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2016年10月10日)

0.认证机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1.法人资格

1.1申请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1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办公场所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长于一年)或自有房产证明

注:办公场所为符合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不允许以民用住宅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地址应当与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中列明的地址相一致。

2.2必要的设施

硬件和软件以及支持性配置(通讯或信息系统),包括

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属于产品认证机构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必要时还需具备检测产品的实验室;

2.3办公场所和设施与拟开展业务的规模相适宜的说明

3.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3.1公司章程(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者不适用)

3.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申请从事产品和服务认证资质的,申请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服务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申请从事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申请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2.1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责

3.2.2公正性的管理制度

3.2.3认证风险的管理制度

3.2.4认证人员管理制度

3.2.5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3.2.6认证过程的管理制度

3.2.7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制度

3.2.8其他内部管理规定

3.3申请者高级管理人员

3.3.1申请者对具备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要求

3.3.2申请者对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至少应包含评价过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4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未经认可不得带认可标志)

4.注册资本

4.1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境外股东要提供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登记证明,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并取得中国相关使领馆的领事认证。非中文的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附上申请人对翻译内容负法律责任的声明。)

4.2所有出资人的资信证明(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3出资人基本情况和经营范围介绍(由于认证机构公正性的性质,需要出资者不能对认证业务的公正性、独立性产生冲突或影响。如投资人在其他认证机构任职,应提供任职机构的知情同意证明。自然人投资者个人资信良好,没有不良记录,无犯罪记录。)

5.申请领域专职认证人员

5.1专职认证人员名单(格式见附件3)

5.2专职证明材料

5.2.1每名专职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非中国内地居民为就业证)

5.2.2每名专职人员签名的专职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4) 5.2.3每名专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申请机构为其缴纳社保时间超过两年以上者可不提供)

5.2.4每名专职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应采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样本)/劳务合同(适用退休或提前退休的专职认证人员)

5.2.5每位专职认证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或内退人员退休前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确认的证明(退休人员及内退人员需提供CCAA注册证明)

5.2.6认证机构与人事代理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人事代理公司代为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清单、社会保险证明(适用认证机构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缴纳社保的情况)

5.3符合申请领域认证人员要求的证明材料

5.3.1在申请领域对认证人员的培训、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制度

5.3.2在申请领域对认证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

5.4鼓励申请者通过提交所申请领域(或国推认证制度)的审核(或检查、审查)示例作为符合相关制度和人员要求的证明(适用时)

6.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适用时)

6.1申请从事一般工业产品认证活动,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6.1.1对所申请的产品认证领域具备相应的自有检测资源和能力;

6.1.2具有所申请产品认证领域的行业背景或科研技术开发能力,并具有相关产品领域的签约检测资源;

6.1.3拟开展的产品认证结果有明确或潜在的广泛采信需求,并具有相关产品领域的签约检测资源。

6.2申请从事食品农产品认证,具备所申请领域的科研、检测、推广或行业管理背景。

7.外商投资认证机构(适用时)

7.1外方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要提供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合法登记证明,经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机构公证,并取得中国相关使领馆的领事认证。非中文的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附上申请人对翻译内容负法律责任的声明)

7.2外方投资者从事相应领域认证业务三年以上的证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不适用此款)

7.3外方投资者获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认可机构颁发的相应领域的认可证书(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不适用此款)

7.4外方投资者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唯一认证机构的承诺

7.5一份外方投资者真实签发的认证证书彩色影印件样本(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外商投资认证机构不适用此款)注:非中文的材料,须提供中文翻译件,并附上申请人对翻译内容负法律责任的声明。公证和领事认证文件应当为一年

内签发。

8、国家认监委或者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发布的有关部门规章或者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列明的国推认证制度的准入要求(适用时)

9、设立认证机构公示材料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形成一个PDF文件)

9.1设立认证机构申请书(去掉法人签字和日期)

9.2公司章程

9.3申请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9.4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

