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吊篮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高空作业吊篮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高空作业吊篮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高空作业吊篮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高空作业吊篮检查验收程序及要求

自检合格后使用单位项目部、总包、监理对吊篮安全运行进行检查验收,其内容如下: 经自检、互检合格后报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逐台悬挂机构及篮体固定及连接情况,钢丝绳使用情况、安全锁、提升机使用情况等,制定详细的检查表并按要求检查、记录、检查表内容见附件。

二、高空作业吊篮培训: 当吊篮交付使用后,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培训。我公司派技术人员进行对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操作证方可上岗。设备正常使用后,我公司会长期派驻一名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维修、指导、检查安全使用,承租方应予配合。

三、维修、保养为了能够维护高空作业吊篮的性能,延长使用寿命,可靠的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更好的为承租方服务,希望操作人员对日常使用的吊篮进行一定得维护。

保养: 1.及时清除提升机表面及工作钢丝绳上的污物,避免提升机进。出绳进入杂物,损失机内零件。注意检查有无异响或异味,作业后进行遮盖,避免雨水、杂物等侵入。安装、运输、使用中避免碰撞,以免造成机壳损失。2. 及时清理安全锁表面和安全钢丝绳上的杂物,注意安全锁的防护措施,避免杂物进入锁内,造成安全锁失灵和失效。作业中避免碰撞

安全锁,作业后做好防护工作,防止雨、雪等杂物进入安全锁内

3. 经常检查钢丝绳表面,及时清理附着的污物,及时发现和排除出

现局部缺陷的趋势。

4. 经常检查联接件和紧固件,发现松动要及时拧紧。出现焊缝裂纹

或构件变形,应及时和我方技术人员联系进行检修,作业后要及时清理表面污物,注意保护表面漆层,出现漆层脱落,应及时补漆,避免锈蚀。

5. 电器箱内要保持清洁无杂物,不得不工具或其他材料放入箱内。避免电器箱、限位开关和电缆受到外力冲击。经常检查电器接头有无松动,如有松动及时紧固。作业完毕,及时拉闸断电,锁好电器箱门,并妥善遮盖电器箱。

6. 如发现异常情况,电器元件损伤、遇到电器故障等技术性问题立

即停止使用,通知我方技术人员进行检修。

7. 检修时应切断电源做好标识。

四、电动吊篮应急情况

常见应急情况如下: 吊篮作业突然起风;吊篮在半空中突然停电;提升机制动失灵或提升机钢丝绳断裂;配重整个倾斜;篮体断裂操作人员被安全绳挂到半空中等为保证出现应急情况是能够及时修复,我公司提供一部分钢丝

绳、制动摩擦盘、离心限速器、支撑组件及交流接触器等应急材料。对于现在没有的材料,我公司保证8 小时之内

发现现场各种情况处理程序:

1、吊篮作业突然起风或下雨考虑到该工程离江边较近,存在突然起风的风险,鉴于此类情况,特要求吊篮上升到作业位置后,应用麻绳将篮体于结构连接固定,以防作业时被风刮离作业面。若操作过程中突然下雨,如果是小雨,及时将吊篮落到地面。

如果雨较急来不及下降,关闭电源,用手动下滑装置将吊篮落到地面。

2. 吊篮在半空中突然停电及时检查停电原因,如果是吊篮电箱内电器件损坏,及时更换。如果是总线路故障找总包电工及时处理,若停电时间较长,可通过手动滑降装置将吊篮落到地面。操作要注意两侧速度要均匀。

3. 提升机制动失灵或提升机钢丝绳断裂及时检查制定摩擦盘间隙,如间隙过大进行调整,无法调整则进行更换。更换后实验。如还不能制定则在保证安全锁可靠锁绳情况下重新更换提升机并将提升机替换下来的提升机发回公司进行彻底检

4. 配重整体倾斜如发现配重整体倾斜,应及时安排人员上屋顶把倾斜的配重块加固防止再倾斜、倒塌。施工人员把篮筐开到地面切断电源并在该吊篮篮筐作出警示标识。组织人员将配重卸下,检查倾斜原因,如果是配重立管开焊应重新焊接并检查合格后再将配重重

