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14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14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14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2014-03-04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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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教基一厅[2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2月22日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特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目的意义

本指南立足于提升应急疏散演练的实际效果,明确应急疏散演练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涵盖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全过程,供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

全。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四、基本原则

(一)精心准备,科学组织。学校要确保参演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提前谋划,提出预案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量避开雨雪等恶劣天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保证疏散演练既安全有序又有效快速。

(二)着眼实战,注重细节。演练要立足于模拟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要着眼于提高学校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演练方案并将其细化、落实到演练的各个环节,保障演练的整体组织及每个环节科学合理。

(三)明确目标,循序渐进。地震、火灾等灾害留给人们的逃生时间是有限的,一般是2分钟左右,应急疏散演练应明确最终的时间目标,原则上中学生2分钟以内,小学生3分钟以内完成。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设定合理的时间要求,通过经常性的演练逐步提升,最终达到设定的目标。

(四)立足实际,务求实效。演练要紧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明确演练的主题,合理确定演练的时间、地点、参演人员、形式、内容、规模、疏散路线和保障措施等。要重视对演练效果及组织工作的评估、考核和总结,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务求到达实效。

五、演练准备阶段

演练准备阶段应包括:制定演练方案,成立演练组织结构,演练前安全教育及其他准备工作。

(一)制定演练方案

应急疏散演练方案应根据学校自身性质、地理位置、周边环境、教职工和学生人数、校园内建(构)筑物类型和数量等实际情况,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应应急预案制定。

演练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演练主题、演练目的意义、演练时间和地点、参与演练人员、演练组织结构及人员分工、演练准备工作、疏散路线、演练流程、保障措施、善后处置和信息报告等。演练方案应做到:内容完整、简洁规范、责任明确、路线科学、措施具体、便于操作。

相关要求:

1.应急疏散场所:通常利用操场、广场等设立应急疏散场所,应通风通畅,相对宽阔。应急疏散场所应远离高大建(构)筑物,与建(构)筑物的距离应大于其高度的三分之一;应避开有对人身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地段,如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避开陡坡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段;疏散场地应有方向不同的两条以上与外界相通的疏散道路。

2.应急疏散通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将安全出口和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安全门上锁或堵塞;应将房间的老式内开窗户改成外开式或平移式窗户,一楼窗户的防护栏应符合消防要求,应急情况下防护栏能迅速打开。

3.应急疏散路线:根据学生分布和建筑物结构,合理确定各班级疏散路线,合理分流。要建立规范,细化措施,保障大量学生在楼道相遇或意外情况发生等情况下不发生拥堵甚至踩踏。疏散路线要避免穿越公路、交通密集和易发生危险的路段。

4.应急疏散用语:教职工在组织学生避险、疏散的整个过程中,应使用规范、简短、明确的疏散用语。

5.应急警报信号:警报信号应具备很强的覆盖性、独立性和差异性,并考虑在断电等特殊情况下的备选方案。覆盖性:警报信号能有效的覆盖到学校的每个地点;独立性:在无法或不能及时采取广播等辅助手段的情况下,警报信号能独立向师生传递准确信息;差异性:与学校日常的铃声、广播声等声音要有所差异。避险信号和疏散信号也应有明显区分。

6.疏散时间:从疏散信号发出到全体师生(除伤病师生外)疏散完成,原则上楼层较低(4层以下)、安全出口合理、通道通畅的学校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

7.应急演练次数: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应急疏散演练可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在校生较多的城镇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要适当增加应急疏散演练的次数。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基础较好的学校要加强随机性应急疏散演练。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有住宿学生和晚自习学生的学校要重点加强就餐时间、午休时间和夜间应急疏散演练。使用校车的学校,还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可根据演练内容,以组、班或年级为单位进行小规模应急演练。

(二)建立演练组织机构

学校应根据演练方案的要求,建立健全演练组织机构。成立由校长、有关校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的演练指挥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演练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工作,同时落实每位成员在演练中的具体工作。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总指挥要亲自组织,现场指挥,确保演练效果。

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所在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应急疏散工作。

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明确应急疏散信号,设立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方案。

