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退税约谈工作规程

出口企业退税约谈工作规程
出口企业退税约谈工作规程

出口企业退税约谈工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出口退税企业的日常管理、核实出口退税审核疑点、防涉嫌骗税业务等工作。

2 工作职责

2.1 负责与出口退税企业负责人或法人代表或企业相关人员开展退税约谈或实地查验,在了解具体情况的基础上,对出口企业违反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 作业流程及要求

3.1出口退税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实行约谈或实地查验

(1)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认定、首笔退(免)税申报

(2)出口企业原按C、D类或视同C、D类管理的出口企业申请升级为非C、D类管理时需约谈的;

(3)退税机关在审核出口退税业务中发现出口企业出口增幅异常的;

(4)退税业务换汇成本异常的;

(5)出口企业财务混乱,单证申报经常出错的;

(6)出口企业从敏感地区收购敏感产品出口的;

(7)出口企业从敏感口岸报关出口的;

(8)出口企业从流通企业收购大额货物出口的;

A版第0次修改2005年11月发布

(9)供货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调查复函认为货源存在疑问的;

(10)生产企业有出口非自产产品重大嫌疑的;

(11)退税机关在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发现出口企业存在其它疑点需约谈或实地查验印证的。

3.2 约谈内容

(1)出资人与出口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关系;

(2)出口企业登记注册情况、企业章程、经营范围及经营状况;

(3)出口企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财务、合同、仓储、外汇核销、出口退税等管理制度;

(4)出口企业与业务员劳资关系,包括业务员招聘、管理、考核、流动情况;

(5)主要进出口业务结构和主要供货企业的变迁情况,进出口业务相关的购销合同、出口货运发票和提单、进出口岸和储运路径等情况;

(6)出口企业的银行账户情况、注册资金及经营资金情况、票货款往来情况、收汇核销情况、销售收入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纳税申报和实际缴税等情况;

(7)其他需要了解和核实的情况。

3.3约谈程序

3.3.1对出口企业出现3.1所列的情况的,分片联系人经初步了解、汇报后,报经分管处长批准后可以实行约谈或实地查验。分管处长批准后,确定约谈时间、地点、内容及具体要求,制作书面约谈通知书,并提前书面通知约谈出口企业,对需要出口企业提供相关举证材料的,应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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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企业预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对出口企业出现3.1所列(1)--(5)情况的,不实行约谈的,分片联系人可按《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的意见》的规定进行辅导,分片联系人辅导后,必须及时在出口退税内部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辅导栏填写详细的辅导记录,如:企业的基本情况、设备、主要产品、经营状况等,以备查阅。

3.3.2 出口企业参加约谈的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主要业务人员、财务主管人员、办税人员及其它直接与约谈内容相关的人员。如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其他人参加约谈。

3.3.3.约谈由分管处长主持,有关分片联系人参加, 约谈应做好书面记录。约谈后分片联系人必须整理相关资料,对重要的资料特别是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需作为出口企业户管资料。

3.4 经约谈后,仍需进一步核实的,将通过实地进行查验。实地查验是制订约谈方案和印证约谈内容的重要过程,实地查验须经分管处长批准,应有两名以上分片联系人员同时到场,要调取相应资料以作证据,同时做好详细的查验记录,并由两名以上人员签名备案。

3.5经约谈或实地查验仍有嫌疑的,报经领导批准后重新查验或移送稽查查处。

3.6 资料归档

分片联系人应加强约谈、实地查验相关证据资料的档案管理,并作为户管资料保管。通过约谈、实地查验获得的资料内容涉及出口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负有保密义务,并不得用于税收管理之外的其他用途。

4 修订或牵头修订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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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局进出口处

5 相关文件及表单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明确责任加强考核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若干意见》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员办法》

