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场商品价签销售行为,杜绝价格\材质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制定了商品价签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品价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如下一、根据国家商业法规和沈阳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凡柜架陈列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

三、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到位。

四、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或超市自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格,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和标签破损陈旧时要及时更换。

五、填写价签必须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章。

六、标价签由各门店、部门综合管理员负责保管、核定、发放、商品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

七、开架柜台、自选超市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的,须同时分品种在陈列商品的柜架处表贴商品价签。

八、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原、现价,以区别于正常商品的价格。

九、所有商品出售柜架(包括联营厂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企

业物价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处理,因管理不到位,在社会行为检查和引起消费纠纷,对当事课、柜组负责人和综合业务管理员作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鼓励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各县、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在市场收购、销售商品或从事有偿服务的,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县(市)明码标价工作。各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法行使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

第四条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形式。

标价签和价目表的格式由杭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

标价签由市、县(市)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统一监制。

第五条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增减价格标签内容或实行不同的标价方式,以及某些特殊商品(如艺术珍品、古董等)不宜标价的,须经市、县(市)物价部门核准。

第六条标价签或价目表应标价正确,内容齐全,表述准确,字迹清楚。若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

明人民币金额。经批准收取外汇券的,其价格标签和价目表用外汇券标价。

第八条实行明码标价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所标价格为最高价格。结算时,只能按标价或在标价内下浮,不得突破。

第九条零售商业企业(含信托商店和展销会)和个体工商户所陈列的商品,应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对位,其标价签内容应包括货号、品名、规格、等级、产地、计量单位、销售价格。削价处理的商品,必须以公开方式表示。

第十条旅店(含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饮食店、理发店、浴室、交通运输单位(含出租汽车和非机动车)、邮电营业单位、医疗单位、影剧院及其他娱乐场所、旅游点、公园、体育比赛场所、修理及服务单位、存车场点,以及其他实行有偿服务的单位或场所,必须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其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应根据各行业特点核定价目表内容和标价方式。

第十一条进入生产资料交易市场的商品,除应标明其品名、规格、计量单位和销售价格外,对国家规定有最高限价的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机构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最高限价。

第十二条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在收购点公布收购价目表,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等级、计量单位和收购价格。

第十三条农副产品市场中的固定摊位,应实行明码标价。市场管

理机构应及时公布国家对某些产品规定的临时最高销售限价,必要时可在市场醒目位置公布主要产品的参考价目表。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县(市)、区物价检查机构按下列情况分别予以处罚:

(一)部分商品或收费项目未实行明码标价的,按应标价商品品种或收费项目计算,每缺一种或一项,处以三元以下罚款;对其中商品单价在二十元及其以上的,以及应标价的经营品种或收费项目在十种及其以下的,每缺一种或一项,处以二十元以下罚款,但每次罚款总额不得超过三百元。

(二)明码标价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每错一种或一项,处以一元以下罚款;对其中商品单价在二十元及其以上的,以及应标价的经营品种或收费项目在十种及其以下的,每错一种或一项,处以五元以下罚款,但每次罚款不得超过一百元。

(三)全部商品或收费项目未实行明码标价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生产资料交易市场不按国家规定公布某些商品的最高限价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五)标价签或价目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物价检查机构应责令其限期调换;逾期不调换的,处以一百元以下罚款。

(六)超过所标价格销售商品或收费的,没收超出部分所得,并处以超出部分价格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七)对不实行明码标价的单位,还可分别对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

人员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杭州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品陈列管理规范

1.0目的:为规范五一超市商品陈列,使商品陈列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手册。 2.0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总部采购部、店铺工作人员。 3.0相关文件 3.1 《店铺规划管理手册》 4.0名词解释 (无) 5.0职责 5.1 科学进行商品陈列,使店铺商品陈列科学合理,提升店铺规范化形象,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6.0作业程序 6.1 商品陈列的目的: 6.1.1 提高销售额,加快商品周转和资金周转率 6.1.2 增强美感、商业感,刺激顾客购物 6.1.3 方便顾客拿取、判断(易看、易懂、易拿) 6.1.4 补货方便 6.1.5具有价低质优的概念和形象 不同排面的销售量 货架上四种不同层面: 货架底层——低于0.5米 伸手高度——0.6-1.2米 眼睛平视——1.3-1.6米 货架高层——1.7米以上

货架位置销量占比 货架高层 眼睛平视 伸手高度 货架底层 6.2 商品陈列的流程: 6.2.1 熟知品项,货架类型号尺寸 6.2.2 确定每类商品所需货架数量 6.2.3 确定每个货架的商品数目 6.2.4 画陈列图,并计算陈列量 6.2.5 实际陈列 6.2.6 局部调整 6.2.7 商品陈列确定,修改陈列图,确定陈列图 6.3 商品陈列的基本要求:整齐、清洁、美观、丰满 6.3.1 明确陈列商品的目标顾客,以方便顾客为原则。 6.3.2 明确所陈列商品的数量,保持丰满,又节省空间。在超市经营中,商品陈列的数量应该和商品销售的数量成正比。如一周中A商品销售了50个,B商品销售了30个,C商品销售了10个,那么适当的商品陈列应该是5:3:1。要适当加大流动较快的商品的陈列,缩小直至删除销量较小的商品陈列。 6.3.3 要明确所陈列商品的面,要注意以下几点: A.陈列商品的哪一面容易让顾客看到;

