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禹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市域概况 (2)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3)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4)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6)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 (8)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8)

第二节战略任务与定位 (10)

第三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15)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16)

第四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

第一节优化生态用地布局 (18)

第二节优化农用地布局 (19)

第三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 (28)

第四节优化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 (47)

第五章耕地保护与粮食核心区建设 (49)

第一节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49)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50)

第三节高标准建设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 (50)

第五节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51)

第六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53)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53)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54)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54)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54)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55)

第七章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58)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 (58)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 (59)

第三节林业用地区 (60)

第四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60)

第五节独立建设用地区 (60)

第六节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 (61)

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 (61)

第八章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62)

第一节积极推进农用地整理 (63)

第二节大力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 (64)

第三节适度开发未利用地 (65)

第四节土地整理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67)

第五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供需 (68)

第六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保障措施 (68)

第九章乡镇土地利用规划 (69)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依据 (69)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 (69)

第三节乡镇规划指标的分解与落实 (70)

第四节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原则 (73)

第十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 (74)

第一节构建稳定的土地生态环境基础 (74)

第二节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75)

第三节预防和减轻开发建设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76)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77)

第一节实现规划的科学与实用相统一 (77)

第二节完善规划实施的执法监察机制 (78)

第三节强化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机制 (78)

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机制 (79)

第五节广开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渠道 (80)

第六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体系 (81)

前言

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在做好上轮规划实施评价和科学预测新一轮规划用地需求的基础上,禹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许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要求,组织编制了《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全面分析了禹州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阐明了全市土地利用战略构想、总体目标和完成总体目标需着力开展的各项工作,制订了各类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方案,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是规划期内禹州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禹州市行政管辖范围,包括火龙镇、顺店镇、方山镇、文殊镇、神垕镇、鸿畅镇、梁北镇、古城镇、无梁镇九个镇;朱阁乡、苌庄乡、花石乡、鸠山乡、磨街乡、张得乡、小吕乡、范坡乡、褚河乡、郭连乡、山货乡、浅井乡、方岗乡十三个乡;颍川办、夏都办、韩城办、钧台办四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1469平方公里。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第一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市域概况

禹州市位于河南省中部,颍河上游。市区东北距郑州市80公里,东南距许昌市36公里。市域东与许昌、长葛接壤,西与登封、汝州毗邻,南与襄城、郏县交界,北与新郑、新密相连。全市跨东经113゜03′至113゜39′、北纬33゜59′至34゜24′之间。东西长约55公里,南北宽约47公里,土地总面积1469 平方公里。辖13个乡,9个建制镇和4个办事处,共654个行政村,2005年全市总人口119.73万人,城镇化率为23.97%。国内生产总值145亿元,在河南省110个县(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6。

禹州市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水资源丰富,境内河流均属淮河水系。禹州市共4个土类、8个亚类、19个土属、43个土种,主要土类为褐土、潮土、砂姜黑土和棕壤。禹州市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目前已发现的有铁、铜、铝、煤、水泥灰岩、建筑石材等24种。

禹州市主要农产品有小麦、玉米、红薯、烟叶、油菜、花生、芝麻、中药材等,是全国闻名的优质烤烟基地,所产烟叶具有独特的浓香型风味。禹州的粉条、粉皮、粉丝享誉中原,深受人们喜爱。禹州的中药材明清时期就全国闻名,至今仍畅销各地。富有地方特色的农业资源是形成禹州市传统商贸业的重要因素。

禹州市交通便利。其北距郑州国际机场40公里,东临京广铁路和京深高速公路和107国道,西临焦枝铁路和207国道,平(顶山)——禹(州)铁路、豫31、豫01公路在市内交汇,贯穿全境,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运输网络。

禹州有“华夏第一都”之称,自夏代起,封建帝王数次建都于此。宋代瓷窑林立、钧瓷兴盛,因此又有了“钧都”的美誉。全市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钧台钧窑遗址、神垕钧窑址、扒村窑址、瓦店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有古钧台、禹王锁蛟井、逍遥观、张良洞、聂政台、宋钧窑遗址、刘知远陵、周定王陵、吴道子故里、神垕灵泉寺等50多个人文景点;白沙水库、大洪寨、摘星楼、崆峒山、凤翅山、三峰山等多个自然旅游景点。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九年来,推动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强化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协调用地矛盾,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稳定

1997-2005年间,禹州市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为1100.78公顷,补充耕地面积为1301.43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有余。同时,1997-2000年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75000公顷以上;规划调整后,2001-2005年基本农田面积保持在752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加大,有效保障了全市粮食安全。