《浙江省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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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2019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2019最新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篇一: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外贸企业2019最新) 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流程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1、发票认证:认证系统(航天信息)申报增值税时列入待抵扣进项税额 2、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税号),密码→查询区→发票信息查询→查询认证后的相符发票,相符发票有信息才可申报退税(一般45日后才有进项发票信息)。 3、整理相符发票(抵扣联)对应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二、 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下载出口报关单信息:登入电子口岸网页→出口退税→下载***文件插上口岸卡→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读入→核对关单 2、出口关单确认→数据检查→全选,数据确认 3、汇率配置:关单出口日期的月份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百汇率(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公众查询->汇率查询) 4、海关贸易性质配置:01→出口明细申报表 5、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认证系统→下载认证结果***文件 (二)、1、出口明细录入关单信息读入后自动带出→输入出口发票号→序号重排(物理序号)→修改关联号→审核确认→在关单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关联号①关联号:所属期4位+批次2位+序号4位(如1605010001)②所属期:如本月为6月,所属期为201905 2、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抵扣联)①关联号:与录入出口关单时的关联号对应一致录入所属期,批次,序号,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数量→回车→序号重排→审核认可 (三)、数据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出现差异,倒回到进货明细录入修改 2、换汇成本: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确认明细申报 (五)、免退税申报1、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申报年月→一直按回车到底→保存2、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存盘 (六)、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税区→免退税预申报→申报数据上传→操作显示已完成→查看反馈信息下载→有反馈疑点的,撤销本次申报,倒回处理→没有反馈疑点的,直接转正式申报、 (七)、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4份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4份3、退税汇总申报表:3份 (八)、装订1、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2份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关单(复印件)+(复印件)3、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项发票抵扣联(正本) 三、其他1、撤销申报已申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查询→转待申报(点完后,进货明细申报数据会跟着一起转待申报) 篇三: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出口退税最新操作流程 2、通过退税系统完成出口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3、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在发票开票日期30天内,在“发票认证系统”或国税局进行发票信息认证。 4、通过退税系统完成进货明细申报数据的录入、审核。 5、通过系统中“数据处理”的“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后生成预申报数据。 6、网上预申报和察看预审反馈。 7、在申报系统中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出口退税计算方式以及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出口退税: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 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 ×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 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 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 "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 不予退税部分)

擎天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简明流程

退(免)税申报系统简要说明 免税申报(单证不齐) 1 、出口明细数据录入 2生成免税数据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明细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 3、打印免税明细申报表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税申报数据——打印 上传免税数据文件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导入国税增值税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退税申报(单证齐全) 1.数据录入 2.数据生成及预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预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Y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预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预审申报——》生产预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等待审核系统处理”,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系统已反馈”表示已有预申报反馈数据可以下载。 下载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预审反馈-生产预审反馈-下载反馈数据(点击选择“save file”,点击“ok”),默认会将下载的反馈数据放在桌面。(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名规则:SCYSBFK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读取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免抵退税申报反馈----预申报,浏览选择反馈数据文件,点击解压后导入,然后点击查看反馈按钮查看疑点数据。 根据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并打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数据生成及正式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正式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系统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初始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数据备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总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反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及账务处理 一、数据录入 1、在擎天科技系统里录入数据 A、首先进人擎天系统——选择月份——选择基础数据采集——退税数据采集——出口明 细录入以及进货明细录入; B、出口明细录入——报关单18位号码再加上001…007共21位(必须正确无误)前提是同 一关单号1笔以上出口的商品(注意该序列号自动顺序)——出口日期(必须正确无误)——出口商品代码(前8位)——商品名称——计量单位(注意一般会有kg和PC两种计量单位)——美元(如果是其他币种需按当月1日中间价换算)——保存 C、进货明细录入——进货增值税发票左上角号码+右上角号码——销售方税号——发票日 期——因序列号与关单序列号对应该发票会与某张关单号商品代码相同(如果不同需要录入关单上的商品代码)——录入关单上标准名称——进项发票名称——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如果两者计量单位不一致需要折算)——计税金额——税额(退税额是系统根据商品代码自动跳出)——保存 二、数据处理/数据反馈 1、将录入后的数据——进入数据处理——接入金税盘——做预申报(不接入金税盘则不能 形成预申报压缩文件,该文件名wmysb代码、税号、月份)——进入国税网网上办税系统——(先录入本单位税号、密码)——点击出口申报界面——申报数据类型——选择外贸企业退税预申报——浏览选择wmysb文件——确认上传——上传后约1小时(有反馈则下载) 2、将下载的文件——进入擎天系统——数据反馈——退税申报反馈——没有疑点(有疑点 则点击看什么疑点,进行预申报疑点调整)——在擎天系统——数据处理——正式申报(形成文件wmzssb代码、税号、月份)——数据打印——3张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3、将WMZSSB文件——在国税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外贸企业退税正式申报——浏览— —上传WMZSSB文件——几小时后反馈下载——PDF文件(与数据打印文件格式相同) 三、增值税申报 1、附表一在开具其他发票栏——销售免税货物(填写本月出口商品折合人民币金额) 2、主表——录入出口免税货物金额(与附表一相同) 3、附表二当期购进不予抵扣的出口进项税金 四、出口商品的会计处理(会计分录) A、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XX单位)XXXX金额(美元折算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XXXX金额 B、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成本(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贷:存货——XXXX存货(该商品购进成本)XXXX金额 C、出口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XXXX(是上述申报出口应退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外销成本(征税与退税之差)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XXXX(购进出口的进项税金)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下载海关报关单已结关信息 (一)进入电子口岸网站,点击“出口结关报关单”打开结关报关单下载介面 (二)选择下载关单范围(条件)

