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

附件: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注册会计师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管理体系,规范行业自律性惩戒工作程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会员执业违规行为实施行业惩戒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员,是指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中的执业会员,即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

第三条协会应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以事实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定为依据,并根据会员执业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影响程度,以惩戒和教育相结合方式,对会员执业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第二章惩戒

第四条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视情节应当给予行

业惩戒并记入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会员诚信档案: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

(三)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廉政规定》等行业规定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惩戒情形的。

第五条对会员执业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协会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会员在执业过程中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八条会员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有

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一)在职业活动中,违反诚信原则的;

(二)在执行审计、审阅和其他鉴证业务时,违反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的相关要求的;

(三)在作出职业判断、发表专业意见时,违反客观和公正原则的;

(四)未能按照有关规定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在承接业务和提供专业服务时,缺乏适当的专业胜任能力的;

(五)在执业过程中没有保持应有的关注、勤勉尽责的;

(六)违反保密原则,泄露职业活动中获知的涉密信息的;

(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损害职业声誉的;

(八)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作时,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未能诚实、实事求是,损害职业形象的;

(九)在提供专业服务时,违反职业道德守则有关收费的相关规定的、以及以低于协会发布的行业竞价底限争揽业务的;

(十)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守则行为的。

第九条会员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一)未按规定计划执行审计业务的;

(二)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

(三)因过失出具不恰当审计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编制、归整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的;

(五)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

(六)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七)其他违反业务准则行为的。

会员执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未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的,参照前款实施惩戒。

第十条会员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一)未按规定制定质量控制制度的;

(二)未按规定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

(三)未合理保证事务所恰当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四)未合理保证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按照职业准则和适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业务并出具恰当报告的;

(五)未按要求对上市实体审计业务和其他规定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

(六)未合理保证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及时完成最终业务档案的归整工作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的;

(七)未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与质量控制制度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具有相关性和适当性并有效运行的;

(八)其他违反质量控制准则行为的。

第十一条会员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监督管理办法》《上

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检查人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廉政规定》等行业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会员在事务所设立、申报注册、转所、年检等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为他人做虚假证明的;

(二)会员在被暂缓通过年检期间或协会代管期间继续出具审计报告的;

(三)会员在继续教育培训中由他人代替学习或考试的,或替他人学习或考试的;

(四)会员属于检查人员的,违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检查工作廉政规定》的相关规定的;

(五)其他违反行业相关规定行为的。

第十二条会员违反《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办法》《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公开谴责并予以公告:

(一)会员阻挠或拒绝协会的执业质量检查和调查,不按时提供相关检查资料、拒绝确认检查意见或沟通事项以及其他不配合检查工作情形的;

(二)会员在接受分类管理考评时拒绝提供、明显转移、隐匿有关考评资料或对提供的考评资料弄虚作假的。

第十三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惩戒:

(一)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应予惩戒的行为的;

(二)在两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性质的应予惩戒的

行为的;

(三)对投诉人、举报人、证人等有关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违规行为发生后编造、隐匿、销毁证据的。

第十四条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减轻惩戒:

(一)初次违规且情节轻微的;

(二)主动报告其违规行为的;

(三)主动配合查处其违规行为的;

(四)自觉纠正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轻不良后果的。

第十五条对协会实施的惩戒,会员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第十六条协会理事会下设惩戒委员会,对会员的行业惩戒由惩戒委员会负责和实施。

惩戒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利和议事规则详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规则》。

第十七条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协会秘书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受理投诉和相关部门移送的会员相关案件;

(二)负责会员违规行为的检查和调查;

(三)负责向惩戒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召开惩戒委员会会议;

(四)负责惩戒委员会相关文书的制作、送达和整理归档;

(五)负责办理惩戒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惩戒委员会委员(包括申诉维权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本人或近亲属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案当事人在同一事务所执业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前款规定,适用于惩戒委员会(包括申诉维权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对于协会查处的违规行为,由协会秘书处组织检查或调查后,向惩戒委员会提交检查或调查报告。惩戒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会议作出惩戒决定。

