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1 .总则 1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

2 本准则等同采用GB /T15481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

4 为保持与GB /T15481 -199

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 1 .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 .5 JJF1001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

6 GB /T15483 .1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 2 .

7 GB /T15483 . 2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 .定义 3 . 1 实验室laboratory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注: 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 .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 .3 校准实验室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 . 4 校准calibration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注: 1 .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 .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3 .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 .5 检验test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 3 . 6 校准方法calibration metbod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 .7 检验方法test method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 .8 检定(验证)verification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 .9 质量体系quality system为实施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3 .10 质量手册quality manual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注:质量手册可以列出与实验室质量工作有关的其他文件。 3 .11 参考标准reference standard在给定地区或在给定组织内,通常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测量标准,在该处所做的测量均从它导出。 3 .12 标准物质reference material具有一种或多种足够好地确立了的特性、用于校准仪器、评审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材料或物质。 3 .13 有证标准物质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 (CRM )附有证书的参考物质,其一种或多种特性值用建立了溯源性的程序确定,使之可溯源到准确复现的表示该特性值的测量单位,每一种出证的特性值都附有给定置信水平的不确定度。注: 1 .有证参考物质一般成批制备,其特性值是通过对代表整批物质的样品进行测量而确定,并具有规定的不确定度。 2 .当物质与特制的器件结合时,例如,已知三相点的物质装入三相点瓶、已知光密度的玻璃组装成透射滤光片、尺寸均匀的球状颗粒安放在显微镜载片上,有证参考物质的特性有时可方便和可靠地确定。上述这些器件也可以认为是有证参考物质。 3 .所有有证参考物质均应符合本规范中测量标准的定义。

4 .有些参考物质和有证参考物质,由于不能和已确定的化学结构相关联或出于其他原因,其特性不能按严格规定的物理和化学测量方法确定。这类物质包括某些生物物质,如疫苗,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规定了它的国际单位。 3 .14 溯源性traceability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与国家测量标准或国际测量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注: 1 .此概念常用形容词“可溯源的”来表述。 2 .这条不间断的比较链称为溯源链。 3 .1

5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 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对实验室的校准或检验工作进行判定。 3 .1

6 要求requirement 为能识别和考核一个实体,将对其特性的需要转化为一系列定量的或文字描述的规范。 4 .组织和管理 4 . 1 实验室应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组织和运作方式应保证固定的、临时的和可移动的设施满足本准则的要求。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实验室一般为独立法人;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4 .2 实验室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有管理人员,并具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利和资源;( b )有措施保证所有工作人员不受任何来自商业、财务和其它会影响其工作质量的压力;( c )其组织形式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 d )对影响检验质量的所有管理、

执行或验证人员规定其职责、职权和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 e )由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了解检验工作目的,以及懂得如何评定检验结果的人员实施监督。监督人员与非监督人员的比例应足以保证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 f )有负责技术工作的技术主管(无论如何称谓);(g )有负责质量体系及其实施的质量主管(无论如何称谓)。他可以直接与负责实验室质量方针和资源决策的最高管理者及技术主管联系。在规模较小的实验室中,质量主管也可以是技术主管;(h )在技术或质量主管不在时,要指定其代理人,并在质量手册中规定;(i )应在质量手册或程序文件中规定,保证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j )适当时,参加国际、国家、行业或自行组织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计划;(k )对政府下达的指令性检验任务,应编制计划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5 .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 5 . 1 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与其承担的检验工作类型、范围和工作量相适应的质量体系。质量体系要素应形成文件。质量文件应提供给实验室人员使用。实验室应明文规定达到良好工作水平和检验服务的质量方针、目标并作出承诺。实验室的管理者应将质量方针和目标纳入质量手册,并使实验室所有有关人员都知道、理解并贯彻执行。质量主管应负责保持质量手册的现行有效性。 5 . 2 质量手册以及相关的质量文件应阐述实验室为满足本准则的要求所制订的方针和工作程序。质量手册和相关质量文件应包括:( a )最高管理者的质量方针声明,包括目标和承诺;( b )实验室组织与管理结构以及它在任一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和相应的组织图;( c )管理工作、技术工作,支持服务和质量体系之间的关系;( d )文件的控制和维护程序;( e )关键人员的岗位描述及相关人员的工作岗位描述;( f )实验室获准签字人的识别(适用时);(g )实验室实现量值溯源的程序;(h )实验室检验的范围;(i )确保实验室评审所有新工作的措施,以保证实验室在开始新工作之前有适当的设施和资源;(j )列出在用的检验程序;(k )处置检验样品的程序;(l )列出在用的主要仪器设备和参考测量标准;(m )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维护程序;(n )涉及检定(验证)的活动,包括实验室之间比对、能力验证计划、标准物质的使用、内部质量控制方案;(o )当发现检验有差异或发生偏离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时,应遵循反馈和纠正措施的程序;(p )实验室关于允许偏离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或标准规范的例外情况的管理措施;(q )处理抱怨程序;(r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程序;(s )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程序。 5 . 3 实验室应定期对其工作进行审核,以证实其运行能持续地符合质量体系的要求。这种审核应由受过培训和有资格的人员承担;审核人员应与被审核工作无关。当审核中发现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和有效性可疑时,实验室应立即采取纠正措施并书面通知可能受到影响的所有委托方。 5 . 4 管理者应对为满

