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检查程序

铁路货物检查程序
铁路货物检查程序

精心整理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

依据。

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二节基本要求

1

2

3.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运事故处理规则》、《货车篷布管理规则》等规章中有关装载加固、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货运交接检查、货运事故处理等技术要求和人身安全规定。

4.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行车组织规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等

行车组织的有关规定。

5.熟悉有关货车的技术参数。

6.熟悉本站内线路、设备、建筑物以及调车作业情况。

7.熟悉有关安全预案。

第三章货运检整

第三节设备设施

材、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通讯设备。

场地,装卸机械和计量衡器等。

备。

TMIS预确报、现车管理系统和铁路货

第三章货运检查作业

第+七条货运检查主要内容:

1.货物列车中货物装载、加固状态;

2.货车篷布及篷布绳网苫盖、捆绑状态;3.施封;

4.货车门、窗、盖、阀关闭情况;

5.《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事项;

6.《铁路货车超偏载检测装置运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内容;

7.危险货物押运人押运情况;

8.铁道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货运检查站应建立健全货运检查作业联系制度,并纳人《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车站调度员(值班员)应及时将班计划、阶段计划、变更计划下达给货运检查人员。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标准。

第二十一条

车。

第二十二条

作业安全。快速及以上旅客列车通过时,作业人员须提前停止在相邻线路通过列车一侧的作业。

电气化区段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日常管理

第二十三条货运检查站应配齐有关规章,并指定专人负责规章的保管,及时组织对规、修规。

第二十四条铁路局及货运检查站应建立健全货运检查工作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机制,定期对货运检查工作进行考评,总结并推广先进经验,全面加强货运检查安全基础管理。

第二十五条

路局每月10

铁路局应于1月10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货运检查站应有货运检查工作日志、收发文件电报登记簿、普通记录和施封锁的发放、使用和销号登记簿、换装整理登记簿、加固材料使用登记簿、交接班簿等报表和台账。

第二十九条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应加强工作联系,建立互联、互控和信息反馈制度,及时解决铁路局间交接存在的问题。

第五章货运检查工具和备品管理

第三十条货运检查站应配备以下主要工具和备品:对讲机,限界尺,工具包,钢尺,吊锤,电工刀,断线钳,铁锤,撬棍,照明灯具,8号、10号镀锌铁线,绳索,扒铜钉,钉子,绞棍以及施封锁,消防器材,危险货物检测仪,应急救援防毒面具等。第三十一条货运检查人员应按人手一台配备对讲机,并应配备照明灯具等必要的检查作业工具。

第三十二条

备品与公用备品分室(柜)存放。

第六章整理及换装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货运检查站换装整理产生费用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铁路局可依据本规则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十六条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本规则自2006年7月1日起实行。届时,废止《关于发布<铁路货检作业标准>(试行)的通知》(运货管〔1997」92号)和《关于加强货检工作的通知》(运货管[1997〕95号)。

附件:1.货运换装整理分析表

2.货运检查台账、簿册

附录:1.路网性货检站名单

2.《货运检查作业》(TB/T2116.5一

附录二

1.范围

TB/T2116

目、摘车整理范围及生产台账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铁路货检作业的车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3.基本要求

3.1

3.2

3.3

3.4

3.5

3.6A的规定。

4.基本程序

4.1计划安排和准备

车站有关人员应将班计划、阶段计划、列车编组顺序表及时通知货运检查值班员(班组长),货运检查值班员根据计划,将工作内容、检查重点、安全事项及要求等向货运检查员传达、布置。

货运检查员接到作业任务后,应掌握到达(出发)列车车次、股道、时刻、编组内容及施封、重点车情况。作业时,应携带作业工具和作业手册。

4.2到达列车预检

在列车到达前5min

测预检。

4.3检查

4.3.1

4.3.2 4.3.3车列检查、整理应在

整理完毕后,货运检查员应及时报告。

4.3.5

120min内以电报通知上一

4.3.3车列检查、整理应在规定的技术作业时间内完成。

4.3.4车列检查、整理完毕后,货运检查员应及时报告。

4.3.5在实行区段负责制的区段(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除外),货运检查员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需拍发电报时,应于列车到达后120min内以电报通知上一货运检查站,必要时抄知有关单位和部门。需编制记录的,按规定编制。

