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钻机管理办法

煤矿钻机管理办法
煤矿钻机管理办法

**煤矿钻机管理办法

1、为规范抽采钻机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提高钻进效率和使用率,减少钻机维修率,特制定本办法。

2、各使用钻机单位为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钻机现场正常运转;瓦斯科为钻机的主管部门,负责办理钻机维修等具体事务。

3、各使用钻机单位必须根据工程需要,编制使用计划。确因生产条件发生改变需要投入钻机的,由各单位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

4、钻机经全面检修后,由包机队组验收,后交包机队组。

5、钻机效率根据钻机类型、施工工艺、钻孔深度、孔径、煤层瓦斯压力、岩石硬度、作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核。矿每月下达钻孔工程量计划。

6、钻机使用率不低于60%,除地面库房、边探边掘等地点保留适当的备用量外,其他固定场所抽采钻机要正常使用。

7、钻机设置档案。内容包括购置时间、入库验收、型号及编号、使用地点等记录,实现动态记录钻机工作地点及状态。

8、各使用钻机单位必须钻机包岗到位,操作管理责任到人,打钻工必须熟悉钻机使用、保养和检修,在班前、班中、班后检查钻机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带病强行作业。机修人员负责一般性维修保养。严禁私自拆卸钻机,破坏钻机性能。

9、设备管理:钻机、水泵、操作台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严禁超负荷使用,否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10、各单位机长负责组织本单位钻机正常施工、文明生产、日常管理、钻机的移设、稳钻等事项。

11、钻机在井下闲置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升井维修保养。

12、使用和维修钻机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确保性能匹配。

13、当出现以下情况时,要进行大修:1)钻机液压系统、钻机跑道、齿轮箱等关键部件出现严重问题,不能正常运转的;2)钻机达连续运行1年以上的。

14、出现以下情况的,强行报废:1)性能低劣的老、旧、杂钻机;2)钻机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或维修费超过钻机原价值原费用的60%的;3)达到折旧年限并完成相应工程量的。

15、申请钻机报废时,使用单位必须组织验收,提出报废申请报告书及钻机档案,说明报废的具体原因,并报矿领导核准。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煤矿煤质管理制度煤质汇编

巷修队煤质管理组织机构 (2)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成员分工 (3)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4) 巷修队班组煤质检查员及拣矸工 (5) 巷修队煤质管理制度 (6) 巷修队煤质考核办法 (7) 巷修队煤质工资分配办法 (9) 煤质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10) 捡矸工岗位责任制 (11) 煤质分析会制度 (12) 煤质督查制度 (13) 煤质检查员管理制度 (14) 杂物回收制度 (15) 巷修队煤质管理应急预案 (16) 巷修队煤质要求标准 (19)

巷修队煤质管理组织机构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成员分工 组长:主持煤质管理日常工作。具体负责矿井的煤质管理布置、落实工作。 副组长:负责对井下煤质检查与考核组织工作,并对考核结果的奖罚督促落实。 成员:负责对本班组煤质管理,以及井下现场硬件落实工作,并认真填写煤质检查报表及及做好相关软件的整理工作。

巷修队煤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赵书会:负责巷修队煤质全面工作。 冯子申、张红山、王永普、耿建安:负责井下煤质督查检查及考核工作。 邵林林:负责修护地点发生冒顶、片帮以及井下地质条件发生时煤质管理措施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刘朝选、王建领、赵均伟:负责巷修一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孙孟杰、董存修、李军营:负责巷修二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刘中伟、顾永克、张贯领:负责巷修三班当班各工作地点煤质管理工作。

巷修队班组煤质检查员及拣矸工为保证巷修队井下各地点原煤质量,各生产小组设立兼职煤质检查员和拣矸工: 煤质检查员: 巷一班煤质检查员:刘朝选赵军伟王建领 巷二班煤质检查员:李军营孙孟杰董存修 巷三班煤质检查员:张贯领刘中伟顾永克 拣干工: 巷一班拣干工:王青孬崔三杰陈红旗 巷二班拣干工:姜二成王德伟赵国甫 巷三班拣干工:李二会李洪涛王听垌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办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

