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乙方:

总则

甲方拟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档案归档整理、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乙方也愿意提供上述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条件下就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工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一)档案类别

1)文书档案

2)病历档案

(二)服务内容

对(一)所述档案进行整理、数字化加工等工作。

(三)服务时间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期限:年月。

第二条、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价款

(一)档案整理按每整理一盒元计,以实际完成的案卷计算价款。

(二)电脑录入以每条元计(每条指的是每份文件需要录入内容)。

(三)档案数字化加工按标准A4单幅面计算每页元计,超过A4幅面折算成A4幅面进行计算(按长度进行计算),双面计两页。

(四)装订服务按每份元计,按照需要装订的案卷进行计算。

(五)数字化档案系统挂接按扫描加工的数字档案文件页面计元每页。

(六)经过实际统计,档案整理共盒、档案著录共条、数字化加工页、档案装订份、档案挂接页,计算出整理及数字化加工服务费共元,大写人民币元。

(七)最终结算总价款以验收时清点数量为准。

第三条、服务质量

(一)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归档、立卷规定《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执行,规定不明确的,按照行业规定或者行业习惯执行。

(二)在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过程中,甲方如有特殊项目或者特殊质量要求,应明确告知乙方。乙方因遵循甲方要求之方式整理档案而实际上造成档案整理质量不合要求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因甲方之特殊要求给乙方增加劳动量的,甲方应额外支付补偿费用,具体需要双方签订补充合同另行约定。

(三)根据档案幅面的大小(A4、A3等)选择相应规格的扫描仪或专业扫描仪进行扫描。若有大幅面档案可采用大幅面数码平台,也可以采用小幅面扫描后的图像拼接方式处理。

(四)扫描分辨率要求≥200dpi。特殊情况下,如文字偏小、密集、清晰度较差等,可适当提高分辨率。照片以原色彩为准用(300dpi-600dpi)彩色扫描。

(五)存储格式为(TIFF或JPG格式、PDF);对于照片及特殊档案的扫描格式,与甲方另行协商,如给乙方增加工作量或工作难度,甲方需另行付费。

(六)文件命名规则: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文件命名。

第四条、验收

(一)乙方完成数字化加工服务后向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个工作日内安排组织验收,甲方超过个工作日未组织验收,视为验收通过。

(二)甲方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乙方须配合进行验收。

(三)以抽检的方式检查已完成数字化转换的所有数据,包括目录数据库、图像文件及数据挂接的总体质量。

(四)条目与图像挂接正确率 %,数字化转换质量抽检的合格率达到99.9%以上(含

99.9%)时,给予以验收“通过”。

合格率=抽检合格的文件数/抽检文件总数*100%

(五)抽检合格率低于验收标准,所有数据全部发回全面自检,并在甲方规定时间能完成,达到

验收要求。

(六)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验收证书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五条、后期整理装订

在完成扫描后,拆除过装订物的档案应按档案保管的要求重新装订。恢复装订时,应尽可能地按照原来的装订孔进行穿线装订,尽量不要新打孔装订,力求保护原件。要保持档案的排列顺序不变,不得漏页、错页,不压字,装订牢固、不掉页,做到安全、准确、无遗漏。档案装订:检查所有档案的装订还原情况,差错率≤1‰。

第六条、档案归还

在数据验收合格后,应对需要归还的档案实体和报纸进行自检,必须对档案实体和报纸进行逐卷清点,按数量、状况、与顺序等进行检查,要求档案原始材料100%不缺失。如发现丢失、损坏、圈划或涂改等应申报甲方进行处理;顺序错误、卷间文件颠倒等情况,要求重新进行处理,合格率要求100%。

第七条、甲方责任

(一)负责向乙方介绍、解释整理概况、整理内容等相关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负责向乙方提供档案整理工作场所和档案整理工作所需要的材料、工具等用品。

(三)负责按照第二条规定的整理价款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约定费用。

(四)为乙方服务工作提供必要协助和配合。

第八条、乙方责任

(一)在约定期限内为甲方提供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对档案进行专业的、规范的整理,并对整理质量负责。

(二)委派专业人员进入指定场所工作,工作时间按照甲方作息时间安排。

(三)负责监督、约束乙方派出人员的行为,遵守甲方劳动制度。负责对乙方派出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安全教育,佩证上岗、文明工作。对整理期间出现的档案内容泄密、文件材料丢失等后果,

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付款方式

(一)甲方须在整理开工后日内向乙方支付整理款总额的 %,其余部份款项应在全部整理结束后日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二)合同履行期间,合同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无故不履行合同或不按要求履行合同的,均视为违约,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应另行赔偿。

第十条、合同变更和终止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需严格履行。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服务合同内容的,应与另一方协商,就变更事宜双方重新达成书面协议后方视同对本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否则视同违约。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违反本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

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损失大于违约金的,对差额部分,违约方应予以补足。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向达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补充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冲突的,视同本合同变更,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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