(三)点击“查询”,系统会显示符合条件的查询结果

(四)输入文件保存路径,点击“下载”将报关单信息下载到本地。 二、申报系统读入报关单数据及进行数据录入相关操作(以生产企业为例,外贸企业的操作方法基本一样) (一)设置申报系统电子口岸卡信息 通过申报系统“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选择“功能配置I”,在“电子口岸卡信息(电子口岸数据应用)”项下输入IC卡号、IC卡密码,点击“确定”完成电子口岸卡信息的设置。

(二)读入电子口岸出口报关单数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进入操作界面后,点击“数据读入”,选择从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信息压缩文件进行读入操作。

(三)汇率及贸易性质配置 1.出口商品汇率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商品汇率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币种增加当月出口商品对应的汇率。 2.海关贸易性质配置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海关贸易性质配置”,进入操作界面后,按贸易性质增加对应的关联业务表。

(四)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进入操作界面后,先在左边的索引窗口中单勾选对应的报关单号,然后可以同“数据确认”或“批量处理”功能对勾选的报关单进行确认操作。报关单数据确认后,相关的电子信息将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若在数据确认后,发现勾选错报关单的,可以通过“数据恢复”功能将对应的报关单恢复为未确认状态,系统会自动删除关联业务表中对应的明细记录。 (五)补充出口明细申报数据指标 完成数据确认操作的,相关的出口明细记录自动转入到对应的关联业务表中,如关联业务表为“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 通过申报系统“基础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劳务录入→出口