演练指挥部应下设若干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人员。

1.组织协调组:负责演练方案的制定;演练过程的协调指挥;信息的上传下达、对外联系等。

2.宣传报道组:负责安排演练前的宣传教育、演练的摄影、记录、计时、总结等。

3.疏散引导组:负责科学编制和张贴学校应急疏散路线图、班级应急疏散路线等;引导、组织师生安全有序疏散;帮助伤病学生疏散并妥善安置;疏散完成后协助其他各组工作。

4.抢险救护组: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检查学生身心状况、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演练中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将受伤师生尽快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迅速联系急救中心或拨打120,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救护组应对受伤师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为救治伤者赢得时间。预防次生灾害发生。

5.后勤保障组: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布设演练场地,维护演练秩序,拉响演练警报;通讯、标识、广播、救助等演练所需物资装备的准备;检查、恢复学校水电、通讯等后勤保障设施。

各小组应设立负责人,统一协调本组工作。各小组演练前应充分了解本小组职责,并将职责落实到每位成员;演练中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在疏散完成后各小组负责人应及时向总指挥进行反馈、汇报。学校可视演练主题和学校实际情况调整演练组织结构,以保证演练质量。

(三)演练前宣传教育

学校应根据演练的主题,在演练前要依托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板报等传播载体,通过专题会议、班、校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全校师生宣讲疏散演练方案,让师生明确演练的必要性和基本步骤,熟悉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后的集合场地和时间要求等。有针对性的组织师生学习安全知识,掌握避险、撤离、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能。

(四)演练前师生身体问询检查

演练前要对师生身体情况做一次问询检查,凡有特异体质(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等)的师生,演练前发烧、腿受伤等不宜进行紧张和奔跑活动的师生,要给予特殊考虑和安排。

(五)其他准备工作

1.加强协调宣传工作。演练前学校应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不同演练主题,教育部门、中小学要加强与公安、交管、地震、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邀请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帮助学校完善方案,加强过程指导。学校可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周边单位,并通过广播、网站、横幅标语等方式,预告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避免发生误解、谣传和恐慌,保证演练安全顺利进行。

2.印制演练相关文件。包括演练方案、演练人员手册、演练脚本等;酌情配备需要的装备器材,如:胸挂式应急工作证和指挥员、安全疏导员标志,手电、应急灯、口哨、对讲机、手持扩音器、医疗急救箱、灭火器材、警戒线等。

3.张贴疏散线路图和指示标志。在每个教室、宿舍、办公室内或门后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实验楼等场所疏导通道的适当位置张贴应急疏散示意图和到达避险场的指示标识,避险场所应设置标有文字说明的指示标识、平面图和疏散示意图。指示标识、平面图和疏散示意图应当清晰完整、简洁规范、美观大方。

4.准备演练器材。演练前后勤保障组要提出演练经费申请计划,根据需要购置或准备演练所需的烟雾发生器、警报器、场地标志等物品。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2014-03-04 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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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演练实施阶段

演练实施包括避险科目、疏散科目。一般情况下,防震疏散演练依次实施避险科目、疏散科目;消防疏散演练直接实施疏散科目;其他应急疏散演练应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学校可根据实际,酌情增加或强化医疗救护、卫生防疫、人员搜救、治安维护、火

灾处置、危化品处置等科目及内容。

(一)避险科目

1.总指挥宣布演练开始,广播响起:“现在地震来袭,实施紧急避险”,同时避险

警报信号(电铃声、警报声、哨声等)响起,长鸣60秒。

2.听到信号后,在教室、实验室、宿舍的教职工应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地震来袭,进

行避震。在实验室等地点的教职工应迅速关闭火源、电源、气源等,处理好易燃、易爆、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等。

3.师生避险要求:保持镇静,头脑清醒;就近蹲或躺在课桌、实验台、床铺的旁边

或承重墙的墙根、墙角;用手或其它柔软物品等保护好头部,尽量蜷曲身体,降低身体重心,缩小面积,不要靠近窗口,避开灯扇,避免被砸;视情况就近关闭火源、电源等。避险动作原则上在12秒内完成。

(二)疏散科目

1.火灾发生后或者地震暂停后,需要进行疏散时,广播响起:“现在发生火灾(现在紧急避险结束),全体师生立即疏散”,同时,疏散警报信号(电铃声、警报声、哨声等)长鸣,长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共3分钟。

