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场饲草料管理制度

牧场饲草料管理制度
牧场饲草料管理制度

牧场饲草料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饲草、饲料的安全性,从源头控制饲料品质,牧场对饲草、饲料的验收、入库依程序进行规范管理:

(一)成立饲草、饲料验收小组,由牧场负责人任组长,负责饲草、饲料采购的人员,仓管员,畜牧技术员为小组成员。牧场设置专职库管岗位,负责对饲草,饲料的日常管理和分发工作。

(二)验收小组全体成员对拟入库的饲草、饲料进行感官指标(色泽、气味、干燥度等)的评判,对感官指标合格的饲料签字确认后方可由库管办理入库手续。对于感官指标不符合饲喂要求的饲草,饲料,验收小组成员必须明确指出并签字确认,库管必须拒绝入库。

(三)饲草,饲料入库前,库管必须及时告知牧场负责人,由牧场负责人召集验收小组成员进行验收。

(四)为了避免饲料因长期存放产生发霉、变质现象,牧场部每月分两次、每次至少提前三天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在计划单上明确注明约定到货时间。

(五)根据牧场所申报的饲草、饲料请购清单,经验收小组对质量、牧场部库管对数量进行验收后,然后再由财务库管员办理人库手续,明确饲草料的名称、数量和价格后存放牧场饲料仓库。

(六)库管员根据经畜牧人员的签字认可的配方方案,集中预、混饲料,每天按规定投喂量发放给各牧场,做好登记,要求领用人在领用记录上签字,并妥善保存原始记录。

(七)在尽量减少饲草、饲料库存的情况下,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库管员必须优先发放库存时间较长的饲草、饲料,减少可能由此而产生的浪费。

(八)定期对存放饲草、饲料的库房进行检查,保证库房的通风、干燥,发现漏雨、地面渗水的现象,库管员必须及时告知牧场部经理(副经理)协调有关部门解决,防止因天气或存放原因造成饲料发霉、变质。

(九)出现大量的剩草、剩料时,由牧场部经理(经理出差时由副经理)召集技术骨干对饲料进行分析,确认“问题”饲草、饲料,同时必须立即停止“问题”饲草,饲料的投喂,并将“问题”饲草、饲料交由采购部门送国家认可的专业检验机构检验。

(十)牧场部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部门及时处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饲草,饲料。

(十一)特别要求注意防火安全,严禁任何人在草料房及周边吸烟,确保库房周边消防装备的完整、有效。

(十二)做好每月饲料出入库清单,上报牧场部反馈工作。

(十三)掌握饲草,饲料的基本库存量,及时补充存量,确保饲草料的正常供应。

牧场安全管理制度

牧场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目录牧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细则 牧场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牧场场长跟班作业制度 牧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牧场场长安全管理职责 牧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牧场交接班制度 牧场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牧场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牧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居佳牧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消除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据《居佳乳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和责任区域划分,生产现场实行牧场岗位分级责任管理。 第三条场长对牧场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负监督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通用管理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岗前五项准入确认制度”。 (三)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有专人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四)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五)消防器材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器材的有效性。 (六)禁止封闭、堵塞生产场所的安全通道。 第二条安全检查 (一)严格执行“牧场日检、岗位班检”的规定。 (二)各岗位员工必须对照本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对生产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

第三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设备机具管理 第一条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第二条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并保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三条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第四条设备运行中要勤检查,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第五条设备检修后操作人员要做好检查﹑验收﹑试车,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第六条设备操作者负责设备的一级维护保养,维修责任人负责二、三级维护保养,并对一级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级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保持设备清洁,严格执行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第四章文明生产 第一条安全警示 (一)生产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二)警示用语牌应在生产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三)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数量要满足警示要求,警示内容要与警示对象对应。 (四)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严禁不分部位、集中悬挂。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牧场劳保、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和管理。 3.责任者 行政部、采购部、各使用人员。 4.程序 4.1各牧场按规定根据员工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个人防护用品。各牧场根据危害因素的变化情况提出变更防护用品建议并报批准,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对员工的伤害。 4.2各牧场根据《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分发个人防护用品。 4.2.1劳动防护用品应按时、按量发放到员工手中,并由员工本人签收,并留存发放签收记录。 4.3使用范围包括所有部门。 4.3.1护目镜的使用规定: 4.3.2焊接作业时必须佩带护目镜。 4.3.3劳动保护手套的使用规定。 4.3.4所有投料岗位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5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6在实验、检测等工作时接触强腐蚀性或有毒物料过程中必须佩带橡胶手套。

