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板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规定

吊板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规定
吊板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规定

吊板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规定

吊板高空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及暂行规定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特指定规格制度如下:

1. 吊板作业为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且经过身体检查及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作业者在作业前及午饭休息时严禁喝酒,严禁在高空及雕版上打闹,开玩笑或投掷物品。

3. 吊板作业者在使用吊板前,须统一着装,将安全带、完全锁好挂好,否则不得上吊板工作。

4. 使用吊板前,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铆点,将大绳好,并且由专人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操作时,铆点处必须设专人看管。

5. 大绳与建筑物棱角接触部位必须加安全垫,以防摩擦,保护绳索。

6. 使用频繁的大绳、吊板、安全锁,必须进行作业前的检查,发现异常(如断丝超过3根或离股)应立即停止使用。

7. 吊板及安全带、安全锁上的各产件,不得随意拆卸,以防不必要的事故发生。

8. 吊板作业者不准穿戴棉大衣和手套,风力超过四级不准上吊板作业。

9. 作业所携带的物品,必须绑扎牢靠,以防掉落。大绳在搬运移

动及存放过程中,严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物品,应置于干燥通风的地方,并防止日晒雨淋。

施工单位岗位责任制度及纪律要求1. 乙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后,严格遵守纪律,按甲方有关规章制度,在工作范围内活动,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确保甲方的口常正常运行。

2. 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坚决执行各项工作任务,服从领导,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消洁标准去做。

3.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文明礼貌,树立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说笑、打闹。严禁在作业期间吸烟、喝酒,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 爱护公共设施,严禁偷拿,毁坏甲方楼内的公共财务,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以维护甲方利益。

5. 管理人员应做到对客户负责,对工作负责,积极听取甲方的意见,迅速传达甲方的有关指示,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职工的安全意识,保障工程圆满完成。

1.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2.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3.距地面二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工作地面

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4.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角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6.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7.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竹篱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8.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档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9.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

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10.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11.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备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2.严禁坐在高空无遮栏处休息,防止坠落。

13.卷扬机等各种升降设备严禁上下载人。

14.在石棉瓦屋面工作时,要用梯子等物垫在瓦上行动,防止踩破石棉瓦坠落。

15.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16.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270公斤,如负荷量必须加大

,架子应适当加固。

17.超过3公尺长的铺板不能同时站两人工作。

18.进行高空焊接、氧割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19.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如有泥、水、冰、雪,要采取有效防滑措施,并经安全员检查

同意后方可开工。当结冻积雪严重,无法清除时,停止高空作业。

20.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

21.使用梯子时,必须先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60°为宜。梯底宽度不低于50公分,并应有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高空作业清洗条件及安全操作规程高空作业是我们清洗公司工作的难点,危险性大,但同时又是收入可观的业务项目,一幢高楼,风吹雨打,不清洗是不行的,只有及时做好清洗工作才能避免或减少外墙表面损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高空作业、清洗外墙或玻璃幕墙作专门的介绍。一、外墙清洗的方式目前外墙清洗主要有两种方式:吊板方式和擦窗方式。吊板方式是用吊绳、吊板将人吊到工作位置进行清洗。这种声式比较简单,成本也低,只要工人身体素质好、绳子连接牢固就可以进行,一般的大楼都可以用这种方式进行清洗,但是这种方式的操作必须使安全措施到位,否则危险性很大,造成伤亡事故的都是因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的。二、外墙清洗的条件1、气候条件:外墙清洗必须要在良好的气候条件下进行,风力应小于

4级,4级以上停止工作。因此,工作前应测定风力,尤其是高空风力。另外,下雨、下雪、有雾、能见度差以及高温(35℃以上)和低温(0℃以下)等条件下都不适合进行外墙清洗。2.人员条件: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规,确保工人人身安全及设备正常运转,规定:高空操作者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经过身体检查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作业,工人上岗前不得饮酒,有感冒等身体不适症状就暂停高空作业。3、设备条件:外墙清洗的设备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凡吊板有发毛、部分绳股渐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新绳。三、安全操作规程l、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用具、绳子、坐板、安全带有无损坏,确保机械性能良好及各种用具无异常现象方能上岗操作。2、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3、施工员上岗前要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上岗时要先系安全带,再系保险锁(安全绳上),尔后再系好卸扣(操作绳上),同时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4、下绳时,施工负责人和楼上监护人员要给予指挥和帮助。5、操作时辅助用具要扎紧扎