第二十条惩戒委员会(包括申诉维权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惩戒决定应形成书面会议决议,决议应由参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本数)票数通过,并由参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中签名确认,由协会秘书处存档。

第二十一条协会秘书处根据惩戒委员会的决定,以协会的名义向当事人发出拟惩戒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初步认定的违规事实、拟作出的惩戒种类、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当事人可在收到告知书后的8个工作日内向惩戒委员会提交书面的陈述与申辩理由;并可要求向惩戒委员会作口头陈述。当事人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陈述与申辩权利。

第二十二条惩戒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可以要求当事人到惩戒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询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证据成立的,惩戒委员会应当采纳。

第二十三条惩戒委员会根据审议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一)确认会员有违规行为的,维持原惩戒决定;

(二)确认会员违规事实不成立或情节较轻,作出撤销案件、不予惩戒或减轻惩戒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惩戒决定通过后,惩戒委员会应当以协会的名义制作惩戒决定书。惩戒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被惩戒会员是个人会员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及其所在事务所的名称;被惩戒会员是单位会员的,写明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以及主任会计师姓名;

(二)事实和证据;

(三)惩戒依据和结论;

(四)提起申诉的权利、期限;

(五)作出惩戒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惩戒决定的送达参照本办法第四章执行,惩戒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申诉

第二十六条协会理事会下设立申诉维权委员会,负责受理会员的申诉。

申诉维权委员会委员不得兼任惩戒委员会委员。

申诉维权委员会的具体职责权利和议事规则详见《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维权委员会规则》。

第二十七条申诉维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协会秘书处,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受理会员提出的申诉;

(二)负责申诉案件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复查与核实;

(三)负责向申诉维权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召开申诉维权委

员会会议;

(四)负责申诉维权委员会相关文书的制作、送达、整理归档;

(五)负责办理申诉维权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惩戒委员会的惩戒决定不服的,在收到惩戒决定书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可向协会申诉维权委员会提起申诉,提交列明申诉理由及相关证据的书面申诉材料。

在申诉被受理后,申诉维权委员会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申诉维权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到申诉维权委员会会议上接受委员询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申诉维权委员会应当采纳。

第二十九条协会申诉维权委员会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审议决定:

(一)原惩戒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程序适当的,维持原决定;

(二)原惩戒决定主要事实认定清楚,次要事实认定不清或不成立的,补正原决定;

(三)原惩戒决定认定事实不清,或适用依据错误,或程序严重不适当的,撤销原惩戒决定,对相关事实和证据进行复查和核实后,重新作出惩戒决定;

(四)原惩戒决定认定事实不成立的,撤销原惩戒决定,作出不予惩戒的决定。

第三十条申诉审议决定通过后,申诉维权委员会应当以协会的名义制作申诉审议决定书。申诉审议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

项:

(一)申诉人是个人会员的,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注册会计师证书号码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申诉人是单位会员的,写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办公地址及主任会计师姓名;

(二)申诉请求和理由;

(三)申诉维权委员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

(四)申诉审议依据和结论;

(五)作出申诉审议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申诉维权委员会应当在受理申诉后的两个月内作出审议决定。

第三十二条申诉维权委员会的审议决定是最终惩戒决定。改变原惩戒决定的,惩戒决定自申诉审议决定送达之日起生效;维持原惩戒决定的,原惩戒决定的生效日不变。

第三十三条申诉审议决定的送达参照本办法第四章执行,申诉审议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四章送达

第三十四条拟惩戒告知书、惩戒决定书、申诉审议决定书等文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

第三十五条拟惩戒告知书、惩戒决定书、申诉审议决定书的送达应当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以挂号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三十六条受送达人是个人会员的,可以由其本人、所在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行政主管签

