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有关规定及流程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有关规定及流程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 有关规定及流程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

一、总体思路

为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提高客户满意度,准确归集交强险理赔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就是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由各保险公司在本方机动车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本车损失进行赔付。

其他情形,参照《交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处理。

二、适用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车损金额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

3.由交通警察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三、流程要点

(一)接报案

出险后,各方当事人均应向各自的承保公司报案。

1.保险公司接报案时应详细记录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

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根据客户提供的事故原因、事故性质等基本信息初步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

2.初步判断可能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交通警察已参与事故处理的,应提示客户留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依据法律法规自行协商处理事故的,应提示客户注意记录对方车牌号、被保险人名称、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等信息,指导客户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3.接报案时不能够确定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引导客户查勘后确定。

(二)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要注意核实事故的真实性,填写查勘记录,并拍摄事故损失照片。查勘时初步估计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主动告知客户“互碰自赔”的适用条件、处理程序和注意事项,指导当事人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并签字确认。

1.交通警察参与事故处理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由各事故方保险公司直接对本方保险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查勘人员事后发现痕迹不符或存在疑问的,可向对方保险公司调查取证,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积极配合。发现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应协助各方当事人通知本方保险公司参与处理。

2.当事人不能确定是否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就近

共同由任一家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查勘估损。查勘的公司应判断是否满足“互碰自赔”的条件。满足条件的,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定损。

进行查勘的公司应无条件向对方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车辆损失照片等材料。未参与查勘的保险公司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上述材料。

经一方保险公司查勘后按照“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未参与查勘的另一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认可。未参与查勘的保险公司事后发现不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可以向查勘公司或当地行业协会反映,但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按原有流程处理。各方保险公司也可相互委托进行定损。承保公司如果放弃查勘定损的,应该无条件认可查勘公司的定损金额。

3.出险地建有行业交通事故集中定损中心的,由各方当事人共同到就近的定损中心进行查勘、定损。由各方保险公司分别对本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

4.对于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但未及时报案的,保险公司对于存在疑点的案件,可勘验对方车辆,核实事故情况。(三)赔偿处理

1.满足“互碰自赔”条件的,事故各方分别到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承保公司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赔偿本方车辆损失。

2.原则上,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 元的,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按一般赔案处理。即对三者车辆损失2000 元以内部分,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其他损失在商业险项下按事故责任比例计算赔偿。特殊情况下,参照《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8 版)》中,“交通警察调解各方机动车承担本方车辆损失”相关规定处理。

(四)索赔材料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3.损失情况确认书(定损单)

4.车辆修理费发票(原件)

5.驾驶证和行驶证(复印件或照片)

四、需要在业务系统中调整的内容

(一)在立案环节(最晚在理算环节),对“互碰自赔”案件加注“互碰自赔”标识,并记录事故对方车号、保险公司名称,以准确统计互碰自赔数量、金额和所涉及的保险公司。

(二)对于加注“互碰自赔”标识的案件,允许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项下赔偿本车损失。

(三)相关出险、赔付数据应及时上传车险信息平台。

各保险公司对于按互碰自赔方式处理的案件,应在结案后1日内上传相关案件。包括双方事故车辆号牌号码、出险时间、出险地点、责任划分、交强险赔款金额等。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上传相关的事故照片。

车险信息平台对于上传的信息进行比对校验,对于无法比对的数据或比对发现不符的数据应向涉案保险公司进行提示。涉案车辆中有异地车辆的,信息平台向涉案保险公司在出

险地的分支机构进行提示。

五、注意事项

1.各保险公司应加强对事故真实性的勘查,利用车险信息平台等手段做好监控,防范道德风险。

2.被保险人机动车在异地出险,适用《本办法》,同时适用出险地保险行业协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

3.各地保险行业应依据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细化制定统一的“互碰自赔案件”处理流程,并向社会公示。《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简称《协议书》),应以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格式为准。无《协议书》的,当事人应当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机动车驾驶证号、机动车牌号,交强险的投保公司、保险单号、事故责任等内容,并共同签名。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通警察处理。

4.各地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保险公司建立“互碰自赔”的协调沟通机制,协调处理保险公司间的理赔争议和纠纷,对于定损标准争议应采取成立专家鉴定小组等方式,由行业内部协调解决,不能影响客户索赔,不得要求客户再次查勘、定损。

