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情况的调查报告以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为例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情况的调查报告以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

察院为例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介入情况也越来越广泛。律师的介入不仅有助于保障案件公正,还能有效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近日,我们就调查了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情况,并收集了几个案例,具体情况如下:

一、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情况

根据与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的沟通交流,我们了解到该院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情况较好。在实践中,该院积极推广律师介入制度,吸引更多优秀律师积极参与到审查起诉工作中。同时,该院还建立了多种律师介入机制,包括律师会见、嫌疑人代理、辩护人参加问讯等,为律师提供更多的参与途径。

二、案例

1、贪污罪案件

在某起贪污罪案件中,涉事人员因涉嫌多次行贿获刑,但审查起诉阶段出现瑕疵。当时,律师积极参与案件调查工作,提出了重要的辩护意见,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辩护,使其获得了无罪释放。

2、盗窃案件

在某起盗窃案件中,当事人因少量现金被刑拘,案件处理时,律师认为应该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最终成功获得缓刑,经济损失减少了许多。

3、故意伤害案件

某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当事人由于在吵架中伤人,最终导致了对方的残废。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重要的辩护意见,认为当事人没有故意伤害对方的行为,最终成功为当事人辩护,使其获得了减轻字使用。

以上案例充分说明了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介入制度的重要性,律师的参与可以有效提高案件公正性,为当事人争取更好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律师介入制度的推广还需要更多的努力,包括同时提高律师的专业能力以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这样才能使律师介入制度发挥更大作用。三、结论

综上所述,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介入是一个让人欣喜的趋势。重庆市某基层人民检察院在推行律师介入制度方面的探索,为解决涉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积极的助力。虽然在推广的初期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但经过针对性的解决和改善,在未来将会越来越受到法律机构和公众的认可和支持。

当然,在律师介入制度的推广运作中,我们还需继续密切关注和引导,特别是对提前介入机制的完善以及对律师数量和质量的监管,力求在律师介入中,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非常抱歉,我作为语言模型AI,机器无法写出完整高质量的5000字文章,但我可以

在此基础上继续添加一些信息和素材供您参考:

四、律师介入制度的意义

律师介入制度的推广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带来巨大的作用。首先,律师的介入可以有效地保证案件的合法性。通过律师的参与,可以更加全面且客观地审查案件证据,避免不必要的程序错误和判决错误。

其次,律师的参与可以提高案件的效率。在案件快速审理和判决的需要下,律师的参与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法官和检察官的工作负担,避免发生司法疲劳和延误,从而更加有效地保障当事人的利益。

最后,律师的介入可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在案件受到侵害时,律师可以为其辩护并提供法律援助,从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降低案件纠纷和重复诉讼的风险。

五、推广律师介入制度所面临的问题

在律师介入制度的推广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首先,部分法官和检察官对律师介入存在抵触和不理解,这对于推广和应用制度带来了困难。

其次,选择律师和律师的资质也是一个重大问题。在选择律师方面,不仅要有律师自我约束的要求,更要加强对律师的考核

和审核,避免专业素质不足、违纪违法的律师介入。

最后,律师的介入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律师介入需要一定的资源投入、时间、人力和经费,因此,如何平衡权益、控制成本以及合理使用资源,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六、结语

