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安监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xx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现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式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强化源头管理,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一)严格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加强现场核查。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评估、论证,提出整改意见、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督促企业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对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省局现场核查率分别不少于30%和40%,市、县(市、区)安全监管局现场审查率要达到100%。

(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8号令。落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管制度,按照主动、便利、效能的原则,指导督促企业健全完善审查、备案、许可手续程序,依法查处未按规定申报审批的违规问题。重点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三许可一备案”执行情况,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汇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中存在的问题,争取政府领导支持,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纳入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三)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

经营企业数量控制问题的批复》。按全省控制指标的企业布点,全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数量控制在196家以内,批发经营企业数量控制在114家以内,并逐年有所减少。

(四)从严审批涉及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涉及光气等吸入性剧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不再批准设立生产过程中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企业。确保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采用“十五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按要求安装装备集散控制系统和紧急停车系统。新建项目和安全改造所用涉及安全的管线、板材、零部件、元器件、仪器仪表等,须采用质量可靠、安全保证的产品。对全省119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改造进行跟踪评价考核,年底前未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他化工企业实施停产整改。

(五)改造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内部布局不符合标准规范、生产储存设施落后陈旧、安全保障水平低的,须通过提升技术含量、设备更新,实现工艺技术先进、装置安全可靠、dcs和安全联锁控制、重大危险源电子监控等,现有剧毒化学品生产系统应实现管线封闭连续生产。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应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每年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送企业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纳入监管范围。各地要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排查、评审,对达不到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应立即指导和督促企业开展改造提升;对排查出的属于淘汰工艺和设备的、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的,提请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快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建设。各地要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加快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的编制、论证和审查工作,确定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的。新设立企业、新建项目未入园区或集中区域的,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手续。原则上不再受理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提出的安全审查申请。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域外现有的化工生产企业,不得进行扩大规模、增加生产品种等扩能改造建设,只允许在符合产业政策的前提下进行改善安全条件、治理事故隐患等相关技术改造。涉及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工工艺的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须依法自建专职消防队。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区域,严禁新建剧毒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与企业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规定,在安全防护距离内不得建有任何建(构)筑物。

二、严格安全监管,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突出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上海世博会、夏季高温、恶劣气候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节后复产验收等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重点监控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专项督查检查,着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突出加强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和生产工艺及产品的危险特性,对企业实行分级管理,把监管的重心放在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的企业。省局继续实行对省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开展重点企业定期安全检查,并将生产过程中或事故状态下产生有毒气体的企业、剧毒化学品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企业列为定期检查的范围,对现有3家液氯、2家光气、2家氰化钠、25家合成氨等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三)规范安全监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监管部门“一企一档”制度,实现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等基础工作台帐管理。完善安全监管工作统计报表制度,严格基础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通过“金安”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加快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月报制度,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每季度要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并将分析情况报送我局(危险化学品监管处)。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四)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重大危险源情况,督促指导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按照国家的有关要求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申报、建立档案、落实监控管理责任、安装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器材,并对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性进行定期检查,检查情况

应有连续记录,存档管理。健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监督企业做好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预案、应急信息等基础工作,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并与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动机制,中小型企业应就近与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签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服务协议,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监管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配合,帮助和指导化工园区建设,提高化工园区整体布局、内部功能分区设置、项目建设的安全水平。以化工园区安全发展为载体,鼓励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改造现有生产线,及时更换安全系数低、技术参数落后、已近老化的装置、管线、监控元器件等,提高安保能力。推进地方政府或化工园区主管部门设置区域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园区消防站,逐步配备化工事故应急救援装备,组建化工专门应急小分队,实现化工园区内应急资源共享。

(六)继续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专人监管制度、季报和年报制度、信息填报逐级审核制度。完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加强颁证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完成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信息系统一期项目实施工作。监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台帐管理和产销报表制度,保存完整的原始凭证。积极配合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开展易制毒

化学品监管工作,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工作会,及时通报情况,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经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稳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年内争取完成危险化学品二级达标企业50家、三级达标企业50家。力争年底前,使用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学制药企业,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等企业都要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二)全省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都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对全省不超过10家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试点;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评审。强制性实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员工统一着全棉工作服或防静电工作服,有药工序岗位穿防静电鞋。

四、深入排查治理隐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持续改进机制。监督企业完善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岗位、车间、工厂、公司分级隐患排查制度,根据生产特点和季节变化,组织开展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以及操作工和生产班组的日常检查。建立企业定期专家排查隐患制度,督促企业聘请专家,定期对企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解决企业专业人员缺乏、技术基础薄弱、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不

