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有毒有害物质及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15 有毒有害物质及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15 有毒有害物质及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有毒有害物质及生活垃圾

处理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办公环境及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办公环境,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社管中心负责公司机关本部的办公环境及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公司办公室行政管理科负责提供有毒有害物质及生活垃圾分类、分装的容器、警示标志。

第五条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机关本部办公环境及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本办公区域办公环境及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章垃圾的分类

第七条公司的各单位和个人,将垃圾分成如下三类,分别投放到指定地点、指定容器内。

1、可回收垃圾--纸类、玻璃、金属、塑料、橡胶、竹木制品、纺织品等。

2、不可回收垃圾--残羹剩饭、菜皮、灰土、杂草、枯枝等。

3、有害垃圾--日光灯管、电池、色带、墨盒、喷雾罐、废润滑剂罐、药品、药瓶、涂改液、过期化妆品、一次性注射器、废油、烟蒂等。

第八条可回收垃圾投放于卫生间黄色容器,不可回收垃圾投放于绿色容器,有害垃圾投放于红色容器。

第九条严禁将垃圾乱堆乱放,混投或在容器上乱涂乱画。

第三章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应当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3〕第27号令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太原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由社管中心负责。

第十一条降雪后应及时清除各自卫生责任区至道路中心线的积雪。(责任区划分:公司本部负责机关庭院内;工程经贸公司、物贸公司负责机关大门中心线以东的区域;社管中心、海外公司负责大门中心线以西的区域,重点是自行车道和人行道);分公司、项目部自行划分清雪区域。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1、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和塑料包装袋,以及其它废弃物。

2、乱倒垃圾、污水、茶根;垃圾不分类投放于容器内。

3、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垃圾、树枝、树叶等。

第四章罚则

第十三条凡有上述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第十四条凡不及时清扫积雪的,由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责任部门500元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社管中心。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

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

【法规标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2015-05-04【生效时间】2015-05-04【关键词】环境,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六日

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项目情况调研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项目情况调 研报告 根据《州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和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下达了新建垃圾环保发电项目1个,日处理规模100吨,总投资10000万元。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时,因我县日处理垃圾量不足100吨,专家认定垃圾量达不到焚烧发电的最低要求,垃圾发电产能和投入不成正比,建议我县将项目调整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因此按照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并于2019年11月18日取得州发改委立项批复《关于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计划投资4991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自筹,建设年限2020年至2021年,建设地址为县奔戈乡老垃圾填埋场位置,项目采取焚烧处理方式,配置安装250吨每天的垃圾焚烧处理生产线,新建厂房5494平方米,办公用房192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一、项目推进情况

2020年1月通过政府采购进行设备采购工作,先已完成备采购投资1877万元;2020年8月3日完成工程施工招标工作,9月1日进场施工,已完成基础验槽。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山体滑坡导致项目无法推进,9月19日下午施工现场北侧发生了山体滑坡,滑坡体量大约6.4万方,导致停工至今。已组织地灾专家对滑坡段进行调查,专家提出要先停止项目的施工,对灾害点进行勘察,然后根据勘察结果再做下步工作计划,滑坡治理建议报告已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二是资金缺口大,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资金为业主多渠道自筹如今落实了生态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债券资金1000万元,现已从债券资金中支付前期费用40余万元,设备采购560余万元,缺口资金达2991万元。 三、山体滑坡原因 经业主、施工、监理、地勘及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地灾专家成立工作组对现场突发情况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及会商,认为该

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呼和浩特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水平,改善城市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通过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置,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第三条本市建城区内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区域生活垃圾的减量、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配置和设施设备建设运营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协助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负责拟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负责实施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 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管理。 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是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实施和具体推进工作。 第七条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情况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管理部门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用地建设规范中的有关内容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置要求。 教育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环境教育内容,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养从小养成生活垃