新安装固定

5. 篮体断裂操作人员被安全安全绳挂到半空中首先及时通知幕墙

项目部,马上打119、120 求救电话,在施救人员未到之前,及时组织人员在正下方垫上岩棉、棉被等面积大概4 米见方厚度不低于1 米。

同时配重一根安全绳于事故吊篮的安全绳对接牢固后向下缓放另启动事故吊篮的临边吊篮进行施救,在施救的同时目前项目部安排人员喊话让其放松不要乱动。

人员被救下来后及时送医院检查。以上情况需及时通知组长并成立有公司全部牵头调查组查明事故原因,并进一步制定处理措施。

五、高处作业吊篮杠杆比例计算公式: 吊篮必须保证的杠杆比例计算公式(图)K:安全倍数。配重的重量(40型不小于800)(水泥配重每块20,需压35块;铸铁配重每块25,需压28 F作业平台总重(包括栏框、提升机、安全锁、钢丝绳风压值及额定载重量等的总和)(6.0M 吊篮自重大约550加额定载重300约等于850) b:悬挂机构前支点至悬挂机构后配重点的距离。(5.0M) a:总重量F至悬挂机构前支点的距离(m)。(2.0M)按6.0M 的吊篮计算:(800*5.0)/(850*2.0)2.35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高空作业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高空作业定义 高空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或对于虽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子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可致伤害因素,视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从事高处作业的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2.《高处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后,方可批证,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 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检查《高处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 4.高处作业人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三、登高前注意事项 1.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栓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钩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栓挂必须符合要求。 2.安全帽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 3.登高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要坚固,放置要平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一70度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塔钩,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扶梯监护。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子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梯子应每年检查一次,发现爆裂等不安全因素立即修理或报废。 4.在石棉瓦、瓦棱板作业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坡度时,必须加以固定。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因工作需要移开盖板时,必须加设其他防护措施。 5.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在六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室外雷雨天气禁止登高作业。 7.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内。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不得将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防止落下伤人。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酒后人员、年老体弱、加班疲劳、视力不佳人员也不准登高作业。 8.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工鞋(劳保鞋)。安全带和安全绳应保持干燥整洁。使用完毕后,应储存于通风干燥、阴凉处。避免接触明火、酸碱等腐蚀品。防止与锋利物品接触,严禁曝晒。 9.使用高空作业个人防护用品时,应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无损方可使用。且要求使用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标准 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电动吊篮验收要求

电动吊篮验收要求 吊篮管理资质: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 2、吊篮租赁合同 3、按拆工人有安装拆卸上岗证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 4、吊篮安全管理协议 5、拆装单位的工人身份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吊篮施工安拆方案、应急预案 7、安拆吊篮的安全技术交底 8、吊篮安全锁年检合格证书 9、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吊篮合格证(每个吊篮) 11、培训工人获得吊篮厂家操作培训证 12、项目部管理部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资质证书 13、吊篮进场后,检查复合材料、设备的合格证、复试报告,符合要求后,到现场实际中核查是否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1)吊篮的产权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对外出租。出租吊篮时,产权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在租赁合同中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 2)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由产权单位负责。吊篮安装、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前,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并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同时应对安装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确保现场达到安装的条件。吊篮的安装、拆卸工人(搬运人员除外)应持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 3)吊篮安装和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指派专人负责统一指挥和监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吊篮安装完成后,总承包单位、租赁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应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表AQ-C9-2)。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5)产权单位应对吊篮操作人员进行吊篮理论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操作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有效证明方可操作。一台吊篮应只能上二人及以下人员同时进行作业,作业时吊篮下严禁站人,严禁交叉作业。 6)吊篮主要结构件不得变形或明显腐蚀,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各连接螺栓应联接紧固,符合要求。 7)吊篮悬吊平台四周应安装安全护栏,工作面护栏高度不低于0.8m,其余部位不低于1.1m,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50mm挡板,底板有防滑措施。悬吊平台工作中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悬挑不应大于1.5m。 8)配重应准确、牢固固定在配重点上,并有防止随意移动措施。 9)吊篮必须装有上、下限位开关,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终点超过行程范围。 10)吊篮必须装有动作灵敏、可靠的安全锁,安全锁必须在有限期内使用,校验的有效期为1年,超期必须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

