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9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勘察或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5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3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4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6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10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施工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使用沪建合同11表,登记备案同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发包合同登记备案。)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8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劳务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得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筑企业外埠承接项目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11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承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相应的合同登记或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3、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沪建合同12A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网上下载填写后盖合同双方章);

2、变更合同副本(或补充合同)(1份,加盖骑缝章);

3、变更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与变更合同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变更表》和变更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

3、输入变更数据和变更理由,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数据变更办结单(沪建合同12 表)》。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注:涉及合同中止的,建设单位应提供已完成工作量,同时进行合同登记备案核销。)

上海市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登记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结算审核报告副本(1份)

注:需建设单位、施工承包企业、造价咨询机构三方盖章确认;

2、原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原件(1份)。

三、办理程序

1、核对原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表中新登陆数据与结算审核报告是否一致;

2、输入核销数据,制作《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登记核销单(沪建合同13表)》造价咨询合同登记核销单;留存结算审核报告副本。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沪建合同14表)》(一式两份)

注:监理单位从上海建筑建材业(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下载表格后,填写,原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1、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与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2、办理合同登记核销手续,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同时注销,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表》(1份)。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核销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在需核销的合同栏填写核销内容,合同双方盖章确认。

三、办理程序

1、核对核销内容和原合同备案信息是否一致;

2、将合同核销栏数据输入电脑,办理核销手续,项目经理承接项目同时注销,在备案合同核销栏签字盖章。

注:施工合同的核销,按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总承包合同的次序核销;总包合同备案核销后,总包单位应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交备案部门存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表

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表册 二〇一三年三月

使用说明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为办事单位和人员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我们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施工手续的表格及征求意见卡装订成册,一次性发放。现将使用事宜说明如下: 一、请认真阅读本册,按照“表注”要求填写,签章。 二、填表字迹清楚、工整,单位名称一律填写全称。 三、按照办理程序,将表格依装订线撕下,报中心业务窗口。 四、请在办理完毕后,认真填写“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的中心征求意见卡”,此卡不记名,将作为监督中心工作人员的依据。 五、“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征求意见卡”不需撕下,连同表册封面一同投入“意见箱”。 六、咨询服务电话:3586011 3586534(北) 3586604(南) 七、投诉电话:3586011

基本建设联合审批平台办事须知 施工手续办理窗口需提供的资料 项目报建(4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项目报建表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 4、土地手续 5、资金证明 监理单位:1、填报《监理申请表》 图纸审查备案 建设单位: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送达书 2、审查合格书 3、审查意见表 4、审查合同 招标投标(22个工作日) 1、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 3、报名单 4、图审回执 5、施工图纸 6、代理合同 7、代理机构营业执照8、代理机构资质证 合同备案(1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 1、填报《合同备案表》(一式四份)

2、施工单位规费证复印件(盖章) 3、施工合同原件 4、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质量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质量监督申报表》 2、监理合同原件一份(留存)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意见表 安全监督(1个工作日) 1、填报《安全监督申报表》 2、填报《安全生产备案登记册》(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存复印件) 4、项目安全措施(安全技术方案)(留存) 5、意外伤害保险单(留存) 6、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财政收款收据 收取规费(即来即办) 建设单位: 1、劳保费、交易费凭进帐单领取发票,印花税需到帐后领取发票 2、一费制核定单及一费制收据复印件(或配套费收据复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备案表》原件; 2、施工合同正式文本(GF-XX-0201)原件; 2、公开招标的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下同); 3、直接发包工程:应提交《中标通知书》原件、该工程执行现行定额预算书原件(盖注册造价师章及单位公章)并附电子文稿; 4、法定代表人委托其代理人签订合同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篇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上备案流程 一、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XX年11月11日某施工 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XX5 XX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XX5 XX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

合同备案及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合同备案: 1、施工企业网上填报后打印的《东莞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原件;(有) 2、加盖市住建局公章的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的《承接业务记录表》复印件(有) 3、加盖市住建局备案章的保函复印件(有)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监理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监理提供) 5、由公证处密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或收件回执复印件;附:施工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原件(正副本各二本),附: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有,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7、招标工程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加盖招标人公章,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市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如存在严重不平衡报价,须提交拟中标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审核意见备案证明复印件。(若不是,即不用提供)

