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探究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点及措施探究

【摘要】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本文结合实践经验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要点及措施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管理要点;措施

优秀的合同管理工作对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效益提升起

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是总承包企业成长壮大,走出国门承接国际工程的基础保障。

一、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及合同概述

EPC工程总承包是指有资格从事总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接受项目业主委托,按照双方的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以及竣工验收等工程建设活动实行全过程承包的一种工程承包合同方式。工程总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及投资等向业主负责。一般情况下,合同约定由总承包商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进度、投资、建设质量、安全及协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EPC工程总承包商有权将所承包的工程项目按专业进行分解后,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实施。与EPC总承包商签订合同,承担项目勘测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等工作的专业单位,作为分包商参与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工作;分包商按照所签订的分包合同的约定,对EPC总承包商负责。

综上所诉,作为EPC工程总承包商,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当中涉及到的合同合可分成两大类:即总承包商与项目业主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商与各专业分包商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这些合同是总承包商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具有数量众多、涉及范围广泛的特点。一个中等规模的市政污水处理厂EPC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商需要管理的合同总数就达到20个左右。

二、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管理要点及措施

EPC工程总承包商通过开展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将“多、快、好、省”(即“多产生效益、不因自身原因拖延工期、确保工程质量、节省建设成本”)的项目承建工作目标贯穿于项目实施过程的始终。总承包商对两类合同的前置干预力度有明显的区别,其合同管理的侧重点和管理措施有较大差别。在此将作为EPC总承包商,对两类合同的管理要点及措施做如下探讨:

1、对EPC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由于EPC总承包商以被委托人的身份与业主签订EPC 总承包合同,相对处于被动的地位,对合同的前置干预力度大大小于项目业主方,因此作为工程总承来说,对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最根本的合同管理工作目标是确保自身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前提下获取项目最大利益。鉴于此,对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工作重点需侧重于合同范围、合同变更及合同索赔等方面的管理。

1)合同范围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都有工程分解项目清单,但清单中的子项目因受项目设计深度不足的影响,往往都是框架性的项目,未能往下进行继续细化分解,极有可能存在漏项的状况,造成合同双方对项目范围理解的偏差。随着总承包商工程建设工作开展的深入和细化,尤其是勘测设计工作的深入,总承包商如果发现合同约定范围外的项目存在,并需由总承包商予以实施的,要选择适当的时机向项目业主报告,并做好交流与沟通工作,在合同项目范围方面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包括其实施费用,并及时形成双方认可的书面纪要,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

2)变更管理

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对于业主提出的有关调整或增加工程内容的要求,要在与业主进行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及时界定是合同约定范围外新增项目或是合同范围内的变更

项目,并形成书面形式的文字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请业主书面确认。对于合同约定范围外新增加的工程投资额较大工作,应与业主签订合同补充协议,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约定后实施。

3)索赔管理

因业主方面原因或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工期、经济效益受到损失,应在损失情况发生初期,收集相关证据并形成书面文件向业主报告,明确表达受损原因和进行补偿索求的意向,之后应坚持持续收集相关证据,进行整理后定期向业主进行滚动报告,直至受损事件结束。如此做的目的是为正当获取业主方的补偿提供充足的依据,及时的报告能使业主知会总承包商的索赔索求并同步收集索赔处

理依据,为索赔事件的顺利处理提供方便。

2、分包合同履约管理

1)主动开展协调管理

作为组织各分包商开展项目建设活动的EPC总承包商,应主动对各分包商履行合同时在时间、空间、技术、工序等方面的产生的矛盾进行协调,确保提供合同约定的履约条件,并促使各相关分包商之间对上述矛盾的解决方案达成共识。总承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工程建设协调会,做到掌握工程建设现状、预测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采取协调措施予以避免或解决。建设协调会取得的成果

应该留下正式书面文件,及时发各相关分包商执行,这类文件按照合同约定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分包合同结算管理工作

总包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按时进行分包合同费用结算,并予以及时的支付兑现。工程资金的按时到位,对确保工程的正常推进起着关键的保障作用,因工程款支付不到位往往导致合同纠纷的产生并形成恶性循环,造成合同双方两败俱伤的后果。为做好分包合同结算工作,总包商应要求分包商按月定期上报工程资金滚动需求计划,便于总包商开展工程资金的筹措工作。从自身利益出发,总承包商应避免工程资金超付的现象,在每一次对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对工程进展面貌及完成工作量进行认真核实,按合同约定的规则进行支付。

3)分包合同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分包合同签订后,在实施期时工作项目的范围及技术要求难免需要发生局部变化及调整,产生合同工程变更。在分包合同中对合同工程变更的认定、计价方式均应有专门条款进行约定。总承包商在处理这些变更的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收集工程变更的依据,并与分包商共同及时进行确认。对于分包商已经实施的工程变更工作,原则上应进行及时支付,在没有完全确定价格的时候可在双方协商后采用暂定价进行支付,在工程办理完工结算时,以双方认可的价格进行结

算。合同变更工作是合同的有效构成部分,与合同工程量清单项目一样受合同条款的同等制约。

4)合同违约索赔管理工作

总承包工程建设过程历时长、范围广、影响因素多,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合同违约现象。在合同签订时,应要求分包人提供现金或保函等形式的履约担保。总包单位在发现分包商履约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时,应注重合同时效性,及时收集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包括合同双方的正式书面文件、监理等第三方单位出具的正式文函及照片等形式,以充分阐明合同违约事实,按违约事项、时间、数量、费用等进行项目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整理,在合同规定时间内通知违约分包商,开展合同违约索赔工作。

三、结语

做好EPC总承包合同的管理对总承包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是一项范围全面而又及其复杂的工作,有许多值得探讨和进行经验总结的地方。作为EPC总承包商,应将合同管理实践中总结出的宝贵经验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运用到后期的工作当中去,让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成长壮大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朱梓萌,郎颖玫. 关于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管理的一点思考[J]. 橡塑技术与装备. 2013(10)

[2] 阎波. 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知识产权条款制定策略[J]. 科技创业家. 2014(04)

[3] 景玉飞. 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 建筑经济. 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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