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立案文书

检察院立案文书
检察院立案文书

一、立案文书

××××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存根)

××检××立〔20××〕×号

案由

涉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批准人

承办人

办案单位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立案决定书

××检××立〔2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

涉嫌一案立案侦查。

检察长(印)×××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附卷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制作。为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决定对案件立案侦查时使用。

二、使用本文书时,对于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的案件,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直接由本院受理的,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

三、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填写全部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以事立案的案件,不填写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一栏。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印章。

四、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五、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人民检察院

补充立案决定书

(存根)

××检××补立﹝20××﹞×号

案由

涉案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并入案件批准人

承办人

办案单位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补充立案决定书

××检××补立﹝20××﹞×号

犯罪嫌疑人涉嫌一案,本院已于年月日立案。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涉嫌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补充立案,并案侦查。

检察长(印)×××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附卷

制作说明

一、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和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制作。为对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又发现新的共同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并案侦查,将其列为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时使用。

二、法律依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条,如系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时,还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二款。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立案的人民检察院的印章。

三、本文书以一案中决定补充立案的犯罪嫌疑人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存根)

××检××不立﹝20××﹞×号

控告单位或控告人

被控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不立案原因

批准人

承办人

办案单位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副本)

××检××不立﹝20××﹞×号

你(单位)控告涉嫌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附卷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通知书

××检××不立﹝20××﹞×号

你(单位)控告涉嫌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的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特此通知。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后十日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控告人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控告材料,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将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时使用。

二、本文书制作时,应列明不立案的原因。控告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或第十五条。

三、本文以案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控告人。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存根)

××检××立通〔20××〕×号案由

犯罪嫌疑人

发现途径

公安机关立案时间年月日

送达机关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副本)

××检××立通〔20××〕×号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以后七日以内向本院书面说明一案的立案理由。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附卷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检××立通〔20××〕×号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以后七日以内向本院书面说明一案的立案理由。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公安机关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制作。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理由时使用。

二、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存根)

××检××不立通〔20××〕×号案由

犯罪嫌疑人

发现途径

提出侦查机关不立案的时间年月日

送达机关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副本)

××检××不立通〔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以后七日以内向本院书面说明

一案的不立案理由。

××年×月×日

(院印)

第二联附卷

××××人民检察院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检××不立通〔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请收到本通知书以后七日以内向本院书面说明

一案的不立案理由。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

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七百零四条的规定制作。要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走私犯罪侦查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时使用。

二、本文书以案为单位制作。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

××××人民检察院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存根)

××检××不立审〔20××〕×号案由

被害人

被控告人

不立案侦查机关

批准人

承办人

填发人

填发时间

第一联统一保存

检察文书格式及范文

检察文书格式及范文 ??????? 检立[ ] 号 ?????? 二、不起诉意见书 (一)格式 不起诉意见书 X检不诉[ ]号 一、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二、案由、立案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三、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 四、提请不起诉意见的理由、法律根据。 五、对犯罪嫌疑人及扣押物品的处理建议。 六、附项 (二)范文 XXX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意见书 X检反贪不诉[2001]X号犯罪嫌疑人王X,男,29岁,汉族,河北人,研究生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家住XX区灶君庙XX楼XX号,无前科。 本案系某电子进出口公司纪委举报。 犯罪嫌疑人王X因涉嫌受贿罪于2001年3月28日被我院立案侦查,同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王X涉嫌受贿一案,经我院侦查终结,查明其犯罪事实如下:2000年11月间,犯罪嫌疑人王X利用担任某电子进出口公司业务员的职务之便,在执行与北京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的出口合同中,收受该公司经理孟X X给予的好处费共计7000元。 上述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有书证、证人证言及证明材料在案为证,犯罪嫌疑人亦供认,事实成立,可以认定。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期间态度较好,主动退回所得赃款。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王X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涉嫌受贿罪。但是,鉴于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主动退回赃款,且系初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将此案移送你处,建议做不起诉处理。随案移送的赃款7000元,建议你处移送有关主管机关予以没收。 此致 本院审判监督处 xxx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2001年7月27日 附:1.侦查卷宗二册; 2.赃款7000元随案移送; 3.犯罪嫌疑人王X现取保候审。 三、起诉书 (一)格式 起诉书格式(样本)一:普通程序案件适用 ××××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检刑诉[ ]号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情况等) 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写明退回补充侦查、延期审查起诉期限等情况。) [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需要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侦查机关)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于×年×月×日转至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本院侦查终结并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本院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对于其他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需要变更管辖权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 经依法审查查明:………(写明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有关的事实要素。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叙写。) (对于只有一个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实施多次的犯罪事实应逐一列举;同时