2.保障了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

规划实施以来,有力地保障了龙岗工贸园区、新峰梁北煤矿、市科技工业园区、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了国土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3.加快了全市城镇化进程

1997-2005年间,禹州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1100.78公顷,满足了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建设的必要用地,推动了禹州市城镇化进程,为农村人口转移和城镇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并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布局。

4.加大了土地综合整治力度,市域生态环境得到整体提升

通过开展耕地整理、“三项整治”(空心村、砖瓦窑、工矿废弃地)和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1301.43公顷;通过积极实施农田综合整治,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有力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通过开展小流域治理,加大生态退耕等措施,水土流失面积大为减少,林木覆盖率和林网控制率显著提高,林地面积比1996年增加1171.29 公顷,有效改善了市域生态环境,促进了资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通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更新和建设了农田防护林与

河岸防护林,保护和提高了土地生产力,增强了土地生态供养能力,改善了本市的环境质量,生态建设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与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5年禹州市土地总面积146900.76公顷,其中农用地104103.96公顷,建设用地21958.71公顷,未利用地20838.09公顷。总体上看,禹州市三大类土地中,农用地的比重最高,建设用地次之,未利用地的比重最小。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详见附表1。

(一)农用地

禹州市农用地面积为10410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87%。其中,耕地89785.0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6.25%;园地3412.05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28%;林地6435.64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18%;牧草地1.69公顷;其他农用地4469.51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4.29%。

(二)建设用地

全市建设用地面积为21958.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95%。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20613.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93.87%。其中城市用地面积为2410.81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11.70%;建制镇用地面积1151.64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的5.59%;农村居民点面积14722.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1.42%;采矿用地为897.0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35%;独立建设用地面积为1431.69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总面积的6.95%。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1240.78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5%。其中铁路用地面积120.5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9.72%;公路用地652.01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52.55%;水库水面413.27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33.31%;水工建筑物面积54.93公顷,占交通水利用地面积的4.43%。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104.53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48%。其中风景名胜设施用地43.64公顷,占其它建设用地面积的41.75%;特殊用地60.89公顷,占其他建设用地面积的58.25%。

(三)未利用地

全市未利用地面积20838.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19%。其中,自然保留地面积为19460.11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93.39%;水域面积为848.67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4.07%;滩涂沼泽面积为529.31公顷,占未利用地总面积的2.54%。

二、土地利用特点

(一)耕地面积比重大,但人均耕地占有量较少

全市2005年耕地面积为89785.07公顷,分别占全市土地总面积和农用地面积的61.12%和86.25%,高于河南省的平均水平。但是,由于人口过多,人均耕地面积只有0.075公顷,低于河南省平均水平。

(二)农用地分布地域差异明显

由于受水文、地貌差异性的影响,农用地分布有明显的地域规律。禹州市耕地特别是高产耕地集中分布在颍河、涌泉河、兰河、吕梁江两侧的平地乡镇;园地集中分布在朱阁、浅井、方山、梁北等乡镇;林地集中分布在鸠山、浅井、磨街、苌庄等乡镇。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大,整治潜力大

2005年底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14722.17公顷,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71.42%,人均农村居民点为161.72平方米,部分乡镇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高达200多平方米,高于国家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标准150平方米的控制上限,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潜力较大。

(四)城镇布局基本合理

禹州市城镇布局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顺店、神垕、古城和褚河四个乡镇为二级中心,以237城镇轴和103城镇轴为发展轴,以禹—火(组团)—文—神—

鸿—张—梁(组团)—禹为城镇发展环线,按照禹州市经济发展布局框架,形成了功能各有特色的不同层次的城镇,空间结构布局基本合理。

(五)中药材种植业持续快速发展

禹州市是全国著名的中药材集散地,素有“药都”之称,享有“药不到禹州不香”之美誉。近年来,禹州市充分利用“药都”优势,确立了中药业的主导产业地位,制定了把中药材基地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农业和林业发展规划,与城镇绿化、通道绿化、山区绿化、旅游景区建设、山区小流域治理相结合的发展规划,促进了中药材种植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2005年,全市耕地占农用地总面积的86.25%,园地占3.28%,林地占6.18%,园地和林地比重偏少。全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1958.7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4.95%,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14722.1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67.04%,是建设用地面积最大的地类,且土地集约度不高,利用率低。