牢.以防坠伤人,同时严禁嘻笑打闹和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6、楼上、地面监护人员要坚守在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随时观察操作绳、安全绳的松紧及绞绳、串绳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排除。

7、楼上监护人员不得随意在楼顶边沿上来回走动。需要时,必须先系好自身安全绳,尔后再进行辅助工作。地面监护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看书看报,更不得随意观赏其它场景。并要随时制止行人进入危险地段及拉绳、甩绳现象发生。

8、操作绳、安全绳需移位、上下时,监护人员及辅助工人要一同协调安置好,不用时需把绳子打好捆紧。

9、施工员要落地时,要先察看一下地面、墙壁的设施,操作绳、安全绳的定位及行人流量的多少情况,待地面监护人员处理、调整,同意后方可缓慢下降,直至地面。10、要坚持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确保工程服务质量。

11、不准乱拿甲方或客户的物品,不得损坏甲方或客户的各种设施。12、高空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和统一管理。

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1.1本规范所指的高处作业,应符合GB/T3608-2008《高处作业分级》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1.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1.3本规范只适用于生产制造型企业日常生产、维护、检修等工作,土方、基建、改造等应按照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1.4各企业应对高处出作业建立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5高处作业前应进行专项的安全教育与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人员劳动防护用品。 1.6高处作业中所使用的安全标志、安全装备、工具、仪表、设备设施,必须在作业前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投入使用。 1.7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考试,取得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后方可投入作业。 1.8高处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或隐患时,应立即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1.9高处作业现场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先加以固定或拆除,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10雨、雪、浓雾、六级以上强风等额、恶劣天气应停止户外高处作业。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高处作业的,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滑、防冻、防雷等措施。 1.11应作业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2.临边与洞口作业 2.1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止人员坠落的安全防护措施。 2.2长期临边高处作业可在存在坠落可能的的一侧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挡板等固定式安全措施,其形式、强度满足JGJ80-2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为规范公司内,外部高空作业操作,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公司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程。凡在公司内,外进行高空作业的公司任何人员,都适用于本规定。 一.一般注意事项 1. 凡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称为高空作业,应按照本规程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 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的禁止高空作业。 3.在进行高空作业均需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在进行高空作业前,高空作业所用的防护绳,吊篮,梯子,安全帽,高空作业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必须经检查可靠,有效后,方可使用。 5.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必须在作业前穿戴好公司发放的工作服,防滑橡胶绝缘鞋,安全帽和系好高空作业安全带,清理高空作业周围区域的物品杂物及 6.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至少有一名监护人,监护人要监守施工现场,切实履行职责,密切注意作业状况,发现危险及时发出警示,监护人还应阻止其他人员进入地面危险区域。 7.高空作业时,应将手持工具,小型材料等放在工具袋中,严禁工具袋或工具、等由高空掉落或使用破损的工具袋等。 8.高空作业时使用的材料和工具应用绳索或起重工具传递,不可向下或向上投掷抛送物件。 9.使用吊篮时,吊篮应平稳缓慢的上升或下降,吊篮底部两端应分别至少有一根绳索,地面至少有两名人员分别拉住绳子以保持吊篮平衡。 10.在高空进行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时,电线、气体软管不得随意缠绕。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远离动火点,现场必须有专人看护,不允许火星,飞溅物和熔渣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严禁氧,乙炔瓶放在动火作业点正下方 11.进行立体作业时,在上下作业层应设防护网,上、下作业人员位置应叉开,避免坠落物体伤人。 12.生产部门及车间必须把高空作业或外出高空作业项目及维修项目通知公司安全部,公司专职安全员根据项目的特性,制作高空安全防范措施报告,宣传落实到作业人员 13.高空作业各公司的专职安全员就是现场安全责任人,高空作业必须有专职安全员签字确认后,才能作业。 14.专职安全员必须到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和落实措施,对任何产生的违章予以制止。 15.在起吊重大型工件,超过距地面2米以上前,应需设备维修部门专职人员对起重设备,吊车,行车,起吊绳索等进行全面保养整修,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操作。 16.遇雨雪天气,光线不足,风力大6级以上等不良环境时,安全部门应通知停止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禁止私自进行高空作业,禁止夜间高空作业。 17.无安全保护措施,严禁在未固定的横梁、构件是行走或作业。 18.严禁在高空作业台面上大脑跑跳。 19.高空作业时,直接对话不清时,必要时可用对讲机保持工作上下联系。 二.梯子(登高作业) 1.在短时间内完成工作,可使用梯子。但梯子必须牢固完整,使用的梯子应专人管理。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损坏处应及时修理,以保持完整。 2.梯子的支柱须能随工作人员及携带工作攀登时的总重量。梯子的横档须嵌在支柱上,不准使用的梯子。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厘米。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编号:AQ-JS-0025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Safety protection measures for high altitude operation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4)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