综上所述,律师的介入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应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当然,在推广律师介入制度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的培训、监管和考核等措施,确保律师参与司法审判的质量和水平,从而更好地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2019.07.19快讯-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9-07-18 2019年7月18日,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选编(第三辑)。 案例一:张某甲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要旨】 检察机关要注重串并研判,深挖涉黑线索,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提前介入侦查,积极引导取证,全面审核证据,整体把握个案之间的内在关联,深挖幕后主犯,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基本案情】 2005年,被告人张某甲刑满释放后,与被告人张某乙、张某丙等人(三人为兄弟)在湖北省洪湖市**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聚敛钱财。至2014年左右,被告人张某甲开始进入并逐渐控制长江**水域非法采砂行业,向采砂船收取“保护费”。为持续牟取非法利益,张某甲先后网罗了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实施了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张某甲为组织者、领导者,张某乙、张某丙、李某某、蔡某甲为骨干成员,胡某某、彭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期间,该犯罪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2人轻伤、多人轻微伤、多人财物受损。该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镇造成重大影响,并对长江**水域采砂行业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破坏了上述地区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还对当地长江流域的河道、河堤和渔业资源等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和破坏。 【诉讼过程】 2017年1月25日,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抢劫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对张某甲(未到案)、张某乙等11人批准逮捕。洪湖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并根据被害人家属反映,初步认定该案与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1104”命案)存在关联,及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调整下一步侦查方向,并建议公安机关向上级申请将“1104”命案指定到洪湖市公安局管辖。2017年3月21日,湖北省公安厅商请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将李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案移交洪湖市公安局管辖侦办。同日,洪湖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张某乙等人涉嫌抢劫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4月28日,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人涉嫌聚众斗殴罪向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洪湖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确认上述两起案件均与张某甲有关联,决定并案审查。同时,洪湖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时未认定张某乙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罪嫌疑人张某甲尚未到案。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从已经查明的证据和整体上判断,张某甲犯罪团伙已经初步显示出具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特征”,但组织特征、经济特征的证据相对薄弱,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案件的取证力度。后张某甲被抓获到案。同时,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建议将犯罪嫌疑人分所羁押,防止串供。公安机关根据该犯罪团伙成员各自作用及自身特点,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审讯方案,最终证实了张某甲幕后操纵“1104”命案的犯罪事实。此后,洪湖市公安局将张某甲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洪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案情重大复杂,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下指导,先后12次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与公安机关共同梳理证据存在的问题。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和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先后补充证据材料7卷190余份,特别是补强了证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的证据,查清了张某甲在幕后指使李某某等人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2018年6月28日,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等依法对张某甲等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法庭审理,2019年3月27日,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甲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指导意义】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 审查起诉时期律师意见书 第1篇: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检察院: 贵院办理的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受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亲属托付,安徽治邦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刘某某辩护人。通过多次会见刘某某、到山东省某某县调查取证,结合侦查卷宗,辩护人对本案案情有了比较详细的了解和认识。当然,辩护人完全相信贵院检察人员的专业素养绝对在我之上,也知悉贵院对案件定性的标准把握专门之严格。之因此不惮于班门弄斧,要紧依旧基于对托付人的尽职尽责。 鉴于该案在客观上确实存在45万未能偿还(案发前)的事实,本意见书就仅从主观角度去探查刘某某毕竟有无非法占有这45万元之有意,以及有无使用欺诈或诈骗手段与被害人签订这份合同。希望能对贵院审查该案有所助益。具体意见如下: 一、刘某某是否使用欺诈手段签订合同 依照起诉意见书,侦查机关认为刘某某采纳虚假注册某某御丽中恒置业有限公司、虚构御隆学校建设项目,骗取被害人45万元保证金,因此侦查机关认为刘某某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使用了欺诈手段。对此,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的这一指控非常难成立。 1、关于虚假注册公司。现有证据表明,某某御丽中恒置业有限公司是通过某某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法公司。侦查机关指控的虚假注册是指提供注册的部分文件不实、有抽逃注册资金行为,但这一点即是现行比较普遍的现象,要紧受公司登记治理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处罚,这些行为与合同诈骗没有必定联系,不是合同诈骗罪的重点考察要素。 2、关于虚构御隆学校建设项目。辩护人两次到某某县调查取证,获得证实御隆学校建设项目的确存在的相关证据,如《投资办学协议书》等,并在侦查时期即已提交给办案人员。审查起诉时期,辩护人也将有关证据提交给了贵院。在补充侦查卷宗第2页,就有一份某某县政府出具的讲明,证实某某县政府与某某御丽中恒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过《投资办学协议书》,就御隆学校建设项目事宜进行过前期的筹备、协商,某某县政府并就此呈报上级部门请求批准但未获通过。因此,依照现有证据,御隆学校建设项目并非虚构。 3、刘某某是否使用其他手段欺诈控告人,诱使被害人签订合同?依照被害人自己的陈述可知,被害人与刘某某弟弟关系较好,通过刘某某弟弟得知刘某某在某某县有如此一个项目,并因此联系到刘某某。如此,我们就可有一个差不多的推断:被害人对刘某某身份等差不多信息,对刘某某在某某县从事房地产开发是有所知悉的。依照前述,御隆学校也非虚构。也就是讲,双方签订合同之基础是御隆学校建设项目确实存在,在那个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具备了差不多的真实性。至于被害人报案时声称其如何如何受骗签订合同的言辞,已不重要。最不可靠的就是言辞证据,但客观事实不能任意改变。 通过以上简要分析,辩护人认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刘某某使用了欺诈手段签订合同。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检察机关监督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一)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X月X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带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员会委员就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先后到城区、郊区两个检 察院实地察看了办案场所、查阅了案卷资料,听取了城区、郊区和市检察 院关于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部分检察干警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紧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 主题,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创新、完善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改进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水平,强化 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保障司法公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积极开展监督,确保案件质量 全市检察机关在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工作中,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严 把案件质量关、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准确把握惩罚犯罪与保护 人权的辩证关系,有效防止了错捕错判、纠枉过正,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了案件办理的整体质量。X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应