施工许可证: 1、《东莞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上网下 载填写资料)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资证明) 3、市公安消防局或消防大队或公安分局消防股出具的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有) 4、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资料(有) 5、市住建局签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复印件(有) 6、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格塘提供,需要携带原件核对)注:收复印件核对原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超出有效期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7、已办理监督登记的《东莞市建筑工程监督登记表》 (有) 8、建设工程保证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提交方案) 9、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提交:□《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复印件加盖施工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对),商品混凝土公司的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向混凝土公司取) 10、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勘察单位公章);(复印两份) 11、注明工程项目名称的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证明》,地税部门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十年、月、曰(8位数)十流水号(2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诠释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诠释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是指为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正常的运作秩序,为了保证工程发、承包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行或委托其他部门,查明工程中标信息,承包、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监理信息、法定代表人信息、资质和资格证书、工程分包信息以及企业的经营信誉,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把关,时期具备可行性、合法性以及文字的准确性,并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存档备查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 一.以备案为准的情况主要针对实质性内容不一致部分 依据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中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招标人、中标人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一下罚款。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有的当事人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在签订中标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项目再行签订一份甚至多份和中标合同不一致的合同,这就是所谓的阴阳合同或黑白合同。到底按照哪一份合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款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不管中标合同签订在前还是签订在后,或无法确定中标合同的签订时间,均得出相同的结论。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主要是针对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部分,而不是一般的合同内容变更或其他条款的修改。所谓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变更指的是影响或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一般而言,包括合同的价款、合同的期限、工程的质量等内容。 虽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但是并不意味着合同不能够变更,如果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工程价款的调整、工期变化等,并不是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背离和改变。 二,以备案为准的情况主要适用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司法实践中,承包人往往是按照对自已有力的一份合同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不一定诉请合同无效,双方可能对合同效力并不持异议。按照不告不理的原则,法院不必主动认定多份合同的具体效力问题,可以只确定以那一份合同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 由此可见,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积极意义在于,并不涉及那一份合同的效力问题,而是明确了依据备案合同结算工程款问题。 三,应当把握黑白合同与合同正常变更的界限

施工合同备案流程

施工合同备案工作流程 事项名称:施工合同备案 校验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在办理网上备案时,通过会员的身份登陆“绍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系统”直接办理。合同签订各方主体只需按照系统提示的“注意事项”填写合同条款。 一、材料申报: 1、对依法招标的施工合同网上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招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2、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合同备案: (1)施工合同(正副本); (2)建设项目招投标审批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受理:目前本市开展的合同备案工作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区域范围主要包括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新区、镜湖新区、绍兴生态产业园、滨海新区。合同备案由我处专业人员接受申请单位的备案申请,并在收到合同草本和完整辅助资料后1到2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审查; (二)上传审查资料; (三)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合同条款; (四)审查合同约定。 1、对照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对施工合同的签订的单位名称、合同价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合同工期、质量安全等协议内容及签订日期进行网上审查 2、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对工程价款支付约定进行审查; 3、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合同协议书及价款约定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指出,并通过备案系统直接提出整改(修改)意见,经整改(修改)直至符合要求后采用统一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直接打印合同。 (五)办理备案手续: 审定符合要求的即时,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双方带齐申报材料到我处盖合同备案专用章。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资料网上归档。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 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 6 位数)十年、月、曰(8 位数)十流水号( 2 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 A 总承包, B 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 年11 月11 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 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 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 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5 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办理核实备案手续。 二、合同文本要求 使用合同文本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 .承包范围、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中规定的人员)、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3.对涉及工程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 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 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 (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表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 (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 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 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需提交的书面材料

江阴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应当提交的书面材料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一,一式五份) 2、全部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总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核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注:直接发包项目: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直接发包通知书发包内容一致; 公开招标项目:(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五大员)必须与投标时人员一致 (2)合同备案表上总承包标的内容与中标通知书中标范围和内容一致 二、专业承包合同备案(施工合同需要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传合同复印件,参见《江阴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江阴市专业承包合同备案表》(附件二,一式五份) 2、全部专业承包合同正、副本 3、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4、专业承包企业已办理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资质核验(省外建筑业企业)、企业单项注册或长期注册登记表(外地进澄建筑业企业)复印件(核原件)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岗位资格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6、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附件五)

