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定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治安保卫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站内设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治安形势,通报工作动态,总结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值班制度
站坚持实行每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作好值班记录;节假日另外增加工作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处要求的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格交接班手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置并向上级反映。
二、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我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企业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对管辖区域进行两次安全检查。
2、安全检查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
3、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4、工作人员发现安全问题不得隐瞒,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防火、防盗制度
为加强我站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和被盗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防火制度
1、不得将带有火种的物品进入仓库重地,严禁在仓库重地吸烟或烧毁废弃纸张和其它物品。
2、不得乱扔乱放带明火的烟头和火种。
3、雷雨季节下雨时必须关闭所有电脑,以防雷电袭击引起火灾。
4、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二)防盗制度
1、做好来人登记,防止闲杂人员进入。
2、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每月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或下班时必须锁好门窗。
4、全体工作人员要做好重要物品的保管工作。
5、仓库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重地防盗设施,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6、发生被盗事件要用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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