5.有条件地区可试点扩大“互碰自赔”的适用范围。例如:对于事故双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形、对超过交强险财产损失责任限额的情形。具体操作细则由当地保险行业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另行制定。

6.有条件地区可试点探索,客户就近查勘并定损,保险公司之间认可定损标准,理赔资料共享等机制。

交通法规与安全问答题部分

一、什么叫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对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答: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 (1)主观过错是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首要条件。违法过错承担违法责任和交通事故责任。非违法过错不承担违法责任,但承担交通事故责任。意外无过错,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 (2)造成了人身财产损害事实。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不上交通事故责任。(3)主观过错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交通事故中,客观存在着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如果违法行为与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不存在着因果关系,则不承担事故责任。 (4)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大小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交通事故责任大小。《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5)交通事故责任不等于交通事故经济赔偿责任。 1)同类交通方式之间的交通事故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基本是一致的。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只作为交通事故经济赔偿的证据。 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行人承担全部责任,机动车最少承担10%的损失赔偿。(3)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另外,在交强险范围内车祸受伤者小于10000元治疗费,不论责任大小,保险公司承担,大于10000元的,如果肇事车辆无责任,承担

交强险保障范围及赔偿原则的规定

交强险保障范围及赔偿原则的规定 摘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本车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原则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机动车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和赔偿原则。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是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和赔偿原则的有关规定。 主要包括三层含义: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范围包括本车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对投保了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负责赔偿,对于非保险机动车肇事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受害人,《条例》第42条规定,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的事故,也适用本条款,即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的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也负责赔偿。 第二,本车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本车以外的受害人指除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车人员,包括本车驾驶人和车上乘客。人身伤亡是指人的身体受伤害或人的生命终止。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人身伤亡依法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共计15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保险公司根据受害人人身损害程度以及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财产损失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实际损毁。财产损失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和车内财产的损失,也不包括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间接财产损失。 第三,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是保险公司赔偿的最高金额。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的金额不超过责任限额,即对于损失金额超过责任限额以上部分,保险公司不负责赔

最新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

最新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 投了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那么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是多少?交强险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范围呢?赔偿程序如何走?有哪些计算方式呢? 交强险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保监会相关规定,交强险是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赔偿,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将实行交强险先行,商业三责险补充的原则。商业车险在扣除交强险赔偿金额后,对剩余理赔金额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计算免赔率,最终确定相应理赔金额,但商业车险的理赔原则是有责赔付,无责不赔。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3、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

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注意事项:若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伤残是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 1、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伤残赔偿项目: 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1、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

汽车保险与理赔A卷

汽车营销学院 2011---2012学年 第一学期 《汽车保险与理赔》期末试卷 A 卷 适用专业:保险实务 适用班级:103401、103402 1 分) 1.经营汽车保险业务收取保费和保险事故发生后负责赔偿损失的人是( ) A .汽车保险人 B.汽车投保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2. 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的费用包括:( ) A. 护理费 B. 康复费 C. 营养费 D. 整容费 3. 汽车保险投保单为保险合同的要件之一。一般包括( )内容。 A .投保人.被保险人和驾驶员情况 B .保险汽车情况 C .投保险种和期限.特别约定 D .以上答案都正确 4. 车辆损失险可按照( )方式确定保险金额。 A .新车购置价 B .实际价值 C .协商价格 D .以上答案都正确 5. 《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赔款计 算时需增加的免赔率为( ) A. 15% B. 10% C. 8% D. 5% 6.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以下哪些费用保险人不予负责?( ) A.停车费 B.保管费 C.罚款 D .施救费 7. 投保了《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的保险车辆,保险期间遇冰雹,车辆被砸伤,则( ) A. 可以赔付,没有免赔 B. 可以赔付,免赔30% C. 可以赔付,免赔15% D.不属于保险责任事故,不能赔付 8. 2007年1月投保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损损失险的的保险车辆,保险期间内被一捷达车追尾,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捷达车负事故全部责任,保险车辆不负有事故责任,事故造成捷达车损失1000元,保险车辆损失3000元,则:( ) A. 保险车辆交强险负责赔偿捷达车损失400元,捷达车方负责捷达车600元的损失和保险车辆剩余的3000元损失 B. 保险车辆交强险负责本车损失400元,捷达车方负责捷达车1000元的损失和保险车辆 剩余的2600元损失 C. 保险车辆交强险.商业险均不负责赔偿,捷达车方负责捷达车1000元的损失和保险车辆3000元的损失 D. 以上均不正确 9. 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仅包括( ) A.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 B.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 C.停工、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D.停车费、罚款 10. 批改作业所签发的书面证明称为( ) A .投保单 B .保险单 C .保险凭证 D .批单 11. 汽车保险的保险责任是( ) A .负责赔偿由于汽车质量原因造成汽车本身的损失 B .负责赔偿由于汽车质量原因造成第三者的损失 装 订 线 班级 : 姓名: 学 号