工业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工业企业,指自营或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和生产型企业集团。对1993年12月31日前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其它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免征消费 税、“免、抵、退”增值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增值税、消费税。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适用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自产货物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退税率与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率相同。其特点是,出口货物的应退税款不是全额退税,而是先免征出口环节税款,再抵减内销货物应纳税额,对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不足抵减应退税额部分,根据企业出口销售额占当期(1个季度)全部货物销售额的比例确定是否给予退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给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 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规定税率-退税率) 如果生产企业有“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业务,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的料件,应先按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填具“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报经主管出口退税的国税机关同意签章后,允许对这部分进口料件以“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中的价格为依据,按规定征税税率计算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予以抵扣,并在计算其免抵税额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税额予以扣减。为了简化手续,便于操作,具体体现在“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中”,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 (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其它计算步骤与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货物相同。 当生产企业1个季度出口销售额不足其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的50%,且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为0是否申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FOB 1、基础数据采集 2、收齐前期单证不齐标志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税应注意哪些细节? 2011-10-25 14:58:31 来源:百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实务中,有些企业办税人元由于对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不熟,导致少退税款或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给一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应出口发票金额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时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的。很多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任务应以海关开具的报关单上的POB价确认收入,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货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B 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关注扣除比例规定 如果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注意税法对佣金扣除比例、协议签订以及支付等内容的特别规定。 佣金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佣金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问题1:企业在申报时不能录入部分商品代码,无法正常申报,怎么办? 答:该问题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在系统中输入商品代码后系统提示该商品代码为非基本商品码。该种情况为该商品代码可能有多种不同的征、退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在该商品代码后增加一位附加码以区分不同的征、退税率。各地退税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要求企业录入不同的附加码。总局附加码有两种:一种附加码是1或2或3。例如:商品代码为0407009990,该商品有附加码1、2、3三种,企业可以根据该商品不同的征退税率选择不同的附加码进行录入;另一种附加码为1或是8。除了是高新技术企业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以选择附加码8外,其他企业均应该选用附加码1。第二种情况;在录入商品代码时系统提示:“无此商品码”。这种情况是由于今年海关使用了部分新的海关代码,而税务部门的商品代码未更新所致。如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要求企业使用在软件中与海关报关单中商品代码相近的海关商品码代替,所选用的替代商品码与报关单上商品必须名称和退税率都要相同。例如:今年新的商品代码44103090,在我们的申报软件中无此商品码,我们可以在软件菜单的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选项下使用搜索功能搜索44103100处,我们通过比较可以选手该商品码作为替代商品码在软件中录入。并填写《扩展码填入说明书》企业在进行这样的处理之前要无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这种情况形成的审核疑点,必须填写疑点挑过说明表,并经税务部门审批后方可人工挑过。 问题2:上一期的出口货物已经向税务部门申报并审核通过,但当期发生退运,应该如何处理?同样,如果上一期出口的,当期发生退运,又要如何处理?答:对于发生退运的,可以在系统当期出口明细数据中录入一笔负数进行冲减,报关单号输入退运的进口报关单。同理,发生退料的处理方法也一样。 问题3:进料加工的进口料件转为内销后,已经由海关补税,那么应该在系统中如何处理? 答:海关补税单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相应的进口料值也要在当期扣减(具体方法见问题2),扣减额为海关代征增值税缴款书上的海关完税价格。如果对于没有在当期作扣减的,也可以在手册核销时将转内销的金额填入其他调减料件中去。 问题4: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汇总表20栏当期应退税额数据自动生成,新办企业无法调整为0,怎么办? 答:系统已经提供免抵(不退)的计税计算方法,在申报系统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菜单下对配置信息进行修改,将计税计算方法选项修改为4:免抵(不退),系统就会在生成汇总表时自动计算免抵税额,不计算退税额。满一年后,重新修改系统配置即可。 问题5:企业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已经收到,但电子口岸仍没有该笔业务的电子信息,该如何处理? 答:出现该种情况时,请企业报关员先确定是否在电子口岸将该报关单的电子信息已提交,已提交需要企业与海关联系,可以采用税局发的协查函,由海关重新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外贸公司出口退税流程(一般贸易)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这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各国所接受的一种税收措施,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进行公平竞争。 根据国际社会通行的惯例和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以及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按月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出口退税的基本制度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建立起来的、相对独立于其他因内税收管理的一种专项税收制度。1994年我国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根据改革的指导思想,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制定并颁布了《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办法》等规定,对退税范围、计算办法、常规管理、清算检查等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多次改革和完善。目前,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享有出口退税权的企业,是指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是外贸公司和有进出口权的生产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另外还有出口量较小的一些特殊企业,如外轮供应公司、免税品公司等等。目前这类企业约为10万户。今后随着出口经营权的放开,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户数将逐渐增加。 享受退税的出口货物,除免税货物、禁止出口货物和明文规定不予退税货物外、其他货物都可享受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从2004年起,增值税的退税率共有5档,分别是17%、13%、11%、8%、5%,平均退税率为12%左右。消费税的退税率按法定的征税率执行。 出口退税主要实行两种办法:一是对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和退税的办法,即对出口货物销售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在前各个生产流通环节已缴纳增值税予以退税;二是对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对出口货物本道环节免征增值税,对出口货物所采购的原材料、包装物等所含的增值税允许抵减其内销货物的应缴税款,对未抵减完的部分再予以退税。 出口退税的税款实行计划管理。财政部每年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安排出口退税计划,同国家税务总局分配下达给各省(区、市)执行。不允许超计划退税,当年的计划不得结转下年使用。 出口企业的出口退税全部实行计算机电子化管理。通过计算机申报、审核、审批,从2003年起启用了“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对企业申报退税的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实现了与签发单证的政府机关信息对审的办法,确保了申报单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分类 根据现行税制规定,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种是流转税(又称间接税)范围内的增值税、消费税两个税种。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税款是出口货物在国内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一、新政策解读 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 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 1)政策方面 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一、安装、启动 二、系统维护 (1)、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纳税识别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门核算:不分部门核算,选“F”;分部门核算,选“T”;如果企业要分部门核算,则选“T”,并且要进入“系统维护”之“代码维护”中的“部门代码”,点击“增加”或“修改”,进行部门代码维护;并且要与退税登记表的部门代码一致。 是否分部门申报:选“F”,不分部门申报;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用系统配置中“分部门核算”属性来解决分部门审核,用“分部申报”属性解决分部门申报。建议规模及业务量小的企业不使用“分部门核算”和“分部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F”;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如合肥市国税局“3401”;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如合肥市局“合肥市国税局”。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2)、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多用户操作问题:网络数据路径的使用。 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下限。超过系统设置的上下限,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3)、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 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在“系统维护”之系统配置----“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作如下操作: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三、出口退税申报前准备事项 (一)、外贸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自开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认证手续;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截止之日收齐单证并办结退(免)税申报手续。 (二)、外贸企业应及时登录“口岸电子执法系统”出口退税子系统,核查并准确地确认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电子数据和核销单数据。 (三)、外贸企业必须将每一份出口货物报关单与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保持一致。 1、折算原币离岸价。

