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表9.4.1 H020305( )

填充墙砌体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表9.4.1 H02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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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CB50300—200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条文说明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一2002)条文说明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Q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条文说明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条文说明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条文说明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条文说明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条文说明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条文说明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条文说明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条文说明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 主编部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1 2 年 5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936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结构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 ,自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1、2)﹑5.2.1﹑5.2.3﹑6.1.8﹑6.1.10﹑6.2.1﹑6.2.3﹑7.1.10﹑7.2.1﹑8.2.1﹑8.2.2﹑10.0.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设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月18日

1 总则 1.0.1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小砌块等砌体结构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铁路、公路和水工建筑等砌石工程。 1.0.3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配套使用。 1.0.5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砌体结构 由块体和砂浆砌筑而成的墙、柱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砖砌体、砌块砌体和石砌体结构的统称。 2.0.2配筋砌体 由配置钢筋的砌体作为建筑物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是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点

503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asonry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填充墙砌体规范》(参考Word)

9 填充墙砌体工程 9.1 一般规定 9.1.1 本章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 9.1.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 说明:9.1.2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为水泥胶凝增强的块材,以28d强度为标准设计强度,且龄期达到28d之前,自身收缩较快。为了有效控制砌体收缩裂缝和保证砌体强度,对砌筑时的龄期进行了规定。 9.1.3 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说明:9.1.3 考虑到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强度不太高,碰撞易碎,吸湿性相对较大,特做此规定。9.1.4 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 说明:9.1.4块材砌筑前浇水湿润是为了使其与砌筑有较好的粘结。根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的吸水、失水特性合适的含水率分别为:空心砖宜为

10%-15%;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宜为5%-8%。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时的含水率为35%左右,以后砌块逐渐干燥,施工时的含水率宜控制在小于15%(对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宜小于20%)。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在砌筑面适量浇水是为了保证砌筑砂浆的强度及砌体的整体性。 9.1.5 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应砌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或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或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说明:9.1.5考虑到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强度及耐久性,又不宜随剧烈碰撞,以及吸湿性大等因素而作此规定。 9.2 主控项目 9.2.1 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砖或砌块的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说明:9.2.1砖、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合格是砌体力学性能的重要保证,故做此规定。 9.3 一般项目 9.3.1 填充墙砌体一般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抽检数量: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 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 1.1 检验批的划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4.0.7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B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 .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 (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 2 )不超过250m3砌体; 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下列规定划分检验批: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

新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样本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的通知 建标[ ]59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87号) 的要求, 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 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 , 自 4月1日起施行。其中, 4.0.1、 4.0.8、 5.2.1、 5.2.3、 6.1.2、 6.1.7、 6.1.9、 6.2.1、 6.2.3、7.1.9、 7.2.1、 8.2.1、 8.2.2、 10.0.4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陕西省建筑科 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3月15日