收;受送达人是单位会员的,可以由该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合伙人(股东)、行政主管、组织负责收件的人或前台签收。

第三十七条受送达人拒收时,可以由送达人邀请两名本会理事作为见证人到场,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把决定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或者其所在事务所的住所,视为送达。

第三十八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送达人应在协会官网上发布公告,以发布公告的日期为公告日期。受送达人为中国籍个人会员或单位会员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受送达人为外籍个人会员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之日视为送达日。

第五章对执业违规行为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会员具有本办法第十一条行为的,除受到本办法规定的行业惩戒外,协会秘书处还应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行业规定,作出以下处理:

(一)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且不符合《上海市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或未按规定交纳会费的,暂缓通过年检;

(二)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批准或撤销批准,并自不予批准或撤销批准决定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再

受理该申请人的注册申请;

(三)在转所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撤销转所,退回原所,原所无法接收的,转为协会代管;

(四)年检过程中会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暂缓通过年检。年检公告发布后发现其提供材料为虚假的,向社会公布取消其年检通过名单;

(五)会员在考评时拒绝提供、明显转移、隐匿有关考评资料或对提供的考评资料弄虚作假的,事务所直接列为D类管理,自公告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考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所称当事人是指被投诉、被立案调查、被惩戒或被处理的会员。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题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一阶段)知识竞赛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60分,不答、错答均不得分) 1.下列不属于办法规定纪律处分的有(C)。 A.降级 B.撤职 C.开除留用 D.开除 2.受到记过处分的,从处分决定下达次月起按当年绩效考核 工资标准扣发(A)绩效工资。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3.应给予撤职处分但无职可撤的,给予(C)处理。 A.记大过 B.降一个职级 C.降两个职级 D.开除留用 4.处分期间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处分期为(D)。 A.原处分期限 B.新处分期限 C.原处分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D.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5.处分期间发生新的违规行为应(C)处理。 A.从轻 B.同等 C.加重 D.免于 6.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管理人员,(A)年内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高于原职务的管理职务,()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A.1、2、1 B.2、1、2 C.1、1、1 D.2、1、1 7.违规行为给农信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拒不赔偿的(C )。 A.给予扣减绩效收人 B.给予组织处理 C予以辞退D给予纪律处分