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共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X 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X件;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情况,共发出《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X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X件;针对公安机关办案过程中的超期羁押、未履行法定手续等各类违法行为,提出纠正违法意见X件次,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X件,公安机关已纠正X件,其余正在办理中;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X件。 突出监督重点,拓展监督范围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民生热点问题,积极拓展工作覆盖范围,将监督视野向治安处罚案件等方面延伸,重点监督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活动,相继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破坏资源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另案处理”案件、打击整治“伪基站”违法犯罪活动等专项检查监督活动。在专项监督工作中,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农村、企业和社区,倾听群众呼声,畅通监督渠道,开辟立案监督案源线索,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检察机关打击犯罪、化解矛盾、强化监督的工作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强联系沟通,加大监督力度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侦查机关、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与公安机关就刑事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达成了八项共识,并在矿区公安分局试点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建立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变事后监督为事中事前监督,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介入侦查,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正确、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形成了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长效协作机制。城区检察院针对重特大案件事实证据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与城区公安分局

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涉嫌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篇一: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对某市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20XX-5-716:25来源:法律教育网 【大中小】【我要纠错】 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活动秩序,致使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受到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国家机关信誉遭受严重损害的犯罪行为。其共涉及四类四十二个罪名,主要发生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管理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过程中。由于此类犯罪非贪利型犯罪,多发生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其社会危害性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晓,且因其“为公”获罪反而会博取某些不明真相领导和群众的同情,致使此类

不仅发现难、查处难、取证难,而且在进入审判程序后法院往往从轻判处刑罚。对此,本课题组择取某市检察院20XX 年1月—20XX年10月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问题之概况 20XX年1月—20XX年10月,某市两级检察院共受理渎职侵权犯罪线索163人,立案侦查113人,侦查终结106人,移送起诉90人,决定提起公诉60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审结36人。在调研活动中,课题组对有关案卷进行了调卷查阅,与两级院从事反渎职 侵权的检察官进行了交流,并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深入分析。 二、问题之剖析 (一)反渎职侵权案件立案率低,四年平均立案率为69.33%。立案率低的原因主要是:1、渎职侵权犯罪与贪污贿赂犯罪不同,贪污贿赂犯罪一般是“由人到事”,当检察机关从公众举报或办案中获知某人可能涉嫌受贿、贪污、挪用等犯罪线索后,从其经手的经济活动中较为容易查获其犯罪事实。而渎职侵权犯罪更多隐藏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的政务不够公开、透明,公共决策机制不够科学民主化,公众知情权难以保障等原因,除非在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或造成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情况下,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 XXX被指控涉嫌合同诈骗罪,其亲属委托XXX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过多次会见和到山东省某某县的调查取证,辩护人对案情有了详细的了解和认识。本意见书旨在从主观角度探查XXX是否有意非法占有45万元,以及是否使用欺诈或诈骗手段与被害人签订合同。以下是具体意见: 一、XXX是否使用欺诈手段签订合同 依照起诉意见书,侦查机关认为XXX采纳虚假注册某某XXX、虚构XXX建设项目,骗取被害人45万元保证金,因此侦查机关认为XXX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使用了欺诈手段。对此,辩护人认为侦查机关的指控难以成立。 1、关于虚假注册公司

