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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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最新版本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了使各单位、项目部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

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第十三条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第十四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75250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依据,发放制度、期限和管理方法等。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2、目的 2.1劳动保护用品是指由劳动者个人穿戴佩用,以预防或减轻劳动场所的有害因素对人身危害的工具,不属于职工福利待遇。 2.2按照《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对不同岗位发放不同品种和不等数量的

劳动保护用品。 3、对象 3.1本公司在册在岗职工。 3.2项目中短期劳务派遣员工。 4、种类 4.1个人专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指工作服、工作鞋、围裙、袖套等。 4.2季度劳动保护用品,即按季度发放的手套、口罩等。 4.3特种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防静电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防毒面具、高压绝缘鞋和高压绝缘手套等。 4.4公用、备有和借用劳动保护用品,指特殊场合或临时需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5、程序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738-91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劳动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穿戴和配备的各种物品的总称。依据《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鲁安监发[2010]37号)、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山东省质监局DB37/1922-2011等标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操作工: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防静电)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防尘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防噪声耳塞不定期;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二、内操工: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 三、化验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

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1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四、维修工: 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安全帽每3年1个;防噪声耳塞不定期;焊接面部防护用具12个月1件;电焊工手套每月1副;普通防护手套每月2副;胶面防砸靴每3年1双; 五、仓管员:自吸式防毒口罩不定期;防酸碱工作服每半年1件;耐酸碱手套每月2副;护目镜以旧换新;安全帽每3年1个;防护眼镜以旧换新;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 六、管理人员:普通防护手套2个月1副;安全帽每3年1个;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2016年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通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他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①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②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各委管国家局: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2000年3月6日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见表

注:“√”表示该种类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字母表示该种类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还应具有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中规定的防护性能。 附录A: 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 cc—防剌穿cj—防冲击fg—防割 ff—防辐射fh—防寒fs—防水 fy—防异物fz—防砸(1~5级)hj—焊接护目 hw—防红外jd—防静电jf—胶面防砸 jy—绝缘ny—耐油sj—耐酸碱 zr—阻燃耐高温zw—防紫外 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 见表 附件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1 .目的 (2) 2. ......................................................................................................................................... 适用范围. (2) 3. ......................................................................................................................................... 引用文件. (2) 4.定义与缩略语 (2) 5.职责 (3) 5.1项目经理 (3) 5.2综合办公室 (3) 5.3质量安部 (3) 5.4施工队 (4) 6.程序 (4) 6.1采购和验收 (4) 6.2发放 (4) 6.3使用 (5) 6.4报废 (6) 6.5监督管理与处罚 (7) 7.附件 (7)

1?目的 为了统一*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施工现场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规范项目部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 《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2007版)》(苏安监〔2007〕196号) 4.定义与缩略语 施工现场:指本项目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及其他责任区域。 劳动保护用品:是指项目部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免遭或者减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精编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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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根据国家经贸委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制定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可参照所在地省的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适当调整发放标准,由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一条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应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和其它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第四条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新、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53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 《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料员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

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第七条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C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他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条本标准要求为一般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第十条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不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第十一条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第十二条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劳动者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根据国家经贸委《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贮存和出入库 公司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贮存。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该严格执行其相应的标准。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审核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厂家资质、产品质量检验资料,人力资源部组织督促检查。 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出入库工作由供应部统一管理,要设立劳动防护用品专用贮存库,各仓库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出入库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贮存安全,防止腐烂变质,如有库存不足、品种不全等情况,要及时报告给供应部安排采购。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使用周期,由公司安全技术部组织,劳动防护用品评估人员参与,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本企业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条件、工作环境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调整发放标准,满足生产需要。一般情况,一年进行一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和发放标准修订。 2、对于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护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等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根据特定工种的要求配备齐全,并保证质量。 3、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表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数量 领用人姓名 (班组负责人) 领用人签名本次领用日期上次领用日期发放人备注 安全帽罗康金(泥工)安全鞋罗康金(泥工)防护绝缘手套罗康金(泥工)防尘口罩罗康金(泥工)工作服罗康金(泥工)鞋靴罗康金(泥工)防护镜罗康金(泥工)安全帽蔡全平(木工)安全鞋蔡全平(木工)防护绝缘手套蔡全平(木工)防尘口罩蔡全平(木工)工作服蔡全平(木工)鞋靴蔡全平(木工)防护镜蔡全平(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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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及发放标准 一、目的 1、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2、避免或减轻在生产过程中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3、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监督、发放和佩戴。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厂职工。 三、职责 1、公司按各车间各工种的工作条件、环境、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的不同,配备合适的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健康。 2、安全管理部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和采购计划,库房负责按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3、工段、车间、安全管理部检查监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 4、职工必须服从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严格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职工因未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而发生事故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内容 1、安全管理部对各车间职工劳动保护用品佩戴情况每天进行抽查,发现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勒令车间作出处理,同时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2、车间、工段做好日常检查和督促工作,班前会认真检查,做到正确佩戴,坚决杜绝未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员工上岗。 3、高质量的劳动保护用品才能更好的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库房对采购来的劳保必须仔细验收,安全管理部负责抽查验收,确保劳动保护用品质量,不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坚决不允许进厂。