8.受到暴力胁迫时行为失当,事后积极补救的(D)。 A.可从轻处理 B.可减轻处理 C.可从重处理D可免予处理 9.下列属情节严重的情形有(B)。 A.多次违规,屡查屡犯 B.经他人劝阻仍继续实施违规行为 C.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 D.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 10.下列属从轻或减轻处理的行为有(B)。 A.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毁损的 B.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交待问题,配合调查的 C.受到暴力胁迫时行为失当,事后积极补救的 D.业务创新发生不当行为且损害后果轻微的 11.对下级反映的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解决或答复,造成严重后果的,应给予(D)处分。 A.开除 B.撤职 C.降级 D.警告至记大过 12.对抵制、报告和正确履职、执行制度的工作人员打击报复的,给予(C)处分。 A.记过至开除 B.降级至开除 C.撤职至开除 D.开除 13.基层乡镇级农信社机构辖内发生1起涉案金额(B )万元以上(含)案件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引咎辞职。 A.10 B.20 C.50 D.100 14.基层乡镇级农信社机构辖内12个月内发生2起涉案金额(A)万元以上(含)案件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材选用表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教材选用表 (2018 )-(2019)学年第( 二 )学期 单位名称:会计学院 序号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是否 使用 教材 使用教材名称 书号 (ISBN) 出版单位版本出版时间第一主编 1110550220财务报表分析是财务报表分析9787300250403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2017.11张新民2110130220财务管理学是财务管理学9787542928009立信会计出版社72019.2曹惠民333182296会计研究方法否 433340259审计学是CPA审计978750958089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5110920220金融资产评估是资本市场机构与工具9787300211824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42015.6弗兰克J法博齐653232072财务舞弊案例否 753232273管理会计案例是管理会计案例:民营企业价值转型与升级9787542954787立信会计出版社12017.1邵军8110580220财务管理案例是财务管理案例分析9787542930101立信会计出版社12011.9邵军953232275业绩管理F5否 105323227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AC5是2017 IFRS? Standards (Red Book) and Downloadable PDF Bundle 9781911040453IASB20172017.3IASB 1153232300会计信息系统是会计信息系统9787300213149人民大学出版社72015.6张瑞军1253232301企业并购与重组是企业并购与重组会计案例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2018.3张奇峰131********财务共享服务是GBS全球共享服务9787509578568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1陈虎1453182290财经论文写作是学位论文和研究报告写作技巧:渐进式指南9787565419867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12015.10(英)科特雷尔151********基金会计否 1653182309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否 1753182310股票市场的价值评估否 181********公司治理案例是公司治理9787301274293北京大学出版社12016.8姜付秀19110800120互联网商业环境中的会计问题否 20111130120行业发展与学科前沿否自编教材 21112650120行业会计大数据分析否 2263382294企业会计综合实验是新编会计模拟实习--工业企业分册9787542951427立信会计出版社62016.7张维宾2333340259审计学是CPA审计9787509580899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2018.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433182296会计研究方法否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20**年,省注协在财政厅领导和中注协的指导下,继续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以行业自律管理为重点,在协会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以年初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工作计划为目标,深入贯彻“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协会八字宗旨,上下沟通,协调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20**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在行业自律性管理、改善行业执业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使协会的工作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年**省注协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大精神,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教育活动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和出发点。 20**年**注协党总支在厅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开展行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和领导全体党员同志全面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召开了各事务所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各党支部的工作经验。一年来,各事务所的党支部健全党员的组织和教育活动,并把先进同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许多青年同志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0**年省直所党总支在行业内发展了两名业务骨干加入到我们党内来,并有7人转为正式党员,全年新增党员23人。现在省直所党总支共有党员189人。 20**年又有2家事务所成立了党支部,现共有17个党支部。 20**年协会党总支继续开展“讲学习、讲诚信、树形象”和创建先进党支部的活动,在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

员。党总支在“七一”前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永和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及狄云龙等11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为加强对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党的执政能力建议的决定》的学习和体会,党总支20**年9月底组织了先进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及总支委员前往革命圣地延安实地进行学习考察。 二、继续围绕行业诚信建设,不断提高行业公信力国家全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深化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20**年**省注协继续紧扣诚信建设这一主线,不断深化诚信建设的内涵和手段,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统揽行业各项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行业诚信水平。在20**年颁布的《**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试行)》基础上,我们根据中注协20**年1月9日颁布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中注协注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大管理力度。一年来,**注协共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9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通报批评,对1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撤销注册,并对上述情况在诚信档案中进行了如实的记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20**年5月,我们参照中注协的排名办法,排出了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前50家并进行了公告。满足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利益者和社会公众对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信息的需求,同时鼓励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为重,做大做强。 三、真抓实干,全面开展执业质量检查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答案

