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积分管理制度-(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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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积分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广大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同时成就员工梦想。切实建设公平、分享、提升、创新的企业发展环境,创造卓越成果,铸就企业发展灵魂,特制定《员工积分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综合管理、财务、销售、安全、质量、精益、技术、生产管理运营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的奖惩,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针对公司全体员工管理(不含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二章积分定义
第一条积分是为员工在职期间的累计绩效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即归零;积分是员工在职期间综合贡献业绩的考核成果的分值体现,是主客观因素导致的结果;
第二条积分是评定先进、各种奖励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与员工的日常奖励发放、年终奖励发放、福利发放和荣誉表彰挂钩。
第三条积分管理是既独立于公司各项奖罚之外的管理,又是对公司各项奖罚考核进行追加的长效综合性管理,它起到量化管理和痕迹化管理的作用。
第三章积分原则
第一条积分分固定积分和职能考核积分两大部分;
第二条固定积分共有四项:职务积分、学历职称积分、荣誉积分、综合管理任务积分;(详见第四~第十四章)
第三条职能考核积分共有十项:考勤、生产、工艺纪律、工时、成本、安全、质量、现场5S和TPM、合理化建议、特殊奖罚;(详见第四~第十四章)
第四条职能考核积分的奖罚必须有理有据,以实物证据为准(照片、
相关人签字文书等);没有实据又确实发生的奖罚,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审核批准;
第五条积分计算分为一线员工和非一线员工两大部分;
第六条一线员工积分=职务+学历职称+荣誉+考勤+生产+工艺纪律+工时+成本积分+安全+质量+现场5S和TPM+合理化建议+特殊奖罚;
第七条非一线员工积分=职务+学历职称+荣誉+综合管理任务+考勤+工时+安全+合理化建议+特殊奖罚。
注:一线员工积分和非一线员工积分的基础积分值相等,差异化体现在个人固定积分和日常表现的职能考核上。
第四章固定积分
第一条职务积分:员工为100分,骨干为110分,职能管理为130分,班长为140分,部长为160分;
第二条有考核权的职能管理员每月必须奖励1人次,每次10分,考核2次,每次10分,未奖励考核按分倒扣管理人员;
第三条班长每月必须奖励1人次,每次10分,考核2次,每次15分,未奖励考核按分倒扣班长;
第四条部长每月必须奖励1人次,每次20分,考核2次,每次20分,未奖励考核按分倒扣部长;
第五条学历职称积分:中级工和高中以下学历5分,高级工10分,技师和大学15分,中级技师20分,高级技师和硕士25分,博士30分;
第六条荣誉积分:生产标兵、技术标兵、服务标兵等公司授予的荣誉称号15分,公司授予的荣誉称号20分;
第七条综合管理任务积分:是对非一线员工岗位工作量进行量化评估后的固定积分。
第五章考勤积分
第一条考勤加分:日常每加班一小时1分,一般节日加班值班一小时2分,重大节假日(如五一、春节等)一小时3分;
第二条考勤扣分:迟到、早退、脱岗一小时扣2分,旷工1小时扣3分(罚款等其他处罚手段按规定另行执行);
第三条考勤积分经综合部部长审核后,考勤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超时倒扣考勤员和部长各10分;
第四条特别注意事项
1.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安排的培训会不应加分;
2.干部和员工在加班期间消极怠工,迟到,早退则不予加分;
3.在加班期间,从事和工作不相干的工作则不加分;
4.加班期间违规、违纪则不予加分;
5.加班弄虚作假,欺骗公司,一经查实,不予加分还相应扣罚;
6.加班期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不予加分。
第六章生产积分
第一条一线员工生产积分分为初始分和最终分,初始分固定为30分,最终分是由班长根据员工表现进行二次调整后的分数,属于浮动。
第二条班长二次调整后的生产积分范围控制在0~60分,调整后的全班总积分不得超过初始分30*班组在岗员工人数的计算值;
第三条班长每月必须奖励1人次,每次10分,考核2次,每次15分,未奖励考核按分倒扣班长;
第四条班长负责每周对员工进行评价打分上报,员工月度生产积分为班长周评价的平均分;
第五条生产积分经生产部长审核后,各班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超时倒扣部长、班长各10分。
第七章技术积分
第一条员工当月没有违反工艺纪律获得20积分;
第二条员工在当月的工艺纪律检查中未违规额外嘉奖10积分;
第三条员工在当月的工艺纪律检查中违规扣罚20积分;
第四条对工艺技术提升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视情况给予10~30积分奖励,对出现工艺技术事故的给予10~30积分考核,并考核上级领导管理责
任5~15分,奖励考核必须经部长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批准;
第五条技术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艺纪律检查积分,超时倒扣部长、上报人各10分。
第八章工时积分
第一条一线员工工时积分=个人当月工时/公司当月平均工时*积分转化公式;
第二条非一线员工工时积分固定为100分;
第三条财务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时积分,超时倒扣部长、上报人各10分。
第九章成本积分
第一条财务部根据员工当月消耗情况,判定正常和非正常消耗,正常消耗员工获得积分10分;非正常消耗财务部视情况扣除1~10分;
第二条对降低成本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视情况给予10~30积分奖励,对出现成本造成极大浪费的情况,财务部可以给予10~30积分考核,并考核上级领导管理责任5~15分,奖励考核必须经部长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批准;
第三条财务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工时积分,超时倒扣部长、上报人各10分。
第十章安全积分
第一条员工当月未出现安全违章现象和责任区域无安全隐患获得20积分;
第二条安全员有权对现场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违章现象给予相应人员1~10积分考核;对安全管理严重不合格的班组,安全员可以给予班长5~10分考核,须报部长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批准;
第三条对出现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不论事故大小,当月不能获得安全积分,并且倒扣10分;班长负管理责任,扣罚5分;
第四条对协助提升安全管理的员工可以给予10~30积分奖励,必须经部长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批准;
第五条安全积分经质量安全精益部部长审核后,安全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超时倒扣部长、安全员各10分。
第十一章质量积分
第一条员工当月未出现质量问题获得20积分;
第二条检查员每月必须奖励1人次,每次10分,考核2次,每次10分,未奖励考核按分倒扣检查员;
第三条质量部对现场发现的质量隐患和问题可以给予5~10积分考核;对
第四条质量部对每月质量最佳员工给予10分奖励,最差员工10积分考核;
第五条对质量提升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可视情况给予10~30积分奖励,对出现质量事故的给予10~30积分考核,并考核班长管理责任5~15分,奖励考核必须经部长审核,领导班子成员批准;
第六条检查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把奖励考核结果上报给质量员,超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