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5)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6)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7)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8)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9)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方案 为预防高处作业事故的发生,保证高处作业期间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根据GB 26164.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Q/GL-HA-023-201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特制定本安全措施方案。 一、安全组织措施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叫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票》及《登高作业票》。 (2)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认真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工作全过程。工作负责人因故暂时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并将工作票交其执有,交待注意事项并告知全体工作班人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地点时也应履行同样交接手续;离开工作地点超过两小时者,必须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3)定期安全检查:工作负责人每日工作前针对高处作业有联系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在班前班后会中重点强调。 (4)专项检查:施工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存在高处作业工种的施工过程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隐患及违规作业及时提出要求整改,必要时停工整改。

(5)经常性安全检查:在高空作业前与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日随时对高空作业设施进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6)针对上述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管理人员要做到人性化管理。实际操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时不及时整改的,不要盲目训斥,管理人员要对当事人讲解事故隐患及违规作业的危害性,促使作业人员认识安全作业的重要性。对经教育不改者,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高处作业施工,应使用脚手架、平台、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安全带和安全网、警戒线等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通过力学计算,满足施工使用要求后搭设。 (2)高处作业前进行参加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特殊工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高处作业人员应尽可能的选用熟练工人,且经过体验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部门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个人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作业时要穿整洁合体并适合作业特点的工

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

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现场操作人员首次上机操作前必须经过学习,对操作规范、 安全注意事项熟悉了解,并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 2)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规定,劳动保护及 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为准,严格执行。电源必须接地配备漏电开关。 2、操作规定 1)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护。 2)吊篮至少有两人操作,应在互相配合下进行安全操作并应 系扣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 平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包括载员重量)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 及时调整,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 15cm。 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 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拆装。 8)当上限位装置作用后,应降低平台上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9)平台内载荷应大致均布,以防两端受力不匀和平台倾斜。 10)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规定,在雷雨、大雾天气及 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使用。

11)吊篮使用结束后,关闭控制箱及总电源,并将提升机、安 全锁用塑料纸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12)吊篮不适用于酸碱液体、气体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篮时应将提 升机,安全锁与腐蚀性气体、液体隔离,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锁的钢丝绳不能弯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触油类, 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4)提升机的钢丝绳严禁有油污砂浆、杂物粘附,如发现开裂、 乱丝、变形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如提升机发现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严禁赤膊、赤脚进入篮内,并不 得在篮内打闹、嬉戏。 3、紧急时的安全措施 1)工作时断电,首先关闭电源,防止来电发生意外,如需平 台下降回地面,则小心同时松开两个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时断绳后的处理。首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工作人员派专业人员进入篮内,先将断的钢丝绳从提升机内退出,再将上面送下的钢丝绳穿入提升机在安全锁不打开状态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开安全锁,再开车下降到地面后,严格检查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如钢丝绳不能退出,则用安全锁锁牢钢丝绳,并用加固钢丝绳固定好工作平台,再打开提升机进行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92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高空作业安全措施施工方案