打钻视频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防突措施钻孔施工视频系统验收办法 (试行) 为规范防突措施钻孔验收,发挥打钻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根据《告成煤矿打钻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办法》制定本验收办法。 一、钻孔施工验收 1、建立有打钻视频系统各打钻地点,防突措施钻孔退钻验收原则上优先选择视频监控系统验收。 2、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每部钻机钻杆型号统一,不能混用,若钻杆型号不同必须提前向综合自动化监控中心汇报,值班人员另作注明。 3、钻孔施工过程中,打钻人员必须准确记录钻孔开孔时间、施工参数、煤、岩、瓦斯情况,钻孔煤、岩根数分别在记录本的岩、煤一栏中以“正”字标准,做到“一根一记”。当班安检员、瓦检工在巡查期间随机检查钻孔的施工参数、打钻记录等情况,并在打钻记录上签字,每个钻孔至少要有安检员或瓦检工一人检查签字。若检查钻孔倾角、方位、开孔位置大于设计误差值,对打钻负责人罚款50元/孔;若检查钻孔记录填写不准确或滞后填写,由检查人向综合自动化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汇报,则该钻孔按报废钻孔处理不予验收。 4、利用打钻视频监控系统验收钻孔时,由打钻负责人首先向综合自动化监控中心值班人员汇报,内容包括打钻地点、钻机

编号、开孔时间、施工及检查人员姓名、钻孔编号、倾角、方位、煤岩段长度、钻杆总根数和钻杆单根长度,综合自动化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做好记录,并与打钻负责人共同确认摄像头的监控范围,要求摄像头必须监控整个钻机机身,值班人员放大监控界面,确认监控范围完整、画面清晰后方可通知退钻。 5、在退钻时,每退出一根钻杆的全过程必须经过摄像头录像,并放在钻杆架上。 6、退钻后,打钻人员完善钻孔视频验收管理牌板,并经摄像头录像存储。牌板内容如下: 防突措施钻孔视频验收管理牌板 7、若两台及以上钻机同时退钻,不能实时监控时,值班人员要启动录像功能,并完善相关记录。 8、退钻时尽可能连续进行,若遇断电、钻机故障、退钻困难等原因终止退钻,打钻人员必须与综合自动化监控中心值班人

煤矿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生产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打造现代化数字矿山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化建设是指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或根据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对已经上线应用的信息管理系统所进行的变更、改进完善项目以及运行中的运维管理。 第三条信息化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符合xx煤矿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统一规划、资源共享,避免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由矿长牵头,总工负责,调度室信息中心实施建设,其他相关单位全力协助配合信息中心完善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信息中心作为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主要实施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xx煤矿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考核。 (二)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信息管理系统、矿井安

全生产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管理工作。 (三)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xx煤矿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对xx煤矿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技术把关负责。 (四)全面负责xx煤矿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 (五)负责和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络工作,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业务指导。 (六)负责xx煤矿计算机网络系统设备资产的管理工作。 (七)制定和修订xx煤矿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制度和各应用系统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各科室连队是信息化建设使用的基层主体。主要职责是: (一)积极参加各类新技术、新建应用的培训,结合xx煤矿实际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熟练掌握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各种应用系统的操作,按要求上报系统应用报告。 (三)属于本部门的信息化系统,要制定部门内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考核。 第八条及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信息化建设工作。 第三章信息系统运维管理 第九条计算机网络系统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1

xx市XXX煤矿 煤质管理小组煤质管理办法 为贯彻XXX煤业集团公司关于煤质管理会议精神,矿领导积极组织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 我矿职工上下一心,积极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根据xxXXX煤业集团公司、XXX煤矿关于煤质管理办法的会议、文件精神,特制定关于生产一线煤质管理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井下生产、运输、入煤仓到地面等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煤质管理小组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小组: XXX煤矿煤质监督小组负责矿井下原煤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督促各施工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管理活动。

