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规定

4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规定
4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规定

福建森宝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BG 0704—2010

代替Q/ SBG 0704-200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审核

本标准起草单位:技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玲娟

本标准批准人:林庆麟

本标准于2005年9月30日首次发布,于2010年3月6日第二次发布

修改履历表

版次 章节

条款

修改内容或记录号

修改人

(起草人)

批准人 修改日期 实施日期

1.0 首次发布 郑振健 尹寿宏 2005-09-30 2005-10-01

2.0 换版发布 邱玲娟 林庆麟 2010-03-06 2010-03-06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的定价、客户信用评价、赊销、订单及合同、发运、销售单据、收款、销售退回折让以及监督检查等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销售与收款管理。

2 定义和术语

2.1 销售与收款指公司接受客户订单、核准客户信用、签订销售合同、发运商品、开具销售发票并收取相关款项的行为。

2.2 现款销售指款到发货、钱货两清或者确保客户已付款(如电汇)的可靠凭据后交发货的销售行为。

2.3 赊销指先交货、发货,后收款的销售行为。

3 管理要求

3.1 销售定价

3.1.1 销售部门必须制定销售价目表,经销售主管审核、复核后,报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1.2 根据市场行情或公司经营策略,进行销售价格调整,经销售主管审核、复核后,报公司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3.1.3 销售价目表及价格调整表应送财务部门备查。

3.2 信用等级评价,通过信用的分析、评判确定对客户风险大的,加以监控,风险小或无风险的,可以长期合作。评价标准如下:

3.2.1 品质:客户的商业信誉,是否按协议归还欠款;

3.2.2 能力:客户是否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2.3 资本:客户的资金财力是否雄厚;

3.2.4 担保或抵押:客户的担保抵押是否可靠可信;

3.2.5 条件:客户所处的经济环境及所属行业的前景。

3.3 赊销管理

3.3.1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信用政策来决定赊销客户对象、幅度和赊销金额;

3.3.2 销售部门应建立赊销管理权限,明确规定各级销售业务人员、业务主管、经理等可以批准的赊销限额,在限额以上的赊销由总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的分级管理制度。赊销审批权限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3.3.3 采取销售折扣办法,鼓励客户多买商品或早日付款;

3.3.4 销售部门应确定合理的信用政策;

3.3.5 销售部门对赊销期限较长的应收账款,在业务发生前,对合同或协议的条款要严密。

3.4 接受订单、销售合同订立即货物发运

3.4.1 赊销行为应签订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应明确格式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

3.4.2 销售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副本送交财务部门;

3.4.3 销售部门根据订单、销售合同填制一式多联的销售出库通知单,作为仓库、运输、开票和收款等有关部门发生职责的依据;

3.4.4 仓库根据审批的销售出库通知单发货。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发货,不得随意调换货物,如仓库无货,通知销售部门更改销售出库通知单;

3.4.5 仓库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

3.4.6 运输部门必须核对销售出库通知单和实际装货是否相符,并签字确认。确保货物运送的安全性和及时性。运送人员不得调换发运货物;

3.4.7 销售部门应将每日销售出库通知单及分品种、分客户的销售汇总表送交财务部门;

3.4.8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销售出库通知单开具销售发票。销售发票传递销售部门送客户。

3.5 销售单据的查核,财务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或核对每日销售汇总表时,应查核:

3.5.1 订单、销售合同和销售出库通知单是否相符;

3.5.2 销售单价是否符合经审批的销售价目表;

3.5.3 销售价目表的修改是否经由授权人员审批,修改项目是否详细记录;

3.5.4 给予客户的折扣率是否经由授权人员审批,修改项目是否详细记录。

3.6 收款管理

3.6.1 销售与收款职务应当分离;

3.6.2 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3.6.3 销售人员负责应收帐款的催收工作;

3.6.4 对到期未收回货款的,财务部门必须提出通告,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

3.6.5 财务部门应建立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制度;

3.6.6 财务部门应建立逾期应收帐款催收制度,督促销售部门收款。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帐款及时追加法律保全程序;

3.6.7 销售部门对于长期挂帐的应收帐款,应当报告管理部门,有其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确认为坏帐;