4.3.7防尘、防毒口罩的使用规定: 4.3.7.1在装卸、搬运有毒原料时必须佩带防毒口罩。在装卸一般原料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7.2饲料加工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4.3.8工作服、防护围裙、防护服的使用规定: 4.3.8.1所有生产第一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都必须穿工作服。 4.3.8.2部分岗位员工下雨露天工作时必须穿防护服(雨衣)。 4.3.8.3在接触有毒高腐蚀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服工作。 4.3.8.4接触有毒有腐蚀性原料或成品时必须穿防护围裙工作。 4.3.9工作鞋的使用规定: 4.3.9.1所有一线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公司规定的工作鞋:。 4.3.10氧气呼吸器的使用规定: 4.3.10.1使用方法: 将氧气呼吸器的悬挂佩戴皮带从左臂及头部穿过,皮带落于右肩上,然后打开氧气瓶压力所指示的压力值,就知道氧气瓶内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气瓶压力为10Mpa,大约可供使用人员在毒区工作呼吸1小时),按一下手动补给器,使气囊内原积存的气排出,将面罩戴好后,进行几次深呼吸,以观察判断供氧呼吸系统是否良好,确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进入有毒区域内工作。 4.3.10.2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中,氧气呼吸器防止与其它物件撞击,严禁沾染油类物质,严禁接触火源。严禁在毒区使用中摘下面罩与他人谈话,若有事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驾驶公务车员工。 第三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用车辆的管理、调度、保养、维护、费用核算,以及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及保险办理等均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 所有公用车辆的钥匙统一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保管或由办公室指定的车辆管理负责人保管。 (2)车辆调度实行急事、特事优先使用、先申请先用、外出同路并用的原则。尽力保证各部门工作需要及急事急办者的必要用车。目前公司有三辆公务车,公务车的各类证照由车队的直属上级统一保管,各种稽核事务由车队上报直属上级后派人员办理,车队队长负责监管维修、检验、清洁等。 (3)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派车。如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禁止派车。 (3)使用公务车须填写《用车通知单》,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和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加邮费、过路费、维修保养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办公室每

月统计整理并不定时抽查,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并给予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次犯错者应给予处罚,并停止其使用权利。第四条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严禁私自租借给非本公司人员。公司以外单位或客户个人借调公司车辆,须由行政办公室调度,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用。(2)公务车由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如司机不在,驾车员必须持有合法驾照。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负责。 (4)驾驶员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 (5)驾驶员禁止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罚款(经公司特许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处以罚款。(7)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防止车辆被盗。 (8)驾驶员应文明驾车,严禁疲劳开车,严禁酒后驾车。 (9)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维护车辆的清洁干净。恶意破坏车辆机件、外观者,给予重罚。 (10)为私人目的借用公务车也须填写《用车通知单》,注明“私用”,并上报总经办,经总经理签字后才可使用。 (11)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全部由使用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3092公司工厂车辆管理规定 Company factory vehicle management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公司(公厂)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完善司机人员行车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质,确保厂车使用时合理及安全,使车辆保持良好的状况;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内容 3.1司机行车及工作管理规定: 3.1.1公司使用车辆由总务部门负责管理. 3.1.2司机人员上班时一律穿着厂服. 3.1.3司机每日上下班需打卡两次. 3.1.4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指定的地点等待(图书室),车辆应停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在厂区待命时