足本准则要求而建立的质量体系每年至少评审一次,以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性,并进行必要的更改和改进。 5 . 5 在审核和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形成文件。对质量负责的人员应保证这些纠正措施在议定的时间内完成。 5 . 6 除定期审核以外,实验室还应采取其它有效的检查方法来确保提供给委托方结果的质量,并应对这些检查方法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其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a )尽可能采用统计技术的内部质量控制方案;( b )参加能力验证试验或其他实验室间的比对;( c )定期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和/或在内部质量控制中使用副标准物质;( d )用相同或不相同的方法进行重复检验;( e )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 f )一个样品不同特性检验结果的相关性。 6 .人员 6 .1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人员,这些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 a )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 b )最高管理者和技术主管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确认;( c )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由其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d )实验室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检验业务。 6 . 2 实验室应确保其人员得到及时培训。检验人员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6 .3 实验室应保存技术人员有关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技术业绩档案。

7 .设施和环境7 .1 实验室的设施、检验场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等应便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7 . 2 检验所处的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或对其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产生不利的影响,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验时尤应注意。7 . 3 适当时,实验室应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和记录的设施。对影响检验的因素,例如生物灭菌、灰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电压、温度、噪声和振动水平等应予以适当重视。应配置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的安全设施,以免影响检验工作质量。7 . 4 相邻区域内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7 . 5 进入和使用有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应有明确的限制和控制。

7 .6 应有适当措施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并符合有关人身健康和环保要求。8 .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8 . 1 实验室应正确配备进行检验的全部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限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则应保证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仪器设备购置、验收、流转应受控。未经定型的专用检验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8 . 2 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并有维护程序;如果任一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通过检定(验证)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检定(验证)或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实验室应检查由于这种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验

所造成的影响。8 . 3 每一台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8 .4 应保存每一台仪器设备以及对检验有重要意义的标准物质的档案,其内容包括:(a )仪器设备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型号、序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 c )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 d )目前放置地点(如果适用);( e )接收时的状态及验收记录(例如全新的,用过的,经改装的);( f )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或复制件);(g )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的日期和结果以及下次校准和/或检定(验证)的日期;(h )迄今所进行维护的记录和今后维护的计划;(i )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的历史记录。

9 .量值溯源和校准9 .1 凡对检验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影响的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实验室应制定有关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的校准与检定(验证)的周期检定计划。9 . 2 应制定和实施仪器设备的校准和/或检定(验证)和确认的总体计划,以确保(适用时)实验室的测量可追溯到已有的国家计量基准。校准证书应能证明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并应提供测量结果和有关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经批准的计量规范的说明。自检定/校准的仪器设备,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的要求,绘制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的量值传递方框图(适用时),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制规定的要求。9 . 3 如不可能溯源到国家计量基准,实验室应提供结果相关性的满意证据,例如参加一个适当的实验室间的比对或能力验证计划。9 . 4 实验室建立的测量参考标准只能用于校准,不能用于其他目的,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测量参考标准的性能不会失效。9 . 5 测量的参考标准的校准工作应由能提供对国家计量基准溯源的机构进行。应编制参考标准进行校准和检定(验证)的计划。计量检定用最高计量标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相关规定经考核合格。9 . 6 适用时,参考标准、测量和检验仪器设备在两次检定(验证)/校准之间应经受运行中的检查。

9 .7 如可能,标准物质应能溯源到国家或国际计量基准,或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标准参考物质。应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有效期内)。10 .检验方法10 . 1 实验室应对缺少指导书可能会给检验工作带来危害的所有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样品的处置和制备、检验工作编制指导书,并在质量文件中规定。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数据都应现行有效并便于工作人员使用。10 . 2 实验室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和程序进行所有检验工作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有关业务活动(包括样品的抽取、处置、传送和贮存、制备,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检验数据的分析);这些方法和程序应与所要求的准确度和有关检验的标准规范一致。10 . 3 没有国际、国家、行业、地方规定的检验方法时,实验室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已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技文献或杂志上公布的方法,但应经实验室技术主管确认。10 .4 需要使用非标准方法时,这些方法应征得委托方同意,并形成有效文件,使出具的报告为委托方和用户所接受。10 . 5 当抽样作为检验方法的一部分时,实验室应按有关程序文件的规定和适当的统计技术抽取样品。10 . 6 应对计算和数据换算进行适当的检查。10 .7 当使用计算机或自动化设备采集、处理、运算、记录、报告、存贮或检索检验数据时,实验室应确保:( a )符合本准则要求;( b )计算机软件应形成文件并满足使用要求;( c )制定并执行保护数据完整性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贮存、数据传

