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滦南县医院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滦南县医院护理部、人事科

各年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图文稿

各年级护士资质审核规 定与程序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二、副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主管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管护师任职资格。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取得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护师工作2年以上。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doc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1 护士执业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护士准入的资格考试,新入院的护士应在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由护理部统一办理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护理岗位只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不允许报考其他专业。(三)新入院的护士必须在两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未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予录用。 (四)对中断护理注册5年以上者,必须在卫生厅指定的医院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五)调入人员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对需要办理变更的人员及时变更,确保持证上岗。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管理制度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因不能作为护士行使其职责。因此,各护理单元在使用时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概念(界定) (一)当年毕业未取得护士资格认证。 (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 (三)中断注册的护士。 二、岗位及工作范围 (一)护士长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配合上级护士完成护理工作。 (二)主动完成晨晚间护理,床单位的整理。 (三)参与基础护理,协助或帮助不能自理的病人做好生活照顾,如皮肤、头面部、口腔、会阴等清洁。 (四)经常巡视病房,了解病人需求,如饮食饮水、大小便排泄等生活护理。(五)对卧床及腹泻病人进行皮肤完整性的观察与护理。 (六)随时注意病人的情绪,以及卧床及活动期间的安全。 (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护士或医生。 三、管理制度 (一)护士长排班时不得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独立值班。 (二)在排班表中注明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的姓名并在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制度 一、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 书的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后到临床进行一年见习。见习期需通过国家统一护士注册考试,并取得职业证书后,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 一般不独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 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主要担任辅助护士或责任护士 为主,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 任中专护生临床实习带教任务,并按有关规定参加护理查房, 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 1、护士中专学历任职满5年,大专学历任职满3年,本科学历见 习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 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中 专以上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三、主管护师 1、护师中专学历任职满七年、大专以上学历任职满六年,本科以 上学历满四年、研究生满两年,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资格。 2、担任专业护理组长,负责修订护理计划、检查本组或病区各项 护理工作质量。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 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 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1、符合“晋人社职字<2012>66号文件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条 件”,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护理人员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 研工作。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总结.doc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是否能履职进行监管。 二、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2年8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临床进行2个月临床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取得执业证,临床科室审核能独立胜任护士工作者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临床实习带教任务,参加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 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

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可担任责任组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能力强者可担任教学组长。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三)主管护师 1.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资格。 2.协助护士长病区管理,主要担任责任护士或责任组长,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师、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滦南县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 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 年,在注册期间30 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

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 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滦南县医院护理部、人事科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 序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滦南县医院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为认真落实《护士条例》,规范护士资质管理,制定元谋县人民医院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 一、审核要求及范围 1、护理部每年对全院护士的执业资质进行一次审核,保障护理人员的资质与岗位要求匹配。 2、人力资源科结合医院聘任工作,每5年对护理人员技术资质进行审核,保障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合格,按职称及岗位考核聘任。 3、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4、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5、从业护士必须按期注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按期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6、来我院进修的护士,必须将护士执业证书及执业注册证明复印件交护理部登记备案,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本院不安排进修。 7、在我院见习、实习(中专生、大专生、本科生)依

照《元谋县人民医院实习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在本院注册护士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实(见)习,但不能单独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8、护士在执业中应当正确执行医嘱,观察患者的身心状态,对患者进行科学的管理,遇紧急情况及时通知医生并配合抢救,医生不在场时,护士应当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9、新招聘护士,必须审核身份、毕业证、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等,并由护理部统一组织护士进行首次注册,未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值班。 10、调入及新招聘的有证护士,必须及时进行执业地点变更注册手续,未办理变更注册手续的护士,不能单独值班,需在执业护士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专业资质要求 1、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的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临床进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需通过国家统一护士注册考试,并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一般不独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可在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_

各级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的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副主任护师工作5年以上。 二、副主任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3、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2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上述学历后从事主管护师工作5年以上。 三、主管护师资质标准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要求定期进行注册。