全面深入等问题。实施政府分级挂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制度,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各地政府及其安委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进行治理。通过企业自查、专家排查和政府检查相结合的隐患排查机制,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投入,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加强教育培训,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行全员培训,严格持证上岗。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经常性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活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反“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改变工房用途)活动,增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切实加强班组建设和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强化岗位培训。对进入受限空间、装置开停车、动火拆卸设备管道、登高、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要采取有效手段严格执行有关安全作业规程,并在作业前开展危险辨识;要认真组织教育培训,严格落实监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强化应急演练,防止危险作业环节事故的发生,杜绝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四)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各地要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严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准入关,督促企业完善危险化学品购买、销售、运输、储存、废弃处置的安全保障条件,加强日常安全管理。鼓励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不设储存场所,直接购销发运,减少重大危险源数量。鼓励支持成品油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埋地双层储罐,提高加油站本质安全水平。发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存在内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安全设施配备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以中小化工生产企业和化工集中区外的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大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对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尤其是安全距离、自动化控制水平等不符合要求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化工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要限期整改;有条件搬迁的,督促落实搬迁计划,尽快实施搬迁;无法整改或搬迁的,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一)严厉查处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已关闭企业、已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危险化学品转产、退出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关闭、注销、转产和退出企业是否停止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关键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是否拆除,涉及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否办理撤销手续。对企业关闭前后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对比照片等影像资料和相关材料进行建档。对未经安全许可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要联合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坚决予以取缔,并依法实施处罚。

(二)从严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的重点:一是超限量生产、储存;二是超定员生产;三是超许可范围生产、储存;四是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特别是在危险等级低的工房从事危险等级高的工序作业;五是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或违规采购、销售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六是8种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七是违规在同一厂库区边改造边生产;八是分包、转包、租赁工(库)房或生产线组织生产、储存。九是违法假冒、借用他人商标、品牌组织生产。十是违法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

(三)始终保持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落实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的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委会的积极作用,对重点户和重点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完善举报制度,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从重从快追究不法分子和组织者的责任,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企业关闭验收标准逐家组织验收,拆除已决定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每个工房,严防死灰复燃。

2018年安监局工作计划5篇

2018年安监局工作计划5篇 一、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贯彻国家有关应急救援和重大危险源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标准; 2、负责并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4、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 5、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等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日的确定 1、总法定工作日(50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非监管工作日、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日和其他监管工作日。说明:XX年全年365天,共52周,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从事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人员为2名。总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0个工作日 2、非监管工作日的确定(208个工作日) ①学习,培训:学习每周0.5天,合计52×0.5×2=52个工作日; ②信息统计上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管理,每月1次,1人工作0.5天,合计0.5×1×1×12=6个工作日。 ③预案、重大危险源审查: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危险源审查和备案。计划每月安排2次,2 人工作1天,合计 2×2×1×12=48个工作日。

④日常工作:每月处理内务和整理文书1天安排2人,合计 1×2×12=48个工作日 ⑤机动监管工作日。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处理领导交办事项,陪上级来我县检查、年终市县考核准备材料等计划用去12个工作日。 ⑥法定年休假 按工作人员实际享受法定年休假待遇计算,工龄超过20年,每人年休假15天,共30个工作日 ⑦因其他不确定性,如下发、转发文件等工作计划用去12天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 ①有效执法检查工作日,有效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0-208=292个工作日。 ②检查企业次数,以安全检查推动企业达到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现场执法检查,为每天检查1家企业2人以上参加执法检查的要求,现重点监管企业156家,对企业检查次=292÷156÷2=0.93 ,力争重点监管的企业检查频次年内1次。 第二篇:监督三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职责分工 按职责分工,监管三股承担依法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目前共纳入监管59家工贸行业企业。

安监局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3年完整版) 目录 1氯 (3) 2氨 (5) 3液化石油气 (7) 4硫化氢 (10) 5甲烷、天然气 (11) 6原油 (13) 7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石脑油 (15) 8氢 (17) 9苯(含粗苯) (19) 10碳酰氯(光气) (21) 11二氧化硫 (23) 12一氧化碳 (24) 13甲醇 (26) 14丙烯腈 (28) 15环氧乙烷 (30) 16乙炔 (32) 17氟化氢、氢氟酸 (35) 18氯乙烯 (36) 19甲苯 (38) 20氰化氢、氢氰酸 (40) 21乙烯 (43) 22三氯化磷 (45) 23硝基苯 (47) 24苯乙烯 (49) 25环氧丙烷 (51) 26一氯甲烷 (53) 27 1,3-丁二烯 (54) 28硫酸二甲酯 (56) 29氰化钠 (58) 30丙烯、1-丙烯 (60) 31苯胺 (61) 32甲醚 (63) 33丙烯醛、2-丙烯醛 (66) 34氯苯(氯化苯) (68) 35乙酸乙烯酯 (69) 36二甲胺 (71)