输和数据处理的完整性;( d )对计算机和自动化设备进行维护,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证检验数据完整性所必需的环境和工作条件;( e )制定和执行保证数据安全的适当程序,包括防止非授权人员接触和未经批准修改计算机记录。10 .8 实验室应制定其技术工作中所使用的消耗材料的采购、验收和贮存的程序。11 .检验样品的处置11 .1 实验室应建立对拟检验样品的唯一识别系统,以保证在任何时候对样品的识别不发生混淆。11 .2 在接收检验样品时,应记录其状态,包括是否异常或是否与相应的检验方法中所描述的标准状态有所偏离。如果对样品是否适用于检验有任何疑问,或者样品与提供的说明不符,或者对要求的检验规定得不完全,实验室应在工作开始之前询问委托方,要求进一步予以说明。实验室应确定是否已完成了对样品的必要准备,包括是否按委托方要求对样品进行的相应准备。11 . 3 实验室应在质量文件中规定有适当的设施避免检验所用样品在贮存、处置、准备检验过程中变质或损坏,并遵守随样品提供的任何有关说明书。如果样品必须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贮存或处置,则应对这些条件加以维持、监控和记录(如必要)。当检验样品或其一部分须妥善保存时(例如:基于记录、安全或价值昂贵或日后对检验进行检查的原因),实验室应有贮存和安全措施,以保护这些需要妥善保存的样品或其部分状态的完整性。11 . 4 实验室应编制对检验样品接收、保存或安全处置的质量程序文件,包括为维护实验室诚实性所必需的各项规定。12 .记录12 .1 实验室应有适合自身具体情况并符合现行规章的记录制度。所有的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记录以及证书副本、检验证书副本、检验报告副本均应归档并保存适当的期限。每次检验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记录应包括参与抽样、样品准备、检验人员的标识。记录更改应按适当程序规范进行。12 . 2 所有记录(包括8 . 4 条中有关校准和检验仪器设备的记录)、证书和报告都应安全贮存、妥善保管并为委托方保密。13 .证书和报告13 . 1 对于实验室完成的每一项或每一项系列检验的结果,均应按照检验方法中的规定,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在检验证书或报告中表述,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证书或报告中还应包括为说明检验结果所必需的各种信息采用方法所要求的全部信息。13 . 2 每份检验证书或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a )标题,例如“检验证书”或“检验报告”;( b )实验室的名称与地址,进行检验的地点(如果与实验室地址不同);( c )检验证书或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序号)和每页及总页数的标识;( d )委托方的名称和地址(如果适用);( e )被检验样品的说明和明确标识;( f )检验样品的特性和状态;(g )检验样品的接收和进行检验的日期(如果适用);(h )对所采用检验方法的标识,或者对所采用的任何非标准方法的明确说明;(i )涉及的抽样程序(如果适用);(j )对检验方法的任何偏离、增加或减少以及其他任何与特定的检验有关的信息,如环境条件;(k )测量、检查和导出的结果(适当地辅以表格、图、简图和照片加以说明),以及对结果失效的证明;(l )对估算的检验结果不确定度的说明(如果适用);(m )对检验证书或报告(不管如何形成)内容负责人员的签字、职务或等效标识,以及签发日期;(n )如果适用,作出本结果仅对所检验样品有效的声明;(o )未经实验室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检验证书或报告(完整复制除外)的声明。13 . 3 如果检验证书或报告中包含分包方所进行的检验结果,则应明确地标明。

13 .4 应合理的编制检验证书或报告,尤其是检验数据的表达应易于读者理解。注意逐一设计所承担不同类型检验证书或报告的格式,但标题应尽量标准化。13 . 5 对已发出的检验证

书或报告作重大修改,只能以另发文的方式,或采用对“编号为××××的检验证书或报告”作出补充声明或以检验数据修改单的方式。这种修改应有相应规定并符合本准则第12 条的全部相应要求。

13 .6 当发现诸如检验仪器设备有缺陷等情况,而对任何证书、报告或对证书或报告的修改单所给出结果的有效性产生疑问时,实验室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13 .7 当委托方要求用电话、电传、图文传真或其他电子和电磁设备传送检验结果时,实验室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循质量文件规定的程序,这些程序应满足本准则的要求,并为委托方保密。14 .检验的分包14 .1 如果实验室将检验工作的一部分分包,接受分包的实验室要符合本准则的要求;分包比例必须予以控制(限仪器设备为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实验室应确保并证实分包方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并能满足相同的能力要求。实验室应将分包事项以书面形式征得委托方同意后方可分包。14 . 2 实验室应记录和保存调查分包方的能力及符合性的详细资料,并保存有关分包事项的登记册。15 .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15 . 1 实验室在寻求本准则未涉及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以支持其检验工作时,应选用能充分保证实验室检验质量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15 . 2 如外部支持服务或供应商无独立的质量保证,实验室则应制定有关程序确保所购仪器购备、材料和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只要有可能,实验室应确保所购仪器设备和消耗材料在使用前按相应的检验所要求的标准规范进行检验、校准或检定(验证)。15 . 3 实验室应保存所有为检验提供所需的支持服务和供应品的所有供应商的记录。16 .抱怨16 .1 实验室应在质量文件或程序中,作出处理委托方或其他单位对实验室工作提出抱怨的规定,并记录和保存所有抱怨及处理意见。16 . 2 当抱怨或其他任何事项是对实验室是否符合其方针或程序、或者是否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是对其他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提出疑问时,实验室应确保按本准则 5 . 3 条的要求,立即对涉及的范围和职责进行审核。

值班记录表时间:年月日带班领导:

关于印发《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二年九月四日 附件1: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获证检 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获得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产品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保证其出具的检测数据公正、科学、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获证检测机构是指获得计量认证或者获得计量认证及审查认可资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及其他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获证检测机构)。 第三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对获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主要采取定期监督评审、比对试验、能力验证和不定期检查等方式。 第五条对获得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由国家认监委下达监督评审计划。对获得省级计量认证或者计量认证与审查认可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监督评审计划。 第六条国家认监委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监督评审计划组织评审组对获证检测机构是否保持获证时的能力和水平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应当在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证书5年有效期内进行2次,可分别安排在发证后的18个月和36个月时进行。 第七条评审组应当由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员组成,评审组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必要时可另外聘请技术专家。 第八条监督评审依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有关条款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上次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 (二)通过审查实验室质量活动记录(如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对检测机构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进行评价; (三)对上次评审后,发生检验标准变更的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条件进行确认。对变更标准后不具备能力和条件的项目应当取消或者增加限制条件; (四)重点选择能够覆盖被认证的检测技术能力的、标准变更的或者在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准则试行 1.总则 1.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等同采纳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专门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 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治理方法 2.5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6 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打算的建立和运作 2.7 GB/T15483.2-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打算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3 校准实验室calibration laboratory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 校准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阻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能够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5 检验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 3.6 校准方法calibration metb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7 检验方法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8 检定(验证)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知识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能全面、客观地反映产品的质量信息,一般是由独立于供需双方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完成的。第三方专业检验机构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有资格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检验报告)。生产企业对自己生产的产品所做的检验报告,称为第一方(供方)检验报告,由于利益相关,没有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资格。为了保证第三方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和检验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了检验机构的计量能力后,授予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M A章(含计量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证书有效期为五年,下同)。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C A 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国家级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

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 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 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最多,也最重要。上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 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 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 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的。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

计量认证审核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思考(练习题)复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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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认证/审核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思考(练习题) (复习参考资料) 练习一质量体系基础 1、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区别?

要点: 2、评审准则要求中,明确必须制定那些文件化程序,列出清单。答:必须制定如下文件化程序 1.文件的控制和维护程序 2.量值溯源程序 3.开展新检验项目的程序 4.处置检验样品的程序 5.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维护程序 6.不符合项(产品)的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7.允许偏离规定的控制程序 8.处理抱怨程序 9.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10.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11.质量体系评审程序 12.保护数据完整性程序(自动化设备、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 13.保证数据安全性程序(自动化设备、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 14.设备及消耗材料料的采购,验收和贮存程序 15.记录管理制度(程序) 16.在用的检验程序 17.抽样的检验程序(抽样作为检验的一部分时) 18.证书和报告管理程序 3、举出说明量值溯源和校准过程的组织和技术接口。 答:①向社会上开展检定/校准的机构(单位)溯源时,要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应向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溯源。 ②自行进行检定时,应依法申请,并获得《计量标准证书》。无国家(或地方)检定规程计量/测量设备的校准,若要自行进行时,要满足相应要求,其对应的标准设备量值应溯源。 ③用于测量/校准的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应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并执行。 4、质量体系需要控制的文件和资料有哪些举例说明 答:需要控制的文件和资料分内部制订和来自外部的两部分。 内部制订的文件如: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检定或校准计划,管理性程序文件,技术性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来自外部文件资料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测或校准方法、图纸、软件、参考数据手册等。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程序 一、项目名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资格审批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检验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是否符合标准进行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九条:“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三、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条件 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实施机关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含省级、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纤维检验所,以下简称省级产品质检所)的验收工作。 五、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的基本程序 此项行政审批包括省级产品质检所提出申请;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受理;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验收;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报认监委领导批准。 六、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评审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评审机构按规定执行)。 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的10日内,颁发验收证书 七、收费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审批工作不收费,评审的费用由评审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 附件一、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附件二、申请书

附件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程序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工作包括申请、受理、验收、审批等,具体如下: 一、提出申请 需要取得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申请单位应当满足基本条件,填写申请书,申请书可从相关网站下载。 申请单位将申请书及要求的相关资料,报国家认监委受理部门(认监委实验室部)。 二、受理申请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在5日内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满足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组织验收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委托评审机构对申请机构进行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审查验收“三合一”评审,确定申请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是否符合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的相关要求,并提出报告。 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组织进行验收,确定申请单位符合验收条件。 评审和验收的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 T 15481-2000)和《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实施细则》。 四、审查批准 验收活动结束后,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出验收结论,报认监委领导批准,并颁发《验收证书》。 五、验收复查 省级产品质检所验收证书有效期为5年,到期的国家质检中心可提前半年提出复查的申请,复查合格的继续批准验收。复查也按上述程序进行。

