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及核对程序

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应同时使用床头卡、治疗卡、腕带等方法确认患者身份;对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即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二、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监护室、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三、对住院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普通病人使用绿色腕带,病危、病重、一级护理、手术病人使用红色腕带,新生儿使用粉红色腕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四、腕带识别信息填好后必须经两名护理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五、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六、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护士在给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

七、护士在抽血、给药或输血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识别的方法,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八、在手术病人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如:手术病人进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对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手术室护士核对后方可接入手术间。

九、在采血、给药或输血等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应至少使用两种身份识别方法(床头卡、手腕带、双向核对)。

十、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陈述患者姓名,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执行三查七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各班医嘱必须两人核对,每日小查一次,每周由护士长参与大查一次,并有登记有签名。 2.处理医嘱后,应做到班班查对,当日白班医嘱由主班护士与治疗室护士核对,小夜班护士核对白班未核对的医嘱,大夜班护士核对小夜班医嘱,大夜班医嘱由次日主班核对,并在医嘱单和微机上签名。 3.口头医嘱按常规不执行,在抢救病人或特殊紧急情况下,必须由执行护士大声复述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弃去。抢救病人结束,督促按执行时间及时补上医嘱。 4.临时医嘱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单和输液卡上签执行时间和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口头医嘱、医嘱不规范、医师未签名、治疗医嘱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者不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守三查七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摆药后必须经二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2.口服药、注射剂、毒麻药品、外用药品,应分别分类放置避免发生意外。3.各类药品瓶签与药名相符,内服药用蓝色标签,外用药用红色标签,内外有别,帐物相符。 4.各类静脉注射液体,收发药液时,必须做到先检查药液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无过期、瓶体有无裂纹,液体内有无絮状物,软包装液体要检查有无漏液、漏气,外包装有无损坏等方可使用。 5.口服药物:严格遵守口服药给药操作规程,病人不在,不能发放口服药,要做到送药到口,发药时必须携带服药单,如有疑问及时核对,发药时向病人说明服药方法、注意事项。同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发药者在服药单上签字、签执行时间。 6.液体管理:使用大液体时,要严格把好“四关”,做到“五查”。 四关: 摆液体进治疗室的检查关 摆药前的检查关 配液体前的检查关 上挂输液架前的检查关 五查: 查瓶口有无松动液体输注完后按规定粘贴8。输液卡并保存入档。病人自带药物一律不准应用。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目的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在为患者提供服务时均应采用本制度规定的2种身份识别方式核对患者身份,保证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杜绝因身份识别而导致的异常事件。 2范围 全院所有参与患者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护理、医技、药剂及财务、后勤、餐饮等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的人员。 3定义 3.1患者服务:指任何涉及患者干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治疗(如给药、各种穿刺等)、有创操 作(手术、腔镜等)、任何诊断性操作(各种激发试验等)、辅助检查、问诊等。 3.2腕带:一种方便医务人员核对患者身份的含有多种信息的识别带,住院患者腕带上有便于移动 设备识别的二维码,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住院日期、各种医疗信息等)。 3.3操作物:指操作时患者的药物及治疗单、血制品、饮食单、输血申请单、输血记录单、检验申 请单、检查申请单、手术通知单等。所有操作物上均有两种身份识别信息。 3.4住院号:患者在本院办理住院手续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本次住院特有,又称病案号。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在采集患者身份信息时都要严格核对患者的有效证件,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4.2身份识别信息及方式:同时使用两种方式识别患者身份,但不包括患者房间号和医院特定位置。 4.2.1门诊患者使用“姓名”和“出生年月日”两种身份识别信息,出生年月日各采用yymmdd编码 (如2001年1月1日编码为20010101); 4.2.2住院患者使用“姓名”和“住院号”两种身份识别信息,病室号和床号不能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 信息。 4.3患者身份识别时机:在进行诊断性操作、提供治疗和其他操作前识别患者身份。 4.3.1为患者问诊、给药、输血或使用血制品及采集血液和其他标本前。 4.3.2为患者实施各种辅助检查前,发放患者检查报告前。 4.3.3临床进行的所有治疗和操作前、侵入性操作前、手术前均要对患者进行身份识别。 4.3.4患者转科交接时。 4.3.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接送陪检患者前,膳食科工作人员发放膳食前。 4.3.6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按《无陪护新生儿出入院身份识别流程》执行。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十二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6.使用无菌物品时,要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消毒日期和消毒效果指示标记是否达到要求。 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