二、原煤质量管理组,管理职责与权限 1、在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煤质管理制度。 2、负责煤质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和进行综采、综掘工作面的煤质预测预报工作,并按时上报。 3、根据集团公司煤质考核办下达的煤质考核指标,负责把指标分解到各队,并严格进行考核。 4、负责研究煤层和煤质变化规律,制定提高煤质的措施。当生产过程中煤质发生变化时,及时向矿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影响煤质的因素。 5、负责从生产到入仓到地面等过程的煤质监督管理工作,得到影响煤质的信息,及时落实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6、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煤质考核办对井下原煤生产检查样的采取,协助做好生产煤样的采集、送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及时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化验分析资料。 7、监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落实保证煤质的具体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质技术管理工作。 8、负责收集、整理矿井煤质资料,建立相关的煤质图表和台帐。 9、协调解决生产单位、区队煤质管理工作出现的问题。有权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追查和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参与日常煤质管理工作,煤质检查员负责井下原煤生产、运输过程各环节的煤质监督检查,发现违反煤质管理措施的现象或煤质管理存在问题,现场落实责任单位纠正解决。有权对违反煤质管理办法的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进行处罚。 三、煤质管理制度 1、煤质预测预报制度: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2009版) * * 矿务局 二 0 0 九年

第一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

返回目录**矿务局关于建立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制度形式,明确每一位员工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最基本、最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二、矿务局所属各单位必须建立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各工种的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安全生产中应负的职责,分级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装订成册,安全责任制度要上墙。 三、安全责任制应根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各职能部门和各岗位人员中的职责范围,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将单位或部门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到各岗和人员。 四、原煤生产单位要按(**矿务局)《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其它各单位要分别制定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操作顺序和标准,明确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操作规程要涵盖从进入作业现场、操作准备、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做到有什么工种,就应该有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落实到位。 五、安全生产责任等制度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以达到更具有针对性和

可操作性。每位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努力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和谐发展。 六、矿务局各级安监(检)部门要加强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制度。在实施安全监察时,若发现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或者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应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矿务局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按失职予以处罚。

钻井质量要求及管理办法

钻井质量要求及管理办法

钻井工程技术要求及管理办法 根据各钻井队伍的施工情况,以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今年在施工管理上,钻井质量上,能上一个新的台阶,对各作业队伍实行如下管理: (一):钻前验收 钻机安装完毕,钻前工作就绪后,由井队自己组织技术人员,实行自检验收,满足要求后,方可开钻,钻前验收结果应在井史和地质日志中进行记录 (二):钻井液 钻井液本着保护油气层,缩短钻井周期为目的。一开要用澎润土—聚合物钻井液。二开录井段钻井液应做到如下要求 1、密度应控制在1.03-1.07g/cm2 2、澎润土含量应控制在1.5-2.0% 3、漏性粘度应控制在19-21s(马氏)、31-33s(范氏) 4、PH值应控制在7-9之间。 5、API失水量应小于8ml,泥饼厚度小于4mm 6、加强钻井液性能的调整和测定,每班必须进行钻井液的全性能测定,钻达目的层位应加密测点,连续测量钻井液粘度,密度,失水量,直到完钻,都有详细记录。 7、进入录井段后钻井液不得混原油,(除油基钻井液),不得使用防碍油层鉴定或影响后期工程质量的钻井液处理剂。 8、岩屑录井段,振动筛使用率必须达到100%,并且使用的筛布必须在80目以上。 三、钻井工程 1、井深数据误差标准,钻井过程中每接一根单根校正一次井深,误差小于0.10m,主要油层中部,换钻头取心前后,完钻下套管前均应进行井深校正,误差小于0.5%,钻具长度和组合变化均有原始记录,井深做到工程地质两对口。