护理人员资质审核制度

护士执业资格审核与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执业护士资格考试是护士准入的资格考试,新入院的护士应在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由护理部统一办理注册后,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护理岗位只能报考护士执业资格,不允许报考其他专业。 (三)新入院的护士必须在两年内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未取得国家级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不予录用。 (四)对中断护理注册5年以上者,必须在卫生厅指定的医院参加临床实践 3 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五)调入人员严格核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资格证书》,对需要办理变更的人员及时变更,确保持证上岗。 (六)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人员管理制度 未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护理人员,因不能作为护士行使其职责。因此,各护理单元在使用时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概念(界定) (一)当年毕业未取得护士资格认证。 (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 (三)中断注册的护士。 二、岗位及工作范围 (一)护士长根据工作需求,安排无护士执业注册资格护士配合上级护士完成护理工作。 (二)主动完成晨晚间护理,床单位的整理。 (三)参与基础护理,协助或帮助不能自理的病人做好生活照顾,如皮肤、头面部、口腔、会阴等清洁。 (四)经常巡视病房,了解病人需求,如饮食饮水、大小便排泄等生活护理。 (五)对卧床及腹泻病人进行皮肤完整性的观察与护理。 (六)随时注意病人的情绪,以及卧床及活动期间的安全。 (七)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护士或医生。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滦南县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

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履职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 5 年,在注册期间30 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3 年9 月1 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岗前培训后到临床试用3 个月,通过科室、护理部考试考核合格,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临床科室审核能单独胜任护士工作,方可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w 2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工作,在高年资护士指导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担任责任护士。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主要担任责任,具备独立进行护理评估, 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能力强者,护士通过护士长审核,,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专业技术水平、带教、业务、协调管理能力者,承担专业组组长及试用期护士带教工作。 2.护师 ( 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任专业组组长或护士长。 (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试用期护士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4) 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专业技术强者,具备科室间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 5) 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3.主管护师 (1)任职期间,且经过有关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 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可具备晋升主管护师的资格。 ( 2)担任专业护理组长,能力强者任护士长,负责修订护理计划、检查本组或病区各项护理工作质量。 ( 3) 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教师或 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承担试用期护士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 )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室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审核与执业准入相关规定 一、医师、医技类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执业医师法》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中医师、士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医师注册执业管理。 2、医务科严格审查医师资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者及未经医师执业注册者不得独立从事医疗工作。 3、严格遵守医师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准入与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严禁越级开展手术。 4、对取得医师资格证的人员,须将相关资料及时报人事科,人事科签字审核后,医务科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并授予处方权,《执业医师证书》、《医师资格证书》交人事科留档。 5、对新调入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报到工作前先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签具意见后报医务科授予处方权后,方能独立执业。 6、新分配来院并取得了医师资格的研究生,须按程序进行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处方权。 7、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各项诊疗活动,不能独立执业。 8、医技人员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经科室考核合格后书面报送医务科,在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独立执业与出具相关检查报告。