9.5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

9.6不少于10名的专职认证人员名单(身份证号后八位以“*”符号代替)

9.7专职认证人员签名的专职声明原件

附件1

认证机构

申请书

申请事项:□设立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扩大认证业务范围

□延续认证机构批准

□认证机构变更事项

申请认证领域(依据2016年24号公告填列):

认证机构名称:

认证机构批准号:

联系人:电话:E-mail:

邮编:网址:

声明

1、我们明白此套书面申请材料是用于申请《设立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的正式申请材料。

2、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

3、我们已经知道,若本申请书的资料有任何虚假,将接受《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七十八条及《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的处罚。

4、我们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

5、我们承诺在取得《认证机构批准书》后,在获得批准的认证领域内开展自行制定或实施的认证规则时,依照《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规则备案的公告》(2015年第18号公告)的规定,向国家认监委备案认证规则并自行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6、我们承诺所有自然人出资者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认证机构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写日期:年月日

(本申请书双面打印,不接受单面双页)

附件2

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

附件3:

专职认证人员名单

附件4

专职认证人员声明

一、声明人基本信息: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省市:现居住地:身份证号(非中国内地居民填就业证/就业许可证号):

专职从业的认证机构名称:

国家注册认证审核员/检查员证书号:

声明人通信地址(含邮编):

办公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本声明应双面打印,单面双页无效)

三、声明人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认证咨询工作的经历:

1.应与其工作所在的认证机构签订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是该机构的正式职工,其社会保险事项由该机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

2.除由工作所在认证机构以其社会保险登记证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外,专职认证人员不得同时以其他方式登记有另一份社会保险。

3.若不是中国内地居民,应具有《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或者《外国人就业证》。

五、声明:(将适用的条款□描■)

1.本人已经明白专职认证人员应符合的专职要求。

2.本人愿意成为公司(中心)的专职认证人员。

□本人已与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已登记在该单位名下。本人别无另外的社保登记。

□本人所在认证机构是国家事业单位,本人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证明见附件)。

3.本人愿意成为正在申请设立认证机构的公司的专职认证人员。本人已和原为本人缴纳社保费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和停止缴纳社保费的凭证见附件)。本人明白断档的社保费将由该公司补交,若该公司未能登记成立,本人将面临失业风险和认证人员注册证书过期失效的风险。

4.本人保证此书面声明所列的基本信息、简历和从事认证、认证培训或认证咨询工作的经历是由本人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本人明白公正和诚信是认证人员从业的基本要求,并且知道审批机关会对本声明的内容进行核查,若有任何虚假,可能面临严肃的行政处罚和(或)从业资格处置。声明人签字:年月日

公司注册表格填写方法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及提示 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 名称的填写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注册注意: ①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 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营行业相一致,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例如:主营销售百货,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为行业特点;主营科技开发业务,那么名称应以科技为行业特点。 申请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应当作为主营行业。 ③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的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 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的填写方法: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当明确被授权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注: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名,投资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粘贴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长期居留证、港澳台同胞回乡证、军官退休证等表明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三、提示 (一)公司名称有效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公司名称延期 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三)公司名称注销 1.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申请注销名称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注销申请表》并同时缴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其附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2.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管辖机关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预先核准的名称,名称注销程序依照前款规定。 名称注销后,申请人应向变更后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四)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 《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五) 变更投资人 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与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有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投资人部分变化的,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同时缴回《企业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及其附件《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②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