2、井深结构符合工程设计要求。 3、直井段井斜不超过3o,油层段不超过1o,定向井最大井斜应在15o-30o之间。 4、井径要规则,要求不出现键槽,大肚子,狗腿井段,直井扩径率不超过10%,定向井扩径率不超过15%。 5、直井井底水平位移要求:井底水平位移小于30米。(水平位移的位置指的是该井最后一个目的层顶部的实钻位置与井口垂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6、定向井应按要求中靶,中靶半径小于30m。 7、全角变化率:直井连续三点不超过2o/25m,定向井连续三点不超过3o/100m。 8、定向井增斜率为2-3/25m。 9、套管入井前必须认真检查是否有伤痕,裂缝等缺陷,并应清洗丝扣,大量尺寸,按秩序编号排列整齐,详细记录。 10、完钻测井和套管入井前必须通井,在下述情况下必须划眼,遇阻段,井斜变化段,井径缩小及油层上下50m井段,并大排量循环,确保井底干净。 11、套管入井前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及时灌满钻井液,至少循环2-3周,并有详细记录,若有异常情况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12、出现井漏或井塌应积极堵漏补救。 以上施工质量检查与监督工作均由钻采公司派专业人员不定时和定时地赴现场进行,如有质量不合格要求,井队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事故,应协商提出部分或全部报废,并呈报公司批准。 四、完钻资料验收及总结报告审查: (1)钻井液性能包括:密度、失水、粘度、PH值、固相含量、泥饼厚度,以及缸套、冲次、排量、压力。 钻井液性能测定要有详细记录。 钻井液维护措施有详细记录。 钻井液成本审核后要详实填写(附在钻井液史后面)。

20XX煤矿制度管理办法修改

关于印发《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现将《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1.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2.制度管理框架业务领域说明 3.标准制度模板 4.制度编写规范 5.制度管理工作评价标准 任家庄煤矿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六日

专业资料 宁夏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任家庄煤矿制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我矿制度管理体系,提升制度管理水平,依据《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神宁办〔2011〕28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制度”,是指我矿为完成组织目标、 维系组织稳定,针对生产经营及管理活动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性、反复使用性、权利义务并存的行为准则。 本办法所称“制度管理体系”是指我矿为实现制度管理规范化、体系化目标,保证制度对业务运行的有效支撑而搭建的一系列管理内容、方法及工具,包括制度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框架、管理制度与流程、制度模板等。 第三条制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系化原则:各项制度层级、边界清晰,相互协调,有机统一; (二)规范化原则:严格遵循制度管理流程、履行制度管理

职责; (三)标准化原则:统一应用制度管理框架、制度模板及其他相关规范。 专业资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制度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我矿的制度管理决策者、制度管理归口部门、制度主责部门。 第六条制度决策者包括矿党委会、矿长办公室、其他联席会议,以及矿领导。制度管理决策者负责制度管理工作的决策及制度的审批。 第七条经营科是矿制度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矿制度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矿制度管理年度计划的编制、实施与总结;(二)负责督促矿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起草、专业性、规范性审核与培训; (三)负责制度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工具的应用与反馈;(四)协助集团公司开展本行业和相关业务领域制度的建设与优化; (五)协助集团公司制度管理体系的建设与优化工作,并贯彻应用; (六)负责矿其他制度管理日常工作。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煤炭质量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矿煤炭质量的管理,争取市场优势,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煤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煤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管理机构 (一)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煤质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陈祖政(负责煤炭质量管理) (三)设专职煤质检查员一名: (四)煤质管理领导组责任 负责全矿井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二、明确各部门煤质管理职责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煤质管理细则 (1)采、掘工作面控制质量措施 1、对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及时解决。 2、遇到地质变化必须坚持煤、矸分流。 3、工作面遇断层、薄煤带时,必须控制采高,做到分采、分运,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或破碎矸石进入煤流中。 4、采、掘过程中遇到断层时,要对煤岩分装、分运、分储;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装、分运或分储的,区队要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 5、工作面运煤巷遇到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必须采取措施,架设挡雨棚或挖水窝引水,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防止淋水进入煤流。