最新-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精品

检察院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一: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刑事诉讼-诉状类)人民检察院刑事起诉书____检诉[]号1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性别、职务)。 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2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3案由和案件来源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贪污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经___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被告人某某盗窃一案,由___公安局侦查终结,___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___人民法院经___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4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经依法审查表明,?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 应当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些罪的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多次实施犯罪的,应当一一列举各项犯罪事实。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一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5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各被告应负的罪责等。

(完整版)检察院常用文书整理

【名称】拘传证(1) 【发文号】检拘传[ ]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文】 拘传证 检拘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兹派本院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对居住在 ____________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予以拘传。 年月日 检察长 (院印)到案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分 讯问结束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__时_______分 被拘传人:__________________ 宣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联在拘传讯问后附卷 拘传证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讯问时使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二、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填写讯问结束时间,并签名或盖章。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检察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三、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由被拘传人填写时间并签字或盖章后附卷。 ==================================================================== 【名称】指定管辖决定书(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发文号】检指辖[ ]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文】

指定管辖决定书 (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检指辖[ ]号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指定你院管辖。 年月日 (院印)第三联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但对管辖权有争议、管辖不明确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时使用。 二、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引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有权制作本文书的只能是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几个人民检察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检察院。 四、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送达其他对管辖有争议的人民检察院,第三联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格式

第一审刑事裁判文书 1.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刑事判决书 (1)一审自然人犯罪案件刑事判决书格式 【文书格式】 ×××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注:上述内容构成文书的首部。 以下是文书正文,由事实和证据、理由、判决结果等内容构成。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查明的事实;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注:详写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在这里,不仅要列举证据,而且要通过对主要证据的分析论证,来说明本判决认定的事实是正确无误的。必须坚决改变用空洞的“证据确凿”几个字来代替认定犯罪事实的具体证据的公式化的写法。

控告书(检察院)

控告书 南漳县检察院: 我叫王礼军,男,生于1984年4月4日,汉族,农民,家住南漳县板桥镇双龙寺村三组(原南漳县雷坪乡凡家寨49号)。 我的爷爷王于道和奶奶共生育有三个子女,即我的父亲王正乾,二爹王正能,幺爹王正常。2005年前,我的父母均已先后去世。 因二爹王正能入赘到他人家生活,2005年以前,我父亲和幺爹王正常协商,爷爷王于道在我家和王正常家每家轮流生活居住5天。2005我父亲去世后,2005年-2008年我在没有结婚前,爷爷王于道在我外出打工时,就经常住在我家帮我看门,我时常也给爷爷一些钱物。 2008年我结婚到相邻的巡检镇不二坪村的岳父王成虎家居住后,2010年9月,王正常和刘友琴仍要求我对我爷爷王于道尽赡养义务,并与他们共同赡养爷爷王于道;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2010年11月,该纠纷经双龙寺村村委会主持我们双方进行调解时,我出于亲情答应将登记在我名下并有我管理经营的部分责任山和责任田交给王正常和刘友琴管理经营,作为我对王正常赡养王于道的帮助;并约定王于道去世后,王正常再将该部分责任山和责任田交还我。但协议达成后不久,王正常和刘友琴便提出,前述协议对其不公为由反悔,要求我将双龙寺村三组的房屋(该房屋系我父母婚后自己建造)和责任山、责任田全部给他们。该无理要求遭我拒绝后,其夫妇为图报复先将我位于大冲子责任田墙坎边66棵桑树从根部锯断(该66棵桑树的树龄均在10年以上),导致其