措施方案 主要高处作业工点 参照作业面坠落高度的不同,将高处作业划分为四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15 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于工作性质原因,本标段只涉及一、二级高处作业,不存在三级、特级高处作业情况。 高处作业在地铁施工中较为常见,其危险性不但与施工人员素质、施工管理、施工方法有关,而且与施工作业的环境、施工使用的工具、施工作业的难度有关。造成的危害主要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高处作业严重威胁着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为此,有必要对高处事故进行预防监控,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事故的发生。 具体如下: (1)车站主体结构明挖法施工为自身 二级风险工程,基坑开挖深达19米,大部作业高度在0米到19米之间,属于高处作业; (2)暗挖法施工为自身一级风险工程,主体施工作业大部高度超过2米、且部分作业高度超过5米,属于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危险性高处作业危险性主要包括:高处坠落事故和物体打击事故;其存在的危险性有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物(施工机械、脚手架的稳定性)的不安全状态作业施工环境影响因素。人的不安全状态有:不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以及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作业习惯;物的不安全状态有:脚手架的搭设承载力要求,机械设备施工误操作,材料及防护用品的质量缺陷因素;环境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当地的施工环境,如风力、雨季、汛期以及大雾的可视范围等影响因素;三、高处作业基本类型施工中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等五种基本类型,这些类型的高处作业是高处作业伤亡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地点。 1、临边作业,是指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的高处作业。下列作业条件属于临边作业:(1)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等; (2)无防护楼层、楼面周边; (3)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 (4)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的通道两侧面; (5)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 2、洞口作业,是指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等孔洞边沿上的高处作业都属于洞口作业。 3、攀登作业,是指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或采用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书实用版

YF-ED-J206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指导 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凡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施工作业,当 坠落高度距离基准面在2m及2m以上时,该项 作业即称为高空作业。 本工程主要高空作业内容为:钢梁安装、 檩条及拉杆安装、屋面板及采光板安装、接触 网线及照明线安装、照明灯具及风帽安装、检 修平台设备安装等。 由于高空作业牵涉到人身安全,所以必须 做好各种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要求

1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 1.1从事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培训,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考试,持证上岗。 1.2 从事高空作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查,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贫血病、癫痫病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具和用品,特别注意安全带要结实可靠,使用方法正确;衣着要注意轻便灵活,脚穿软底防滑鞋。 1.4 高空作业人员,要服从现场统一指挥,遵守联络指挥信号。 1.5 在高空作业前,工程项目负责人要逐级向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要掌握高处作业内容、操作方法,严格遵守各项

高空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高空作业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一、高空作业危险源的分析 1、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坠落 导致高空作业人员坠落有二种方式:一种是导致伤者高空坠落原因不是由于物质不稳定而引起,而是伤者本人身体失稳造成坠落称为直接高空坠落,另一种是由于物质变形、移位、打击使身体失稳而导致坠落。 A、直接高空坠落形式 (1)行走中被障碍物所绊而失足。 (2)在脚手架、爬梯上下攀爬失手而坠落。 (3)在管道、小梁行走时脚步不稳(如打滑、踩空)身体失控坠落。 B、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思想不集中或开玩笑、追逐、嬉闹。 (2)酒后进行登高作业。 (3)因睡眠、休息不足而精神不振。 (4)现场孔洞及高处边缘缺乏栏杆或盖板。 (5)高空作业不戴工具袋手抓物件而失足坠落。 (6)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C、间接高空坠落表现方式 (1)踩中易滚动或不稳定物件而坠落。 (2)操作中用力过猛或猛拉猛甩不受力物件。 (3)脚手架上的脚手板、架子管因变形、断裂而失稳导致人员坠落。 (4)工作中梯子折断或在倾倒下导致人员坠落。