交强险赔付范围及标准

交强险赔付范围及标准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交强险赔偿限额 有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2万 无责任的限额:(2008年2月1日以后的标准)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赔偿最高限额:1.21万 ,死亡伤残赔偿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项目: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一)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二)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等损失,受害人能够证明可预期取得的间接经济利益遭受损失,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纯利损失、司机工资支出、公路规费、工商运营费等。法律依据是,,,,年,月,,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一年所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10 一、医疗费: 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

机动车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2009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本《规则》根据交强险理赔实务的基本原则制定,为交强险理赔实务的补充。 一、标准处理机制 (一)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不涉及车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1.两辆机动车互碰,两车均有责 双方机动车交强险均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按实际损失承担对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 例1:A、B两车互碰,各负同等责任。A车损失3500元,B车损失32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 A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B车损失2000元;B车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偿A 车损失2000元。 对于A车剩余的1500元损失,按商业险条款规定,根据责任比例在商业车险项下赔偿。即如A车投保了车损险、B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则在B车的商业三者险项下赔偿750元,在A车的车损险项下赔偿750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事故,适用《机动车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方式处理: 1.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 2.仅涉及车辆损失(包括车上财产和车上货物)、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各方损失金额均在2000元以内; 3.由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行协商确定各方均有责任(包括同等责任、主次责任); 4.当事人各方对损失确定没有争议,并同意采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 2.两辆机动车互碰,一方全责、一方无责 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无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例2:A、B两车互碰造成双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1000元),B车无责(损失1500元)。设B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两车交强险赔付结果为:A车交强险赔付B车1500元, B车交强险赔付A车100元。 B车对A车损失应承担的100元赔偿金额,由A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项下代赔。 3.多辆机动车互碰,部分有责(含全责)、部分无责 (1)一方全责,多方无责 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全责方车辆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对各无责方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无责方车辆对全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全责方在本方交强险相应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例3: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全责(损失600元),B车无责(损失600元),C车无责(损失800元)。设B、C车适用的交强险无责任赔偿限额为100元,则赔付结果为: A车交强险赔付B车600元,赔付C车800元,

2018年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上海交强险赔偿标准 2018年上海市交强险赔偿主要内容有: 1、医疗费: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必须支出的费用。大致有以下几种: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治疗费、住院费、其他医疗费用,医疗 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 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为受伤治疗、休养而不能正常上班导致的收入上的损失。无固定收入 的按最近3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最近3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1年 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城镇居民或城镇无固计算时间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伤残的可计算 至应当定残日前一天。按法定劳动年龄从16周岁计算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 3、护理费用: 不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护理人数:一般为一人,也可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人数; 丧失劳动能力(经鉴定为交通事故伤残1-5级或工伤残疾1-4级)或治疗后死亡的,护理人数 为2人。 护理期限:计算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一般按住院时间、按日计算;伤残的可按医院证 明或司法鉴定计算至定残日前1天、按日计算。定残后仍需长期护理的,应根据司法签定 确定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比例为:全部(1级)护 理依赖(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共5项均需护理)的50%,大部分(2级) 护理依赖(5项中的三项)的40%,部分(三级)护理依赖(5项中的1项)30%;最长不超过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1年,75周岁以上按五年。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按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营养时间,最高不超过年平均生活费的2倍。按365天/年计算 8、残疾赔偿金 1级伤残按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1岁减一年,75周岁以上按5年;2-10级伤残的按等 级比例相应按90%-10%递减。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 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16—2017学年上学期《汽车保险理赔实务》期末--陈林(答案)