高空作业标准

高空作业 一、空高作业概述 1、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国家标准 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根据这一规定,在建筑业中涉及到高处作业的范围是相当广泛的。在建筑物内作业时,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防范工作,有效地防止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行业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与攀登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结构主体以外的场地上和通道旁的各类洞、坑、沟、槽等工程的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2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是各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3、对操作人员而言,当人员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的最低之处。这可以看作是最大的坠落高度。因此,高处作业高度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到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二、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控制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 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高空作业规范要求

依据安全管理的客观要求,运用安全与事故的运动规律和预防、控制事故的规律,为了改变人的异常行为、物的异常状态,以及人与物的异常结合,从本质上超前有效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分为具体预防、控制和综合预防、控制。 1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预防、控制,是依据不同类型高处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每类高处坠落事故进行具体预防、控制要点。 (1)洞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预防留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口、上料平台口等都必须设有牢固、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盖板、围栏、安全网);洞口防护设施如有损坏必须及时修缮;洞口防护设施严禁擅自移位、拆除;在洞口旁操作要小心,不应背朝洞口作业;不要在洞口旁休息、打闹或跨越洞口及从洞口盖板上行走;同时洞口还必须挂设醒目的警示标志等。 (2)脚手架上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要按规定搭设脚手架、铺平脚手板,不准有探头板;防护栏杆要绑扎牢固,挂好安全网;脚手架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脚手架离墙面过宽应加设安全防护;并要实行脚手架搭设验收和使用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加强施工计划和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配合,尽量利用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避免或减少悬空高处作业;操作人员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过猛,身体失稳;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穿软底防滑鞋,同时要正确使用安全带;身体有病或疲劳过度、精神不振等不宜从事悬空高处作业。 (4)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预防、控制要点:在屋面上作业人员应穿软底防滑鞋;屋面坡度大于25°应采取防滑措施;在屋面作业不能背向檐口移动;使用外脚步手架工程施工,外排立杆要高出檐口1.2m,并挂好安全网,檐口外架要铺满脚手板;没有使用外脚手架工程施工,应在屋檐下方设安全网。 2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 高处坠落事故的综合预防、控制,是依据高处坠落事故的不同类别和系列的原因规律,而提出的对高处坠落事故进行综合预防、控制的要点。 (1)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坚持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认识掌握高处坠落事故规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树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预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当发现自身或他人有违章作业的异常行为,或发现与高处作业相关的物体和防护措施有异常状态时,要及时加以改变使之达到安全要求,从而为预防、控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2)高处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准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对疲劳过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绪低落人员要停止高处作业;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的个人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和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不准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脚作业;如果是悬空高处作业要穿软底防滑鞋。不准攀爬脚手架或乘运料井字架吊篮上下,也不准从高处跳上跳下。 (4)要按规定要求支搭各种脚手架。如,架子高度达到3m以上时,每层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档脚板,脚手板要铺严,板头、排木要绑牢,不准留探头板。 使用桥式脚手架时,要特别注意桥桩与墙体是否拉顶牢固、周正。升桥降桥时,均要挂好保险绳,并保持桥两端升降同步。升降桥架的工人,要将安全带挂在桥架的立柱上。升桥的吊索工具均要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程的规定。 使用吊篮架子和挂架子时,其吊索具必须牢靠。吊篮架子在使用时,还要挂好保险绳或安全卡具。升降吊篮时,保险绳要随升降调整,不得摘除。吊篮架子与挂架子的两侧面