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手术等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每月进行督导并有记录。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就诊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 (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 (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 (4)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必须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符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可以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择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符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必须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必须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内容、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内容,对方确认无误。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核对程序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核对程序 一、正确识别患者制度 医护人员必须以患者姓名、床号(或就诊卡号)两种方式作为患者识别标志。性别、年龄、住址、电话号码等可作为患者识别的补充信息。病房号及床号不得作为患者的身份识别的唯一标志。 (一)门、急诊患者使用姓名、年龄、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 (二)对急诊抢救室患者使用患者姓名与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在患者进入抢救室时记录在腕带上。 (三)对身份不明的昏迷患者,由接诊医护人员临时命名与就诊卡号作为识别标志,在患者进入抢救室时记录在腕带上。 (四)住院患者以姓名和床号作为识别标志。当给患者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服务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患者腕带上的姓名及床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 (五)、核对患者时,应询问患者的姓名,待患者或家属回答后,与手中执行单信息进行核对。 (六)、监控措施 1.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等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监控和 督导工作人员正确使用患者的识别标志; 2 .职能部门每季度抽查员工正确识别患者制度执行情

况; 3.对全体员工进行识别患者制度培训。发现不符合要求行为及时纠正,避免出现患者识别错误。 二、门诊、住院患者身份识别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除核对床头卡、腕带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对新生儿、 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 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3、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 确的操作。 4、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 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及流程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住院患者必须建立床头卡。 二、对于治疗、护理不能配合医护人员进行有效核对的患者(如手 术、昏迷、神志不清、危重、气管切开、气管插管及机械通气患者和无法正确语言表达且无家属陪伴的住院患者等),必须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载体。 三、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有床头卡核对、双向式核对(开放式询问核 对)、腕带核对、病历牌(卡)核对等。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并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依据)。 四、转送、接收患者,必须认真识别患者身份。 五、转床、转科时,必须及时更新腕带信息,并做到二人核对,确 保患者身份识别信息与腕带信息一致。 六、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的患者识 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七、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 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八、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 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九、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十、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科护理质量监控组每月进 行督导并有记录。

住院患者身份识别腕带管理规定 一、为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营造一个安全的医 疗环境,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佩戴身份识别腕带。 二、身份识别腕带信息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入院日期、 科室等。 三、病房护士接待患者时,为患者佩戴腕带,一般戴于患者右手腕 部。 四、医护人员充分告知患者佩戴腕带的重要性及注意事项,保证腕 带的完好。 五、一人一带唯一对应,是保障正确识别患者身份最重要的条件。 六、若遇到患者身份腕带丢失、严重损坏等情况,责任护士应第一 时间更换腕带。 七、患者出院时,责任护士为患者安全剪断腕带,按照医疗垃圾处 理。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的准确性,按照《河北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和中国医院协会《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经医务处、护理部和门诊部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之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二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二、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身份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三、医院重点病人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作为操作前、用药前、输血前等诊疗活动时辨识病人身份的一种有效的手段。 (一)佩戴腕带前,逐一填写各项内容,字迹端正、清楚,严禁涂(修)改; (二)佩戴腕带必须双人核对(班内只有一名工作人员时,由下一班人员进行核对),同时采用双向式核对; (三)无法沟通的病人,应请在场的家属证实病人的身份; (四)腕带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按照新腕带建立程序进行补充;(五)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手腕(注意松紧程度),如有病情禁忌,则佩戴于脚踝上;

(六)病人不配合,不能保留腕带有效核对信息时,立即去除腕带。 四、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

上述流程须在《患者交接登记本》中记载。 五、患者身份识别程序 六、各科室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七、职能部门(医务处、质控办、护理部、门诊部)落实督导职能,定期检查各部门落实本制度情况,并有记录。 八、本制度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双向式核对:指在诊疗操作前、中、后的查对内容,一方面是医护人员向患者方向的核对,另一方面是医护人员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的患者(家属)向医护人员方向的核对。 .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定义 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二)基本内容 1.查对基本要求: 1)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2.查对实施要求: 2.1医嘱查对 1)开医嘱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应做到班班查对,夜班查对当日医嘱, 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1次。包括医嘱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单线班处理的医嘱,由下一班负责查对。 3)处理医嘱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4)长期医嘱执行后,要在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并保留执行单。 需要转抄医嘱时,需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5)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 执行者签名。 6)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完整复述一遍,经医师复核无 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