判断题 1、签发虚假回单、伪造虚假存单(折)或为从事诈骗活动提供便利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2、私自以客户名义或虚拟名称开立账户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3、柜员临时离岗计算机未签退,现金、印、押、证、章、权限卡等未按规定保管,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对 4、私下与客户签订任何非正式理财协议的,给予记大过或撤职处分;同时解除劳动合同。对 5、代客户领取、购买、保管开户许可证、电子银行客户证书、密码信封、空白重要凭证,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 6、伪造、变造客户证明材料或恶意修改银行卡客户信息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7、未定期查看自动柜员机监控录像,对发现问题未采取措施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撤职处分错 8、单人打开自动柜员机保险柜门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 9、违规办理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业务,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 10、违反评级授信、项目贷款评估和押品价值评估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错 11、截留、挪用不良资产处置收入,或以虚假拍卖、竞标、竞价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谋取非法利益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12、串通抵债人或中介机构,在资产抵入过程中故意高估资产价格,在处置过程中故意低估资产价格,或串通承租人,故意压低价格出租抵债资产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13、隐瞒事实真相,对不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债权或股权办理核销的,解除劳动合同错 14、违反资产托管业务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劳动合同对 15、截留、挪用收回账销案存资产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16、串通债务人、保证人或其他关联方骗取本行批准减免表外欠息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17、授意、指使员工以客户名义或以虚拟名称开立账户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18、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处理方式不可合并使用错 19、受到开除处分的,日后表现出色可重新录用、聘用错 20、给予员工行政处分的,检查(含调查,下同)和审理应实行查审分离原则对 21、行政处分由一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监察部门按员工管理权限分级审理错 22、给予员工开除处分的,工会有不同意见时,行长办公会应研究工会意见后作出决定对 23、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总行作出复核决定后,申诉人仍然不服继续申诉的,一般不再受理对 24、违反上门服务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减绩效收入错 25、解除撤职处分的限制指的是对原职务、工资等级或档次的恢复错 26、在行政处分期间,被处分人员工作表现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前解除限制期限,提前解除的时间不得少于规定的行政处分限制期限的一半对 27、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送达被处理人签收对 28、管理责任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和后果负有领导责任的机构正副负责人错 29、监督检查责任人是指:在监督检查中,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规行为和后果负有监督检查责任的人员。对 30、直接责任人是指:实施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对 31、集中采购时与供应商串通弄虚作假的,给予开除处分对 32、编制、审核基建计划及工程预、决算,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和扣减绩

集团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XXXX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篇总则 第一章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构建和谐健康的企业文化,提高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规范对违规违纪员工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结合神华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神华集团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除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还可以依照企业规章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违规违纪员工给予相应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违纪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据本办法应当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与神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分)公司、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神华集团公司和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委派到参股公司的人员。 第五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原则: (一)教育为主,惩戒为辅; (二)实事求是,依规处理; (三)区别情节,分类对待。

第二章处理种类、程序和权限 第六条员工违规违纪处理种类: (一)组织处理措施:训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免职。 (二)纪律处分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 对违规违纪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应当采取组织处理措施或者给予纪律处分,两种处理方式可同时进行。 在给予上述处理的同时,对员工违规违纪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员工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条受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一年内不得提职(级); 受降职(级)、撤职处分的,两年内不得提职(级);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神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不准聘用; 员工在纪律处分期内取消评先授奖资格。 第八条处理权限和程序: (一)对各级经营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由监察部门商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批后,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二)各子(分)公司成立监察委员会,其职责是对一般员工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监察委员会由监察、人力资源、审计、工会、法律、安全等部门人员组成。 一般员工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对应给予降职(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员工所在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监察委员会研究,并经本单位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后,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应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由员工所在单位研究作出处理决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v1.0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内部控制,保障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务院法 律、法规和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凡违反规章制度,依照规定应予处理的行为,都应当受 到追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我公司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期员工及其他 员工等。 第四条员工违反规范规章制度的,按照我公司员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五条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违规必究、人人平等的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处理的轻重与违规行为情 节和承担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三)坚持惩前毖后,重在预防,实行惩罚与教 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合规,维护我公司利益,保障当 事人合法正当权益的原则。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单位或各单位,是指我公司各级机构及其内设职能部门。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负责人,是指我公司各级经理级成员,公司各级负责人。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责任人,是指违规行为人和相关负责责任的人员,包括相关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经办、复核人 员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权限范围内处理严重违规事项的决策机构,负责批准对严重违规事项的处理决定。