二、土地利用布局亟待优化

工矿企业缺乏系统规划、空间布局零乱;交通用地,特别是公路建设不够完善,道路通达度不够,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农村居民点分散在654个行政村,居民点内部结构松散(人均居民点占地最多的是磨街乡、浅井乡、鸠山乡,分别为253.91、247.44、168.72平方米/人),聚集程度较低,资源共享性较差,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村镇用地利用率不高。

三、局部地区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禹州市有三分之一的地区属于低山丘陵区,在长期的土地开发活动中,缺乏合理引导、综合规划、导致局部地区水土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土地生态遭到破坏;对煤炭、石料等矿产资源的开采缺乏控制,存在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资源利用

率低等现象;农药化肥使用不当,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近几年禹州市陶瓷工业、建材工业、煤炭工业发展迅速,工业“三废”排放明显增多,也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四、土地投入水平低,农业生产条件不发达

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不够健全,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不高,重用轻养,致使土地肥力下降,耕地用养失调;特别是土地的科技投入较少;存在一定比例的旱地和低产田没有得到治理。

五、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面积较大

由于无序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煤矿比较集中的地区不同程度的产生地面下沉、滑坡、地表出现裂缝或塌陷现象。煤矿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禹州市的方山、鸠山、磨街、神垕、鸿畅、文殊、方岗、梁北等8个乡镇,地质灾害点1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总面积达12521公顷。

第五节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土地利用面临的机遇

1、禹州市处于中原城市群的紧密层,是河南省确定的优先重点发展的25个重点县(市)之一,又是许昌市域的副中心城市,是未来许昌市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县域之一。优越的交通区位和较好的工业基础有利于禹州市承担许昌市甚至河南省产业转移基地的职责,有利于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有利于促进城乡土地资源的统筹配置。

2、发展条件将得到进一步优化。许巩、郑南公路的改线使得禹州对外交通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随着“南水北调”、“西气东输”工程的完成施工,郑石高速公路和许登高速公路的建设,禹州市发展受制约的资源条件将得到进一步优化。

3、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创造了条件,节约集约用地的

要求逐步得到贯彻。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改变片面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增长的做法,为建立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创造了条件,为新形势下走“内涵挖潜,集约提升”的科学发展道路奠定了基础。

二、土地利用面临的挑战

规划期内,正值禹州市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土地利用面临严峻的挑战。

1、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规划期内,加快制造业、旅游业、煤炭深加工、电力能源、建材业、陶瓷业、中药材加工业等重点行业发展,落实国家及省重点项目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而禹州从维护粮食安全角度考虑,未来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2、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较大。规划期间,随着可供建设的未利用地日益减少,各项非农建设用地将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农业结构调整等也将占用部分耕地,并且补充耕地的难度在逐年加大,耕地保护面临的压力较大。

3、建设发展与生态保护矛盾加剧,统筹保护与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建设项目的不断增加给全市生态环境带来了压力,如何在保障发展的同时保护好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控制并减少废弃物排放量就变得尤为迫切。

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任务和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和规划原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两保一高”(严格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科学发展用地、高效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以建设新型工业强市、旅游大市和多元文化大市为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需要与供给的关系,

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适应禹州市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协调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注重开源节流,落实共同责任,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促进禹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以保护耕地特别是保护基本农田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对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生态三重管护,为发展禹州市特色农业和推进农业现代化,做大做强禹州市全国粮、油、烟叶、中药材生产基地提供强有力的用地支撑。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保障发展必需用地,并对建设用地总量上严格控制,布局上避让优质农田。

(二)厉行土地节约集约,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与开发并举,加快各行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防止土地浪费,提高各类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增强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

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遵循“保护优先、建设促进,综合治理”的思路,推进国土资源生态保护,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和重要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加大对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防治力度,构筑国土生态屏障网络,保持山水平川整体形态和河湖湿地的自然形态,实现生态建设和社会发展良性互动,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四)优化各类用地结构,统筹城乡用地空间布局

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达到土地配置与城镇化进程相适应的效果,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实现各项基础设施用地、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的相互协调、合理布局。

第二节战略任务与定位

一、战略任务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继续实施更加严格的耕地保护战略,保持全市耕地数量的稳定;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同时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基本思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用地;制定、完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各项政策,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原则,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发展;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主线,统筹各部门和城乡土地利用。

二、战略定位

禹州市是全国最具区域带动力百强中小城市、全国最具投资潜力百强中小城市、全国首批建设创新型国家百强县市、国家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首批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城市;是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18个改革发展特别试点市(县)之一、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河南省园林城市、河南省35个扩权市(县)之一,在河南省110个县(市)综合竞争力排名中名列第6。