Csgqkla-a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

、| !_ 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 准则 1 .总则 1 . 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 . 2 本准则等同采用 GB / T15481 - 1995 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 . 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 . 4 为保持与 GB / T15481 - 1995 标准文本的一致性, 1 . 3 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 . 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 . 5 JJF1001 - 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 . 6 GB / T1548 3 . 1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1 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 2 . 7 GB / T1548 3 . 2 - 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 2 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 .定义 3 . 1 实验室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 .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试行)日期:2003-07-16 发布单位:农业部 1.总则 1.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等同采用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特殊要求(本准则中黑体字表述)。 1.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法设置和授权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的评审;其他类型实验室自愿申请计量认证的评审。 1.4 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标准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参考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 2.5 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6 GB/T1548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计划的建立和运作 2.7 GB/T15483.2-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计划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如果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以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该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况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testing laboratory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用版)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30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用版) 1、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民以食为天”,当今世界,人们越来越关注环境污染对健康的影响,保护环境和食品质量安全已成为人们共同追求的目标。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观念日益加强,绿色食品消费成为时尚,而首当其冲的是对绿色无公害食品的关注和期盼。当前,迫切需要“从田头到餐桌”实行全程监控,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从生产源头抓起,实现农产品生产和消费无公害化。 2、是提高全民身体素质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问题已成为目前农业发展的一个主要矛盾。化肥、农药、激素农资的使用,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数量的增长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带来了隐患。目前,我国癌症发

病率居高不下与农产品食用安全性有很大关系。如人体摄入的NO3-有81.2%来自所吃的蔬菜,蔬菜中有NO3-大量积累会转化为NO2-,并可生成强致癌物质NH4NO2-,诱发人体消化系统癌变。世界卫生组织在1973年就规定了硝酸盐的限量指标为5mg/kg体重(按NaNO3计),亚硝酸盐为0.2mg/kg体重(按NaNO2计),还有农药残留和其他有害物质超标造成餐桌污染、引发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建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可以从产地和市场两个环节入手,通过对农产品实行“从田头到餐桌”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保障人体健康安全。 3、是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 自1997年以来,我国农产品市场出现了少有的买方市场,农民卖粮难,增产不增收,出现了低水平相对过剩。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农产品的品质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其中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只有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改变陈旧生产方式,发展安全、优质农产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才能进一步拓宽农产品消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与实验室认可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与实验室认可 一、计量认证——计量认证证书 计量认证(CMA)是国家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由国家或省级计量认证管理部门会同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 CMA是China Metrology Accredidation(中国计量认证)的缩写。 取得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CMA标志。CMA—是检测机构计量订证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 凡是具备计量认证申请条件的实验室都可以向当地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认证。 二、审查认可 审查认可是指国家认监委和地方质检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承担产品是否符合标准的检验任务和承担其他标准实施监督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检测能力以及质量体系进行的审查。 1986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试行办法>>,随后,各省、地市、县纷纷建立了专门的产品质检所,国家和省级(甚至一些副省级市和个别地级市)授权了一些国家质检中心和省级质检站。 1990年发布的《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29条)明确了对这些质检机构的规划、审查工作。在技术监督系统依法设置的质检所称“审查验收”,对行业的检验机构叫依法授权,统称“审查认可”,使用CAL标志。 CAL标志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的检验机构的专用标志。CAL标志是China Accredited Laboratory(中国考核合格检验实验室)的缩写。

计量认证质量手册2017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质量手册 JYCH/HM000/B0-2017 (第2版) 编制:体系编写小组 审核:陈杰晖 批准人:常洲 地址:手写副本控制:√受控□不受控电话:手写发放编号:01 传真:手写持有人(或部门):总经理 邮编:手写 2017年01月02日发布 2017年01月03 日实施

颁布令 为了确保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各项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减少和预防管理体系和管理活动缺陷;并满足最新发布的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2016正式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特编制本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是为规范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内部文件,所描述的管理体系符合质检总局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2016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它阐述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达到什么水平、要做什么、应有什么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及描述,是公司全体人员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保证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依据,是其管理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方便使用和管理,本手册以活页形式装订。 特批准发布!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总经理:常洲 2017年 01 月 02日

公正性声明 为了确保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法律地位和检测工作的法律效力,声明如下: 1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检测相关标准、合同约定的标准,检测工作按照质量体系规定的程序运行,对委托方的检测样品的质量作出客观、科学、公正的评价,对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 2 测绘公司的检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商业、经济利益和其它方面的干预和影响,不参加影响自身公正性地位的活动,独立开展检测工作。 3 测绘公司始终不渝地维护其诚信的工作态度,杜绝损害委托方利益的事情发生。向委托方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履行法律义务。 4 测绘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与委托人签定的合同和契约,对委托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和检测结果负有保密责任,不得用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 5 全体员工严守纪律,积极进取,欢迎社会各界对测绘公司工作给予监督和指正。 6 保证公正性措施: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 南京捷鹰数码测绘有限公司 总经理:常洲 2017年 01 月 02日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 1、开发目的 根据广西区质监局对质检机构的监管需求,我公司结合实际开发需要,开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系统,重点是通过互联网络,对质检机构出具的各项检验报告,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检验信息、检验报告、报告档案等,通过联网系统的实时监测功能,系统的应用给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更全面、更准确、更及时地实施监管提供了可能。 2、系统结构 系统由两个部分构成分别是:检测机构使用的数据报送客户端软件和后台数据管理平台。系统包含质检机构基本情况信息管理模块、质检机构重点检验报告检测数据上传监控管理模块、实时数据与检测报告比对以及数据搜索、导出、打印功能等模块。 3、系统功能构成 3.1管理后台 3.1.1机构列表管理 机构列表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当前管理员用户所管辖的机构的名单,机构名称后面有连接可以查阅该机 构的的详细信息、人员信息、设备信息。