关于价签的管理办法

关于新建企业的价签管理办法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等级、零售价格物价章 二、价签的填写规范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填写条码(13位)、百货版的填写商品编码(6位); 2、品名:要写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章:需要盖在左下角单位和零售价格填盖处的。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 3、价签必须盖有物价章方可上柜,物价章由专人负责,物价章按号编序,一个楼层不能超过两个,根据价签的大小,物价章可以分为两个规格,大价签匹配物价章较大,小价签匹配小物价章; 4、数字章用红色印泥填盖,物价章用蓝色印泥填盖; 5、价签基本项目中仅有零售价格一项不可手写,需要用与价签相匹配规格的数字章填盖价格,且精确到分; 6、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7、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8、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价签常出现的问题: 1)未盖物价章2)字迹模糊不清3)内容填写不全,缩写商品名称4)商品价格手写 5)商品价格未精确到分6)未点小数点 四、价签各规格的使用范围 1、一号价签(规格13cm*18cm) 适用于食品商场的地堆商品,主要体现价格醒目。 2、二号价签(规格9cm*6.5cm) 适用于日常商品中的较大件商品,例如服饰、百货、鞋帽、日杂、不需要写功能的部分小家电、食品中的部分商品等的大件商品,最普遍,最常用的大价签,有时为了体现美观,此规格价签可以配上价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管理规定 1.目的 1.1规范商场商户销售行为,杜绝价格\材质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商场经营秩序。 1.2明确商品标价签的内容及相关的管理要求,确保商品标价签管理的规范性以及商品的正常销售。 1.3维护顾客和商户双方的权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更好地控制和杜绝商户违规销售行为,以及更准确了解商户的经营状况,维护商场经营秩序、公司声誉和利益。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全国各商场。 3.定义 红星美凯龙标价签(以下简称“标价签”):商场经当地物价局批准,市或区物价检查所监制,符合明码标价规定,实行统一规范标价形式,体现商品真实信息及价格的商品标识。 4.职责 4.1家具/建材部 4.1.1负责营业员及商户关于标价签填写及管理要求的培训。 4.1.2负责商户标价签信息的审核工作。 4.1.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工作。 4.2顾客服务部 4.2.1负责家具/建材部关于标价签标准的培训。 4.2.2负责标价签打印申请的复核工作及打印工作。 4.2.3负责标价签日常管理抽检工作。 5.管理内容 5.1总体原则 5.1.1依据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各省、市级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补充管理规定制定。

5.1.2各地商场在执行过程中需与当地县(区)级以上政府物价主管部门充分沟通,了解各地主管部门在执行细节上的具体要求,需在实施前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其书面的认可。 5.1.3标价签的填写要符合一物一签,货签相符的原则。 5.1.4标价签内容由商场统一打印,严禁使用手写标价签。 5.1.5标价签不得随意涂改,且必须保证其整洁、完好无损。 5.1.6标价签的摆放规范、整齐。 5.2标价签版本分类及适用范围 5.2.1标价签按价格属性分三种:议价标价签(建议用蓝色标注)、明码实价标价签(建议用红色标注)、降价标价签(建议使用黄色标注)。商品降价签:适用于需要进行促销或者推广的降价产品。(具体详见附件四《标价签模板分类表》)5.2.2标价签按品类属性分四种:A类标价签、B类标价签、C类标价签、红木价签。 5.2.2.1家具品类标价签(A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家具商品,包括软床、床垫、客厅沙发、儿童家具、板式家具、实木家具、欧式家具、红木家具、藤制家具等家具产品;适用于建材产品中橱柜、移门衣柜(衣柜)。 5.2.2.2建材品类标价签参考模板(B类标价签):适用于各类建材产品,包括卫浴、洁具、淋浴、瓷砖、橱柜台面、石材、地板、墙纸、玻璃品、木门、移门、楼梯、音响、吊顶等。 5.2.2.3饰品、灯具等小件商品标价签模板(C类标价签):适用于五金、布艺、饰品、纱窗、灯具等小件商品。 5.2.2.4红木商品标价签:适用于所有红木家具产品,不包括红木饰品及工艺品。 5.3标价签内容 5.3.1品名 5.3.1.1 A\B\C标价签:是指商品的“品牌+名称”。“品牌”是商品生产厂家提供的品牌系列名,有两级品牌的,品牌和系列名称需填写清楚,如慕思凯奇、慕思歌蒂娅等;“名称”根据商品实际类别填写,如床、床头柜、餐桌、餐椅,单人沙发等,须填写齐全,不可省略。 5.3.1.2 红木标价签中品名进行了分解,分为品牌/厂标、产品名称。

商品陈列管理规范

商品陈列作业规范 一、目的 本手册为员工陈列作业提供指导,统一商品陈列原则和规范,使顾客易找、易看、易选、易拿商品,提高商品周转率,最大限度地实现商品销售。 二、适用范围 本作业手册适用于超市公司各地区门店杂货、百货标准包装商品。 三、商品陈列 商品陈列是指运用一定的技术和方法摆布商品,展示商品,创造理想购物空间的工作。商品陈列的主要目的是展示商品,突出重点,反映特色,提高顾客对商品的了解、记忆和信赖程度,从而诱导顾客做出购买决定和购买行动。 四、陈列原则 1、陈列控制原则 1.1 统一管理原则,即营运中心确认门店陈列布局,凡门店接到营运中心审批的卖场陈列图,不允许擅自变更卖场