必须服从总务临时安排的勤务工作. 3.1.5司机人员接送来宾人员,应具备基本礼貌礼仪,以将来宾送至目的地,不得将车辆未驶入目的地即让客人步行. 3.1.6司机不得在车内吸烟,以及停车待命不得开空调. 3.1.7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否则不准插话. 3.1.8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员. 3.1.9严禁在本厂或客户厂内乱按喇叭. 3.1.10司机不论在什么时间都必须佩带手机,要及时应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联络,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及时应答时,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3.1.11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由司机本人自理. 3.1.12司机需利用平时在公司空闲时间维护保养车辆,若需委外维修,保养,必须提前3天向上级报告,经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维修与保养. 3.1.13车辆各司机应对于年检期内提前一周向主管人

牧场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牧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细则 牧场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牧场场长跟班作业制度 牧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牧场场长安全管理职责 牧场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牧场交接班制度 牧场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牧场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牧场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居佳牧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消除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依据《居佳乳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和责任区域划分,生产现场实行牧场岗位分级责任管理。 第三条场长对牧场生产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负监督职责。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通用管理 (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严格执行“岗前五项准入确认制度”。 (三)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有专人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四)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五)消防器材每周检查一次,确保器材的有效性。 (六)禁止封闭、堵塞生产场所的安全通道。 第二条安全检查 (一)严格执行“牧场日检、岗位班检”的规定。 (二)各岗位员工必须对照本岗位隐患排查标准对生产区域的安全情况进行自查。

(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做好书面记录。 第三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设备机具管理 第一条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 第二条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并保持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第三条按规定进行设备检查,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工作。 第四条设备运行中要勤检查,发现异常要立即停车,并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第五条设备检修后操作人员要做好检查﹑验收﹑试车,确认完好方可运行。 第六条设备操作者负责设备的一级维护保养,维修责任人负责二、三级维护保养,并对一级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人员负责对各级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保持设备清洁,严格执行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第四章文明生产 第一条安全警示 (一)生产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二)警示用语牌应在生产现场的作业区、加工区等醒目位置设置。 (三)警示用语牌要统一规范,数量要满足警示要求,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私营企业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强化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方便工作,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目前车辆使用现状,特制定公司公用车辆管理规定(试行稿)。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车辆为公司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档案管理 (一)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按车号登记备案。 (二)车辆的保险、验车、牌照等手续,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建立车辆档案,即一车一档案。 第四条公务车辆调配管理 (一)公司员工因公务用车时,需经部门领导同意后向行政主管申请出车,并说明所去目的地。 (二)车辆调配主要业务范围 1、财务人员的银行现金支取业务。 2、接送公司宾客。 3、其他紧急和特殊情况的用车。 (三)正常车辆调配由行政人事部专管车辆调度。有下列情况者须经上级审批。 1、单独一人特殊情况去市内公务业务请车的,须行政人事部主管批准。 2、私人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手续和交清费用。

3、紧急突发事情时,为争取时间,可先派车事后向领导汇报。 第五条派车程序 (一)用车人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向行政部申请用车理由。 (二)驾驶员要认真填写派车单(见附表一)。 (三)员工特殊情况私人用原则上不予批准,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四)私人用车经领导批准后采取收费的方式从个人当月工资中扣除。用车标准按照0.7元/公里计算,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除此费用。 第六条车辆费用及报销程序 (一)公司公务车和部门专用车,每年每台车设定400元洗车费用。司机要根据天气和季节变化合理调整好洗车次数和频率。 (二)专用(固定)车辆的燃油费在大连市内办事(不包括北三市)车补为1000元/月,其他实报实销。 (三)公务车燃油费、过桥费等费用的报销程序由公务车司机保存整理,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一起逐级上报审批报销。 (四)专用(固定)车辆由本人驾驶在大连市内(不含北三市)因公办事用车,每月按确定标准发给车补,超出此地区范围行车工作的(高速公路起点到终点间的往返里程为增加车补的里程),按其车型百公里油耗标准及行车公里数折算后增加车补费用。例如:某车百公里油耗为10升,跨区域行车往返200公里路程应为20升油,每升油为6.76元,集团应给该车增加报销车补6.76元×20升=135.20元,其外出行车的过桥费和存车费据实报销,同时要填写好出车费用理由和派车单按流程报销。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工厂良好的交通、工作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护工厂员工、外来施工人员与劳务外包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私财产安全和其它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工业企业场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国家、行业的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厂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办、安全保卫科负责,有权检查车辆牌证、速度、驾驶人员证件,对违反厂区交通安全规定的人员、 车辆进行查处,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厂区交通事故。 第三条厂办负责厂公务车辆的管理,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按照技术规范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检测。 第四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的私用车辆驾驶员在厂区的交通安 全教育,预防发生交通事故。 第五条厂内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毁损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第六条驾驶机动车辆必须证照齐全,禁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或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第七条厂区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向安全保卫科报告,并由安保部门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第八条厂区内行驶机动车辆,必须按照管理部门指定的线路和速度(15公里/小时),进行安全行驶,严禁违章行驶;消防车执行