二、护理类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1、严格按照《护士条例》执行护士注册执业管理。护理部负责本院护士注册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护士资质。 2、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者及未经护士执业注册者均不得独立从事 2 护理工作。 3、严格遵守护士执业范围,严禁超范围执业。 4、从事护理工作的注册护理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护士条例》有关规定。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她条件。 5、对新进我院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办理首次注册或变更执业注后,方能独立执业。调入科室根据其实际业务能力试用1至3个月,经科室考试、考核确定能胜任本科室业务工作的,由科室出具意见后报护理部备案。 6、注册护士在特殊护理岗位工作必须经过相应岗位技能培训方可上岗。 三、药师资格准入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管理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称药师)。 2、药剂科严格审查药师资质,未取得(中、西药学)药师资格者,不得独立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确因医院工作需要需独立执业,对取得药士而未达药师职称的药剂人员,应从事药学专业技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滦南县医院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2021年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人事科、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是否能履职进行监管。 二、各级护理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一)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2年8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到临床进行2个月临床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取得执业证,临床科室审核能独立胜任护士工作者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工作为主,可在上级护师指导下完成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3年)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临床实习带教任务,参加护理查房,可独立进行一般性专科护理操作。 (二)护师 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并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可担任责任组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护生及进修生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能力强者可担任教学组长。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欧阳光明*创编 2021.03.07 (三)主管护师 1.任职期间学分考核达标,且经过有关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资格。 2.协助护士长病区管理,主要担任责任护士或责任组长,进行护理评估,制订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师、护士和辅助护士工作。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老师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担任临床教师或教学组长,制订科室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质量评价、检查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承担进修生、护生的临床教学及专科理论讲课,并承担部分院内继续教育讲座授课任务。 4.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 5.可进行特殊疑难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及护理新技术、新业务的临床推广、应用。 6.具备参加科间护理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四)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1.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符合“四川省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条件”,且学分考核达标者,具备晋升副主任(主任)护师资格。 2.主要负责指导临床护理、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3.按照护理部安排,参加院内护理会诊,对特殊疑难护理问题提出会诊意见,并指导落实。 4.承担院内、外护理教学任务。 5.对护理差错及事故提出鉴定意见。 6.参加评审护理论文、科研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 7.参加编写护理教材,讨论制定各项护理操作规范、护理规章制度。 三、对护理人员资质审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有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有成效,有记录。 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程序 护理部主任负责修改二稿 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主任护师:学分考核达标,经过专业培训,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护理部、所在护理单元审核是否能胜任岗位工作 护士:新护士大专以上学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试用期考核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所在护理单元审核能否独立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人事科、护理部每年1次定期对护理人员资质进行资质审核,新护士入院时审核,人人审核合格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 序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滦南县医院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讲稿]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讲稿]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彭州市精神病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履职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职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执业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执业证书》~并有效注册的转入聘用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护士 ,1,经过正规医学院校护理专业脱产学习~并取得中专以上学历证书~2013年9月1日以后新进人员必须取得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并通过护士执业证书考试合格的护理人员方可在本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新毕业护士,含外单位调入人员,~必须岗前培训后到临床试用3个月~通过科室、护理部考试考核合格~方签订聘用合同~进行护士执业注册或变更注册~取得职业证书~临床科室审核能单独胜任护士工作~方具备护士资格。 ,3,低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以从事临床基础护理、一般性专科护理技术操作工作~在高年资护士指导下从事复杂专科护理技术操作~担任责任护士。 ,4,高年资护士,工作时间,2年,~主要担任责任~具备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能力强者~护士通过护士长审核~~落实各项护理措施的专业技术水平、带教、业务、协调管理能力者~承担专业组组长及试用期护士带教工作。 2.护师 ,1,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护师的资格。 ,2,主要担任责任护士~可独立进行护理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护理计划~落实各项护理措施~指导护士做好辅助护士工作~能力强者任专业组组长或护士长。 ,3,具备一定教学能力且经过带教教员培训考核合格者~可承担试用期护士的临床教学工作和专科理论讲课任务。 ,4, 组织护理查房和教学查房~专业技术强者~具备科间会诊资格~提出会诊意见。 ,5, 高年资护师可进行难度较大的专科护理技术操作。 3.主管护师 ,1,任职期间~且经过有关培训~按照有关规定学分考核达标~通过全国晋升技术职务考试者方具备晋升主管护师的资格。 ,2,担任专业护理组长~能力强者任护士长~负责修订护理计划、检查本组或病区各项护理工作质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 程序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滦南县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聘用护理人员资质、岗位技术能力及要求