第十条公司成立执纪工作小组,成员由总经理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审理处理严重违规事 项。 第十一条执纪工作小组主要组织协调和审理以下严重违规行为: (一)违规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应给予责 任人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的; (二)同期涉及多人违反规章制度的; (三)公司领导批示或交办的。 第十二条各职能部门在处理违规工作中的职责: (一)调查核实违规行为; (二)根据相关规定处理一般违规行为; (三)报告或移送严重违规问题; (四)协助执行处理决定; (五)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或反映违规线索和证 据; (六)参与及协助严重违规问题的调查和审理; (七)参与案件、重大事故和严重违规等处理评审。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在处理违规工作中的职责: (一)提供法审与合规咨询; (二)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工作中发现的一般违规 行为;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学习心得 近日,分行下发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一书,我行组织了系统化学习。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学习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我提高了对工商银行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了制度的重要性。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谈一点肤浅的体会。 1、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纪守法,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银行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基本前提。其实在我们平时的工作中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这是因为我们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有力、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隐患。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违反了操作规程,从而酿成了案件的发生,这本书涵盖了我行各业务品种的主要风险点,逐环节、逐岗位列举了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明确了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尺度。学习了这本书,使我进一步增强了合规操作意识,明白了什么事不能做,做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理处罚。 2、通过学习进一步掌握学习方法,在理解和运用上下功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是一蹴而就,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的,关键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

惯,要有刻苦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遵章守纪的合格工行员工。在学习方法上,联系岗位实际,学习与实践运用相结合,学习与遵守相结合,使自己能够学法、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与此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分析和评价犯罪成本,运用反面的教训警醒人,不断提高按照法律法规约束自己的自觉性。 3、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合规意识。作为一名银行的员工,我们随时随刻都在与风险打交通,必须加强制度学习,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合规经营的理念。作为一名柜员,我们不但应该熟知与自己密切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更不能在别人的授意指使下违规操作。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理解不够全面,只抱着兢兢业业干好工作,遵守纪律,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等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这次规章制度的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工行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

最新-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精品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文章标题: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中注协发布《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指导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日前,中注协印发了《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指南自2008年2月1日起试行。 指南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要求,结合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特点,总结注册会计师参与企业破产案件经验,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提供指导。指南分为12章、共68条,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范:一是对注册会计师作为管理人应承担的职责进行了梳理;二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中应遵循的主要操作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注册会计师承办管理人业务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行了具体化。 指南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业务质量;引导会计师事务所拓展相关业务,深入贯彻落实行业做大做强战略;推动管理人制度规范化发展,保护各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2006年8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企业破产法》,确立了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制度,会计师事务所成为法定管理人主体。依据该法授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07年4月12

日制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申请进入管理人名册、承接业务、报酬及责任等事项。 为推动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中注协已经开展了大量工作:一是积极参与立法及司法部门立法研究;二是组织《企业破产法》及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三是印发通知,请各地方协会高度重视事务所介入管理人业务工作,积极与当地法院就会计师事务所进入管理人名册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并组织好培训和宣传工作。 下一步,中注协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有关管理人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行业对管理人制度的认识;二是继续组织好管理人理论与实务的培训工作,帮助注册会计师尽快掌握管理人制度及其操作实务;三是组织做好指南的培训工作,为会计师事务所承接管理人业务,履行管理人职责提供 技术支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 件 相关业务指南(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参考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

上海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人才培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的精神,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进一步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0]38号),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财政部《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会计人才培养工程规划(2014—2020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加强对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对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指导,协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实施。 第三条协会建立行业人才培养基金。行业人才培养基金按协会每年收取会费中留存协会部分35%的比例提取,行业人才培养的经费支出,均在行业人才培养基金列支。 第四条行业人才培养的对象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和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第五条行业人才培养的内容包括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对多