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步骤

十堰市建筑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步骤 方案一:原单位无账号 1、备案经办人持项目“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及“中标通知书”到市建设工程造价站406 室登记领取企业注册账号(办理此事时可顺便到二楼综合办公室领取廉洁协议书一套-共三份); 2、备案经办人登录《湖北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点击右栏“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备案系统”(此处是进入系统的入口)(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企业注册”,然后按要求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及经办人信息; 3、造价站审核企业相关信息(2、3步造价办会代为操作完成); 4、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备案经办人系统显示内容要求录入相关合同条款及上传相关文件 (登录前点击该界面右上方“操作手册”下载相关具体操作流程);三个相关文件必须上传《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商务标书》;其中商务标书需上传XML格式,其余两个文件可上传word或pdf格式文件,【注意:只能上传一个附件,若有多个附件需要转到一个文件里或打包上传,打包上传本人还不会】具体操作请参阅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首页“造价软件”—“软件介绍”。 5、造价站在网上审核,不合格发回整改;合格后从系统直接打印施工合同,打印一份施工 合同及两份备案表后到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同时准备以下文字资料到造价站办理备案: (1)、经办人授权委托书; (2)、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包括“工程 量清单”); (4)、中标人商务标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原件; (6)、建设单位同施工、勘察设计、中介签订的廉洁协议书原件; (7)、电子文档立面效果图; 6、造价站联系电话:8466820 联系人:(杜工、张工) 7、备案完成后拿施工合同简本复印件及施工合同原件到海关三楼综合科办理退换保证金 的文书(综合科位于三楼左手第一间办公室);拿到退还保证金的文书后到市招投标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手续。 委托书 致十堰市建设工程管理处造价站: 我司委托:××公司员工性别:身份证号码:到贵站办理:合同备案的相关事宜,对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司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请贵站给予协助,谢谢! 委托单位:××××××有限公司 ××年××月××日

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 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X年11月11日某施工 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X5 201X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X5 201X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完整版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5版

合同编号SZ 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015版) 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号沪工商合示备【2015】1 号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本合同文本适用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室内装饰。 三、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合同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合同文本所提供的各项条款。 四、签订合同前,发包人(甲方)要验看承包人(乙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与该企业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时,也应验看其《企业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合同文本” 上应加盖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合同专用章。 五、凡由甲方供料或乙方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双方都应如实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等;属甲方提供材料的,还需在“附件” 中写明送达时间和地点。 六、根据室内装饰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水准不同,工程管理费可上下浮动调整,但一般不得超过装饰总价款的10%。 七、装饰公司必须认真执行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的《上海市室内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1版)》,按合同要求向客户提供完整、清晰的设计图纸。 八、本合同文本,由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定,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后备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试行)为保证改进后的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方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8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程序。一、建设工程登记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与书面合同登记、备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由建设单位或发包人负责向市、区(县)及派出机构合同登记备案实施部门登记、备案。其中,报建限额以下(总投资额100万元)项目的各类工程合同由承包人登记、备案;本市行政区域外各类工程合同由承接工程的本市工商注册的建筑业从业企业登记。二、计算机网上数据申报(一)建设单位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后,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

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09表至11表),不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二)建筑业从业企业网上申报1、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筑业从业企业在本市承接该类项目后,依法进行分包的,发包人应在签订分包合同后,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在报建等环节已采集的数据直接在登记或备案表中显示,不能修改。网上合同登记备案软件系统将对项目承发包情况与登记备案数据进行比对,符合要求的打印相应合同登记或备案表(沪建合同01、02、07、08表),不 1 符合要求的提示理由和补正材料要求。2、本市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下项目承接该类项目的从业企业,凭《上海市建筑建材业企业卡》的企业编号、标识码,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进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申报,对已在其他管理环节登记信息的项目,输入项目编码,直接调入项目信息;对没有登记信息的项目,直接输入项目概况信息;完成后,输入合同登记备案要求数据。并打印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表(沪建合同01至06表)。

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上海市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2009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上海市消防协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二、消防工程涉及社会公共安全,专业性强。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认真负责,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 三、承包人应具有消防工程施工相应资质,发包人签订合同前验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书。 四、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可以在上海市消防产业信息网备案。 五、本合同中的名词解释: 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工程合同总价: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款项。 主材:指合同工程涉及的主要消防产品及设备。 付至:指履行合同支付价款义务直至已付价款达到约定的标准。 工程款同期支付:指纳入每月的工作量,根据该月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并支付。 前道工序:直接影响本工程开工或开展的,需要在先完工的工程。