现有证据表明,XXX是通过某某县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合 法公司。侦查机关指控的虚假注册是指提供注册的部分文件不实、有抽逃注册资金行为,但这一点即是现行比较普遍的现象,要紧受公司登记治理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处罚,这些行为与合同诈骗没有必定联系,不是合同诈骗罪的重点考察要素。 2、关于虚构XXX建设项目 辩护人两次到某某县调查取证,获得证实XXX建设项目 的确存在的相关证据,如《投资办学协议书》等,并在侦查时期即已提交给办案人员。审查起诉时期,辩护人也将有关证据提交给了检察院。在补充侦查卷宗第2页,就有一份某某县政府出具的讲明,证实某某县政府与某某XXX签订过《投资办 学协议书》,就XXX建设项目事宜进行过前期的筹备、协商,某某县政府并就此呈报上级部门请求批准但未获通过。因此,依照现有证据,XXX建设项目并非虚构。 首先,XXX在签订合同时并未表示不打算履行合同,也 未有任何行为表明其不打算履行合同。其次,XXX在收到被 害人的催款后,也曾多次表示要履行合同,但因项目进展缓慢

检察院审查起诉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吗?

Many things in life are not that we can't do it, but that we don't believe it can be don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 眉可删) 检察院审查起诉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吗? 导读: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触犯了刑事法律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让自己的委托律师调查案件的详细信息,并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收集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此时再书写辩护意见,可以使得在最终判刑时得到减轻处罚。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听取辩护ls的意见吗?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听取辩护ls的意见,审查起诉阶段辩护ls的具体工作办法: 1、及时、主动向检察机关递交委托手续,主动提出工作配合的意愿,征求办案人对案件的看法和意见。 2、认真查阅、复制卷宗材料中的诉讼和鉴定文书。 3、尽早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发现办案进程中的违法行为,并提出纠正意见。 4、根据案件情况收集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并与办案机关沟通交流。

5、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及时提供不起诉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 6、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定有异议的案件,可提供法律意见书表明看法。 7、根据案情提出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措施的申请,以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8、对犯罪嫌疑人提出的错误查封、错误扣押问题,及时向办案人员反映,并提出纠正和解决办法。 二、审查起诉阶段的ls辩护工作内容 1、刑事诉讼法第33条明确提出:“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之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这是对辩护ls开始行使辩护权的具体规定,是在审查起诉阶段确定ls辩护权的主要法律依据。 2、刑事诉讼法第35条明确规定了辩护人的责任。这些责任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应行使,当然也是全面行使辩护职责的法律依据。 3、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ls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

2021年最新模拟题: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50含答案和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50 单项选择题 1.高某某,男,41岁,系某县副县长,主管交通等工作。5月的一天晚上,高某某利用收取公路建设集资款的机会以暴力手段将前去县办公室请求缓交的女青年刘某某强奸。刘某某被害后立即到县人民检察院告发,县人民检察院按管辖规定转往县公安局并通知其及时查处。县公安局派人前去调查,高某某矢口否认,公安局因而没有立案。之后,刘某某又告到市检察院。市检察院调查发现刘某某被强奸属实,遂通知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但县公安局立案后又做了撤销处理。为此,本案可以如何处理?(A) A. 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此案 B. 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公安局提起行政复议 C. 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县级公安局提起抗诉 D. 经县人民检察委员会批准决定,由县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此案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题中叙述情

节是表明本案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而考查直接受理的程序。 2.被告王某家在甲地,住在乙地,在追诉有效期间发现其在丙地盗窃现金2000余元,在火车上盗窃一个旅行包,内有手机一部,现金4000余元,到丁地销赃时被抓获。该案管辖的法院是哪个?(B) A. 丙地基层法院 B. 丁地基层法院,必要时可以移送铁路运输法院 C. 甲地基层法院 D. 乙地基层法院 解析:被告人犯罪地有丙地、丁地、火车上,因而位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5条,处理本案的诉讼管辖问题,由最初受理地人民法院即丁地人民法院管辖,必要时可以移送到主要犯罪地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3.关于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下面哪一个说法是正确的?(B) A. 涉外刑事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B. 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C. 基层人民法院对于认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应当经合议庭报请院长决定后,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10日以前书面请求移送 D.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移送至该法院管辖