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速度限制。 第九条机动车辆进出门,须按先后顺序行驶,禁止强行超车或插队,以免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第十条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 1.5 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 0.2 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15 米;特殊情况下载物超宽、超高、超长必须有明显标志,过狭窄地带、栈桥、框架、高空管架下时,应与厂安全管理部门联系专人指挥,检查仔细、缓行、严禁强行通过。 第十一条严禁在道路上堆放物资,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部门同意并设立明显标志;履带车在道上行驶,必须铺设软垫;通过电缆沟、 排水沟、管架下的道口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方能行驶。 第十二条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装载散装、粉状和易滴漏的物品,不能散落、飞扬或滴漏车外,必须封盖严密,否则禁止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出入生产区的机动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过禁止通 行的路段时,必须经安保部门批准同意,方可通行;厂区内施工安装 单位因施工安装设备需要改变道路交通线路或封闭道路的,必须事先到安保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置警告牌、红色信号灯、围栏等),方可进行施工和设备安装。 第十五条进入厂内的机动车辆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停放,禁止乱

牧场后勤管理制度

第三部分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节餐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餐厅内部管理和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为牧场所有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场所,创造良好舒适的就餐环境,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餐厅工作人员守则1、餐厅工作人员按岗位分工进行工作,做到遵守纪律,服从分配,团结一致,搞好协作。 2、餐厅工作人员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岗。 3、应保证准时开饭,并在开饭五分钟前做好一切准备。 4、在工作过程中,要爱惜餐厅用具、设备。 5、餐厅工作人员要及时改换伙食的花色品种,要合理搭配食品结构,做好科学、有营养,尽可能符合员工需要。 6保证按时供餐。正常供餐时间内所做饭菜不足供应的,厨师应及时解决做出合理的解释。 7、爱护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对因设备故障不及时上报解决造成的不能及时供餐者严肃处理。 8、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9、注意饭菜质量。对出现的饭菜量不足、夹生、异物、变味、饭菜味差令人难以用餐等,不得给与员工就餐。员工有权对以上问题向办公室或后勤管理员进行举报,一经查出,对责任者严肃处理。 10、严禁浪费,工作失误造成原材料严重浪费的由办公室按情节予以处罚。 11、餐厅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员工的开水供应,(特殊情况下除外)。 12、工作人员不得私拿、私分、私吃餐厅主副食品,凡违反者视情节轻者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直接做解聘处理。 13、食品按“四隔离”要求存放,严格交叉污染。灶间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14、禁止加工使用变质和过期食品。

