事故公司一经发现,予以退回; 3.人伤事故报告流程 2/ 2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厂区车辆停放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营造公司井然有序的车辆停放环境,确保厂区交通安全和顺畅,现就各类车辆的停放点作如下规定: 一、非机动车(指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所有不在公司住宿员工的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厂区东侧停车棚内,B栋宿舍楼侧面的停车棚只允许在公司住宿人员并在办公室登记的车辆停放,否则将对其锁扣并给予每次50元处罚。 二、机动车 1、所有机动车进入公司大门都需要凭停车证,(公司公务车辆,来访领导车辆,参观车辆除外),如停车证遗失要及时告知办公室补办,工本费自理。 2、办公楼前的停车位只允许停放公司公务车辆、集团车辆、有关单位前来公司办理公务的车辆和客户车辆。 3、在公司住宿的员工私家车,按指定车库、指定车位及区域停放,不得以各种理由侵占他人车位,否则以乱停乱放处理;来访家属车辆、外单位施工车辆和送货车辆(进入公司前务必在门岗办理相关手续),有序地停放在办公楼后面或B 栋宿舍楼后面的停车位内(以停车证上所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三、非住宿在公司的员工私家车,一律停放在办公楼后面、B栋宿舍后面及其他区域剩余的停车位内。办公楼和B栋宿舍后的车辆必须有序停放。(以停车证上规定的停放区域为准)

四、公司C 、D 栋楼下车库,按指定车辆号牌对号入库,其他车辆或物品不得停放(摆放)在本车库内。 五、所有车辆都不得进入生产区域内,需要进入的必须办理好相关手续,对没有办理手续进入生产区域的将给予当班保安每次100元罚款,产生的后果由其承担一切责任(公司发货车辆除外)。 六、对公司员工机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其车窗上,当月由人事部门从车主工资中扣款100元;对违反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每次罚款200元,中层以上干部追扣一分。对外来车辆由保安张贴通知单在车窗上,每次罚款100元,保安在处罚前不得放行。 七、对破坏锁具,拒不接受处罚,情节恶劣者,一经查实,将处以两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八、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保安,给予适当的奖励。 九、本规定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由公司保安执行,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 江西江钨硬质合金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某某客运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某某客运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了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在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时的处理程序,依法、公正、公平的处理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和责任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查处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与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交通事故的管辖 一、凡我公司车辆涉及或我公司人员因工作原因涉及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全运营部都具有管辖权。 二、凡公司的车辆之间、人员之间、车辆与人员之间发生的轻微事故,在肇事双方自愿服从调解处理的前提下,安全运营部根据现场和有关部门法规、以及本办法规定自行处理。 三、直接经济损失在 200 元以下(含 200 元)的轻微事故,责任分部按本办法自行处理,处理结果必须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报安全运营部。 四、直接经济损失在 200 元以上的事故由安全运营部按本办法处理。 五、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额不确定时,由安全运营部、维修中心、责任分部相关人员及涉案人员共同定损。 六、凡属于涉及本公司之外的第三者的事故或一般事故以上的事故,必须首先报告安全运营部,由安全运营部根据事故的性质、大小,报告交警、保险、旅游监察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

第三条 交通事故的处理原则 发生大、小事故或重、特大事故苗头,都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以现场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分析原因,划清责任,按责论处。由安全运营部及时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原因分析,达到教育责任人本人及全体员工、防范类似事故发生的目的。 第四条 交通事故的报告、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轻微事故,涉及的分部应及时报告安全运营部和安全分管领导,安全分管领导应在一小时之内向总经理汇报,安全运营部以《安全日报》的方式,向总经理报告; 2、发生一般性事故,涉及分部应及时报告安全运营部和安全分管领导,分管领导接到报案的第一时间立即报告总经理; 3、发生重大以上事故,安全运营部和所涉及分部的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安全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安全分管领导、安全运营部和所涉及分部的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以最快的方式赶到现场,搞好现场处理,了解基本情况,对事故性质作出初步认定,安全分管领导根据事故性质,及时向总经理、交通、交警、旅游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在事发后 2 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 二、现场处理 1、现场处理应遵循“伤者第一、救护第一”的原则。 2、发生事故后 , 首先尽可能地抢救伤者,驾驶员或现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属地安全员或属地领导 , 在不破坏现场(设置标记、灰印等)的前提下尽快疏通道路。 3、安全人员接到报案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报告安全运营部