建筑施工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建筑施工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进场设备的验收 (一)安全资料 1、电动吊篮进场时,必须同时向现场安全员提供吊篮生产 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 2、电动吊篮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必须与设备一 起进场,并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3、电动吊篮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报请有 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批。 4、电动吊篮使用前必须由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技术负 责人、专职安全员进行验收并履行签字手续。 (二)悬吊平台和悬挂机构的验收 1、钢挂机构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无变形、开裂、破损 等问题。(不符合要求的悬挂机构禁止使用、不进行验收) 2、配重的质量及块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20块,每 块25Kg),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 3、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不超过1.5米,不符合要求的要 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未经验收的不准使用。 4、悬挂机构的抗覆系数≥2, 2×配重块数×单块重量×力臂长度≥吊篮+人体+材料×力臂×2 5、悬挂机构的配重应固定加锁,防止被搬走或移动。

6、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正确,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7、设备悬挂机构的加强绳是否收紧。 8、悬臂梁前支腿落点应牢固,不应落在雨棚、空心砖墙、 空调板等非承重结构上。必要时应进行承重计算。 9、标准节连接螺栓、动力箱与吊兰固定固定螺栓应紧固。 10、吊篮结构框架锈蚀情况应仔细验收,特别是底板部位, 如发现锈蚀开裂,不予验收,不准使用。 11、悬臂梁与支架底座之间的螺栓或销子,特别是后支架 的销子必须有销紧防脱落措施。 12、吊篮标准节连接长度不得超过设计长度三节。 13、吊篮钢丝绳上端超高限位、碰板应安装齐全。 14、平台安全护栏应满足高度要求:内侧>800mm,两端和外侧>1100mm。 15、吊篮悬挑梁安装距离应稍大于吊篮长度尺寸。 16、悬挂机构不符合验收条件的案例:A自制钢管悬挂; B自制沙袋配重。 (三)电气系统的验收 1、绝缘电阻测试数值≥2M?。 2、电线电缆完好无破损,供电电压为380V±10%。 3、三相四线制或三相五线制供电。 4、电气系统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可靠:超高、漏电保护等。 5、电气元件灵敏可靠;行程开关可靠。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建筑施工高处作业中,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做到防护要求明确,技术合理和经济适用,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施工时,高处作业中临边、洞口、攀登、悬空、操作平台及交叉等项作业。 第1.0.3条本规范所称的高处作业,应符合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 3608—83规定的“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第1.0.4条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2.0.1条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0.2条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第2.0.3条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第2.0.4条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第2.0.5条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2.0.6条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第2.0.7条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六级以下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 第2.0.8条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

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 检查要点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建筑施工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进场设备的验收 一、安全资料 1、电动吊篮进场时,必须同时向现场安全员提供吊篮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 证、产品出厂合格证,必要时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检和备案手续。 2、电动吊篮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必须与设备一起进场,并提交给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3、电动吊篮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 审批。 二、悬吊平台和悬挂机构的验收 1、钢挂机构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无变形、开裂、破损等问题。(不符合 要求的悬挂机构禁止使用、不进行验收) 2、配重的质量及块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20块,每块25Kg),不满足 设计要求的应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 3、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不超过米,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 收,未经验收的不准使用。 4、悬挂机构的抗覆系数≥2, 2×配重块数×单块重量×力臂长度≥吊兰+人体+材料×力臂×2 5、悬挂机构的配重应固定加锁,防止被搬走或移动。 6、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正确,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7、设备悬挂机构的加强绳是否收紧。 8、悬臂梁前支腿落点应牢固,不应落在雨棚、空心砖墙、空调板等非承重结 构上。必要时应进行承重计算。 9、标准节连接螺栓、动力箱与吊兰固定固定螺栓应紧固。 10、吊篮结构框架锈蚀情况应仔细验收,特别是底板部位,如发现锈蚀开裂, 不予验收,不准使用。 11、悬臂梁与支架底座之间的螺栓或销子,特别是后支架的销子必须有销紧防 脱落措施。