4.4整理

4.4.1在列整理

4.4.2摘车整理

5

5.1装载加固

5.1.1货物是否倾斜、移位、窜动、坠落、倒塌和渗漏。5.1.2在设有超偏载仪的车站,还应检查货车是否超、偏载。

5.1.3加固材料、装置是否完好无损。

5.1.4货物超限装载和特定区段装载限制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1.5加固绳索、铁线捆绑拴结是否符合规定。5.2篷布苫盖

篷布苫盖是否符合规定。

5.3货车门、窗、盖、阀和集装箱

5.3.1

署歌我续孕羚职舀雍

5.3.2

5.3.3

固。

5.4施封及其他

5.4.1

5.4.2货运检查人员还应检查自动制动机的空重位置,不符合

5.4.3规定需要检查的其他项目。

6.摘车整理的范围

遇下列情况应摘车整理:

a)篷布苫盖不整或缺少腰绳;

b)货物发生严重倾斜、偏载、移位、窜动、坠落、倒塌和渗漏;C)超限货物按普通货物办理;

d)加固支柱折断;

e)棚车车门脱槽,油罐车上盖张开;

f)液化气体泄漏、三酸罐车溢出;

g)火灾;

h)货物明显被盗丢失;

i

7.生产台账

a

b)货运检查工作手册;

c)货运检查工作日志;

d)拍发电报登记簿;

e)加固材料登记簿;

f)建立办公设施、作业工具、备品、普通记录和施封锁定置管理、交接、使用和保管制度;

g)其他应该建立的台账。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管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货物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货物运输作业各环节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货物运输基本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根据批准的月度货物运输计划和旬装车计划受理货物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货物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货物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货物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货物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车站要检查货物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货物,应对照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货物,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货物,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货物,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货物,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间,每一托运人(大宗货物分品种)不超过三个月,零担和集装箱货物不超过一个月。对按体积计算重量的货物,应以定期检查的比重(每立方米重量)作为计算重量的依据。 货物应稳固、整齐地堆码在指定货位上。整车货物要定型堆码,保持一定高度。零担和集装箱货物,要按批堆码,货签向外,留有通道。需要隔离的,应按规定隔离。货物与线路或站台边缘的距离必须符合规定。 第7条以杠杆式台秤、地秤过秤,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规定: 1.摆放平稳,四角着实,台板保持灵活; 2.将游砣移至零点时,横梁保持平衡;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 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货运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铁路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专用线安全评价导则 1 前言 为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和装卸作业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 安全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安全评价目的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保障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提高其本质安全程度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评价基本原则是指具备化学品制造业和铁路运输业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科学、公正和合法地自主开展安全评价。 3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辖区内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线(专用铁路)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铁路专用线)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 本办法规定了铁路专用线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程序、内容和要求。 4 评价依据 4.1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国家主席令第3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第6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 《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铁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安监管司办字〔2003〕25号)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关于印发〈安全评价通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37号) 《关于印发〈安全预评价导则〉的通知》(安监管技装字〔2003〕77号)

铁路专用线申请报告

某化工基地铁路专用线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报告-57页(收费,还未下载) 资料简介 目录 一、总论1 1.1项目背景1 1.1.1项目名称1 1.1.2项目地点1 1.1.3承办单位概况1 1.1.4报告编制依据1 1.1.5项目提出的过程,理由及意义2 1.2项目概况4 1.2.1线路起止点、经由4 1.2.2货物线的方位、长度及线间距设计4 1.2.3建设规模与目标4 1.2.4主要建设条件5 1.2.5项目建设投资及效益6 1.2.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6 1.3问题与建议6 二、运量预测8 2.1预测依据与范围8 2.1.1预测依据8 2.1.2预测范围8 2.2预测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状况8 2.3货运量预测8 三、线路方案设计10 3.1线路起止点、经由及长度10 3.1.1线路起点10 3.1.2线路终点10 3.1.3线路长度10 3.2有关设计方案与比选10 3.2.1接轨点10 3.2.2预留接轨点11 3.2.3货物线的方位、长度及线间距设计11 3.2.4涵洞12 3.3线路建设区自然条件12