2.在教室、实验室、宿舍等地点的教职工立即告知学生“按照疏散路线,快速疏散”,组织学生从前后门有序进行疏散,并且根据教室、实验室、宿舍等的位置,按照不同楼层,就近从疏散楼梯向下疏散。

3.学生立即向避险场所疏散,要求:沉着冷静,服从指挥;所有学生应做到快速、猫腰、护头、掩鼻(遇到浓烟时,可利用衣服、毛巾或者其他可利用的东西捂住口鼻,并尽量降低行走姿势,以免烟气进入呼吸道。如果烟气特别浓而使人感到呼吸困难,可贴近墙边爬行,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不拥挤,不推搡他人,不起哄,不高声喧哗,不争先恐后,不拉手搭肩,不嬉戏打闹,不弯腰拾物,不逆流而行;在拥挤的人群中,注意双肘撑开平放胸前,形成一定空间保证呼吸;当发现自己前面有人摔倒了,马上要停下脚步,同时大声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当自己摔倒时,应尽快爬起;当被踩踏时,要两手十指交叉相扣、护住后脑和颈部,两肘向前,护住双侧太阳穴,双膝尽量前屈,护住胸腔和腹腔的重要脏器。

4.中高层楼房消防疏散逃生的有关要求:在7层以上中高层建筑物进行消防疏散时,严禁乘坐普通电梯(有条件的可以乘坐消防电梯)或跳楼逃生;处在10楼以下的学生可视情况利用楼梯道走廊向下逃生;12楼以上的学生,可视情况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后向天台奔跑或尽快寻找阳台等安全的地方躲避,等待专业人员的救援。有条件的学校可自备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学生可以通过这些设施离开危险楼层,也可用身边的绳索、床单、窗帘、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从而逃离起火层。

5.疏散引导组在第一时间赶到指定位置(楼梯口、转角处、楼门口等)引导疏散,指挥学生保持秩序,控制速度,逐次疏散。同时视实际情况可喊“大家注意脚下,防止滑倒;保持秩序,不要拥挤;注意保护头部,小心坠物;有人摔倒了,大家小心;不要向回跑、不要捡东西”等提示语。帮助有困难的人员疏散。如出现拥挤摔倒等突发情况,负责疏散引导的老师应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等险情排除后,再组织学生有序撤出。待学生疏散完毕后,方可撤离。

组织协调组做好演练指挥、协调等工作;宣传报道组做好演练的记录(摄像、摄影等)和计时等工作;后勤保障组做好报警等工作;抢险救护组做好伤员救治等工作。

6.学生疏散到避险场所后,应按照班级形成队列在指定位置站好,避免混乱。班主任或负责统计的人员进行班级、年级人员统计;抢险救护组检查学生身体、心理状况,

进行临时救治、心理疏导;后勤保障组检查学校各项设施、物资等。完成后,各小组负责人及时向总指挥报告,并根据总指挥的指令采取下一步行动。

7.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七、演练总结阶段

(一)总指挥对演练进行现场总结讲评,内容主要包括演练组织情况,演练目标及效果,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二)结合演练的主题和目的,可适当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

(三)对演练场地进行清理恢复,回收整理演练物资装备。

(四)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各部门和有关人员通过访谈、填写评价表、提交报告等方式,进行总结评估。有条件的学校可建立独立评价机制,聘请相关人员为整个演练进行测评。

(五)将演练文字及视频资料进行整理、保存。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材〔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要充分认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全面开设到位。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纲要,切实加强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精心组织、整体设计和综合实施,不断提升课程实施水平。 教育部 2017年9月25日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纲要。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二、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 (二)学段目标

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

幼儿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导幼儿园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特制定本纲要。 二、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 三、幼儿园应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相互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 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划分。各领域的内容相互渗透,从不同的角度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 一、健康 (一)目标 1.身体健康,在集体生活中情绪安定、愉快; 2.生活、卫生习惯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识,学习保护自己; 4.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协调、灵活。 (二)内容与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师生、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在体育活动中,培养幼儿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和主动、乐观、合作的态度。 (三)指导要点 1.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树立正确的健康观念,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视和满足幼儿受保护、受照顾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满足他们不断增长的独立要求,避免过度保护和包办代替,鼓励并指导幼儿自理、自立的尝试。