医师应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不超过6小时)。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的时间。 7)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向医师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2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 1)服药、注射、输液、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摆药后查; 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八对:对住院号(门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有效期。 操作前核对时让患者或其家属陈述患者姓名,或使用PDA电子扫描(仍需口语化查对信息)。根据医院《患者身份识别制度》要求识别患者身份。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 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有效期和批号有无超期。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药品类易致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时,应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经双人核对,用后保留空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空瓶,经另一人核对 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师, 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做好记录。 2.3输血查对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LC─017: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类别临床管理编号 LC─017─2题目患者身份确认制度页数 1/1生效日期 2012.4 修改日期 2014.9 1 目的 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急诊科身份不明患者的管理见《“三无病人”管理制度》。 2 门诊患者身份确认 2.1 对门诊就诊患者以就诊卡、医保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卡编号为唯一身份标识,门 诊收费处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 2.2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 及时纠正。 a 电话通知门诊收费处,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b 协助患者对填写错误的信息加以纠正。 2.3 门诊医师在为医保患者开写住院证时必须核实患者的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 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师本人承担。 3 住院患者身份确认 3.1 住院患者以住院号为唯一身份标识,住院处必须正确输入患者姓名、年龄、性别、 身份证号、住院号和家庭住址等信息,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住院处、 医疗保险科履行核对患者身份证、军官证、医保证(卡)等证明的义务。 3.2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主班护士应核对电脑上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性 别、年龄、诊断、住院号等信息是否与患者门诊病历信息相符,如有不符,应电话 联系住院处,纠正错误信息。 3.3 责任护士应在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信息无误后立即为患者佩戴识别腕带。 3.4 对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需在“腕带”上注明“无名氏+就诊卡号或住院 号”作为身份识别信息。进行诊疗活动时,需双人核对。 3.5 患者在院期间须佩戴“腕带”,出院时由护士为其剪断、取下。 3.6 护士应用正楷字体认真、清晰、完整填写或打印“腕带”内容,便于患者身份的准确 识别。 3.7 在对患者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转运患者前,医护人员均应核对患者信息,至少 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 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获经批准 院长日期

3.1.2.1护理查对制度

2.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版)实施细则》《医疗核心制度》 3.范围:全院各科室 4.责任者:王瑛 5.规定内容:在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1.2.1查对制度 附件1 色达县人民医院“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医疗护理核心制度,提高医疗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当前安全医疗现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制度在心中,落实在行动”,确保诊疗工作中查对制度落到实处,减少医源性损害,为患者提供科学、安全、有效的诊疗环境,实现患者安全目标。 、组织领导 (一)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标准,督促查对制度的学习、评价、考核等工作。 组长:张华丽 副组长:杜金玉 成员:王瑛陈友万王清兵王祥林 (二)成立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考核小组,检查各科室查对制度自查整改情况,并依据方案要求实施考核。1、医疗组: 长:杜金玉 员:张彬蒋登高 2、护理组: 长:王瑛 员:俄谢拉姆更登格马章虹格桑志玛 扎西志玛王芝秀3、药学组:

长:陈友万 员:李红 4、医技组: 长:王清兵 员:高建群周娜三、督查活动实施步骤 (一)学习、自查阶段1组织学习: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查对制度的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运用和严格执行。 2、开展自查:在制度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认真查找在日常临床工作中落实查对制度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究其原因,逐一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整改措施,每月底前写出书面自查整改报告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医、药、技交医务科,护理交护理部)。 (二)整改、督查阶段 1各科室通过自查,制定适合本科室实际的整改措施与办法,“边整改、边落实、边总结,边提 高”,认真落实查对制度,并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 2、督查考核小组深入临床工作第一线,在了解和指导工作的同时,对各科室落实情况进行抽查,针 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找出症结,抓住重点,严格执行考核制度,确保此活动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三)总结、点评阶段医院对“临床工作查对制度督查活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活动开展好、制度落实有成效的科室、个人给予表彰,对活动开展不好、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科室,给予全院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将科室落实查对制度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质量考核。 四、学习、督查、考核内容本次活动的学习、督查、考核内容包括: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科别、诊断、过敏史等。由病房责任护士负责填写。 4、护士在给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5、介入治疗或有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6、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7、手术患者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患者床号、姓名、 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 (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 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8、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ICU之间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 (1)急诊科危重患者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患者在急诊就诊的复写 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患者一般资料、病情、置管情况、特殊情况等,并填写急诊科危重患者转接记录单,无误后方可离开。 (2)门诊急诊患者与ICU、手术室、病房转接患者:由医务人员护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新)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试行) 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 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 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