全球金融市场概况

全球金融市场概况 1.3 全球金融市场概况 一、全球货币市场概况 在这里我们只介绍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的全球金融市场情况,至于美国次贷危机以及演变为金融危机后的情况将在后面章节详细介绍。 世界经济自2002年复苏以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在2007年之前世界几大经济体的经济形势都十分乐观,为国际金融市场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主要经济体普遍实施了紧缩性货币政策,虽然对国际金融市场利率、汇率等影响巨大,但没有影响金融市场的活跃程度。国际贸易继续保持增长,全球经常账户失衡仍然严重,国际资本大量流向发达国家,进一步繁荣了发达国家金融市场。同时,一些非经济因素也对国际金融市场产生着影响,如地缘政治风险、石油与黄金市场的变动等。 aliqq. 由于全球货币流动性过剩,主要国家和地区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2004年后各主要经济体实施了紧缩性货币政策,但全球流动性依然充裕。全球流动性过剩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美国贸易赤字庞大,其债务增长迅速,而日本、亚洲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及石油出口国等对美国保持大量贸易盈余,主要发达国家货币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占有主导地位。贸易逆差的发达国家可以通过输出本国货币来满足国内的进口需求,顺差国则因为大量盈余而造成国内货币扩X,导致全球流动性增加。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又为过剩的流动性找到了出口。由于金融创新日益活跃,货币与金融资产之间的转化更加容易,金融市场可交易的种类也不断增加,交易总量不断扩大,金融市场对流动性的吸纳能力不断上升。全球流动性过剩又推动国际金融市场资产价格的上涨,增加了风险。2007年前,全球房地产、证券、黄金、石油等市场十分活跃,资产价格快速上涨。而一旦资产价格快速膨胀所形成的泡沫破裂,必然对国际金融市场和全球经济造成负面冲击。 在经济全球化加速的背景下,全球资本流动日益活跃,全球资本净输入国集中于几大发达国家,美国是全球资本流入最多的国家。新兴市场国家成为资本输出国,国际资本流动推动了发达国家主导的国际金融市场的异常繁荣,也加深了全球金融市场中各国利益的联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综合考虑各地气候特征、发展水平、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方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 五、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六、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 七、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八、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 九、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 十、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引导公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强化教育,着力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 徐州天画广告有限公司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 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 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 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 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 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 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 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发展规划,会同规划、计划、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七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八条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桶)、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部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

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施工工艺纪律 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大家有一个干净整洁卫生的生活作业环境,从而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体和身心健康,现场生活垃圾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为此项目部结合目前气候条件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该现场生活垃圾管理制度。 1、对于目前现场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应限期清理,集中堆放后进行垃圾外运。 2、各施工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要求分类集中存放,对于剩菜剩饭应装入专用生活垃圾桶,其它生活垃圾可直接倒入大垃圾箱内,严禁混用。 3、各施工队应严格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或乱扔乱放,除生活垃圾外,其它施工垃圾严禁倒入生活垃圾池或专用垃圾桶内。 4、现场管理人员食堂门口适当位置应摆放用于倾倒剩菜、剩饭的专用生活垃圾桶。 5、生活垃圾根据季节可每周集中清运一次,如高温季节为防止出现苍蝇或其它蚊虫,可采用喷洒药物或每隔两天便进行外运。 6、对各施工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使其认识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生活垃圾污染会造成环境污染和空气质量下降,甚至导致传染病的发生,从而影响每个人的身体和身心健康。 7、项目部明确各施工队生活环境责任区,要求各施工队搞好各自的食堂及责任区卫生,每天按时清理打扫,并及时将生活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或垃圾桶内,产生的其它垃圾倒入指定区域。 8、各食堂对于变质腐烂的蔬菜或食品应做生活垃圾处理,严禁食用,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 9、生活垃圾设专人负责监督管理,项目部随时进行检查,对在现场内随意丢弃或不按要求分类倾倒生活垃圾的,清理干净并进行罚款处理。 10、该管理制度从即日起开始执行,要求各施工队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从严要求自己,确保该制度的顺利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作业环境。 页脚内容1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

垃圾分类处理及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垃圾分类处理及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垃圾分类处理及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目录 1.总论 (1) 1.1项目背景 (1) 1.1.1项目名称 (1) 1.1.2项目的承办单位 (1) 1.1.3项目的主管部门 (1) 1.1.4项目的拟建地区和地点 (1) 1.1.5编制单位 (1) 1.1.6研究工作依据 (1) 1.1.7研究工作概况 (2) 1.2可行性研究结论 (6) 1.2.1市场预测和项目规格 (6) 1.2.2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9) 1.2.3厂址 (10) 1.2.4项目工程技术方案 (10) 1.2.5环境保护 (21) 1.2.6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25) 1.2.7项目建设进度 (26) 1.2.8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 (26) 1.2.9财务评价 (30) 2.项目背景和发展概况 (34) 2.1项目提出的背景 (34) 2.1.1符合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 (34) 2.1.2项目发起人以及发起缘由 (35) 2.2项目发展概况 (38) 2.2.1小城镇生活垃圾成分的考察 (38) 2.2.2试验试制工作的情况 (39) 2.2.4项目建议书的审批过程 (39)