3.3.1地形、地貌及地理位置12 3.3.2地层岩性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13 3.3.3气象及地震资料14 3.4拟建项目与邻线的关系15 3.5拟建项目与公路、铁路等运输的关系16 3.6沿线的社会条件16 3.7行政支持条件16 四、建设规模与标准17 4.1建设规模17 4.1.1设计线路长度17 4.1.2设计线间距17 4.1.3货运输送能力17 4.2技术标准18 4.2.1铁路等级18 4.2.2正线数目18 4.2.3限制坡度18 4.2.4最小曲线半径18 4.2.5牵引种类、机车类型、牵引质量、到发线有效长度18 4.2.6道岔控制19 五、工程和设备方案20 5.1工程方案20 5.1.1线路工程方案20 5.1.2路基及排水20 5.1.3轨道21 5.1.4道床23 5.1.5道岔23 5.1.6通信23 5.1.7信号23 5.1.8桥涵设计24 六、辅助工程设计方案25 6.1辅助工程工艺25 6.1.1工艺流程25 6.1.2自动控制水平25 6.2设备方案26 6.3站场公用工程27 6.3.1给水、排水27 6.3.2采用的相关设计规范27 6.4消防工程28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TG/HY103-2016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

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

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第九条货检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检站。路网性货检站是指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日常考核的编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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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 广师发〔2009〕129号 关于公布《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集团各单位: 为了加强集团管内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根据铁道部《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第21号令)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有关工作的意见》(铁运函〔2007〕714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了《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一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新建

改扩建铁路专用线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新建、改扩建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工程的管理,规范建设管理程序,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办法》(铁道部第21号令)、《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专用线接轨有关工作的意见》(铁运函〔2007〕714号)和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用线工程建设是指广铁集团公司管内(含合资铁路)新建、改扩建专用线工程的接轨申请、工程设计、项目审批、建设管理、验收交接等。 军事专用线的新建、改扩建接轨及建设工作按《铁路军事专用线修建和维修管理办法》(〔1980〕后联字9号)等规定执行。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铁总运〔〕314号

发文稿纸中国铁路总公司 ----------------------装-----------------------------------------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

标题:《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的通知线--------------------- 附件1机车乘务员动态表,附件2机车技术状态书、回送机车请求书、铁路救援起附件: 机车工具及备品,长期备用机车记录单格式,附件4 重机回送状态鉴定书,附件3 6登乘机车证格式附件5 机车添乘证格式,附件 各铁路局。主送: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总公司计统部、财务部、劳卫部、科技抄送:部、安监局,运输局调度、营运、工务、电务、车辆、供电、信息化部。 调度部:营运部:工务部:电务部:信息化部:供电部:车辆部: 现将《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JW 101-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5年12月3日

2 TG/JW 101-2015 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车是铁路运输的牵引动力,机车运用工作是铁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机车运用管理,更好地为铁路

运输服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精心组织,为铁路运 输生产提供满足需求的机车和机车乘务员,优质高效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科学合理使用机车,推广先进经验,遵循经济规律,不断提高机车运用效率,促进资产回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三条各级机车运用人员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求实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对技术精益求精;维护路网完整性,坚持调度指挥统一,顾全大局,联劳协作,服从命令听指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第四条机车运用管理要采用先进、成熟、经济、可靠的技术,建立健全准确无误、反应迅速的信息采集、数据3 处理系统,实行网络管理,实现技术设备标准化、系列化和信息化,确保有序可控。 第五条本规则是中国铁路总公司机车运用工作的基本标准 和要求,各级运输、机车运用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一节三级管理职责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及对应的部门