禹州市是中原城市群内的工业、商贸和旅游城市,是许昌市的副中心城市,是以煤炭深加工、陶瓷、机械制造、建材、食品及中药材加工工业为主,以商贸、旅游为依托的劳动密集型、经济配套型的工业基地和河南省重要的农副产品、陶瓷加工、中药材加工基地。

第三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2005年,全市GDP达到145亿元,人均GDP 12148元,地方财政收入5.2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67元,农民人均收入4018元。

到2010年,全市GDP达到300亿元左右,人均GDP 2416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700元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

增长的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10%以上。

到2020年,全市 GDP达到500亿元左右,人均GDP 378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0000元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10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增加值的20%以上。

二、人口和城市化发展目标

2005年,禹州市总人口119.7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69万人,城镇化率23.97%;到201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122.3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5.40万人,城镇化率28.94%;到2020年全市总人口达到126.87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44万人,城镇化率36.60%;规划近期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0‰,规划远期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5‰。

三、生态环境发展目标

自然资源利用趋于合理,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4%以上,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环境综合评价指标达到90分以上;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2%,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

四、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根据许昌市下达的指标情况,规划期内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以下调控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耕地保有量到2010年保持在90501.07公顷,到2020年保持在91236.07公顷;增加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本轮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

75681公顷,比上轮确定的保护面积增加了471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稳定在84.29%以上,确保规划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

2、全市必要的发展用地得到保障。合理安排全市非农建设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省级产业集聚区、市级重要园区、重点建制镇及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保障交通、水利及旅游设施用地,合理保障一般建制镇及民生用地。

3、土地节约集约水平明显提高。规划期内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向集约高效转变。城镇工矿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5891.23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6452.23公顷,2020年的7371.2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的179.10平方米/人,下降到2010年的157.39平方米/人,2020年的133.68平方米/人。

4、城乡统筹的土地利用格局基本形成。按照《禹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禹州市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确定的“一核四心两轴一环”的城镇用地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城乡空间布局,规划期内努力实现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城乡产业发展一体化。

5、土地利用结构进一步优化。耕地面积由2005年为89785.07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90501.07公顷、2020年的91236.07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净增加1451公顷、比重提高0.99%;园地面积由2005年为3412.05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3523.74公顷、2020年的3635.43公顷,规划期面积净增加223.38公顷、比重提高0.15%;林地面积由2005年的6435.64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8076.34公顷、2020年的8851.34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净增加2415.70公顷、比重提高1.64%;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由2005年的20613.40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20833.03公顷、2020年的21168.65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净增加555.25公顷、比重提高0.38%。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由2005年的1345.31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744.31公顷、2020年的2083.31公顷,规划期内面积净增加738公顷、比重提高0.50%。

6、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落实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确保占补平衡。全市近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上级规划下达的421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

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137公顷;远期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上级规划下达的410

公顷,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1145公顷,确保占用与补充耕地

的占补平衡。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见表1。

表1 禹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单位:公顷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为保障规划期土地利用的各项目标得以实现,根据全市各行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土地供给总量,结合土地资源的现状特征和土地适宜性,在预测和方案优化选择的基础上,对全市土地利用结构进行了调整。

第一节农用地结构调整

农用地面积,2005年为104103.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87%;2010年增加到106419.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44%;2020年增加到107835.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1%;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农用地比重分别提高了1.57%、2.54%,面积分别增加了2315.47公顷、3731.58公顷。

一、严格保护耕地

2005年,耕地面积为89785.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12%;2010年增加到90501.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1%;2020年增加到91236.0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2.11%;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耕地比重分别提高了0.49%、0.99%,面积分别增加了716公顷、1451公顷。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006-201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上级规划下达的421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1137公顷,其中农田整理补充耕地108.02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24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788.98公顷;2011-2020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上级规划下达的410公顷以内,补充耕地不低于上级规划下达的1145公顷,其中农田整理补充耕地129.5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补充耕地40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615.46公顷,规划期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补充耕地任务。

二、适当增加园地面积

2005年,园地面积为341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32%;2010年增加到3523.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0%;2020年增加到3635.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7%;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园地比重分别提高了0.08%、0.15%,面积分别增加了111.69公顷、223.38公顷。增加的园地面积主要来自未利用地开发。

三、逐步增加林地规模

2005年,林地面积为6435.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38%;2010年增加到8076.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2020年增加到8851.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3%;与2005年相比,2010年、2020年林地比重分别提高1.12%、1.65%,面积分别增加1640.70公顷、2415.70公顷。增加的林地面积主要来自未利用地开发。

四、保持牧草地面积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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