3.1.2检测报告管理 检测报告管理模块用于查阅检测站上传的检测报告,通过该模块可以查看某一个检测站上传的所有检测报告的详细信息及评价情况。为了便于查找检测报告列表上方提供查询条件。 3.1.3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 机构检验数据库查询及时实施监管,页面以列表的形式列出所有的检测站的,可以实施监管所有上传检测报告的数据与检测站本地的数据。

3.1.4数据汇总分析 数据汇总分析模块是以图表的形式展现某一时段的检测数据的合格与不合格情况,通过一些指定的查询和汇总条件展现需要的数据。 3.1.4系统管理 系统管理模块为管理系统的用户账户管理,该模块可以管理检测站用户和管理员用户的权限和站点的信息。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知识问答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知识问答 1.什么是[可测量的]量[measurabie]quantty? 答:现象、物体或物质可定性区别和定量确定的属性。 量是物质世界运动规律的基本概念,如日常生活中碰到的物体轻重、大小,气温高低,速 度快慢等都是量的概念。量是不依赖于人们的主观意识的客观存在。一切自然现象、物体或物质,只有用量来描述时,才能揭示其运动规律及相互依存关系。 所谓定性区别是指量在性质上的差别,如几何量、力学量、电学量、时间量、热学量等,它们的性质不一样,相互之间不能比较大小。性质相同的量可以组合在一起,可以相互比较,如功、能、热可用同一个单位焦耳表示;工件的长度、宽度、高度可用长度单位米来表示等。所谓定量确定是指确定具体量大小而言,如测量某物体的质量多少,测量大气的压力高低等等,而且同类量的大小可以相互比较。 长期以来,人们通过对量的研究和测量,揭示了很多自然奥秘,有力地推动了生产力发展,但人们在量的研究和测量上,仍然存在很多盲区。例如:人们对香烟、酒类、调味品的一些非理化指标的测量上还无能为力,目前只停留在定性的认识上。这样的例子在很多学科都存在,需要广大计量科学工作者去探索、研究。 2.什么是[计量]单位unit[0f measurement]? 答:为定量表示同种量的大小而约定地定义和采用的特定量。 注: 1)测量单位具有约定地赋予的名称和符合。 2)同量纲量(不一定是同种量)的单位可有相同的名称和符号。 3)计量单位与测量单位定义相同。 3.什么是导出[测量]单位derived unit[of measurement] 答:给定量制中导出量的测量单位。 1)导出测量单位在我国也称导出计量单位,在各学科、各工程技术领域中,大量使用的国际单位制单位都是根据它的定义方程式,由7个基本量单位导出的组合单位。 2)在国际单位中,有些导出单位具有专门的名称和符号,如牛顿(N)、焦耳(J)等。 3)导出计量单位与导出测量单位定义相同。 4.什么是国际单位制(SI) International Systern of Units(S1)? 答:由国际计量大会(CGPM)采纳和推荐的一种一贯单位制。国际单位制(SI)结构如下: 国际单位制(SI)SI基本单位(见表1) SI导出单位包括SI辅助单位在内的具有专门名称的IS导出单位(见表2) 组合形式的SI导出单位 SI单位的倍数和分数单位

品质部-检测中心职责

编制日期岗位编号 拟写人审核人核准人 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品质部 岗位名称:检测中心科长 岗位类别:科级 直属上级:经理 下属岗位:燃气试验员、电器试验员、产品认证专员、品质工程 岗位内容: 1.负责制订管理相关工作流程及管理制度 2.主导新产品检验标准的编制 3.参与新产品试制相关过程,对新产品的试产进行确认并进行跟踪,提供报告 4.负责组织产品新品上市检测,获得合法证据,保持在役产品一致性 5.负责产品的型式检验、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新品OTS检验确认。 6.负责新产品导入时的品质信息收集、汇总、反馈及跟踪改善成效 7.负责对客诉异常进行处理、追踪、确认、回报及汇整 8.组织对市场品质异常进行分析,确认,对改进措施进行落实,跟踪 9.向经理提出有关改进方法,改进在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现象 10.负责公司计量仪器设备调配、维护,并保持计量有效性 11.负责对实验室试验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2.调配实验室日常试验工作,对品质异常进行协调与处理,并对结果进行跟踪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5-35岁,从事品质管理5年以上 2.具备机械、电子行业及检测中心相关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岗位说明书,愿意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该岗位的职责。同时,严格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达到岗位所需的能力;如有差距,将努力通过参加培训等学习手段,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缩小差距。 签名:日期:

编制日期岗位编号 拟写人审核人核准人 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品质部 岗位名称:燃气试验员 岗位类别:职员 直属上级:检测中心科长 下属岗位: 岗位内容: 1.公司燃气产品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工作,并提供报告 2. 参与检验及测试标准的编制 3.负责所负责范围OTS产品的试验确认,并提供报告 4.根据产品实现过程需要为技术及生产提供产品的技术参数 5.负责对获证后的产品进行日常监督与维护 6.负责燃气使用仪器设备相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7.协助研发部新品试验验证工作及燃气产品新品上市检测准备工作 8.协助品质工程完成成品退品鉴定工作 9.完成市场品质异常退件的试验分析 10.做好任务过程中的记录并保持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5-35岁,从事品质管理2年以上 2.具备机械及电子行业相关知识 3.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 本人已仔细阅读以上岗位说明书,愿意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该岗位的职责。同时,严格按岗位说明书的要求达到岗位所需的能力;如有差距,将努力通过参加培训等学习手段,以提高自己的能力,缩小差距。 签名:日期: 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品质部 岗位名称:电器试验员

