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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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监理细则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二、监理工作范围

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括本工程的电气、消防、智能控制等范围。

三、监理工作内容

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工作。

具体内容主要有:

1)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总监指导下,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文件。

2)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并检查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6)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款与签证,审核工程结算。

7)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8)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

明、材质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控制。

9)隐蔽验收和分部分项验收。

10)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1)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2)负责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主持工程例会。

13)组织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4)负责保修期的协调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四、监理工作依据

1.标书、图纸、政府批文、资料;

2. 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工程建设规范、规程、法律、政策及规定;

(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9—96 (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8—96

(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4-96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1-1992

(7)套接扣压式薄壁钢导管电线管施工及验收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CECS100988

(8)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GBJ300—88

(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3—88

(10)建筑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DHB-SGBZ-07

(11)建筑电气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SDHB-SGBZ-06

3.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备供货合同等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建设合同;

五、编制依据

1,各专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国家有关规范与验收标准。

3、武装大项目监理规划。

六、监理工作流程

电气材料、电气设备、预埋构件等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基本程序、安装工程隐检、预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完全按照桂林高新万达工程部下发的《项目管理技术汇编》中对建筑工程材料、消防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检验报审制度的要求内容完成。

七、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一). 电气安装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目标值

根据业主要求及施工合同,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质量控制要点及手段

为确保完成预期的质量目标,针对工程安装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质量控制可按监理规划、组织实施进行。

(二). 进度控制

1、进度控制目标值

总工期为个月,以业主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所确定的总工期为目标。

2、进度控制要点

确保工程进度,搞好安装与土建、装饰的交叉配合外,协调好各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安排施工作业计划,逐层搞好工序间的交叉与配合。

八、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一). 质量控制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是我国工程建设的一贯方针,目前,对本工程我项目监理部采用动态质量控制,对工程质量实行预控、检查、验评三结合,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工程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

1、认真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了解设计意图,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的相互配合,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尽量避免设计失误造成的损失,坚持做到未经会审的施工图不得投入施工。同时做好技术文件复核工作。

2、查承建单位资质、质量保证体系的同时,注意检查参加施工的管理人员,关键工种的操作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书,同时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到岗、到位,不得随意更换或抽调,如有必须更换的,事先报项目总监同意,项目经理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

3、在材料、构配件订货前,由施工单位提出产品资料,经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才可订货进场,材料进场后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

单等资料,并报我单位,经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抽查复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建设工程。新材料的购置必须有试验报告和推广证书,符合试验要求。

4、对施工机械及设备的型号,主要性能参数和操作要求三方面予以审查,同时检查机具数量以满足施工要求。

5、对专业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方案在技术上可行,在经济上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6、预检及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必须按程序进行。

(二). 进度控制

对本工程的进度用规划、控制和协调的方法进行控制。

1、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规划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目标,并合理安排各阶段人员配合工作。

2、调动各方人员的主观积极性,对质量实施全程控制,做好安装在各阶段、场所、部位的协调配合工作。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3、由于本项目工程量大,工作设备、各工作交叉作业较多。

4、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纳入施工进度总网络图中,以便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九、电气安装分部工程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一)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1、本监理细则适用于桂林高新万达和平地块项目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监控管理。

2、工程特点:(监理部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情况编写)

3、监理细则编制的根据:

A、监理规划

B、施工安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安装方案)

C、有关的规范、规定和标准:

4、监理工作内容:

4.1 电气预埋钢管敷设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一般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1kv及以下照明与动力钢管、明、暗敷设及吊顶内和护墙板内敷设安装工程。

4.1.1 准备阶段

(1)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钢管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敷设管路必须与土建主体工程密切配合施工,应明确建筑标高线及吊顶标高。

(1)施工过程中,测定盒、箱位置后,施工必须通知监理人员到场,按图复测认可后,才能进行后续工序。

(2)管路连接好后,监理人员应按标准抽查其连接情况。

(3)暗管埋入墙体前应检查其位置是否与图相符,施工方必须按图施工。(4)地线的焊接和防腐处理,必须按规范施工,应通知监理人员对此道工艺逐一查验和检测,待合格后方能进行后续工序。

(5)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规范及不合格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

安装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业项说明的事项或需确认存证事项,报《监理工作联系单》。

