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资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资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资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提纲

一、拟申请登记的名称(行政区划名或地名、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

二、举办者简介。

三、拟申请登记该民非单位的目的。

四、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所从事的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备(设施)情况。

五、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与其从事的行业业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数额。

省级民非单位注册资金一般在30万元以上。

其中,科技类:100万元以上;

社科类研究院、培训学校、文化艺术体育馆(院)、经贸信息科技服务中心等50万元以上。

六、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和业务范围。

七、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成立后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

八、拟申请登记的民非单位所具备的与其主要业务相关的人员(人才)情况。

九、申请人签署(自然人则个人签名;法人则盖章)。

主管部门:广东省民政厅

受理机构:广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办理对象

公民个人、企业、社会组织

办理条件

审批范围为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的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应先取得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的名称预先核准);

2.必要的组织机构;

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5.有必要的场所;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前置许可或审批的,应先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执业许可证和批准文件。

所需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业务说明与填表示范下载

另外,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法人登记证书后,应及时将印章和银行账户在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填报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每逢工作日

地址

广州市东风中路300号金安大厦首层联系电话

83340992、83354714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办理依据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8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发〔1999〕129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管理规定》(2000年1月19日民政部、公安部令第20号);

《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粤民民〔2009〕96号)。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法人治理结构。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实行非会员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

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制度与机制,按照非营利性原则,公益为本,诚信自律,注重品牌,提升社会公信力,发挥人才聚集、专业化服务优势,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服务产品,促进民办社会事业繁荣和进步。基金会以开放方式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社会精英参与法人治理,坚守公益慈善理念,打造公益慈善品牌,共同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秘书处)。

1.理事会的设立。理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决策机构。首届理事会成员应由举办者、捐资者共同提名协商确定,继任理事的任免由理事会根据章程规定表决通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应当注重从社会中聘请有社会声誉、有志愿精神、有专业资格的人士出任理事。理事会的基本责权是确定组织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制定和修改章程,决定本组织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重大项目和财务安排,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聘任或者解聘本组织的行政负责人,以及做出其他重大决策。公募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应广泛吸纳社会贤达、主要捐赠人代表、社会慈善人士和专业人士,其比例应达到三分之二,并向社会公开全体理事基本情况。非公募基金会也应按照受赠社会化程度相应优化理事会结构,接受社会捐赠的,一般理事会外部成员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理事会实行公开表决制,理事会会议纪要必须载明理事同意与否

的具体意见,以备查验。理事应当忠诚履行对举办者、捐赠人的信托责任,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会。

2.监事会(监事)的设立。监事会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监督机构。规模小的社会组织,可设立执行监事,监事的产生和任免应体现社会组织的公共性和专业性。应注重从社会中遴选专业素质好、道德品行优、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士担任监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监事或监事会的基本责权是对本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运作进行监督,对理事会的议事决策的程序和合法性予以监督和确认;监督项目的执行,监督资产安全运营、捐赠资金(物资)按照捐赠者的意愿使用以及捐赠协议的落实;对理事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本组织损失的,拥有责任追究权。监事有责任监督本组织按照本组织特点和相关政策要求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监事有权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反映组织严重违规行为。

3.执行机构(秘书处)的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的业务运营执行机构(秘书处)直接对理事会负责。按照理事会的决定和章程规定设置执行机构具体职能部门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实行职业化、专业化的从业规范及全员聘任制和合同用工制。执行机构基本责权是按照章程制定的发展目标,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行使业务执行、项目运营、发展战略、运营绩效全方位管理和社会风险管控职责,执行机构负责人(或秘书长)是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担当法人授权相关责任。

广东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

结构与治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

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健康、规范、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

结构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实现其公益目的为目标,由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

构为主体的、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组织架构,及其内

部治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等相关的制度安排。本规则仅供

民办非企业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参考使用。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目标:

(一)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内部治理制度

和机制,明确理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事)的职责,建立民主、科学、协调、高效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治理机制和制衡机制。