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流程 1、投资方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上报管委会办公室; 2、管委会办公室转分管领导初审后提出办理意见,批转项目科; 3、项目科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环保情况、产出效益以及安排社会就业、项目建设计划进度等内容,按照分管领导办理意见,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填写《项目审核意见单》报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 4、经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项目,督促投资方与管委会签订入园协议,未通过的项目及时通知投资方。 5、办公室填写《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一式四份,分别转投资方、园区规划建设分局、土管分局和物业科。 6、投资方持入园协议和相关资料分别到发改、环保、安监、工商等部门进行项目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7、规划建设分局根据《工业园区入园项目建设通知单》和投资方有关资料,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用地许可证》,出具用地红线图,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即“一书两证”)。

8、投资方持“一书两证”与土管分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土地管理分局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合同签订与相关的上报手续。 9、投资方持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金收费票据办理正式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10、物业科配套用地红线外的水、电、路等事宜。 11、投资商委托建筑工程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等,手续齐全,规划建设分局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2、项目正式开工建设,相关科室在工程建设期间继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3、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投资方及时申请规划、消防、环保、安全、建设等部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将项目建设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 项目前期需要批准的支持性文件清单 1.环评 (1)项目环评大纲咨询意见; (2)项目环评报告; (3)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函件; (4)环评报告书批复。 2.厂址 (1)关于项目的初选地址意见; (2)建设项目选址报告; (3)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

B0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修改版)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1991年3月18日,铁道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细则

铁路物资运输治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提高铁路货运治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严格治理制度,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组织物资运输,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明确物资运输作业各环节差不多内容和质量要求的内部规定,不作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物资运输差不多作业 第一节受理和承运 第4条车站应依照批准的月度物资运输打算和旬装车打算受理物资运单。在受理零担、集装箱或按特定条件运输的物资时,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5条车站受理物资运单时,应确认托运的物资是否符合运输条件,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晰,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对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起重能力、证明文件等项进行审查。 对到站、到局和到站所属省、市、自治区各栏内容应相互核对,必要时,可凭《中国地图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手册》、《全国铁路货运营业站示意图》等资料予以确认。 对物资运单确认无误后,即应指定进货日期或装车日期。 第6条对搬入货场的物资,车站要检查物资品名与运单记载是否相符,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按件数承运的物资,应对比运单点清件数。零担和集装箱物资要核对货签是否齐全、正确。对个人托运的行李、搬家物资,要按照物品清单进行核对,并抽查是否按规定在包装内放入标记(货签)。需要使用加固材料的物资,应对加固材料的数量、规格进行检查。对超限、超长、集重物资,应按托运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复测尺寸。 按规定由铁路确定重量的物资,要认真过秤。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物资,车站应组织抽查。抽查的间隔时刻,每一托运

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转发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各铁路合资公司、建设指挥部,中央驻滇及省属相关企业: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文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9〕1445号,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加快推进我省铁路专用线建设,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铁路进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降低物流成本,解决好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指导意见》转发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加强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指导意见》宣传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重大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认真梳理专用线建设相关政策法规,凡是与《指导意见》有冲突的,要及时修订完善,确保《指导意见》相关政策要求不折不扣地终端落实。要充分宣传《指导意见》对加快专用线建设的重大利好政策,积极引导大型工矿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潜在的社会投资人投资专用线建设项目,激发社会资本投资热情,实现各方合作共赢。 二、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等部门、单位参加的铁路专用线建设对接协调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解决涉及铁路专用线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共性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加强跟踪指导,并按《指导意见》要求,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国家相关部委、单位。各州(市)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主动对接辖区内重点企业、工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需求,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每半年报送落实情况,形成上下合力、部门联动、共同推进专用线加快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支持力度 按照《指导意见》深入对接需求的相关要求,特制定了《云南省铁路专用线近期拟规划建设项目清单表》(详见附件2)。对纳入清单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安排一定规模的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各地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积极帮助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支持项目建设。项目业主在报送铁路专用线核准申请报告后,在前置要件齐备的情况下,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省自然资源厅将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依法依规保障项目新增建设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符合国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政策规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可纳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预审受理范围。项目选址应合理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节约集约用地,2019年项目选址应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项目业主要积极主动与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衔接,统筹考虑2020年、2021年的铁路专用线项目规划选址,确保与在编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管内专用线接轨管理的责任主体,将按照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明确的专用线接轨管理流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铁运[1995]104号 【发布部门】铁道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1995.08.14 【实施日期】1995.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铁运(1995)104号1995年8月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在铁路运输中,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第三条危险货物按其主要危险性和运输要求分为九类: 第一类爆炸品;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六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 第八类腐蚀品; 第九类杂类。 有些货物虽不属上述危险货物,但容易引起燃烧,在铁路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火措施,属易燃货物。 第四条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是货运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危险货物运输发展的方向。做好这项工作,可大大的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条件,加快货物接取送达,减少作业环节,避免了人工直接搬运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有利于提高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的整体管理水平。因此,应制定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的规划,分期分批的逐步将危险货物纳入集装箱运输的方式。 第五条危险货物办理站和装卸场所应设在安全地点,并且相对集中、危险货物专办站应远离市区和人口稠密的居民点。铁路新建危险货物专办站时,应与发展危险货物集装箱运输配套考虑。同时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定合乎安全要求的危险货物办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 货运检查员 规章类