3.6.8 对发生的各项坏帐,应查明责任,并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

3.6.9 财务部门对注销的坏帐应当设置辅助帐务,做到帐销案存。已注销的坏帐又收回时应及时入帐,严禁形成帐外款。

3.7 销售退回预销售折让

3.7.1 公司的销售退回和折让必须经销售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

3.7.2 销售退回的货物应由质检部门验收和仓库部门清点方可入库;

3.7.3 质检部门验收客户的退回货物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3.7.4 销售部门对销售退回应当开具红字销售出库通知单,红字发票必须经过财务主管核准,会计人员方可据之修正营业收入和应收帐款项的余额。

4 监督检查,公司审计监察部门根据其职责权限,定期不定期对销售与收款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4.1 销售和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岗位是否混岗;

4.2 销售和收款业务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合同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有无越权审批行为;

4.3 信用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4.4 应收账款控制管理情况;

4.5 销售退回制度和折让政策的执行情况,退回的货物入库手续受否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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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预防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各种弊端,提高销售与收款业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捷视飞通科技有限公司。 三、权责 1、营销部主要负责编制销售收入计划、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营销部应设置销售台账和样机台账,准确反映各种商品、劳务等销售的开单、发货、收款情况。 2、营销部主要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开具“送货单”,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负责合同审核、监督销售收入计划的执行情况,保管及开具发票,销售款项的结算与记录,督促销售部门回收货款。将销售合同副本分册归档,编制详细的销售台账、样机费明细账和台账,并对销售合同信息、开票信息、收款信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汇报。 四、定义 1、订单销售是指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合同或订单,再行组织销售的商业行为; 2、零售是指通过各种渠道,到公司直接交款提货或由公司邮寄没有签订合同或

订单的商业行为。 五、文件内容 (一)、订单销售管理规定 1、合同订单管理 (1)与企业、政府、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的商业交易必须签订合同或格式订单。 (2)合同订立。公司授权营销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签订合同应符合《合同法》的规定。金额超过10000元的销售合同的订立必须由季总签字,季总出差在外,应取得邮件同意。 (3)合同审批流程。营销部商务专员与客户拟定合同草案→营销售经理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核→季总审批。财务部对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票开具、收款方式进行审批。 (4)对约束性不强框架协议,如一年一签,数量较大,单价确定,但需分批发货,而批量及发货时间由客户确定的合同,在组织销售前,客户必须有盖有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订单原件或传真件作为确定资料,否则不能组织备货及销售。 (5)合同与订单一式四份,客户两份。营销部一份,办事处一份,营销部负责向财务部备一份复印件。相关部门设专人管理,定期整理,在文件夹前需打印合同清单,方便查阅。 (6)商务专员负责将订单信息录入到ERP系统内,新增产品编码(物料编码)必须向物料编码专员申请。 2、销售与发货管理 (1)销售组织由营销部负责牵头。由营销部跟单协调采购、生产、出入库、

收款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子城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下属各项目部收款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内容 第三条项目部: (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缴费通知单; (二)根据缴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费用; (三)将收到的款项及时交予财务部; (四)负责辅助财务部填写收款台帐,并对收款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财务部: (一)确认缴费通知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辅助项目部对收款情况的监督、控制; (三)办理收款并填写收款台帐。 第三章收款计划编制 第五条公司在与客户开展经济业务往来前期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并对合同收款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部门预算与合同约定制定下月收款计划报财务部,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条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召开会议审核,确认收款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月收款计划,填写缴费通知单,在合同约定收款期间内向客户下发缴费通知单。 第十条合同类: 所有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同时需建立《合同台帐》,统计合同台帐格式以财务部确认表样为准,项目部所经手的每份合同均需纳入台帐。 第十一条非合同类: 所有非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同时需后附收款依据及金额计算过程,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 (一)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收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收款情况、认真熟悉合同约定并对照收款计划的情况办理收款手续,其责任如下: 1、按收款计划及合同约定、公司规定,备齐相关附件,完成相关手续。 2、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收款依据。 3、向部门主管提交缴费通知单审批,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置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