2015—2016学年上学期《汽车保险理赔实务》期末 考试试卷 适用班级高二汽销班级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___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7分)。 1、机动车辆保险基本险包括:()、()、()、()。 2、列举五个车损险的附加险()、()、()、()。 3、列举三个商业三者险的附加险()、()、()。 4、 上图表示车辆的险种为();有效日期为()年()月 5、新增加设备,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出厂时原有各项设备以外,被保险人加装的设备及设施,其免赔率为所对应的主险条款规定为准。 6、。交强险中受害人财产损失需要施救的,财产损失与施救费赔款累计( 2000 )。 7、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每次赔偿实行(15% )的免赔率。 8、车辆最高折旧金额应不超过新车购置价的(80% )。 9、甲车仅在我公司投保交强险,2008年3月5日,该车与乙、丙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甲车损失3000元、乙车损失7000元、丙车无损。经交警处理,甲车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乙、丙车无责。据查实,乙车交强险脱保,丙车交强险保在天安保险公司,则按交强险实务,我公司应赔偿甲车(2200 )。10、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 二、单项选择题(每空2分,共40分)。 1、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仅包括( C) A、车辆、财产的直接损失; B、现场抢救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 C、停工、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C )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A、被保险人 B、受益人 C、投保人 D、保险人 3、离合器通常安装在(C )之间。 A、半轴与车轮 B、使动轴与主减速器 C、发动机与变速器 4、根据我司家庭自用汽车保险损失保险条款被保险车辆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 C )。 A、10% B、20% C、30% D、40% 5、某车挂牌、购置保险半年后,自行加装了真皮座椅、高档音响。后来发生属于保险责任的落水事故,定损时对于自行加装的真皮座椅、高档音响,应该如何处理?( C ) A.既然落水属于保险责任,应该予以赔偿。 B.真皮座椅、高档音响不是原车配置,车主又未曾投保“新增设备险” ,无需赔

交通事故出险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出险处理流程!!!! 花了2个晚上赶制因朋友出险发现这事是真麻烦自己通过看资料总结的不是专业选手不足之处大家一定要帮我指出啊~~~~~~~先向大家学习了 ●交通事故几种常见情况及处理流程 第一种情况:出现交通事故,能确定是你的全责的话 1、打开你的双闪(空调调节按钮的正上方中间的红色三角按键,按下后左右转向灯一起亮!)拿出三角牌支在你车后10至20米地方(如果在高速公路就要适当往远放一些,以保证你安全为目的!三角牌在后备箱里,红色长方形塑料盒装的!) 2、拿出你的手机或相机(至少200万像素以上,支持自动对焦的)尽量清晰的拍下,你们双方的位置,特别要注意拍一下车的各种侧面,轮胎在马路的各种标识标线上的位置,最后如对责任有分歧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给警察看!同样,如果手机或相机带录音的话,现在就要打开,把你和对方交涉的所有通话都录音!+-+ 3、看一下对方有无驾照,是否喝酒,是否有交强险! 4、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书,留下双方电话号码(一定要用你电话打通一下对方电话,避免对方使用假号码)然后双方签字! 5、马上挪车,避免拥堵!如果车已经撞得不能开动了,就马上打保险公司电话要求救援,电话忘了的话,保单和前风挡玻璃上贴的交强险圆标上面都有!注意:私自叫的救援车有可能得不到赔偿! 6、然后互相约好时间(一般2天内,如果两天内来不了,就必须要48小时内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否则保险公司拒赔)去你上保险的地方,也可以就近找保险公司指定定损点,但手续可能繁琐很多,所以还是建议直接去能定损直赔的4S办理!定损修车(定损地点可以双方协商折中或到自己的家附近)! 7、定完损就可以走了,等车修好直接过来开就行!你的车在直赔的4S维修是不用负任何费用的! 8、对方的车是在你4S定完损,回对方指定修车场先自行垫钱维修的! 9、维修完成后拿着发票维修单等所有手续跟你一起去4S或者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去报销! 10、保险公司确认手续都没问题的话把钱给你,你再转手给对方! 第二种情况:你能确定对方全责的请况下 1、重复第一种情况1 2 3 4 5 的步骤 2、和对方约好时间(一般三天内,如果对方说没空,就直接打122报警,以免对方无故拖延!)去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 3、在定损前你最好开到你这次准备维修车的4S店或者修理厂,先问一下修你的车一共需要多少钱!因为有很多咱们看着不重要的撞伤,实际伤及到内部或者你没注意到的部位,所以提前问一下4S,避免定损的钱不够维修费! 4、去对方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地点可以双方协商折中或到自己的家附近)如果定的价格不够,或有任何分歧,直接让他们保险公司出人和你一起来咱们4S找咱们的售后维修部门协商解决!