37苯酚 (73) 38四氯化钛 (74) 39甲苯二异氰酸酯 (76) 40过氧乙酸 (78) 41六氯环戊二烯 (80) 42二硫化碳 (81) 43乙烷 (83) 44环氧氯丙烷 (84) 45丙酮氰醇 (86) 46磷化氢 (88) 47氯甲基甲醚 (90) 48三氟化硼 (92) 49烯丙胺 (94) 50异氰酸甲酯 (96) 51甲基叔丁基醚 (98) 52乙酸乙酯 (99) 53丙烯酸 (101) 54硝酸铵 (103) 55三氧化硫 (105) 56三氯甲烷 (107) 57甲基肼 (108) 58一甲胺 (110) 59乙醛 (112) 60氯甲酸三氯甲酯(双光气) (114) 61氯酸钠 (116) 62氯酸钾 (117) 63过氧化甲乙酮 (119) 64过氧化(二)苯甲酰 (121) 65硝化纤维素 (123) 66硝酸胍 (124) 67高氯酸铵 (126) 68过氧化苯甲酸叔丁酯 (128) 69 N,N'-二亚硝基五亚甲基四胺 (129) 70硝基胍 (131) 71 2,2'-偶氮二异丁腈 (133) 72 2,2'-偶氮-二- (2,4-二甲基戊腈)(即偶氮二异庚腈) (134) 73硝化甘油 (136) 74乙醚 (138)

2020年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2020年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工作是一切工作的重心。下面是WTT整理的2020年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2020年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一 2020年1月,对2020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同时制订2020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厂部和员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全厂进行春节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3月份起,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文件,熟悉了解安全标准化内容及考核评级细则,领会精神后,成立厂安全标准化领导小组,并组织分工,熟悉相关资料,明确目标,并根据标准化的要求,完善、修订厂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善警示标识,制订安全检查表,落实相关事宜。 安全培训方面: 厂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的培训和考核,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为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管人员达到化工大专水平,参加××大学的化工大专班学习;在厂内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进行学习,岗位的应知、应会知识、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应急救援抢险,组织通讯、转移等各方面进行学习培训,并进行实战演练。 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方面:

按安全检查制度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制订的安全检查表内容进行检查,检查出来的隐患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日期、定资金、定方案进行隐患整改,坚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风险评价方面: 制定风险评价范围、管理程序,组成班子进行风险评价,通过评价,采取有效、适当的控制措施,把风险降低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日常工作方面: 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坚决杜绝违纪行为,在过氧化甲乙酮装置上增加自控系统,提高本质安全度,全体员工进行体检,车间空气浓度进行监测、防雷、防静电检测,班组学习培训等。 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 做好安全评价,落实安全评价中要求整改项目,整理、完善各种要求、资料,争取如期完成换领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标准化方面: 做到边学习边创建,完善各种资料及现场要求,力争年内完成安全标准化的考核工作。 通过2020年的安全工作的展开,使生产经营活动、行为进一步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4.7变更管理和应急管理

危险化学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附件1. 江苏省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 序号检查要求检查依据检查结果 一、企业合法生产经营 1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应领取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是否取得安全使 用许可证; 相关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 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 令第5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例》(国家总局 令第57号)。 2 是否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 九条、第三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1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5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条例》(国家总局令第57号)。 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否按规定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总局令第45号)。 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是否超出审查意见书批准范 围; 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 是否按规定组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 家总局令第45号); 《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有

95号令(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目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精神,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指导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在综合考虑2002年以来国内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化学品生产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和近四十年来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对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筛选,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列入《名录》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101.3kPa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6.三光气等光气类化学品。 二、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原则上须由具有甲级资质的化工行业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三、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将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实施重点监管。 四、生产、储存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严格工艺、设备管理。对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的生产储存装置,应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实现对温度、压力、液位等重要参数的实时监测。 五、生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针对产品特性,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如发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存在问题,请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做好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推进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75682