前言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 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 ]87号文”关于印发‘二0 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 由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 陕西省建筑科学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 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总结了中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 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 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为准则, 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 由我部于 9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合并, 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 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 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以统一砌体工程施 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规范共分11章。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在该5章第1节”一般规定”中, 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第2节”主控项目”及第3节”一般项目”中, 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 本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 建标[2002]59号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我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该规范进行了审查,现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03-2002,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4.0.1、4.0.8、5.2.1、5.2.3、6.1.2、6.1.7、6.1.9、6.2.1、6.2.3、7.1.9、7.2.1、8.2.1、8.2.2、10.0.4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2年3月15日 前言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是根据国家建设部建标[2001]87号文“关于印发‘二000年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由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陕西省建筑科学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为准则,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1年9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规范的编制是将有关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吸收和补充相关内容,删除有关施工工艺、评优内容,构成新的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本规范共分11章。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等分项工程单独成章。在该5章第1节“一般规定”中,主要是对原材料及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要求,在第2节“主控项目”及第3节“一般项目”中,规定了验收项目的质量要求、抽检数量、检查方法。 本规范黑体字标明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西安市环城西路北段272号,邮政编码710082),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参加单位: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潍坊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主要起草人:张昌叙张鸿勋侯汝欣佟贵森张书禹赵瑞 1 总则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附答案)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试题 (单选40道,多选20道,判断20道) 一、单选题(共20题) 1、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A、0.5m B、1.0m C、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 D、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的2倍 2、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mm。 A、500 B、750 C、1000 D、洞口净宽度 3、接第2题: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 A、0.5m B、0.75m C、1m D、洞口高度的1/2 4、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A、300 B、500 C、750 D、洞口高度的1/2 5、砌体施工时,楼面和屋面堆载不得超过()。 A、2KN/m2 B、3KN/m2 C、楼板的允许载荷值 D、楼板允许荷载值的1.5倍 6、砌体工程对水泥进行检验,应以()为一批。 A、200吨 B、200吨 C、500吨 D、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 7、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登记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A、2% B、3% C、5% D、10% 8、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 A、2% B、3% C、5% D、10% 9、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完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沙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min。 A、1 B、2 C、3 D、5 10、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min。 A、1 B、2 C、3 D、5 11、砂浆应随拌随用,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不超过30℃时,水泥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2、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不超过30℃,水泥混合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3、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水泥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4、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水泥混合砂浆在拌成后()h内使用完毕。 A、2 B、3 C、4 D、8 15、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发砌筑时,施工期间气温不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超过()mm。 A、500 B、750 C、875 D、1000 16、施工时施砌的蒸压(养)砖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d 。 A、7 B、14 C、28 D、60 17、砖和砂浆的强度登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2014 1)在墙上留置临时施工洞口,其侧边离交接处墙面不应小于500mm,洞口净宽度不应超过1m; (2)不得在下列墙体或部位设置脚手眼。 1)120mm厚墙、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 2)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及过梁净跨度1/2的高度范围内。 3)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 4)砌体门窗洞口两侧200mm(石砌体为300mm)和转角处450mm(石砌体为600mm)范围内。 5)梁或梁垫下及其左右500mm范围内。 6)设计不允许设置脚手眼的部位。 (3)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在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未经设计同意,不得打凿墙体和在墙体上开凿水平沟槽。宽度超过300mm的洞口上部,应设置过梁。 (4)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坐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 (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在使用中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3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1个月)时,应复查试验,并按其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1)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少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5%。 2)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 3)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条件要求。 (3)配制水泥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4)消石灰粉不得直接使用于砌筑砂浆中。 (5)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形式检验报告。 (6)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分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 (7)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 (8)当施工中或验收时出现下列情况,可采用现场检验方法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原位检测或取样检测,并判定其强度。 1)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 2)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目录 一、混凝土工程 (1) 1 模板分项工程 (1) 1.1 模板安装 (1) 1.2 模板拆除 (2) 2 钢筋分项工程 (3) 2.1 一般规定 (3) 2.2 原材料 (3) 2.3 钢筋加工 (3) 2.4 钢筋连接 (4) 2.5 钢筋安装 (5) 3 预应力分项工程 (6) 3.1 一般规定 (6) 3.2 原材料 (6) 3.3 制作与安装 (6) 3.4 张拉和放张 (7) 3.5 灌浆及封锚 (8) 4 混凝土分项工程 (8) 4.1 一般规定 (8) 4.2 原材料 (9) 4.3 配合比设计 (9) 4.4 混凝土施工 (9) 5 现浇结构分项工程 (10) 5.1一般规定 (10) 5.2 外观质量 (11) 5.3 尺寸偏差 (11) 二、砌体结构工程 (13) 1 基本规定 (13) 2 砌筑砂浆 (14) 3 砖砌体工程 (16) 3.1 一般规定 (16) 3.2 主控项目 (17) 3.3 一般项目 (17) 4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18) 4.1 一般规定 (18) 4.2 主控项目 (19) 4.3 一般项目 (19) 5 石砌体工程 (19) 5.1 一般规定 (19) 5.2 主控项目 (20) 5.3 一般项目 (20) 6 配筋砌体工程 (21) 6.1 一般规定 (21)