(二)建立健全财产制度,规范出资人、举办者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主体行为,明晰产权关系,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民办非企业的财产权益和安全。

(三)建立完善的法人外部治理环境,强化公益属性,扩大公益参与,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和他律机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完善科学、民主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法人行为的合法性,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效率和社会服务能力。

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依法自治、独立自主的原则,实现政社分开;坚持非营利性的原则,实现社会化和公益属性;坚持自律的原则,实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坚持民主和制衡的原则,实现民主决策、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和科学运行。

第二章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设立

第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治理的核心,也是其活动的行为准则,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名称、住所;

(二)性质、宗旨、登记管理机关和需前置审批的业务主管单位;

(三)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四)组织结构与管理制度。理事会、监事会的职权、任期和会议规则,法定代表人条件、理事长、监事长、行政负责人的职权;

(五)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及劳动用工制度;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终止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办法;

(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

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报业务主管单位(需举办资格许可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

第三章理事会性质、职权及其会议规则

第七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理事会。理事会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的人数由章程规定,不应少于3人,为奇数。

第九条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出资者、行政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按照章程赋予的职责进行民主决策。理事每届任期四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拟定和修改章程;

(二)制定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审议决定重大业务事项;

(三)审议批准本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四)审议决定增加开办资金方案;

(五)审议本单位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方案;

(六)负责本单位行政及财务主要负责人员的任免;

(七)审议和决定增补、罢免理事;

(八)审议和决定内部职工的收入分配方案;

(九)监督行政负责人(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决议;

(十)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代表理事会签署理事会决议和有关文件;

(三)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四)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理事会会议规则:

(一)理事会实行会议制和票决制。理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单位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每年不少于二次。理事长、三分之一以上理事、监事会(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属于理事会决策范围的一般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半数以上通过,重要事项须经全部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般事项和

重要事项的具体范围,应当在章程中予以明确。因故不能出席的理事,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三)理事会会议的一般流程:一是相关主体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确定会议议题;二是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上将会议议题和相关材料交给所有理事;三是不搞临时动议;四是表决并形成决议;五是根据会议情况,真实、完整地形成理事会会议记录,具体载明理事意见,形成决议的,应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记录要指定人员存档保管。

第四章监事会(监事)性质、职权及其会议规则

第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应少于3人,为单数,可设监事长1名。人数较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1名监事。

第十四条监事在举办者、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理事长、理事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监事会依法依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可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本单位财务情况;

(二)对本单位理事会、理事、行政负责人的行为

依法、依照章程进行监督;

(三)当本单位理事会、理事、行政负责人的行为

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及时予以纠正;

监事会或监事有向登记管理机关直接反映情况的权利。

第十六条监事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遵守章程,忠实履行监督职责,执行监事会

决议,维护合法权益,不得以职权谋取私利;

(二)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决定是否召开临时

监事会会议。

(三)检查监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

告决议的执行结果;

(四)代表监事会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五)签署监事会的决议和建议;

(六)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七条监事会会议规则:

(一)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二)监事应当出席监事会会议。因故缺席的监事,可以事先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授权范围。无故缺席且不提交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的,可视为同意监事会的决议。

(三)监事会会议一般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或其授权代表出席方可举行。监事会做出决议,应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

(四)监事会的决议事项应当做出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及记录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可以要求在会议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某些说明性记载。监事会的决定、决议及会议记录等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章执行机构性质和职权

第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执行机构从属于理事会,对理事会的决议计划组织实施,直接对理事会负责。

第十九条执行机构负责人受聘于理事会,是具体执行理事会决议计划的管理者。

第二十条执行机构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

(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

(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

(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

(七)执行机构负责人不是理事的可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六章举办者、出资者权利

第二十一条举办者、出资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督促检查本单位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检查章程宗旨履行情况;

(三)推荐理事和监事;

(四)依法开展产权管理,监督和保障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五)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章资产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产及其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挪用。

第二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产应当根据章程规定和业务范围使用其财产,盈余不得分红。

第二十四条执行国家统一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

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七条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本着对口、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二十九条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的工