元化进修的激励、其他继续教育相关工作等三个方面。 第二章行业优秀人才培养 第六条分层次选拔和实施行业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参加行业优秀人才选拔的注册会计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热爱注册会计师事业并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后专职在事务所从业满三年,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经协会举荐的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个人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以上惩戒; (四)在审计、会计、管理、教学等领域有一定的专长。 第七条行业优秀人才选拔通过注册会计师自荐、事务所推荐、协会举荐三种形式产生,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经协会组织考试或考核并经教育培训委员会审核遴选后,入选为行业优秀人才学员,并建立人才培养动态管理档案。 第八条对入选行业优秀人才培养的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委托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等高等院校进行为期2-3年的专业技术、事务所管理和外语的专门培养;协会将组织在专门培养中表现优秀的学员至境外交流学习;协会将定期为已完成专门培养的学员组织后续学习交流活动。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文档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文档 Annual work summary and work planning document of the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编订:JinTai College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 划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工作汇报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 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看看取 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本文档根 据工作汇报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规划 一、~年度工作~年度,协会在抓好政治学习、 搞好廉政建设、加深对“xx大”会议精神理解的基础上,认 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鼓励中介机构发展,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加强监督,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行业诚信建设”这一中心,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各项工作,并全面完成了厅“青财函字[~]51号”文件下达的工作任务。现将 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工作在协会行政 职能交接后,~年度协会重点工作是依据“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原则,建立“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协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厅领导关于在注册会计师管

理方面拿出几条操作办法的批示,在加强内部惩戒、执业人员维权和执业人员申诉工作管理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检查办法,同时建立了事务所执业的报备制度,促使了行业自律性管理体制的落实。 (二)落实了《xx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意见》该办法自XX年推行以来,得到了广大行业同仁的积极拥护,搞好诚信建设符合事务所的执业原则和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所以~年协会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不动摇,以张光荣厅长关于鼓励发展中介机构的工作思路不变的指导思想,把行业诚信建设的这一工作思路具体体现在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考试、培训、注册、监管、标准建设、技术指导等具体工作之中,并在年内建立起了诚信档案制度,切实把诚信建设落到了实处。 (三)规范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治理机制是关系到行业发展前途的大事,是提高执业质量和保障事务所永续发展的前提。~年协会带领全行业树立起以人为本、从严治所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尊重人为出发点、以发展人为目标,倡导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激励人、发展人的作风,积极创造了一种凝聚、培养、关心人的工作环境和宽松的工作氛围,在全行业初步建立起了一个进取、激励、公平的用人机制。增强了事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学习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通过近时期对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学习,使我深刻地意识到学习员工行为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古人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园”。作为全五大银行之一的**银行,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规范化服务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的服务要主动热情,面带微笑耐心周到,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注意倾听客户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交易。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我行稳建持续地发展。 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规违制问题,有效防范案件的发生。在行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

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合理的员工行为规范应被视为银行内部的一项风险管理活动。中国银行业需要建立全新的合规文化管理,以实现合规经营目标,这已是银行业内早有的共识。特别是在目前银行业经营机制嬗变,盈利模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时期,来自某些决策层和操作层有悖于职业准则,有章不循、有禁不止行为日甚的情况下,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抓好文化教育,这对增强全员合规意识,防范案件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银行深化改革和业务经营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员工行为是银行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银行文化的核心要素。员工行为规范文化教育,则是银行为控制合规风险,实现合规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制度、标准和程序,建立企业良好的员工行为规范文化,主动使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与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结合、相一致的动态管理过程。 银行经营过程犹象风筝的放飞过程,需要进行合规运行的动态管理。全行员工是其风筝主体,行为准则及规章制度是其风筝线。经营如果缺失规范和约束,其运行就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遭至败损。国外巴林银行遭致“员工操作风险”吞噬,由兴盛到衰败的过程,就是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处罚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了《XX公司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先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XX公司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中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组织纪律性,有效遏制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保障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维护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团结协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处罚制度,对违纪违规的员工给予必要的惩处;对员工的惩处,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各分支机构的员工,各分支机构可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