(完整word版)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一般来说,“免、抵、退”是各有含义的, ①、“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②、“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③、“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成的部分予以退税。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已两年多了,但有一些出口生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对“免、抵、退”税计算及账务处理仍不能很好掌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免、抵、退”工作的进行。笔者现将“免、抵、退”税计算方法简介如下并举例说明。 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即: 本期不得免抵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

征关税及消费税)×(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国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 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为: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即: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价格-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即货物到岸价和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率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图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口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或设计实行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一)生产企业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可以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sa 密码:无。系统安装完成后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配置电子口岸IC卡账号和密码: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Ⅰ中填写IC卡号和密码。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修改: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中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各地执行日期各不相同,根据当地要求填写)。 (1)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方式详解 (一)、内资生产企业(含新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免、抵、退"税的计算: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2)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增值税税率-退税率)。 当生产企业本季度出口销售额占本企业同期全部货物销售额50%及以上,且季度末应纳税额出现负数时,按下列公式计算应退税额: (1)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 当期应退税额=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 (2)当应纳税额为负数且绝对值本季度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退税率时:应退税额=应纳税额的绝对值 (二)生产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料、件加工复出口的,按如下公式计算"免、抵、退"税: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率)-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征税税率-退税率) 公式所列的"当期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原则上以核销时海关计算免征增值税的价格掌握。 (2)其余"免、抵、退"税公式按前述公式执行。 上述公式中的"本期"是指"本半年(季、月)"或"本年","上期"是指"上半年(季、月)"或"上年"。 (三)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征税税率-退税税率)