最新-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精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给中小学生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 同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了一系列扫黄打非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行动,并在2019年11月底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再次强调了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有效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对中小学生的侵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的指导,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课程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利用品德课、信息课及校会、班团队会等,集中开展对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组织学生通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提高对黄色网站、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主动拒绝不良信息。 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防止网络沉迷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在校园内和学生中形成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风气。 二、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重点培养学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行为,教育学生拒绝使用侮辱性、猥琐性、攻击性语言,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慎交网友,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 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

教基二〔2013〕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信息名称: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信息索引:360A26-05-2013-0001-1 生成日期:2013-01-25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文字号:教基二〔2013〕1号信息类别: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为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教育部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书法教育 指导纲要》的通知 教基二〔20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 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我部组织专家 研究制定了《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经教育部基 础教育课程教材专家工作委员会审议,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13年春季开始执 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书法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育 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和本通知的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力求区域性整体推进书法教育。 2.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建设。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体、专兼职相结合的 书法教师队伍。要加强书法教师的培训,组织教师研学《指导纲要》,把握其基 本要求,提高教师的书法教育教学专业能力。中小学语文教师应逐步达到能兼教 书法。师范院校要重视培养师范生的书法教育能力。 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优秀书法教师的专长,指导和引领学校全体教师提高书 写水平,为整体提高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水平创设条件。要充分发挥书法教育学术

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

“一支铅笔8()”。有一道二年级的考题,要求填写设施的人民币单位。一名小朋友填上“元”,被老师判错,因为“标准答案”是“角”。小朋友觉得被判错很冤枉,因为妈妈不久前就给他买过10元一支的铅笔。 一支铅笔究竟应该多少钱?到中小学附近的文具店走一走就能发现,几角钱的,几元钱的,十几元钱的都有。一些多彩铅笔、有自动出芯功能的铅笔、3D打印的个性化铅笔,价格从几十元到几百元一支不等。然而,试题中的“标准答案”却只有“角”。社会发展了,物价变化了,这道老题目的“标准答案”却还停留在“过去式”,没有与时俱进,更没有体现兼容并包。在这种考试和教学模式下,小朋友们对铅笔的印象只允许“8角钱”的这一种款式,而对那些品种繁多、创意无限的铅笔世界失去了辨识力和想象力。 还有一道选择题,问村庄旁的溪水是什么颜色?备选答案有:白色、无色、彩色。一名小学生选择的四“彩色”,被老师打了一个叉。在孩子的眼里,大自然是那么的生机勃勃,在明媚蓝天映照下,在青山和鲜花反衬下,溪水色彩斑斓。而这种既充满生活体验又富有灵气的美好想象,同样被“标准答案”扼杀了。考试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但常常扮演着风向标和指挥棒的角色,所以考试的内容和方式、考试的标准和答案,对实现怎样的教育而言尤为关键。 考试当然要有题目,但只有客观题才需要确定的答案。像作文、阅读理解等开放性题目,只有允许给出不一样的答案,才能赋予学生创新的无穷可能、发挥才智的无穷空间。即便有标准答案,学生的答案不一致时,也不妨遵照“只要合乎题解,即可视为正确”的评分原则,给考生打出合理分数。考生言之有理、自圆其说,就不应该一概判错。像“一支铅笔多少钱”“溪水是什么颜色”这样的问题,答案就不熟只有一个。 2019年1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提出取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试题命制纪要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还要注重考查思维过程、创新意识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量。科学育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理当设置更加科学的试题结构。不管是小学还是初高中,考试命题改革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具有重要导向作用。许多教育人士和家长认为,考试命题工作的改进,会成为当前中国教育的一次大进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现就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长期以来,少先队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少先队活动对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准确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 1. 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2. 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

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开展。 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3. 加强少先队活动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通知 教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推进,原国家教委1996年发布实施的《核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办学条件标准》和《“红”、“黄”牌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教计[1996]154号)已不再适应当前普通高等学校发展的需要。为此,在委托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征求有关教育管理部门和部分高等学校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以下简称《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主要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确定限制、停止招生普通高等学校。并对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进行监测。《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发布实施,有利于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促进办学条件改善和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持续、健