4、库房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时,如发现质量较差,坚决不准下发,落实责任后联系更换。 5、车间如反映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的,一经发现追究库房管理人员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6、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标准发放,生产中急用、损坏或丢失的,可持由生产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安全管理部签批后领用,费用进入车间材料。 7、厂部各部门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由安全管理部统一造表、经生产厂长审核、厂长批准后发放。车间必须严格执行新进厂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登记、培训、建立档案、下发上岗证者,安全管理部不予造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离岗职工和岗位调动职工,车间应在离岗或调岗当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生产管理部,人力资源科做出相应的职工档案调整,更改劳保发放标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车间主任50-200元处罚。 9、车间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规定标准发放。管理人员防护眼镜自行配置,不进入劳动保护费用。 10、新进厂职工体检费用由厂部承担,体检合格后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考核 1、安全管理部在每周的周检查和日常检查中,对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进行经济处罚,以此来督促职工合理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加强防护。 (1)按规定要求和工作环境必须佩戴口罩,但未佩戴者,给予当事人10元/次的经济处罚,车间主任和生产厂长负有检查监督不力的责任,分别给予5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2)按规定要求和工作环境必须佩戴眼镜,但未佩戴者,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经济处罚,分别给予车间主任和生产厂长15元/人次的经济处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规定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维护港区优美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性装备。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并且安全可靠、佩戴舒适、经济耐用。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码头作业的特点~针对不同环境、不同条件下的岗位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第二章发放范围和标准 第五条发放范围 码头作业人员、机械维修和机械操作人员、后勤服务和有关 - 1 - 行政管理人员等。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一,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雨衣、雨鞋、手套及肥皂等, ,二,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包括电焊服、电焊鞋、绝缘鞋、防尘口罩、耳塞等。

第七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通过隔离、封闭、吸收、防冻、防滑、粉尘等措施起到保护员工肌体的局部或全部免遭伤害以及职业病危害的作用。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标准 ,一,一般劳动防护使用标准:一般岗位工作人员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按月配发手套、透明皂,按使用年限配发工作服、解放鞋,依照安全帽的使用年限配发安全帽等,详见附件2,。 ,二,特殊劳动防护使用标准:特殊作业岗位按作业特点配备特殊防护用品。如在粉尘环境作业的人员,如装卸粉状散杂货人员以及散杂货堆场保洁人员等,给予配发口罩或防尘口罩,电焊工配发电焊服、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维修、配电间电工配发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机械维修人员配发防滑鞋、防静电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详见附表3,。 - 2 - 第九条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 ,一,工作服:码头作业人员应穿橘黄色工作服~机修人员应穿蓝色工作服~后勤服务人员应穿米色工作服等。 ,二,安全帽:码头作业人员应佩戴黄色安全帽~机修人员应佩戴蓝色安全帽~各级管理人员应佩戴红色安全帽~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应佩戴标有“安全监督”标志的安全帽,外来人员进港区作业场所应佩戴橘黄色安全帽。 ,三,根据季节和作业环境的不同~夜间作业人员必须必须穿戴反光衣,码头前沿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救生衣,雨天作业人员应穿戴雨衣,冬天在室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穿戴保暖冬衣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须穿戴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如粉尘环境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或防尘口罩,电焊工在电焊作业时必须穿戴电焊服、防护眼镜,电气维修人员作业或配电间电工上岗或作业时必须穿戴绝缘鞋、绝缘手套,机修人员上机修理时必须穿防滑鞋等。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订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三、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四、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五、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六、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序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七、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八、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的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九、本标准要求为一部分工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十、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十一、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的手套统称为“劳动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电、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十二、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十三、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合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十四、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种,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镜。 十五、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六、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发放原则 1.为了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健康,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2.根据劳动条件,本着最低的需要和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3.凡从事多工种生产作业的职工,按其担负的主要工种的标准发给。 4.标准规定的虽有,但根据实际情况不需要者不发。 二、发放和管理 1.各科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实施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职工劳动保护的合法权益,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2. 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劳保用品领用制度,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劳动纪律和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卫生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安全科负责劳保用品管理工作,制定修改本单位劳保实施细则,法律、规定与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采用能增强防护能力的,物美价廉、新颖耐用的新产品。 4.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综合管理部及安全科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使用的物品由个人保管。