高空作业实用标准

高空安全作业制度 1、高大、技术复杂的高空作业,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支挂安全网等用具,安全带系在人体上方牢固可靠处。施工人员所持工具必须用绳挂在工具栏内,禁止抛掷,防止坠落伤人。 3、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严禁高血压、心脑血管病人登高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4、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在 构架或电线杆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5、严禁人员跟随起重物上下。 6、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各种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 7、高处作业应有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手势、哨等与地面联系。 8、高空作业所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要设置围栏。 9、高处作业时应与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10、夜间不宜进行高处作业,必要时必须订有夜间施工安全措施。 11、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 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高处作业安全规程(维修工、清洁工、门窗安装、广告安装、空调安装、装饰、装修等作业) (1)年满18岁,经体格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高处作业,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2)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于45o,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震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3)登高、悬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4)作业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穿光滑的硬底鞋、高跟鞋和托鞋。要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并应将绳子牢固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5)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6)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区,地面要划出禁区,并围挡,挂上“闲人免进”、“禁止通行”等警示牌。 (7)靠近电源(低压)线路作业前,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方可进行工作,并应设置绝缘挡壁,作业人员最少离开电线(低压)2米以外。禁止在高压线下作业。 (8)高处作业、高处悬吊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得在高处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规定1、目的 为确保工厂建设维修等工作所涉及到高处作业安全,防止发生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建设维修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高处作业 凡距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3.2坠落高度基准面

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4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 4.1高处作业的分级 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4.1.1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4.1.2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4.1.3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1.4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 4.2.1特殊高处作业

a.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c.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4.2.2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5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 各企业应严格控制以下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5.1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及以上; 5.2在温度25℃以上作业时间长达4小时; 5.3气温低于10℃的室外环境;

5.4施工现场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 5.5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 5.6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 5.7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法维持正常姿势; 5.8抢救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 5.9人员单次搬运物件超过15KG。 6高处作业基本要求 6.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具备高处作业的资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6.2凡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对患有职业禁忌症(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恐高症等)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精神不振、心绪慌恐不安、心情过分激动等人员,暂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

电动吊篮安装方案

敏捷科创中心项 目 电动吊篮施工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时间: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准备工作 三、施工方法(含安装方案及拆卸方案) 四、ZLP630型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操作规程 五、验算、验收 六、附图 一、工程概况 敏捷科汇中心项目由广州市敏运数字信息电子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本项目包含住宅、商业、公建配套,为大型综合项目。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北太路北侧与科强路东侧交汇位置,东侧为科园路,西 侧和北侧为太沥太和庄。本次吊篮使用位置为1#楼,建筑物高度; 二、准备工作 1、使用方必须在建筑物内外预备380V电源。 2、因施工部位已完工,需将吊篮支架分解通过室内电梯运送至顶层,再人工搬运至屋面。搬运过程中注意成品保护工作及吊篮配件的保护工作。 3、建筑物顶部或架设悬挂机构的场地具备基本平整条件,此平台必须牢固、稳定,符合楼顶安装平台的条件。 4、建筑物顶部有其它杂物的应清理干净,便于安装或移动。由于电动吊篮移动方便、灵活、使用效率高,没有其它特许要求。 5、屋面按方案图(见附图)做好承台基座。 三、施工方法 电动吊篮安装顺序图: 1、悬挂机构的安装 悬挂机构安装于建筑物的顶面。将悬挂机构的零、组件和钢丝绳吊 运至顶面后,再进行安装。安装顺序如下图: 安装及调整: ①安装前应砌筑承台面,待承台砖墙稳定后再安装吊篮,吊篮安装前