15、积极消灭四害,及时喷药、拍打,消灭苍蝇、蟑螂、老鼠等虫害。 16、搞好员工间关系,团结一心做好服务工作。平时要多方征求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17、餐厅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卫生管理规定1、不准随意在桌上或地上泼水、倒饭、乱扔赃物等。 2、餐厅工作人员需每日饭后打扫卫生,应做到地面干净、整洁、桌上无饭菜等; 桌面、坐椅无油渍,清洁整齐摆放,餐厅工作人员负责搞好桌面、椅子的卫生, 保证用餐后及时清理。 3.玻璃明亮、定期对食堂大厅内的玻璃、门窗进行洗刷,对食堂空气进行通风。 4.保持墙面的清洁卫生,定期对餐厅内的地面、桌椅进行消毒。 5、把卫生工作作为餐厅的一项大事来抓,切实搞好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食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做好防鼠、防蝇、防止传染病工作,搞好个人卫生,自觉接受职工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卫生情况差的由办公室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地面、墙面、天棚、烟罩、门窗、工作台、用具保持洁净,无灰尘、无蛛网、无污染。 7、垃圾要入桶盖好,及时清理外运。 8、工作时间穿工作服,常洗常换保持洁净,不准带戒指、染指甲,注意个人卫生。 三、库房管理规定1、对库存物品进行严格的管理。除冷柜中保存物品外,常温下储备的物品必须规定保存时间,严禁将储放超期、霉变、腐烂的食品直接或再加工后给职工食用。 2、餐厅厨师要在当天下午将第二天所需物品报采购员。一切采购回来的材料,及时进行检查、验收、过秤。餐厅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合要求的材料入库。对使用 不合格材料者,一经发现处罚工作人员50元/次。造成职工身体健康受损者,由责任人负全责。 3、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禁止在库房内吸烟,禁止存放有毒物品。 4、库房内禁止存放私人物品,不准私自外借和私自送人库房内的物品。 5、应经常性的对库房进行除虫、灭鼠工作,以保证库存物品不生虫,无鼠害。 6必须摆放整齐库房内的物品。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办法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业务部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公司统一负责管理。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综合部填写《派车单》申请调派,综合部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等。填写完整的《派车单》交由综合部备案。 第二条车辆使用 第三条 第四条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车辆保养 1.车辆应由公司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

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14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违规与事故处理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2.违反交通规则,第一次提示注意,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后个人负担罚款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宁夏喆睿工程机械贸易有限公司 一、基本原则 1、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2、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3、驾驶公司车辆外出须经过部门经理同意后可以外出,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5、公司车辆无总经理批准严禁外借车辆。

外来车辆管理制度45473

外来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了规范管理外来车辆,确保公司厂区内人员的人身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秩序,建立长效外来车辆安全管理检查机制,成立外来车辆安全管理联合检查组,由制造部,物流部,保安队共同组成,打击外来车辆违章行为,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模具冲压技术有限公司冲焊工厂所有外来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摩托车,面包车,皮卡,微型货车,轻卡,重卡,展翼货车,半挂货车)2.车辆安全技术要求 2.1外来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2.2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灯光、喇叭等必须保持完好,须安装倒车语音报警器。 2.3展翼货车的展翼开启装置应与车辆点火启动开关联动互锁(当展翼开启时,发动机无法点火启动。)展翼打开后,车辆须有报警装置(蜂鸣器或警示灯)。 2.4 运送易燃易爆危险品车辆,应悬挂警示标牌,安装有接地链,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3.管理要求及考核办法 3.1外来非机动车进入厂区,应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严禁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和摩托车在厂区内行驶,发现一次将扣留车辆,罚款100元-200元。 3.2 外来办事机动车(面包车,皮卡)进入厂区,应联系来访接待单位人员确认登记并从安保人员领取临时出入证,并将车辆停放到指定区域,严禁小型乘用车在厂区内行驶,发现一次将扣留车辆,罚款100元-500元。 3.3外来物流机动车(微型货车,轻卡,重卡,展翼货车,半挂货车)进入厂区,行驶速度每小时不得超过15公里,在通道、弯道、行人稠密地区和载运危险品的不得超过10公里,出大门或倒车不得超过3公里,发现超速,一次罚款100元-500元。厂区内严禁鸣气喇叭,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00元。 3.4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路标行驶(见车辆行驶路线图),严禁逆行,避免车辆相撞。工厂2号马路从2号门至冲一车间中门为双向行驶道路,其余厂区道路均为单向行驶道路(半挂货车除外),物流车辆在厂区内一律按照路标靠右方路边停放,半挂货车应按照厂区路标指定路线行驶停放。如不按照路标行驶的,任意拐弯的,任意停车占道的,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车辆使用管理 一、职责 1、管理中心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2、配送车辆由营销部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二、车辆使用管理 1、各部门综合办公外出需填制《车辆出车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配送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登记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3、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4、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