5.职工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个人劳保用品应根据实际停发,有的则相应延长使用期,调做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按管理人员标准发给。 7.参加生产劳动或短期下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可发给必需的劳保用品,长期参加班、组劳动的管理人员,应按其所在班、组工种的标准发给。 9.职工在公司范围内调动,个人使用的物品可带至新的部门继续使用,次月起按照新标准由新部门办理领用手续。职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 10.劳保用品属日常生产所需,非生产需要不得擅自挪用,必须严格执行标准,违者要追究责任。职工要自觉爱护、保管、使用好劳保用品,不得任意丢失、损坏或挪作它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影响使用应及时向安全部门申请办理购买补领手续。 11.对保护物品,如安全鞋、手套、绝缘用品,等,须定时检验按期报废,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发现破损、失效、影响安全时,应及时上报安全部门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为加强本局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作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劳动法》和省市有关职工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度本规定。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修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修 订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修订)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中燃集团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强化员工劳动防护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安全,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宁夏深中范围内所有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申购 1、各部门综合管理员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流程经过并抄送综合部行政管理员; 2、特殊防护用具由安全监察部进行统一购置; 3、工服的订制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服需求及公司规定进行统计,并报送综合部,综合部统一汇总后,提报“工服申请流程”,报总部行政部审批,流程经过后,可进行订制; 5、需量身订做的管理人员工服,不留备用数量; 6、工程、安全和生产运营等涉及工程工作的人员可申报一定数量的备用工程服,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和人员异动情况,备用量不超过总人数的10%;

7、西服套装需量身定做,其它工装尺码、标准请参照“员工工服操作手册”套码执行; 8、鉴于南北温差较大,公司棉服制作参照总部标准进行申报。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有综合管理部负责各类劳动保护用品的订制、管理、发放等工作,同时建立领用台账。 (一)冬季保暖用品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加气岗、维修岗、巡线岗:每人每2年发放棉鞋一双,由工会统一造册采购发放,经费来源由工会资金支付。冬季棉鞋采购费220元/2年/人,棉衣棉裤采购补助80元/2年/人。 注:棉衣棉裤、棉鞋采购本人先行采购,采暖期结束后公司统一发放补助;日常劳动保护用品按季度发放。 2、管理办法:对于冬季保暖用品在劳保使用年限中,员工离职的,费用按照如下标准扣除: (1)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者,费用自年度个人劳保费用中一次性扣除;费用不足的,自个人工资中补足差额。(2)工作时间不足一年者,费用自个人工资中一次性扣除。 (二)工装发放标准及管理办法 1、工装发放标准 (1)、公司工服发放标准详见附表1; (2)、工服每年申报两次,2月份申报春夏季工服,8月份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保障职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发放范围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由各单位免费发放给职工使用,发放范围仅限于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在岗在册员工,连续休假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在休假期间不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待遇。 第四条劳务派遣职工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供给,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但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享受标准制式统一着装人员(如保安、厨师、医护人员等)不发放工作服、棉衣、工作鞋等,其统一着装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第六条工作服的发放 (一)各单位新入职员工第一次可同时支领两套工作服以备洗换;

(二)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人每年发放两套纯棉工作服; (三)其他职能部门员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纯棉工作服。 第七条棉短大衣、防寒服、安全帽、棉安全帽的发放 (一)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三年发放一件棉短大衣、安全帽和棉安全帽; (二)非生产单位经常从事室外工作的员工,支领棉短大衣、安全帽和棉安全帽须经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审批; (三)各单位员工每三年发放一件防寒服。 第八条多功能工作鞋的发放 在生产现场以及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年发放一双多功能工作鞋;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借用,用完收回。 第九条根据岗位和工作性质,在生产现场工作的员工,每个月发放3-4付手套;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的职能部门员工,每个月发放1-2付手套,其他职能部门员工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青石审批。 第十条接触粉尘作业的现场员工及经常进入粉尘作业场所的职能部门员工,每3个月发放一个防尘口罩;其他职能部门员工及其他岗位现场员工确因临时工作需要的,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支领防尘口罩,过滤纸随用随时支领。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方面,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促进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后勤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等工作。安监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的种类、质量标准,教育、监督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监督检查。 安监科负责确定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频次,建立发放台账,合理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年度资金投入。 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 财务部门按照考核部门核定的资金投入,确定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及时。 公司每月需提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分管生产、安全领导审批,后勤部门接到计划后次日即行采购。 后勤部门和安监科负责审核专业防护用品生产单位的资质,确定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对无国家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营业执照、检验