陈列配臵。 1.2 重点突出原则,即门店必须突出重点品牌、季节性商品、特价促销商品的陈列展示。 1.3 标准化管理原则,即拓展中心规划设计部对门店货架、端架、堆码进行编号管理;营运中心在此基础上进行品类配臵管理。 2、陈列原则 2.1 安全卫生原则 消除货架及顶层商品存在的不安全因素,适当地使用设备、器具,保持陈列的稳定性,排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商品无安全隐患。保持卖场天、地、墙、设施、器具清洁卫生和商品质量的良好,每天去除货架、器皿上的灰尘、污迹。 2.2 显而易见原则 商品品名清晰,图案、色彩丰富的一面应正立或根据不同高度调整,使同种商品的正面朝向一致、面向顾客。相邻两种陈列商品的前端及左右的分界处应成纵向直线,分界线上严禁商品交叉混放。 2.3 伸手可取原则 所陈列的商品要保持与上隔板有3-5厘米的空隙,既丰满又便于顾客拿取和放回。如:体积(重量)较大的商品应陈列在货架的下层,较小的商品应陈列于货架的上层;儿童用品应陈列于较低位臵(与地面一米左右的高度)。

关于标签使用方法及管控办法

关于标签使用方法及管控办法 标签简单的说就是产品的身份证,是对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品质状态、客户、订单号、生产日期、生产者的基本描述,用以区别不同客户的订单需求,不同批次的产品生产及发货状态。 标签的种类 出货标签,用于包装外箱,产品标签、客户标示LOGO标签,实际意义不大,可以用来做客户与客户之间的区分。 制程标签,周转箱,框,等以批为单位又叫做标示卡 进货标签,仓库摆放区域标示、种类标示、货架标示,目录+标示卡、供方标示、标签 标签的来源 1、按客户要求使用的标签----用于做OEM贴牌时,客户提供的带有条形码的内、外标签。 一般用于成品包环节。 2、自主设计的标签---- 自主研发生产的产品,和仓储物流、工序流转过程中用以区分物料 归属性的标示卡。 3、临时性标签------- 临时盘点数量,工序流转自然形成的标示卡。 标签的颜色 白色标示正常流转的合格品 绿色合格品 红色不合格品 黄色有问题的产品 标签颜色的应用,其目的主要在于区分物料品质状态,使之一目了然,当管理者看到不同颜色的标签应采取相应措施,从而满足物料需求和保证生产进度,生产计划运作原理上要求不投入多余的物料,不生产库存产品,减少资金占用,计划数量和实际生产数量应该保持一定的平衡,生产计划数量越近似订单数量说明生产运作越正常,反之就是管理差或者加工工艺受到局限,等等未能突破的各种瓶颈影响计划的达成。 实际生产数量=订单数量(客户需求)+提前废率(考虑减去库存) 生产线上一旦出现红色或者黄色标示物料,就意味着不能按时发货,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或者是打乱生产计划等等问题出现,管理者会不约而同的来到现场对其进行分析和处理。 正常情况下,当生产线出现有警示颜色的标签时,生产部和品质部管理者都应该收到《信息反馈单》在警示标签和信息反馈单的双重示警作用下,不良品问题应该迅速得到解决。 标签的统一性 标签和ERP系统中的BOM数据统一,即名称、规格、型号实现三统一,在各个生产工序及仓库流转过程中统一标示,体现物料的唯一性和输出端,(客户)还要体现的就是生产计划中的物流信息。无论何种标签上的信息一定是按照生产计划中的BOM代码标示。 举例说明

1价签的管理规范

价签的打印方法及管理规范 商品价签是超市提供给顾客最直接的商品信息,因此,价签的内容一定要完整无误,它包括条码、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编码、物价局审批编号内容。一种商品如果没有明确的价格标识,就很可能失去一些随机性的交易机会。因此,超市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务必做好价签的管理。 现超市连锁公司特制定出管理方法如下: 一、价签的基本构成: 编码、品名、产地、规格、单位、条码、零售价格、物价局审批编号 二、价签的打印规范 超市连锁公司的所有门店的价签均是机打出来的,无需员工填写; 1、编码:超市版的商品要打印条码(13位); 2、品名:打印全称,比如“亲亲什锦果冻”,不能只写“亲亲果冻”,或“果冻”,同种商品名,不同口味的要把口味写在商品名称中以区分开; 3、产地:精确到市,国外进口的原料,在国内组装,这样的产地都要写国内的,例:婴儿用品的爽身粉,原材料是韩国的,但在国内罐装,制造商是保定某家公司,商标是德国的,这样的都要写国内的; 4、规格:商品的包装含量,如“亲亲什锦果冻”规格为“150g”,对于散装食品,规格“散”,没有规格的计件商品,规格“统一”,如饰品类; 5、单位:商品最小售出单位,散装商品按斤出售,计量单位500g,其他的单位有“个”“袋”“瓶”“罐”“听”“件”“条”等等,如茶叶的最小计价单位是两,单位就是50g; 6、等级:比如开心果一级还是特级(此项在兴隆的价签中用的较少); 7、零售价格:商品价格必须精确到分,比如说25.80元,不可以打出25.8元等; 8、物价局审批编号:价签最下方,可以机打,特殊规格无法机打的小价签可以手写。 三、价签的管理规范 1、商品要做到一物一签,明码标价,仅可使用企业在物价局备案的物价签; 2、价签基本项目中正常情况下每一项都不可手写,需要用专用打印机统一打印; 3、特殊要求手写时字体清楚,要用黑色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价签不可以涂改,不可以模糊不清;需要书写主要功能的价签,书写内容要简捷、明了,易懂,例如家电不要写价格优惠、外表美观这样的词语,(例如可以写:零度保鲜\纳米材料\节能\低耗电等等); 4、价签要整洁干净,出现破损要及时更换; 5、爆炸签、商品折扣等特殊类价签的使用,必须经本企综合管理处或部门经理审批后方可使用。违者,对责任人处罚20元,作为大病基金。 6、价签摆放位置要整齐,醒目、美观、要在顾客的视线范围内,食品类可以统一靠端架的左侧陈列,服饰类可以用磁石摆放,展示模特必须有价签,(贵重物品在橱窗陈列的最好使用高档的价签,比如磁石签等)。 7、每个店由录入员负责价签的申请及管理,由店员负责每日的价签检查工作,如有丢失和破损的,将条码统计好交到综合业务手中,由录入员统一打印,然后取回补齐,以保证每天