1 卫生技术人员配置、聘用、履职能力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卫生技术人员是医疗工作的主体配置、聘用卫生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标准符合资质要求并实施定期评价保证卫生技术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一、配置、聘用标准一严格执行按岗位用人资质要求调配人员坚持岗、员相符原则二严格执行非卫生技术人员不得进入卫生技术岗位的规定确保卫生技术人员的质量三卫生技术岗位急需的技术人员经引进符合相应岗位用人资质要求的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不超过40岁专业职务副高级以上本科以上学历特需专业可以适当放宽聘用标准四根据每年自然减员和人员正常流动及专业梯队建设等实际情况适时招聘一定量应届毕业生五岗位空缺编制允许但技术人员不足时可聘用有资质的临时人员或返聘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以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行。二、聘用办法与程序人力资源科根据医院组织机构及各科室、部门业务工作的需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组织招聘员工。1、定期招聘每年一、三季度各举行一次岗位数在5人及以上2、不定期招聘在岗人数达5人以下。 2 招聘的基本程序①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②组织报告和资格审查组织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报告。对报告者严格按照医院人员准入及招聘岗位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③考试包括笔试和技能考试两方面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由人力资源科统一组织命题专业科目由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负责命题技能考试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面试从考试成绩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计划数的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法及面试程序均比照国家公务员面试方法执行。招聘考试最后成绩的确定以考试和面试的各项成绩相加后的总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④录用按照招聘岗位数从招聘人员成绩由高依次录取。 ⑤体检凡录取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内容为常规及辅助检查针对不同的岗位特点还要对口进行增加体检项目的检查。体检合格者按程度进行培训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不合格者而空出的岗位数按照招聘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3 ⑥培训凡招聘新员工必须进行培训。岗位基础教育培训上岗培训特殊岗位资格认证的培训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试用不合格不能上岗试用。⑦试用培训合格者安排上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医务科、护理部指派专人带教并定期考核试岗员工的工作态度、理论知识的实际运用、技能水平。试用期满试岗员工写出书面试岗工作总结由试岗科室作出试岗鉴定提出能否正式上岗意见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核上交人力资源科。审核合格者签定聘用合同书。3、退休人员返聘正式返聘的退休人员由办公室与其签定《返聘退休人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办公室存档一份交返聘的退休人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返聘期之日计算。《返聘退休人员聘用合同》与医院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临时人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返聘退休人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返聘的退休人员本人一份由办公室存档。 4 二、履职能力评价标准一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二具有与本专业一致的执业资格证书三具有与专业职务相当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四严格依据《县妇幼保健院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及任职资质条件》进行评价五对卫生技术人员履职能力评价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三、评价原则一坚持党管干部与院长行使用人权相结合的原则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三坚持德、能、勤、绩、廉全面评价突出业绩评价的原则四坚持组织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五坚持评价结果与卫生技术人员使用、薪酬、分配、晋升专业职称相结合的原则。四、评价程序一自我评价。由本人全面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业绩、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等情况并书面形式进行自我述职评价自我述职报告一般不少于1500字。二领导评价。一般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科室支部书记、科主任、护士长进行评价科级卫生技术人员由医院党政领导分别进行评价。三组织评价。建立党办、劳人、医务、护理、工会、纪委组 5 成的考核评价小组负责对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评价。四评价结果汇总。按照民主群众评价、领导评价、组织评价的不同评分比例和得分对每名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评价结果汇总按照优秀96分以上、称职75—80分、基本称职60—75分、不称职59分以下进行评价排序并将评价结果装入评价档案。五、评价结果适用一对本年度评价为不称职者进行谈话帮助、诫免、岗位交流、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完整版

护士资质审核规定与程 序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滦南县医院 各级护理人员专业资质审核规定与程序 一、审核规定 (一)护理部负责对各级护理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每2年一次,人事科进行监管,确保护理人员资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如在审核管理中出现问题与缺陷要进行追踪和评价,持续改进要有成效,并作记录。 (二)职业资质审核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简称《执业证书》)进行集体检验,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在注册期间30日内,护理部完成延续注册,确保依法执业。 2.审核新招聘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未取得《执业证书》或未有效注册的新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取得《资格证书》后,由护理部进行首次注册。 3.取得《注册证书》,但注册地点不在我院的护士,由护理部组织办理本地注册变更,在有效变更前不得在临床单独值班。 4、审核进修护士的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进修护士、实习护士不能单独工作,必须在执业护士的指导下进行护理工作。 (三)各级护理人员资质审核 1.按照《护理岗位说明书》审核各级护理管理人员、护理人员资质,包括“护理岗位、护理质量管理与安全委员会、各级护理技术职称岗位”等护理人员资质。

2.按照《护士专业岗位准入管理办法》审核“夜班护士、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包括急诊、ICU、血液透析室、手术室、新生儿室护士、产科助产士、专科护士”专业资质。 3.按照《护理人员分层管理办法》审核各层级护士(包括N1级护士、N2级护士、N3级护士)专业资质。 4.各级、各类护理人员资质审核不符合相关规定者,给予书面通知,限期整改。 5.护士长严格执行上述范围,加强依法执行管理。 二、审核程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