4.1.3 验收阶段

(1)质量标准执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3)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4)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报送《工程报验单》。

(5)检验结果:对合格者,签署《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者,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再次检查验收。

4.2管内穿绝缘导线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照明配线工程的管内穿线安装工程

1.准备阶段

(1)前期配合土建工程进行的配管工程或线槽安装工程已施工完毕。

安装单位将所使用的绝缘导线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施工阶段工艺流程

(1)操作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穿带线→放线与断线→导线与带线的绑扎→管口带护口→导线连接→线路绝缘摇测

3.监控要点:

(1)根据设计图纸,正确选择导线的型号、规格,相线、零线及保护地线的颜色要加以区分,其中,A 黄色,B 绿色,C 红色,N 蓝色,PE 黄绿双色。

(2)一般情况下,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的导线,不得穿入同一管内。同类照明的几个回路可穿于同一管中,但导线总数不应多于8根。

(3)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对于不同截面积和导线,当超过一定长度时,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加以固定。

(4)导线连接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对于采用套管(或接线端子)压接的或采用涮锡焊接的,都要达到规范要求。导线连接后的包扎,先用粘塑料绝缘带包扎后,再用黑胶布包扎。

(5)管内穿线总截面,不得超过管截面的40%。

(6)穿线后,观察相对相、相对零、相对地、零对地之间的绝缘电阻的摇测情况。

(7)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规范及不合格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安装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业项说明的事项或需确认存证事项,报《监理工作联系单》。4.验收阶段:

(1)质量标准执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二章第三节。

(2)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或检查记录。

(3) 检查数量:施工单位自检不少于10处,监理抽检不少于3处。

(4)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报送《工程报验单》。

(5)检验结果:对合格者,签署《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者,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再次检查验收。

4.3 硬质阻燃塑料管PVC 敷设安装工程

本节适用于一般民用建筑内电气动力和照明、弱电系统明敷或在混凝土结构内及砖混结构暗敷安装工程。

1准备阶段:

(1) 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管材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

理工程师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 敷设管路须与土建工程密切配合施工,土建主体工程施工时,应及时

给出建筑标高线。

2 施工阶段工艺流程

(1) P VC 管敷设工艺流程:

3 监控要点:

(1) 施工单位在弹线定位并进行了自检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复检,

按图查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 盒箱固定,应做到平正、牢固。

(3)管路敷设:管段的连接采用套管粘接法;敷设管子,应尽量减少弯曲;管路经过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管入盒、箱时,管口应平

齐,管口露出盒,箱应不大于5mm,一管一孔。

(4)扫管应使用带扫管方法,清除管内杂物、积水。扫管过程中,必须将管路与施工图进行认真核对。

(5)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中,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规范及不合格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安装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业项说明的事项或需确认存证事项,报《监理工作联系单》。

4 验收阶段

(1)质量标准执行《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及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4)验收顺序: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报送《工程报验单》。

(5)检验结果:对合格者,签署《工程报验单》;对不合格者,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再次检查验收。

(6) 监理工程师每日将监理工作记录于《监理日记》,对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施工规范及不合格问题,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安

装单位及时整改,经整改后确认《整改复查报审表》。对需向业主专业项说明的事项或需确认存证事项,报《监理工程联系单》。

4.4灯具、安装工程

1 范围

本节适用于室内、外电气照明,灯具安装工程。

2 程序及要求

(1)安装单位对所用的灯具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管线安装工程已通过验收。

(3)检查现场应预埋的螺栓的位置是否符合图纸要求,有无遗漏。

3 施工阶段操作工艺

检查灯具、组装灯具、安装灯具、通电试运行。

4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1)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2)灯具、的规格、型号及使用场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3)3KG以上的灯具、必须预埋吊钩或螺栓,预埋件必须牢固可靠。

(4)低于2.4M以下的灯具的金属外壳部分应作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5)灯具、安装牢固端正,位置正确。器具洁净干净,固定可靠,排列整齐。