价签的管理及工作流程

价签的管理流程 一、价签类型 1,普通价签。 2,促销价签 3,新品价签 4,缺货价签 5,主打品价签 6,堆头价签 二、价签摆放要求 1、商品价签与箭头配套使用 2、价签与商品应一一对应。 3、价签摆放在商品左下角,与第一件商品左对齐。 4、促销价签变价价格清晰,与商品对齐。 5、堆头价签至于堆头上方,字体大,规范。 6、新品上架要有明显的新品字样标识,要求突出,与价签 对齐。 7、缺货价签放置商品价签右侧要求明显。 三、价签日常巡检要求 1、价签与商品一一对应 2、促销价签必须在促销有效期内,不能出现过期价签。

3、价签所示价格、品牌、品名、规格、销售单位、产地与 商品所示应保持一致 4、商品价签无缺失、无破损 5、商品价签使用类型正确。 四、价签的打印要求 1、门店的价签由门店商品部价签员统一整理、打印。 2、所有打印出来的价签上的物价员都是价签员或店长指定 的人员,但实际的检查工作和责任人是门店店长。 3、生鲜称重价签及联营价签在打印时可以修改商品售价, 其它价签不可进行售价修改。联营商品价签的所有信息 均可自行设定,但促销期的维护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4、生鲜称重商品在打印价签时按500g进行价签打印 五、价签的保管 1、门店商品部各区域设立固定的价签存放地。 2、门店需设价签员对价签进行日常管理。 3、价签只保留商品有效的原价价签。 4、所有促销价签及原售价调整的原价价签需在更换完成后 及时交给门店商品部价签员进行销毁。 5、门店原价价签三个月统一更换一次。 六、价签的销毁 有过期、无效、破损价签由门店价签员统一进行销毁,门店商

品部员工不得自行销毁价签。 七、流程涉及部门及人员职责 1、门店价签员:负责日常价签的统计、打印、保管工作;负责联 营价签的打印;负责过期、无效、破损价签整理工作。负责门店过期、无效、破损价签统一销毁。 2、门店商品部区域员工:负责门店商品部价签的更换或摆放工 作。 3、门店店长:负责门店商品部的价签管理及检查的工作;填写《商 品临时变价申请单》;上报商品部需修改的价签信息。 4、商品部品类经理:负责审核门店上报需修改的价签信息,负 责价签信息的修改。 流程描述 一、价签打印

商品价签管理及使用规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是对商场里商品价签的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包括价签的打印管理,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也包括价签的使用原则、使用要求和使用方法。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一:商品价签打印 所有商品的价签都必须由电脑部统一打印,不得私自打印、书写和涂改等。价签打印前要经过楼层主管的签字批准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二:商品价签打印的具体要求 对于需要打印价签的商品单,其字体必须要做到字迹清晰,内容真实。具体的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如下: 必须真是准确地填写商品的全程、品牌、等级。特价商品价签的品名要填写打折范围。第二个是要如实填写商品货号,部分商品的型号视为货号,公司自编码商品另列。另外,还要准确地填写商品的生产厂家所在地,本地商品表明“本”,外地商品标明“市”或“地区”,进口商品标明出口国,中外合资产品要标明生产厂家所在地,不能简单地以合资填写,由多产地生产部件组装的商品,以组装地或者主要地为产地。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凡有规格的商品必须标明规格。零售价要求数字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印刷的字迹要清楚。最后物价员要在检印栏核准印章。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三:商品价签的使用原则 根据商品的体积、属性和摆放等特性,应该基本遵循以下原则: 大体积的商品使用大价签,小体积的商品使用小价签的原则,特殊的商品要使用特定价签原则,吊挂商品使用吊挂签原则,价签摆放遵循同柜同类原则。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四:商品价签的使用要求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要求商品标价要货签对位、整齐统一、美观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更换,使用中的价签要保持整洁、无污染、无损破、无卷折现象。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五:价签的使用的方法 要做到一货一签,标价率要达到百分之百,让利、优惠、打折、削价处理的商品应该使用降价商品标价单。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商场物价及价签的管理制度 一、物价管理内容 (一)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二、价格的制订原则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三)商品的定价要具有相对稳定性,价格不能朝夕令改,更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三、价格的调查 (一)商品的畅销价格带。 (二)畅销商品在同类商场中的价格。 (三)商品销售状况及价格构成。 (四)商品的价格升降与销售量的关系。 (五)新商品在市场上的走向及一般价格定位。 (六)关注销售情况的反馈。 四、价格的调整 (一)折扣定价 1、数量折扣:对购买数量的多少,给予不同折扣。 2、季节折扣:对过季商品购买者,实行现金折扣。 (二)差别定价