医院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实现车辆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缓解院内交通压力,进一步方便病人,保障良好医疗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员工车辆及病人或其家属车辆,以优先保证就诊患者使用车位为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车辆包括医院员工车辆、医疗用车、病人及家属车辆及其他社会车辆。 第四条院警班行使车辆管理职能,办公室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种车辆要求按规定停放: 1.各种非机动车一律按序停放到医院指定的停车棚内,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停乱放。 2.医院员工车辆一律停放在医院行政办公区一楼门前停车场或住院部门前停车场。 3.医院门诊左侧及右侧弧形区域均为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区域。 4.其他社会车辆来院由院警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安排停放位置。 第六条院警班加强车辆管理,确保进入院内车辆有序停放,保证医院内道路畅通: 1.医院根据现有场地确定停车位,明确标志, 划分停车区域及车位。 2.院内车位采取先到先停的原则,不得个人租用及随意侵占。 3.进入院内车辆不得停放在非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不得占用120等医疗用车停车区域。遇特殊情况,如送药品、氧气,运垃圾,接送病人等,由院警负责安排,在不影响公共交通的前提下,予以临时停放。 4.车辆进入医院后,减速行使,车辆限时速5公里,严禁超车,禁止鸣笛。 5.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进入院内车辆必须遵照院内交通标志线路行驶、服从院警指挥;如不服从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造成停车场设施毁损的,应照价赔偿。

7.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8.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限宽规定的车辆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9.院内一般不停放外来过夜车辆,若情况特殊,须经院警负责人同意,车上财物安全由车主自行负责。 第七条所有在院内停车的本院员工应将本人姓名、联系电话及车辆信息报 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公司停车位管理办法

公司停车位管理办法

2、AAB商务楼地面车位,由物业车辆智能车牌设别停车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四、停车位申请 1、发卡范围:除公车外,公司在编职员及部分临时雇佣人员。 一人名下只能1车并持有1卡1停车(通行)证,车辆行驶证姓名需本人或配偶,卡、停车(通行)证与车须对应。 2、申请手续:凭本人驾驶证和本人车辆行驶证,填写《****公司工作人员停车证和停车IC卡申领表》,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向后勤部门申请办理。 3、停车(通行)证:公务车持红色停车(通行)证;领取IC卡的私车持蓝色停车(通行)证;停放地面车位车辆持橙色停车(通行)证。 4、证、卡信息变更:车辆变更须及时向后勤部门提交变更资料,与新申请时要求一致,若不及时更新将无法停车。 5、注销交还:调离、退休人员需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向后勤部门交还停车(通行)证、IC卡,并将该证、卡信息注销。 6、补卡补证:停车卡(停车证)遗失或损坏补卡(停车证)需支付制作费,每卡20元,每证10元。 7、其他事项:未提出申请或不符合新管理办法发卡(停车证)范围的车辆,旧停车卡于月日起失效,并交回原卡。 五、停车秩序管理规定

1、一卡(证)一车一人。持证、卡人员仅限本人使用,如发现有转借、给其他人员使用的行为,将予没收,取消停车资格,并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领或使用。 2、遵章守规。所有进出各车库的车辆应服从物业部门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停入指定停车区域,私车一律不准停放在无车位位置。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占道、随意阻挡车辆进出、随意占用公车固定车位和非我公司停车位,如有发现上述情形,累计2次的,IC卡(停车证)将予停止使用1个月的处理。 3、通行单行道管理。ABB大楼院内及楼宇周边日常交通通行秩序为:**路大门(西门)只进不出,*****路大门(南门)只出不进,****的北门可进可出。楼宇周边通行秩序:从***路口北楼与***楼之间的道路进,****与****之间的道路*****路口出。 4、安全保障。停入各停车位的车辆,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请勿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5、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将通报批评、暂停使用,直至取消停车资格。 四、其他 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低碳出行,采取拼车、公交、地铁自行车等方式上下班。为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不支持将公司停车位当作免费停车库长期停放车辆。

车辆保险事故处理流程及索赔注意事项

随着私人汽车的普及,车险也成为老百姓随之而来的附加消费。不过很多车友只知道买车险,而对于在万一出了情况之后怎么办,却是一头雾水。“投保容易、理赔难”是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们结合各大保险公司的规定,整理出这篇简易理赔流程,望车友在出情况时能够心中有数,及时报案,顺利理赔. 只要您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按照流程逐项完成,一般情况下保险理赔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复杂。不管是自己撞了车、撞了别人的车,还是被别人撞了,大致的索赔流程是这样的: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机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理的交通事故。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 第四条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 发生交通事故即行报案的,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按要求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 第五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六条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用文字形式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第八条发生交通事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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