铁路职业技能鉴定参考丛书货运检查员规章类(一) (一)选择题 1、《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是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前规章制度。 (A)《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B)《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C)《铁路货物运输规程》(D)《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2、《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合资铁路、()。 (A)专用线(B)专用铁路(C)地方铁路(D)段管线 3、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部分。 (A)组成(B)组织(C)重要组成(D)次要 4、()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A)货运检查员(B)车号员(C)货运安全员(D)货运员 5、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并配齐管理人员。 (A)管理机构(B)生产机构(C)组织机构(D)指挥机构 6、货运检查作业办公场报应设在车站到、发场,便于()的适当位置。 (A)应急处置(B)检查作业(C)整理作业(D)同车站调度员联系 7、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指导。 (A)货运业务(B)现场作业(C)技术业务(D)安全技术 8、铁路局应改改善货运检查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 (A)货运业务素质(B)现场作业效率(C)技术业务水平(D)作业质量和效率 9、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 (A)护路联防队(B)铁路公安(C)车站(D)车站值班员 10、货运检查站应设置()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A)货运检查值班员(B)货运安全员(C)货运检查车间主任(D)货运检查指导 11、货运检查站是指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min以上的()。 (A)车站(B)货运站(C)区段站(D)技术作业站 12、货运检查站分为()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 (A)技术作业站(B)编组站(C)区段站(D)路网性 13、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的制度。 (A)检查责任(B)交接责任(C)安全责任(D)事故责任 14、货运检查站应按照第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 (A)保持队伍年轻化(B)专人专职(C)热爱本职工作(D)保持相对稳定 15、货运检查站应有甩车整理及换装设施,具有符合作业要求的装卸货物(),装卸机械和计量衡器等。(A)专用场所(B)专用线路(C)堆放场地(D)线路、场地 16、货运检查站应建立健全货运检查作业联系制度,并纳入()。 (A)《车站货运管理细则》(B)《车站行车工作细则》(C)《车站货检工作细则》(D)《车站管理工作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统计规则

铁路货物运输统计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统计范围和结算时间 第三章统计项目和统计指标 第四章原始资料 第五章直通统计资料交换 第六章违反车流规定径路统计 第七章货物变更到站及取消托运统计 第八章统计报表 第九章专业运输统计 第十章日、旬统计 第十一章合资、地方铁路统计 第十二章统计咨询与临时调查 第十三章统计监督和统计监察 第十四章统计资料的管理 第十五章基础工作 第十六章考核与惩处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铁路货物运输统计是铁路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铁路货物运输统计质量,明确全国铁路货物运输统计范围、指标含义、指标口径、计算方法、报告制度、统计资料提供标准,规范铁路货物运输统计工作,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细则》、《铁路行业统计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铁路货物运输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铁路货物运输统计工作。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方便数据处理和报表汇总,本规则中,国家铁路运输企业仅指铁路局(不含管内控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国家铁路包括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及控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在数据发布和业绩考核时,将国家铁路运输企业及其管内控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数据加总合并,作为国家铁路运输企业数据进行发布和考核。涉及专业运输公司时单独指明。 第三条铁路货物运输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完善适应铁路行业管理及企业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货物运输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准确、及时、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提供反映铁路货物运输状况的统计资料,揭示铁路货物运输规律,分析、预测铁路货物运输发展水平、结构和趋势,为制定铁路发展规划、改善货物运输生产经营管理、实现铁路运输企业财务清算及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四条铁路货物运输统计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分级负责。 铁道部统计中心负责全国铁路货物运输统计的规章制定、业务指导、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 各铁路运输企业(含专业运输公司)按本规则要求编制、上报铁路货物运输统计报表,提供统计资料,开展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咨询和统计业务培训,实行统计监督。 受铁道部委托,国家铁路运输企业统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内其他铁路运输企业的货物运输统计工作。 第五条各铁路运输企业(含专业运输公司)要加强对货物运