6、井下排水严禁使用溜煤眼,更不准用水冲刷溜煤眼,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装运原煤控制质量措施 1、对原煤要仔细鉴别,严禁不经挑拣矸石进行装车,加强运输转载环节手工除杂、拣矸力度,确保原煤无杂物。 2、运输队要加强现场管理,发现煤矸混装和水煤车应落实责任单位并及时报调度室、煤质办。 3、及时清理矿车中的杂物及厚车底。 4、在工作面装煤时,不能有超过100㎜的矸石。 (3)煤场管理职责 1、煤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煤场,发现煤堆周围有木头、矸石块等杂物要及时清拣,出现积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严把煤炭质量关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对质量不达要求的坚决进行扣质扣量的处罚。 四、煤质要求 1、含矸粒度、矸石在原煤中的粒度不能大于10cm。 2、含矸率≤10% 3、水分≤5% 4、灰分≤30% 五、胜利煤矿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1)有下列情况者罚100元 1、采掘工作面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无采

钻孔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558 钻孔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钻孔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钻机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应铺垫枕木或钢板。轮胎式钻机应用长度不小于4米的垫木垫至轮胎离开地面。 2、作业时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 3、钻机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确认安全。 ⑴各部件完整,联结牢固、正确。 ⑵动力系统安全防护装置齐全。 ⑶电气系统接线可靠,仪表正常。 ⑷卷扬提升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钢丝绳符合规定。

⑸钻架钢结构无裂纹损坏、严重锈蚀、开焊、变形。 4、钻机作业时,钻机旋转部件周围、吊索具下方不得有人。 5、大雨、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天气不得架设钻机及进行高处作业。 6、钻孔机械移动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队干部分工管理制度 1、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2、书记: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正确引导,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队党、政、工、团各项工作,负责井上地面的综合治理与管理,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及职工思想工作。 3、安全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患、标准化等工作及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协助全队搞好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4、生产副队长:全面负责各生产班的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负责验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机电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机电工作,负责全队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追查落实处理重大机电检修事故,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负责全队日常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管理,分管检修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并督促涉及机电方面一体化工作的标准化,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6、工会主席:全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7、技术员:负责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存档。负责全队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队日常资料的撰写与保送。 8、办事员:协助队长搞好日常经营与管理,努力为全队节约成本,抓好成本管理,控制好全队的超支。负责全队的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分的核算与报表的制定、工资的核算、领取和发放,日常工作的落实。 9、材料员:负责全队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支领,督促回收、修理。 10、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隐患的排查处理。 11、网员、青监岗员:监督井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工作。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1

石圪台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两级公司有关煤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安全是企业的效益”意识。进一步稳定我矿原煤生产质量,提高商品煤煤质,巩固“神华煤”品牌形象,建立煤质管理制度,健全煤质管理体系,对煤炭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狠抓煤质管理不放松,加强对生产各环节的质量控制,使我矿的煤炭产品能够适应市场的需求。根据神东煤炭分公司《煤质管理考核办法》和《煤质管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质管理机构 建立煤质行政管理、煤质监督检查和煤质管理实施体系,形成从工作面、生产、运输、入仓全过程的煤质管理网络,成立矿、科队、班组三级煤质管理机构。 (一)成立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田小明 副组长:孟永兵李锋 成员:杨纯伟李小元刘民强秦琳张悦高来维刘栓和徐忠周党文杨建林白子君王开慧刘忠陈元良左云祁平生石彬雁吴景红王俊祥 (二)设立煤质监督检查机构: 生产指挥中心质量管理组负责全矿煤质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三)成立煤质管理实施机构: 各队成立煤质管理小组,队长任小组组长,副职及技术主管为小组成员,班组长兼任煤质员。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煤质量。各班组为煤质措施的执行机构,相应成立煤质活动小组,并在生产过程中开展全面煤炭质量