康发展。 二、各地、各部门和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以及本《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要求,合理确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规模,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证普通高等教育基本的教学质量和规格。 三、根据指标的用途及其重要性。新修订的《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基本办学条件指标:包括生师比、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教学行政用房、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生均图书。这些指标是衡量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核定年度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 2.监测办学条件指标:包括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宿舍面积、百名学生配教学用计算机台数、百名学生配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数、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年进书量。这些指标是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的补充,为全面分析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条件和引进社会监督机制提供依据。同时这些指标还可反映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改善、更新情况,对提高教学质量和高等学校信息化程度等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四、限制招生、暂停招生普通高等学校的确定: 1.凡有一项基本办学条件指标低于限制招生规定要求的学校即给予限制招生(黄牌)的警示,以维持基本办学条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的通知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教基一[200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发挥班主任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班主任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特制定《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在教育学生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班主任是中小学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班主任要努力成为中小学生的人生导师。 班主任是中小学的重要岗位,从事班主任工作是中小学教师的重要职责。教师担任班主任期间应将班主任工作作为主业。 第三条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重要体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应为班主任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保障其享有的待遇与权利。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中小学每个班级应当配备一名班主任。 第五条班主任由学校从班级任课教师中选聘。聘期由学校确定,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 第六条教师初次担任班主任应接受岗前培训,符合选聘条件后学校方可聘用。 第七条选聘班主任应当在教师任职条件的基础上突出考查以下条件: (一)作风正派,心理健康,为人师表;

(二)热爱学生,善于与学生、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 (三)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责与任务 第八条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深入分析学生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状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采取多种方式与学生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九条认真做好班级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秩序,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 第十条组织、指导开展班会、团队会(日)、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春(秋)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注重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一条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操行,向学校提出奖惩建议。 第十二条经常与任课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主动与学生家长、学生所在社区联系,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章待遇与权利 第十三条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注重听取班主任意见。 第十四条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要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课时工作量,确保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在绩效工资分配中要向班主任倾斜。对于班主任承担超课时工作量的,以超课时补贴发放班主任津贴。 第十六条班主任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第五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制订班主任培养培训规划,有组织地开展班主任岗位培训。 第十八条教师教育机构应承担班主任培训任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应设立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培养方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技厅[2014]1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布日期】2014.03.12 【实施日期】2014.03.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教技厅[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14年3月12日

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 一、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解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根据教育规划纲要和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确定的“三通两平台”重点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使教育信息化在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二、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方式 (一)以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明确政府责任、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化对教育信息化的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工作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督导、推动先行先试。建立、完善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需求、符合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以促进深度融合为核心,坚持应用驱动、形成有效模式。坚持从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探索以教育信息化手段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方式方法,有效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总结提炼形成可资借鉴的教育信息化应用模式,大力推广、深化应用。 (三)以发挥市场作用为突破,集成各方力量、推进机制创新。准确把握与处理政府职能与市场作用、公益行为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坚持政府统筹引导、鼓励多方参与,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政策机制,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发挥地方、学校和社会的作用,形成协同推进教育信息化的良好环境。 三、2014年教育信息化工作核心目标 一是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信息化基础设施差距。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南》2021》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演练指 南》xx》 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教育部 字体大小: 小中 大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 教基一厅[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各地各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教育部办公厅xx年2月22日 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 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提升学校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和管理水平,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安全素养,特制定本指南。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

急预案》《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目的意义 本指南立足于提升应急疏散演练的实际效果,明确应急疏散演练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涵盖演练的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等全过程,供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和集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通过实战型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逃生自救能力,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有序、迅速地安全疏散,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三、适用范围 本指南对演练的各个环节、步骤提出了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和规范性要求,适用于全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开展针对地震、火灾、校车事故等的应急疏散演练时参考。 四、基本原则 (一)精心准备,科学组织。学校要确保参演师生的生命安全,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要提前谋划,提出预案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尽量避开雨雪等恶劣天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保证疏散演练既安全有序又有效快速。 (二)着眼实战,注重细节。演练要立足于模拟紧急事件发生时的真实情景,要着眼于提高学校应急指挥人员的指挥协调能力、各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师生的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学校要制定科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5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教思政厅[20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教育规划纲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并结合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制定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请将有关情况和意见建议反馈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课程教学基本要求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造就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为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教思政厅…2011?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基本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需要,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科学、系统的教学大纲,组织实施相应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普遍接受心理健康课程教育。 一、课程性质与教学目标 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公共课程。课程旨在使学生明确心理健康的标准及意义,增强自我心理保健意识和心理危机预防意识,掌握并应用心理健康知识,培养自我认知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调节能力,切实提高心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 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依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具体分析当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及体质健康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教技[xx]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xx生产建设兵团教委、国防科工委科技质量司、部直属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动高等学校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我部在原《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我部。 教育部 xx年四月十六日 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面临