铁路专用线建设方案建议书

目录 第一章概述 (3)

第一章概述 一、研究依据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勘察设计委托书。 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研究院与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签订的技术咨询合同,合同登记编号:2009-10013。 二、研究范围及研究年度 (一)研究范围 新建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研究范围自菏兖铁路嘉祥站(含)起至电厂卸车站。本次研究主要内容包括由于专用线接轨引起的嘉祥接轨站改建、接轨点至电厂卸车站及电厂卸车站站场布置。卸车及输煤系统另行研究设计,本次仅预留位置条件。 (二)研究年度 近期2012年,远期2017年。 三、研究项目的地理位置及径路 嘉祥县位于鲁西南地区的济宁市。境内交通发达,新(乡)菏(泽)兖(州)日(照)铁路横贯东西,国家级、省级干线公路纵横交错,连接乡县的县级公路密布成网、四通八达。华能嘉祥发电厂座落于嘉祥县城以东约9km,新菏兖日铁路以及老G327公路以北,嘉祥县与济宁市任城区的交界处,属于济宁市嘉祥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拟建专用线通过菏兖日铁路向西接京九铁路,向东衔接京沪铁路。 四、研究工作概述 2005年12月,我院收到原山东里能煤炭地下气化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设计总包委托书。随即提出了嘉祥站接轨,铁路专用线线路向东并行菏兖铁

路,于电厂以南的老G327公路和菏兖铁路之间布置电厂卸车站,然后通过输煤栈桥系统跨G327公路后至电厂的方案。并经过征询当地人民政府、土地管理、城建、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承诺意向之后,协助上报济南铁路局审办与嘉祥站接轨事宜。但由于某种原因,本项目没有如期进展。 2009年9月,我院又重新收到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关于铁路专用线工程可行性研究委托书。根据电厂当前汽车运力紧张、运输可靠性差、煤质得不到保证,以及电厂二期项目建设迫切等需要,铁路方案研究设计工期要求时间紧、任务重。我院立即安排项目组,在业主积级配合下收集了相关资料;利用1:10000地形图展开了方案研究,并于2009年10月初完成了方案研究文件编制工作。 五、研究的主要内容提要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华能嘉祥发电厂目前运转2×330MW机组,年耗煤160万t,依靠汽车运力十分紧张。电厂二期新增2×660MW机组,预计年耗煤需要320万t,累计耗煤总量480万t,煤源主要来自山西、陕西等省。因此,建设铁路专用线工程是该电厂二期必须的配套项目之一,也是解决电厂燃煤运输安全可靠的主要运输方式。 同时,项目地处济宁市嘉祥高新技术开发区,可为开发区增辟新的物流途径。因此,本项目建设也得到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二)近、远期年运量要求 根据电厂建设规划,二期新增2×660MW机组,预计年耗煤总量480万t,需要通过铁路运进。暂不考虑运出量要求。 (三)建设方案和线路走向方案的推荐意见 本次研究结合当地路网现状及开发区发展规划、电厂周边的地下煤矿开采影响等条件,研究了线路跨G327公路后进厂设卸车站和线路不跨G327公路于既有铁路和公路之间设电厂卸车站方案。 从节省铁路工程占地及后期运营维护费用等方面,推荐线路走向方案沿既有铁路并行,于电厂厂区南侧的乔营村附近既有铁路和公路之间设电厂卸车站方案。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总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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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运检查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以下简称货检)工作管理,提高货检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中国铁路总公司安全管理规定》《铁路货运安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本规则是明确铁路货检工作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检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检人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检管理工作,加强对货检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检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推广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应用(即原铁路货检安全监控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货检应用”),改善货检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检实行区段负责制。 区段负责制是指货检站按规定的检查范围、技术要求和作业标准,对货物列车(含军用列车,下同)进行货检作业后,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个有货检作