车型不同 交强险赔偿标准不同

车型不同交强险赔偿标准不同 来源: 作者:日期:11-04-18 今年7月1日实行的机动车责任强制费率已经最终确定,保监会昨天下午公布了包括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摩托车等8类共42种车型的费率。其中市数量最多的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交强险费率为1050元。有责赔偿限额规定,死亡伤残赔偿为5万元人民币,费用赔偿为8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为2000元人民币。有责赔偿共计6万元人民币。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制度,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据了解,交强险目前实行全国统一价格,一年之后将根据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费率的浮动,目前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 发生事故交强险先赔 购买交强险后是否不用再购买商业三责险?专家介绍,目前仅仅6万元的赔偿在恶性交通事故中是远远不够的,目前恶性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至少在20万以上。因此,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在购买交强险的同时可自愿购买商业三责险和车损险等。例如:不少投保人目前购买了20万元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车损险以及附加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等。在实行交强险制度后,消费者在原到期后,首先必须购买交强险,同时还可根据自身需要,在交强险基础之上选择购买不同档次责任限额的商业三责险(如5万、10万元、15万元或更高)以及车损险和各种附加保险等。 据介绍,发生交通事故时,本着交强险先行赔付的原则,不够的部分再由商业保险补充。例如一起有责赔偿30万的致死交通事故,先由交强险中的5万元赔偿,其余再由商业险赔付。 商业险未到期可暂不保交强 根据规定,交强险制度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要投保交强险,并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在交强险制度实施前已购买商业三责险并且保单尚未到期的,原商业三责险保单继续有效,驾驶人应随车携带保单备查。原商业三责险期满后,应及时投保交强险。 记者了解到,许多投保人为省保费这些天想突击投保商业三者险以避开投保交强险,业内人士认为不可取。据介绍,生效日期7月1日以后的保单,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投保强制三者险的,车主有可能面临罚款。 司机逃逸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

定损人员考试大纲(各部分试题占比)

定损人员考试大纲 (四部分总计2019 题:第一部分467 题,占比23.13% ;第二部分666 题,占比32.99% ;第三部分683 题,占比 33.83% ;第四部分203 题,占比10.05% 。) (征求意见稿) 第一部分保险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 (第一部分包含:单选224、多选120、判断123,总467 题) 《保险基础知识》(总计453 题,占22.44% ) 掌握: 一、保险原理(总计150 题,7.43% ) 1、风险的含义、分类、构成要素和特征; 2、可保风险的定义和要件; 3、保险的定义、特征、要素、分类、功能; 4、保险的基本原则; 5、财产保险的保费厘定原理:保险费和保险费率的含义;费率的厘定原则、纯 保险费率、附加保险费率和营业保险费率的厘定原理。 二、保险合同(总计303 题,15.01% ) 1、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与种类; 2、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 3、保险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4、保险合同的生效、有效与无效; 5、保险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6、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

《相关法律法规》(总计14 题,0.69% ) 掌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章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有关道路通行的一般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高速公路通行的特别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北京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第五章有关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 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关于理赔时效、流程、保险诈骗等的相关内容; 6、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7、北京地区有关机动车互碰自赔的规定文件。 熟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2、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02 号令);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91 号令);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4 号令); 5、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中高级:掌握); 6、《刑法》关于金融诈骗、保险诈骗、职务侵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贪污贿 赂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相关内容;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等的规定(高级:掌握)。