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二章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五条公司采购与付款业务程序主要包括请购、签订采购合同、验收和会计处理等环节(附图一)。公司生产用物资采购,在需要时,对此流程进行修改,然后执行。 第六条公司各科研项目小组必须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月初合理预计本月的设备和物资采购量,财务部据之编制月度资金预算。 第七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实验用试剂、物料实行零库存管理,在需要时,提出请购申请交采购部采购。 (一)科研项目小组需要采购设备或物资时,由使用人员填写请购单一式两联。 (二)职能部门需要采购设备时,由使用人填写申请单一式两联。 (三)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应交负责人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部门经理签字,如果请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科研项目小组请购单须报中心主任签字、职能部门请购单应交执行总裁签字。 (四)经签字批准后的请购单一份请购人员留底,一份交物资采购部。 第八条公司职能部门和科研项目小组所须日用办公物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保管,保管人员应该建立实物领用登记簿。每月初,办公室根据各科研项目小组和各职能部门的办公物品使用申请,合理确定本月办公物品采购量并报财务部。 第九条办公室办公物品管理员应该制定每种办公物品库存的控制上下限,执行限额管理。 (一)原则上,控制下限不超过公司一周的使用量,控制上限不高于公司一月的使用量。 (二)当办公物品库存不足控制下限时,填写请购单,请购数量等于控制上限减去实际库存量。 (三)请购单一式两联,需经办公室主任签字,如果采购内容超出了月度资金预算,须报执行总裁批准。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对公司产品的流出、货币资金的流入、应收帐款的发生实施监督与控制,规范销 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降低 坏帐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深交所上市 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江南**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第三条销售与收款控制要按照销售与收款的业务流程,对销售与收款实施岗位分工控制、发货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销售确认 控制、销售计划控制及收款控制,以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 其中发货控制、销售确认控制、收款控制是关键控制点。 第四条公司的主机厂销售业务归口商务部进行管理,市场销售业务归口营销部进行管理,物流部(中转库)为主机厂配送业务的 实际操作部门。 第五条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制约和监督,以保证对销售与收款业务实施有效控制。 1.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业

务,应当实行职务分离控制的岗位有以下几个方面: (1)商务部、营销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定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物流部(中转库)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开具。财务部开具发票与发票审核岗位应当分离;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2.销售人员应当避免接触现款。 第六条商务部、物流部及营销部应当根据本制度的原则出台相关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管理细则及相关人员的考核方案,加强对 销售业务的控制,降低公司风险。 第七条营销部市场销售产品原则上应执行“款到发货,货款两清”,如需赊销产品必须进行客户信用评估,同时必须经过公司高 层进行审批,方可进行操作。具体评估办法见公司《应收款 项管理办法》 第八条发货控制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 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 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 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 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 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 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 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 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 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 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 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 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 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 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 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 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销售与收款

销售与收款

企业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xx号——销售与收款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企业提供劳务与收款,应当参照本规范进行内部控制。 第三条企业建立并实施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中,至少应当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者关键环节的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二)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科学严密,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对客户的信用考察应当全面充分,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程序和发货程序应当明确; (三)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销售成本的结转方法、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往来款项的定期核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依据、坏账核销的审批程序、销售退回的条件与验收程序、与销售有关的凭证记录的

管理要求等应当明确。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 (一)客户信用调查评估与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 (二)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三)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五)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六)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五条有条件的企业可以设立专门的信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制定企业信用政策,监督各部门信用政策执行情况。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业务岗位应当分设。 信用政策应当明确规定定期(或至少每年)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并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等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企业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或者数据库。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预算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程序,强化监督约束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的预算业务管理。 第三条预算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一致、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书》; 4、《关于丰镇市机关事业单位财政预算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成立由单位领导班子、财会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的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专门履行预算管理职能的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能:

1、审定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确定单位预算管理的政策,办法和要求。 3、审定年度预算编制总体目标和总体要求。 4、研究审定单位预算草案,特别是重大项目立项和经费分配使用计划。 5、协调解决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6、听取预决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督促各业务部门按照进度执行预算并改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7、审批预算追加调整方案。 8、审定单位决算和绩效评价报告。 9、其他相关决策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领导,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的预算业务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由财务部门代指),履行预算日常管理职能: 1、草拟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后,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岗位落实预算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拟定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和要求,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定。 3、组织和指导业务部门开展预算编制工作。 4、汇总审核各业务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预算建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公司收款管理制度完整