1、不同的款式、花样,定不同的价格。 2、形象定价:不同的包装,定不同价格。 3、时间定价:不同的季节,定价不同。 (三)价格调整流程 1、柜组长提交商品调价申请交客务员审核。 2、客务员审核签字,转交数据中心。 3、数据中心进行微机录入并将“调价申请”盖章后返还客务员。 4、客务员将“调价申请”转交柜组长,柜组长重新制定价格,填写和更换物价标签。 五、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商场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定。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上柜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严禁讲议价 (三)上柜商品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一货一签,摆放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四)商品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货号、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格。 (五)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六)商品的定价要具有相对稳定性,价格不能朝夕令改,更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七)商检员负责全商场的物价监督管理工作。 (八)柜组商品物价标签的填写由商检员指导营业员填写。 (九)商检员可随时抽查柜组标签填写情况,并根据抽检结果对柜组进行奖罚。 (十)对因商品标签填写不规范而被投诉的柜组,公司将根据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进行严肃处理。

商品陈列与价签、POP使用标准及管理程序

商品陈列与价签、POP使用标准及管理程序 为保持商场内商品陈列的美观、价格标价签的规范使用,方便顾客选购商品,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一、柜台、货架定位 1.购物中心内卖场、各柜组的分布位置,由购物中心相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标位安排,柜台、货架必须材质、格调统一,高矮一致。各专柜的营业区域一经确立,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变。由于季节变化或销售原因,各专柜需调整货位的,必须向楼层提出申请,最终由购物中心批准后进行。 2.柜台、货架、陈列架,实行定位、定量管理。各专柜要一律按设计方案及经营布局的要求摆放。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减、移动柜台、货架。开架销售商品的摆放要按公司要求保持通道距离。不得侵占阻塞各主次通道及消防安全通道。 3.柜台、货架、陈列架,需要维修或更换时,由楼层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4.要爱护使用柜台、货架、陈列架所用的玻璃板、玻璃拉门,如出现破损应及时维修,以免伤害顾客。 5.除陈列的商品外,货架顶部不得随意堆放其他商品及杂物。 二、商品陈列 1.柜台内、陈列架内的商品要分层次陈列,全方位展示,整大箱及整包商品不准陈列在柜台和架内。 2.陈列商品要保持整洁、丰满、分门别类排放,要求货签对位,销售后要随时整理、上货。陈列模特要保持形象的美观、典雅,不得裸体。3.不得将有破损、污垢、残损的商品陈列或摆放在柜台及陈列架内,应及时收在隐蔽处或返厂。 4.商品陈列或摆放的间距、朝向应统一。 三、价签使用 1.价签制作要求:价签统一由楼层机打,要求必须逐项注明品名、商品编码、规格、产地、质地、等级、单位,零售价,促销价签还要注明降价 期限、降价原因、原价、现价。 2.价签使用标准:要根据不同商品的特性,来规定使用何种规格的价格标签,同一货柜内同种商品的价签应保持单一种规格。各专柜价格标签使 用规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3.价签的摆放: 1)价签须摆在陈列商品的正前方,并与柜边平行且间距相同。

物价及价签管理

一、物价管理内容 (一)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二、价格的制订原则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三)商品的定价要具有相对稳定性,价格不能朝夕令改,更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三、价格的调查 (一)商品的畅销价格带。 (二)畅销商品在同类商场中的价格。 (三)商品销售状况及价格构成。 (四)商品的价格升降与销售量的关系。 (五)新商品在市场上的走向及一般价格定位。 (六)关注销售情况的反馈。 四、价格的调整 (一)折扣定价 1、数量折扣:对购买数量的多少,给予不同折扣。

2、季节折扣:对过季商品购买者,实行现金折扣。 (二)差别定价 1、不同的款式、花样,定不同的价格。 2、形象定价:不同的包装,定不同价格。 3、时间定价:不同的季节,定价不同。 (三)价格调整流程 1、柜组长提交商品调价申请交客务员审核。 2、客务员审核签字,转交数据中心。 3、数据中心进行微机录入并将“调价申请”盖章后返还客务员。 4、客务员将“调价申请”转交柜组长,柜组长重新制定价格,填写和更换物价标签。 五、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商场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定。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上柜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严禁讲议价 (三)上柜商品必须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准确、一货一签,摆放醒目。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四)商品标签的主要内容包括品名、货号、规格、等级、计量单位、零售价格。 (五)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标识标签管理规定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2007年8月27日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公布;根据2009年10月2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该《规定》分总则、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食品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附则5章41条,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予以废止。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希望对你有帮助。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第 123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局长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决定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对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食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 三、第九条第一款修改为:食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标注贮存条件。