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宁波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简易快速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因物损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提高我市道路通行效率,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公众利益,倡导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的文明快速处理方式,根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和《宁波市公安局宁波保监局关于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撤离的通告》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损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在道路上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含路外交通事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已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物损交通事故。单方车辆碰擦固定建筑物或道路设施的事故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发生物损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事故当事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快速处理,鼓励当事人选择先自行撤离现场后再协商处理;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尽快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拒不撤离的,应当强制撤离;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罚。 第五条在本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城区和其他设有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理赔服务中心)的区(市)县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物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快速撤离事故现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协商处理。 第六条物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 (二)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三)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四)机动车无牌号、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 (五)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六)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属第(一)至(四)种事故情形的,当事人报警后,可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2019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2019交强险赔偿条例全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我国关于交强险赔偿的内容,是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当中的,目前尚未专门制定一部叫做交强险赔偿条例的规定。那么大家知道这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吗?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第二章投保

最新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法律法规汇编

最新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法律法规汇编(广东地 区) 最新交通事故与保险理赔法律法规汇编(广东地区) 本文主要收集了广东地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分为两部分:一是关于交通事故处理方面;一是保险理赔诉讼方面。 第一部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 一、交通事故基本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试行)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 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条文的理解适用问题的函》的答复(国法秘函〔2005〕436号) 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宣传材料

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 宣传材料 一、什么是“互碰自赔”? “互碰自赔”,简单说就是当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无须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互碰自赔”处理机制,是保险行业在今年2月推出“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和“重大人伤事故提前结案处理机制”等的基础上,为配合道路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更好地发挥交强险的功能和作用而联合推出的又一项全国性交强险快速理赔机制。 二、什么情况可以“互碰自赔”? 必须同时满足:“多车互碰、有交强险、只有车损、不超2000、都有责任、各方同意”,就可以“互碰自赔”。 1、多车互碰:两车或多车互碰; 2、有交强险:事故各方都有交强险(还未到期); 3、只有车损:事故只导致各方车辆损失,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车外的财产损失。 4、不超2000:各方车损都不超过2000元。 5、都有责任:交警裁定或事故各方自行协商确定为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

6、各方同意:事故各方都同意采用”互碰自赔”。 温馨提示: 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单方事故、任何一方损失金额超过2000元的事故,以及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范围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车外财产损失的事故都不适用“互碰自赔”方式处理。要按一般的理赔方式处理。 三、如何“互碰自赔”? 1、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各方车主要立即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按照出险地有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通知交警处理;或依据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3、查勘、定损 根据保险公司的提示到指定地点进行查勘、定损。 4、索赔 符合“互碰自赔”的,各方车主凭交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等单证,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 需要提交的索赔单证有: (1)索赔申请书 (2)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事故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

最新交强险赔付标准

最新交强险赔付标准 交强险是我国规定的机动车车主必须购买的强制性保险,国家也为此制定了相应的交强险条例。那么交强险赔付标准是什么?交强险全责如何赔付呢?无责是否也要赔付?有争议吗?交强险赔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理赔流程如何走? 交强险赔付标准: 交强险的赔偿主要还是分为有责任还是无责任。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全责如何赔付? 关于交强险自己全责怎么赔的问题,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只要你有责任,不管责任大小,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

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交强险无责赔付的争议: “无责赔偿”是向来受争议的一条原则,给你举个案例:甲开车撞上乙的车辆,甲属追尾应负全部责任,但由于有了无责赔偿这一条,甲就可以要求无责任的乙方向其赔付财产损失100元(假定本事故中人员伤亡),不但乙想不通,任何人都想不通,没有责任却还要赔钱,假如乙被追尾造成损失共计200元,却还要再给甲100元…… 目前,社会上一致的声音是把交强险财产损失中的“无责赔付”原则取消,改为“有责赔付”,而人身损害中保留该原则。因为只要在交通事故中出现人身伤害,不管这种人身伤害是车与人相撞还是车与车相撞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害,都应该适用“无责赔付”原则。因为无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还是《交强险条例》的立法目的都重在保护人身损害,为了实现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充分保护,交通事故中出现人身损害采取“无责赔付”原则是可以被人们认可的。 所以,“无责赔付”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受害者获得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由有责方的交强险代赔,目的是交通强制保险要保证第三者的最大利益。所以有一个无责代赔,前提是双方必须都有购买交强险。所以无责赔付并不存在争议。 交强险赔付需要哪些材料? 车主索赔应向保险公司提供以下材料: (一)交强险的保险单;