则。 第五条各部门、各级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人事管理权限具有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必要时,上级机构可就具体违纪违规事件建议下级机构追究责任。 第二章违纪违规行为的种类和标准第六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行业有关规定的; (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四)违反财经纪律,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和公司利益谋取私利的; (六)从事有损于公司形象、声誉和利益的社会经济经营活动的; (七)违反保密规定,泄漏国家和公司商业机密的; (八)违反合同和印章管理规定,造成公司经济利益损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上注协公开谴责四家事务所九名会计师 为切实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执业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07年,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对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执业质量及内部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受到行业公开谴责的情况通报如下。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以此为鉴,遵循执业准则,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理念,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塑造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一、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 在抽查的5个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年报数据存在较大差异,未实施任何审计程序,且未作任何披露;多数科目余额无审定表、无清单,抽查的少量凭证未能反映与审计科目的关系,未见必要的审计程序记录;存货无计价测试;对数额巨大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未见任何复核性测试等相关程序;业务约定书约定内容与实际审计目的不一致;对费用增幅与销售增幅异常未作原因分析;其他应收款占资产总额比例巨大,未见相关审计程序,但却发表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巨额资本公积增减情况未见相关审计程序,

也未作披露等等。 同时,抽查的五个审计项目中有四个项目的收费低于行业竞价底限,其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7,331万元,仅收审计费3千元。 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审计证据”、“存货监盘”、“分析程序”、“审计报告”和《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公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及处理办法(试行)》第九条,经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会议决议:对上海利永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对注册会计师王玉英、韩建保予以公开谴责并责令书面检查。 二、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并注册会计师江信康、林晓嵘 在抽查的审计报告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多数科目期末余额函证不到位;短期借款占负债比例较大,但未见相关合同等有关取证记录;新增在建工程未见相关施工合同、也未见抽查相关手续、依据等记录;存货、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审定表空白,无存货盘点记录;被审计单位系外商投资企业,却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未予揭示;工作底稿中未见对关联方销售作相应检查的记录等。 同时,被抽查的审计报告普遍存在审计业务约定书填写不完整;无事务所公章、无法人代表章、无签约日期;被抽查的审计底稿中无复核人员的签名及日期的记录;不作审计说明及审计结论的现象。

中国银行股份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10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健全内控机制,保障合规经营,惩戒违规行为,防范金融风险,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行规章制度的行为。 员工发生违规行为,应当依照本办法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同我行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 海外机构和附属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或行业监管规定,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第四条劳务派遣制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本办法执行,后果严重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第五条处理违规员工,应当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纪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原则。 第六条由于辞职、退休等原因与我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如被发现在我行工作期间严重违规的,仍应追究其责任。 第二节处理的种类和权限 第七条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种类有: (一)经济处理,包括扣减绩效收入、降低薪点、降低薪酬等级; (二)职位处分,包括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辞退;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 以上处理种类可合并使用。 第八条对员工违规行为的处理,按员工管理权限履行手续。给予纪律处分、职位处分或降低薪点、降低薪酬等级的,由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审批。第九条上级机构发现辖内机构的处理决定存在事实不清、定性不准、量纪失当、程序违法等问题的,有权责成下级机构予以纠正。 第十条处理决定应从认定员工违规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特殊情况不超过五个月。 需报上级管辖机构审批或审核的,一般应在三十日内报出。上级机构收到报告后,一般应在三十日内回复。 第十一条认定员工违规行为的日期,以事实材料或调查结论与本人最后见面的日期为准;司法机关、监管机关移送的结论性材料以收到的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员工受到纪律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理,并自处分生效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受到任职限制: (一)受到警告处分的,六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二)受到记过处分的,十二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 (三)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十八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聘任管理职务; (四)受到撤职处分的,二十四个月内不得晋升职务、不得聘任管理职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