6.3 一般项目 (22) 7 填充墙砌体工程 (22) 7.1 一般规定 (22) 7.2 主控项目 (22) 7.3 一般项目 (23) 三、建筑物防雷工程 (24) 1 接地装置分项工程 (24) 1.1 主控项目 (24) 1.2 一般项目 (24) 2 引下线分项工程 (25) 2.1 主控项目 (25) 2.2 一般项目 (25) 3 接闪器分项工程 (26) 3.1 主控项目 (26) 3.2 一般项目 (26) 4 等电位连接分项工程 (27) 4.1 主控项目 (27) 4.2 一般项目 (28) 5 屏蔽分项工程 (28) 5.1 主控项目 (28) 5.2 一般项目 (28) 6 综合布线分项工程 (28) 6.1 主控项目 (28) 6.2 一般项目 (28) 四、建筑电气照明装置 (29) 1 灯具 (29) 1.1 一般规定 (29) 1.2 常用灯具 (29) 1.3 专用灯具 (30) 2 插座、开关、风扇 (32) 2.1 插座 (32) 2.2 开关 (33) 2.3 风扇 (33) 3 照明配电箱(板) (34) 4 工程交接验收 (34) 五、1kV及以下配线工程 (36) 1 导线、线槽敷设 (36) 1.1 一般规定 (36) 1.2 钢导管敷设 (37) 1.3 可弯曲金属导管及金属软管敷设 (38) 1.4 刚性塑料绝缘导管敷设 (38) 1.5 线槽敷设 (39) 2 配线 (39)

砌体工程检验批填写范例

砖砌体(混水)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GB50203-2002 020301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砌体分部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XDQB2002-10墙砌体施工工艺标准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 录 主控项目1 砖强度等级设计要求M U10 符合要求 2 砂浆强度等级设计要求M10试块编号: 3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80%90、96、97、90、95、96 4 斜槎留置第5.2.3条√ 5 直槎拉结筋及接槎处理第5.2.4条√ 6 轴线位移≤10mm 5 3 2 7 8 3 12 ⑩ 7 垂直度(每层)≤5mm ⑤ 3 3 1 4 3 7 2 一般项目 1 组砌方法第5.3.1条√ 符合要求 2 水平灰缝厚度10mm 8~12mm 最大12mm,最小8mm,10处平均10mm 3 基础顶面、楼面标高±15mm 10 9 -5 8 3 -2 -17 7 4 表面不整度(混水)8mm ⑧ 4 3 6 2 2 10 3 5 门窗洞口高度、宽度±5mm 4 -2 2 ⑤-1 -3 -7 4 6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20mm 9 22 5 4 7 水平灰缝平直度(混水)10mm ⑩ 5 5 2 4 9 12 3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施工规范规定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年月日注:①定性项目符合要求打√,反之打×;②定量项目加○表示超出企业标准,加△表示 1 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masonry engineering 1 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统一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的砖、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砌体的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1.0.3 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 砌体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质量控制等级control grad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按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若干要素对施工技术水平所作的分级。 2.0.2 型式检验type inspection 确认产品或过程应用结果适用性所进行的检验。 2.0.3 通缝continuous seam 砌体中、上下皮块材搭接长度小于规定数值的竖向灰缝。 2.0.4 假缝suppositious seam 为掩盖砌体竖向灰缝内在质量缺陷,砌筑砌体时仅在表面作灰缝处理的灰缝。 2.0.5 配筋砌体reinforced masonry 网状配筋砌体柱、水平配筋砌体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面层或钢筋砂浆面层组合砌体柱(墙)、砖砌体和钢筋混凝土构造柱组合墙以及配筋砌体剪力墙的统称。 2.0.6 芯柱core column 在砌块内部空腔中插入竖向钢筋并浇灌混凝土后形成的砌体内部的钢筋混凝土小柱。 2.0.7 原位检测inspection at original space 采用标准的检验方法,在现场砌体中选样进行非破损或微破损检测,以判定砌筑砂浆和砌体实体强度的检测。 3 基本规定 3.0.1 砌体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尚应有材料主要性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0.2 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2的规定。 表3.0.2 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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