报告或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一律取消供应资格。后勤部门每采购一次,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劳动用品的检验报告或生产许可证,并经安监科审核后,后勤部门方可采购。 其他人员部门不得自行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验收 后勤部门采购完毕,由后勤部门验收员会同安监科负责人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形成验收记录,存档。 四、劳动防护用品保管 (一)后勤部门除按仓储管理规定要求保管外,对其中有环境条件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如防火、防水、防虫、隔湿、通风、控温、控湿等。 保管人员要定期盘查,及时掌握存放状态,做好台帐。 安监科定期检查。 (二)公司为职工配备换衣箱,检查职工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情况,确保在生产过程中符合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五、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单位不得以现金、衣料及其它服装代替防护用品发放给职工个人,以替代应当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领用劳动防护用品后建立台帐,注明品名、规格、数量、领用日期、有效期等,职工领取时签字确认。 六、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及更换 职工领取劳动防护用品后,专职安全员负责对使用人员培训,包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及管理制度 第二一五条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从事工作,特制定本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 第二一六条 按宁劳护(82)41号文件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我厂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简称“标准”)各级应严格按此“标准”执行。 第二一七条 新工人上岗前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令单,老职工变换工种凭换岗教育卡和调令单,由各单位安全员(或统计员)按“标准”填写领料单,?本部门领导签字,凭证到安计处审核、登记以旧换新(只交棉大衣、雨衣、水鞋、电焊手套、防护镜)去劳保库领取。 第二一八条 一人进行多工种作业的,按从事主工种的标准发放给防护用品。 第二一九条 脱离生产(工作)岗位满六个月以上职工,所发防护用品的使用期应相应的延长。 第二二0条 防护用品使用不到使用期一半时间,调换其他工种时应交旧防护用品,领新工种用品(遗失按罚款处理)否则新工种防护用品不发。 第二二一条 各种防护用品,?按期领发,?不得提前发放,?严禁行政办公品从劳动防护用品中发出。 第二二二条 工伤人员需要特殊防护用品,由本人写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意见,交安技处审批。超过100元必须经主管厂长批示后发放。 第二二三条 外单位来厂培训、实习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委托单位自行解决。 第二二四条 安技处每年在10月份前编报下年度劳保用品资金计划,经厂长审核批准后列入年综合计划,由安技处按计划审批实施,专款专用。 第二二五条 防护用品领料单一式叁份,由安技处盖“劳动防护用品审批专用章去劳保库领发,劳保库必须加盖“收发专用”章,领料单开出后一个月内有效,过期作废。 第二二六条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法规分类】部门规章 【颁布单位】国经贸委 (国经贸委安全[2000]189号) 为了指导用人单位合理配备、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国家经贸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组织制定了《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试行)办法》,请认真贯彻实施。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试行)办法》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 二、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本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必需物品。用人单位应指导、督促劳动者在作业时正确使用。 三、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用人单位采购、发放和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 四、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安技部门应对购进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五、本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选择了116个工种为典型工种,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可参照附录B《相近工种对照表》确定。如油船清洗工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从附录B中查得属号3“加油站操作工”的相近工种,应参照“加油站操作工”的配备标准确定。 六、本标准参照国家标准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安全、卫生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用标有代表各种防护性能的字母表示(如cc,fg,hw等,详见附录A《防护性能字母对照表》)。标准中工作服的、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七、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如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防护用品。 八、本标准要求为一部分工程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纱布口罩不得作防尘口罩使用。 九、防毒护具的发放应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标准规定,定时更换滤毒罐(盒)。 十、本标准中将帆布纱、绒、皮、橡胶、塑料、乳胶等材质制成的手套统称为“劳防手套”,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作业中防割、磨、烧、烫、冻、电击、静是、腐蚀、浸水等伤害的实际需要,配备不同防护性能和材质的手套。 十一、本标准中的“护听器”是耳塞、耳罩和防噪声头盔的统称,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场所噪声的强度和频率,为作业人员配备。 十二、绝缘手套和绝缘鞋除按期更换外,还应做到每次使用前作绝缘性能的检查和每半年做一次绝缘性能复测。 十三、对眼部可能受铁屑等杂物飞溅伤害的工程使用普通玻璃镜片受冲击后易碎,会引起佩戴者眼睛间接受伤,必须佩戴防冲击眼睛。 十四、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检查以及实习、外来参观者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十五、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除对作业人员配备常规劳动防护用品外,还应在现场醒目处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用人单位还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护其处于良好待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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