资福利,应根据市场化原则,参照当地工资待遇水平,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由理事会研究确定。

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专职工作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以及离退休制度,按照国家、省和所在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专职人员的工作水平。

第三十二条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终止的,应办理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剩余财产,完成清算工作。属于公益产权的,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八章信息公开

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将单位的相关信息和承诺服务内容向社会公布,公开接受服务对象、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包括: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劳动用工制度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文本或展板,在单位相应的内设机构办公室,以上墙张贴或悬挂的方式,向单位员工公开。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许可证等证书正本,以及经核准(或备案)的章程(或章程摘要)、服务项目和收费

标准等相关信息的展板,在服务场所(住所)的醒目位置,以上墙悬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

(三)本单位登记基本信息及年度活动情况、工作报告、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等的有关情况,在相关媒体或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上向社会公开。

第三十五条有条件的单位,还可在电子屏幕、报刊、电视、本单位网站等,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和承诺服务的内容。

第九章党建工作

第三十六条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不同类型、不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组建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七条凡专职工作人员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都要建立独立的党组织;党员不足3名的,可与同一业务主管单位所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其他单位建立联合党组织。尚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建立党小组或由业务主管单位的党组织选派党的工作指导员或联络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民非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及表格(省厅新办表)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成立登记申请书 ×××: 为×××(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拟举办××××××。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任×××(职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由×××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及上报材料

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条件及上报材料受理申请条件: ①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②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③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④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⑤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 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一、名称核准需要提交的材料: 1、可行性报告(两份,出资人签字/出资单位盖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3、出资人身份证及出资单位的法人执照复印件。 二、成立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成立登记申请书。包括申请成立的目的、理由、业务范围、举办者名称 或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等情况; 2、业务主管单位批文或执业证书。 3、章程草案。参照民政部发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制定; 章程需经理事会全体成员签字、出资人签字及出资单位盖章。 4、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职务或职称、政治面貌、个人简历等; 5、验资报告。 6、住所使用权证明。住所为租用,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租赁期在1年以上;住所为借用的或无偿使用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明和同意借用或无偿使用的证明,并明确借用或无偿使用的期限; 7、《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表》 8、《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9、《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登记表》 10、《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 11、《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 12、《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13、《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4、开办资金捐赠承诺书 15、其他必要的资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四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四 篇 篇一: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成立申请书 关于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成立登记的申请 XX市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理由如下: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XXXXXX有限公司。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YYYYYY 性别:男 民族:汉族 身份证号:AAAAAAAAAAAAAAAAAA 户口所在地:XX省XX市 所在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政治面貌:群众、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已经有开办资金3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企业注资,资金性质是非国有。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XX市KKKKKKK,性质是举办企业无偿借用。 五、申请登记的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教育事业,其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学历的职业技术教育,主要培养初中级的电焊工、钳工、架子工、管工、维修电工的专业技能人才。业务主管单位是XX市人社局。

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执行机构是学校办公室,内设机构有教务科、学生科、财务科、安全科、总务科。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审查同意。 八、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XX市人社局批准成立的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申请单位:XX市XXXX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法人代表签字:YYY 20XX年2月10日 1.必须具备单位性质、业务范围、法人代表基本情况、开办地址、开办资金基本情况。 2.业务范围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批文必须一致。 3.最后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示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 请书示本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 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五、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有名工作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 名。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执行机构是,内设机构有(已设置的所有内设机构名称)。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

(名称)审查同意。八、………九、……….十....... 十一、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名称)批准成立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两篇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两 篇 篇一: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成立登记申请书 吉林省民政厅: 为了***(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拟举办***,现已完成筹备工作。 一、***(举办单位情况简介)。 二、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姓名),*(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职务),曾任***。 三、***业务范围是:*** 四、***的注册资金***元由举办单位(或举办者)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五、***活动资金及经费来源渠道是:***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认为***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请予以审查并批准。 (举办单位或举办者名称)(盖章) 年月日