证券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证券公司的筹建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筹建方案; 4、; 5、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背景材料(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及发起人近一年度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拟筹建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7、发起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8、(草案); 9、筹建负责人名单及其简历; 10、法律意见书; 11、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12、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的开业所需材料 1、开业申请报告和筹建情况报告; 2、或者公司创立大会决议; 3、公司章程; 4、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5、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6、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图; 7、股东单位出具的《承诺书》; 8、《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权的自然人情况申报表》及上述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护照、国外长期居留权证明、学历证书等复印件、本人签署的申请前三年无因违规经营而受到重大处罚情形确认书; 9、律师对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10%及以上股权自然人的个人诚信情况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10、拟任法定代表人和证券业从业人员的名单、简历及资格证书; 11、拟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申报材料; 12、营业场所及设备、信息系统、业务资料电脑报送系统的说明材料; 13、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4、证券后的业务计划书; 15、模拟净资本计算表和模拟资产负债表; 16、近期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柜台个人债务的专项审计报告; 17、法律意见书; 18、公司开业过程中如更换律师事务所的,须作出专门说明; 19、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设立材料模板 全套模板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附表1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设立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6年01 月 01 日至2016年04 月30 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一人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技术推广。(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 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模板]工商登记注册管理表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编号 注册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 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 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注:①本表右侧栏内“有限”、“股份”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住所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明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 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 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④“企业类型”填“有限”或“股份”。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A:法人) 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的部门。 ②“住所”栏只填省、市(县)名。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内容及格式

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二)封面 1、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字样; 2、申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请材料的日期; 4、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 页码:应当置于每页下端居中,字符大小为五号,按内容分章节安排页码顺序,例如:1-4、2-26、3-58或者1-4-1、3-1-2、3-4-21 ······章节之间应当有分隔页。 (四)份数:申请材料一式4份,其中1份为原件,1份为电子版光盘。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当另行提交书面和电子版光盘申请材料(定稿)各1份。 二、设立申请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承诺函 股东对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的承诺。 (二)确认书 同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股东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

查核的确认书。 (三)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名称、目的、设立方案、股东资格条件等,应由各股东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 商业计划书(四). 主要内容包括: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股东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目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计划以及开业后3-5年财务预测等。 (五)股东情况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表格见附件1,如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2、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证券投资情况表(表格见附件2,如有证券投资,则填写此表;如内容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 3、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有关监管机构颁发的业务许可证或法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1)股东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财务报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相关纳税情况说明; (2)主要股东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两个季度末的公司净资产总额、净资本总额和净资本占净资产的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一)住所(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及复印件。

(二)住所(经营场所)为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其中租用军队空余房地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或南京军区南昌房地产管理处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证明》即可办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三)住所(经营场所)在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基地等经济功能区内,只提交园区管委会、基地管理机构等依法出具的载明住所权属主体、使用关系、具体地址等的证明。 (四)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对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住所(经营场所),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出具的证明,或者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或者所在地县政府及派出机关、城市居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属于非城镇房屋的,提交所在地乡(镇)政府、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 房地产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派出机关、居(村)民委员会依法出具的证明,应当载明住所权属主体、具体地址等。 (五)使用自有住宅或租赁他人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或利害关系人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 申请人对其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承诺书》。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分公司设立流程及所需资料 前置事项: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一、工商登记:(分公司所在工商局)——《营业执照》 (注意:1、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人加盖公章或签字;2、提交的申请书或其他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3、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办理时间:15个工作日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2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a、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a、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b、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二、刻章业务:(公安局)——公章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文)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职务执行董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万元)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若没有,可填无) 一般经营项目:与《公司章程》一致的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长期 / 年申请副本数量 1 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⑴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 .企业法人;B .社会团体法人;C .事业法人;D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 .自然人;F .外商投资企业;G :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实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认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2)

一照一码-申请表及材料须知-公司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含委托代理人证明)资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生产经营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股份公司填写)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个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融资担保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XX市金融办: 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提出在XX市(县)设立XX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申请如下。 (申请书内容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发起人及其他股东情况 (一)主发起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企业荣誉等。 (二)主发起企业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核心竞争优势,主营业务、财务(近两年净利润、资产负债率、净资产、实施本项投资后长期投资额占净资产比重)税收等情况。 (主发起人为自然人的,介绍主发起个人基本情况,包括行业背景、经济实力、信用记录、风险承受能力等) (三)其他企业发起人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净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纳税状况等。 二、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方案 (一)公司基本情况,包括拟用名称、注册地、公司住所、注册资本、公司类型、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 (二)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三)设立步骤写时间安排。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运营设想