应保持承台面水平,遇有不平处时,在脚下面用木板、砖块等靠垫平。 ②可调式悬挂支架的调节支座高度使前梁下侧面略高于女儿墙(或其它障碍物)高度,在可能情况下,在悬挂机构定位后。 ③前梁伸出端悬伸长度为2 米。 ④前、后座间距离在场地允许情况下,尽量调整至最大距离。 ⑤两个支架间距离调整至前梁悬伸端点间距离比悬吊平台长度小 3-5厘米。 ⑥张紧加强钢丝绳时,使前梁略微上翘3-5厘米,产生预应力,提高前梁刚度。 ⑦装夹钢丝绳时,绳夹的数量是3个,U形开口在钢丝绳尾端对侧,且方向一致。绳夹应从吊装点处开始依次夹紧,并在最后一个绳夹和前一个绳夹间,使钢丝绳有少许拱起。 ⑧垂放钢丝绳时,将钢丝绳自由盘放在楼面,将绳头仔细抽出后沿墙面缓慢向下滑放。钢丝绳放完后应将缠结的绳小心分开压住,地面多余的钢丝绳仔细盘好扎紧。 ⑨悬挂支架定位后,将前、后座脚轮用插销固定。 ⑩配重块每块25公斤,将配重块均衡套置于后座的四根配重块安装杆上。配重块数量根据前梁悬伸长度、前后座间距离和悬吊载荷按下式计算确定(见下图) 配重块数:X≥a(w1+w2)/ 式中:a ---前梁悬伸长度(毫米)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目高处作业的监管工作,杜绝高处作业操作安全隐患,加强高处施工作业的管控,确保高处作业安全、有序进行。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等国家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内部员工、委外工程及外来单位施工的高处作业管理。 4.高处作业定义、级别及围栏设置 4.1高处作业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4.2高处作业的级别 高处作业高度(H)级别 当2≤H≤5米时一级高处作业 当5<H≤15米时二级高处作业 当15<H≤30米时三级高处作业 当30<H米时特级高处作业 4.3高处作业的地面应划出禁区,加设围栏、警戒带隔离,并在作业区

不同的位置悬挂有关的警示标志,设置专人防护。 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 高处作业级别禁区围栏与作业位置外侧间距 一级高处作业2—4米 二级高处作业3—6米 三级高处作业4—8米 特级高处作业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应在作业区醒目处悬挂标记,写明级别种类和技术安全措施。在作业区入口处悬挂有关标志牌,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 4.4按高处作业人员分类,可分为公司内部高处作业及委外专项工程高 处作业。依据高处作业分级,公司内部员工可进行一、二级高处作业; 三级、特级高处作业必须由委外单位施工。 5.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5.1各项目内部高处作业 5.1.1内部高处作业实施流程 a)一级高处作业(2≤H≤5米) 各项目须每季度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高处作业注意事项的专项培训,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在开展高处作业前,责任部门主管须向高处作业人员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b)二级高处作业(5<H≤15米)

高空作业技术规范

1、对应的上一层流程 (例ISC Level 4 Process) 2、操作指导概述

操作指导说明(可附屏幕的贴图说明) 1. 高空作业必须事先到行政管理部EHS委员会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凡因审批不严格等导致事故的,由审批单位领导负责。 2. 因发生事故,紧急处理故障,必须登高作业,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必须经EHS工作小组口头同意,采取安全措施,并由EHS工作小组指定专人监护,方可登高作业, 如施工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空作业许可证。 3. 在五级以上强风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气温低于-8℃或高于36℃应停工),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EHS工作小组成员需亲临现场指导,确保安全。 4. 高空作业人员应经国家相关部门培训后并取得《高空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时必须按要求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不准穿凉鞋、高跟鞋或带钉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作业。

5. 除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规定的各种不适宜登高的病症人员不准登高作业外,凡酒后人员、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女工怀孕等不适宜登高的人员,亦不准登高作业。 6. 外墙清洗人员必须购高空作业意外保险,并交复印件给EHS小组存档,否则不允许进场施工。 7. 在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地方工作时(即危险部位),应事先与部门安全负责人或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并设置防护用具,以防发生意外。 8. 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9. 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国家标准(GB6095-85)。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准用绳子代替,拴挂必须符合要求。 10. 安全帽要符合国家标准(GB2811-81),使用时必须戴稳,系好下颌带。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焊接时应避免火星落入网里。