篇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申请书 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申请书 XX民政局: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 五、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成立申请书 云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 为了促进云南心理学应用研究的发展,致力于大众心理素质的教 育和提高,促进优势和美德的培养及发挥,提升民众幸福指数,我们 发起设立云南东慧应用心理学研究所。该组织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由 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是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 织。 我们已筹备七个多月,发起人包括常年从事应用心理学研究的高校老师,从事应用心理学领域的相关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已经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相应的办公设备,并开展了前期的调研准备工作,成立后我们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应用心理学研究,通过心理科学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帮助大众突破精神、心灵的限制,发现自我,释放潜能,提高生命品质,提升幸福指数,让家庭、组织、社会更健康、和谐幸福。 成立后将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一、应用心理学的研究和推广;二、心理科学 领域的教育、培训、咨询、普及和推广;三、整合、构筑心灵成长服务体系;四、为个人,家庭,组织提供科学有效,高品质的心灵成长课程与服务;----------------------- ' 我们的前期工作是:研究整合推广积极心理学,其应用的领域和 内容包括:帮助个人发现和培养积极优势与积极品质;帮助组织建立

1 积极幸福的团体:包括营造能够最大限度促进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创造能够发挥学生潜质并能快乐成长的学校氛围,建立高效率和高幸福指数的企业组织,构建全民积极参与的和谐社区;普及积极心理学教育,包括学前、小学、中学、大学;推动积极心理学社会传播,包括政府、企业、学校、医院及媒体;研究整合推广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训练课程以及学生素质拓展训练课程;以及将在云南引进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培训指导技术中心的青少年抗挫力培训课程,企业沟通训练师培训课程,以及EAP实务技能培训等心理学应用课程,我们坚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定会成为值得社会信赖、对社会和谐产生深远影响的研究机构。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 申请登记贵阳市花溪区焜瀚国学文武学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书尊敬的花溪区民政局领导, 为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落实素质教育,培养优秀人才,我们申请举办贵阳市花溪区焜瀚国学文武学校,经花溪区教育局审查同意,现已完成筹备工作,特向贵局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机构。 我们申请登记成立贵阳市花溪焜瀚国学文武学校的详细资料如下,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 举办者姓名,邓军,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邓军、性别,男、民族,汉族、身份证号,5221271982********、户口所在地,贵州省凤冈县天桥乡漆坪,所在单位,贵阳市花溪焜瀚国学文武学校、政治面貌,群众、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曾受过刑事处罚。三、已投入资金人民币100 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是个人独资 ,资金性质是,非国有。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贵阳市花溪区大水沟大职路卫生厅培训中心内,性质是,租用。 五、申请登记的贵阳市花溪焜瀚国学文武学校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教育行业,其性质是,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中小学教育,业务主管单位是,花溪区教育局。现有,25名教职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 20 人。 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理事会,执行机构是,理事会。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单位;花溪区教育局审查同意。

八、业务主管单位花溪区教育局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花溪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贵阳市花溪焜瀚国学文武学校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望领导审批为谢,贵阳市花溪焜瀚国学文武学校 2015年5月20日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报告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可行性报告 篇一:申请社会组织成立可行性报告内容参考 申请社会组织成立可行性报告内容参考 关于申请成立“***”社会组织的 可行性报告 至少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背景:至少包括成立的必要性、意义、国内省内同类社会组织成立的情况,与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发展的关联性及作用等方面。 二、拟用名称及名称说明。 三、发起人的情况(社会团体发起不低于5个单位或5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发起不低于3个单位或3人)。要求简述发起人在该领域内的业绩和资质,并对发起人在全市该领域中的影响力、引领性和位次作一个总体评价。 四、对拟发起人成立的社会组织进行情况阐述。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宗旨,性质,主要的业务范围、活动资金及其来源、拟发展会员及分布、数量、总体发展规划、作用发挥等。 五、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弄虚作假,发起人愿承担相应责任。