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其目标是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是依托高等学校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依托高等学校要赋予实验室相对独立的人事权和财务权,为独立的预算单位,在资源分配上,计划单列,与院、系平行。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是学科建设的重点,依托高等学校应将其列入重点建设和发展的范畴。第六条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第七条重点实验室要接受定期评估,优胜劣汰,动态发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教育部是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支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发展。 (二)指导重点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重点实验室建设。 (三)编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 (四)审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项、重组、合并、降级和撤消。 (五)聘任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六)组织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验收和评估。 (七)拨发、配套有关经费。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对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地方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的发展规划。

教育部16号文解读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16号文)解读 一、16号文的全称及国家出台16号文的目的 16号文全称《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2006年11月16日,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这个文件的目的是正确引导构建新的高职教育办学模式,切实把提高高职教育的教学质量放在首要位置。 二、教育部16号文也称“新九条”,其主要内容分别为: (1)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高等职业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关于人才培养目标:加强素质教育,强化职业道德,明确培养目标。 (3)关于专业改革与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就业为导向,加快专业改革与建设。 (4)关于课程建设与改革:加大课程建设与改革的力度,增强学生的职业能力。 (5)关于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6)关于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实习基地建设。 (7)关于师资建设:注重教师队伍的“双师”结构,改革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加强专兼结合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8)关于教学评估:加强教学评估,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9)关于领导保障:切实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保证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三、16号文件的“一个重点”、“两个要求”、“三个建设”、“四个加强”、“五个重视”: (一)一个重点:以全面提高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育部关于印发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教育部2014年1月11日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

害的; (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 >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 一些地方在劳动教育方面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劳动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劳动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 出现了一些学生轻视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培养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 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用 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 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2014年全国各省市普通高校数量排名

教育部:2014年全国各省市普通高校数量排名 来源:|发布时间:2014-08-22 编辑:szy 近日,教育部公布了2014年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14年7月9日,全国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共计2542所,其中: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成人高等学校296所(包括民办成人高校1所)。 各省的高校资源配置是否公平、中国普通高校发展情况总是社会关注的话题。中国普通高校越办越多吗?中国哪个省份高校最多?去哪个省份上学更容易考上211、985等学校?南方周末网根据教育部等权威部门的数据整理和统计,为你揭秘2014年中国普通高校情况。2014年普通高校增速下降,民办普通高校占比逐年增加。 截至2014年7月9日,普通高等学校2246所(包括民办普通高校444所),比2013年增加48所,增长率为2.18%,比2013年下降0.63个百分点。其中,2014年民办普通高校444所,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19.77%,自2010年以来,呈逐年增加趋势。

2010-2014年全国普通高校增长趋势备注:全国高等学校包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包括民办普通高校。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小虎/图) 2014年普通高校江苏134所居首,西藏仅6所 以各省拥有的高校数为指标,江苏有134所排在第一,占2246所普通高校总数的5.97%,山东和广东分列第二第三,分别有130所和125所。全国各省市拥有高校超过100所的共有8个,江苏、山东、广东、河南、湖南、安徽、辽宁和河北。最少的是西藏,仅有6所学校,占比0.27%。

2014年全国各省市普通高校占比情况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小虎/图)211、985高校占比北京均第一全国共有112所“211”学校,分布在31个省市。从各省市拥有的211高校数量看,北京有24所居首位,江苏11所和上海9所分别排在第二、第三位。39所“985”高校,仅分布在18个省市。排在前四位的是,北京8所,上海4所,陕西和湖南均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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