(5)触电、物件打击或其他方式导致人员坠落。 D、间接高空坠落原因 (1)高空作业地点无栏杆。 (2)通道上摆放过多物品。 (3)操作人员操作不当。 (4)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梯子摆放不稳。 2、高空落物伤人事故 (1)起重机械超重或误操作造成机械损坏、倾倒、吊件坠落。 (2)各种起重机具(钢丝绳、卸卡等)因承载力不够而被拉断或折断导致落物。 (3)用于承重的平台承载力不够而使物件坠落。 (4)起吊过程吊物上零星物件没有绑扎或清理而坠落。 (5)高空作业时拉电源线或皮管时将零星物件拖带坠落或行走时将物件碰落。 (6)在高空持物行走或传递物品时失手将物件跌落。 (7)在高处切割物件材料时无防坠落措施。 (8)向下抛掷物件。 二、高空作业施工的安全要求 (1)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 准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 一、熟悉掌握本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二、年满18岁,经体格检合格后方可从事高空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病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三、距地面三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空作业。四、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五、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 六、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

作业。 七、高空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用栏杆围起,并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八、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公尺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九、高空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 十、要处处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 十一、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间设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679-48 焊工高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防护用品的穿戴 1. 使用电焊机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2. 作业时应该穿戴好必备防护用品,包括:防尘毒器具、绝缘鞋、脚盖、口罩、焊工用工作服、眼镜或带有特制滤光镜片的面罩。 3. 严禁穿化纤服、短袖、短裤、凉鞋,女工辫发必须扎在工作帽内。 4. 高空作业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 焊接设备、用具及作业环境的检查 1. 电焊工开始焊接前应认真检查工具、设备是否完好,如:开关、电源线、电缆线、电焊机外壳的接地保护线、电焊钳等进行检查、测试。不得有松动或虚连。

2. 使用焊机前检查电器线路是否完好,电焊机的一次与二次绕组之间,绕组与铁芯之间,绕组、引线与外壳之间,绝缘电阻均不得低于0.5兆欧。 3. 检查电焊钳柄绝缘是否完好。电焊钳不用时,应放到绝缘体上。 4. 电焊机的配电系统开关、漏电保护装置等必须灵敏有效,开关箱内必须装设二次宽载降压保护器,导线绝缘必须良好。检查配电箱,应关闭牢靠,稳压电源指示正确。 5.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脚手架、钢丝绳、铁板等裸露导体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电焊回线不准搭在易燃、易爆管道或机床设备上,焊钳线和回线必须良好。 6.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四周工作环境是否允许烧焊,确认为正常后,方可开始工作,操作前必须检查周围有否易燃易爆物品,如有,必须移开才能工作。 7. 电焊机的输入输出线头要接牢固,应有可靠的接地线,焊钳绝缘装置要齐全良好,电焊机工作温度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方案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一、工程概况 中铁十七局集团张呼铁路工程项目一分部起止里程DK27+000-DK 47+388.47,共有4座特大桥,2座中桥。三合屯特大桥全长930.14 m,最高墩为24#墩,高10m。第九屯特大桥全长1422.35m,最高墩1 6#墩,高11m。柴沟堡南洋河特大桥全长3971.06m,最高墩66#67#墩,高13m。怀安站特大桥全长5049.64m,最高墩70-77#墩,高25 m。郭家房跨京新立交框架中桥长36.72m,沙家屯框架中桥45.51m。 二、分部高空作业主要控制 1、本分部内有关高处作业的施工项目有:砼浇筑、塔机吊装、拌和楼吊装、脚手架搭设与拆除、模板安装、钢筋绑扎、垫石施工、连续梁施工,挂篮施工,桥梁上部施工等。 2、与主要道路交叉施工如下表: 主要道路立交一览表

三、高处作业安全概念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所有高处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进行作业的时间、地点,也不论专业或临时,均应执行本制度。 四、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注意要点 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上岗作业。 3、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在开工前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

合格。 4、高空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改进或拒绝登高作业。 5、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要求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不穿带钉易滑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一不准违章作业;二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三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四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五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六不准打赌斗气;七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八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九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十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6、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袋应装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应放好、放牢,施工区域的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7、施工人员要坚持每天下班前清扫制度,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吊装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物件下逗留。 9、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0、必须认真执行国电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并要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如果不能与进度同步再好的安全设施也无济于事。 11、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立体交叉作业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主编单位: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8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主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自1992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归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本规范亦适用于其他高处作业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第2.0.9条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第2.0.10条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临边作业 第3.1.1条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