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建筑施工电动吊篮的安全验收与检查要点 第一部分进场设备的验收 10、吊篮结构框架锈蚀情况应仔细验收, 特别是底板部位,如发现锈蚀开裂,不予验收,不准使用。 11、悬臂梁与支架底座之间的螺栓或销子,特别是后支架的销子必须有销紧防脱落措施。 12、吊篮标准节连接长度不得超过设计长度三节。 13、吊篮钢丝绳上端超高限位、碰板应安装齐全。 14、平台安全护栏应满足高度要求:内侧> 800mm 两端和外侧> 1100mm 15、吊篮悬挑梁安装距离应稍大于吊篮长度尺寸。 精心整理 、安全资料 1、电动吊篮进场时,必须同时向现场安全员提供吊篮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 必要时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报检和备案手续。 2、电动吊篮的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必须与设备一起进场,并提交给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作 为安全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3、电动吊篮的安装和拆除应编制专项安拆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批。 、悬吊平台和悬挂机构的验收 1、钢挂机构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无变形、开裂、破损等问题。 (不符合要求的悬挂机构禁止使 用、不进行验收) 2、配重的质量及块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一般为20块,每块25Kg ),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进行整改, 否则不予验收。 3、 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不超过 1.5米,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否则不予验收,未经验收的 不准使用。 4、 5、 悬挂机构的抗覆系数》 2, - 2X 配重块数X 单块重量X 力臂长度》吊兰 +人体+材料X 力臂X 2 悬挂机 构的配重应固定加锁,防止被搬走或移动。 6、 7、 设备的零部件要齐全正确,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设备悬挂机构的加强绳是否收紧。 8、 悬臂梁前支腿落点应牢固,不应落在雨棚、空心砖墙、空调板等非承重结构上。必要时应进行 承重计算。 9、 标准节连接螺栓、动力箱与吊兰固定固定螺栓应紧固。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标准版)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标准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26

高空作业基本安全要求(标准版)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要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带必须系挂在施工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防止挂钩滑脱,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位,系挂点下方应有足够的净空,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腰部水平的系挂方法。如遇作业现场无法系挂要求的,要采取措施尽量满足系挂要求,并经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经作业风险分析评价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处作业,经作业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作业点下方要设安全警戒区,有明显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注意安全。禁区围栏(墙)与作业

位置外侧间距一般为:Ⅰ级高处作业Z-4米、Ⅱ级高处作业3-6米、Ⅲ级高处作业4-8米、Ⅳ级高处5-10米,任何人不准在禁区内休息或工作。 3.作业前作业负责人要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各种工具,防护用具、机电设备和其它设施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立即调整、更换、停用,直到确认安全可靠,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做好上岗前的一切准备,检查所用的工具、设施、安全用具等,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好安全带,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活、轻便,禁止穿凉鞋、高跟鞋、硬底鞋、带钉鞋和易滑鞋。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4.靠近低压电源线路时,应距离低压电线至少2米,在2米以内时,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距离10千伏线路至少应在5米以外,否则应采取绝缘屏护及防止误触电事故的措施。禁止在高压线附近作业。 5.高处作业人员在上下时,不得乘坐货梯或非载人的吊笼,应沿着通道、梯子上下,严禁沿着绳索、立杆或栏杆攀登,必须从指

电动吊篮检查验收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模板安全实施监理方案

电动吊篮检查验收表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 编号工程名称 设备型号总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使用单位 额定载荷租赁单位 安全锁编号统一编号 提升机编号标定日期验收日期 验收项目 验收结果 经过审批合格的安装技术方案 出租单位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齐全安全锁标定证书 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齐全 安装人员的操作证件 技术资料产品标牌内容是否齐全(产品名称,主 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场编号,制 造场编号,制造场名称) 吊篮主钩件有无开焊或明显腐蚀,螺栓 有无松动,破损,外框有无明显变形, 锈蚀 吊篮平台使用所需的的长度不能超过厂家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长度 吊篮平台防护吊篮平台底版四周是否装有标准高度 的踢脚板,吊篮平台底板是否有防滑措 施,三面用密目网封闭 提升机构的所有装置外露部分是否安 装防护装置 提升机的连接螺母是否紧固 提升机构电磁制动器和机械制动器是否灵敏有 效 安全装置上下行程限位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超高限位器止挡安装在距顶端80cm 处固定 安全锁灵敏可靠,在标定有效期内,离 心触发式制动距离100mm,摆臂防倾 3度到8度锁绳 独立设置保险绳,直径不小于16 mm的锦纶绳,锁绳器符合规定要求. 钢丝绳无断丝,磨损,扭结,变形,腐 蚀,无沙砾,灰尘附着,符合吊篮安全 使用要求 钢丝绳 钢丝绳的固定是否符合要求 钢丝绳坠重应距地地15cm垂直绷 紧 悬挂机构的零部件是否齐全正确,安 装是否符合要求,钢结构有无开焊,变 形,裂纹,破损. 配重应固定牢固,重量及块数 (是否符合要求) 悬挂机构挑梁外伸长度 悬挂机构 (小或等于1.5M)两根挑梁之间的距 离是  ,悬挂机构前高后低设置,纤绳张紧度 为前端上翘2-3cm,抗倾覆系数符合 安全使用要求 (大于2) 行走轮用木方垫起脱离地面 电动吊篮专用箱必须达到一机一闸一 漏 配电外壳的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电气系统 电线电缆有无破损,供电电压380 电气系统各种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电气元件是否灵敏可靠 验收结论