(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 (二)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及特点。 (三)风险防范措施。 四、股东责任承诺 我们及XX融资性担保公司其他所有股东郑重承诺:自愿出资入股XX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以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人股,不虚假注册,不抽逃注册资金,并愿意根据担保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自身投资能力,持续增加资金投入;依法设立XX融资性担保公司,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中的重要作用;在日常经营中,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勤勉义务,遵守公司章程,自觉接受社会和政府的监督等内容;承担股东应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不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违规、违法活动。主动接受和配合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等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管。 五、设立请求 鉴于我们已确定了股东名册,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等符合规定,主发起人满足相关财务及其它指标;起草了可行性报告,制定了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物色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起草了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草案;初定了营业场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材料等。所提交的文件、证明及有关证件真实、准确、完整。经对照,我们认为已符合《试行办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特请市金融办出具预审同意意见,并报省政府金融办。

《内资企业设立申请材料清单》

《内资企业设立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清单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4.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有限责任公司如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也应提交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注:a.《出资证明书》上应同时注明以下任意一项信息:①验资报告编号及出具该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②银行询证函号码及出具该询证函的银行名称;③银行验资账号及该银行名称。b.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

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8.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1【本次申请行为纳入信用监管体系】 第二篇:内资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清单【内资公司设立】 申请材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 5.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章程(原件1份); 6.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7.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原件1份);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设立公司填写

【3】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及申请表格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使用自有房产的,提交房产证复印件;租(借)用他人房产的,提交租赁协议(无偿使用证明)及出租(借)人房产证复印件。 因故不能提交房产证复印件,是商品房的可提交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是商场、宾馆、酒店、市场类企业法人所属房屋(摊位)的可提交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所属房屋的可只提交盖上述单位行政公章的租赁协议复印件。以上也可提交由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当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各类功能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等组织机构出具的权属证明材料。租赁部队房地产的,并按有关规定提交军队、武警部队出具的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应补充提交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出具的同意使用的书面意见(市政府发文后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1、2016年10月1日起,对全市新办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统一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范本) 申请人: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赵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上的签字(盖章)都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12年1月10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 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设立认证机构申请材料要求 (2016年10月10日) 0.认证机构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 1.法人资格 1.1申请者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2.1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办公场所房产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长于一年)或自有房产证明 注:办公场所为符合登记管理部门规定的商业办公场所,不允许以民用住宅作为固定办公场所,办公场所的地址应当与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中列明的地址相一致。 2.2必要的设施 硬件和软件以及支持性配置(通讯或信息系统),包括 档案保管设施、认证业务处理系统、证书印制设施、认证人员培训设施以及工作人员的桌椅、文件柜、电脑、电话等基本办公设施;属于产品认证机构需具备产品储存室,必要时还需具备检测产品的实验室; 2.3办公场所和设施与拟开展业务的规模相适宜的说明 3.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 3.1公司章程(事业单位法人申请者不适用)

3.2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申请从事产品和服务认证资质的,申请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7065《合格评定产品、过程、服务认证机构通用要求》;申请从事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申请者应符合国家标准GB/T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3.2.1组织结构及相应职责 3.2.2公正性的管理制度 3.2.3认证风险的管理制度 3.2.4认证人员管理制度 3.2.5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3.2.6认证过程的管理制度 3.2.7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制度 3.2.8其他内部管理规定 3.3申请者高级管理人员 3.3.1申请者对具备履职能力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聘用、考核的管理要求 3.3.2申请者对高级管理人员评价的结果证实性资料(至少应包含评价过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4拟签发认证证书的样本(未经认可不得带认可标志) 4.注册资本 4.1出资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其中境外股东要提供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政府颁发的商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