管理活动。 二、管理职责与权限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与权限: 1、负责贯彻落实两级公司有关煤质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矿的煤质管理行政领导工作,领导煤质管理机构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煤质管理。 3、指导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管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4、负责推广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检测手段,并根据煤质情况进行技术研究,优化工艺流程,满足煤质指标。 5、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煤质管理措施,完成公司下达的月度煤质指标。 6、组织召开煤质分析会,制定提高和改进煤质的措施,落实对各生产单位的煤质考核指标。 7、负责制定和修改煤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8、对违反煤质管理有关规定和煤质管理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二)矿级领导的职责与权限: 1、矿长为煤炭产品生产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煤质管理工作。 2、生产副矿长负责生产过程中的煤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煤质问题;负责煤质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工作,对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 3、总工程师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技术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组织制定提高煤质的技术措施,并根据公司下达的煤质指标组织编制煤质计划和进行煤质预测预报工作。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82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安全信息化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煤矿信息系统与网络资源在可控范围内安全稳定的运行,保护现有的网络、数据信息的安全,特制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通过制定本制度形成一个动态以预防为主的信息安全管理方式,通过实时的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系统潜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件带来的风险和损失,保证信息系统的使用安全。 第三条通过安全管理不但能够保障己有的安全

系统得到正确、有效的使用,而且能够实际检验安全策略的使用情况,及时提出新的安全需求,以便及时进行升级改进或实行新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条广泛开展信息安全教育,进行信息、安全检查,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制定适用于煤矿信息网络的各种软、硬件设备的综合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中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第六条管理对象: 1.硬件设备:包括计算机主机及外设、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其它辅助设备。 2.物理环境:包括机房场地环境、设备维修、存储环境等 3.通信线路:包括专用的通讯线路、网络布线、

用于数据通讯的电话线等。 4.软件系统:包括网络设备的配置、操作系统、应用软件以及其它各相关的应用系统等。 5.文档资料:包括设备及系统的使用说明及操作指南、参数配置表、运行操作记录、故障维护处理记录、电子数据及文档等。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七条信息中心负责煤矿信息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保障煤矿信息系统安全运行,负责业务数据及其它重要数据的备份管理,向上级部门上报信息、系统运行安全报告。 第九条负责安全产品的使用、维护、升级,所有安全产品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审批和授权,不得擅自采购和私自试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安

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管理暂行办法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在用钻机、修井机的管理,做好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的定期检测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拥有钻机、修井机的单位,所指的检测对象是钻机、修井机的井架。 第三条钻机、修井机井架每3年进行一次检测,对前次评定为C级的井架应每2年进行一次检测。损伤钻机、修井机(指在搬家、作业中造成损伤或锈蚀严重的)井架应在发生损伤后或对损伤进行修理后及时检测。 第四条钻机、修井机井架检测及分级评定工作必须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承担。 第五条钻机、修井机井架的分级按检测的实际承载能力分为A、B、C、D四级。 A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 B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的85%; C级:实际承载能力不低于设计额定载荷的60%; D级:实际承载能力低于设计额定载荷60%。 第六条检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专业标准对井架进行检测后,依照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6442-2000)对被检井架进行分级评定,检测报告和分级评定报告由检测单位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用户(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存档。检测后的分级标识、

有效期等参数要标注在井架醒目处,在使用过程中实际承载严禁超过各级允许的最大载荷。评定为D级的应判定为报废。 第七条生产协调部是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其管理职责: 1、依据国家和中油集团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制定并完善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并督促贯彻执行; 2、组织编制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3、负责对井架检测机构的资质评审工作; 4、负责每年年底将本企业的检测结果上报中油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市场部。 第八条质量安全环保部是集团公司HSE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其管理职责: 1、依据国家和中油集团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对违背分级使用原则的使用单位进行处罚。 第九条使用单位负责钻机、修井机井架定期检测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制度,依据油田集团公司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工作实施细则,并贯彻执行; 2、编制本单位钻机、修井机定期检测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逐步好转。促进煤矿企业合法、安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和国家446号令,及其它相关煤矿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办矿、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生产”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事故。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企业负责,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安全生产法人负责和投资决策人负责制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及法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的责任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 3、转变思想,与时俱进,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性,同时将各种制度贯彻到平时的安全生产工作中。