中5棵死亡。随后又唆使王于道和他们一起将我房屋门锁砸毁并重新换上门锁。王正常和刘友琴实施上述行为后,见我仍不答应他们的要求,2011年3月26日,其夫妇再次唆使王于道将我的房屋门锁打开,而后纠集唐启森、唐启云将我三间房屋的楼板全部拆掉,连同我房屋周围的木柴和凉晒玉米杉木杆一并搬回其家中。 案发后,我立即向板桥派出所报案。2011年4月20日,板桥派出所查明并认定了上述事实后,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决定分别给予王于道、刘友琴行政拘留5天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南漳县公安局决定对王于道、刘友琴进行行政处罚后,王正常和刘友琴为报复我,于2011年年初又将我所有的责任田全部霸占并耕种,并再一次将我一间房屋里的檩木锯掉搬回其家中。从2010年11月至今,我的财产多次被王于道、刘友琴毁坏,四间房屋也被王正常和刘友琴霸占至今而拒不归还。 另,经我到登记在我名下的责任山上查看,2011年年底王正常和刘友琴为还将我位于双龙寺村三组“西坡”地段的与其责任山交界的林地上的树木全部盗伐一空(经我初步清点,底径约10厘米的松树被砍伐了40余棵,底径约5-6厘米的栎树被砍伐了300余棵。)。 《婚姻法》的规定,赡养王于道是王正常作为子女的法定义务;而我父亲去世后,对爷爷王于道并无赡养义务;王正常、刘友琴要求我与他们共同赡养王于道的要求毫无法律依据,属在推托和逃避义务。我与王正常、刘友琴因此发生纠纷后,出于亲情在村委会对此进行调解时已作出让步;而王正常、刘友琴在纠纷发生后,对我一而在再而三的忍让反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 目录 一、立案文书(第1-57页) 1. 立案决定书 2. 补充立案决定书 3. 不立案通知书 4.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5.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7. 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8. 通知撤销案件书 9. 通知立案书 10. 移送案件通知书 1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12. 指定管辖决定书 13. 交办案件决定书

精选文档 14. 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15.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16.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 17. 回避决定书 18. 回避复议决定书 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 19.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1. 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2.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 23. 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24. 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5. 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6. 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 27. 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

精选文档 28. 调取证据通知书 29. 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 30. 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1. 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2.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3. 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 3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 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 35. 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 36. 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 37. 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 38. 拘传证 39. 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40. 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41. 保证书 42. 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 1.刑事赔偿申请书 2.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3.受理赔偿申请登记表 4.刑事赔偿提请立案呈批表 5.刑事赔偿立案通知书 6.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 7.审查终结报告 8.刑事赔偿决定书 9.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 10.受理赔偿监督申请登记表 11.赔偿监督提请立案呈批表 12.赔偿监督立案通知书 13.赔偿监督申请审查结果通知书 14.重新审查意见书

15.赔偿监督案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16.支付赔偿金申请书 17.国家赔偿金支付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案件文书样式一: 刑事赔偿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情况。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赔偿请求人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情况)。 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与赔偿请求人关系等情况)。 被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名称)。 申请赔偿具体要求:…… 事实根据与理由:……

此致 ×××人民检察院 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附:有关法律文书及证明材料 刑事赔偿申请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供赔偿请求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赔偿,提出书面申请时使用。 二、人民检察院受理赔偿申请后,本文书附卷。

凤阳县人民检察院 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 第页共页

接收赔偿申请材料清单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制作。供人民检察院向当面递交赔偿申请材料的赔偿请求人或者其代理人出具书面凭证时使用。复议机关收到当面递交的复议申请材料时可以参照使用。 二、应当接收的赔偿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刑事赔偿申请书; 2.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赔偿请求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函、授权委托书等; 3.刑事诉讼终结法律文书,包括撤案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判决书等; 4.能够证明强制措施开始日期和解除日期的法律文书,包括拘留决定书、逮捕决定书、释放证明书、取保候审决定书等; 5.伤情或者死亡证明; 6.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处分财产的法律文书;