钢结构安装、高空作业专项检查表(学习建筑)

高空作业、钢结构安装专项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要点应得 分数 实得 分数 1 安全方案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对吊篮支架支撑处结构的承 载力进行验算(-5 分) 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审核、审批(-5分) 10 10 2 安全装置未安装安全锁或穿安全带(- 3 分) 安全锁或安全带超过标定期限仍在使用(-2 分) 未设置生命线、四周护栏以及屋面下方未悬挂安全网 (-3分) 吊篮未安装上限位装置或限位装置失灵(-2 分) 10 5 3 钢丝绳钢丝绳磨损、断丝、变形、锈蚀达到报废标准但仍在 使用(-3分) 安全绳未独立悬挂(-3分) 安全绳不悬垂(-2分) 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未对钢丝绳采取保护措施 (-2分) 10 10 4 人员培训所以参加钢结构安装的工人必须都参加过专项培训 (-5分) 作业前未召开班前会或无班前会记录(-5分) 10 10 5 作业许可证进行钢结构安装前未取得作业许可证(-5分) 在屋面作业的人员未取得许可(-5分) 10 10 6 屋面上下通道未按承包商安全指南设置合适的、足够的上下屋面通 道(-10分) 10 10 7 工作平台平台没有经过验收(-4分) 平台没有设置双护栏、踢脚板(-3分) 平台下方地面不平整、牢固(-3分) 10 10 8 吊装钢结构吊装司机、指挥、司索人员应持证上岗(-4分) 钢结构吊装捆扎时没有做到牢靠稳固(-3分) 吊装作业下方不可有人员走动、停留(-3分) 10 10 9 警示隔离钢结构安装区域施工时未做警示隔离措施(-10分)10 10 10 监护人员钢结构安装区域未设置监护人员(-10分)10 10

检查项目合计100 95 1、依据相关国标和承包商安全指南编制本检查表 2、本检查表满分为100分 3、评分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需要整改的问题: 加药间生命线检查合格高空作业JSA交底,以及相关许屋面施工区域下方已张挂 可证已签发并落实防坠网,并经验收合格 施工人员进行高空作业未钩挂安全整改后照片 带,已当场责成其整改 综合车间生命线直径不足12MM,整改后照片 且卡扣数量不足,违反规范要求

高空作业车国家标准

GB/T 9465—2008(2008-02-03发布 2008-07-01实施)代替CB/T 9465.1~9465.3—198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9465.1—1988《高空作业车分类》、GB/T 9465.2—1988《高空作业车技术条件》和GB/T 9465.3—1988《高空作业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9465.1~9465.3三个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最大作业高度改为100m,并提出不适用产品的范围; ——增加了额定载荷系列2000 kg、3000 kg、4000 kg、5000 kg; ——增加了型号中绝缘型高空作业车的标记; ——增加了高空作业车工作条件; ——结构安全系数、平台的升降速度、回转速度参照IS0 16368:2003国际标准的要求; ——增加了高空作业车调平机构要求; ——增加了绝缘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杭州爱知车辆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继军、陈建平、张秀伟、白日、张海云、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465.1—1988、GB/T 9465.2—1988、GB/T 9465.3—1988。 高空作业车 Vehicle-mounted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空作业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作业高度不大于100 m的高空作业车(以下简称作业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空消防车、高空救援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7 绝缘油击穿电压测定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766—2001,eqv ISO 4413:1998)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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