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现金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 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 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 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 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 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 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 10个自然天);③ 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⑤支票填写是否正 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 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2.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 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3.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 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2.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流程,便于应收账款及时回收,预防发生坏账,特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公司的货款回收。 3 定义 3.1未收款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3.2催收款 “未收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众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应收货款列为”催收款”。 3.3准呆账 3.3.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已有明显的要破产的迹象。 3.3.2客户因其它债务而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的可能。 3.3.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没有令人信服和理由,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5催收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4管理办法 4.1未收款的管理 4.1.1财务部应于每月5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市场部业务员。 4.1.2业务员应将未收款之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对策、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3日内以书面表式提交市场经理,市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向该客户提供销售。 4.1.3市场部经理每月应监督各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4.1.4财务部根据业务员承诺的收回货款时间于每月底检查执行情况。 4.2催收款的管理 4.2.1市场部经理应将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式之未收回款的原因及对策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副总,转呈总经理批示。 4.2.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各相关业务员收回货款。 4.2.3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30日内货款尚未收回,将暂停对该客户提供销售。4.3准呆账的处理 4.3.1准呆账的回收仍以市场部为方办,由屠务部协助,必要时由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3.2正式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由市场部相关人员同法律顾问前往处理。 4.3.3法律顾问以专案形式处理准呆账时,由市场部协助,往来会计确保法律顾问随时知会市场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予以跟进。 4.3.4财务部每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将准呆账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为坏账的货款将对该相关业务员进行处罚。

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销售业务内控管理制度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01 9-02 客户信用管理制度----------------------------------------------------02 9-03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04 9-04 发货、退货管理制度--------------------------------------------------05 9-05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06 9-06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07 9-07 销售回款奖惩制度----------------------------------------------------09 9-08 问题账款管理办法----------------------------------------------------10 9-09 应收票据管理制度----------------------------------------------------11 9-01 销售授权审批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销售行为,明确销售业务中涉及的审批权限,加强对销售业务的监督与控制,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 第2条销售部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制订销售计划与预算,经企业销售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3条经审批的销售预算应层层分解到各部门,细化到销售人员,以便于在销售过程中对销售成本进行有效控制。 第4条生产部负责制定产品价目表,销售部负责制定赊销及折扣等销售优惠政策、付款政策等,报销售副总、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5条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有关情况,如按价目表上的规定价格、按规定条件给予的折扣,以及按信用政策确定的付款政策,应由销售经理审批后执行。 第6条销售业务中需要执行特殊价格、需要超出规定条件给予折扣,以及需要超出信用政策执行特殊付款政策的业务项目,应报销售副总审批,并于通过后执行。 第7条销售业务员在开展销售活动中,应及时收集并提供客户的信用信息和资料,为企业评估客户信用等级提供参考数据,财务部参与客户信用等级的评估。 第8条根据客户信用等级评价标准,销售部可依客户情况将客户分为A、B、C、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客户信用等级评估报告提交销售经理、销售副总审核。 第9条销售合同审批规定 1.销售业务员在销售谈判中,应根据客户信用等级施以不同的销售策略。 2.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时,应按照以下权限执行。 (1)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属销售业务员权限范围,无需报批,可直接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2)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10万~50万元的,由销售经理审批,予以订立。 (3)销售合同标的总额在50万~500万元的,由销售副总审批,予以订立。

房地产销售及收款管理制度24641

销售财务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况 制度目的规范公司销售收款工作,规避财务管理风险。 定义无 参与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营销部 制度关键点关键点说明支持文件签订认购协议、合同 收款/开票 日常清帐 二、相关部门职责 1、营销部 (1)、与客户签订认购协议。 (2)、将认购协议转到财务部备案。 (3)与客户签订购房合同,填写合同日报表。 (4)通知客户交款。 (5)开具收据或发票。 (6)录入销售台账更新销售资源。 (7)与财务部对接收款事宜。 (8)与财务部进行收款票据的交接 (9)编制销售资金回笼计划。 (10)与财务按揭专员对接,备齐全部的按揭资料。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2、财务部 (1)、统计公司开发产品的明细情况:项目类别、产品数量、产品面积、产品预算价格、产品实际价格、产品存销情况。 (2)、核算销售人员业绩及提成。 (3)、及时核对销售款项已收(定金、首付款)、应收(分期收款、按揭收款)、退付情况。 (4)、正确编制相关的销售凭证和账簿登记。 (5)、及时统计分析各种销售财务数据,及时上报各种销售财务报表。 (6)、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对销售进度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催促销售款项的即时回收。 (8)、及时与营销部沟通销售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9)、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销售情况。