标价签规范

一、明码标价制度的具体要求: 1. 价签齐全:全部商品和收费都必须有标价签或价目表; 2. 标价准确:按规定准确标明价格或收费标准,不缺标、漏标、错标; 3. 字迹清晰:书写字体要清楚,工整、不乱画涂改; 4. 货签对位:标价签和商品放在一起、有货有签; 5. 一货一签:因产地、规格、等级、材质、花色、包装、商标不同的商品必须一货一签; 6. 标示醒目:标价签或价目表应摆放在醒目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7. 价格变动及时更换:做到货、价、签相符,严禁高于标价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 8. 相关人员熟悉罚则:单位领导、物价员、柜组长、营业员都应了解、熟悉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罚则。 二、商品标价签填写的具体要求:六标一有齐全。 (六标是指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零售价格;一有是指有物价员签章)。 1. 品名。出售的该商品的名称。 (1)有注册商标的烟、酒、冰箱、彩电、自行车、洗衣机、收录机等九大类须标明注册商标。如:红塔山香烟、扬子冰箱、熊猫彩电、金狮自行车。 (2)商品中原来已有商标或名称的要标明。如:金莲牌卫生纸、玉兔牌汗衫、春都火腿肠、美味猪肉脯、鸡汁方便面、六神花露水、家用稳压保护器。 (3)商品质地有明显差异的要标清。如:牛皮、猪皮、羊皮、合成革、磨沙革、真丝、纺丝。例:“远足软面牛皮男皮鞋”、“羊皮女式背包”、“真丝双绉男衬衫”。切不可以低质靠高质填写。 2. 产地。该商品出产的地方。 (1)进口商品:标明产于哪一个国家或地区,不能笼统标进口。如索尼彩电(日本)、柯达胶卷(美国)。

(2)组装商品:以最终组装厂地填写。如:松下2188彩电是韩国组装的填韩国;富士彩色胶卷是南京组装的填南京。 (3)合资商品:以产品具体生产地填写。如:“必是速溶饮品”产地填深圳,可在后面括号内写上“中外合资”字样;“亲亲八宝粥”扬州(合资)。 (4)联营商品:以生产厂家所在地填写。如:“大不同皮鞋”是泰兴分厂生产的,产地填写为“泰兴”,不能标为“上海”;“企鹅牌羊毛衫”是江都生产,必须写“江都”,可在后面括号内写上(××联营)。 (5)地方产品:不能笼统标“地产”,泰州大市内应标明到县(市)级。如:泰兴、靖江、兴化、姜堰。 省内的至少标到市级,外省的原则上也应标到市级。产地的名称可用简称。如:上海(沪、申)、南京(宁)。 3. 规格。商品的大、小、轻重、精密度、性能等方面的一种质量标准或规定的要求或条件。用人们常用的面积、体积、长度、容量、重量、功率、能量等来区分。以法定计量单位填写:米、厘米、平方米、千克、克、毫升、瓦、焦耳、千瓦等。 无法标明规格但有型号的标明型号。如:100 号英雄金笔标为100 号。 确属无法标明规格的三类小商品,可暂用“/”表示。如:发夹、钮扣、头花、玩具等。 4. 等级。以规定的差异而区别的一种质量标准。凡有合格证的商品并且未注明等级的填写“合格品”字样;凡商品中已注明后一级、二级、三级、正品、副品、处理品等必须如实填写。 5. 计价单位。结算该商品销售价格中单位价格的名称。 有法定计量单位(米、千克、克、毫升等)和传统习惯结算单位(如:双、件、条、块、只、根、袋、瓶、盒、听、本、册、台、架、套、枚)。原则上用汉字书写。汉字书写要规范,不能自造简化字,如袋为代,盒为合。 6. 零售价格。指最终销售给消费者的价格。用元、角、分表示。 “物价计量质量信得过创建活动”参赛单位及大、中、小型商场须用阿拉伯数字印戳。

生鲜陈列标准

生鲜陈列标准 第一节陈列原则: 1、货架陈列中的黄金位置是以消费者视线为中心来决定的。 .以中国家庭主妇的平均身高155CM为基准,离货架约70?80CM的距离,最佳范围是以视线下20度的地方为中心,向上10度和向下20度之间的区间。最适合顾客拿取的高度是75?125CM之间,比较适合顾客拿取的高度可以扩大到60?150CM之间;陈列的高度极限为上方在150?170CM之间,下方在30?60CM之间。 .排名较前的20%商品项目通常占总销售额的75%,为A类优先陈列商品;另外有40%的商品项目占销售额的20%,为B类次之陈列商品;剩下的40%的商品项目只占销售额的5%,为C类最后陈列商品。 第二节陈列方式: 1、常规陈列 .经过商品配置与陈列图确定之后,商品的位置和陈列相对固定,一般不做经常 性调整。 .以日常性陈列状态,表现整齐规范的形象,使顾客有一个明确的方位确认。 .常规陈列是整体陈列的主体,常规陈列形态:温度柜陈列、柜台陈列、堆头陈 列、挂架式陈列、网篮陈列。 2、变化陈列 .为了维持卖场的新鲜感,有主题地开展促销活动,活跃常规陈列的气氛,就形成了不同的变化陈列。 3、原位变化陈列 .以常规陈列为基础,陈列位置不做大的变动,根据客流、季节和促销活动作特别陈列,适当增加陈列排面和数量,原位变化配合POP等。 4、大量陈列 .常用于销售量很大、季节性强的农产品,水果、蔬菜等,如几十、上百箱起堆头集中陈列,根据销售量预计,突出新鲜和量感,要有活力和生气,目的是在短时间内将某个品种或品类的销量达到上限。 5、大量陈列堆头陈列的两大忌 5.1. 一个堆头陈列若干品; .长时间不变。 &特别促销陈列 .反自然陈列法则.(比如,将苹果的阳光面成直线陈列)。 第三节各部门陈列细则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商场物价及价签管理制度