发起人分别签名(盖章) 年月日 篇二: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报材料范本 需要提供的申报材料: 1、①举办者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3、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报告(1份)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 5、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6、组织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名单(1份) 7、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1份) 8、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原件(1份) 9、从业人员名单(1份) 10、章程(1份) 11、执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2、登记表格(一式三份) 1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非本地户籍的,应提供在厦暂住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证明材料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 记申请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成立登记申请书 吉林省民政厅: 为×××(申请登记的目的),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拟举办××××××。 一、×××(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是×××,性别:×,民族:×,年龄:××,目前人事关系在×××单位,任×××(职务)。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万元由×××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元;出资者:,金额:。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申请书 玉环县民政局: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切实提高公民素质,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号召,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贡献一分力量,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设立幼儿园。设立幼儿园的基本情况如下: 幼儿园名称:玉环县玉城俐俐幼儿园 幼儿园性质: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办园理念:幼儿是最具塑造潜能的群体,幼儿是初生的太阳,国家的栋梁,未来的希望。所以我要用最好的环境,教学,来培养幼儿。我国采用符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规律的活动教学法,利用高质量、科学化的教学手段而设计合乎时代要求的课程。努力开发幼儿智力潜能,有效拓展幼儿智商,为幼儿的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俐俐幼儿园本着"让孩子健康快乐每一天"的原则,运用当今儿童教育领域最新研究成果与方法进行教育。 办学目标:培养"健康+快乐+求知+发展"的新世纪儿童。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素质教育为基础,智能培养为目的,家长满意为标准。 人本发展:以人本管理为抓手,形成教工自我管理机制。保教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关注幼儿寻常时刻。 管理水平:根据2-6岁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通过愉快轻松的学习,培养孩子的学习能力,为孩子奠定终身教育的基础,使孩子在未来世界严酷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塑造孩子卓尔不群的超凡个性。一是加大投入优化园所资源配置。二是规范幼儿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落实教师待遇,实施人心工程。 办园条件:1、人员配置精良、保教保健到位。2、设施建设齐全。 资金保障:幼儿园办园资金来源合法且充足,办园启动资金10万元。 办园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 敬请贵局领导给予批准办理开办民办幼儿园相关手续为谢!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XXX成立登记申请书 吉林省民政厅: 为XXX(申请登记的目的),经XXX(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X XX拟举办XXXXXXo 一、XXX(举办单位、举办者情况简介)。 二、XXXX(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是XXX,性别:X,民族:X,年龄:XX,目前人事关系在XXX单位,任XXX(职务o 三、XXXX(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是:XXXXXX。 四、XXXX(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开办资金XX万元由XXX提供,办公场所及设备设施由XXX提供。 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XXXX(举办单位、举办者)认为XXXX(民办非企业单位)已经具备登记条件,特申请成立登记,请予批准。 举办者(签字)或举办单位(盖章) 年月日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丨内文字为制定要求,正式章程中不必标注。制定后的章程中不保留下划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的业 务主管单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如: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可编辑可打印,也可以直接使用,欢迎您的下载 民办非企业申请书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XX民政局:_______________ 我们申请登记〔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理由如下(逐项详细说明) 一、举办者的基本情况(是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民族、身份 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政治面貌、是否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等;是单位的则写明名称、性质、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等) 二、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民族、 身份证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目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政治面貌、 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 三、已经有开办资金万元,资金的组成情况 是,资金性质是(是国有或者非国有,二者比例?) 四、办公和工作活动场所在〔社会大众都知 道能够找到的具体地址〕,性质是(自有或者租用、借用) 五、申请登记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 将要从事的业务活动属于行(事)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技、劳动民政、法律服务或者其他),其性质是(必 须载明是否是利用非国有资产、是否是自愿举办、是否是从事非营利 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是 . 有名工作人员,其中有执业资格的执业人员有名。 六、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其中权力机构是,执 行机构是,内设机构有(已

设置的所有内设机构名称) 七、已经制定了章程,章程符合民政部门的规范并经过业务主管 单位(名称)审查同意。 八、……… 九、……… 十…… 十一、业务主管单位(名称)已经批准我们成立。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业务主管单位(名称)批 准成立的〔拟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已经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条件,特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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