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7年,是我公司发展创新的一年,在上级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深刻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深入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继续落实“一杜绝、五消灭、二降低、一达到”即:“杜绝社会灾害性事故;消灭死亡、重伤、重大火灾、?重大爆炸及多人中毒事故;降低事故起数、降低千人负伤率;千人负伤率降低到3‰以下”,层层深入,步步把关,把危险消灭在基础层面。 二、调整安全管理组织,继续完善安全管理网络 1、一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各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2、一月份,公司与各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三、做好基础安全工作,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安全体系,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四、重点做好装置大修期间的安全监督 2017年,设备大修期间,重新制定《安全检修保障方案》,结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做好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根据市安监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加强重点监控,

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重新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各可是完善预案,并统一进行演练,做到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使公司能够有效防范事故、化解事故、应对事故。 六、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目前,公司各装置虽然运行相对平稳,设备不断老化等原因,将直接给生产装置带来很多不利影响;明年,要继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作业监督力度,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七、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2017年,将按公司专业考核标准,每周组织一次专业检查。 2、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3、继续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5、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6、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7、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八、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 1、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2、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5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差不多2012年1月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2006年9月2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方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骆琳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治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及其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按照本方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监督治理工作,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范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备案。 第五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安全审查: (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 (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 (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确定的本方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 第六条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按照工作需要,能够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托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托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托付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托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托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治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同意托付的安全生产监督治理部门不得将其受托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再托付其他单位实施。 第七条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安全评判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安监局综合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安监局综合监管重点工作计划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着力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化和拓展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大力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认真落实道路运输相关管理规定,严格公路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车监管,整治危险路段和公路通行秩序;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2、时间安排:4—11月。 (二)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协调配合城建、交通运输、水利、电力等部门落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源头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继续深化预防脚手架、起重机械、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格建筑施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严厉打击无资质单位参与建设、违法分包转包等非法违规行为。 2、时间安排:4月—11月。 (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协调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以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专项治理为重点,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出租居住房、“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

备设施、疏散通道、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措施等的排查治理。2、时间安排:全年。 (四)深化涉爆粉尘等工贸企业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督促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行业监管责任,深化涉爆粉尘、液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企业专项整治,对粉尘爆炸危险化学企业进行彻底的清查整改,进一步落实各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2、时间安排:全年。 (五)指导协调开展其他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1、工作内容:进一步发挥牵头、指导、督促、协调作用,扎扎实实搞好水上交通、民爆、旅游、特种设备等其它安全专项整治,支持配合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了解有关领域的安全生产状况。 2、时间安全:3—10月。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六)全面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1、工作内容: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汽车站及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时间安排:3—11月。 (七)全面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则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1〕114号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7-8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 关企业,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1〕9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 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 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 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 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

2021安监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新编版)

2021安监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新编版) Frequent work plans can improve personal work ability, management level, find problems, analyze problems and solve problems more quickl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安监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新编版)导语: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制订工作计划不光是为了很 好地完成工作,其实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更快地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又是新的一年。随着师市城镇化进程、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大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煤矿、电力、化工行业大发展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师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 一是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 二是师市新型工业化进一步深化,煤矿、化工等高危企业比重进一步增加,隐患治理、打非治违的工作任务会更加艰巨; 三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各省对口援建工作全面铺开,一大批项目将集中开工建设,新行业、新工艺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监管手段、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考验;四是随

着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各类企业生产规模和就业队伍不断扩大、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任务更加繁重。 (一)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以班组建设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问责制。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师市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煤矿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三)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6d14379871.html,)/工作计划 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 随着师市城镇化进程、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大批新建、扩建工程项目即将开工建设,煤矿、电力、化工行业大发展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社会对提升安全监管监察效能、提高事故灾难应对处置能力要求更严。公众对自身安全健康权益的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师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社会舆论对安全生产的期 望值越来越高,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师市新型工业化进一步深化,煤矿、化工等高危企业比重进一步增加,隐患治理、打非治违的工作任务会更加艰巨;三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后,各省对口援建工作全面铺开,一大批项目将集中开工建设,新行业、新工艺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监管手段、人员素质提出了新的考验;四是随着城镇化建设、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各类企业生产规模和就业队伍不断扩大、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任务更加繁重。 (一)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强化以班组建设为核心的现场安全管理,建立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班组考核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和安全生产问责制。 (二)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师市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针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煤矿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及突出问题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同时,协调好各重点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督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抽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 结合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煤矿、冶金、机械、商贸、纺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特点,充分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快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进度。 (四)加大职业危害防治监督检查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职业病防治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普及职业危害相关知识,督促企业完成职业危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XXXX年月1日实施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 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按照2011年立法计划,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为提高规章质量,现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规章同时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在2011年10月30日前,通过四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是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略),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是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至:略。 四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项目,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的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审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生产、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 安全评价审查、安全设计审查和竣工安全验收。 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未经安全条件审查通过的,不得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确定并公布本部门和本行政区域内由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范围,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市级安全监管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工作计划 安监局2020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安监局xx工作总结及xx年工作计划 xx年,我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突出聚人心、提素质、强统筹、明重点、求突破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狠抓隐患治理,强化监管执法,深化打非治违,为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态势作出了贡献。 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 1-10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07起,同比-17.69%,未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引起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受伤92人,-20.69%;直接经济损失36.1万元,-18.33%;事故死亡14人,+27.27%。四大事故控制指标三降一升,事故总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相较去年同期有较大降幅;事故死亡人数14人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3.68%。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狠抓业务作风建设,提升安监队伍战斗力