商场物价及价签的管理制度 一、物价管理内容 (一)规范价格行为,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的作用,稳定市场价格总体水平,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二)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二、价格的制订原则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某一商品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 (三)商品的定价要具有相对稳定性,价格不能朝夕令改,更不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三、价格的调查 (一)商品的畅销价格带。 (二)畅销商品在同类商场中的价格。 (三)商品销售状况及价格构成。 (四)商品的价格升降与销售量的关系。 (五)新商品在市场上的走向及一般价格定位。 (六)关注销售情况的反馈。 四、价格的调整 (一)折扣定价 1、数量折扣:对购买数量的多少,给予不同折扣。 2、季节折扣:对过季商品购买者,实行现金折扣。 (二)差别定价 1、不同的款式、花样,定不同的价格。

2、形象定价:不同的包装,定不同价格。 3、时间定价:不同的季节,定价不同。 (三)价格调整流程 1、柜组长提交商品调价申请交客务员审核。 2、客务员审核签字,转交数据中心。 3、数据中心进行微机录入并将“调价申请”盖章后返还客务员。 4、客务员将“调价申请”转交柜组长,柜组长重新制定价格,填写和更换物价标签。 五、价格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商场在消费者心中的美誉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定。 (一)商品的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上柜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严禁讲议价

最新整理商品标价签制作管理规定

商品标价签制作管理规定 为规范价签申请制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营运部现制定商品标价签制作管理规定。 一、申请程序及办理时间: 1、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各专柜将《价签申请单》交至各层楼层主管处。 2、每日下午16:00各层楼层主管负责将《价签申请单》汇总并 转交信息部打印价签。 二、管理规定 (一)《价签申请单》的填写项目及内容: 1. 品名——填写内容包括品牌名称和商品名称;例如:婷美 内衣; 2. 编号——填写商品的出厂编号或货号; 3. 规格——填写此款商品的起止尺寸或其它规格标准,例如: 冰箱185L; 4. 单位——填写标准数量单位名称; 5. 产地——填写商品生产商或代理商所在省或直辖市的名 称; 6. 等级——填写商品质检报告上标注的等级; 7. 零售价——填写商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8. 现售价——填写商品现在的零售价格;(降价、上刊、促销 价签)

9. 原售价——填写商品历史交易价格;(降价、上刊、促销价 签) (二)填写规范: 1、开具《价签申请单》时的要求: (1)字迹清晰、书写规范、逐项填写不得漏项、错项。 (2)文字内容一律使用楷书汉字填写,不得连笔;使用英文品牌名称的要按英文印刷体填写,不得连笔; (3)数字内容一律使用规范的阿拉伯数字填写,要求字体清晰可辨、不得连笔; 2、不同种类的价签不得写在同一张《价签申请单》上。 3、字数要求: (1)C型价签品名栏内的字数要求:不得超过12个字。 (2)D型价签品名栏内的字数要求:不得超过8个字。 (三)审核 1、楼层主管负责按照上述管理要求审核《价签申请单》。 2、审核内容: (1)商品名称、商品编号、价格是否真实。 (2)申请促销价签楼层主管要负责核对《优惠商品明细表》与《价签申请单》上的内容是否一致。 (3)检查《价签申请单》的填写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 营运部 2007年4月16日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场商品价签销售行为,杜绝价格\材质欺诈等不规范经营行为,制定了商品价签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商品价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品价签管理规定如下一、根据国家商业法规和沈阳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凡柜架陈列出售的商品和服务收费标准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并使用统一商品标价签。 三、在商品同部位设置商品标签,要做到一货一签,货签到位。 四、商品标价签应注明商品编号或超市自编码,品名、规格、单位、产地、等级、零售价格,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字迹清晰,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和标签破损陈旧时要及时更换。 五、填写价签必须做到整齐、美观、准确、清楚所用文字一律采用国家颁布的简化汉字,零售价格要盖阿拉伯数字戳章。 六、标价签由各门店、部门综合管理员负责保管、核定、发放、商品标价签由物价员审核盖章后方能使用。 七、开架柜台、自选超市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的,须同时分品种在陈列商品的柜架处表贴商品价签。 八、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原、现价,以区别于正常商品的价格。 九、所有商品出售柜架(包括联营厂家)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企

业物价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告诫处理,因管理不到位,在社会行为检查和引起消费纠纷,对当事课、柜组负责人和综合业务管理员作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 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市场物价管理,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鼓励正当竞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各县、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在市场收购、销售商品或从事有偿服务的,都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物价管理机关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县(市)明码标价工作。各级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依法行使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和处理价格违法行为的职权。 第四条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的明码标价,实行标价签、价目表等标价形式。 标价签和价目表的格式由杭州市物价局统一规定。 标价签由市、县(市)物价部门的物价检查机构统一监制。 第五条由于行业特点需要增减价格标签内容或实行不同的标价方式,以及某些特殊商品(如艺术珍品、古董等)不宜标价的,须经市、县(市)物价部门核准。 第六条标价签或价目表应标价正确,内容齐全,表述准确,字迹清楚。若价格变动,应及时更换。 第七条商品价格和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标