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中心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5、驾驶人员下班车辆自行保管。务必保证车辆的安全,如有损失责任自负。 三、物流配送车辆使用管理 1、由公司营销部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部门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3、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4、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西宁市路况、路名。 5、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6、送货车辆驾驶人员应填制《车辆派遣登记表》,与库房、工地相关管理人员做好清点、交接工作。否则出现货物不符情况将根据《车辆派遣登记表》交接签字确认责任人并付全责。 7、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车辆用油管理 一、职责 1、公司管理中心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 2、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一、公司车辆由生产部统一管理。目前车辆包括:福田双排、长安面包、奇瑞轿车、帝豪轿车。 二、车辆使用按先物流、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满足生产物流工作任务、接待任务,后其他事的原则安排。除财务需要或客户工地特殊情况外,单独一人在城区办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三、任何人需要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 四、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双排、面包车由生产部使用,由生产部下属物料部负责车辆加油、维修、持有手续、承担责任。如有临时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告知生产部方可使用。奇瑞轿车归营销中心使用,并享受燃油补贴,具体见《车辆使用协议》。帝豪汽车归总经理使用,由总经理自行安排。其他部门用车需向总经理申请。为保证生产及物流工作顺利进行,所有非物流部部门如需借用司机及车辆的,必须向生产部提出申请,在未得到生产部同意的情况下的司机擅自安排按离岗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必须停放公司院内,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六、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列出清单后,由物流部报总经理批准。

七、车辆用油(气)由公司统一购买,油(气)票(卡)由财务部发放登记,双排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面包车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计算,节奖超罚。公司车辆一律凭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加气)。 八、财务部建立车辆的用油(气)台帐,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九、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指标以内,特殊情况需增补油票的,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十、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十一、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十二、物流部应按时办好车辆保险等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由物料部妥善保管。 十三、违规与事故处理 1、下列情况,违反交通规则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特殊情况下公司安排的除外);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牧场现场管理制度

牧场现场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牧场管理秩序,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提高工 作效率,树立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牧场的现场管理。 三、工作标准 (一)牧场员工考勤管理 1、牧场员工必须每天准时出勤。牧场兼职考勤管理员记录每日考勤; 无正当理由员工迟到或早退5分钟以上,给予考核扣款2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记旷工半天。全月累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视为旷工半天。一次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旷工者予以解聘。 2、每位员工休息日由部长安排,不得随意调换,特殊情况须经部长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3、场长及各部长有权安排和调配牧场员工处理临时性工作,包括卸草、工程修缮等工作,可适当发放加班费用。由部长和场长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费用按工作量包干计算,不得高于外面雇佣的临时工工资;咅长及场长不计加班工资。牧场员工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二现场文明管理 1、禁止在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抽烟;发现在生产区域和办公

场所抽烟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次;发现在生产区域携带香烟、打火机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 2、禁止员工酒后进入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员工酒后进入生产区域和办公场所负激励50元/次;酒后闹事者直接解聘; 3、严禁在场区内打架、斗殴、说脏话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直接解聘; 4、进入生产区域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按照程序进行消毒后方可进入工作区;员工要定期清洗工衣,保持衣服整洁干净。员工进入工作区域未穿工作服并进行消毒,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次;员工在生产和生活区域乱扔衣物,对责任人负激励20元/次;员工的工衣脏,被公司领导或上级指出,对责任人负激励20元/次; 5、必须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及时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不服从管理负激励50元/次;工作没有按要求完成负激励50元/次,以上情节严重的给予加倍罚款,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 员必须以身作贝叭并起到带头作用。 6、工作期间严禁佩戴耳机收听收音机、录音机、MP3等 随身听装置,违者对责任人负激励20元/次。 7、禁止违规操作、野蛮装卸、敲打设备,造成工艺器具及物品损坏。出现违规操作及野蛮操作,对责任人负激励50 元/次,在工作中损坏或丢失公司物品时按原物价的20%进 行赔偿;女恶意损害除全额赔偿,并对责任人负激励100元/ 次;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的车辆管理制度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要求: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其他支出等事项统一由综合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总经理委托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综合部申请调派,综合部应事先得到总经理批准,综合部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费用报销 a.公务车油料费由司机通过加油票及里程数登记实报实销。即每加一次油则在综合部登记一次里程数,综合部根据里程数及出车情况审核,审核无误后交分管领导及财务部报销。 (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附加服务事先应向总经理及时报告。