3.市场分析与建设规模 (40) 3.1市场调查 (40) 3.1.1燃气的市场调查 (41) 3.1.2有机肥市场调查 (41) 3.1.3企口型混凝土腔发泡自保温砌块的市场调查 (42) 3.1.4产品现在生产能力调查 (42) 3.1.5产品产量及销售量调查 (43) 3.1.6替代产品调查 (44) 3.2市场预测 (44) 3.2.1国内市场需求预测 (44) 3.2.2价格预测 (44) 3.3市场推销战略 (45) 3.3.1目标市场 (45) 3.3.2产品策略 (46) 3.3.3定价策略 (46) 3.3.4分销策略 (46) 3.3.5促销策略 (47) 3.3.6初期工作要点 (47) 3.4产品方案与建设规模 (48) 3.4.1产品方案 (48) 3.4.2建设规模 (50) 3.4.3主要建设内容 (50) 3.5产品销售收入预测 (51) 4建设条件与厂址选择 (51) 4.1资源和原材料 (51) 4.1.1原材料及辅助原料供应 (51) 4.1.2燃料动力及其他公用设施的供应 (52) 4.2建设地的选择 (53)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陇西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四条县住建局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以及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拟定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管理目标,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以及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和监督。巩昌环卫管理站、文峰环卫管理站负责我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县综合执法局牵头落实城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具体工作。 第六条县商务局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进行监督管理;县环保局负责对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县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规划设置要求,并对物业公司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县教体局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培养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交通局、县旅游局、县文广局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在其服务和管理的范围内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企事业单位在县综合执法局的指导下,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指导工作,协助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在所在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动员小区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督促小区保洁人员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第八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的规定,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履行生活垃圾产生者的责任。 第二章分类投放 第九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按照以下标准分类: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弃的纸张、塑料、金属、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 (二)厨余垃圾,是指废弃的剩菜、剩饭、蛋壳、瓜果皮核、茶渣、骨头等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易腐性垃圾; (三)有害垃圾,是指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希望能帮助到您!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了安徽省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xx年安徽省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业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发展规划,会同规划、计划、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七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八条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桶)、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部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 第九条城市居民必须按当地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 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应当按当地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 废旧家具等大>废弃物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投放。 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居民都应当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当地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丢垃圾。 第十条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按批准指定的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无力运输、处理的,可以委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运输、处理。 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第十一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生活垃圾运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十二条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

垃圾分类及处理程序

发行日期: 2012/2/1

1.目的 使公司全体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工作及生活环境。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产生的各种垃圾。 3.内容 3.1垃圾分类: 公司现在把废弃物分为两大类: 可回收垃圾,分为七种:废纸、木材、塑料、金属、零件、塑料袋、废容器; 不可回收垃圾,分为两种:普通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四种:废日光灯管、涂改液瓶、化学品容器、沾有化学品的废弃物。 可回收废弃物要按类分好,以利厂商分类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要按其有无危险性分别堆放,特别注意不可把危险废物混到生活垃圾中。 废 弃 物 分 类 可回收: 废纸、木材、塑料、金属、零件、塑料袋、废容器 不可回收 普通生活垃圾: 果皮等垃圾、灰尘、杂草、枯枝花卉、花土等 危险废物: 废日光灯管、涂改液瓶、化学品容器、沾有化学品的废弃物 3.2厂区内垃圾收集 3.2.1各部门负责人每天必须安排人员对本部门的工作场所进行整理及打扫,并对垃圾进行分类放于规定的地方。 3.2.2 各种垃圾的收集箱应有明显标示,并对于垃圾存放处进行区域标示。 3.2.3易燃可燃易挥发等化学危险废弃物必须放于有盖的铁桶内,远离热工作业区并有相关的“防火”或“危险勿接触”警告标识。 3.2.4医疗废弃物应放于每个急救箱正下方有盖的垃圾桶内。 3.2.6清洁人员每天必须对厂区内公共区域进行整理打扫,并将各部门的垃圾分类集中到保安室对面的垃圾箱内。 3.2.6后勤部必须对垃圾箱进行防护措施,保持垃圾箱周围的清洁,避免因起风而使箱内塑料袋