(6)导线进入灯具、处的绝缘保护良好,留有适当余量。连接牢固紧密不伤芯线。

(7)器具成排安装的中心线允许偏差5mm。

5 验收阶段

(1)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隐蔽工程记录,通电检验和尺量检查。

(2)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4.5开关、插座安装工程

1 范围

本节适用于室内电气照明的开关,插座安装工程。

2 程序及要求

(1)安装单位对所使用开关、插座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线路绝缘导线均已穿完,并已做绝缘摇测通过验收合格。

3 施工阶段工艺流程

清理→接线→安装

4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1)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2)插座连接的保护地线措施及相线与中性线的连接导线位置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

(3)插座使用的漏电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

(4)开关、插座的安装位置正确。

(5)开关切断相线。导线进入器具处绝缘良好,不伤芯线。插座的接地线单独敷设。

(6)开关、插座安装的高度差为0.5mm。

(7)同一场所的高度差为5mm。

(8)面板的垂直偏差为0.5M。

(9)开关、插座箱内拱头接线,应改为鸡爪接导线总头,再分支导线接各开关或插座端头。

5 验收阶段

(1)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装记录,通电检查。吊线、尺量检查。

(2)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4.6 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1 范围

本节适用于建筑电气配电箱(盘)安装工程。

2 程序及要求

(1)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配电箱(盘)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报。

(2)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暗装配电箱(盘)的预留位置或预埋件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1)按现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

(2)绝缘摇测:配电箱(盘)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自检以后,通知现场监理人员,用500V摇表对线路进行摇测,并做好记

录,做为技术资料存档。

(3)低压配电器具的接地保护措施和其它安全要求必须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规定。

(4)配电箱安装应符合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合适,切口整齐。暗式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中性线经汇流排连接,无绞接现

象;油漆完整,盘内外清洁,箱盖、开关灵活,回路编号齐全,

结线整齐,PE保护地线不串接,安装明显牢固,导线截面、线色

符合规范规定。

(5)导线与器具连接牢固紧密,不伤芯线。压接时压紧无松动;螺栓连接时,在同一端子上导线不超过两根,防松垫圈等配件齐全。

(6)保护接地支线应连接紧密牢固,截面选用正确,线路走向合理,色标准确,涂刷后不污染设备和建筑物。

4 验收阶段

(1)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安装记录,通电检查,吊线,尺量。

(2)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4.7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程

1 范围

本节适用于建筑物防雷接地,保护接地,防雷接地,重复接地及屏蔽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2 程序及要求

(1)安装单位对所使用的扁钢、角钢、圆钢等主材应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后予以签返。

(2)接地体连接处钢筋已绑扎完。

(3)引下线利用主筋时,钢筋绑扎完毕。

(4)避雷带与均压环安装,在土建圈梁钢筋绑扎时配合进行。

(5)接地体、引下线、支架安装完毕后进行避雷带(针)安装。

3 监控要点及质量标准

(1)按现行(防雷及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2)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与非带电金属部件接地的分支线,必须与接地干线相连,严禁串联。

(3)避雷针(网)及其支持件安装位置正确,固定可靠,防腐良好;针体垂直,避雷网规格尺寸和弯曲半径正确;避雷针及支持件的制作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设有标志灯的避雷针灯具完整,显示清晰。支持间距均匀;避雷针垂直度的偏差不大于顶端针杆的直径。

(4)接地(接零)线敷设应平直、牢固,固定点间距均匀,跨越建筑物变形缝有补偿装置,穿墙有保护管,油漆防腐完整;焊接焊缝饱满;防雷接地引下线的保护管固定牢靠;断线卡子设置便于检测,接触面镀锌或镀锡完整。

(5)接地体安装正确,牢固接地体埋设深度距地面不小于0.6米。

扁钢搭接焊3个棱边、长度大于2B,圆钢双面焊大于6D。

4 验收阶段

(1)检验方法:实测或检查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观察检查和检查安装记录,检查隐蔽工程记录。

(2)检查数量:按施工单位抽查数抽查其中的30%,但均不少于3处,或与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评定结果。

(3)验收顺序: 施工单位先自检,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后报检, 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报验单》。

(4)验收合格:签署《工程报验单》。

验收不合格:退回《工程报验单》,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整改后报送《整改复查报审表》,监理重新检查验收。

(二)建筑弱电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监理细则

1 范围

本章适用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

2程序及要求

(1)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的设计,必须是有相应的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设计。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资料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

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2)从事消防设施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

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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