(2)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销售额÷当期累计全部货物销售额) 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应退税额=当期累计外销货物的进项税额-当期出口货物不予退税部分) (四)对外修理修配的出口退税计算(外贸企业) 应退税额=修理修配金额×退税率。 (五)出口企业委托生产企业加工收回后报关出口的货物退税计算: 应退税额=(购买加工货物的原材料等发票进项金额+工缴费发票金额)×退税率 (六)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算 应退消费税税款=出口货物的工厂销售额(出口数量)×税率(单位税额) (七)凡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项普通发票所列(含增值税的)销售金额 =---×退税率 税额(1+征收率) 出口货物成本及价格粗算法 算出口货物价格是出口环节中重要的一环,很多公司中,计算产品价格的任务都掌握在财务部门手中,但作为贸易人员,也是很有必要了解的。 下面以货物收购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来计算产品成本和价格。 货物收购含税价格为100 退税税率为13% 应退税金额为100/1.17*0.13=11.11 出口成本100-11.11=88.89

最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最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2016-03-10 09:39:56来源:中国会计视野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 1、电子口岸操作:现在电子口岸不用自己交单了,主要用来查询出口报关单 2、出口收汇操作:出口收汇申报,上报贸易数据接受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1)国际业务收支申报系统操作: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及时性原则,发生涉外收入的申报主体,应在解付银行为其解付之日(T)或结汇中转行为其结汇之日(T)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企业版)完成涉外收入申报。有的企业没有操作过这个系统是因为银行帮你申报了。 (2)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操作:A类企业先收到外汇后30天内未出口货物、BC 类企业分类监管有效期内发生全部预收货款的要做预收货款报告;A类企业先出口货物后90天内未收到货款、BC类企业30天以上,90天(含)以内延期收款要做延期收款报告。 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操作退税申报系统,导出并上报税局退税申报数据 4、纳税申报操作:衔接退税申报系统,在纳税申报系统填报关联数据进行日常申报 5、单证备案:将所申报退税的购货合同、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等单据按税务机关要求装订成册以备核查 每个地方的税务机关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附上我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所需资料: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所须资料及装订顺序 1、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加盖企业公章); 2、《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4份及其附表(加盖企业公章,其中附表仅在有上年度申报数据时才需要报送); 3、上期《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 4、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打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简化版)

第三部分、生产企业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1 一、系统初始化及初始设置 1、系统登录 用户双击桌面申报系统的快捷方式后会自动弹出一个欢迎界面要求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是初次使用在上图中用户名一栏输入小写字母“sa”,密码为空,以后使用时录入指定的用户名和密码,录入完后点击“确定”键显示如(图3-2)所示画面:在此画面上输入“当前所属期”,按“确定”键即可进入系统。进入后的主界面如(图3-3)所示: 2、系统初始化 系统第一次使用时,先进行“系统初始化”选择“系统维护”菜单中的“系统初始化”命令,系统会弹出初始化窗口,如(图3-4)所示,在编辑框中输入“YES”之后点击确定开始初始化,初始化完成后系统要重新进入。 “初始化”将清空数据库(代码库和系统配置库除外)中所有的申报数据,该步骤只是在第一次使用时操作,平常操作时请用户要谨慎。 3、设置企业信息 系统正式使用前,需要进行系统配置,选择主菜单下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中的“系统配置与修改”,点击“修改”键进行企业信息的设置,如(图3-5)所示:企业按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相应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如要放弃修改,点击“放弃”。修改完成后,按“退出”按钮,系统要求重新进入,点击“是”,重新进入系统。 注意: (1)只有在系统重入后更改才能生效。 (2)在设置信息时,有几点须特别注意的,不能选错,否则,将会影响企业的申报结果。 A、计税计算方法: ①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及小型出口企业选“4”,即“免抵(不退)”。 ②不属于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及小型出口企业选“1”,即“免、抵、退”。 B、进料计算方法选“1”,即“实耗法”。(系统提供了两个选项:1:实耗法、2:购进法。南海区管辖下免抵退税企业选择“实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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