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明确生产过程中设备状态标识、物料状态标识,避免失误操作,规范生产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云机器、中云科研所有生产、检验、仓储过程中物料和设备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各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状态的标识,设备状态的标识。 3.2质量管理部负责质量检验过程中产品状态的标识。 3.3仓库负责入库物料的标识。 4、规定内容: 4.1设备状态标识,所有生产设备都应在指定位置挂有设备状态标识,设备包括各种生产用设备以及各种辅助类工装器具。 4.1.1对设备进行统一编号,编号应标在各设备主体及设备状态标识牌上。每一台设备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4.1.2主要生产设备都应在指定位置挂有设备状态标识牌,设备状态标识牌内容由包括设备卡、设备状态组成。 4.1.3设备卡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型号、责任人。 4.1.4设备状态: 4.1.4.1检修:表示该设备某部分或整体正在进行检修,禁止使用。 4.1.4.2待修:表示该设备出现故障,等待修理后才能正常使用,禁 止使用。 4.1.4.3运行完好: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正处于运行状态。

4.1.4.4停用完好: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停用状态。 4.1.4.5备用完好:表示该设备性能完好,但处于备用状态。 4.1.4.6待处理:表示该设备某部分或整体性能缺失,处于停用状态。 4.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A、合格 B、待检 C、返工 D、返修 E、 废品 F、待处理 G、回用 4.2.1经检验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视为合格,摆放“合格”标识。 4.2.2因时间关系尚未来得及检验的产品视为待检品,摆放“待检”标识。 4.2.3经检验没有满足某个规定,仍有加工余量的产品视为返工品,摆放“返 工”标识。 4.2.4经检验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采取措施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的产 品,视为“返修品”,摆放“返修”标识。 4.2.5经检验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视为废品,摆放“废品”标识。 4.2.6检验和试验的最终结论因某些因素未做出判定结果的产品,视为待处理 品,摆放“待处理”标识。 4.2.7经检验某项指标不能满足规定,但不影响预期的使用要求经技术部批准 办理让步接受手续的产品,视为让步接受品,摆放“回用”标识。4.3 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标识: 4.3.1 所有与检验和试验有关的生产现场、物料存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区域的划分,并有明确的标识,设立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调试区、待调 试区、调试合格区。

门店商品陈列规范

门店商品陈列规范 一、商品陈列的要求: 1、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要求,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储存。即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内服与外用药分开、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应分开、拆零药品专柜陈列。处方药不得开架陈列。 2、有利于销售:即以消费者为导向,分类陈列,同一大类商品尽量置于同一区域,其位置及所展示的面积与其销售的比例相对适应,重点商品摆放在重要位置,有利于顾客找寻。关联商品、配套使用商品应灵活搭配陈列。 3、整体丰满原则:商品陈列在保证丰满的前提下合理的控制库存量。 4、陈列指引标识牌、价签、POP、要求清晰、整洁、无破损; 5、及时补货:当商品出现正常缺货时,其货位不允许空缺,应该用增加旁边的商品的陈列量和位置移动来补充货位,达到整体丰满美观的效果。 二、商品陈列的基本原则: 1、按各品类贡献率确定大类的陈列位置和陈列货架资源。贡献率最高的品类给最好的陈列位置。 2、各品类品种以销售权重分析细类的贡献率,按细类的贡献率确定细类的陈列货架资源,细类纵向陈列,细类中的单品横向陈列。 3、基本要点:正面朝外勿倒置,能竖不躺上下齐,左小右大低到高;黄金陈列位置(0.8m—1.2m)陈列自有品牌、主力商品和高毛利商品。 4、重点营销品种必须陈列于黄金位置(6层货架、柜的门店需陈列于第

2—4层,5层货架、柜的门店需陈列于第2—3层)。(重点营销品种的目录由商品采购部门统一制定)。 5、普药分为品牌普药和一般为普药,品牌普药陈列于一般普药之前、推销产品之后;一般普药按销量排名的先后顺序陈列。 6、营销新品陈列:营销新品到货后3个月内必须陈列于黄金位置,陈列必须优于同类营销品种(6层架、柜的门店新品需陈列于第2层给予30cm陈列面;5层货架、柜的门店新品需陈列于第1层给予30cm陈列面;或给予端头陈列)。 7、销售贡献率大但陈列体积小的品种,用陈列道具(POP、爆米花、中包装等)夸大突出陈列。 8、按价格带陈列,低价口碑、有价格优势的突出、纵向陈列。 9、端架陈列:朝阳的端架陈列需推广的产品(营销品种、新品),每层尽量只陈列两个单品;背阳的端架陈列二类营销品种或视同于货架的延伸。 10、关联性陈列:按使用目的、用途发掘商品间的关联性,形成大、小关联区架,有品类之间的关联:如抗感冒用药与祛痰止咳平喘用药相邻,也有同品类中单品类功率互补性的关联如:胃康宁胶囊+胶体果胶泌;关联陈列方便了顾客购药的同进也可使顾客消费时产生连带性,有效的提高用药疗效和单客消费。 11、紧密性、满陈列原则:体现商品的量感,以看不到底板为基本要求;库存不够的情况下可用空的中包装、小包装填充;不出现空位和开天窗的现象。 12、货签(包括POP、爆花米、相关信息发布等)与商品对应要求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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