实验室计量认证相关要求

实验室计量认证的要求 一、《评审准则》条文中对实验室人员、设施和环境、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的规定: 1、人员 1.1 实验室应有足够的人员,这些人员应经过与其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得教育、培训,并有相应得技术知识和经验。 (a)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技术主管、质量主管及各部门主管应有任命文件; (b)最高管理者和技术主管的变更需报发证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备案; (c)非独立法人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应由其法人单位的行政领导成员担任; (d)实验室技术主管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 1.2 实验室应确保其人员得到及时培训。检验人员应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3 实验室应保持技术人员有关资格、培训、技能和经历等的技术业绩档案。 2、设施和环境 2.1 实验室的设施、检验场地以及能源、照明、采暖和通风应便于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2.2 检验所处的环境不应影响检验结果的有效性或对其所要求的测量准确度产生不利的影响,在非固定场所进行检验时尤应注意。 2.3 适当时,实验室应配备对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测、控制和记录的设施。对影响检验的因素,例如生物灭菌、灰尘、电磁干扰、湿度、电源电压、温度、噪声和振动水平等应予以适当重视。应配置停电、停水、防火等应急得安全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4 相邻区域内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5 进入和使用有影响工作质量的区域应有明确的限制和控制。2.6 应有适当措施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管理。并符合有关人身健康和环保要求。 3、仪器设备和标准物质 3.1 实验室应正确配备进行检验的全部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如果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控制范围以外的仪器设备(限使用频次低,价格昂贵及特种项目),则应保证符合本准则规定的相关要求。仪器设备购置、验收、流转应受控。未经定型的专用检验仪器设备需提供相关技术单位的验证证明。 3.2 应对所有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修,并有维护程序;如果任一仪器设备有过载或错误操作、或显示的结可疑、或通过检定(验证)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应将其贮存在规定的地方直至修复;修复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校准、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报告书(doc 26页)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评审报告书(doc 26页)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评审报告 机构名称: 评审机构名称: 评审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本《评审报告》报批件的封面、封底必须为统一印制件,有盖章 和签字页的需为原件。 2.本《评审报告》可用墨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应清楚。 3.本《评审报告》的表格填报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 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4.本《评审报告》所选“□”内打“√”。 5.本《评审报告》须经评审组签字有效。 6.本《评审报告》亦适用扩项、监督和复评审。 7.本《评审报告》所附附件: 附件1: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表 附件2:现场试验项目汇总表 附件3:现场试验结果评价表 附件4:评审组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附件5:整改完成记录、评审组长确认及审批意见

1.概况 1.1 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机构设施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1.4 法人类别 1.4.1独立法人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4.2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 1.5 评审类型 1.5.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监督□其他1.5.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授权) □首次□扩项□复评审□监督□其他1.5.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监督□其他1.6 批准证书情况(审批机构填写)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授权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验收证书编号:证书有效截止日: 2.评审结论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 评审准则(试行) 1.总则 1.1 为统一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1.2 本准则等同采纳GB/T15481-1995国家标准,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了有关计量认证的专门要求(本准则中用黑体字表述)。 1.3 本准则适用于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的评审。1.4 为保持与GB/T15481-1995文本的一致性,1.3款所指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在本准则中统称为“实验室”。 2. 参考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细则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条文释义 2.4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治理方法 2.5 JJF1001-1998 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2.6 GB/T1548 3.1-1999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1部分:能力验证打算的建立和运作 2.7 GB/T1548 3.2-1999 利用实验室间比对的能力验证第2部分:实验室认可机构对能力验证打算的选择和使用 3.定义 3.1 实验室laboratory 从事校准和/或检验的机构。 注: 1. 假如实验室只是某组织的一部分,该组织除了进行检验工作之外,还进行其他活动,则术语“实验室”仅指组织内进行检验工作的那部分。

2. 本准则中的术语“实验室”是指在下列情形下,开展检验工作的机构: ——在或来自一个固定的地点, ——在或来自一个临时的设施,或 ——在或来自一个可移动的设施。 3.2 检验实验室 testing laboratory 从事检验工作的实验室。 3.3 校准实验室 calibration laboratory 从事校准工作的实验室。 3.4 校准 calibration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 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阻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能够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3.5 检验 test 按照规定的程序,为了确定给定的产品、材料、设备、生物体、物理现象、工艺过程或服务的一种或多种特性或性能的技术操作。 注:------检验结果通常被记录在称之为检验报告或检验证书的文件中。3.6 校准方法calibration method 为进行校准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7 检验方法 test method 为进行检验而规定的技术程序。 3.8 检定(验证) verification 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3.9 质量体系 quality system 为实施质量治理的组织结构、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3.10 质量手册 quality manual 阐述一个组织的质量方针、质量体系和质量实践的文件。

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 (1)

