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物业小区装修指南

深圳某物业小区装修指南
深圳某物业小区装修指南

目录

一、前言

二、申请装修程序

三、装修程序流程图

四、装修规例

五、装修违规处置条例

六、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

七、装修承诺书

前言

本物业由深圳市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管理处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管理服务,各单位、各公共区域都是住宅小区的一

个组成部分,与住宅小区整体密不可分。

管理处作为本物业专业化的管理服务机构,将会尽力协助各位尊贵的业主进行所属单位的装饰装修,如果您对本指南中的装饰装修办理程序及其它相关问题有任何疑问,请直接与管理处联系,我们将为您提供最大程度的帮助。

本指南所载的内容,仅供业主及其所聘用的施工单位参考之用,而本指南内所有规定及条款亦旨在于帮助您更加有效迅速装饰、美化您的单元保证本物业整体环境的完整美观。

在详细阅读本指南后,请您在本指南的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承诺遵守本指南内所列规定及条款。业主亦有义务通知其聘用的设计师及施工单位同样遵守所列规定及条款。

管理处将保留按实际需要对本指南作出适当修改的权利。

申请装修程序

一、业主必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管理处申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务

请递交一式三份比例1:50或者1:100的依照下述要求的详尽图纸及技术资料说明。

如有必要,管理处将邀请业主进行磋商。

所需图纸及资料如下:

●平面设计图

●单元装修用料清单(如天花、隔墙、地面等的用料)

●空调安装图

●电力照明设计图(如有更改)

●给排水设计图(如有更改

●防盗门窗的安装图

二、在接到业主所递交的申请及图纸资料的三个工作日内(不包括有关

政府部门的审批时间和修改的时间),管理处将会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业主对其装修申请批准与否或提出修改的要求,如管理处认为所递交的资料不清楚或不完整或认为业主的方案需要做出修改,业主必须重新递交有关图纸,并依规则重新办理该项申请。

部份装修项目可能需递交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以符合政府条例所规定的要求。

三、在未收到管理处的《装修施工许可证》前,业主不可开始装修工作,

而某些工程必须依法事先取得有关部门审批的,不会因管理处书面批准而表示业主不需取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定许可。

四、业主装修工作开始之前,业主须清楚管理处对以下方面之要求:

1.装修施工人员在住宅小区内的行为守则;

2.运送装修材料方式;

3.装修垃圾清运方法;

4.管理处与业主紧急联络方法;

5.装修指南;

五、装修公司进行装修工程须向管理处支付装修保证金及装修垃圾清运

费,收费标准参照《装修收费标准》。付款应以现金交到管理处财务部。

装修期间所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业主支付。

六、装修保证金

业主于交付装修相关费用的同时,亦需要所雇之施工单位交付装修保证金。收费标准参照《装修收费标准》。如果当装修工程未完成或未经管理处检验合格,而装修保证金出现不足时,管理处亦有权向业主和有关施工单位要求补回不足的装修保证金。

七、装修垃圾清运费

为方便各业主堆放装修垃圾,管理处将于本物业内设置一个临时垃圾堆放点,并统一清运,由施工单位交付装修垃圾清运费,为维护电梯的安全和完好,确保电梯作为业主和住户的客梯使用,原则上不允许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特殊情况下,若装修公司需要额外使用电梯,则需管理处加派专人开启电梯,予以维护,由安管员加强监管,并按规定支付额外使用电梯费。

八、装修方案

装修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a)平面设计图清楚显示:

1)总体布置包括单元进户门。

2)所有加置隔墙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管理处将不批准阻碍

通往走火通道的布局设计)。

3)地面装修类型、地面用料及其水平,如地面填高,请说明其填料之

密度及重量。如用地毯、须合乎消防规范。

4)摆放重型设备如保险箱,防火文件柜等的位置、底部面积和重量,

及设计院签署确认适应楼层允许承载的签署证明及审批。

5)拟摆放的高设备如高柜的位置。

6)各门之物料,旋动方向及门洞大小(如有更改)。

7)如需要装设结构组织(如鱼池、土建装饰),请提交结构图。

b)单元立面图清楚显示:

1)用料详情(务必符合消防安全规范)。

2)各间隔及立面更改详情。

c)空调安装清楚显示:

1)空调机安装的位置(必须按照管理处的空调安装图所指示)。

2)空调机的型号、功率及安装数量。

3)空调机冷凝水排水路线(必须遵照管理处的规定)。

d)电力照明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更改)

1)总开关的规格及位置。

2)最高用电电源/功率,以及分项功率计算。

3)室内电器电源,插座的线路走向。

4)室内照明的线路走向。

5)电视天线插座、电话插座位置。

6)保安对讲系统的线路走向。

7)防盗报警系统线路图。

e)给排水设计图清楚显示:(如有更改)

1)给排水的管道走向。

2)给排水管道的材料规格。

3)给排水管道的施工方法。

f)进户门设计图及防盗门的安装图清楚显示:

防盗门之物料、旋动走向、样式及安装方法(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装修程序流程图

装修规例

装修工程特别是可能损坏房屋结构及公共设施的装修工程,应由政府注册的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同时在《装修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所有涉及消防、供电系统、保安对讲系统及燃气管道的施工必须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定的施工单位进行。请与管理处联系索取指定施工单位的名单及其联系地址和电话。

一、装修范围

1.不得改变和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外观和公共设施,不得改变房

屋和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2.对地面、内墙面、天棚进行装修,不得凿除原结构水泥面层,地

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3.不得改变阳台形状和样式,阳台不得自行封闭。

4.不得改变进户门门洞设计,进户门及防盗门不得向外伸展至公共

走廊或电梯厅,更不能妨碍楼道通行和消防通道。

5.不得改变厨房和卫生间的结构和功能,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管

道。

6.不得改动外门窗。

7.安装空调必须到管理处申报,并按指定的位置安装。

8.严禁改动或损坏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上下水主管道、供

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等。

二、装修技术管理要求

1.土建方面:

1)墙体

A、室内装修时,严禁凿打结构墙体,柱、梁、板等部位。

B、严禁装修外墙及公共走道部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在外墙装

修或悬挂招牌广告。

C、未经批准,严禁拆除室内隔墙。

D、业主需做室内隔墙,应提前向管理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

墙体材料必须采用轻质材料(空心砌块、防火夹板、轻钢、石

膏板等),如果是木质架或板墙,则须涂上防火漆。未经审批,

禁止在室内进行隔墙。

2)地面及楼面:

A、室内地面、楼面严禁打凿,开沟铺设管线。地面应保证原地面

标高,禁止破坏结构面层,施工时要经管理处监理人员检查后

方可施工。

B、卫生间、阳台及厨房地面装修时,需重新做防水处理,并进行

48小时灌水试验,合格后,经管理处监理人员签字同意才能

铺设地砖。

C、在室内装设吊顶(假天花)时,应在每一个水管闸阀及电源箱

或任何重要设备下加装检查口(生口)。

2.电气方面:

1)小区内各楼宇的动力用电,设计中已充分考虑,如业主须特别

的动力用电,须向管理处申请,经批准,按供电局标准缴付超

出部份的增容费后方可增容。

2)楼宇内所有电气线路均已暗埋并配齐合适的管线,如需重新布

置电气线路,必须考虑每个配电箱用电网的容量,并按规范要

求施工。

3)所有弱电系统均已调试最佳状态,对电话、电视线、对讲机系

统等装修时不得擅自移位、修改。

4)室内弱电容量设计已满足房间功能要求,不得擅自改动。

5)楼宇内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均有足够照明设备,为保

持美观,请勿加装任何灯饰及饰物。

6)装修时如需在天花楼板上攒孔时,须与管理处联系,以防攒坏

暗配管线。

3.空调安装:

1)单元内安装空调之样式,须经管理处批准,以符合安装规范。

2)安装位置要设在管理处所规定的位置。

3)所有外露物件的安装均要得到管理处审批及要由业主负责一切

保养维修。

4)空调机冷凝水不可经外墙直接向外排放。必须按原设计的排水

管排放冷凝水。

4.管道系统:

1)室内排水系统均已调试安装完毕,给水系统为暗埋,排水地面

接口均已做防水,装修时切勿随意改动,以免造成渗漏。如改动,必须报管理处审批。

2)燃气管道属特殊管道,严禁业主擅自改动,如确需改动或移位,

需申报管理处,联系管道燃气公司做专门处理。

5.装修施工管理要求:

1)装修施工期限:装修工程应自开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如确实需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

2)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3)材料及垃圾清运

A、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按指定时间,自行运至管理处设置的临

时装修垃圾堆放点。

B、装修材料运输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电梯,如确需使用,必须经管理

处批准,在专业人员监管下使用。运输材料的最大长宽高要求为:长1.0米,宽1.3米,高2.1米,重450公斤。在运送货物时,不得使用装有金属车轮的运货手推车。

C、施工过程中,所有材料、工具及废物等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放置在

所属单元内,不得放置在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地方。

4)施工用电、用水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违者将照章予以处置。

因装修造成管路堵塞、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完全由业主负责修复和承担责任费用。

5)业主应确保施工单位不会对楼宇的设备、设施及装修造成任何

损坏,如有任何损坏,无论意外与否,将由管理处安排修理,而所需修理费将再加上15%的行政费,概由业主负责支付。

6)装修时需动用电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

《动火许可证》,并在消防管理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7)装修期间,须关闭单元大门,以免尘土飞扬影响他人。

8)业主在装修施工期内对单元内的安全负责。

9)装修申请核批后,业主或其所雇之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向

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公司交纳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

费,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等。并把所有参与施工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管理处,及随时按实际情况补充或更改以保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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