常用文书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精选多篇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 (精选多篇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第一篇:提请检察院抗诉申请书? 日出生,汉族,地址x月x申请人:js,男,x年鹰民[(2014)yt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省、____(yt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号],认为该判决完全错误,特请求一终字第x )人民检察院对本案提出抗诉。市、区、1 事实和理由:)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与甘某(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申请人js(三三人以前均系某公司,1992年起,年(20144月14日患病死亡)及施某人合伙向公司进行内部承包,对外以某公司的名义承包工程,对内向某公司交纳管理费。三合伙人之间的大致分工是:施某对外联系业务,甘三人之间js管理财务。由于文化水平比较低,

某对工程进行预算、结算,没有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之间对合伙事项的管理并不规范。合伙年,由于施某病重去了外地2014期间,三人合伙承包了一些工程项目。9日施某死亡,内部结算无法进行。2014年月住院治疗,2014年414人民法)省、市、区、县月,甘某以合伙人内部未进行结算为由,向____(100000要求对合伙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内部结算,院提起诉讼,分配利润)(元人民币以结算后结果增减。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日,____(省、市、区、县152014年元月人民法院在没有任),____(省、市、区、县书》[(2014)贵民一初字第y 号]何证据的情况下,错误认为申请人采取以重复做帐,收入不入帐,自写领条领款等方式侵占合伙人财产,应当承担返还侵占财产的民事责任,元的一半计人民币366135.26js将侵占的合伙财产计人民币错

司法部关于印发.doc(刑事案件文书格式)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0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 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 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 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 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6.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10.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 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根边页)。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目录 一、正式的文书格式:(第1—19) 1.律师事务所函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事务所函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5.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 6.接受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10.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 1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 -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传唤通知书 (存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传[ ] 号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到时间________________ 应到地点_____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 .

. . 检 传 [ ] 号 . . . 人民检察院传唤通知书(副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年月日 (院印) 讯问开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讯问结束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____分 被传唤人:________ . . . 检 传 [

] 号 . . . 人民检察院 传唤通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到达________ 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篇一: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所)。 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概述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人的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鲤鱼网——成功在于执着随堂笔记 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依照??(写 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常用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大全 法律文书是我国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及劳改机关等)、公证机关、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以及案件当事人、律师和律师组织自用或代书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按制作主体的不同,主要可以分为: 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一一检察文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一一裁判文书 公证机关的公证文书 仲裁组织的仲裁文书 律师自用或代书的文书一一律师实务文书等 今天我们讲的是几种常见的律师实务文书。 一、律师实务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 书写法律文书前,必须了解案情。律师可以通过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去了解,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自行去调查相关情况并取证。 在掌握了案情材料后,书写法律文书应紧扣所依据的材料,如实地反映客观情况,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拼凑。 “以事实为根据”的实质要求就是:书写的法律文书,应有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即法律文书表达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 2、以法律为准绳 书写法律文书时,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分析当事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情况,应予以拒绝。 在书写法律文书的过程中,针对案件事实,应当准确恰当地引用法律条文,保证法律文书的严肃性。 3、谨慎原则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让人产生歧义。 另外律师应注意不要因为措辞不当给对方造成把柄,也不要在法律文书中作出对本方当事人不利的陈述。 如果发现了有错误存在,应当立即纠正,尽快消除不利影响和后果。 (二)特别注意问题 1、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 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一方面能够分析判断这一目的是否合法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保证律师工作的效率。 案例:当事人诉求网站侵权索赔案 我们曾接受一家公司的来访。(范文网http://) 来访公司诉称其公司网站的网页、内容基本都被另外一家同行公司模仿、抄袭,故来访公司准备起诉维权。我们在查看来访公司提供的公证保全的证据后,初步判断侵权成立的可能性较大,支持其通过诉讼维权。随后来访公司介绍了诉讼目的:准备向侵权公司索赔近千万元。我们认为,如此高额的赔偿数额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不合理,因此建议来访公司对诉讼目的进行调整,然后再商谈委托代理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 - 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搜查证-法律文书 人民检察院 搜查证 (存根) —————————— 检搜[ ]号 案由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___________________ 搜查范围___________ 批准人_____________ 承办人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 . . .