业的货检站,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发生问题后能有效证明货检站工作质量良好的,可不按区段负责制列货检站责任。 对中间站保留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车站发现问题后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检站。 第二章货检站管理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检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改编或人工方式列检作业,或无改编或无列检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分钟及以上的编组站或区段站。 第八条铁路局应根据到达解体列车、编组始发列车、直通列车数量,同时按照机车交路、列检作业、治安状况及自然环境等合理设置货检站,其布局应满足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需要。 第九条货检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检站。路网性货检站是指纳入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日常考核的编组站(名单见附录)。区域性货检站是指除路网性货检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检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十条新建、改建线路时,铁路局应根据运输组织和铁路货运安全的需要,设置货检站;因运输组织变化取消货物列车改编或列检作业时,可同步撤销货检站。 区域性货检站由铁路局自定,并及时报总公司运输局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检站的增设或撤销应由需求提出铁路局牵头协商相关铁路局,重新明确前方货检站、签订交接检查协议或明确相关交接检查要求后,报总公司运输局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858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标准版本

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一般要求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托运人的规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和邮寄人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综合起来有四条:1.通过公路、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 2.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

知承运人。 3.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为了更好地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规范托运人的业务行为,20xx年3月4日铁道部公布了《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审查暂行规定》铁运[2002]20号,于20xx年4月1日起实行。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实行托运人资质认证制度,办理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托运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办理托运前,应按本规定取得《铁路危险货物托运人资质证书》(简称《资质证书》见附件)。办理

托运时,应向承运人出具《资质证书》,经承运人确认后方可受理运输。 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资质证书》的监制和管理,委托铁路局危险货物主管部门具体受理托运人《资质证书》的申报、审核和发放工作。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将本规定有关文件资料报发送站所在铁路分局危险货物运输主管部门登记核实,由铁路分局报铁路局主管部门审核。铁路局提出审核意见并将有关资料报铁道部。铁道部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将批准的《资质证书》确认号以电报形式批复铁路局,由铁路局发放《资质证 书》。《资质证书》确认号的编码方式及有关执行要求,由铁道部另行规定。 托运人申报《资质证书》,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铁路专用线施工方案

华润电力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设备整治 施工方案 四川金旭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节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 国家颁布的与现行行业工程相关的“铁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铁路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及施工技术安全文件。 2施工现场踏勘调查收集的资料。 3.本公司施工技术水平、企业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及管理能力和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二、编制原则 1.严格遵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实施“精品工程”战略,确定本工程的创优规划并以此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在仔细踏勘实地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和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标段施工的特点、场地、交通,水文、气象、料源、民情、环保要求、水电供应等实际情况,我方将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质量目标,严格按照GB/T19001-2000质量体系标准和项目法施工要求,进行施

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积极推广、使用“四新”技术,确保创优规划的实现。 4.抓住主要矛盾,对关键工程、重点、难点工程详细制定施工方案及安全质量、工期、环保、医疗卫生等保证措施。 5.在施工组织机构建立上立足专业化,选配最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最有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人员,组成强有力的施工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环保,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医疗卫生条件的合理配置,直接对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整个工程负责。 6.在机械设备及检测仪器配置方面立足高效的机械化作业及现代化检测手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工期提供强有力的设备和检测保证。 7.工期安排上,充分考虑各分项工程的施工工期,仔细分析、精心安排各项工程的施工顺序,避免不合理的安排造成工期延误。 8.我们的目标是通过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向业主交一项质量优良,用户满意的工程。 9.创建优质工程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真正做到“干一项工程,塑一座丰碑,创一方信誉,拓一方市场”。 第二节施工总体方案施工准备 一、人员与设备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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