(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综合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分管副总或者总经理批准。 (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综合部、以及相关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富士康厂区车辆管理制度

富士康厂车辆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了加强富士康厂的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使用,更好的保证生产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厂里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厂使用的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厂内专职驾驶员及因公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三、管理职责 1.综合部负责统筹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配,车辆档案,资格验证、车辆年审、保险、修理、安全事故处理。 2.车辆使用原则按先生产,后办公;先急事,后一般事;综合部接待任务,后其他事原则安排。个人外出私事,原则上不安排车辆。 3.***厂车辆原则上由专职驾驶员驾驶,如遇到特殊情况,可安排厂内有驶执照的员工使用,但需经过综合部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4.任何员工使用车辆都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申请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综合部审批。(见附件《派车流程》) 5.厂内车辆仅限于外出办公使用,严禁管理人员或者办事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 6.驾驶员有权拒绝管理人员安排的非因公出车工作安排,并可直接向厂长反映。

7.综合部负责建立车辆管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型、车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事故照片以及各种证件复印件。 8.凡车辆证件(行驶证、养路费、保险费证明等)被盗或者遗失,由综合部向公司行政部提交书面说明,并由遗失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补办费用由个人承担。 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由综合部报行政部办理理赔手续。免赔部分根据事故责任由驾驶员或公司支付,未经批准私自用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或罚款,由该驾驶员或者使用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10.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使车辆均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11.厂内车辆钥匙由综合部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用车申请单》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员。 12.驾驶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到公司指定的地方,将车辆钥匙交给综合部保管,如遇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告知综合部并得到批准。 13.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向综合部汇报,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厂维修;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实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方可进厂维修。 14.厂内车辆油料和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由经办驾驶员填写费用报销申请单,由综合部、厂领导签字,回公司以后由行政部负责人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销。

规模牧场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手册

规模牧场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手册 前言 在国家对奶牛养殖业的政策扶持下,各地规模牧场的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个体养殖户在奶牛养殖业中所占比例逐渐减少,全国奶牛规模化养殖场将成为未来我国奶牛养殖的主要模式。 近年来,伊利集团奶源基地新建和改建的大量规模化牧场陆续投入使用,科

学的标准化饲养管理成为当前规模化牧场经营管理的新趋势。可是,目前规模化牧场的饲养管理还处于粗放型和凭经验管理的状态。牧场的硬件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如采用散栏饲养模式、使用TMR全混合日粮等新技术,但是,牧场的软件建设,奶牛饲养管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严重制约着奶牛生产潜力的发挥。因此,科学的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的推广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同时,牧场的饲养管理人员也急切的盼望得到和掌握这些技术。伊利公司根据奶源基地牧场的现状,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标准化饲养管理技术规程《规模牧场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手册》,指导牧场的生产实践活动,以便最大程度的提高牧场生产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进一步推动奶业健康发展,提高牛奶的产量和质量。 本手册适用于基地的标准化牧场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技术培训人员和个体养殖户,也可以作为基地奶牛养殖技术培训的教材。 目录 第一章牧场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5 1、牧场组织机构┅┅┅┅┅┅┅┅┅┅┅┅┅┅┅┅┅┅┅┅┅┅┅┅┅┅┅5 2、主要生产岗位职责┅┅┅┅┅┅┅┅┅┅┅┅┅┅┅┅┅┅┅┅┅┅┅┅┅6