检 搜 [ ] 号 . . . . . 人民检察院 搜查证 (存根) —————————————————— 检搜[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的

规定,兹派_______等_____人持此证对_________进行搜查。 检察长(印) 年月日 (院印) 本证已于年月日时向我宣布。 被搜查人(家属)______ 宣告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联统一保存 第二联使用后附卷 附: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工作地点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搜查时使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二、进行搜查,应当向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出示搜查证,并由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签名或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他的家属不在场。或拒绝签名、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三、本文书以搜查次数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两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使用后附卷。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2)目录 一、立案文书(第1-57页) 1. 立案决定书 2. 补充立案决定书 3. 不立案通知书 4. 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5. 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 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7. 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8. 通知撤销案件书 9. 通知立案书 10. 移送案件通知书 1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12. 指定管辖决定书

13. 交办案件决定书 14. 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15. 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16. 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 17. 回避决定书 18. 回避复议决定书 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 19. 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 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1. 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2.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 23. 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24. 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5. 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6. 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 27. 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 28. 调取证据通知书 29. 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 30. 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1. 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2. 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3. 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 34.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 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 35. 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 36. 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 37. 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 38. 拘传证

公安机关常用文书整理

【名称】传唤通知书(1) 【正文】 传唤通知书 ┌─────────┐┌──────────┐┌─────────┐│××××公安局│.│××××公安局│.│××××公安局││传唤通知书(存根)│.│传唤通知书(副页)│.│传唤通知书││×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公预字第号││男│字│犯罪嫌疑人_年龄__│字│根据《中华人民││犯罪嫌疑人__女_│.│民族__│.│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住址_______│.│现在住址______│.│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单位及职业____│.│工作单位______│.│现传唤居住在的││传唤原因_____│第│送达处所______│第│于_年_月_日_时││应到时间_____│.│送达时间______│.│到接受传讯。││应到地点_____│.││.│││批准人______│.│传唤通知书我已收到。│.│││送达人______│号││号│││填发时间_____│.│犯罪嫌疑人__│.│__公安局(印)││填发人______│.│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送达人__│.││└─────────┘└──────────┘└─────────┘

说明:该文书是公安机关为查明案情,传唤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讯问的文书。刑事诉讼法第92条第1款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这里所指的证明文件就是传唤通知书。 制作和使用传唤通知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要明确传唤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传唤的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传唤通知书的形式通知证人提供证言。 传唤通知书只能使用一次,而且每次传唤不得超过12小时。传唤过程中,不得采取派人押解、加带械具等强制办法。 本格式是公安机关使用的传唤通知书。 ========================================================== 【名称】××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正文】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字()号

卓顶精文2019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19) 目录 一、立案文书(第1-57页) 1.立案决定书 2.补充立案决定书 3.不立案通知书 4.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 5.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 6.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7.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 8.通知撤销案件书 9.通知立案书 10.移送案件通知书 1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12.指定管辖决定书 13.交办案件决定书 14.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15.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16.不批准直接受理决定书 二、回避文书(第58-66页) 17.回避决定书 18.回避复议决定书 三、辩护与代理文书(第67-133页) 19.侦查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审查起诉阶段委托辩护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1.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2.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当经过许可通知书 23.辩护律师可以不经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通知书 24.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5.不许可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 26.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案卷材料决定书 27.不批准律师以外的辩护人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查阅材料决定书 28.调取证据通知书 29.不予收集、调取证据决定书 30.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1.不许可辩护律师收集案件材料决定书 32.委托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3.纠正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权利通知书 34.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诉、控告答复书 四、证据文书(第134-142页) 35.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 36.提供证据收集合法性说明通知书 37.提请有关人员出庭意见书 五、强制措施文书(第143-307页) 38.拘传证 39.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 40.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 41.保证书 42.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

