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数量管理方案

工程数量管理方案
工程数量管理方案

工程数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准确掌握项目的总体工程数量及工程材料数量、掌握项目临时设施完成情况、主体工程的实际完成情况、劳务队伍的实际完成情况,实现对在建项目工程数量、工程材料数量的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在建项目。

第三条、管理范围

一、工程类型

(一)、临建工程数量

临建工程数量主要分为生产设施数量和生活设施数量两部分,其中生产设施分为预制场、钢筋加工场、施工便桥、便道及拌合站等;生活设施分为项目部驻地、工区驻地等。

1、生产设施工程数量:按照生产设施分类中的分项工作内容进行填写。如拌合站的场地硬化、便道等。

2、生活设施工程数量:按照生活设施分类中的分项工作内容进行填写。如项目部建设的场地硬化、便道、彩钢房等。

(二)、主体工程数量

1、合同工程数量:合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数量。

2、工程材料数量:根据施工图纸要求需要的工程材料数量。

(三)、工程变更工程数量。

1、主体工程的总工程数量;

2、临时设施的总数量;

3、项目材料需求总数量及各阶段需求的材料数量。

第四条、管理程序

一、管理程序:项目的工程数量管理采取逐级汇总,部门间核对的模式。

(一)、项目总工为工程数量、工程材料数量管理的总责任人,项目工程部长和合同部长为主要责任人。

(二)、项目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根据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资料,计算、统计、汇总所负责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并报送项目工程部长进行审核。

(三)、项目合同部统计工程师根据复核的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资料,按清单内容计算、统计、汇总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数量,报送合同部长审核。

(四)、项目工程部与项目合同部将分别计算的工程数量进行核对,每项逐一核对、确认,有不同处,再次进行数据计算、核对确认,经核对无异议的工程数量由合同部长上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并由项目工程部、合同部上传公司市政板块经营管理线条、生产管理线条,公司市政板块经营管理线条、生产管理线条负责人进行复核,无异议后存档。

(五)、项目工程部长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根据施工图纸、施工配合比计算出各单位工程、分

部或分项工程所需要的各类材料数量及规格,完成填写《项目材料(计划)总台账》(附表4-5)及《项目分项(或单位)工程材料台账》(附表4-5-1),然后提交给项目总工复核,复核无误后转发给项目机物部开展材料计划及采购相关管理工作。如发生工程变更,应及时计算出变更部分需要增减的材料数量及规格,并对以上两个台账完成更新,更新后的台账及时转发机物部门使用。

二、职责与权限

(一)、项目总工程师:项目部工程数量、材料数量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工程数量、工程材料数量的确认工作;审核工程数量台账、工程材料台账,控制工程数量总量及工程材料总量。

(二)、项目工程部长:项目部工程数量及工程材料数量计算、统计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工程部人员配合总工程师编制工程数量统计表、工程材料数量统计表;负责工程材料需求数量,尤其对劳务队伍使用材料数量的控制;填写工程数量台账及工程材料数量台账。

(三)、项目合同部长:项目部工程数量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合同部人员配合总工程师编制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工程数量、及各劳务队伍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负责在此基础上建立工程数量的台账。

(四)、项目测量队长(主管、工程师):项目实际工程数量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实际工程数量控制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项目中标进场至项目正式开工阶段,即项目策划阶段,该阶段通过实地复测测量等手段掌握第一手工程数量数据,为项目策划阶段提供相关数据;第二阶段为项目正式开工至项目结束完工阶段,即项目实施阶段,该阶段主要工作为通过测量掌握项目即时各项工程数量,为项目实施过程管控提供相关数据依据。

(五)、公司市政板块经营管理线条、生产管理线条负责抽查、复核各项目部上传的相关数据。

第五条、操作用表

一、项目实际工程数量台帐(附表4-1)

二、项目工程量清单复核台账(附表4-2)

三、劳务分包合同数量跟踪管理台帐(附表4-3)

四、项目材料(计划)总台账(附表4-4)

五、项目分项(或单位)工程材料台账(附表4-4-1)

项目实际工程数量台账(年月) -附表4-1项目名称:中标合同价:上报日期:

施工单位:最终实际总价:更新日期:

中数据均为累计数量,依此类推;2、《对上最终实际工程量》一栏数据=中标合同清单+图纸会审复核部分工程量+变更部分工程量。

制表:工程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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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复核台账附表4-2

施工单位:×××目经理部工程项目名称: × × ×工程日期:

填表说明:项目在完成四方图纸会审并取得四方会审单位认可并形成新的工程量清单后,及时报备一份至公司运营管理中心。

制表:工程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

出现

超计现象。

制表: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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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材料(计划)总台账附表4-4

项目名称:开完工日期:更新日期:

营管理中心,同时转送项目机物部。

制表:机务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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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分项(或单位)工程材料台账附表4-4-1 项目名称:开完工日期:更新日期:

施工单位:项目所在地:

转给项目机务部门使用。

制表:机物部长:项目总工:项目经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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