关于检察院刑事检察 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检察院刑事检察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开 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两院”一年多来开展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调查。8日4日一8月6日区人大常委会调查组邀请3名人大代表在常委会副主任聂小祥同志的带领下,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调查组采取“听工作汇报、走访座谈、案卷抽查”的方式进行。调查组在听取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工作汇报的基础上,先后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召开了座谈会,向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了解了相关情况,查阅了相关案件材料。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两院”刑事检察、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及其主要成效 区检察院、法院一年多来能按照上级院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工作主题,以实现我区综合实力领跑XX为目标,以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以维护社会稳定、打

造“平安xx”为己任,注重打击与预防相结合,刑事惩罚与保障人权相结合,不断加强和改进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 领导重视确保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强有力的武器,体现了国家司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两院”领导班子历来十分重视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把这一工作列入了“两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两院”党组每年都认真研究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定期听取刑事工作专题汇报,对刑事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以及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形势进行分析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指导批捕、起诉和审判工作。针对刑事案件特点,“两院”充分发挥检委会和审判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不捕、不诉和宣告缓刑案件由检委会和审委会具体讨论决定,严把刑事案件质量关。同时“两院”还十分注重加强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力量,抽调责任心强和业务素质高的检察官和法官调整充实队伍。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当,人员得力,近一年多来,“两院”刑事检察和刑事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刑事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摘要:调研中发现,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注重对公诉案件监督,对刑事自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和死刑复核程序监督相对薄弱,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诉案件7251件,监督公诉案件以外的各类案件共计2098件,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发展失衡,注重利用科技手段助力刑事检察工作,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刑事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高刑事检察工作科技化水平,深入推进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开展 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安排,5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巩中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内司工委委员,赴市检察院及利辛县、谯城区,对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及谯城区、利辛县检察院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亳州市驻所检察室、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调阅了两级人民检察院部分案卷资料,并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征求了监委、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委托涡阳县、蒙城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调研,提交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近年来,全市 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依法履行刑事检察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创新监督方式,努力提升监督实效,刑事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 4576件5822人,其中批准和决定逮捕3329件4209人,不捕1247件1613人;审查起诉8744件10829人,其中,决定起诉7251件9017人,决定不诉326件408人;监督侦查机 关立案268件,督促撤案123件,追加逮捕59人,追加起诉65人。依法提出抗诉案件55件,法院审结3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3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发现并纠正脱管 漏管罪犯52人,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建议收监157人,已监督收监执行126人。 (一)刑事检察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注重加强案源机制建设,与公安、药监、环保等部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不断拓展监督案源。注重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健全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投诉信件办理、出所谈话等制度,畅通在押人员权利救济渠道,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3件,开展谈话及法律咨询1570人次。出台了《亳州市检察机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统筹协调、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谯城区检察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机制,被最高检简报、《法制日报》《安徽日报》推介报道。 (二)刑事检察工作重点较为突出。坚持从检察监督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强化与全市中心工作的深度融合,突出办案重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通用4篇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意见书通用4篇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合同协议、条据文书、策划方案、总结报告、党团资料、读书笔记、读后感、作文大全、教案资料、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contract agreements, documentary evidence, planning plans, summary reports, party and youth organization materials, reading notes, post reading reflections, essay encyclopedias, lesson plan material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If you want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sample essays, please stay tuned!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会见笔录-法律援助

律师会见笔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会见人: 记录人: 被会见人: 涉嫌罪名: 案件阶段:审查起诉阶段 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证件),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你提供法律援助,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于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你同意我们为你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吗? 答: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你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业务活动主要是:1、有权阅卷; 2、会见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 3、有权依法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 4、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你是否听清? 答: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定期限如下: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4、退回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1个月;5、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6、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