检察院法律文书公开

检察院法律文书公开 篇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的建立 龙源期刊网.cn 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的建立作者:付鹏飞 来源:《法制与经济·上旬刊》20XX年第09期 [摘要]当前司法改革正在不断深化,完善检察制度要求检察环节司法公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是检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章从深入司法改革的背景出发,探索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 [关键词]检务公开;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建立 检察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检察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 一、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建立的意义 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对于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务公开、实现司法公正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从理论基础层面讲,检察机关终结性文书的公开是以政府信息公开和公民知情权为基石的,有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权利。其次,从检察院审查起诉工作层面讲,检察院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具有统一法律适用、提升检察官法律素养、制约检察权、树立司法权威的价值。第三,从社会角度讲,文书公开是程序公开的一部分,程序公开目的是实体正义,有助于缓解

社会中因对法律误解引起的矛盾,促进法制宣传,培养公民法律信仰,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的建立 (一)原则 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的公开原则为: 首先,严格依法原则。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法律职责,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务公开活动也务必严格依照法律,不能为了追求信息公开而超越法律现有的规定,否则就是对法律的践踏,从根本上破坏检务公开的依法有序进行。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对于法律禁止公开的内容应当严格禁止。 其次,真实原则。法律禁止公开的除外,检察机关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充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隐瞒和缺失。 再次,及时便民原则。法律文书公开的形式理应注意及时、便民。信息公开的公正不仅仅体现在真实完整的公开,更在于及时有效。公开的形式,也应当方便民众或诉讼参与人获得,不应阻碍甚至变相设置人为障碍阻止知情权的实现。 篇二: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概述 检察机关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 第一节检察文书概述 一、检察文书的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检察院为实现法律监督的职能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 二、检察文书的分类

检察院常用文书整理

【名称】拘传证(1) 【发文号】检拘传[]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文】 拘传证 检拘传[]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兹派本院工作人员_________________ 对居住在 ___________ 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 予以拘传。 年月日检察 长 (院 印) 到案时间: ____ 年—月_______ 日_________ 时 ______ 分 讯问结束时间: _____ 年—月 _______ 日________ 时______ 分 被拘传人: __________________ 宣告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联在拘传讯问后附卷 拘传证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传讯问时使用。制作时由检察长签名或盖章并加盖人民检察院印章。 二、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责令其在《拘传证》上填写到案时间;讯问结束后,填写讯问结束时问,并签名或盖章。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检察人员应当在《拘传证》上注明。 三、本文书共二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由被拘传人填写时间并签字或盖章后附卷。 【名称】指定管辖决定书(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发文号】检指辖[]号 【发布机构】最髙人民检察院 【正文】 指定管辖决定书

检指辖[]号

_______________ 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 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_________ 条的规定,经本院审查,指定你院管辖。 年月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指定管辖决定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制作。为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但对管辖权有争议、管辖不明确或者需要改变管辖的案件,由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某一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时使用。 二、法律依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引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三、有权制作本文书的只能是对案件管辖有争议的几个人民检察院的共同上级人民检察院。 四、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送达其他对管辖有争议的人民检察院,第三联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 【名称】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所得意见书(回执) 【发文号】检移违[]号 【发布机构】最高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故意杀人罪)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 被害人: 本案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年月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年月日已告知被害人的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5月28日21时,被告人张某等五人及一男孩在招远市府前街广场的麦当劳餐厅就餐,与同在该店就餐的被害人吴某发生口角。为发展组织成员,被告人张某等人向在事发餐厅就餐的被害人索要电话号码,遭受害人拒绝后,被告人五人及一男孩对被害人进行群殴。被告人五人及一男孩围着倒在地上的被害人,被告人之一张某用拖把猛击该被害人,殴打过程约2分钟。围殴的过程,六人都有参与。 案件发生后,当天21时23分,招远市公安局及时赶到现场,当场将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被告人制服,将受害人送往医院治疗。21时48分,被害人吴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招远市公安局已经对5名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现场勘查笔录、法医鉴定结论、现在目击者、的证词、目击者提供的视频资料、作案工具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五人目无国法,采取残忍手段故意侵犯他人生命权利,致使被害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检察长: 检查员: 二O一四年六月日 附: 1、被告人张某等人现羁押于看守所 2、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各一份,主要证据复印件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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