书面形式:指书面合同、指令、通知、决定、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送达地址:指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表示可以正常接受对方以邮寄方式提供的通知、材料等文件。

建设工程合同网上备案

篇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年、月、日(8位数)+流水号(2位数)+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c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000(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 20141111 01 a01 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承包人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管理部门办理核实备案手续。 二、合同文本要求 使用合同文本的要求: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合同当事人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应当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三、提交备案的施工合同内容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 2、承包范围、工期、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标准”中规定的人员)、质量标准、合同价款。 3、对涉及工程价款的约定: (1)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间及抵扣方式; (2)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方式、数额及时间; (3)工程价款的调整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间; (4)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程序、金额确认与支付时间; (5)发生工程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及时间; (6)承担计价风险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约定风险内容、范围的价款调整方法;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湖南省建设厅文件 湘建办[2005]26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二○○五年九月三日 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行为,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周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本细则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市政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工程报建分级管理权限,对施工合同实行备案管理。

第四条施工合同备案是办理施工许可的前置条件。备案时如发现合同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条款、合同约定内容不全或约定不明确、合同格式未采用标准示范文本的,备案机关应当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承发包双方应当协商修改,修改满足规定要求后再行备案。 第五条施工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履行施工合同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第六条施工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内容、,合同工期、开工、竣工时间;其承包范围、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规定及承诺; (二)施工合同应当对下列造价计价事项作出约定,并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1、合同价(即中标价),包括合同总价和工程量清单单价; 2、基本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及其他规费; 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4、预付工程备料款,拨付工程进度的时间、数额、方式; 5、设计变更,或者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计算错误的认定及相应价款的计算办法; 6、提前竣工奖励、拖延工期违约责任; 7、工程质量优良奖励、工程质量不合格违约责任; 8、设备、材料价格变化等风险承担的范围、幅度及超过约定范围、幅度时工程合同价的调整办法; 9、工程结算办理方式和期限与违约责任;工程结算办理后工程款支付办法与违约责任; 10、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1l、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造价计价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四)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办法。 (五)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技术资料交付方式和时间。 (六)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行备案版本(指导填写版——权威指导-绝对准确)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参考填写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工程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 工程内容:结构类型/层数/栋号或单体名称/规模等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或财政拨款或银行贷款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招标文件发包范围填写,尽可能详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按中标通知书填写

竣工日期:按中标通知书填写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按中标通知书填写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按中标通知书填写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按中标通知书填写万元(人民币) ¥:按中标通知书填写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合同订立地点: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地点均可 本合同双方约定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如实填写) 住 所: (如实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 人:(如实填写) 联系 人: (如实填写) 电 话:(如实填写) 电 话: (如实填写) 传 真:(如实填写) 传 真: (如实填写) 开户银 行:(如实填写) 开户银 行: (如实填写)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 二、办理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五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在订立分包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分包工程发包人应当自变更后7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 2-3、《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应当签订承发包合同。承发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参照使用国家和本市的合同示范文本。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 三、办理条件 1、双方已签订合法的建设工程合同; 2、申请备案的企业具有与承接项目相符合的资质; 3、合同内容需与报建信息及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的文件 纸质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 纸质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

上传电子版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 网上填写合同备案相关数据 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 1.一般备案项目网上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需要办理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的项目,必须办理完中标通知书后才可进入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无需办理承发包手续的项目可不办理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 (2)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相关数据; (3)按提示上传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4)电脑提示成功后即完成申请程序。 2.被抽检到需窗口受理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并生成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打印一式两份。双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确认; (2)准备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3)资料备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相关备案部门办理。 3.非本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登录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网上办事专栏,进入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在网上填写数据并生成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打印一式两份。双方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确认; (2)提供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副本原件一份; (3)应招标的项目需要准备当地的中标通知书; (4)资料备齐后携带申请材料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合同备案窗口办理。 4.本市建设工程保密项目合同备案的申请程序,应提交下列文件: (1)备案人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d2089735.html,),无需网上申报直接下载并填写相应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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