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的通知(2007修改)农市发[2007]第23号. 农业部. 其他规范性文件. 2007-08-08. 农业-农业科技.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中国农业(热带农业、水产)科学院,各有关部直属事业单位,各部级质检中心: 为适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和发展要求,健全和完善部级质检机构管理制度,提高部级质检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我部对1991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1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管理办法》、1992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评审规范》及有关表格、1993年制定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审查认可与国家计量认证评审工作暂行管理办法》、1995年制定的《全国农业系统国家级与部级质检中心管理暂行办法》、1996年制定的《部级产品质检机构年度抽检实施办法》和《部级质检中心验收和计量认证程序》同时废止。

附件: 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 2、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评审规范 附件1: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以下简称部级质检机构)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申请书 机构名称: 主管部门名称: 申请日期: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制

填表须知 1、用墨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要清楚。 2、填写页数不够时可用A4纸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3、“主管部门”指机构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若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4、本《申请书》所选“□”内打“√”。 5、本《申请书》中“CNACL”是“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英文缩写。 6、本《申请书》须经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名有效。 7、本《申请书》所附附件: 附件1:申请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项目表 附件2:组织机构框图 附件3:检测人员一览表 附件4:检测能力分析及分包情况一览表 附件5: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其检定/校准一览表

1、概况 1.1 机构名称: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联系人:职务:电话: 1.2 所属法人单位名称(若机构是法人单位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3 主管部门称(若无主管部门的此项不填): 地址: 邮编:传真:E-mail 负责人:职务:电话: 1.4 机构设备特点 固定□临时□可移动□其他□ 1.5 法人类别 1.5.1独立法人机构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5.2机构所属法人(非独立法人机构填此项) 社团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1.6评审类型 1.6.1计量认证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2计量认证+审查认可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1.6.3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 首次□扩项□复评审□其他□

计量认证审核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思考(练习题).(精选)

计量认证/审核认可(验收)评审准则思考(练习题) (复习参考资料) 练习一质量体系基础 1、质量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的区别?

要点: 2、评审准则要求中,明确必须制定那些文件化程序,列出清单。 答:必须制定如下文件化程序 1.文件的控制和维护程序 2.量值溯源程序 3.开展新检验项目的程序 4.处置检验样品的程序 5.设备的校准,检定(验证)维护程序 6.不符合项(产品)的反馈和纠正措施程序 7.允许偏离规定的控制程序 8.处理抱怨程序 9.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10.质量体系审核程序 11.质量体系评审程序 12.保护数据完整性程序(自动化设备、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 13.保证数据安全性程序(自动化设备、运用计算机处理数据) 14.设备及消耗材料料的采购,验收和贮存程序 15.记录管理制度(程序) 16.在用的检验程序 17.抽样的检验程序(抽样作为检验的一部分时) 18.证书和报告管理程序 3、举出说明量值溯源和校准过程的组织和技术接口。 答:①向社会上开展检定/校准的机构(单位)溯源时,要了解其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应向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溯源。 ②自行进行检定时,应依法申请,并获得《计量标准证书》。无国家(或地方)检定规程计量/测量设备的校准,若要自行进行时,要满足相应要求,其对应的标准设备量值应溯源。 ③用于测量/校准的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校准,应制定检定/校准计划,并执行。 4、质量体系需要控制的文件和资料有哪些举例说明 答:需要控制的文件和资料分内部制订和来自外部的两部分。 内部制订的文件如: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手册,检定或校准计划,管理性程序文件,技术性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等。 来自外部文件资料如: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测或校准方法、图纸、软件、参考数

计量认证基本知识理论试题及参考答案(DOC)

计量认证基本知识理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遵守《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实验室资质是指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3.资质认定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应进行复查换证。复查申请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逾期不提出申请的,由发证单位注销资质认定证书,并停止其使用标志。 4.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5.实验室应当具有与其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实验室及其人员应当对其在检测和/或校准活动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7.实验室应建立和保持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并与其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8.实验室管理体系应形成文件,阐明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承诺,使所有相关人员理解并有效实施。 9.对管理体系文件的基本要求是规范性系统性协调性唯一性和适用性。 10.实验室在确认了不符合工作时,应采取纠正措施;在确认了潜在不符合的原因时,应采取预防措施,以减少类似不符合工作发生的可能性。 11.实验室所有工作应当时予以记录。每次检测的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保证其能够再现。 12.实验室每年度的内部审核活动应覆盖管理体系的全部要素和所有活动。审核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确认其资格,只要资源允许,审核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核的工作。 13.所有从事抽样、检测、签发检测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都应按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认并持证上岗。 14.实验室的监测设施以及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15.设施和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16.区域间的工作相互之间有不利影响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17.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使用适合的方法和程序实施检测活动,优先选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8.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19.实验室应确保其相关检测结果能够溯源至国家级标准,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20.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实施样品的抽取、制备、传送、贮存、处置等。 21.实验室应具有检测样品的标识系统,避免样品或记录中的混淆。 22.实验室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和真实。 23.计量器具的检定是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 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5.请写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基本单位长度、质量、时间、电流、热力学温度、物质的量、发光强度的计量单位名称及符号: 答案:分三种情况出题 1. 给出量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符号2. 给出单位名称填写量的名称和单位符号3. 给出单位符号填写量的名称和单位名称 26. 在下列计量单位名称后填写相应的单位符号: 牛〔顿〕符号 N ,焦〔耳〕符号 J ,帕〔斯卡〕符号 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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