二、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4、完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矿井设立矿长、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同时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学历,并有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同时每班必须配备一名有责任心的跟班管理干部,实行8小时跟班作业。煤矿企业还必须配齐持有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瓦检员、放炮员、电工、绞车工、安检员、瓦斯监控员。 5、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一通三防”防治水、防灭火等管理机构,管理措施,明确责任人,人员至少4人以上。 7、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年度生产方案和各项工程的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 8、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各矿应设立专职安全检查机构,且人员不少于5人,并确保每旬集中检查一次,排查隐患,督促各项措施的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鼓励先进,推动煤矿升级改造; (五)有利于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七)利益相关单位回避; (八)核增从严,核减从快。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新建、改扩

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进行确认。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是煤矿依法组织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监察的依据。 第五条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查确认的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应当组织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一)采场条件或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采、地面等系统(环节)之一发生较大变化; (二)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采掘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 (三)煤层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 (四)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2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

煤矿煤质管理办法

煤矿劣质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我矿煤炭质量的管理,争取市场优势,提升产品的竞争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煤质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矿煤质管理现状,特制定本措施。 一、设立管理机构 (一)矿煤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冯彦荣 副组长:刘德威冯海军 成员:靳宝珠陈建亮王崇葛强强 (二)煤质管理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靳宝珠(负责煤炭质量管理) (三)设专职煤质检查员一名:由葛强强负责 (四)煤质管理领导组责任 负责全矿井的煤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及时予以修订,指导监督各队组的煤质管理工作,推广煤质管理新技术、新方法,制定适应现场煤炭质量管理措施,不断提高煤炭质量。 二、明确各部门煤质管理职责 (一)煤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三、煤质管理细则 (1)采、掘工作面控制质量措施 1、对生产的毛煤质量负直接责任,对采煤工序中影响煤质的因素,要及时解决。 2、遇到地质变化必须坚持煤、矸分流。 3、工作面遇断层、薄煤带时,必须控制采高,做到分采、分运,并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或破碎矸石进入煤流中。 4、采、掘过程中遇到断层时,要对煤岩分装、分运、分储;采取措施,减少伪顶脱落。因特殊原因不能实现分装、分运或分储的,要制定保证煤质的措施。 5、工作面运煤巷遇到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时,必须采取措施,架设挡水棚或挖水仓引水,将水分离到煤流之外,防止淋水进入煤流。

6、井下排水严禁使用溜煤眼,更不准用水冲刷溜煤眼,否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7、因管理不善,造成水进入煤仓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装运原煤控制质量措施 1、对原煤要仔细鉴别,严禁不经挑拣矸石进行装车,加强运输转载环节手工除杂、拣矸力度,确保原煤无杂物。 2、机电队要加强现场管理,发现煤矸混装应落实责任单位并及时报调度室、煤质办。 3、及时清理矿车中的杂物及厚车底。 4、在工作面装煤时,不能有超过100㎜的矸石。 (3)煤场管理职责 1、煤场管理人员经常巡视煤场,发现煤堆周围有木头、矸石块等杂物要及时清拣,出现积水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2、严把煤炭质量关卡,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对质量不达要求的坚决进行扣质扣量的处罚。 四、煤质要求 1、含矸粒度、矸石在原煤中的粒度不能大于10cm。 2、含矸率≤10% 3、水分≤5% 4、灰分≤30% 五、安泰煤矿煤质管理处罚条例 (1)有下列情况者罚100元 1、采掘工作面顶板淋水、底板涌水、采空区出水,无采