2.2饲养主管职责┅┅┅┅┅┅┅┅┅┅┅┅┅┅┅┅┅┅┅┅┅┅┅┅┅┅6 2.3饲养员岗位职责┅┅┅┅┅┅┅┅┅┅┅┅┅┅┅┅┅┅┅┅┅┅┅┅┅┅6 2.4产房饲养员职责┅┅┅┅┅┅┅┅┅┅┅┅┅┅┅┅┅┅┅┅┅┅┅┅┅┅7 2.5犊牛饲养员岗位职责┅┅┅┅┅┅┅┅┅┅┅┅┅┅┅┅┅┅┅┅┅┅┅┅7 2.6TMR操作员职责┅┅┅┅┅┅┅┅┅┅┅┅┅┅┅┅┅┅┅┅┅┅┅┅┅┅7 2.7奶库人员职责┅┅┅┅┅┅┅┅┅┅┅┅┅┅┅┅┅┅┅┅┅┅┅┅┅┅┅8 2.8挤奶人员职责┅┅┅┅┅┅┅┅┅┅┅┅┅┅┅┅┅┅┅┅┅┅┅┅┅┅┅8 2.9饲草料管理人员职责┅┅┅┅┅┅┅┅┅┅┅┅┅┅┅┅┅┅┅┅┅┅┅┅9 2.10设备工程师职责┅┅┅┅┅┅┅┅┅┅┅┅┅┅┅┅┅┅┅┅┅┅┅┅┅9 2.11繁殖主管职责┅┅┅┅┅┅┅┅┅┅┅┅┅┅┅┅┅┅┅┅┅┅┅┅┅┅9 2.12配种员职责┅┅┅┅┅┅┅┅┅┅┅┅┅┅┅┅┅┅┅┅┅┅┅┅┅┅┅9 2.13兽医主管职责┅┅┅┅┅┅┅┅┅┅┅┅┅┅┅┅┅┅┅┅┅┅┅┅┅10 2.14兽医职责┅┅┅┅┅┅┅┅┅┅┅┅┅┅┅┅┅┅┅┅┅┅┅┅┅┅┅┅10 2.15综合主管职责┅┅┅┅┅┅┅┅┅┅┅┅┅┅┅┅┅┅┅┅┅┅┅┅┅┅10 2.16化验员职责┅┅┅┅┅┅┅┅┅┅┅┅┅┅┅┅┅┅┅┅┅┅┅┅┅┅┅10 2.17信息统计员职责┅┅┅┅┅┅┅┅┅┅┅┅┅┅┅┅┅┅┅┅┅┅┅┅┅11 2.18财务主管┅┅┅┅┅┅┅┅┅┅┅┅┅┅┅┅┅┅┅┅┅┅┅┅┅┅┅┅11 第二章规模化牧场饲养管理标准┅┅┅┅┅┅┅┅┅┅┅┅┅┅┅┅┅┅┅11 1、奶牛饲料与营养┅┅┅┅┅┅┅┅┅┅┅┅┅┅┅┅┅┅┅┅┅┅┅┅┅11 1.1饲料的分类┅┅┅┅┅┅┅┅┅┅┅┅┅┅┅┅┅┅┅┅┅┅┅┅┅┅┅11 1.2奶牛饲料的组织原则┅┅┅┅┅┅┅┅┅┅┅┅┅┅┅┅┅┅┅┅┅┅┅13 1.3饲料的采购、加工、调制与储存管理┅┅┅┅┅┅┅┅┅┅┅┅┅┅┅┅14 1.4奶牛的营养需要┅┅┅┅┅┅┅┅┅┅┅┅┅┅┅┅┅┅┅┅┅┅┅┅┅15 2、饲养管理与生产工艺┅┅┅┅┅┅┅┅┅┅┅┅┅┅┅┅┅┅┅┅┅┅┅22 2.1奶牛分群与阶段划分┅┅┅┅┅┅┅┅┅┅┅┅┅┅┅┅┅┅┅┅┅┅┅22 2.2后备奶牛饲养管理┅┅┅┅┅┅┅┅┅┅┅┅┅┅┅┅┅┅┅┅┅┅┅┅23 2.3成母牛的饲养管理┅┅┅┅┅┅┅┅┅┅┅┅┅┅┅┅┅┅┅┅┅┅┅┅26 3、奶牛改良┅┅┅┅┅┅┅┅┅┅┅┅┅┅┅┅┅┅┅┅┅┅┅┅┅┅┅┅28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 第三条 集团综合部为集团及下属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需要因公用车的,必须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送交集团综合部安排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综合部存档。 第六条 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综合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分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综合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驾驶员绩效考核分。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综合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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