一是抓好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对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充实,做到分工不分家,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有效提升了班子的向心力和战斗力;以中层竞聘为契机在局机关选拔出一批高素质的业务骨干,加强培训、学习,加大科室间的协调配合力度;适时对部分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最大限度地发挥和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二是抓好安监所队伍建设。始终将基层安监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以督查、通报推进安监队伍硬件建设,借力政协议政会有力推进基层公共安监所职责上墙、机构到位。截至目前,除个别街道外,均已实现机构编制、职责任务、监管人员、经费装备、考核机制五到位,7个街道共到位人员22名。三是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以强化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为关键,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积极推行阳光政务,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方力量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安监人员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花在抓工作上,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做到事不避难、敢于担当。 (二)以机制创新为抓手,深化安全监管内涵,形成常态化监管模式 一是创新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首次实现烟花爆竹举报处置零延误、安全事故零记录。建立重点时段全面排查机制,在销售前和回收后两个时间段对所有经营点进行全面检查;建立社区快速处置机制,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对“新、扩、改”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达不到安全条件、隐患严重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并暂扣相关证照。 3、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网点一律取缔。 4、派专人驻危险化学品重点乡镇进行全天候巡查督查,督查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公安局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恶性事件。 2、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无证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 三、县环保局 1、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环境风险进行鉴定和评估,对环境危害严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2、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擅自排放废弃物的行为,保护周边环境,对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从严处理,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县交通局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等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未取得资格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五、相关乡镇 1、负责查清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底数,并建立台账。 2、每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派一名干部驻矿进行现场监管,随时掌握企业的各种动态,督促企业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会同安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 六、其他部门 卫生、工商、质监、邮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从严把关,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安监部门许可,超出安全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范文

2017年安全生产年度总结及明年工作计划范文我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年”和“安全生产整治年”的各项措施,狠抓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重点区域和行业的专项整治和管理,保持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态势。**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一、全区各类事故情况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起,死亡人,受伤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1.企业(含建筑):截止11月30日,全区共发生企业(含建筑)职工伤亡事故宗,死亡人,重伤人,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火灾:截止11月30日,全区火灾基本起数宗,造成人死亡,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万元左右,无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3.道路交通:截止11月30日,全镇辖管单位及居民发生道路交通死亡责任事故宗、死亡人、受伤人、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以上的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建章立制,加强安全规划和制度建设。 1.认真编制镇安全生产“**”规划。为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县安监局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和谐、平安**的目标,经广泛调研和多次的修改论证,编制《**镇安全生产“**”规划(**)》,并作为我镇的重点专项规划,纳入我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体系中。

加强安全生产立制工作。做好原两乡镇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性文件的对接、修订和完善,制订《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程序》、《关于我镇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的意见》、《**镇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镇危化品事故应急预案》、《**镇安全生产巡查中队工作制度(试行)》和三个**镇重大危险源场外应急预案。同时,为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安全生产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主体行为等三方面进行梳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1、强化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一是1月份对全镇条行政街、个职能部门进行了**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兑现奖惩。二是按照县下达的**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镇实际,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把公安、安监、建设、经贸(交通、旅游)、文化、环保、环卫等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纳入考核范围。三是制定**年度街道和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评细则,对安全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分析和监督检查。四是各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与管辖区内的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推动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2、加强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一是调整充实镇安委会成员。将区工商联吸纳到安委会机构中,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协调沟通作用;建立健全各街道安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向镇安委会汇报工作的制度。二是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组建,增强安全生产行政管理的力度和专业化程度。按照市下达的个行政执法编制,筹建镇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公开招考和选调了一把人员。三是加大对街道安全生产巡查队伍的建设力度。我镇条街道的安全生产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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