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上述介绍是否听清? 答: 问:对于案件的事实,你可以坚持你的辩解,但要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提问,不要发生冲突,有关的笔录一定要看清楚才签名,如果记录的内容,你认为有误,可以要求更正,否则你有权拒绝签名。侦查人员不得对你进行刑讯逼供或者诱供等非法获取口供的行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清楚吗? 答: 问: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侦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是否听清?你是否有上述情况? 答: 问:简单陈述一下你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答: 问:你是何时,因涉嫌何种罪名而被拘留的? 答: 问:在拘留之前是否受到羁押?你是否有前科劣迹? 答:

刑辩律师要重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的发表

刑辩律师要重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 意见的发表 Happy First, written on the morning of August 16, 2022

刑辩律师要重视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的发表 文/刘东根北京市铭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法律意见的发表是控辩双方理性沟通的一种重要方式 在控辩关系的理性沟通中;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法律意见的发表及检察机关的听取是一种重要的方式..这个制度的设立为律师向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建立了重要的沟通平台;律师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充分阐述辩护的观点和依据;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处罚的证据和线索;及时提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可能存在的违反诉讼程序、侵犯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以控告、申述等方式使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利得到保护..同时;辩护律师还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共同及时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从而达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目的.. 二、新刑事诉讼法为法律意见的发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2012年修订前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同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51条、252条也作了相应规定..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了此制度;该法第170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辩护权的扩大和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为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发表更有质量的法律意见提供了基础..在律师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 作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布日期】2021.10.21 •【分类】工作报告 正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 的报告 ——2021年10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请审议。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根据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或者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案违法的,可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或申请监督。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将群众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的重要方式,是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下大气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处理好,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又特别强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6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办理群众信访制度”。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用心用情办好控告申诉案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近年来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的基本情况 检察机关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主要来源于接收的群众信访。各级检察机关专设职能部门,负责接收、处理群众信访,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依法审查办理;审查后认为确有错误或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监督纠正。近年来,随着大量矛盾纠纷进入司法领域,检察机关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信访情况亦发生明显变化。 (一)信访总量高位运行。2013年党中央部署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原由信访部门接收的涉法涉诉信访转至司法机关,当年检察机关接收信访总量即由2012年的42.6万件激增至83.1万件,之后都保持在年均100万件左

检察院调查报告4篇

检察院调查报告4篇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县检察院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调研报告非常深入,所提问题、原因及建议非常切合光山实际,请县委办通过工作通讯转发,以期促进各乡镇及相关局委学习、思考、研究和运用。”日前,光山县委书记文宗锋在该县检察院呈报的《关于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调查报告》上作出肯定批示。光山县委办公室向该县各乡镇及相关局委印发了120份工作通讯。 去年8月份,光山县检察院开展了“两服务一配合”活动。为了取得实效,该院抽出精干力量组成3个调查小组,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情况进行调查,着重分析该县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独特优势、发展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和机遇,提出推进对策和建议。 为了写好这份报告,光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付大银亲自查阅相关资料,拟定调查提纲,指导确定选题和调查思路,多次面对面指导调查,力求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提交一份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实地走访等形式,

历经两个多月的时间写出《关于服务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的调查报告》。万余的报告从三个方面分析开发对该县环境的影响。在此 基础上,该院提出了推进该县生态文明建设的五项对策建议:一是坚持“理念为先”,突出政府主导作用,注重制度建设 引导;二是不断提高全县环境质量,深入推进美丽光山建设;三是构筑生态经济格局,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 创建工作,建设美丽乡村;五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 联动机制。 报告还详细阐述了该院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的几项举措: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盗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矿(砂)、非法占用农用地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二是严肃查办生态环境建设领域的贪污贿赂及破坏生态环境、重大污染事故背后的渎职失职犯罪。三是履行诉讼监督职能,扎实开展“破坏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充分利用立案监督、检察建议等手段,防止对破坏环境的犯罪有案不查、隐瞒不报、以罚代刑,甚至充当其“保护伞”,促进有 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四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五是积极延伸职能,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结合典型案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各方参与、全民动员的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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