及纸张类的废弃物飞出。 3.3废弃物的转移及处理 3.3.1认真落实执行国家关于固体废弃物的相关规定,强化监督管理防治、有毒、有害废物的污染和扩散转嫁污染。 3.4垃圾的控制 3.4.1行政部人员有义务监督本厂区内的环境卫生,针对乱扔垃圾的现象给予制止及教育。3.4.2厂区内全体员工应养成良好的习惯,避免浪费,生活垃圾应放于指定区域。 附录:一般生活垃圾分类种类 可回收垃圾: 纸类(报纸、传单、杂志、复印纸、传真纸、包装纸盒、包装纸箱板、水泥袋等纸制品)玻璃(各种酒瓶、饮料瓶、酱油瓶等玻璃制品) 金属(各种易拉罐、铁、铜、铝等金属制品) 塑料(塑料膜袋、各种食品饮料包装袋、食用油瓶、塑料泡沫、塑料拖鞋等塑料制品)橡胶(橡皮圈、橡胶手套等橡胶制品)竹木制品、纺织品类(体积较小) 不可回收垃圾: 果皮等垃圾、灰尘、杂草、枯枝花卉、花土等 有害垃圾: 日光灯管、电池、喷雾罐(消杀剂、发胶、卡式炉罐)、涂改液瓶、指甲油瓶、油漆罐、废润滑油罐、药品、针头、针筒等.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市政污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危险废物等废弃物的管理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粪便、动物尸骸、居民家庭装饰装修废弃物、绿化垃圾、餐饮垃圾(含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以及相关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推进,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流程体系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回收全利用、原生垃圾零填埋。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政策措施,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市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本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制定相关技术规范和再生资源回收目录,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临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步伐,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国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01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格[2002]872号)和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7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以及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批发市场、工业品市场、农贸市场,城市居民和暂住人口等,均应按照本办法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收集、中转设施运往垃圾处理场(厂)进行无害化处理所发生的应当由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单位和个人承担的费用,属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管理,专项用于垃

圾运输、转运、处理及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章征收标准 第五条个人负担标准 (一)城市居民:3元/人/月。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市居民:1元/人/月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免收。 (四)城市暂住人口:3元/人/月 第六条集体负担标准 (一)各级国家机关、驻军、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2元/月收取 (二)企业(商业、服务业除外):按在职职工人数3元/人/月收取。 (三)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按每床位每月3元缴纳;餐饮、健身娱乐、洗洁营业场所按照营业面积计算,具体为: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30元缴纳;营业面积500至10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4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至5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每月0.50元缴纳;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每月0.60元缴纳;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本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_生活垃圾分类 管理制度范本 为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应制定规范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改善生活环境,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厦门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思明区、湖里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实施;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施区域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分步推进的原则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生活垃圾分类界定)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在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第四条(基本原则)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和因地制宜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人员配置和资金投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 第六条(部门职责)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目标,以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管理工作。 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本市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环境教育内容,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培养垃圾分类习惯。 商务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 年)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河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8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美丽河南、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各市县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投放习惯、垃圾成分等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统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提高垃圾分类效率及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4.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和标准体系,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初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郑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开封、洛阳、焦作、安阳等4个省辖市城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其他省辖市城区,以及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全面启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范围和内容 (一)实施区域。2020年底前,在全省所有省辖市城区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鼓励和支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市县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二)主体范围。实施垃圾强制分类区域内的以下主体,负责对其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 1.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 2.相关企业。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 (三)强制分类内容及相关要求。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含高校)等公共机构要带头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

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七日市人民政府榕政[1995]29号文颁发)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保障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创造一个环境优美、清洁的城市,促使我市环境卫生管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制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郊区镇,县(市)政府所在地的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饮食、摊点等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中所产生的建筑废弃物。 第四条福州市市容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本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综合利用研究成果的推广以及规划的制定和日常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工作。 第五条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群众应实行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并逐步推行分类收集。 第六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七条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必须保持其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应当整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拆除、搬迁、封闭合法建设的环境卫生设施或作为他用。因建设需要拆迁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提出拆迁方案,报市、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由建设单位按期就迁重建。 第八条一切单位和居民的生活废弃物,应依照环境卫生管理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倒入垃圾收集车或垃圾容器内。 环境卫生专业队伍要按规定的时间清运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第九条单位院落、住宅区以及周围环境的垃圾,应自行负责清扫、收集,运往专门设置的垃圾转运场,并依照规定缴纳卫生处理费,严禁随意倾倒。 第十条科研机构、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有害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定修订稿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浙江隆源工贸有限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1、目的 为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一般工业废物类别 主要是指本公司在生产中产生的包装材料的废纸箱、废木箱、废塑料、废纸、废铁沫、废水处理污泥等。属于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 3、生活垃圾? 办公楼和宿舍楼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职责 公司基建办负责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公司仓库负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外售回收利用。按所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存放、处置? 5.1各车间、库房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5.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临时的存 放场所,应具备防雨、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5.3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 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放在临时存放场所。 5.4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可回收的 废弃物由各单位安排人员整理,再转卖给物资回收部门。 5.5委托处理?

仓库应与被委托单位签订委托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在运输、利用及处置过程中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5.6固体废弃物的处理记录?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情况应记录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中。 6、生活垃圾? 各生活垃圾产生点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由物业公司统一运送到垃圾场处理。 7.一般固废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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