6高空吊物安全作业规范

高空吊物安全作业规范 1. 目的 为加强现场高空吊物的规范性,保障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此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电联合动力风场高空吊物人员的现场安全作业。 3. 职责 现场进行高空吊物的人员负责按照此规范实施。 4. 机舱吊车高空吊物安全作业规范 4.1 起吊前的准备 4.1.1 工具准备

4.1.2 人员准备 4.1.3 现场组织 (1)组长在起吊前应做好安全交底,讲解作业规范和注意事项。 (2)当风速大于10米/秒时或遇雷雨天气,严禁进行吊运。 (3)当风速大于5m/s时,使用牵引绳。 (3)将风机打到维护状态,严禁在风机运行时吊运。 (4)以吊物为中心半径10米的范围拉安全警戒带或设立警戒牌,并有专门人员监护。

(5)现场的清理,作业半径30米范围内,严禁车辆行驶和人员走动。 4.1.4 现场检查 (1)吊运前应先检查吊运器具是否完好,外观无破损,无裂纹和开焊现象。着重检查吊钩和吊链连接销有无损坏,检查链条有无打结现象。 (2)吊运器具应保持其清洁,无油污或脏污情况。 (3)检查时,严禁用手扶握吊车链条,防止手被链条带入链条箱夹伤。 (4)机舱吊车的操作人员必须将安全双钩挂好,并清除自己身体上所带的零碎物品,如手机、矿泉水等,避免在吊运时掉出,坠落至塔下伤人,打开吊孔盖前通知塔底人员后,方可进行放钩。 (5)地面作业人员必须将所吊物品牢固平稳的放置在吊桶内,对于较重物品应分散放置,避免出现偏重现象,造成链条受力不均。 (6)对于贵重或精密的仪器仪表及工具,应单独或分开吊运,贵重物品另加保险绳系在吊钩上。 (7)吊装物品过多时,应分次吊运,避免超载。 (8)地面作业人员将牵引绳一端与吊桶连接牢固,防止被吊物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高空作业安全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①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 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 计检算,严格按设计进行安装,并符合有关安全规程的规 定。高空作业超过3米以上者必须系安全带,必要时设置 防护网等防落设施。 ②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有不 宜登高的病症,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大桥墩身施工模板、 脚手架及支架均采用缆风绳加固;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 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不得穿 拖鞋或硬底鞋,所需的材料要事先准备齐全。 ③高空作业所用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 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应设置围栏。高空作

业与地面联系,应由专人负责,并配有专用通讯设备。 ④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六级以上大风,为确保施工人员、设备的安全,应停止高空作业。 ⑤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JB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按照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实行三级管理。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高空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一、应急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地进行; 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 据建筑部门的统计数据表明:高处坠落及从事高空作业而引发的物体打击事故,占各事故总和的百分之四十以上。因此我们在建设施工中,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积极主动学习高空作业的基本知识,增强高处作业的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高空作业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应遵循以下规定。 二、总体要求 1、高空作业前所需材料事先准备好,工具放在工具袋内,在高处作业时不能随意抛掷物件。 2、不得双层同时作业,如需要,应在双层作业中间加设防护设施。

3、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龙门架、导梁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梁和未固定的物体上行走或作业。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有专人负责和通讯设备。 5、高处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合格的人员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否则不能使用。 6、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以撤除或加固,平台及架子上的物体堆放平稳、牢固,防止掉落和不妨碍行走、装卸。 7、高处作业的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必须经力学计算达安全可靠方可实施。 8、高处作业时,与地面相距3.2米以上应设安全网,安全网随工作面的升高而升高。 三、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求 1、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恐高症等人员不适宜高处作业。 2、攀登、悬空及高处搭设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并定期检查身体。 3、不准在高空开玩笑打闹,严禁酒后高空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自1992-8-1 起执行 --- 关于发布待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5号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6城科字第263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 主 编的《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JGJ80-91 自1992 年8月1日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当口单位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建筑科学研究所当口管理 由 上海市建筑施工技术研究所负责解释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0年1月8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 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 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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