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撤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

分公司注销申请书 申请书 成都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公司名称台安科技(无锡)成都分公司 分公司注册号510100500021414 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成都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制 :// https://www.360docs.net/doc/6f14734756.html,

指定代表或者托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托付杨小春办理本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事宜。 指定/托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事项: 托付人 注:托付人指隶属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托付代理人信息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规范要求: 1、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晰。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第2项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注销时应提交审批机关批准文件的公司。

5、第3项指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缘故。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治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6、本表仅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注销申请事项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三篇 篇一: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

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

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文件清单

一、税务注销 a) 二、工商注销 三、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四、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五、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六、公章、财务章注销 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2.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3.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4.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5.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6.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分公司注销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备案等,可登录“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财务负责人信息”、附表3“联络员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设立登记填写拟设立分公司名称及名称预先核准文号,不填写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理其他登记填写分公司名称和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附表1“负责人信息”)。备案联络员的,应填写附表3“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 6.“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7.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 1 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2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注:1、“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3 篇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21第二版) 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依法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开展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获得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变更注销申请书

企业迁入设立登记_变更注销申请书 企业迁入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企业注册号 出资人、控股股东 企业原登记机关 拟迁入企业住所或经营 场所 迁入原因 本企业依照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申请迁入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企业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企业申请迁入除需填制本申请书外,还应提交:加盖企业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指定代 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企业申请迁入被拟迁入登记机关同意后,企业持拟迁入登记 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及相关登记资料到企业原 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迁出登记。 5、企业登记档案由企业原登记机关移交至拟迁入登记机关后, 企业应当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申 请换发营业执照。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的迁入登记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 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 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申请人为本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 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 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2)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3)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填表说明】 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 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营业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的相关内容。“变更/备案项目”栏的“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docx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XXXX有限公司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现场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6、同意□不同意√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7、同意□不同意√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作为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的收件人; 8、同意□不同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作为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的收件人。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签章: (股东1签名处)(股东2签名处)(股东3签名处) 日期: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年月日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人签名处) XXXX有限公司(盖章) 年月日

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承诺书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浙江省政府关于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在办理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中,XXXX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已知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浙江省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所列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承诺单位名称:XXXX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签字:(法人签名处) 备注:签名人员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日期:年月日 精品文档资料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模板】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 注册号: 申请人须知 1.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企 业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受理号: 受理日期: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 1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2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 2 、 3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领照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2021年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分公司名称 负责人 申请注销登记的原 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 □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其它原因 注 注销原因在备选项的□上划“√”,选其它原因应具体注明。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 月日(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 1 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 2、3、 4、5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2)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

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东莞市工商局

撤销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可自拟。

说明 1.申请其他登记事务的,可登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f14734756.html,/)下载相关表格。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他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对于现场窗口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对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申请人可利用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并进行无纸化操作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的,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印)件或通过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申请人通过对申请材料手写签名并网上进行初审操作的,需要在登记机关初审通过后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口。 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应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 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 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 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 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有限 责任公司变更 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 注 :1、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变更或者股东出资数额、方式、时间变更填写此表;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 .企业法人;B .社会团体法人;C .事业法人;D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 .自然人;F .外商投资企业;G :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公司登记附表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注:公司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填写此表。

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 注: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此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 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 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 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注册号/ 住所 生产经营 联系电话邮政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经营范围变更 备案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变更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法人签名处)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XXXX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XXXX有限公司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 不同意□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 现场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6、同意□ 不同意√ 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7、同意□ 不同意√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作为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的收件人; 8、同意□ 不同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作为邮寄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的收件人。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年月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第三版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第三 版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敬 告 1、请您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在申办登记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您登录“北京工商”网站()—“网上办事”—“登记注册”模块查询相关内容,或直接到工商部门现场咨询。 2、提交申请前,请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知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3、请您如实反映情况,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本申请书的电子版可通过上述网址获取。 5、本申请书请使用正楷字体手填或打印填写。选择手工填写的,请您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保持字迹工整,避免涂改。选择打印填写的,请您填好后使用A4纸打印,按申请书完整页码顺序装订成册。 本人作为 (所从属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B0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第三版)

3.分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分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分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其他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其他 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年月日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个体工商户或机构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简易注销登记)□备案□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 □证照管理□企业迁移□其他_____________ 手续。 2、口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口同意□不同意修改申请人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 4、口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错误; 5、口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_____________ 年 _____ 月_____ 日至___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以及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和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申请设立(开业)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 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4、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 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 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 (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个体工商户申请人为经营者,其中,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为参加经营的全体家庭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签署;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程序终结后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签署。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V。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 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 办人的身份证件。 9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 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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