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 煤矿特殊条件开采暂行管理办法 晋煤行发(2014)1561号 第一章总则 第1-1 条为巩固我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成果,进一步加强我省煤矿资源管理和利用,促进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特殊和稀缺煤类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第16号)、《生产煤矿回采率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2]第17号)以及《煤矿安全规程》,特制订本办法。 第1-2 条本办法所称的煤矿,是指在山西省境内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登记公告的生产煤矿,建设煤矿涉及有关内容的按照批准的设计严格执行。 第1-3 条本办法所称的特殊条件开采,是指“三下开采、蹬空开采、边角煤开采、旧采空区复采”等。 第1-4 条鼓励煤矿企业在安全、合理、经济的前提下,进行特殊条件采煤,提高资源回收率。鼓励煤矿企业开展特殊条件开采技术研究,采用适宜特殊条件开采的技术、工艺。 第1-5 条煤矿企业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必须编制技术方案或设计并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报批或备案,有关部门对特殊条件开采的可行性应进行充分论证。 第1-6 条禁止使用炮采等落后采煤工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及以上、煤与瓦斯突出、自燃发火严重的矿井不得进行特殊条件开采。 第1-7 条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必须坚持集约生产,原则上在原批准的采煤工作面个数基础上,新增加的特殊开采工作面不超过一个,且矿井必须满足通风、排水、运输、供电、避灾等安全生产需要,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规定。煤矿必须按照登记公告能力组织生产,不得因增加特殊开采工作面超能力生产。 第1-8 条煤矿企业进行特殊条件开采,储量管理及回采率符合有关规定,设计应按有关要求确定合理的回采率,同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规定。 第二章“三下”开采 第2-1 条“三下”开采必须严格执行《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各项条款。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2-2 条开采建(构)筑物、水体、铁路所压煤炭资源应遵循煤炭资源优化利用原则、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1、公司各矿、部门,在安全上实行安全目标治理与考核,公司全年安全目标:矿井无工亡,重伤不超过一人,轻伤不超过9人。 2、每年年初前由公司(业主)和矿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结合下年度生产打算安排制定全年安全目标,并组织不同季节、不同采掘区域的灾难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目标治理重点。 3、矿的安全目标确定后,各部门围绕矿的安全目标制定和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目标。安全治理上实行部门、单位的自我治理和自我操纵。 4、各部门依照自己的安全目标,下达各工种、各岗位的全年、季、月安全目标,发挥全体职工的安全治理积极性与主动性。 5、矿依照上级治理部门要求或矿在一定时期内的专门情况,开展一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竞争活动,同时制定该时期内的安全目标,但这种短期目标不得与矿年、季、月安全目标相抵触。 6、在安全目标实施过程中,矿、部门、岗位要进行细致的治理与严格操纵,如有发觉偏离目标的现象,相互之间应进行有效的关心和指导,同时加以必要的协调和操纵。 7、实行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每月对各岗位的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每季对矿、部门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每月、季、年对矿安全目标成果进行评价。 8、通过安全目标成果评价,找出安全目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

问题、限制因素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9、安全目标成果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各工种岗位逐月考核,各部门分不按月、季度考核,矿分不按月、季度、年度考核。 10、安全目标成果考核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奖惩条例及安全目标治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掺杂照顾情绪或平衡关系因素。

“一通三防”治理制度 1、通风瓦斯治理制度 (1)实行分区通风,及时调节,合理分配风量,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风和无风、微风作业。 (2)加强对采区回风巷和采掘工作面回风巷的维护治理,保证风流畅通,断面达到要求。 (3)井下各掘进工作面严禁随意停、开局扇和减少风量,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 (4)局扇选型、安装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加强局部通风治理,风筒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筒出风口距的工作面距离不得超过5m,加强风筒破口粘补,尽量减少漏风,保证作业面所需风量。 (5)不得任意损坏风门、密闭、风窗、风桥等通风设施,以免造成风流短路。 (6)矿井要紧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 (7)巷道在贯穿相距20米前,由技术部按规定要求将贯彻通知单下发相关部门,随时掌握好情况,贯穿当班由通风员派人进行现场贯穿系统调整。 (8)建立测风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每10天进行一次全矿井,作业地点测风。 (9)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认真收集资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