有限合伙企业注册所需材料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1、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5、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或主体资格证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企业还应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 3《指定(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先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7、《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8、合伙人为外商投资企业(不含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合伙企业申请的

经营范围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的,还应提交商务部门的批准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有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再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合伙协议》,附带所有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书、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承诺函、经营场所证明等文件,到当地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在工商部门完成设立后,凭执照刻公章、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税务登记证,最后凭各证件和公章,在本地选择银行申请开设基本户、托管户。

公司设立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申请书范本 编号 注册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6.有关有限责任公司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有关说明页数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公司章程原件 3、验资证明原件 4、确认书原件 5、住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6、股东委托书原件1

7、法人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8、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9、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10、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原件 1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谨此确认,本申请书第1、3、4、6页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联系电话: 注:①上表“有关说明”栏,凡有“原件、复印件”字样的,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二项,在“[]”中打“√”或打“×”;在“页数”栏请填写所提供材料的页数,如无需提供该项材料,则打“×”。 ②“经办人”系指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住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E-mail 电话 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审批机关批准文号 有关部门 意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企业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 (2010年第一版)

请认真阅读本页内容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的设立登记。(以下企 签字注 年月日注: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注:填写说明见下页

一、本表第(1)—(6)、(8)项各类企业均应填写,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4)、(5)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 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约定合伙期限的还须填写第(7)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9)项。 二、本表第(2)项的填写说明: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三、本表第(3)项的填写说明: 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为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董(理)事长(执行董事)。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四、本表第(4)项的填写说明: 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3.“出资数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 五、本表第(5)项“实收资本(金)、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的填写说明: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应按照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内容填写设立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六、本表第(8)项的填写说明: 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

珠海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企业“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 2、公司章程(原件1份)。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公章;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全体股东签署。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 (1)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3)其他组织提交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秘书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自然人秘书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秘书公司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任职文件是指依据《公司法》、《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决定、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决定,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监事会决议(监事签署)、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职工或职工代表签署)或其他决定(决定方签署)。任职文件中应包含股东(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决定方等对其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5、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的,提交租赁(借用)协议(复印件1份)或无偿使用证明(原件1份)以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其中所租赁(借用)的房屋为宾馆、旅店营业场所的,可提交宾馆、旅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所租赁(借用)房屋为军队房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1份),免于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1份);?房屋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1份);?所在地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 租赁(借用)房屋为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指定的集中办公区域的,提交市、区人民政府或经济功能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并提交标明具体位置的平面图(复印件1份)。 住所(经营场所)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 1 / 2 同时申请经营场所备案的,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6、如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7、属于国务院决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应当提交验资证明文件(原件1份);其他行业设立登记时如同时申请实收资本备案的,应提交验资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最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1、提交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应当注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注:1、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并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 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成立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青岛市金融办 关于山东十方圆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辅导报告 省金融办: 按照《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鲁金办发〔2010〕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试行)》(鲁金办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要求,我们对山东十方圆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设立进行了辅导。现将有关辅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1、注册资本:拟设立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 2、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3、公司地址: 4、法定代表人: 5、股东基本情况: 包括名称、出资额、占比。 6、股东情况简介:

二、辅导工作情况 (一)我市金融办于年月日收到山东十方圆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文件 (二)协助其准备了完整的申请资料,同时注意检查确认了个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协助其起草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协助其审查并确认了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的各项规定和任职资格。 四、日常监管及风险处置承诺 该公司确认审批后,我办正式承诺将会同青岛市人民政府对该公司承担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我办将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对其变更事项、设立分支机构的申报辅导,对经营及风险状况进行持续监测,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加强现场监管。根据审慎监管的需要,适时提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要求。对其出现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及风险,及时报告并承担风险处置责任。 经审核,山东十方圆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齐全、属实,通过辅导规范,该公司注册资本、股权结构、银行合作、合法经营、风险控制、内部管理等方面符合《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准入要求,特此报告,请予以审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