(10)、及时与营销部、按揭银行沟通,催促按揭资料的报备和按揭款的到位。 (11)、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零时任务。 三、销售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销售财务管理,确保销售收款的准确和销售核算的及时,保障收款现金的安全,加强对销售财务的监督,提升销售财务的服务水平,规范销售流程中的各项经营行为,防止差错和舞弊的产生,提高经营效率,制订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销售流程管理的一般要求:保障销售回款的安全性、完整性、及时性;保证已销售情况的真实性、完整性、充分性,促进销售行为程序化,对可销售产品实行动态管理。 第三条销售与收款的价格以总经理审批的目标均价及各阶段的定价为基础,以公司总经理签批的价格表为依据。销售均价与价格调整按公司办公室制定的授权程序审批。 第二章认筹(排号)、退筹(退号) 第一条公司项目在集中认筹期间,由营销部参照项目发布会的情况,预计集中认筹人数,财务部安排(现场)出纳人员,确保认筹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退筹时需要携带相关证据包括收据、VIP卡、身份证原件等。营销部根据客户VIP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客户的身份,由营销部经理在收据上签字,现场出纳根据经审批的收据退款,由客户在退筹表上对收到的现金签字确认。集中退筹的现金由财务部送至现场,结余现金送存银行。提前退筹的客户,需要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同时履行上述审批程序。营销部登记退筹台账并每天与财务核对。 第三条遗失收据的客户退筹时,由客户提出申请,经营销人员、营销主管、营销部经理确认,经与财务核对台账后,客户凭其身份证复印件及客户声明书(包括承诺、卡号、票号、手印),由现场出纳核对身份证原件,办理退款。 第四条营销部建立并登记认筹、退筹台账,每天与项目会计进行账目核对。 第三章解筹(摇号)、下大定、退大定与换定 第一条在公司项目集中解筹、下大定期间,由营销部参照认筹情况,预计集中解筹人数,财务部安排出纳人员,确保解筹、下大定现场财务收款有序和准确。 第二条客户下定金额不足公司约定金额的,由营销部经理在认购协议上审批意见,不足金额必须在3日内补齐,否则取消下定或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日万分之五收取,违约日期自约定补交款期满的次日起。 第三条客户退大定,根据营销部制定的《退定管理制度》执行,财务部安排出纳和现金,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请购与审批、采购与验收、付款等行为,防范采购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主要是指公司外购商品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司采购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一)请购与审批。 (二)供应商的选择与审批。 (三)采购合同协议的拟订、审核与审批。 (四)采购、验收与相关记录。 (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业务。 第五条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公司利益。 第六条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

采购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 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协议、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第三章请购与审批控制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依据购置商品或服务的类型,确定归口管理部门,授予相应的请购权,并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 公司采购需求应当与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具有必要性和经济性。 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应当明确采购类别、质量等级、规格、数量、相关要求和标准、到货时间等。 采购部门才有资格组织采购,其他部门不得擅自采购任何物资。 第八条建立严格的请购审批制度。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一)为生产储备的周转材料请购程序:由库管员根据最低库存量或使用单位的所需,材料员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生产使用固定资产请购程序:由使用部门提出申 请—材料员根据库存量编制采购计划单—部门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审核—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九条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对于超预算和预算 外采购项目由董事长审批。 第四章采购与验收控制