4S店事故车维修保险理赔流程(精)

4S店事故车维修保险理赔流程 1现场拍照(取得客户同意 2环车检查(现场事故认定书初步 确定受损部位并得到客户认同 3收集客户资料(驾驶证交通事故责 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勘查单交强险保 单商业险保单分别用来定损和续保 4确定责任权属 (分别是:全责、三责、同等责任、 主要责任、次要责任 5驾驶证、行驶证(理赔资料、核 实有效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单、确定责任划分、责任比例、确定车俩受损部位 6保险单(确定保险公司,核实有无 指定专修特约维修条款,三责用户需 要复印用来免责互陪 7车险分为交强险和商业险, (商业险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 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 不计免赔、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 划痕险、自燃险、指定专修特约险、

后视镜及大灯单独险加装险 8双方事故责任权属不同,理赔定损 也不同( 1.同责: 2000元以内,互碰自赔,2000 以上各自赔付对方2000 ,超出部分责任赔付。 2.主次责任: 2000元以内.互碰自赔。2000元以上先 各自赔付对方交强险额度2000,超出 部分按责任赔付。 9.理赔时需带上双方驾驶证、行驶证复印 件,交强险保单复印件、定损单、定损照片、维修发票、回收单、车主银行、车主 身份证、银行盖章按揭单。 人伤需要资料 (1 公安交警部门或法院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判决书。

(2伤者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诊断证明,检查报告 (3医疗费原始票据,住院用药费用明细清单 (4误工费证明(伤者所在单位出险前三个月工资表加盖财务章, 以及住院全休期间单位停发工资证明 (5护理费(同上 (6残疾鉴定书 (交警部门或者法院指定的县级以上法医鉴定部门出具 (7 被抚养人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口复印件及有关抚养证明 (8 死者的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尸检报告,火化证明

详解常见汽车险 关注赔偿细则和相关罚则

详解汽车交强险关注赔偿细则和相关罚则 汽车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中资保险公司(以下称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交强险5大特征 保险费率按出险情况调整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第一年新车:小车交强险950元保12.2万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试点地区试行版)

机动车辆损失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追偿与结算机制 (试点地区试行版) 为规范车损险代位求偿保险公司间的追偿与结算,提升追偿效率,降低保险公司财务风险,客观反映费率浮动水平,特制定本机制。 一、适用条件 进行保险公司之间代位求偿案件的追偿和结算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交强险、车损险承保公司(以下简称为“代位保险公司”)已经按照交强险、车损险条款向被保险人赔付完毕。 (二)责任对方为机动车且已在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三)代位保险公司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提出追偿请求。 (四)代位求偿案件结算所需资料齐全。 二、追偿和结算的基本规则 保险公司间应按照以下基本规则进行追偿和结算:(一)代位追偿结算范畴仅限于赔款及施救费。公估费、鉴定费、查勘费等直接和间接理赔费用均不列入代位求偿结算范围。 (二)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依据本公司保险条款的约定进

行责任认定和赔款理算,对代位保险公司提交追偿的赔案按照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适用不同的审核方式。 (三)对于每一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以代位保险公司提交案件中定损金额和残值作价金额为依据进行赔款理算,理算完毕后即以此金额作为双方结算依据。对于每一清算码项下的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可针对保险责任、定损金额、残值金额等进行全面审核,以双方最终确认的金额作为结算依据。 (四)代位保险公司在车损险项下赔付时,如果被保险人收回残值的,应扣减赔款并在业务系统中上传残值作价的金额。如果代位保险公司收回残值,应在业务系统中上传预估残值金额。 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责任对方保险公司不再对残值作价金额进行审核而直接进入清算。如果有疑问可提交争议处理机制处理。 追偿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案件,将预估残值金额作为互审项目之一。如对预估残值金额确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残值归责任对方保险公司处置。对于双方被保险人在事故中均有责的,以残值处置费用高的公司意见为准,并由其收回,并按照此金额进行双方的清算。 (五)追偿涉及赔款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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