戴。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

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一)对手术患者、重症医学科患者、新生儿室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必须佩带“腕带”。 (二)腕带由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 (四)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 (五)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 (六)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八)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一)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

【最新】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一、目的 根据要求认真执行查对,以保证患者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处理医嘱,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等。 三、制度 (一)、原则 1.患者身份确认必须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扫描腕带。床号不能作为患者身份确认。 2.有腕带条码、条码标签及扫描仪设备的科室,在执行治疗时需扫描条码确认。 3.有疑问时应及时澄清。 (二)查对程序 1.医嘱 1.1医师在开写医嘱/处方时,应查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确保正确的医嘱给予正确的患者。 1.2护士: 1.2.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开写是否规范,确认无误后执行。 1.2.2每班查对医嘱并签名,每周护士长总核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1.2.3 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给药 2.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以确保正确的药物给予正确的患者。 2.1.1三查:给药前、给药中、给药后。 2.1.2七对:姓名、住院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2配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有无变质、变色、浑浊、絮状及容器裂痕,效期和批号,标签模糊不清或缺损勿使用。 2.3配药后检查药物的性状有无浑浊、絮状、沉淀。 2.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2.5药物使用: 2.5.1确认身份; 2.5.2询问有无过敏史; 2.5.3核对过敏试验结果; 2.5.4对患者/家属提出的疑问须澄清后方可执行; 2.5.5扫描药物标签及腕带条码核对无误后给药。 (三)输血 1接收到血液制品时: 1.1须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血制品有无凝血块/溶血、变色、气泡,血袋有无破损及封口是否严密。 1.2血袋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信息是否与交叉配血单上的信息相符。 1.3有以上任何情况之一,应立即将血液退回血库。

医院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 为了医疗安全,必须采集患者身份的真实信息: 1.1 来院就诊的每位患者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的身份信息。 1.2 持二代身份证的就诊患者可直接扫描录入身份信息。 1.3 住院患者须如实填写入院通知单上的信息。 2 在医院所有场所进行的诊疗操作之前以及诊疗操作过程中需要进行患者身份确认。包括:问诊前、给药或发药、输血或血制品、手术、有创性操作、静脉注射、采血或采集其他标本、检查之前、患者转交接、报告危急值、血液透析、放射治疗、发放饮食、其他任何诊断、治疗、操作等。 3 挂号室在输入患者信息时必须加以核对,并对有疑问的患者信息加以核实。为鼓励患者参于患者身份识别,患者需自述姓名,需要时配合核对进一步信息如生日,住址,手机号等。 4 门诊护士在对患者进行评估时需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现不符,及时纠正: 4.1 患者或家属持有效证件到门诊病案室纠正电脑中的错误信息。 4.2 协助患者纠正纸张错误信息。 5 门诊医生在为医保患者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

证时必须核实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和医保卡;由于核对不仔细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医保规定由该医生本人承担。 6住院患者由住院处工作人员核对患者姓名、病历号、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和医保类别,并打印条码身份腕带。 7 每位入院患者到达病区时,责任护士应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上的患者姓名、病历号、性别、诊断等信息是否与患者住院证、医保证、条码身份腕带上的信息相符,如有不符,按上述第 3 点执行,并为患者佩戴身份腕带: 7.1 佩戴腕带前,应仔细核对患者医保证。 7.2 要求患者陈述自己的姓名。 7.3 对无法沟通的患者,应请在场的家属陈述患者的身份。 7.4 所有住院患者必须佩戴条码身份腕带,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补上新腕带。 7.5 身份腕带一般应佩戴在患者手腕上,如病情禁忌,则佩戴在脚踝上。 8 使用二种以上方法确认患者身份中必须包括患者姓名、病历号/条码识别。患者姓名的辨识方式:询问患者姓名,如:“请问您叫什么名字”?核对患者所回答姓名与医务人员所持辨识工具上的姓名的一致性。患者病历号的辨识方式:

护理查对制度

护理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两名当班护士进行查对。 (二)每班护士对当班及上一班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三)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四)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八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四)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五)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七)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三、输血查对制度 (一)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二)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三)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四)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五)输血完毕后血袋应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后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六)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含介入和有创操作) (一)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术前用药,所带的术中用药,病历与资料及术前准备完成情况等,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单。 (二)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等。 (三)查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对使用各种手术体内植入物之前,应对其标示内容与有效期进行逐一核查。使用后将包外信息卡及植入物标签粘贴于《手术护理记录单》。 (四)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凡病情需要填入体内的纱布、纱条或内植物等应详细记录在《手术护理记录单》上,手术医师确认签字。以便取出时核对。 (五)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六)当家属面取下假牙和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并交由家属保管。 (七)患者离开手术室前: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五、建立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一)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应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至少应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中得到实施. (二)“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3。5。1.2患者身份得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对程 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供临床检验及病理标本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式,如姓名、年龄、出生年月、病历号、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得唯一依据)。 2。能有效沟通得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年龄两项等项目核对患者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得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得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得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得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得手段,以确保对正确得患者实施正确得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得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科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得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得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识别制度,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得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1、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得科室都应进行识别患者 12、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护理质量控制小组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一、目得 通过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患者身份识别得准确 性,确保所执行得诊疗活动过程准确无误,保障每一位患者得安全,特 制定查对制度。 二、定义 医疗科室医务人员在各项诊疗活动过程中,执行查对制度得流

患者身份的确认制度、方法及其核心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方法及其程序 1、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等各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 2、能有效沟通的患者,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力的重症患者、新生儿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4、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5、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新生儿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7、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8、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腕带”原则上佩带在病人“左手”,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登记制度。 10、在检验、放射、CT、MRI、超声、放射治疗、高压氧等直接与患者当面接触的科室都应进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1、定期检查腕带使用情况,科室每月督导并有记录。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观察: “三查”:摆药时查;给药、注射、处置前查;给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物的有效期。 “一观察”: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2、医嘱经查对后方可执行,护士执行医嘱后一定要签名,医嘱不明要问清(口头医嘱、医嘱不全、不签名、未注明时间、剂量、用法),否则不予执行。 3、抢救时,口头医嘱护士须重复一遍,经认可后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抢救后应督促医师及时补医嘱,对使用急救药或毒麻药时必须经二人核对后再执行。 4、清点药物时或使用药物前,要认真检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有效时间或批号,如安瓿有裂缝或瓶口松动,则不得使用。 5、给药前应注意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对药物过敏实验结果应二人核对和签名,对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6、无菌技术操作时,须查对用物灭菌时间的有效期及物品质量和数量。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执行医嘱,严格“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注意用药反应。 1.医嘱查对 (1)电子医嘱:护士接收医嘱,打印执行单,须经两人核对,签名后方可执行。如需转抄医嘱也须经两人核对并签名后方可执行。 (2)医嘱应班班查对。办公室护士、中班护士查对当日班医嘱,中班医嘱由夜班护士查对,夜班医嘱次晨由白班办公室护士查对。 (3)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1—2次。 (4)整理医嘱后,必须经二人查对。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要及时查对医嘱并签字。 2.服药、注射、输液的查对 (1)服药、注射、输液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 (4)摆药注意四不用:①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②不用变色、混浊或有沉淀的药物;③不用可疑的药物;④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瓶混淆的药物。 (5)静脉输液应注意查对:①液体名称及有效期;②玻璃瓶有无裂痕,瓶盖有无松动;③检查液体有无变色、 混浊、沉淀;④一次性输液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无异物,包装袋有无破损、漏气;⑤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及用药后反应。 3.输血查对 (1)输血前由两人共同执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对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者要认真确认。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2)取血后在30分钟内输入,输血时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床旁观察5—10分钟,患者无异常方可离开。患者输血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3)输血完毕,保留血袋24小时。 分级护理制度 一、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及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并有统一标志。 三、分级护理药店参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执行。 四、患者一览表和床头卡上有分级护理标志,标志与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五、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1

2020年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查对制度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严格进行“三查八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有效期。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十二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6.使用无菌物品时,要检查包装和容器是否严密,消毒日期和消毒效果指示标记是否达到要求。 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1、在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

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身份。在进行各项治疗、护理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3、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重症医学科、产房之间流程)的患者识别措施、交接程序与记录。 4、对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新生儿、手术等患者,建立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识别标识制度。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认真核对患者腕带信息,准确确认患者的身份。 5、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经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6、腕带填写的信息字迹清晰规范,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7、患者使用腕带舒适,松紧度适宜,皮肤完整无破损。 8、加强对患者腕带使用情况的检查,各级护理质量控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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