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公司销售回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障公司销售预算的顺利完成,加强回款工作的力度,结合目前公司实际回款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销售回款工作的任务 (一)、客服销售业务人员必须按照先收款后发货的业务流程做好销售回款的日常工作。 (二)、大宗(大客户)销售合同: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必须有财务中心、营销中心实时跟踪,按月结清当月的款项,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应收款项流程 第一条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应规范,按照关于“产品供销合同”的诠释。 第二条合同的有效 合同拟定好之后需由营销总监、总经理核对款项无误,并签字核实,然后由财务盖上合同(公)章认定为有效合同。之后由相关负责销售人员传真给订单客户,通知付款。 第三条根据实际情况划分不同标准和管理办法 1)标准:额度在一万元之内 全款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并在合同范围内发货。 2)标准:额度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之间 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定金不得少于50%。定

金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①剩余款项在备好货之后,货款到账给予发货。 ②在合同范围内发货,货到后二个工作日内必须把其余款项补上。(以上两 种情况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情况执行) 3)标准:额度在三万元以上 属于公司的大客户,尽量要求客户全款到账,如果对方提出付定金采购,在一定弹性空间内,定金在30%至50%之间,定金到账后,客服给予备货,此后流程参照标准二执行。 4)标准:额度由担保人承担 担保资格:部门经理及以上级别人员。担保人员需在产品供销合同、提货单、出库单上签字。同时送达总经理批准后得以施行。款项由担保人跟踪催付,出现死账赖账的情况,在担保人的工资中扣取。 第三章合同履行的跟踪 第一条核实账款 财务人员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及时把应收回来的账款录入系统。并对客户的往来款项进行核对;客服在业务人员收款期限内,对回款工作进行督促并协助财务处理回款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二条追回余款 业务人员逾期未收回余款,必须填制工作事实报告;并附:A.规范合同.B.有效的送货单C.发票回执单.D对方负责人详细资料登记表,将回款的事宜移交给上级领导全权负责,同时追究有关业务人员的经济责任。 第三条经济赔偿 上级部门接到报告,落实责任人,制定对应措施,时刻关注货款的回收情况,避免因超时效期或遗失证据而导致的坏帐,死帐。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公司提供服务并收取价款,可以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三条不相容岗位分离。 (1)销售部门的销售业务与发货操作分离。 (2)销售、发货与会计分离。 (3)发运操作与仓库保管分离。 (4)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分离,信用管理岗位与销售收款岗位分离。 (5)销售业务与发票开具分离。 (6)公司不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全过程。 第四条业务归口办理。 (1)销售部门主要负责处理订单、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催收货款。 (2)发货部门主要负责审核发货单据是否齐全并办理发货的具体事宜。

(3)财务部门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具。 (5)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经办销售业务。 第五条岗位定期轮换。 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经办销售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熟悉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和流程。 (3)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际惯例以及对外贸易知识。 (4)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第七条授权批准。 (1)授权方式。 ①销售业务除公司另有规定、需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销售事项外,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②总经理对各级人员的销售业务授权,每年年初以文件的形式明确。 (2)审批权限。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 (一)业务目标 1.经营目标 通过规范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确保产品销量与收款业务按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经营目标。 2.财务目标 确保销售与收款业务及其相关会计帐目的核算真实、完整、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保证财务报表合理揭示产品销售业务发生的折扣与折让。 3.合规目标 保证销售业务及其税金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定。 (二)业务风险 1.经营风险 由于产品销售与收款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产品销售及价格、信用政策等与目标要求不一致,或出现舞弊和差错。

.财务风险2. 可能导致会计核算多记、少(漏)记或错记销售收入、应收帐款以及其他相关会计事项,造成核算和反映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3.合规风险 可能导致销售业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三)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受理订单与编制销售计划 (1)销售部门分析客户需求,受理客户订单,订单应按类别连续编号。 ★(2)所有订单均由别授权人核准,并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初步核查。 销售部门依据客户信用状况及订单和生产计划、库存等情况,编制销售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货款支付方式等具体的销售计划与赊帐方案,并经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2.审定销售方案和信用政策 ★(1)产品销售计划传送给公司分管业务的领导审定,特别重大的产品销售计划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定。 销售产品拟采用赊销方式的应对客户信用进行审核。销售部门应首先根据本部门已掌握或客户提供的信用资料。结合产品销售市场情况,提出准予客户赊销的期限和额度,经部门领导审核后连同有关信用资料等一并传送给信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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